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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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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受雇于公司,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以注水发帖来获取;网络水军有和之分;网络水军的存在是网络营销的进阶,但是网络水军是,需要各个网络公司把握好应用角度。外文名internet mercenaries危&&&&害影响他人正常浏览帖子构&&&&成受雇佣的网络人员
网络水军[1](别名:水军)顾名思义,是指在大量灌水的人员。
网络水军 ,即受雇于、以发帖回帖为主要手段、为雇主进行网络造势的网络人员,有专职和兼职之分。
一般来讲,发帖回帖造势常常需要成百上千个人共同完成,那些临时在网上征集来的发帖的人在行内被叫做“”。2009年12月央视报道网络水军这一新兴现象之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不少长期在线的网虫们纷纷加入网络水军一族;市场上比较可靠的主要有等帮助企业以及新产品的快速起步。
网络新词“网络水军”
版主把主帖发出去后,获得最广大的网民的注意,进而营造出一个话题事件让所有公司都必须雇佣大批的人员来为客户发帖回帖造势,这个工作常常需要成百上千个人共同完成。那些临时在网上征集来的发帖的人在行内被叫做“水军”。[1]网络公关公司雇用“发帖手”为企业提供、产品营销、口碑维护、等服务。网络公关公司手底下有自己的“水军”(网络公关中的发帖手)。这些水军分散在全国各地,有大学生、残疾人、闲散人员等。每次炒作事件,都要依靠“水军”们同时发帖,才能在网络上形成集束效应。
若要为一个企业炒作,他们会事先分析网民的心理,按照愤青、仇富、同情弱者等因素制作网帖。发的每一个帖子,一定要有错别字,一定要有一句语句不通。他们在写作帖子时也有讲究,要让网民们相信这是发帖人一句句在网上敲出来、未经修饰的真实说法。
帖子制作完成后,他们将发帖方案、网页链接等发给水军的负责人。水军们接到发帖指令后,他们根据自己的任务,进入,分别在各个论坛里发帖。
网络公关公司大约有700多家。其中,最为初级的是专门的发帖公司,他们以发帖数量赚钱。发表一篇帖子价格在0.3-0.5元左右。而许多网络公关公司则会为企业提供品牌炒作、产品营销、口碑维护、危机公关等服务。以口碑传播为例,可以为一家企业做好的口碑,也可以将其做成差的口碑。传统水军仅仅是论坛大量灌水,现代水军已系统化规模化。主要按工作分类,分成打击竞品的营销水军和仅提供口碑维护的营销水军。
打击竞品的营销水军多为北京公司,冒风险也极大,一笔合同谈成有上百万的收入。但是如果事情败露,对雇佣方的口碑影响是很大的。例如:伊利和蒙牛之间的互相暗中攻击,此事件将雇佣水军暴露,担当了风险,吃了官司。
仅提供口碑维护的营销水军多为上海等其他地方公司,冒风险较小,仅仅维护雇佣方的口碑,包括操作人物事件等,赚的也不是很多,薪酬范围为1-40w左右。日,网友“黄霆钧的爷爷”在天涯社区发表了一篇帖子,他认为当前在各大论坛出现的一篇针对某艺人的批评性文章系“网络水军”所为。这名网友发现,这篇批评性文章的作者和一个名为“水军”的网络组织有关。他在帖子中介绍,所谓的“网络水军”,就是通过在网络上发帖、回帖来赚取费用。
这篇帖子受到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同时也有人认为“黄霆钧的爷爷”实际上也是一名“水军”,只不过是他站在了支持这名艺人的立场上,“黄霆钧的爷爷”的这篇帖子实际上体现了两个
“水军”群体之间的对抗,不少网友也对“水军”利用网络舆论“攻击”个人的行为表示了忧虑。
在中输入“水军”二字后,“兼职网站,继续招聘中……”,“急招水军,回帖5毛,发帖1元,有意者留QQ”等招揽人手的内容随处可见。
据了解,“网络水军”在国内出现的时间不长,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但绝大多数的“水军”都是兼职。这其中,以大学生和白领居多,也有一些无业人员参加。这类人群自由上网的时间很多,有利于完成“任务”。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了发帖、回帖的“零散水军”外,还有一些“正规水军”。这些人通常是一些网站的编辑。一位网络公关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每当有企业需要发布一些带有广告色彩的文章的时候,他们就会找到一些网站的编辑,以每篇百余元的价格发布在网站上。与“零散水军”在论坛上发帖不同,“正规水军”的文章都是发布在网站的正规频道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与论坛上的帖子相比,这样的“广告文章”显然更具权威。
业内人士介绍,“”顾名思义,就是“在网络上‘灌水’(频繁地发帖、回帖)的人”。每成功地发帖或者回帖一次,都会得到一定的报酬。记者了解到,业内通常的报酬标准是发帖一次0.6元至1.0元左右,回帖一次0.4元至0.8元不等。发帖的内容由“”的组织者提供,一般由专业人士写好,主要是带有广告性质的文章。此外,还可以通过大量发帖,把一些负面信息“顶”下去,这被业内人士称为“沉帖”。记者了解到,选择“网络水军”推广的企业的类别也很广泛,涵盖了多种行业。
“网络水军”此前并不为大众所知,但其人数并不少。因为流动性太大,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全国的“水军”总数很难统计。这位人士称,很多“水军”都是做一阵子就休息。他估计,频繁活跃的“水军”至少有数万人。“当然,水军几乎都是为许多个不同的公司服务的,”这位人士称,因此一些“水军”的网站、公司号称有“数万水军”也不足为奇。
网络水军虽然号称“动动手指,就能挣钱”,但“网络水军”的钱并不好挣。一些网站在公开招聘兼职“水军”时候,号称平时上上网,每个月就能挣到几千元。但记者接触了一些“水军”后发现,即使是专职的“水军”,也很少能月收入超过一千元。而这些所谓“动动手指”就能挣来的钱,也很不容易。
“水军”王冰(化名)是一名在读大学生,他曾经做过一个学期的“水军”。王冰的家庭并不富裕,一次上网时候,看到有招聘兼职发帖员的信息,他决定给自己挣点钱。一个学期里,王冰几乎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发帖、回帖上,但业绩寥寥。王冰介绍说,按照他所在的“水军”的规定,发帖之后要把帖子的链接做成表格上交,经上级检验链接有效后才付钱。他说,他所发布的帖子的“广告味”很浓,往往等不到上级检验,就会被论坛的管理员删掉。如果遇到“封号”,还要重新申请,重新等待发帖权限。此外,王冰还要费力寻找新的论坛,“因为知名的论坛很快就会被‘老水军’占领,我只能不断地找新的。”
记者了解到,拖欠、逃避“普通水军”工钱的情况比比皆是。一位曾经短期从业的“水军”说,他当初就是加入了一个“水军”的QQ群,然后领取了群主发布的任务。三个多月之后,自己应得的报酬有百余元,但群主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群主解散了这个群,他再也没能要回他的工钱。[1]“水军已经成为常态,不用反而奇怪了。”一家门户网站的品牌总监说,不仅仅是归真堂“伪造门”,之前的蒙牛黑公关事件、3Q大战,都是网络水军的手笔。
据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CIPRA)统计,2010年网络公关业务有取得长足的进步,
