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问题

  网友咨询:  请问第一年考一级建造师报考时盖的是某家单位的公章,没有全部通过,第二年如果继续考的话,如果工作单位已换,是必须盖原单位的公章,还是可以换另外的单位?  回答:  请问第一年考一级建造师报考时盖的是某家单位的公章,没有全部通过,第二年如果继续考的话,如果工作单位已换,是必须盖原单位的公章,还是可以换另外的单位 可以。第二次报名的时候拿着准考证报名剩下的科目即可。网上那个表可以盖上第二家的单位的章。(主要是防止个人的名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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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须知:一级建造师常见四大热点问题
报考须知:一级建造师常见四大热点问题
1、关于一级建造师挂靠价格合理化问题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日起施行。(建设部令第153号),具体内容查看有关文件。规定的第七条这样说: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这就说明不一定在施工部门注册,不想承担风险的,可以找非施工和监理单位注册,这样既能增加收入,又不用承担施工出现问题而带来的风险,这里有一点要明确的,是注册不是挂靠,后面有关和注册单位的合同还会说到,注册到一个单位是合法,挂靠是非法的。
2、关于一级建造师的供求问题
  目前对于一级建造师除了特级企业要求50名外,其他等级企业新的资质要求还没出来,一级企业那是一定需要的,按照目前已经通过的一级建造师数量和一级以上施工企业所需要的数量是供大于求,但是,因为规定只能注册在一个单位,所以有相当一部份建造师因为其他执业资格已经注册了,这样一来就变成求大于供了。还有,因为已经通过的一部分一级建造师是在二级或以下施工企业工作的,所以供应给一级企业以上的施工单位的数量又少了。另外,根据新的工程管理办法,2008年起,所有的大型以上工程必须由一级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按照工程的分类,除了绿化外,其他工程总承包一般3000万以上为大型工程,见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里面有具体的分类。二级企业注册资金最少为2000万,可以承包的工程是注册资金的5倍,也就是说二级企业也能承包3000万以上的工程,要承包300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要用一级建造师,所以二级企业也一定需要一部分一级建造师,从现状看,二级企业占的比例也不少。上面只是从资质管理方面来测算一级建造师的数量,还没加上全国建筑行业在建或准备建的工程项目数量和一级建造师的数量进行分析,按有关文章的统计,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一级建造师远比目前已经通过的一级建造师要多很多,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会出现有临时建造师的产生,显而易见,近几年一级建造师是供不应求。
3、关于一级建造师的待遇问题
  风险和利润是对兄弟,在经济问题上是永远都存在的,其他方面不说,这只说一级建造师的问题,我们要转变观念,要把传统的观念转变为现代的观念,无论是挂靠,借用都是不合法的,受不到法律的保证,所以我们要改变观念,既然政策容许我们注册到一个单位,那我们就从注册方面着手。因为《规定》里面不单只容许一级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经理,还可以担任其他职务,具体见《规定》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从风险角度,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比较大,因为目前工程质量是终身制,所以聘请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待遇也比较高,其他管理服务或者咨询服务的待遇就相对低些,待遇都是根据市场供求以及所应聘的城市而变化的。如果不想承担太大的风险,那就找一个单位注册后只担任顾问或者咨询的职务,特别适合那些不用固定上班时间的朋友,如果想高待遇,那就找一个可以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单位,如果是全职的,那工程质量自己心中有数,不是全职的,这里还是给个忠告,注册证书和执业章一定得自己拿着,特别是执业章,不要为了万把块钱连一辈子都卖了。根据初步的调查,一级城市,比较发达的城市,担任顾问咨询职务的,一年大约1.5万~2万左右,兼职的,一年大约2万~10万,具体看担任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在现场的时间,全职的,一年10万以上。二级城市相对低些,不同的地方待遇也不同。
4、关于和注册单位签订的合同问题
  我看了网上有些流行的样板,不太妥,很多条款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合同不是双方签订了就能生效,内容如果违反了有关法规法律,就算签订了也是属于无效合同或者属于无效条款。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考虑,特别要把《规定》看透,挂靠一词不要用,更不要写出挂靠合同或挂靠协议,无论注册到哪个单位,有没有做实际工作,都为他们生产了效益,很多人把注册到一个公司不去参加施工项目管理拿待遇就是挂靠,其实是错误的,第一,注册到他们那里,为他们增加了实力,可使用的资源,哪怕是一年去公司一次,只说一句话,只做顾问或者咨询,也是提供了技术。第二,注册的初期不参加施工项目管理,不等于以后也不参加,工作都是变化的,也许那天变成全职施工管理人员。对于不想到公司全职工作的,可考虑签订不定时工作制,这样机动性比较大,最好还要细化,空余时间比较少的,或者有自己工作的,可聘用只做顾问或者咨询职务,空余时间比较多的,又不能全职的,可考虑兼职,待遇除了基本待遇外,可以按管理项目的大小或出差次数另增加旅差费或者其他补贴,也可按到现场的天数计算补贴。
  合同不是双方签订了就能生效,内容如果违反了有关法规法律,就算签订了也是属于无效合同或者属于无效条款。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考虑,特别要把《规定》看透,挂靠一词不要用,更不要写出挂靠合同或挂靠协议,无论注册到哪个单位,有没有做实际工作,都为他们生产了效益,很多人把注册到一个公司不去参加施工项目管理拿待遇就是挂靠,其实是错误的,第一,注册到他们那里,为他们增加了实力,可使用的资源,哪怕是一年去公司一次,只说一句话,只做顾问或者咨询,也是提供了技术。第二,注册的初期不参加施工项目管理,不等于以后也不参加,工作都是变化的,也许那天变成全职施工管理人员。对于不想到公司全职工作的,可考虑签订不定时工作制,这样机动性比较大,最好还要细化,空余时间比较少的,或者有自己工作的,可聘用只做顾问或者咨询职务,空余时间比较多的,又不能全职的,可考虑兼职,待遇除了基本待遇外,可以按管理项目的大小或出差次数另增加旅差费或者其他补贴,也可按到现场的天数计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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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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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见通知后及时准备申报资料。
  一、按照《通知》规定,一级建造师(一、二级临时、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延续注册工作暂不开展,已到期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继续有效。现开展一级建造师登记工作,待全国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相关政策出台后,按规定组织实施。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单位须下载并如实填报《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关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并逐项准确录入全部注册人员的相关信息,不能手填,只能机打,所提供的建造师执业情况汇总表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一级建造师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有下列情况和行为的,必须如实在《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关情况汇总表》中填写。
  (一)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或实施商业贿赂的;
  (四)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的;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或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等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和印章的;
  (六)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的;
  (七)年龄超过65周岁的,要注销其注册证书和印章。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于日前,将《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关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A4纸)及电子版(用U盘拷贝或发送至邮箱
)报送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执业资格注册4窗口(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楼)。如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本次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执业情况检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汇总工作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和解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附件1: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中华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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