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是像行字学霸学渣还有什么么字是像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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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二等奖:像鸟儿一样飞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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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即将结束大学生活的时候,常建告诉我说,王六一出事了。
我和王六一是从小光屁股在一块长大的朋友,在浑浑噩噩一起度过了将近二十年后,分道扬镳。我逃跑一般上了大学,他留在家里继续做老板。他很不甘心地对我说,我们原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你飞走了,我却无处可逃。那是在分别的前夜,我们都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一切痛苦都在酒精的浸泡中软化,变得很可笑。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发红,但已经没有愤世嫉俗的凶巴巴的诅咒,他说,我们都得接受现实。
我乘上火车奔向数百公里之外的省城的时候,王六一没有来送我,他的司机开着他的大奔把我送到了火车站,同行的还有在做交警的老同学常建。司机对我说,王总昨晚喝得太多了,还睡着,没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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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爱情大道上阔步前进的时候,王六一打电话对我说,他的老爸要逼他结婚了。但他的话里明显带有一些心不在焉的惆怅。他停顿了一下,又说,他突然发现,还有很多该做的事没有做――那些事必须在结婚前做。
我不知道他说的那些所谓的在结婚前该做的事是什么,但我知道,他肯定想到了林珊。她曾对林珊一往情深,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
而现在,他的准新娘显然并非林珊。
我去省城上学之前,林珊已经从美专毕业,但她没有去做老师,而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了国税局。至于这是不是她的选择,也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她一向是个听话的孩子,如果她的市长爸爸认为她应该去更有前途的国税局,而不是去一个不起眼的小学校做一个美术教师的话,她应该不会反对。或者说,她已经发现自己当初做教师的理想很幼稚。当然,这些全是王六一的猜测。而且,林珊也已经有了男朋友,据说是政府某个关键部门的干事,前途无量。王六一那次去国税局办事,临时起意到林珊的办公室插了一脚,正好遇到了那个“前途无量”的家伙。经林珊介绍后,王六一和那个家伙握手时稍微加了点力,那张笑嘻嘻的脸转瞬间变了形状,张大嘴巴差点喊出来,缩回手时使劲咽了一口唾沫。
王六一说,那次真觉得堵得慌,他不明白林珊为什么要找这样一个麻杆一样瘦弱而又略显猥琐的家伙做男朋友。
王六一从小学时就喜欢读课外书和写作文,他的语文成绩从来都很优秀。但突出的语文成绩不足以弥补其他科目的糟糕表现,所以他的总成绩总是在后半截徘徊。上初中后他迷上了读武侠小说,且曾一度痴迷于写作武侠小说,有一本二十余万字的武侠处女作《昆仑英雄传》存世,但至今未见发表。有一次上课读武侠小说被语文老师逮住没收了,老师对他说,你读了那么多大部头的武侠小说,有什么意思吗?他说,当然有意思,比听老师讲课有意思。老师气得差点没蹦起来,说,那你上讲台给同学们讲武侠小说吧!他毫不客气地走上讲台,在老师愕然的怒视里开讲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整整一节课的时间,滔滔不绝,同学们听得如痴如醉,下课铃响仍然意犹未尽。老师叹口气,把书还给王六一,说,我服了你了!
王六一在讲台上口若悬河沉浸于郭靖的英雄故事中的时候,林珊一直在下面捂着嘴笑。王六一说,就是从那一刻,他爱上了林珊。
最终王六一没有考上高中,而我则凭借最后几个月的努力勉强考上了市二十八中――据说这是本市最烂的高中。但这又有什么呢?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最后发力考高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厌恶回到家,回到我们那个布满了私营企业的村子。虽然一栋栋华丽的别墅和随处可见的高级轿车足以撑起村人的脸面,但我依然不喜欢它,时刻有逃离它的愿望。我也说不上为什么。
王六一不得不回家跟着他的爸爸和哥哥做企业,尽管两年后他就成了家族企业中的重量级人物,但他对我说,他没有成就感。而且,他始终没有忘记林珊。但林珊并没有对他表现出特别的好感。王六一开着大奔在公路上风驰电掣的时候,他依然摸不透林珊最想要的是什么。但他几乎可以绝望地意识到,林珊想要的东西他根本就没有。
林珊初中毕业后考上了一所美术师范专科学校,那所学校远在五百公里之外,几乎就跑到了省外。至于林珊为什么要急着考中专而没有继续上高中,据说是为了尽早离开家庭独立生活。我想不通的是,我和王六一作为“暴发户”的后代选择“逃跑”是因为村里那种弥漫的铜臭气息让人窒息,而林珊这个副市长的千金有什么理由“逃跑”?
