拍人就晕倒的迷药真实存在么?

1,医学上没有发现瞬时吸入就能晕迷的麻醉药物。2,警方没有确认一起“迷魂”案件。3,街头贩卖的都是假药。4,百万悬赏迷魂药无果。5,受害讲述是心理作用。6,地铁迷晕不具有可操作性。

最近网上流传N多地铁迷药的帖子[1],说是现在有作案分子在地铁中向旅客投放“迷魂香”,进而意图抢劫或拐卖,弄得现在人心惶惶,一个个都是亲身经历一定要转给心爱的人姐妹们要小心。到底“迷香”或者“迷药”真的存在吗?这些“亲身经历”又值得去相信吗? “迷香”传说由来已久 其实“迷香”、“迷魂药”并不是最近才出现在新鲜玩意儿,早在先秦时期就由此传说。《列子·汤问篇》中就记述了战国时代扁鹊用“迷酒”剖腹探心的故事。三国时代的华佗,在“迷酒”的基础上,又研制出“麻沸汤”,首先让病人口服“麻沸汤”,为病人剖腹剖胸剖脑。清末小说《孽海花》第四回:“香囊一扣,佩之胸当,可以醒迷。不择迷药或迷香,此皆禁中方也。”此外还有迷酒、麻沸散、迷魂汤、忘形汤等等,在武侠小说中我们也能看到有人用管子向密闭的房间内吹某种气体,于是房内的人个个晕头睡去的描写。 不过这些都是小说家的笔法,不值得采信,事实上做手术的医生需要有系统的解剖学知识,对腹部结构、脏器解剖有精细的了解,对疾病有准确的诊断,还要知道如何消毒防止伤口感染,如何在手术中止血。这都是扁鹊和华佗时代所不可能实现的。那些用迷药、麻药“剖胸剖脑”的记载就和《史记》中记载扁鹊能“视见垣一方人。以此视病,尽见五藏症结”(看到墙后面的人,看见脏器的症结)[2]一样不靠谱。 虽然这些记载都是小说笔法,但是却向催情药、解酒药一样,在民间却被广泛流传并相信着,有着相当广泛的群众基础,以至到了现代,我们能听到各种各样的“迷魂党”,“拍花子”的故事,例如车站吹香、手绢飘香、传单迷香、出租车熏香、拍肩头飘香[3]……总之就是让你不知不觉中招,要么晕倒要么乖乖把钱取出来交给对方。而这次的地铁迷香,只不过是迷香系列中的一员而已。
我们在谈论“迷魂药”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避免概念混淆,我们首先要区分三种“迷魂药”的概念: 第一种是把含有麻醉成分的药物 放在饮料、食物 中,使人 昏迷失去知觉; 第二种是利用含有辣椒粉、氨水、催泪剂等成分的制剂, 喷向人的脸部,使人的眼睛、鼻子和喉咙因受到强烈刺激而暂时失去抵抗能力; 第三种是传闻中的用所谓“迷魂药”,通过 拍人肩膀、喷人脸部,或者给人闻一闻就可以使人丧失意识 。   据警方掌握的情况显示,不法分子利用 前两种 手段进行作案的情况 确实存在 ,而利用第三种所谓的“迷魂药”作案的情况迄今为止还 没有一宗被证实 。 [4],[5] 医学上尚未发现此等神药 也许又有人骂我五毛了,“警方说没有就没有吗?”“你不就是为了维稳吗?!”好吧,那么如果说医生都说没有呢?
从麻醉学上讲,这种迷药不可能存在。目前临床所用的吸入式麻醉药,需要五六分钟以上才能致人昏迷,即使是浓度非常高的情况下,也需要两分钟以上的时间,而且产生这一效果的前提是必须在封闭的环境里,比如把吸入型麻醉药倒在毛巾上,捂住人的口鼻,才能够使人麻醉。这种麻醉药,气味很明显,离人很远就能闻到刺鼻的气味。更何况目前临床医学界尚无能让人无意识、但有活动的药物。[6] 事实上果壳网的谣言粉碎机已经做过此类专题,虽然不是针对地铁迷香,但是同样都是这种“一拍一闻式”的迷香,得出的结论是:已知化学物质中并不存在可以让人吸一口就被迷倒的东西。也没有任何“迷药”能够让人一吸入就“被催眠”,从而做出一些让人懊悔不已的错事。不仅如北京公安澄清的那样“铁观音迷魂药”不存在,类似的“都市传说”都是如此。 [7] 那些迷魂药广告又是怎么回事? 虽然医学界现在暂时还找不到这么一种快速鉴别的麻醉药剂,但是貌似街头这种“迷魂药”遍地都是,上面还有购买热线和使用方法,这又是怎么回事呢?难道真的高手在民间?
