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标准用人劳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标准用人劳动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___固定期限__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第二条合同期限前1—3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年___月____日起计算。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本公司内,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七条乙方实行八工时制,每周工作日为周一到周五。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和法定节假日的权利。年休,产假、孕假等其他休假按照新定处理。
第九条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一条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公司相关制度补贴社保金,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缴纳或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二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三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二十五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或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另:(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争议处理均按新劳动法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标准用人劳动合同范本2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第八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标准用人劳动合同范本3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试用期限的长短,按有关规定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一般可以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灵活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包括具体的工作内容要求等)。
每周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一)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二)乙方月薪为 元,其中试用期月薪为 元。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出勤,积极工作,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
(二)乙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第五款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七)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第五款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十)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一)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
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标准用人劳动合同范本4
甲 方: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刘进贵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村北侧3号楼407
经营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村北侧3号楼407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街道(乡镇)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标准用人劳动合同范本5
乙方(受聘人员): 性别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期限内双方应自觉遵守和履行本合同。
受聘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签订本劳动合同:
1)按公司规定已办理手续;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愿效忠本企业,愿为企业发展和个人发展不懈努力。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受聘人员的工作岗位为 ,工作内容以为基本要求。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受聘人员的能力、表现,调整受聘人员的岗位,受聘人员应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公司实行月薪制。月薪额以招聘时确定的工资为起点,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贡献大小,以及公司经营效益进行调整。
本公司实行薪酬不公开制度,任何受聘人员谈论自己和询问他人薪酬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公司发薪日期为次月中下旬,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本合同受聘人员起始月薪为: 。
第五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对于受聘人员(转正后)公司负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因此产生的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保险的,公司给予员工每月保险费用支出,具体支付标准依据年度[员工手册]的相关条例。
受聘人员的各种福利待遇依据员工手册执行。受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
第六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公司应为受聘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受聘人员在人身安全及身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聘用期间,公司将定期对受聘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礼仪、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受聘人员应注重个人能力提高,充分利用公司提供的平台。
受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受聘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受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
受聘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试用期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公司文件通知、员工手册、企业制度、工作流程等手册的条款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保险协议企业和员工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员工自愿放弃企业给缴纳的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由企业每月给员工保险支出,如出现各种问题,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与现企业无关。
员工本人签字: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准用人劳动合同范本相关:
所有设计师都避免不了一种痛苦:甲方爸爸到底想要什么?
所有甲方爸爸都避免不了一种担心:设计师到底明白我说的需求了吗?
不得不说,相当一部分甲方爸爸真的自己都不知道想要什么。或者,他们想要的东西被描述为“五彩斑斓的黑”,这种奇葩色彩的魔幻需求。面对这种问题,作为脆弱小心灵很易受伤的设计师,又能咋办呢?
眼前的黒不是黑,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还是让我来帮你吧。用以下本文教你的这四个步骤应对就好!
我本人专业设计师出身,后来又在甲方做企划外包设计,集甲乙双方经验为一身,多年“双手互搏”,写过很多这方面的论述。站在双方角度,我很了解这个问题的本质。
首先我们要搞清甲乙双方产生需求错位的原因:
一个巴掌怕不响,一切撕逼、抱怨的原因在于甲乙方双方能力都不足,双方都有问题。
甲方的问题:不能确定自己要什么。把制定创作主旨的责任强推卸给乙方。
甲方总是说,要logo、广告、包装……对不起!那只是需求物料的属性,而非需求的内容。乙方实际需要的是——“表达什么概念的logo?”“什么主题内容的广告?”“什么作用和效果的包装?”
甲方爸爸:“我要是知道我还找你设计干嘛?!”…………
乙方的问题:连甲方要什么都没有搞清,还设计个毛?所谓的设计:没有意念,没有内容,没有依据——“三无产品”!只是做个自己想当然的形式和效果?……你丫就一美工!
核心职能缺失:甲乙双方中间缺失了一个连接职能——设计企划
设计企划要掌握和做什么?
1、甲方市场的客观性依据 2、乙方设计的创意性内容
那么这个“首鼠两端”的企划到底是甲方还是乙方?(不好意思,这就是我这样的人存在的必要性。)按理说,企划的责任应归属甲方。但大部分甲方爸爸真没那能力,但你想让他给你钱,只能自己长点本事,反过来补充甲方的职能吧。下面我们从乙方角度说,如何被动地为甲方做企划。
这是乙方为甲方做企划的先决条件。我虽然是乙,但比你甲更专业。你既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那我是在帮你完成“你的工作”,SO,你要尊重“专家”,我只跟有决策权的人讨论。
与甲方能决策的人直接沟通,是避免设计绕弯路的必要。
梳理的方式基于市场思考的五个要素:1、 目的及效果、2、诉求对象 、3、竞争者分析、4、渠道和场景、5、设计主旨。具体内容我不在这里展开说了,之前有篇详细论述的文章是写给甲方的,乙方也可以参考这篇:
在围绕设计跟甲方沟通这些问题时,可能甲方一下子回答不出来(因为他们可能也从没认真考虑过这些问题),那乙方就再受累多替甲方考虑,给他们选择题或排除法,直到搞明白并确认所有概念。
所谓意在笔先,在设计前应确认创意主题内容、主题规范设计风格。带着这些“镣铐”跳舞,设计师应该感觉靠谱多了。
以上的“设计企划”可以弹性很大,大到厚厚一本,小到几句对话。但关键点要明确出来。
这个案例我在别的问答中用过,但这是个最精简的企划。以下是我与甲方关于某logo设计的讨论过程抽出的干货:
甲:我要注册个商标,给我设计个充电站、充电桩的LOGO..
