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栽树3年的地块还可以报退耕还林还草吗

  2003年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刘某、许某、张某三人共同出资承包了716亩耕地,承包权为30年。  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当地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的审批下进行了退耕还林,种植了10万余株树木,改善了生态,经政府连续8年检查验收合格后,分8年共得到了国家粮食补贴款98万元,但在“个别人”不知情的举报下,2012年8月,当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理。历时2年,今年8月,3名种树人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当年三人为种10万余株树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由于当地沙化严重,克服了当地交通困难、缺水浇灌等各种困难,终于造成了连片的林地、绿树成荫。国家发放了林权证,并且此树林在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公益林。  。  但法院的判案理由为此地不符合当时退耕还林的条件,通过种树骗取了国家粮食补贴款,均已构成贪污罪,系共同犯罪,均为主犯。3名当事人5名律师均作无罪辩护,并且反复强调,716亩土地树林发挥的生态效益远远大于国家发放的98万元补贴(其中一名当事人得补贴款1.5万元)。  家属很失望,无奈之下,也查找了当年退耕还林前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按要求在这块土地退耕种树没什么不妥,应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所以家属百思不得其解。  三名当事人家属认为,10年前的退耕还林,716亩土地和10万株树木献给了国家,发挥了生态效益,并且是政府和林业部门审批的,退一万步讲,即使这块地不该退耕还林,也是政府审批的,怎么能追查种树人的责任。  同时家属也算了一笔经济账,按现在的行情,如果种地,每亩地年收入最少也得300元以上,716亩地30年得收入600多万元,国家给98万元补贴,按经济收入衡量并不是划算的事情,即使这样,退耕还林者还成了贪污犯,压入大牢11年。  现在3名当事人家属还不知道土地和树木怎么处理,因为随意砍伐国家公益林是违法犯罪的,只能在地边“望林兴叹”。  如果树林不能砍伐掉,无种地,不知以后该怎么生活。  家属始终认为:  第一,在自家的土地上因为按照国家政策种植树林,经过国家验收合格后,国家发给的补贴,怎么就成了贪污?  第二,如果当初不允许种植树木,而是开荒种地,到如今三人的经济效益更大。在巨大的经济效益面前,三人选择了遵守国家政策,植树造林,如今政策变化了,就对3名当事人课以重刑?莫非因为众多人员上访,为了稳定?难道这里有什么隐情或为了遮挡什么?  第三,所谓贪污的98万元,完全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政策领取的,没有任何的资料造假,没有任何的虚报。如果现在判定贪污,那么,当初的发放就是有问题的。如果当初发放是按照政策来,现在就不是贪污。此种矛盾判决,让人难解。  第四,判决书中引用2002年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系已经废止的文件,新的文件为2003年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参见《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三人应无罪。  真是搞不懂,只希望能得到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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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栽树违法么
20:36:00  2003年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刘某、许某、张某三人共同出资承包了716亩耕地,承包权为30年。  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当地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的审批下进行了退耕还林,种植了10万余株树木,改善了生态,经政府连续8年检查验收合格后,分8年共得到了国家粮食补贴款98万元,但在“个别人”不知情的举报下,2012年8月,当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理。历时2年,今年8月,3名种树人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  —————————————————  好奇葩啊!!!!!!  