据悉,广州警方先后对刊登系列报道的媒体记者购买的所谓“迷魂药”液体和从嫌疑人陆志在上海的藏身处搜查到的“迷魂药”进行检验,得出的检验结论完全一致:所谓的“迷魂药”主要成分是氨水,还有薄荷脑、樟脑等成分,不存在能够控制人的意识和行动的功效。广东药学院药理系主任谭毓治教授将样品以老鼠作实验,结果表明该样品并不能使老鼠出现麻醉和意识消失。 同时,广州警方还侦破了另外几宗同样以贩卖所谓“迷魂药”进行诈骗的案件,抓获了赵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这些犯罪嫌疑人供认,其所贩卖的所谓“迷魂药”,实质上也是为骗钱而拼凑的假药,甚至有时还直接使用自来水充当。 [8] 百万悬赏迷魂药无果 2001年3月,为了粉碎“迷魂帮”的传说,江苏省《健报》杂志和江苏省赐百年营养产品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的“百万元悬赏征集迷魂烟(药)”,2002年3月,历时一年的征集活动降下帷幕,但无一人拿走这100万元悬赏,两发起单位声称:为了维护科学尊严,澄清长期讹传,“百万元悬赏征集”活动继续有效,谁能提供此类“迷魂烟、药”随时可径直前往领赏。但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人拿出迷魂烟、迷魂药。[8] 可是他们说得真真儿的啊! 既然医学界尚未找到这种“迷魂药”,而街头买卖的“迷魂药”又都是假药,那么那些声称被“拍肩迷魂”或者“吸入迷魂”的人又是肿么回事呢?
避免认知失调 人都会希望自己的行为和自己的认知达成一致,下意识不想让自己处于矛盾的境地。其实那些声称被迷魂而不自觉地掏钱给被人的人大多数都是被骗子骗了觉得没面子,而我们又有“迷魂药”的传统说法,于是为了避免认知失调,于是都下意识怪罪到它身上。[9] 自我实现预言 那么那些“地铁迷香”的证词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从各种“地铁迷香”的讲述帖中发现,基本的模式是这样的: 首先在地铁闻到了某种气味,然后瞬间想起某天在网上看到的“迷香”帖子,于是慢慢感到头晕无力颤抖,于是发现旁边某人凶神恶煞地朝自己走来,然后惊慌失措四处呼救,最后安全脱险。 虽然文采各异,但几乎都是千篇一律。我们看不到犯罪分子切实的犯罪动作,基本都是自己的脑补,“如果当时没有XXX,后果该会是多么可怕啊!” 其实这都可以解释为自己的心理暗示,人在恐惧和紧张时候会引起一系列的生理反应,如心跳猛烈、口渴、出汗和神经质发抖等,在恐惧反应中的肌张力、皮肤导电性和呼吸速度的增加主要与肾上腺素的功能相联系,严重者出现激动不安、哭、笑、思维和行为失去控制,甚至休克。[10]……而这时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变得可疑起来(“智子疑邻”的典故)。每一个“经历过”“地铁迷香”事件的人又会不断传播此类经历和忠告,这又会引起更多的 心理聚焦效应 ——每一个看过此类讲述的人在地铁中如果闻到香味(香水这玩意儿已经很普遍了)就容易马上跟“地铁迷香”联系在一起,又会因为恐惧而引发生理反应,还有一种就是在地铁中感到不适——这种不适可能是由于疲惫或者疾病等自身原因——也会第一时间跟“地铁迷香”联系在一起,变得草木皆兵。
