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长春市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储物长春一汽公司是国企吗还是央企?

  陈玉宝  1953年,我们党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始了以实施国家“一五”计划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1953年12月3日,遵照中央和东北局关于召开各级党代表大会的指示,中共长春市委于1954年1月26日召开了中共长春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总路线,强调:“保证重点工程按期完成;保证各项经济生产计划全面地完成与超额完成;保证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任务顺利实现;改进领导的工作,使其更好地为生产建设服务和为人民服务,这是当前全市各级党组织面临的中心任务,而其中保证重点工程按期完成,则是全党最主要的任务”。  1955年12月30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编制地方经济五年计划纲要的工作指示》和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长春市制定了1953年到1957年发展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规定,除完成国家在长春重点工程项目的支援任务外,中心任务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方工业、农业、城市建设、商业、交通运输以及文教卫生等项计划的完成和超额完成。并提出:“到1957年,工业总产值将达到13261万元,为1952年的141.17%,平均每年递增7.2%”的奋斗目标。  在实施“一五”计划的这五年中,长春市兴建和承建了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东北光学仪器厂、长春气象仪器厂、长春客车厂、吉林柴油机厂、松东李高压送电线路工程等一批国家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还新建与扩建了汽车修配厂、汽车配件制造厂、汽车随车工具制造厂、化药厂、造纸厂等一批地方工业企业,使长春市的工业面貌焕然一新。  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一五”时期的156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有12项落户吉林,作为吉林省中心城市的长春市拥有其中的3项,即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国营第二二八厂、松东李高压输电线路工程。同时期中央各部委也在长春兴建、改扩建了一批在当时颇具影响的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包括长春客车工厂、长春机车厂、吉林柴油机厂、东北光学仪器厂等,成为长春市经济发展的基础和骨干力量。  这批重点工业企业(工程)不仅为当时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也是当时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工业发展的缩影。他们分别是:  (一)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以下简称一汽)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苏联帮助建设的156项中最早最大的项目之一,被誉为中国汽车工业的摇篮。  1951年3月19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第一汽车制造厂在长春市孟家屯车站铁路以北地区建厂。1951年4月,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年产3万辆苏联吉斯150型4吨载货汽车设计计划任务书,1952年4月,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第一汽车制造厂初步设计。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汽车工业筹备组顺利完成了筹备建厂的诸多事宜。1952年7月,党中央正式决定在长春成立“重工业部汽车筹备组六五二厂”(一汽代号)。1953年6月9日,毛泽东亲自签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力争三年建设长春汽车厂的指示》文件。《指示》完全赞成第一机械工业部党组关于三年建成长春汽车厂的建议,要求中共中央东北局、中共长春市委对长春汽车厂的建设经常检查、监督,加强整治工作,进行建厂任务、意义教育;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先进经验,掌握技术;切实整理和改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责任制和技术检查、监督制度,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与按时完成工程计划。