绝大多数公司均涉足该服务领域,入榜的40家(公关)公司中14家公司的网络公关业务规模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比上年度增加5家),其中7家公司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事实的确如此。公关公司是“网络水军”资源整合的洼地。广州一家4A公关公司的互动营销经理杨丹(化名)告诉南网络水军都记者,通常情况下,公关公司展开网络公关,会找专业的网络互动公司(供应商)执行,网络公司在拿到业务单后就会联系固定的“水军头目”进行任务分配,“水军头目”再指挥“水军”进行发帖、发博文、发信息邮件等等。这里头,行业积累丰厚的网络公司除了跟主流网站的编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之外,也会自己养一些“大号”,比如博客点击量过亿的博主,粉丝过百万的微博账号等等。既能提供发帖服务,也能满足删帖的诉求,甚至还做“病毒营销”。
北京市公安局统计数据显示:50%以上的网络发帖都出于网络公关。
调查:网络公关年服务毛收入达10亿元
记者了解到,企业支付给公关公司的费用,根据不同的需求和项目而收费不同。一般情况下,公关公司抽取60%,而众多水军则分食剩下的40%.“这里头水很深,有时候水军也会做一些死链接,伪造效果。而刁难的客户却按照营销活动带来的实际到店人数进行评估付费,搞不好,公关公司也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互动营销经理杨丹说。
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CIPRA)的数据显示,2008年网络公关业的收益增长趋势稳居整个公关业的冠军宝座,年服务毛收入达到了10亿元人民币。[1]网络水军的工作方式:基于论坛和社区的日常传播服务。根据传播需求制定传播策略以及执行方案,分析论坛人群特征,进行分众精准传播,并按计划进行维护。依据客户需求,进行一系列的分析和策划,通过与各种热门话题或网民关注的话题相结合,制造出热点内容,并对整个过程进行引导和控制。利用或引发一热点事件,全程进行包装炒作,引发关注,并吸引各路媒体进行报导转载,扩大影响,最终达成宣传目标。基于BLOG进行的营销服务。主要有名博营销、自建博客以及群建博客几种形式,亦可结合使用。使用搜索引擎、人工与专业监测软件相结合的方法,随时掌握网络中与已相关的信息并进行相关的维护,对预防和及早平息负面信息尤其有效。水军,在词典里本意是海军前称,在中国古代称舟师。而在网上,另一个解释更令人熟悉:是指在论坛大量灌水的人员。这个简短的解释,现在看来,早已不能细致地描述这一群体的特征。从“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到小月月的疯狂蹿红,到蒙牛“诽谤门”事件暴露,到“3Q”大战,再到魅族手机被曝上市炒作……事后,都有调查证明,背后有一支操纵网络舆论的手——网络水军。他们的行动也早已非单
纯的“”,除了利用网络进行炒作外,还有部分网络水军使用了诽谤、诬陷、抹黑等手段,攻击竞争对手、编造轰动事件、混淆公众视听等。
网络水军“网络水军”大多受雇于网络公关,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为客户发帖回帖造势常常需要成百上千个人共同完成,那些临时在网上征集来的发帖人被叫做“网络水军”。版主把主帖发出去后,获得最广大的“网民”的注意,进而营造出一个话题事件,所有网络公关公司都必须雇佣大批的人员来为客户发帖回帖造势。“网络水军”也有专职和兼职之分。
另据了解,在网络水军中专门有网络打手。只要接到指令,成千上万的网络打手就会针对同一个话题在论坛、博客上使用各种片面、偏激而具有扰乱视听功能的文字来诋毁竞争对手。一些想要提高流量的网站也会有枪手去同类型的博客网站留言攻击,以期待将流量引入他们的网站。通常网络打手以谩骂、诽谤为主,语言多数比较夸张。网络打手通过不断发帖、跟帖,造成群体效应,并最终引导社会舆论。像蒙牛集团通过雇佣网络打手用键盘和鼠标损害竞争对手伊利集团的商业信誉,最终警方对有关涉案人员采取了司法措施。
网络水军的存在是的进阶,特别是水军网的诞生使之更加成熟。网络无限普及,从城市铺向农村各个角落,网络市场的膨胀成就了这些网络钟点工的兼职工作。但是网络水军是双刃剑,需要各个网络公司把握好应用角度。
网络网络水军水军在发挥正面作用的同时,负面影响也显而易见。它可以帮助幕后的商业企业,迅速地炒作恶意信息并打击竞争对手(),也可以为新开发、新成立的网络产品(如网站、论坛、等)恶意提高人气、吸引网民关注和参与。更为甚者,不少无良的网络水军被国外别有用心的机构和资本支持,不断在国内各大论坛发布和张贴攻击信息、造谣言论或挑拨语言,制造网民间的矛盾、进行不可告人的网络文化渗透。
网络水军,是网络衍生出的一种新职业,以注水发帖来获取报酬。每部热门电视剧、电影上映之时,就有人在网络上发帖招募水军,攻击或赞美。除此之外,要骂一些明星,或捧一些明星的时候,也有人在网络上进行招募。在网上发一个骂人帖通常可以获取5角钱的收入;如果能写成一些看上去相对有文化的文章,则可以获得5--10元不等的报酬。而幕后黑手可能是电视台、制片方的竞争对手,但同时也不排除制片方的自我炒作。[1]灵活性:可以根据任务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水军进行操作,没有局限性。
不可控性:水军大都是不识身份的网民,大都穿马甲和雇佣者交易,无法掌控。
零散性:水军分散在全国各地,有活时才聚在一起,完成项目后又分散开。[1]1、从速原则。
任务如无特别强调时限,则默认为8小时内完成。逾期将不能汇报。其它特殊任务如:发贴,维护,投票等长时间任务。
2、保密原则。
为客户保密。包括:
2.1 不在公共场合讨论客户相关的话题;
2.2 进行任务时,所使用的账号昵称不得与水军相关;
2.3 主题内容或回复内容不得与水军相关(除网络水军自身的宣传外);
2.4 不能将任务要求中的任务描述字样复制粘贴到其它地方。
3、认真原则。
3.1 回帖不得抄袭其它楼层的内容;
3.2 不得从主帖文中摘取一段进行回复;
3.3 同一任务在不同网站也不能使用相同回复;
3.4 同一任务的同一话题在同一版块只允许出现一次,重复发表同一话题视为无效。
4、其它情况。
4.1、如果完成任务过程中,帖子被锁定,或被删除,造成无法完成,请及时放弃任务;
4.2、帖子应发表在公开的版块,无权限设置,不需要登录就能查看 。[1]网络水军兼职人员主要以在校学生、白领为主。
雇佣网站客户则分布于IT、汽车、家电、通信、快速消费品、金融、奢侈品等各领域。[1]网络水军兼职或专职一般赚钱模式为:1、领新任务 2、完成任务 3、汇报任务 4、等待审核 5、审核通过 6、结算报酬。[1]做一网络水军个优秀的网络水军也需要经验的积累以及学习。
1.搜集各个网站论坛,最好50个以上。 每个至少有3个账号。 2.根据不同的网站,分别注册,由于水军难免发广告帖,所以每个论坛至少注册两个ID,因为有的论坛过2小时后才能发帖。 如果封一个ID, 立刻再注册一个ID,意思就是有一个ID闲置。
3.作一个EXCEL表,有论坛链接,论坛地理位置(有时任务有发帖区域要求),论坛版块说明(如有休闲娱乐,健康,求职招聘等)以便快速发帖,这样以来就可以抢到更多的任务。
4.在知名网站尽量不要发帖,如163、IFENG、腾讯论坛、Tianya、sina,因为这些论坛大家都知道,去发帖只会重帖,避免不必要的时候浪费。
5.注册的ID尽量用有意义的中文名称(用杂乱无规则的字母组合容易被删)
6.网络水军在做任务的过程中,多留意删贴不是很严格的论坛,然后弄个文本保存好(不容易删贴,你们懂的)
7.领取了任务,必须仔细看任务描述的要求,避免弄错了,无法通过审核
8.偶尔有些论坛回复或发主贴后,在地址栏的链接并不是帖子的真实链接,这时候就
需要在贴子页面那用右键,查看属性来寻找真实的链接