“地铁迷药”具有可操作性吗? 可能看到这里你依然不相信我的辟谣。那么我最后问几个逻辑问题: 1,地铁的确是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但是如果“迷香”是吸入就可以迷晕,为什么只有一个人(讲述者)有反应并四处求救,而那些与她同一车厢的乘客(施药者你可以说是事先服用了“解药”)却若无其事?难道这种“迷香”有精确制导功能? 2,从讲述者的讲述中可以看出“受害者”一直是意识清醒的,在这段时间内又打电话又求助,她也完全可以报警或指证歹徒(只是恰好周围人都不理她),如果万一有富有正义感的人要跳出来英雄救美,那下药者是绝对跑不掉的(地铁没开门之前)。那么这个犯罪风险也太大了吧? 3,最算最后没有人帮助“受害者”,“受害者”会怎么样呢?晕倒在车厢或者车站里面吗?如果是这样,那么“罪犯”有多大可能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抢劫?更可能的是被站务人员接待吧?如果不是直接晕倒而是失去抵抗受人摆布的话,那位什么罪犯要瞄准一个弱女子呢?他去迷大款岂不是更能一夜暴富? 4,如果罪犯有这种迷魂药,干吗不直接去领取那100万元的巨额悬赏啊亲!
结论 综上所述,谣言破解。1,医学上没有发现瞬时吸入就能晕迷的麻醉药物。2,警方没有确认一起“迷魂”案件。3,街头贩卖的都是假药。4,百万悬赏迷魂药无果。5,受害讲述是心理作用。6,地铁迷晕不具有可操作性。不过最后提醒大家:在“受害者”的讲述中,居然有妹子为了“解毒”而喝了陌生人递过来的矿泉水,这才是最危险的,因为虽然没有吸入一口就迷晕的迷药,但是喝下去的迷药却真实存在着……
[1]迷魂地铁资料合集 ,百度文库
[2]《史记·扁鹊列传》
[3]百度百科·拍花子
[4]广州警方通报称迷魂药及其案件纯属子虚乌有
[5]长沙两起劫案疑出现迷魂药警方再度否认
[6]民警和医生都说“迷魂药”根本不存在
[7]果壳网,“迷魂药”有可能存在吗?
[8]悬赏百万征集“迷魂药”《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0年03期
[9]揭开“迷魂”事件真面目原来所用是麻醉药品
[10]百度百科·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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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将近,各种迷魂药传言再度来袭。日前,一条“美女使用迷烟迷昏老人,将其家内物品洗劫一空”的消息被网友大量转发。对此,北京晨报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本市未接报任何此类犯罪警情。医生也表示,根本不存在“闻一下就失去知觉”的迷魂药。律师表示,网络造谣会被追责。