  为防沙治霾,2003年的种树人2014年被判了11年!奇葩案,又是内蒙古  2003年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刘某、许某、张某三人共同出资承包了716亩耕地,承包权为30年。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当地各级政府的和林业部门的审批下进行了退耕还林,种植了10万余株树木,改善了生态,经政府连续8年检查验收合格后,分8年共得到了国家粮食补贴款98万元,但在“个别人”不知情的举报下,2012年8月,当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理。历时2年,今年8月,3名种树人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当年三人为种10万余株树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由于当地沙化严重,克服了当地交通困难、缺水浇灌等各种困难,终于造成了连片的林地、绿树成荫。国家发放了林权证,并且此树林在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公益林。但法院的判案理由为此地不符合当时退耕还林的条件,通过种树骗取了国家粮食补贴款,均已构成贪污罪,系共同犯罪,均为主犯。3名当事人5名律师均作无罪辩护,并且反复强调,716亩土地树林发挥的生态效益远远大于国家发放的98万元补贴(其中一名当事人得补贴款1.5万元)。家属很失望,无奈之下,也查找了当年退耕还林前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按要求在这块土地退耕种树没什么不妥,应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所以家属百思不得其解。三名当事人家属认为,10年前的退耕还林,716亩土地和10万株树木献给了国家,发挥了生态效益,并且是政府和林业部门审批的,退一万步讲,即使这块地不该退耕还林,也是政府审批的,怎么能追查种树人的责任。同时家属也算了一笔经济账,按现在的行情,如果种地,每亩地年收入最少也得300元以上,716亩地30年得收入600多万元,国家给98万元补贴,按经济收入衡量并不是划算的事情,即使这样,退耕还林者还成了贪污犯,压入大牢11年。现在3名当事人家属还不知道土地和树木怎么处理,因为随意砍伐国家公益林是违法犯罪的,只能在地边“望林兴叹”。如果树林不能砍伐掉,无法种地,不知以后该怎么生活。家属始终认为,在自家的土地上因为种植树林,国家验收合格给的粮补,对3名当事人的如此重刑非常不解,难道这里有什么隐情或为了遮挡什么,真是搞不懂,只希望能得到法律援助。
  本人实名发布。内蒙古朴实的农民 电话:
  不符合为什么当时还审批?审批部门的罪过???8年都领了钱,早些时候为什么不查,发钱部门的罪过????  即使有罪,也是他们的罪
  刘德虎、许景昌、张颖贪污罪一案情况说明  事情经过:2003年5月刘德虎、许景昌、张颖三人响应国务院退耕还林政策的号召,在自己合法承包30年的土地上垫付几十万元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栽种了100000余株树木。该林地同时属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为改变祖国的沙尘天气、雾霾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乌敦套海镇、翁牛特旗、赤峰市、内蒙古自治区四级人民政府均认定此地退耕合理合法。国家逐年验收从2003年年底分8年起发放粮食补贴款98万余元,自治区林业厅发放了林权证,2010年被评为国家公益林。国家得到了716亩地,得到了100000余株树木,生态环境改善了,非常圆满的完成了国家退耕还林任务,达到了国家退耕还林的目的。  案情经过:2012年5月赤峰市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8月赤峰市检察院督办,由翁牛特旗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1月翁牛特旗检察院以涉案716亩土地为荒地为由向翁牛特旗法院提起公诉,时隔8个月没有结论。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在右旗法院审判。右旗检察院11月18日以涉案的716亩土地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件为由向右旗法院提起公诉,日一审宣判三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三被害人及辩护人4月14日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8月13日赤峰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刘德虎、许景昌、张颖贪污罪一案情况说明  纵观此案存在的基础是什么?  一、涉案土地是什么性质?  二、涉案土地是否可以退耕还林?  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到国土局调查荒地证明材料没有办到,到林业部门调查此地是否符合退耕还林条件得到的答复是716亩土地退耕合理合法。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就不应该起诉,可是还强迫起诉,终究是什么原因?难道是知法犯法还是另有幕后“老虎”?顺藤摸瓜查立案原因,查村民举报,是王晓文还是于海富?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公诉方没有举证退耕还林相关的法律法规,被告方提供了的相关法律法规、证人证言、林产证、公益林证明等充分的材料证明被害人无罪,可是法院认为提供的法律法规为复印件不予采纳,最终采用废止的《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作为证据,该法规在庭前会议上已经明确不适用此案件。难道是徇私枉法还是另有幕后“老虎”?顺藤摸瓜查一审内幕,查二审内幕,是康爱军还是焉建峰?  注:王晓文:翁牛特旗检察院检察长;于海富:原赤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康爱军:巴林右旗人民法院院长;焉建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刑事);  赤峰市检法二院(包括翁检、右检、右法)作为司法机关,毫无公正可言,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颠倒是非,为了十八大维稳工作,将刘德虎拘留后无法放人,在错误的轨道上越走越深,最后只能是“宁可错判,不能放人”,草菅人命。一审判决书17页,二审判决书21页,可以说是精心策划,煞费苦心,家属认为审判书如无米之炊,空中楼阁,无非是在自圆其说,玩文字游戏罢了,如同掩耳盗铃,荒唐可笑。
  前女友出轨把我甩了,气不过,大家帮我出口气,勾搭她,浪的很。威信是 gege53965
        
  国家造林的功臣,被赤峰市两级人民法院判为贪污犯!奇葩啊!又是内蒙古!