我:充电桩啥样的?哦。。看起来就跟电插座差不多。。社区家用的吗?有商标名称了吗?
甲:对,都是那些骑电动车的家庭用户。我想了,想要点科技感的,线上会员,线下扫码就可以充。。叫“电云充”怎么样?
我:科技感?这玩意儿还科技?。。你们同行别人家的都有叫啥名?logo的啥样的?
甲:查查看。。哦。。他们有几个也叫各种云呀充呀的。。你看,很多都有云、有闪电、还有插头的图案 。。
我:艾玛,这是要天打雷劈么!我要充电我都不敢用。。你希望你的客户用你的产品是什么感觉?
甲:这其实是弱电,用电安全最重要。使用还要简便、容易。。。
我:不要科技感了?。。。咱们先回去再想想名字吧,想好后查询看能不能注册先。。。
。。。。。。。。。。好几天过去了。。。
甲:我想了一个。。叫电小易,或易小电怎么样?
我:好。“易小电”这个名字好!你终于上道了。。
明确主旨后,你可以收钱了。不是策划费,是设计定金,至少一半以上!拿到钱后,你的腰杆可以硬一些了,因为初步建立了平等关系。
是时候展示你真正的技术了!好好表现,来完成你之前天花乱坠的“企划”描述。这块儿做不好不赖客户。
根据以上那个案例的“企划共识”,为易小电 logo 项目设计了3个方案。最后我们甲乙双方都不约而同地选中了同一方案,是酱婶儿的:
方向明确了,设计就是水到渠成!
1、甲方要否决某种设计,必须具体指出这样做有什么问题。
甲方的不接受要有客观理由,如果客观问题成立,就针对性解决问题。讲不出客观理由就是个人主观想法,商业设计不接受任何个人主观想法(如我不喜欢、有没有更多方案对比选择等)。
2、不需要甲方费心来告诉我应该怎么表现
客户只要说清楚概念和目标就可以了,绝不要让客户参与设计表现,哪怕是描述。(五彩斑斓的黑不是概念,而是一种具体的设计表现,却没能准确描述)客户会把你带到沟里,如果他真想(能)自己做,就不找你了。
从以上阐述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理出一个完整专业设计的业务流程:
构建企划职能——建立平等关系——企划分析梳理——确立内容主旨 ——创意设计表现——反馈修改原则
遇到千奇百怪的客户,不管设计大小,我们都可以流程为原则,以不变应万变,少走弯路完成设计。
我是金钻子,资深设计师,品牌策划人。欢迎关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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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说自己有技术。这确实是事实,但是想想也有点滑稽。
开发商的结构总工就是以前设计院的骨干,不比先在的现在设计院的总工差。
是啊,开发商的结构总工牛逼,不是因为他去了甲方,而是因为他之前在设计院里做的非常优秀。所以这是甲方有技术吗?这很明显是因为设计院有技术啊。。话又反过来,既然设计院的结构总工和开发商的结构总工都是"谁也不比谁差"的关系,凭什么待在设计院里就是孙子,跳槽去甲方就突然变爷爷了,这让其他同样坐在设计院总工室的同窗大佬们情何以堪?
况且,负责设计的技术团队在甲方的诸多团队组成里面,地位也没高到哪里去。
所以我觉得甲方真没技术,甲方有钱。当然,你有钱,也就有了技术。
我也不想怼甲方,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大家从本位角度出发。我连我自己贱兮兮伺候甲方爸爸都能想的通,甲方为了挣钱做点出格的事有什么大不了。但是为什么这个聊天记录如此让人愤怒?因为虽然有很多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但如此大言不惭的讲出口,确实非常符合当惯了爷爷的甲方,换了其他行业,能有这么大胆子,这么厚脸皮的情况恐怕还真找不到。所以人飘起来了,干啥都觉得自己有理。
论商业运营的技术,设计院在这个方面亟待加强(本次风波中我觉得设计院的管理者至少应该考虑一下,完成这个项目的代价很可能是活干完了,自己的团队也就散了,值不值得赌一把)。不过设计院再怎么经营,怎么管理,怎么沟通,在甲方面前也是班门弄斧,因为这些设计院的短板,正是甲方的老本行,而且他正好就是你的雇主。设计院几十年,培养一批专业人才,转眼就被甲方挖走了,返回来成了对付设计院的"专业打手",什么设计院能扛得住这样被抽血?就掰着指头数的那几个牛逼大院也受不了。
其实我觉得至少设计的进步还是相当大的。十年前,设计周期需要多长时间?现在的设计院才用多长时间?从只有高级知识分子才能做设计,到现在大专生都能一键出图,这不是技术的巨大的进步这是啥?感谢那些软件码农,牛逼的技术就是即使是个傻子,鼠标点一点都能盖楼房。
反而是甲方那边,三番五次的改主意,想起哪出是哪出就是先进的表现?楼房都盖完了,分包都定不下来,这就是甲方的组织管理水平?