中央批示各级和国家有关部门,动员全国力量支援一期建设,明确一汽三年建厂目标:出汽车、出人才、出经验。1953年7月15日,第一汽车制造厂隆重举行破土动工奠基典礼。长春市委大力号召全市人民积极支援一汽建厂工作,市政府还确定了“主动积极,尽先办理,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的方针,全市各部门积极投身“一汽”的建设中,如地方国营企业职工都积极参加为一汽试制新产品的工作;采石厂职工为保证碎石质量,认真贯彻了三挑三选制,做到了保质保量;运输公司工人提供了“随到、随拉、随时净”的保证口号;市政建设为一汽建厂服务的工程,占全年工程任务的93%。1954年和1955年连续两年把市政建设投资的94%和84%用于为汽车厂服务的基础设施上。为了加快一汽的工程进度,全市机关、学校、部队等90个单位的职工、学生、战士踊跃参加义务劳动,共达88000余个劳动日,不仅保证了施工需要,而且鼓舞了建厂职工的热情。1953年至1957年,长春市对汽车厂累计完成投资6.86亿元,占全市投资额的82.7%。  在全国人民和长春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一五”时期内,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共完成生产区和生活区建筑面积共702480平方米(即一厂区),安装设备7552台,铺设各种管道86290米、电缆47178米、铁路30公里,制造工艺设备2万多套,总投资为61724万元。经过三年的艰苦建设,到1956年7月,拥有37万多平方米厂房、年产3万辆载货汽车的第一汽车制造厂在长春基本建成,进入全面开工生产汽车的新阶段。  7月15日,我国第一批自己制造的解放牌汽车出厂了,从而结束了我国被称为“万国汽车博览会”的历史。10月14日,国家验收委员会批准汽车厂基建工程鉴定书,宣布“该工程可以正式动用”。次日,第一汽车制造厂举行了隆重的开工典礼,正式开工生产。当年制造出“解放”牌汽车1240辆,装配吉斯150型汽车430辆,标志着中国汽车制造业开始起步。  (二)东北光学仪器厂  东北光学仪器厂,代号为国营第二二八厂(以下简称二二八厂),是国家“一五”期间规划的156个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国四大光学企业之一,也是我省当时唯一的国防工业项目,以研制和生产军用航空照相机为主,生产的各种光学产品先后填补了国家空白。  根据1956年4月7日中苏两国签订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防工业的协定》中规定:航相机制造厂为苏联援建项目(项目代号852)。鉴于当时国际国内的形势要求,国家急需加强国防工业建设,从中国国防工业总体战略布局出发,国家将航相机制造厂选址在长春,工厂隶属于国家第二机械工业部(以下简称二机部)。1953年3月,二机部一局将中国科学院长春仪器馆(长春光机所前身)的光学玻璃熔炼点划归二二八厂,定名为二二八厂一车间。1957年1月,二机部将原订1957年至1959年建成投产的计划延期至1958年至1960年建成投产,并将光学玻璃车间划归二二八厂。同年7月,二机部将二二八厂原计划建设规模缩减50%。12月,二机部决定暂不施工兴建。  建厂之初,东北光学仪器厂认真贯彻“边基建、边试制、边生产”的“三边”原则,主要产品于1964年开始试制,1965年试制成功,1966年国家正式订制。  1997年7月,东北光学仪器厂兼并了原吉林汽车制动器厂,组建吉林东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998年更名为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汽车离合器和制动系统产品的生产基地。  (三)松东李高压送电线路工程  松(丰满)东(东陵)李(李石寨)高压送电线路工程简称松东李高压送电线路工程,是“一五”时期国家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新中国成立后在东北地区兴建的第一条22万伏铁塔送电线路,也是我国第一个自行设计、自行加工、自行施工的超高压送电线路工程。  1952年秋,随着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好转,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起步。辽宁地区作为当时新中国主要重工业区急需电力供应,为了适应这一紧急形势,国家决定修建松东李高压送电线路工程以缓解该地区电力不足的问题。  松东李高压送电线路工程(代号五0六)工程是按照当时苏联标准在我国东北地区兴建的第一条22万伏高压铁塔送电铁路,线路由吉林省松花江丰满水电厂起,沿沈吉铁路与原松抚超高压送电线路平行,南下经沈阳东陵至抚顺市西南郊的李石寨一次变电站,与李鞍线相接,工程全长369.25公里,跨越吉林、辽宁两省。途径三市六县,成为当时东北超高压电网的主要组成部分。工程由东北电力设计院承担设计,由刚刚组建的东北电业管理局送变电工程公司(现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负责施工。  