谣言:美女迷昏老人抢劫

近日,市民刘先生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一条“迷烟迷昏老人”的消息。该消息称,在朝阳区双井附近一小区内,多名老人闻了一名年轻美女的迷烟,带女子回家后昏迷在地,家中财物被洗劫一空。“闻到一股香味,很快就晕了。”消息中称,老人只要接触一会儿就会晕倒,然后女子入户把值钱的东西拿走,甚至还把小孩带走。发布消息的人提醒大家“一定要转发到群里”。记者走访该小区,物业表示,并没有此类案件出现。

刘先生称,虽然对传闻将信将疑,但想到多人在传,就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给家中的父母打电话,提醒父母不要给陌生人开门。还有不少网友和刘先生一样,看到这条信息后纷纷转发给亲人和好友。

同时,也有网友表示质疑,“看着实在眼熟”,“这是谣言。他们自己拿着就不会被迷倒吗?难道是提前服用了解药?”

警方:从未接报此类案件

就此情况,记者向公安机关求证。北京警方表示,110报警台目前未接报任何关于“迷药致人昏迷”的警情,该消息纯属谣言。从警方掌握的情况看,根本没有信息中流传的“喷烟”、“拍肩膀”等迷魂药致人失去意识而任由别人摆布的实例。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在全国各地都曾经出现过类似谣言。“入户调查被迷晕”、“地铁内迷烟抢小孩”等。对此,哈尔滨、南京等多地公安机关也进行过辟谣。记者走访发现,此次消息的流传最初是因为有小区物业听闻外地有“迷魂”案件发生,害怕小区内居民中招才提醒大家,没想到有市民误以为是北京的案件,便流传了出去。

医生:传言神药并不存在

对于网上传说的“接触一会儿就会晕倒”的迷药,北京急救中心刘医生表示:“根本就不可能有这样无色无味的迷烟,要是有这么神奇的药,那麻醉师就省事了。”

刘医生介绍说,临床上存在吸入麻醉的方法,但需要特殊的设备和环境,首先利用麻醉气体挥发罐将药剂加热,然后让患者大口大口地吸入体内。这种做法不仅需要持续五六分钟才会起效,还必须在封闭的环境内进行,比如戴上面罩。

此外,这种药剂成本较高,一瓶往往两三千元,而且带有刺激性气味,不可能让犯罪分子在人们察觉不到的情况下实施犯罪。另外,如果用倒有大量麻醉药剂的手帕强行捂住口鼻一段时间,也有可能让人晕厥。但同样,这种方法也会有刺鼻的气味,不可能“不知不觉”实施犯罪。

他告诉记者,国家对于麻醉药物的管制十分严格,从医院等各类医疗、医学机构外泄的机会非常小。此类药物自制可能性也不大,即使是研究多年的麻醉学专家也难以自己配制。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吴立宏律师表示,类似的谣言已经不止一次在网上流传,影响了市民的生活。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民警一旦查明消息来源,可以依法进行处理。提醒市民,网上言论也要注意,不要信谣传谣,更不要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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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一则消息通过微信群、朋友圈迅速流传,消息称,犯罪分子以登门清洗油烟机为由,拿出“神奇香皂”,使人一闻便陷入昏迷,再入室盗取财。类似的消息还有很多,比如有位女性乘客在乘坐网约车时认为自己经历了“迷魂药事件”,因为在这过程中她出现了头晕目眩、气短、胸闷的现象,感觉头脑逐渐失去意识,随后她选择跳车“逃生”。尽管事后相关部门证实上述消息为谣言,但是关于迷魂药的传闻依旧甚嚣尘上。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需要人体真正摄入就可以起药效的迷魂药吗?

  事实上,目前在所有已知的化学药品中,都达不到在人面前晃两下就能迷晕人的效果,即使是医院用的吸入式麻醉剂,“闻一闻就晕倒”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虽然如此“高效”的迷魂药并不存在,但是医学上的确发明了很多麻醉药来让人镇静或失去意识,以便进行诊疗,比如以安定为代表的苯二氮卓类家族,人们可以通过吞下药片来达到镇静催眠的效果。因此,如果歹徒通过往食物和饮料里掺麻醉药,的确可以达到迷倒受害人以实施犯罪的目的。防范这些并不难,只要在外时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和水就行。而所谓闻了气体发晕,可能是心理作用的影响,气体吸入麻醉在医学上的确有应用,但那需要麻醉师用面罩罩住病人口鼻,病人配合深呼吸才能使药效发挥,这个过程至少需要经过几分钟才能起效,离“闻闻就倒”“拍拍就晕”还很远。

  所以说,目前流传的所谓“迷魂药”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是,人们时刻提高警惕,具备自我保护的心态是正确的。

  本文由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丁庆明进行科学性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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