9.平常没事多找些论坛,论坛是越多越好,特别是发之前检查一下这版块有没有人发过,如果发了就不用再做了,做了也是白费力气,再说被删的机率就高了,说不定还会把其他人的也给删了。
10.平时时多去论坛转转,提高自己在论坛的积分,其实也就是提高发言权。这绝对是有好处的,转的时候多捉磨一下各个论坛的特点。
11.平时经常到群里和其它的水军多交流心得,分享经验,这对于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是很有帮助的。
12.一开始做水军任务时,可能论坛资源不多,但是做一段时间后慢慢就需要多去注册一些网站的论坛,非常重要,论坛id越多越好,注册好论坛之后要分类,可以按地区分,也可按行业分。归好类找起来就方便很多,还有,在这些论坛备注哪些发贴要审核,哪些发贴不能带链接等等。
13.做图片或链接发贴任务时,注意一下发出去的内容有没有图片或链接,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14.帐号最好不要很相似,密码可以一样。
15.要学会如何换IP,因为很多时候因为发广告贴而被封IP,所以学会换IP显得贵为重要。
16.作为一个水军,必须调整心态,水军只是兼职,不要抱怨,不要担心,有时间就做任务,没有时间就放弃。[1]麻烦不断的中国乳业再度爆出丑闻:乳业巨头蒙牛集团高管和一些“网络推手”(通常是网络公关公司负责人)通过雇佣“网络水军”损害另一乳业巨头伊利集团的商业信誉,内蒙古呼和浩特警方已对有关涉案人员采取了司法措施。
“网络水军”是指通过雇佣大批人手在互联网上集体炒作某个话题或人物,以各种手法和名目在各大
互联网论坛上发帖子。
新华网络水军社下属的《经济参考报》昨天引述呼和浩特警方说,蒙牛集团“未来星儿童奶”产品经理安勇,蒙牛乳业集团总裁助理、北京博思智奇公关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再飞,博思智奇公司副总经理肖雪梅等人“有组织、有预谋、有目的、有计划实施攻击伊利和圣元乳业产品的行动”。
2010年7月,部分媒体刊发了《深海鱼油大多有问题,专家称造假现象严重》、《专家:“深海鱼油”危害超过地沟油》等文章,随即网上相继出现大量宣传“深海鱼油不如地沟油”的恶意攻击性文章。这些文章主要出现在大型门户网站论坛、个人博客和百度等主流网站的问答栏目中。
之后,网络攻击深海鱼油的行动有组织地向深层次发展,宣传添加深海鱼油的产品不能食用。同时,攻击方向又直指伊利集团生产的“QQ星儿童奶”,煽动消费者抵制“伊利QQ星儿童奶”。
事件发生后,伊利集团向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报案。  警方调查显示,日,博思智奇公司副总经理肖雪梅带领公司网络组职员赵宁、郝历平和综合组职员马野与蒙牛集团“未来星儿童奶”产品经理安勇共同商讨炒作打击“伊利QQ星儿童奶”的相关事宜,并制定了《借势〈生命时报〉传播规划》、《DHA借势口碑传播》、《鱼油传播精彩效果示意报告》、《鱼油传播汇报总结》等资料。
《DHA借势口碑传播》方案分为六部分,分别是“背景”、“策略”、“手段”、“传播话题”“媒体名单”“预算”。
《生命时报》、《京华时报》分别刊发了大篇幅曝光中国鱼油市场乱象,我们可以借此机会趁热打铁,引发公众关注鱼油质量问题,强化藻油DHA优于鱼油DHA的认知。”
“手段”分为四部分,其中包括,在Wiki(维基)问答、百度知道、搜搜问问、天涯问答、新浪爱问、雅虎知识堂里,通过对鱼油DHA的质疑性提问,在回复中植入藻油DHA安全性更高、纯度更高等正面信息,并通过关键词优化,确保消费者在搜索相关信息时,藻油DHA的正面信息能大量出现;在论坛,亲子、育儿论坛全面覆盖;大众论坛热门版块持续发布和重点维护;用消费者的口吻和角度,发起“万人签名拒绝鱼油DHA”的签名运动等。
圣元受网络攻击 身陷“性早熟”风波,圣元产品销售一落千丈。连日来,微博和各大网络论坛都传出消息,指蒙牛是圣元事件的幕后策划者,并传言这起事件的“揭秘者”是伊利。
蒙牛集团前天发布声明,否认和“圣元性早熟事件”有关系,但对其涉及攻击伊利产品事件没有作出回应。伊利则不对“圣元性早熟事件”置评。  蒙牛高管策动的这次“陷害门”,也让公众看到了“网络水军”的威力。新华网昨天发表文章说,“网络水军”其实就是“网络黑社会”,呼吁官方通过完善法律,打击这种“网络黑社会”。[1]陆川的《》同时上映后,分别遭受网络水军的严重诋毁。随后,陆川导演承认,《王的盛宴》在宣传过程中花5万元雇佣“水军”,但同时强调是先遭受了竞争对手的“黑水”才被迫反击,于是黑水和白水连续几天在电影评论网站互骂对掐。就此也揭开了当下网络水军盛赞或谩骂一片,以此影响观众选择甚至票房的“不能说的秘密”。[1]
导演协会发文请“自律”
针对此次“水军”事件,中国电影导演协会5日发微博表态,呼吁会员自律:“反对任何导演参与领导用不正当手段进行 电影宣传”。该表态引发业内电影人的各种呼吁和吐槽,中国电影导演协会秘书长何平认为雇用水军属于“要面子不要诚信”,“无论何种理由与处境下,职业人士都不应当参与、组织、纵
容其中,这个底线一旦被逾越,观众对电影导演的基本诚信就会丧失信心。”李少红很明确地表示不赞成《王的盛宴》“雇用水军维护口碑”的做法,“好坏都水了”。有人用水军,也有人曾深受“水军”荼毒。高群书就表示“曾被水军祸害,从没用过水军”,也有业内人士吐槽,“水军弄疯过好几个片方的宣传总监”。
8日,《一九四二》制片人王中磊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雇佣水军”是一些电影在上映前的惯用手法,目的是获得影评网站的高分,便于推销电影,但这是低级的电影营销手段。“华谊兄弟是正规电影公司,绝对没有花钱雇水军,水军问题公开在媒体上曝光,这对解决电影营销市场的混乱也有好处”。[1]
陆川称雇水军于事无补
自陆川团队公开承认雇佣“水军”维护《王的盛宴》口碑以来,事件逐渐演变成“罗生门”。陆川6日在杭州宣传时表示,“雇佣水军”是年轻的宣传团队干的,他自己躺着也中枪;不过,该片制片人、星美影业的老总覃宏则在北京贺岁片推介会上透露,他早就把《王的盛宴》的宣传权下放给导演了。并一再强调,星美做电影宣传一向都是“规规矩矩”的,只做电影本身。
陆川称自己看到团队发出“雇佣水军”的微博后是“头皮发麻”,但他解释,自己的团队多半是80后,没遭遇过这样的“黑水”,所以病急乱投医一般,这一招无疑像是找了江湖郎中,引火焚身之后未必就得以凤凰涅槃。“说到底,电影本身和票房没有关系。这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但是一个有勇气的做法,但也是于事无补的”。他透露,宣传团队的微博发出之后,“水军”对他本人的攻击基本停止了。
陆川并不介意被媒体质疑“事儿特别多,是不是故意炒作”,他表示随着团队的成长,自己身上的事情慢慢会越来越少,“谁会顶着个雷做事?我希望媒体从今天开始,关注电影本身,而不是我或者电影以外的话题,那样的炒作也是我深恶痛绝的”。[1]国务院新闻办主任2010年12月底回应“网络水军”问题时说:中央很关注网络水军问题。网络水军危害社会、影响正常的,需要治理。这是我国官方首次对“网络水军”问题进行公开回应。
王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后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互联网管理由工信部、国新办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网络水军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央领导人也很关注这个问题,并指示他们要认真研究。国新办非常关注该问题,目前正在研究依法加强“网络水军”管理的措施。
他说,“网络水军危害社会、影响正常的网络秩序,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确实需要治理。”