  上梁不正下梁歪,上梁如此之歪下梁何以正之。
  2003年 植树造林 目的是为08奥运会北京的碧海蓝天!朋友们还记得十年前得沙尘暴天气么!国务院提出战略性的利民政策,退耕还林。结果:林地界定为公益林。栽树的老百姓却被抓了替罪羊,替检察院顶罪。
  我们百姓都相信政府一定能给这些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就是期待早日解决
  呵呵,我只能笑而不语,公正只是歌里唱的,新闻里放的!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上欺领导,下欺群众。全是权钱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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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退耕还林遭遇“合同门” 三年栽树一无所获
三秦都市报&&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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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实施山川秀美工程,原本是一件造福子孙后代,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永寿县甘井镇北庄村退耕还林却遭遇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结果不但承包的荒地未达到退耕还林的目的,还引起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
承包人胡光远辛辛苦苦栽树补苗浇水,三年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偿,他找村委会为自己想讨个公道,不料北庄村委会也是受害人,他们也被人欺骗了。那么到底是谁导演了这场闹剧,谁又该为此承担责任?本报记者深入调查解开层层迷雾,还原事实真相。
三年栽树一无所获
44岁的胡光远蹲在自己承包的林地边,望着脚下刚刚长到一米多高的刺槐树,他脸上的皱纹,像干枯的河道写满了无奈。三年来,为了承包这400多亩荒地,他和妻子雇人浇水、栽种、补苗,眼看着一棵棵小树在他们的精心护理下渐渐长大,挺立在没膝的荒草中,他们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但当他到永寿县林业局领退耕还林款时,却意外地遭到了拒绝。
“我从2006年起,承包永寿县甘井镇北庄村九顶山西、二家嘴北1200余亩荒地,栽树411亩,承包期限从2006年4月至2016年4月。当年交承包费1.8万元。第一年栽树花费2万元,连续三年买树苗栽种花费2万元,人工费1万元,共花费6.8万元,还有其他费用累计近9万元,这些钱大多是借亲戚的。按规定410亩每亩每年补贴160元,三年累计196800元,但现在我无任何收益。每到年关,催账的上门讨债,逼得我东躲西藏,毫无办法。”胡光远说。
原来,在胡光远之前,永寿县林业局干部胡某以其妻吕某的名义与村上签订了这块土地的退耕还林承包合同,由于这份合同涉嫌欺诈,2006年4月,北庄村委会取消了吕某的承包权,合同终止。“我看到吕某的承包地一片荒坡,村上说已和吕某解除了合同,我才和村上镇上协商签订承包合同,没想到竟落到这步田地。”胡光远郁闷地说。
非法获得承包合同
永寿县甘井镇北庄村签的第一份退耕还林合同是2004年4月签订的,当时永寿县林业局干部胡某以自己能从县林业局要来退耕还林指标为借口,在未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不知的情况下,自己拟好合同内容欺骗村委会,并伪造镇主管领导签字,私自加盖镇政府公章,以其妻吕某的名义得到“承包合同”。然后利用此合同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107094元。后县林果局(林业局原称)验收时发现,胡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虚报冒领亩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及生活费107094元,严重违反了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的有关规定,永寿县监察局做出永监发【2004】15号文件对胡某进行以下处理:1、对胡某所领取的107094元予以收缴。2、给予胡某开除留用一年处分。3、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六章第十条第57条规定责成林果局给与胡某适当的罚款处理,调离工作岗位,并将结果报县监察局。
自事发后,胡氏夫妇再未经管过树木,据北庄村村支书胡新义说当时已栽的树苗因无人看管,存活率很低,几近荒地。他就找到胡某问:“这片地你们还承包吗?你们不承包了,就包给别人。”胡某当场表示他们不再承包这片土地。在这种情况下,2006年4月经村委会研究,将胡氏夫妇承包的荒地转包给村小学教师胡光远并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胡光远缴了1.8万元承包费,而且作了公证。
2008年2月,胡某之妻吕某先后两次找胡光远,声称要让她放弃承包权需给她5万元的补偿,或者与她共分退耕还林补偿款。胡光远无法接受,多次找村上要求退款并补偿损失。日,北庄村委会将胡某的妻子吕某起诉到永寿县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确认吕某所持有的(退耕还林)合同无效,承担诉讼费,赔偿涂改合同造成的损失500元。
一审判决出乎意料