1952年7月工程开始初步勘察,1953年批准技术设计,并正式开工兴建,1953年1月至7月开始做开工准备,成立工程指挥部,下设4个送电工程队、12个工地、2个变电工程队,全线设立了19个材料保管站。经过7个月的精心准备,工程于1953年7月15日正式开工,计划工期八个半月(1953年7月15日至1954年3月31日)。经过全体施工人员的顽强奋斗,工期仅耗时6个月零8天,按原计划提前67天于1954年1月23日竣工,并于1954年1月26日投入系统运行。  松东李高压送电线路工程实际支出为3926.82亿元(东北币);全线建54种类型的铁塔共919座,耗用钢材8300余吨;塔基采用混凝土基础,浇筑混凝土总量为9300万立方米;全线所用主要器材重量为4300吨,运输路径为1.1万公里;修建桥梁、涵洞254个,铺设公路250公里。全线跨越铁路6处、公路25处、电话32处、电力线16处、河流12处。全线施工平均人数共5300多人,在基础工程施工高潮期全线施工平均人数达6500人。  工程建成后,确保了辽南地区恢复和发展工业的用电需要,为加快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提升国家工业化建设速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线路建成后不仅可以大量供应东北南部沈阳、鞍山、抚顺、本溪等重工业地区用电,同时也大大的增加了东北电网安全供电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四)长春客车厂  长春客车厂(以下简称长客)是“一五”期间原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重点建设的大型国有铁路客车制造企业。是我国第一个自行设计、施工、装备,以设计、制造铁路客车为主的大型铁路客车及城市轨道车辆生产的专业工厂。  建国初期,新中国没有客车制造工业,铁路运输车辆主要依靠外国进口,铁路工厂均属于铁路车辆维修企业。1953年,国家在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对铁路机车车辆工业非常重视,在安排对原铁路工业进行改造和扩建的同时,决定由第一机械工业部规划建立新中国专业化铁路车辆工厂。1954年7月24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机械工业部成立了“新建客车厂筹备组”。同年12月,筹备组经过精心选址,反复论证,最终将新客车厂落户长春。1955年10月,决定以“长春客车工厂”为厂名,简称长春客车厂(代号429厂)。长春客车厂也成为新中国唯一专门研制轨道客车的大型企业。  长春客车厂是中央人民政府于1954年7月24日批准筹建的。1955年1月25日,按年产客车1600辆,总投资概算为12865万元进行工厂初步设计。但国家在审批时做了调整,10月28日,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设计任务书,同意工厂建设规模为年产客车1000辆(硬席客车750辆,软席客车250辆),并预留空地考虑长远规模有增加产量60%的可能,建厂总投资削减为7208万元,建设年限为1957年至1960年。  工厂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和为国家节省投资的原则,多次建议有关部门向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呈送报告,建议建厂规模仍应按年产客车1600辆的规模一次建成。1957年3月,第一机械工业部同意工厂第一车间组(工厂的主要生产车间)基建工程按1600辆一次建成,为工厂的大批量生产创造了条件。1958年工厂建设任务下放到吉林省,年产客车1600辆一次建成的方案也得到了吉林省的同意。  在建厂设计时,由于我国正处在国民经济恢复发展时期,工业基础相当薄弱,缺乏必要的技术、材料和建厂经验,当时,一些西方国家的车辆发展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且仍对我国进行经济封锁。我国要建设客车工厂依靠的只有前苏联,因此产品方案、工厂总体布局、工艺过程、技术装备等方面的设计基本上都借鉴了前苏联的经验和技术成就,并得到了前苏联专家的帮助指导。  1957年7月1日,工厂按计划破土动工。1958年厂区基建设施进展迅速,当年就建成厂房95486平方米,基本接近年产1000辆客车的建设面积,为工厂的长远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经过多年的努力,长春客车厂紧跟现代轨道交通发展的时代步伐,实现了历史性跨越。2002年3月,长春客车厂经改制、改组成为中国北车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旗下的新型股份制公司。现已发展成为生产规模、装备水平、研发能力世界一流的轨道客车研发、制造和出口基地,为我国的轨道交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五)国营吉林柴油机厂  国营吉林柴油机厂(以下简称吉柴)前身为国营六三六厂,是“一五”时期原国家第二机械工业部重点改、扩建的制造和修理高速柴油机的大型国有骨干企业。