“网络水军”是指通过雇用大批人手在互联网上集体炒作某个话题或人物,以达到宣传、推销或攻击某些人或产品的目的。这些受雇人员在“网络推手”的带领下,以各种手法和名目在各大互联网论坛上发帖。由于人数众多,被形象地称为“网络水军”。
2010年10月,蒙牛爆出“诽谤门”事件:蒙牛公司高管与一家公关公司共同商讨制定网络攻击方案,打击竞争对手伊利,历时一月,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本月初,央视“”2010年度人物评选,再次遭遇“网络水军”密集刷票,江西省市委宣传部要求有关政府部门、学校组织员工和师生为本省入选的三名候选人集中投票。有媒体因此指出,除了商业资本操纵下的“水军”,还存在着另一支庞大军团,即由某些通过行政权力组织、控制并且随时应用自如的“权力水军”。
2012年12月,一则新闻消息暴露了网络水军已经大规模进入电影行业。许多贺岁大片如《王的盛宴》等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大量正面宣传和好评,而通过研究发现许多电影行业采用的都是一只“上海网络水军”的,秘密组织。
日,“秦火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在沈阳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此时,他已经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的副总监,负责网络推广、宣传等。
秦火火何许人也?秦火火原名秦志晖,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任职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一个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
秦火火传播过什么谣言?“7.23”动车事故发生后,秦火火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2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污称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其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日,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通报,该局日前成功破获利用“网络水军”在互联网上为他人恶意炒作的有组织网络犯罪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嫌疑人[1]通过合伙或单独建立水军网站,承揽发帖、顶帖业务。在客户提出炒作要求后,根据炒作内容的风险程度、发帖数、回帖数、点击量、持续火爆时间长短等因素,为客户提供价格不同的方案。客户预付部分资金后,周某等人通过水军QQ群发包或者自己大量发布曝光帖、维权帖和炒作文章,进行顶帖、灌水等以引导社会舆论关注。达到客户满意后,客户再支付余款。周某等4人发起攻击炒作事件125起,非法获利48万余元。[1]
新手上路我有疑问投诉建议参考资料 查看直销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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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Direct Selling),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外文名Direct Selling归&&&&类销售方式别&&&&称厂家直接销售形&&&&式生产商文化 销售商文化
直销也可以简称厂家直接销售,不经过代理可以直接销售的,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直接向最终消费者进行销售的一种经营销售方式。
世界对于直销的概念是如此定义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者其他场所),由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一、是以生产商文化的形式直销。
二、是以经销商文化的形式直销,是以消费来获得利润,此类直销。2012年,除1家直销企业的直销销售为0外,其余31家直销企业共实现直销销售额199.37亿元(以下简称销售额),直销业共计缴税51.70亿元,其中直销企业缴税49.99亿元,直销员缴税1.71亿元。[1]
自日《》颁布以来,中国政府在开放直销行业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截至2013年8月[2],中国商务部向37家企业颁发了直销经营许可。
《年中国直销行业经营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25家获批直销经营许可企业总规模估计超过70亿美元(460亿元人民币)。由于获批直销经营许可的要求相当严格,许多企业放弃申请直销经营许可,在不受《直销管理条例》约束的情况下,以某种类似于直销的形式开展经营。这种做法损害了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2010年,商务部出台相关政策,将直销产品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这一调整有利于企业加快产品引进和升级的步伐,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
2011年以来,我国直销行业在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指导下,各企业在2010年年底就调整和明确了2011年的发展目标,并层层分解到各个直销市场。
直销模式从进入中国市场就迎来快速发展步伐,成长迅速,尤其是政府通过政策引导,促使直销行业朝着稳健良性的方向前进。国家始终严厉取缔和打击非法传销,避免扰乱市场秩序;另一方面,通过对直销的正面宣传和知识普及,社会对直销的认可度也获得了空前的提升,这大大调动了直销人员从事直销的积极性。
未来,中国直销行业市场规模将会继续扩大。首先,从全球方面来看,中国是仅次于的第二大经济体,就发展规模和速度而言,确定了直销行业未来市场总容量的巨大空间。其次,国家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投资和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向消费、扩大内需方向发展,这必然给直销行业带来广阔发展空间。
制造商在向公众进行一定诉求的基础上,直接与目标客户沟通,以达到实践消费的营销活动。直销有三方面的要素:远离传销 共建和谐
一是公众消费意识;
二是一对一关系的建立与形成;
三是现场展示与焦点。
由于直销直接面对客户,减少了仓储面积并杜绝了呆帐,没有经销商和相应的库存带来的额外成本,因而可以保障公司及客户利益,加快成长步伐。
直销就是产品不通过各种商场、超市等传统的公众的销售渠道进行分销,而是直接由生产商或者经销商组织产品销售的一种。
直销实际上是最古老的商品销售方式之一。早在远古时期人们进行商品交换之后,首先学会的就是直销。
按现代经济理论的理解
直销实际上是将产品的部分利润从代理商、分销商、广告商处转移给直销员的一种经营形式。直销能有效的实现缩短通路、贴近顾客,将产品快速送到顾客手中,加快资本运作。直销也同时更好的将顾客的意见、需求迅速反馈回企业,有助于企业战略的调整和战术的转换。因此态能够迅速崛起成为现代营销的新锐就不足为奇了。