永寿县监察局日作出“关于胡某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对胡氏夫妇伪造合同做了详细说明。日,该县纪委又出具证明称“我委2 004年8月份查处甘井镇北庄村退耕还林问题时,发现吕某所填承包合同系甘井镇林业站站长胡某弄虚作假,私自将承包合同时间由2003年5月提前到日,并在办理《林权证》时,二人在镇主管领导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加盖镇政府公章,并伪造镇主管领导签字,属弄虚作假违纪行为”。
 编辑:任坤 来源:三秦都市报&&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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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7版:法律
在基本农田植树,还美其名曰“退耕还林”
提醒:这一做法违反《土地管理法》造成农田毁坏的,, 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农田植树属违法行为  【案例】近些年来,农村许多青壮年都外出打工,为避免耕地荒芜,干脆就在承包的农田里种上树。有一些农户则嫌种地不赚钱,也改为种树。还有,就是他人农田种树影响自家农作物生长,在与栽树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也只好在自家地里栽上树。有人说这是响应国家号召,退耕还林。由于树一长大,对相邻方作物生长有很大影响,由此引起的承包地邻里纠纷呈上升趋势,甚至转化为伤害、互毁树木的治安案件或上访事件,成为农村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那么,在承包的农田种树合法吗?  【说法】植树造林能保持水土,改善环境,增加收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在基本农田植树,会破坏耕作层,严重影响耕作条件,使耕地面积减少,削弱粮食生产能力,危及粮食安全。因此,国务院颁布的《退耕还林条例》明确规定了退耕还林的耕地范围,包括:(一)水土流失严重的;(二)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三)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还有江河源头及其两侧、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以及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的耕地。  在不属于退耕还林范围的农田植树,则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了“五个不准”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更明确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包括速生丰产林)的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并限期恢复耕种。综上所述,农户在承包的农田中进行植树是违法的。  如何解决农田植树引发的纠纷  【案例】3年前,某村的部分农户在农田种树,现已经长到近10米高,因树大遮光,地下争肥,影响相邻方承包地作物生长,受影响的农户要求村里强行组织砍伐,而村委会说自己没有这方面权力,以致部分农户要集体上访。那么,对因农田植树而引发的纠纷如何化解呢?  【说法】因在基本农田植树而引发的纠纷属于相邻权纠纷。我国《民法通则》83条规定:不动第 “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当停止侵害,除妨碍,偿损应 排 赔失”。因此,对于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农田植树而引发的相邻纠纷,在相邻方与栽树方协商无果、栽树方不愿意将树移植或砍伐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解决纠纷:  1.村民委员会可通过宣传法律和政策,召开村民大会,动员村民自行清除农田所种树林。  2.根据《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法》、 等法律规定,向上级反映,由县级国土部门对在基本农田植树的农户责令限期改正,即作出限期移植和砍伐的行政决定,要求无条件复垦还耕。如果栽树人拒绝执行移植和砍伐的行政决定,国土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如果负有查处职责的国土、林业等行政机关不予处理,农户可以以该行政机关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该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4.相邻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农田栽树方清除造成妨碍的树木。如果因农田植树给自家农业生产造成损失的,还可要求栽树方赔偿损失。  而对于那些已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属于退耕还林计划的农田树林,如果确有砍伐必要,村民委员会可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取得采伐许可证后即可依法组织砍伐。  违反规定在农田植树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某村委会通过在空地上开垦耕地和接收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获得集体耕地15亩。为便于管理,村委会于2009年1月将15亩耕地承包给本村第三村民小组村民马某经营耕种,并签订了为期4年的承包耕种合同。