个人认为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推手,就是设计规范的问题。我们的设计规范一方面计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精细,另一方面系数一再放大,安全储备不断提高。
为什么设计负责人成了一个"扣章的"?一个章就那么重要,值那么多钱?因为面对越来越高的理论知识门槛,你想拿到这个证确实非常不容易,至少结构专业的东西没个好脑瓜子和扎实的理工知识,是真的连看都看不懂。
为什么负责人转手就把项目丢给新人去做?因为规范各种系数提高,就等于在实际层面降低了设计门槛,你不按规范做,荷载值取少了,构件截面取小了,钢筋少放一点等等,大部分情况都不会导致结构开裂或垮塌。这一点任何一个在设计院待过的人都心知肚明。
所以设计人员空有一堆理论,各种之乎者也玄而又玄,实际上也成了自嗨。当你说有危险的时候,这种危险无法灵验,当然在别人眼里无法树立技术威信。为什么有的甲方专业总工敢跟说出突破设计规范的无理要求?不是因为人家不懂,而是因为人家更明白这其中的门道。
很典型的情况,被要求分布钢筋由圆8改为圆6,不同意,甲方说这里又不受力凭什么放这么多,回答说规范规定必须用圆8,毕竟还有混凝土开裂的问题。甲方直接问:咱们先别不管规范怎么定的,我就问你,圆8变圆6,会开裂吗?!会开裂就放,不会开裂就别放!能说出这种话不是因为甲方太外行,而是因为人家也是内行。规范规定到底有几斤几两,大家都明白。
所以规范通篇都在说狼来了,甚至把狼为什么会来都说的有模有样,但实际上犹豫安全储备不断提高,突破规范以后,狼总是不来。换你是个外行人你是什么感觉?规范连自己的威信都没了,没法用事实说服众人,如果再没有强有力的监管,工程师怎么取得甲方尊重?
所以技术争论成了屁股决定,同样的一个总工,在设计院就得是孙子,各种小心。一到甲方任职以后就胆子突然大了起来,逼着设计人员突破规范,压缩设计周期。因为一不用盖章,出了事故自己不负责,二来自己也知道规范有多少富余,出不了事。大家比的就是谁的胆子更大,当然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规范自己的进步本来是大好事,结果却导致设计院和甲方之间关于规范这块儿的矛盾,往往演变成谁来背锅的矛盾。如果科学问题成了手续问题,甚至监管都有自己的问题,这种情况下谁会占上风,膝盖想想都知道。甲方连规范都敢捏(因为不会出事),劳动法也可以不管,那设计院还玩个屁啊。
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能赢就奇了怪了。设计院的人格是基本一致的,奇葩的甲方比天上的星星还多,简直就是个万花筒。
当然这张图还有个后续,应该是设计院领导站出来以劳动法为理由表示拒绝。不过那又如何?甲方老板回复了一大段总之就是"你要是跟我谈法律那咱就别干了,以后不找你们做了"。
我也不说这甲方有多操蛋。只想斗胆问一句,政府管理的作用到底是什么?说的再不不客气点,到底吃哪碗干饭?管理部门为谁服务?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是不是就是放任资本为所欲为就行了?到底是在发挥市场作用,还是在推卸管理责任啊,啊??
如果说以前甲方虐待设计人员,可以看做民间的矛盾,现在敢公然把违反法律的事情摆在桌面上谈,那管理者不出来说两句公道话就是不是就太愚蠢。能挣大钱的办法,都在法律里写着呢,反着念一遍就知道了,大家都不是傻子,大家也都缺钱,都看着呢。
没有管理方的震慑,设计院就是甲方的奴仆。我不指望翻身做什么主子,没必要,也奢求。但我真心希望强有力的监管,把板子打在真正作恶的人身上!我希望设计院有一天变成甲方的保镖,作为他们顺利通过政府各层监管的技术后盾,这才是一个健康的三方关系,才能把实事做好。
非常不理解管理者的脑回路。设计人员平时都能被欺负到这个份儿上,你还指望什么终身责任制能发挥作用?我自己小命不保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猝死,我还有心思给别人终身负责,玩儿呢?我求你们思考问题的时候,当一个正常人吧,好吧?
我都懒得说最近取消外审这档子事儿。在设计人员完全无法对抗资本力量的情况下,管理部门居然自己把自己的手绑起来,打算开始看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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