用老百姓的话说
就是生产厂商把产品的销售柜台延伸到了顾客家中。换句话说,就是通过直销,直接把产品送到有消费需求的顾客的手中。
以取得国家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及合法直销制度为前提,基于,以先进的信息流、资金保障平台和快递物流体系为依托开展的营销渠道。
直销联盟选择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为理论研讨与实践的第一根据地,借用这片直销沃土,引领直销趋势,探索行业发展的新思路。
拿牌直销公司在上的运用:与传统电子商务行业相比,直销企业以及大批“准”直销企业,对互联网开展直销情有独钟。直销企业热衷互联网网络运作直销的最重要的理由是:直销企业有大量现成的会员,可以在起步时就彻底解决了电子商务网站最需要的会员数据问题。第一类:狭义直销(Direct Selling)
所谓狭义直销就是产品生产商、制造商、商通过(兼消费者)以面对面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含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
单层直销有20%的直销公司使用。多层直销则有80%的直销公司在使用。即介绍提成模式,例如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的经纪人都是无工资的,靠自己人际关系销售产品并获得提成,但开发的顾客没有成为销售人员,没形成层级结构,因此这是合法的。
多层直销是根据公司的,直销商(兼消费者)除了将公司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之外,还可以吸收、辅导、培训消费者成为他的下级直销商,他则成为上线直销商,上级直销商可以根据下级直销商的人数、代数、业绩晋升阶级,并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解释:直销员开发出的顾客又能成为销售人员,组成了一个层次网络,从而实现团队计酬)。
第二类:多层次直销(Direct Marketing)、
这种模式也叫多层次直销,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媒体(邮寄DM、频道、因特网)将产品或者资讯传递给消费者。多层次直销中的“直”,是指不通过分销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复”字是指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交互,顾客对企业营销努力有一个明确的回复(买与不买),企业对可统计到的明确的回复数据,由此对以往的营销效果作出评价。
直销业相比传统零售业的优势:
服务个性化。由于直销产品比较特殊化、个性很强,需直销人员讲解、演示、试用,所以要求直销人员 根据产品和消费者的要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就业简易化。直销人员的就业门坎较低,它需要付出的是少量的金钱和时间,而且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省略了很多成本。具有推销能力都有机会成为一名直销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我国日益严重的就业压力
销售主动性。由于直销更多需用直销人员的主动推荐、演示、讲解,销售能力越强,销售额就越大。
服务便利性。由直销人员提供的送货上门服务,提供了另一种给消费者便利的高品质产品的销售渠道。
直销业相比传统零售业的劣势
产品局限性。每个直销企业都有自己的核心产品,但一般品牌单一。
直销是销售的分支结构,给消费者带来了便捷服务。
●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 Life公司在我国开展业务。该公司未经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可。
●日,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有限公司成立,直销正式被纳入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畴。
●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
●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同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随后不久,国家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
●1996年4月我国政府经过审查,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4月28日,国家工商局向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
●日,国家颁布了《》。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
●由于对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的区分没有严格的标准,大大小小的非法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以至于到1997年底到1998年初,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对直销企业几乎失控。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对整个传销行业全面禁止整顿。
●同年6月18日,国家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并批准了.、、美乐家等10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
●2001年,我国加入。中国政府承诺:以商业方式存在提供的无固定地点批发或者零售服务(包括夏方军在传销)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日,涉及《》的两部核心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禁止传销条例》于11月1日生效,《直销管理条例》于12月1日生效。直销的魅力分析
只不过是直销的一个邪恶变异,是被人利用的产物,一些利益熏心的人用没有实质价值的产品套上直销的营销模式,让直销行业混乱。
直销的之源其实可以简单归结为三点:双赢体制的贯彻、温馨的直销文化和巨大的适应能力。
直销的魅力之一:双赢体制的贯彻。
当今的市场已经演变成一个买方市场。一个生产型企业要成功,必须抓住两点:研发和市场。市场离开研发就失去了基础,研发离开了市场就失去了翅膀,而要做好市场,最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员工,如何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认同感是营销学的一个重要课题。双赢体制就是所有解决方案的一个共同理论基础。