在承包期间,马某连续两年未给村委会交纳水费和承包费,村干部多次找马某索要均无结果。2013年1月承包合同到期后,村委会为了防止再度发生更多的耕地使用权纠纷,经研究决定将马某承包耕种的15亩耕地收回。但马某在合同期满后仍然继续经营耕种,村委会为了阻止马某继续耕种,便于2013年4月上旬在没有耕种的10亩耕地内集体种植树木。  树栽下去没多久,马某便到国土部门举报。国土局监察大队经调查和现场核实,确认该10亩地为基本农田,遂作出如下处罚:1.限村委会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其在20亩农田内栽种的树木自行处理,并复垦还耕;2.对村委会处以罚款1万元。那么,在农田植树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说法】在本案中,本来村委会可以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收回承包地,而现在采取了在耕地上种植树木的错误作法,并且毁坏了耕地的种植条件。这种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 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74条规定:第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3条规定:违反本第 “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成犯罪的,法追究刑事责构 依任”。由此可见,违反规定在农田植树,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恢复原状)行政责任、 (罚款)和刑事责任。本案中,国土部门对村委会的处罚是正确的。  上述条文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是指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 《刑法》342条的规定,第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原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犯本罪的,5年以处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也可以构成该罪。这里的“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造成耕地、“ 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是指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改作他用,致使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原有的农用条件遭到破坏,功能丧失或者质量严重下降,无法或者难以恢复等情形。  因此,提醒广大农户,违反规定在农田里大面积植树,造成农田毁坏的,当心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潘家永全景中国【河北台】退耕还林15年 青山绿水农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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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黄土漫天的大地现在绿意盎然,昔日贫瘠的山坡种满了茂盛的果树……这是记者随国家林业局组织的退耕还林15周年记者行在河北省涉县、临城县看到的。退耕还林近15年来,河北省共完成造林任务2770万亩,为京津地区建立起一道密实的生态屏障,同时也为山区人民开拓了一条绿色的致富道路。请听国际台驻河北记者王志勇,孟晓光,邢台台记者秦庆祥的报道:河北退耕还林15年换来青山绿水农民富足。
  “鸟鸣,蝉叫。。。。。。”初夏的傍晚,涉县北脑山绿意盎然,车在山间蹒跚前行,我们的到来,打破了核桃园的宁静。“狗叫声,脚步渐进。。。。。。。”(一位黑瘦的老汉快步走来,随行的林业局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他就是核桃园的主人陈水洋。
  十几年前,当地开始退耕还林,老陈在这座荒山上种下了第一棵核桃树,转眼间,几千棵树已经结下了丰硕的果实。提起退耕还林,陈水洋是满满的喜悦:“栽树可有好处,就这个大树,哪一年都能弄个十来万,我准备养点牛、羊,都换成钱了。”
  太行山多石、少土、缺水,退耕还林如何让老百姓退得下,稳得住,当地政府费尽苦心,选择了生态、经济兼用树种---核桃作为主要树种。涉县林业局副局长李和保回忆,十几年前为了帮助农民嫁接核桃树,林业人披星戴月奔波在千千万万个核桃园里。
  如今,涉县已经种植了200万棵核桃树,为广大农民致富找到了出路。涉县县委书记李书生,“直接带动了农民致富,在我们新增的31万亩的林业用地里,核桃就有18万多亩。一亩地的核桃农民直接收入大概三千元左右,比一般的小麦、玉米经济作物增收效果要明显得多。18万亩的新增核桃树面积增加了全县1600万斤的核桃产量,我们还通过退耕还林增加了一千万斤的花椒产量,在市场上广受欢迎。”
  200公里外,同属太行山脉的临城县,核桃产业也正蓬勃发展。临城县副县长刘贞哲说,退耕还林,退出来一个绿色产业。“核桃树多了,我们进行深加工,建立了3家核桃深加工企业,有核桃油,核桃露,核桃碳、核桃奶片,全县一共是20.7万人,其中有10万多人直接或间接参与这个产业。”
  太行山由“黄”变“绿”,带来的不仅是看得见的经济效益,周边的生态环境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在太行山下,一条清澈的河流缓缓流淌,茂密的水草旁,蝴蝶、蜻蜓翩翩起舞。不远处,三三两两的农民正在插秧浇地。
  “记者:浇地呢?
  农民:嗯!
  记者:这个水这两年变的怎么样了?