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将长春地区20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办的白石工厂、东洋金属株式会社、细田商事、满洲管乐株式会社、义丰铁厂等数家企业合并成立直属第一铁厂。长春解放后,1949年1月将直属第一铁厂改名为长春市政府铁工厂,10月更名为长春机械厂。1950年国家根据当时抗美援朝局势发展需要,决定在长春筹建坦克修理厂。1950年10月工厂更名为吉林省第一机械厂。11月与吉林省暖气材料制造厂合并成立东北机械工业管理局第十九厂,下设三个分厂,隶属于东北人民政府机械工业管理局,主要从事农业机具、水暖器材等民品生产。1952年9月,东北机械第十九厂划归第二机械工业部,同年11月更名为国营六三六厂。当年投资东北币805.25亿元,改造旧厂房、新建发动机试验站等14个车间及仓库,进口苏联64台金属切削设备,铺设铁路专用线,实现了民品向军品的生产转型。1953年初,第二机械工业部决定按专业化原则对国营六三六厂进行扩建,投资146亿元东北币。1953年4月第一台B2—34(1215OL—4)型坦克发动机试修成功,从此具备维修坦克发动机的能力,正式接受坦克部队发动机大修任务。1956年9月5日,第一台国产B2-34型高速柴油发动机试制成功,填补了中国不能生产制造坦克发动机的空白。至此,工厂从单一的坦克发动机维修成为兼具修理与制造坦克发动机能力的新型国防企业。2005年7月13日,吉柴改组成立吉林柴油机集团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制企业。  (六)长春气象仪器厂  长春气象仪器厂始建于1954年,是当时中国第一个也是国内最大的气象仪器制造企业之一。1950年,中央军委气象局器材处在北京成立气象仪器实验室,1952年2月改为气象仪器修造室,1953年8月为气象仪器修造厂,1955年9月,从北京迁到长春,成立长春气象仪器厂,主要是仿造、修理各类气象仪器产品,并研制、开发我们国家自己的气象仪器产品,生产的水银气压表、空盒气压计等产品遍布全国。1957年8月27日,该厂经过改扩建,生产能力显著提升,从能生产9种精密气象仪器向制造雷达电子等现代化气象仪器方向迈进。目前,长春气象仪器厂已改组成为长春气象仪器有限公司,具备了批量生产系列化的自动气象与环境监测站,各类探测传感器、各种自动监测网络系统、维护保障设备等的制造能力,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气象、国防、科研、生产等众多领域。  此外,中共长春市委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对地方工业的发展非常关心,还同期兴建、扩建了汽车修配厂、汽车配件制造厂、汽车随车工具制造厂、电气器材制造厂、橡胶八厂等一批地方工业企业,并增添了大批的先进设备,许多工厂的车间里,出现了压铸机、曲轴冲床、铣床、热电炉、磨床、刨床等,有的车间还有了全国都非常稀少的模锻锤。因此加速了生产能力的提高。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长春地方工业总投资额1183.4万元,超过原定计划985.3万元的26.5%。由于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经营管理的改善,五年期间共试制成功300余种新产品,产量日益扩大,产品质量也逐渐提高。在这期间,工业产品成本也有明显降低,产品总成本平均降低11.81%。地方国营工业五年共为国家上缴利润达5000余万元。“一五”末期,全市工业企业已发展到702个,工业总产值达6.40亿元,比1952年增长1.98倍,平均每年增长24.4%。  从1953年开工建设到1957年“一五”时期结束,长春市工业已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机械工业为主的加工型工业生产体系,地方工业得到了较快发展。长春市的工业基础及基本格局初步奠定。  总之,“一五”时期,是长春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国家充分利用长春原有的工业基础,选择把长春作为重点建设地区之一,进行大规模的以交通装备制造业、机械加工业为中心的基本建设,是对长春基础工业发展能力的充分肯定。这对于长春这座年轻的工业城市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战略发展机遇期。通过这一时期的集中建设,全市的生产力得到全面迅速的发展,到“一五”末期,长春已发展成为一个以汽车制造为主、门类比较齐全的综合性工业城市,为今后的生产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长春也以崭新的姿态走在当时国家工业化建设的前列,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形成、发展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作者单位: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征集研究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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