所谓双赢体制其实很简单:将员工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荣辱共存。原理虽然很简单,但具体形式却有很多种,效果也相去甚远。在销售领域,公司的立场当然是希望能扩大市场,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为了促使每一位员工也能以此为奋斗目标,根据双赢体制,就应该将销售人员的待遇和其销售业绩联系起来。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一些制度上和执行上的缺陷,使这一方法在效果上大打折扣。不同分销方式的区别就在于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决途径,而直销体制应该是其中对双赢体制贯彻的较好的一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防止,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境内从事直销活动,应当本条例。
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
本条例所称,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成为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权。
第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第六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国际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已全面导入,规范的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国外多年的市场经济成熟状态可以看到,当前中国政府也正式遵循国际准则,承诺将于入世后三年内开放该领域的市场,而且已经在着手对该领域进行更加有效的立法准备。
是一种正当的职业。
到了1993年时,直销公司从数量上讲已经比较多,直销公司的制度也更是五花八门。关于这个时期,中国的直销理论研究者们把它称为泛滥无序期。也就是在这个时期,“非法传销”愈演愈烈。随着媒体对打击非法传销的不断宣传,直销也被蒙上了一层暗淡的色彩,难以还原其本来面目。
直销最初产生于美国50年代,当时由于贫富差距太大,许多穷人没有改变现状的机会,美国哈佛大学的两个研究生发明了直销业,让穷人从事这种职业,让富人消费商品。很快,许多企业滞胀的产品有了销路,萧条的市场有了生机,同时,许多穷人改变了命运,加入到富人的行列中。这种崭新的营销方式很快盛行起来。
关于直销,世界的定义是这样闸述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的行销。
我们知道,传统的商品流通形式是这样的:厂家—总代理—省代理—市代理—批发商—商店—消费者,这其中每个环节都需要管理费用,如:工人、工资、运输经费、厂房水电费,随着每一个环节的增加,产品的价格也越高,而且销售过程中还需要广告费,这些费用最后都由消费者承担,到达消费者手中时,一块钱成本的产品价格可能达到六、七块钱。这样,造成消费者或厂家的利益受损。象美国的百事可乐公司请郭富城做广告的所有费用,同时假货的出现,三角债问题也危害着企业的命运,而直销却省去了诸多不利因素。直销则把中间的流程缩短了,是由工厂—直销商—消费者,产品由工厂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省去了层层中间商,只剩下一个直销商。这样不但把产品的价格降低了,也使直销商获得了更大的销售利润,这对厂家、直销商、消费者都是有利的。直销有单层次和多层次(MLM)
关于MLM(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ULTI-LEVEL MARKETING),在美国已经有五十年历史了。并且到现在已经是最为高级的宣传方式和。也是美国近乎于所有大学都在讲授“网络营销学”。在我们这个国度里,MLM发展在20世纪末就出现了偏差。这是历史原因。多层次直销公司,截止到2013年2月份,在中国拿牌的直销公司有33家。同时,直销公司的业绩在成倍数的增长。多层次直销必然是销售模式的趋势,受到大多企业的青睐。
MLM作为激励每一个人(不管是客户还是员工)去宣传母公司的一种方式或者手段。这样的做法,应该使得母公司要比传统的客户关系更加贴近于客户。MLM也扩充了母公司直接把握客户的能力,而不再依赖于代理商及各级分销商。这样会使主公司有了前所未有的离客户这么近,近代表公司将更有精力去研发产品,更有实力去做市场竞争而减少中间环节费用,尽可能的减少假货冲击市场的威胁。当然,不可否认MLM的发展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品推广进程。这就是基于直销模式的“贯通式”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的基本的操作模型。
比较以往三种电子商务模式而言,贯通式电子商务模式有四个之处:
在A阶段,采取的是第三方集中采购的模式,是多个B的集合概念。
在B阶段,采取的是第三方物流方式与落地网站相结合的方式,将直销体系中的零售概念店还原成配送站和终端仓储,并附加综合服务功能。
在C阶段,采取的是人际分销方式,这是充分发挥直销人员作用的关键点。
D与C之间的转化,将产生互联网、人际销售网的双重倍增效应。
那么,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合法经营,在比较健康的直销企业的基础上,进行真正的电子商务改造,使之成为货真价实的电子商务企业,实现个人、企业、社会的共赢与和谐?如何将贯通式电子商务模式落实到操作层面上?我想,这很复杂也很简单。复杂在于其基底和背景的动荡和复杂,简单就在于是否能够按照规律和规则办事,是否愿意付出努力和成本。传统直销公司的发展形势我们来看看世界上几大传统直销公司的发展形势。
A公司97年全球营业额做到70亿美金,到了2000年只剩下38亿美金,2004年62亿美金,但中国贡献了一半的业绩。
N公司93年做到10亿美金,可是到了2004年开了30多个国家业绩还是10亿美金左右。
F公司曾经是世界上第二大直销公司,可是近几年业绩跌到前十名不到。
H公司在很多国家业绩也是平平。
这些直销巨头在海外的业绩都没多大的增长,甚至大幅度下滑,这说明了什么呢?是因为这些公司不行了吗?是她们老了吗?我认为不是。真正的问题是在于传统直销。是传统直销存在的问题而引起的。
在发达国家,人们已经厌倦直销了。当有人被邀约出来聊聊时,人们会很警惕的问:“你是找我谈,还是找我谈直销,还是要找我借钱?”
传统直销据《中国直销行业产品市场深度调研分析报告前瞻》分析,未来最大的行销趋势已经不是传统直销了。直销是传道销售者的事业,是把销售者变成利润的分配者。而未来的最大的行销趋势是传道消费者的事业,是把消费者变成永远的利润分配者。
哲学博士唐佩伯斯与马莎罗杰斯(Don Peppers&Martha Rogers)两人合作出版的革命性的商业著作《一对一的未来:一次一个顾客地建造关系》提出的一对一行销观念中,包含了以下几点:顾客占有率,顾客保有与开发,重复购买率,与消费者对话等。它的目的说穿了就是要提高现有顾客的忠诚度,以极大化顾客的终身价值。因为只要顾客忠诚度成长5%,就可以创造25%到85%的利润增长。
时代在变迁,商品供不应求,产品行销是供应导向,这已成为过去。商品供大于求,产品行销是需求导向的服务业的时代业也即将结束。未来将会进入体验营销的时代,是一种以顾客为导向的产品行销时代。一位做过直销的朋友讲了一段他做直销的体会:做直销在于直销之外是做人,直销是助人自助的事业别人不能成功就谈不上您自己的成功。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理想,不要精神丰富但口袋空空的连吃饭都问题。我都快饿死啦,还叫我干革命能行吗?