  农民:水,比前两年清亮点了。这几年,河里有小鱼了,野鸭子,到处都有。”
  涉县县委书记李书生自豪地说,退耕还林以来,涉县增加森林面积3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2%,比2002年提高了13.5个百分点。“现在可以这么讲,涉县是太行山最绿的地方。”
  15年来,退耕还林给河北省带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河北省退耕办副主任贡克奇给出了实实在在的数据。“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含氧水源一共是49亿立方米,这相当于490个西湖,释放氧气能够供40万人一年的呼吸用量,生态效益总价值每年是970.8亿元。”
  主持人:数据显示,15年来,河北省累计完成工程造林2770万亩。工程涉及全省11个市、165个县(市、区)、218万退耕农户、800多万农民。工程实施以来,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加6%。全省荒漠化土地面积与1999年相比减少604.4万亩,沙化土地减少143.9万亩,是全国沙化土地减少最明显的四个省份之一。然而,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如何巩固这些成果成为当前林业部门和退耕户不得不面临的现实问题。继续来听记者的报道:
  记者:临城县副县长刘贞哲说,如今,各地已陆续进入巩固退耕成果的后退耕还林时代,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回想起去年4月份的一场冻灾,刘贞哲至今仍忧心忡忡:“去年4月19日,下了一场大雪,雪深达到了将近一尺厚,只能说就是这样把核桃都给冻死了,那么去年呢山里面是绝收,公司呢是减收百分之75到百分之80。,但是说农民也好,公司也好,投入这么多,种了这么多核桃树,教我们看了也是眼里流泪,心里流血。”
  最让刘贞哲痛心的是,面对绝收的遭遇,退耕户只能独自承担巨大的损失。“但是我们想找找保险公司,不行!没有,国家对这个不列入保险项目,那咱们的保险公司是干什么呢?农民有困难的时候他不能伸出这个橄榄枝,他不给你投保,建议中国保监会,对这个进行调研,保证农民的这个利益,同时也是保证了绿化和水土保持。”
  如果说严重的冻灾是不可预知的、小概率的突发灾害,那么,即将到期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显得更为迫切。临城县副县长刘贞哲:“退耕还林马上要到期,下面怎么办?退耕林到了期之后就没有补贴,很多人就不想再保持这些树了,有可能出现林子被毁掉的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当初栽的林子不是经济林,而是生态林,一部分栽的是速生杨,一部分栽的是白杨,树种不同,速生杨已经到了生长的晚期了,不怎么长了,这种林子怎么办,应该尽快拿出方案来。”
  记者:河北省退耕办副主任贡克奇说,临城县在退耕还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非个案,很多地方也在多年前就开始了应对这些困难的积极探索,目前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国家阶段验收结果显示,这几年河北省退耕地保存率均位于全国的前列,都达到99%以上。
  走进河北临城绿岭果业有限公司的核桃基地,成方连片的核桃林,让人宛如置身世外桃源。黑城乡都丰村村民田换兴看着眼前挂满小核桃的50多亩核桃林,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他告诉记者,他家的这片地曾是一片荒岗,只能种些花生、红薯,年景不好时,连种子钱也收不回来。前几年,绿岭公司从他手中承包了这50亩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种植核桃,以50-60亩为一个单元,又承包给了田换兴。收进来、再放回去,这一收一放中,农民收入成倍增长。“我又从公司里租出来200亩地,我来管理这核桃树,1万棵,给我8块钱管理费,这样一年收入就是8万块。在加上我这树种下养殖业,下面养1000只鸡,收入4万块钱。总体下来,果树、养殖业一共是14万块钱。”
  从最开始年收入2、3万,到现在收入十几万,“绿岭模式”让曾经贫瘠的荒岗地转出了“金疙瘩”。目前,绿岭公司已经把1.5万亩土地分成了7个基地,设立了30多个生态种养小区,承包给350多户果农,人均每亩增收近千元。龙头企业不仅带动了临城县核桃种植业的大规模发展,更是促进了绿色产业链的形成。
  在绿岭公司深加工区,刚刚下线的绿岭“核桃乳”正在装箱。绿岭公司品管部经理徐兴华介绍,公司目前能生产原味和多味核桃等产品。“今年核桃乳的销量在八千万左右,所有的产品加起来是两亿四千万,主要是占两大块,一个是核桃乳,一个是原味核桃。”
  临城县副县长刘贞哲说,“绿岭模式”是市场手段推进核桃种植业规模发展的一个成功实践。临城县积极延伸产业链,专门成立了薄皮核桃产业研发中心,培育了绿岭、绿蕾等核桃深加工企业,由河北绿岭果业有限公司与河北农业大学合作共建的河北省核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已获得验收,成为河北省唯一一家以核桃产业为主研究方向的科研单位,制定了全国唯一的省级核桃生产技术标准,“绿色效益”更为丰厚。“这样一业兴,带来百业兴,通过退耕还林,使许多人做了绿色产业。我们建立了大型的深加工企业,现在每年能加工一万吨核桃树,现在我们每年只加工一千多斤,只吃饱了十分之一。”
  河北省退耕办副主任贡克奇说,第一产业是种核桃等经济林、第二产业是拓宽产业经济。有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河北省退耕还林见了成效,现在他考虑更多的是,下一步将如何更进一步? “我们现在通过发展林业我们做绿色产业,我们做旅游,森林旅游,我们做果品采摘,我们做产品加工。我们一个果园,赵县的一个果园他们有统计,他们做梨花节这些游客赏花的收入,再加上卖当地农副产品的收入比他们卖果品的收入还要高,这就形成了我们旅游产业,而且是没有污染,绿色、循环、可持续的。”
  (河北台 记者 王志勇 孟晓光 秦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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