我觉得做直销要从公司、产品、制度三方面来考虑。公司有实力,有发展潜力。我希望找到一个永续经营稳健发展的公司。产品好有效果,价格实在。消费者有口碑能重复购买,适应面广。制度人性化,操作不会太吃力。你推荐一个合作伙伴你就增加一份责任。不是把人圈进来了,到最后把自己的人脉伤了,自己也受伤了。我希望的是自己成功了,别人也能得到幸福。这真是很多直销人的心声啊。
有好多打着直销旗号,做非法的企业非常多!大家一定要去管理系统查询!产生的问题
很多做过直销的朋友都有过这样经历:听了某人讲了奖金制度,看了产品示范,或者参加某些大型会议后,发现直销有如“天堂”,有如“世外桃源”。看看自己的现实,想想自己的梦想,再听听直销老前辈所描绘直销带给他们的美好生活,就奋不顾身的投入直销事业。结果,小部分人成功了。可是,更多的人是在直销里弄得伤痕累累。从事不正当公司,受伤是必然的。可是为什么从事正当的,口碑非常好的公司,也有许多人受到了伤害呢? 直销是制造业时代的产物制造业时代产品供不应求,产品行销是供应导向,好的产品加上好的行销方式就能引领市场。直销对于制造业时代来说有很多优点,所以直销应运而生,配合了当时的时代。可是时代不一样了,产品行销已经由供应导向进入需求导向。未来将会进入顾客导向。直销存在的很多缺点将会使直销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有人说:“直销是未来最大的趋势阿”。没错,直销的“直”是未来最大的行销趋势。可是直销的“销”就会产生很多问题。传统直销有五大缺点(1)产品低价高卖,消费者难以接受。
虽然直销省去了传统流通渠道的中间环节,但是直销公司的产品一点都不便宜。公司要保证的利润,才能调动直销商的积极性。这样就必须把产品的价格拉高。而直销商要把高价的产品推销出去,就要把产品神化,甚至把公司和直销都要神化。消费者发现事实并不如直销商所说的那样,就必然会埋怨。经营者发现直销也并不是别人神化的那样,或者发现许多不好的内幕,他们就会受到伤害。
(2)直销商要赚到钱就要不断的。
世界上95%的人不喜欢推销,而99%的人不喜欢被人推销。这是直销的“销”字致命的缺点。直销商在向顾客推销产品或事业机会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有防备心理,先放一堵墙,以免受伤害。即使买了产品也是给面子而已。以后多找他几次,就开始躲着你。你再找他,就会跟你说,什么事都能谈,就是不能谈直销。很多放弃直销的人,就是很难过这一关。有人问:不销售哪来业绩啊?人的天性不喜欢推销,但人的天性喜欢消费。产品要卖出去不一定要推销啊。
(3)必须送货。
直销商不但是高级推销员,而且还是高级送货员、收款员,更是消防队队长(团队成员出问题了要去“救火”)。当有一个很好的顾客牙膏用完了,要求送一支牙膏给他,那送还是不送呢?不送吧,会丢失一个很好的顾客。送吧,花车费不说,还要花时间,花精力。这些送货的时间和精力可以用来做多少更有价值的事情啊。而且有时候把产品销售给老朋友的时候还不好意思开口要钱,出现了欠款,待账的问题。
(4)容易囤货,产生削价竞争。
囤货虽然不是公司和直销商的本意,可是有些领导人会误导直销商囤货。而直销商为了冲业绩,冲奖衔,就会囤货。如A公司的直销商为了冲奖衔,把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货囤在家里。而N公司的直销商为了完成业绩考核,被迫囤货。有人说卖得出去叫备货,卖不出去才叫囤货。这句话对。可是很多人囤了货是卖不出去的,资金积压,只有削价出售。削价就会造成市场混乱。我就认识一个在网上批发A公司直销商的囤货产品。他5.4-5.5折从这家公司的高聘那里买进他们的囤货产品,再以5.8-5.9折批发给销售人员(一次批发的量都在几万到几十万),销售人员再以6.5-7折卖给消费者。这样他们也能一个月赚几万块。这对那些守规矩的直销商是多大的伤害啊。不但要面对削价竞争,还可能会面对不知情的顾客的指责,别人打那么低的折,你打那么高的折,说你赚他太多。实属冤枉。如果直销商货卖不出去,就要亏一大笔钱。在广州番禺,有一位某公司的直销商,家里有钱,为了冲业绩,囤了几十万的货。旧装的蛋白粉没卖完,新装的蛋白粉上市了。旧装的卖不出去,又吃不完,就用来喂家里的小狗,小狗吃了毛色长得特别漂亮。真是可笑可悲啊。所以很多直销商在此受伤不浅啊。
(5)业绩压力。
业绩压力有好有不好。好处是迫使直销商努力工作,但是直销的很多弊端也是由业绩压力产生的。在直销的环境里,很多人都很开心,但那是忙得很开心。做直销的目的是为了有钱有闲,可是在业绩的压力下,压得直销商并不能闲。直销商为了完成业绩,用正当的途径完成不了,就会用很多不好的方法去完成,直销的问题也由此产生。以上五点,不但让直销商的金钱、心灵、信誉、人脉受到了伤害,而且还会伤到别人。直销模式除了以上五大缺点,传统直销还有两个很严重的问题:
(1)传统直销是以销售为导向。
直销公司要照顾的是直销商,而不是消费者。每一个直销商做直销,目的是为了赚钱。但在直销里,赚到钱的永远只有金字塔中上层的人,下层的人是赚不到钱,甚至亏钱的。如果直销商赚不到钱,那就会另谋出路。直销的金字塔是不会从上层开始崩溃的。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下层的直销商难以赚到钱,就会从下层开始崩溃,而上层的直销商就会面临组织萎缩,收入减少,甚至出现崩盘。
(2)传统直销顾客续购率不高。
做直销的朋友你们想想,你们的顾客每个月都会重复跟你购买产品的有多少。如果每个月的顾客续购率达到25%,那已经是不得了了。这不是产品不好,公司不好,或直销不好,而是没有一套留住顾客的系统。消费者是不忠诚的。消费者只会做给自己最多利益的事情。假如你刚进入一家直销公司,把产品8折卖给顾客,因为你刚加入奖衔不高,打8折你已经没赚他钱了。可是这顾客发现有人7折就卖给他,你说他还会8折跟你买吗。如果你也打7折,那你就要亏钱了。假如同样是8折,顾客也会跑去跟另一个关系比较亲密的买。只是消费产品,他不会在这家公司得到任何好处。如果发现有更好的产品,就会跑去买别家公司的产品,顾客就会这样不断的流失。直销行业进入中国已经近20年,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直销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直销在中国发展经历过忐忑与曲折,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直销在中国的。发展史
一、我国直销经营的产生及立法进程  直销经营方式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导入我国,其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兴起阶段(1990年-1993年)。1990年11月,我国境内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经营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直销经营方式正式进入我国内地市场。由直销人员上门讲解并推销商品的方式,引发了社会对这一新型营销方式的关注。雅芳公司的进入和初期经营的成功,起到了较强的示范作用,面对庞大的中国市场,其他国外直销公司紧随其后,从1992年开始以独资、合资的形式进入我国。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效仿。  第二,混乱经营到初步规范阶段(1994年-1997年)。随着直销经营的进入,直销形式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打着直销的旗号从事非法传销和“金字塔诈骗”活动。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95年底,全国从事传销的企业绝大部分属非法经营。这些企业既不注册,也没有规范的营销手段,多数是通过层层“拉人头”,或者以离谱的高价强行销售产品,有的甚至利用直销进行诈骗、帮会和迷信聚集等活动,对社会稳定和治安造成严重影响。有的非法传销组织以“快速致富”为诱饵,使不明真相的人加入,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定。对此,我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对直销经营中出现的混乱现象予以规制。尽管如此,传销经营中的混乱现象和大量的非法欺诈活动并未得到根本遏制。  第三,禁止传销及部分外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阶段(1998年以后)。由于当时我国市场发育程度还比较低,监管手段尚不完善,居民消费心理还不成熟,对直销方式不甚了解,加上部分人快速致富的愿望迫切,导致许多人受骗上当,给非法直销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面对日益严重的非法传销活动给社会稳定和消费者权益带来的危害,我国政府果断地采取了严厉的禁止传销措施,于1998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同时,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美国的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外资直销公司转型为店铺经营加雇佣推销员的方式经营。2000年后,又先后发布了一些《通知》和《规定》,对转型企业行为加以规范。200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门成立了“打击传销办公室”,主要负责打击国内非法传销和相关的欺诈活动,保护消费者利益。  第四,开放直销市场及直销法规正式出台阶段(2005年9月)。根据我国经济增长状况和多元化流通方式的发展,以及履行WTO的相关承诺,我国加快了直销立法的进程。于200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和《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并分别于日和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个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和直销立法进程进入了新的阶段。
二、我国曾经出台的直销法规、规章
到2004年底为止,我国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的规范和管理直销经营活动的法规主要有:
日,国家根据国务院指示制定并发布《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国办[1995]50号),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一律停止批准、登记注册以传销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正式批准41家企业可以进行传销;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传销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次对传销营销方式进行比较全面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在这一领域立法上的突破;  日,国务院颁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对传销(包括直销)活动加以全面禁止;  日,国家外经贸部、国内贸易局和国家工商局颁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发[号),批准雅芳、安利、玫琳凯等10家外资直销公司转型经营;  2000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5号);  2002年2月,国家外经贸部、国内贸易局和国家工商局颁布《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工商字[2002]31号)。直销刚开始进入中国内地时的定位是“兼职经理”,恰好和当时中国老百姓本职工作效率比较低,又急于想增加收入的心理不谋而合。  “1993年我出了中国第一本有关直销的书《中国,迎接直销风暴》。没想到后来直销在中国真的可以用一场风暴来形容!”当本刊记者就直销理论在中国引入和应用这个话题采访最先将直销理论引入中国的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本刊社长杨谦时,他颇为感慨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直销理论和实践的南橘北枳,使得直销在中国的发展一路是非不断,是中国市场上最具有争议性的营销理论。杨院长打趣说:“你们只要刊登有关直销方面的内容,杂志一定卖到脱销。”2012年,中国各类直销企业有20多家,2011年销售额已经达到1400亿元,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更有望突破3000亿。虽然直销立法脚步越来越近,众多的企业摩拳擦掌,想赶上直销的头班车。但是,直销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能不能在中国的土壤上生根开花,茁壮成长,关键在于国人怎样看待直销这种新的营销模式。
由于受到过去&老鼠会&阴影笼罩的影响,相当多的群众心目中还存在着&直销就是传销,传销就是&老鼠会&的认识。因此纠正这种观念是保证直销立法顺利出台,并在我国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为此,我们摘编了中国营销专家胡远江教授《中国直销立法中18个核心问题及其解决思路》一书中有关直销和传销区别的章节,以飨读者。
区别直销与传销的10个界限
胡远江指出,直销作为国际营销实践中的一种重要模式,它的基础概念尽管界定版本不同,但可以集中表述为&借助一种载体,在任何固定场所以外的地方(包括家庭、办公场所等)所进行的可度量反应的销售行为。&在这个概念中,包括三个要素:
第一,它要借助一定的载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
第二,它的销售行为是发生在固定场所以外的任何地方;
第三,它的销售结果是可以度量和预测的。
凡是包含以上营销要素的营销模式,都可以统称为直销。所谓直销和传销的区别,实际上指的是如何在理论上和营销实践中把二者的运营形式与运作中的实质内容进行区隔。国际营销学体系中的传销,是国际直销的一种形式,他指的是依托市场倍增学的基本原理,通过独立分销商及其所形成的有秩序的组织系统所开展的一种无店铺销售行为。
在我国,从1998年开始,由于传销企业的不规范运作此起彼伏,再加上中国消费者消费心理不成熟的状况日趋凸显出来,由传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愈演愈烈,中国政府终于对传销这种经营形式进行了全面禁止。
从1998年至今,在中国的传销通常被认为有如下特征:
第一,他是被政府明令禁止的;
第二,它是一种经济犯罪活动;
第三,有的会演变成一种经济领域中的&邪教&行为。
它在表现形式上变化多端,明显套用国际营销学中的直销概念,任其自由发展,会严重危及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的安全。
胡远江认为,从实践上区别直销和传销,比从理论上区分更加复杂一些,具体而言,有如下区别:
第一,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其在整个从业过程中,始终把&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的沟通和贩卖&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第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第三,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第四,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所得到的销售佣金,这是直销从业人员的长期的根本收益,其收入的多少完全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根据直销从业人员的市场拓展情况和营销组织的建设情况所给予的管理奖金。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拓展营销组织(发展下线传销从业人员)时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销售所得到的正常佣金。
第五,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户服务培训、政策法律培训等等。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有可能接受在直销活动中所推出的各种教育培训,但是它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枪,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活动,其内容比较单一,多为激励式的观念改变,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或者加大从业力量。
第六,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和直销企业通常在其直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按劳分配和勤劳致富&等原则,把直销活动当成一种正常的创造财富和分享财富的活动,其传播的是所有的收入均来自于自己的付出,主张在营销技术上精益求精。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和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念和原则。
第七,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最终的营销目标就是打造一批越来越多的忠诚客户群体,这些消费群体信任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愿意长期消费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司的品牌。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传销从业人员的终极目标往往是&捞一票就走、迅速致富&,因而他们采取的方式往往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机会贩卖,他们并不强调产品的重复消费和发展、维护忠诚客户,不推广忠诚消费者的理念系统。
第八,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工作在前期主要是开发消费客户并销售产品给这些客户,但随着消费客户越来越多,其工作重心便逐渐进行了转换:即由前期的开发消费客户逐渐转为了管理消费客户,并且在管理消费客户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向各种消费客户提供各种消费资讯产品,售卖服务。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工作自始至终不会有什么变化,即老是围绕着&寻找下线、拉取人头&模式发展下线组织的工作重心展开。
第九,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通常会要求本企业的直销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关于直销问题的各种政策法规信息,并自觉遵守各种政策法规,合法缴纳各种税金,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税金。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的企业,通常的做法则是,截断各种通往从业人员的政策信息流系统,不鼓励自己的从业人员过多了解各种政策法规信息,也不会反复强调其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的从业人员通常会制定和执行良好的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制度。这种保护制度一般有3种途径:一是把品质优秀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体系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二是在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和消费企业产品的过程中,制定适度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执行无因退货制度;第三,针对由于企业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企业制定了良好的赔偿制度,即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直销企业或直销从业人员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补偿。而在传销活动中,由于从事传销的人员通常是以产品作为拉取人头、发展下线的一个道具,所以其交易一旦完成,就不允许退货,也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苛刻条件。在传销活动中企业基本上不按国际惯例设置正规的冷静期制度,即便是有所设置,在实际执行中也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障碍体系出来。因此,在传销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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