林珊寒假回家的时候在酒店搞同学聚会,酒酣耳热之际,有人托一名侍者给林珊送来一束玫瑰花,还有一只精美的礼品盒,打开盒子,是一台价值千元的名牌MP4。林珊问侍者,是谁让你送来的?侍者只说一位年轻的开奔驰的先生。侍者又补充说,他说是您的同学。
几乎所有同学都知道我们班里中只有王六一在那时就开上了奔驰。
第二天,林珊通过其他同学把MP4和已经蔫了的玫瑰花退给了王六一。
王六一跟我谈起这件事的时候,沮丧地说,除了商品,钱其实什么也买不到,爱情毕竟不是商品……
从初二下学期开始,林珊作为学校的几个美术特长生之一,每天课外活动时间要到美术老师的画室吃小灶。王六一每天下课总会有意无意到画室门口走一趟,看美术老师不在的时候,有时也会走进画室转来转去看那些特长生画素描,佯装对美术感兴趣。其实,我知道他只对林珊感兴趣。那时他的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在画室里晃来晃去很显眼,但林珊除了跟他礼貌性地打招呼之外,对他的暗示没有做出过任何反应。林珊只是安心画自己的画,画完后收拾东西轻飘飘地离开,旁若无人,像一朵在风中飞舞的白色的花朵。
她的矜持和冷淡让王六一几乎发疯,但除了发疯,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在和我谈到林珊的时候,王六一不止一次质问自己,为什么当初要傻乎乎地上讲台讲什么《射雕英雄传》?要不是那次出风头,他也不会注意到林珊捂嘴娇笑的神态那么迷人,当然也就不会莫名其妙地被她的娇笑迷住,直至不能自拔。
我安慰他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别考虑那么多了。他嘴里不屑地“切!”了一声,说,你当然可以这么说,因为你已经有了程思颖,而且跟她上了床,而我,连林珊的手都没摸过!
这个家伙真可怜!我说,你当然没摸过林珊的手,但你已经和无数女孩子上过床了。
他又“切!”了一声,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 三
我拨通了王六一的电话,对他说,你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来看看我?我恐怕也要被人甩了,到时我们就是同病相怜了。他哈哈大笑,对我说,那我提前祝你“春梦了无痕”!这家伙大概在酒店喝酒,从手机里我就能闻到从他嘴里喷出的浓烈的酒精气息。
除了王六一,我对任何人都不愿提及我和程思颖的事。我对他说,我真的失恋了,我曾经以为自己已经得到了程思颖,但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她从来就没有属于过任何人,她从来都属于她自己。
王六一说,你不是说过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说到这里又没心没肺地无耻地哈哈大笑,我的失恋让他感觉到了同病相怜的快意。但笑过之后,他又说,其实你已经跟人家睡过了,也该知足了,人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无论你是否跟对方睡过,爱情,只有一次!
我知道他又想到了林珊,这让他又一次感觉到了心里的刺痛。他说,正如你所说,我已经跟无数女孩子上过床,也有一大把女孩子愿意跟我白头偕老,而且她们中有很多比林珊漂亮得多,但我他妈的就是中了林珊的毒了,她已经把我的爱情偷走了……所以,我对其他女孩子失去了感觉,除了做爱的时候有片刻亢奋之外,其他的时候总是感觉太苍白。确实,我已经有很多钱,但在爱情上,我还是个穷人。钱多到一定时候,就变成了一个枯燥单调的数字!
我说,听一位自称恋爱专家的老师给我们上选修课的时候说过:恋爱是一种病!
王六一说,没错,就是一种病!
而且,有时我扪心自问,在大学里,我到底得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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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了陈娜拉这个朋友,那段时间我过得多少有了点滋味。但我知道,这和爱情不沾边。所以王六一打电话问我是否有了新的恋爱目标或者上床目标的时候,我对他说,恋爱还没有,不过我遇到了一个叛逆型的女孩子,我们只是朋友,没其他的。王六一“嗤嗤”笑了两声,说,你那么老实?会放过到嘴的肥肉?我说,你个狗东西就知道吃肉!吃肉也得有肉才能吃吧?她是个“太平公主”,没有肉,而且也不漂亮,更谈不上性感,所以,我不想吃。
王六一不屑于和我争论似的在电话里“哼”了一声,说,打住!会不会吃到时你就知道了,时候还不到吧。然后他又卖关子说,我告诉你个不错的消息……你想不想知道?
我说,有屁快放!
他说,这要是屁的话,也是个香喷喷的屁。他说,我们市的林市长栽了,他被“双规”了。
我没听明白他的意思,林市长栽不栽关我们屁事?
他说,也许你不感兴趣,但对我来说,不一定就没意义,因为,林市长是林珊的爸爸。
趁火打劫?难怪他说这是个好消息!他对林珊依然不死心。
我说,你不是要结婚了吗?干嘛还想那么多。他说,我退婚了,这件事把我爸气个半死。然后他又说,我不管别人怎么说,如果林珊愿意跟我,我可以为她放弃一切。我说,可她还没有答应你吧?你就把老婆甩了?你也太自信了吧!他说,我不在乎,即使林珊不接纳我,我也不结婚了!
&&& 王六一的未婚妻是一个镇长的女儿,性格温顺,对人体贴,而且也是镇上公认的漂亮女孩。我认为,她比林珊更适合王六一。
我对王六一说,你真病得不轻了!他说,没错,我愿意!
林市长自从前年上任以来,大刀阔斧地做了几件事。
护城河清淤工程和沿河公园的修建以及市区道路整修、拓宽工程为他赢得了不错的口碑。然而在此后的“新市区”建设显然步伐过大,最终成为了他的滑铁卢。
这一耗资巨大的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产生了一个个意想不到的危机。首先,因拆迁补偿问题引发了数起暴力纠纷,有工程建设人员被群众围攻致伤,市里被迫出动警力协助拆迁,又致使一村民绝望之下失去理智,跑到屋顶在自己身上浇上汽油,在挖掘机的巨爪触到房屋山墙的一瞬间点火自焚,最后不治而亡;第二,工程所花费资金严重超出了预算,资金链面临断裂危险,许多工程被迫停工;第三,工程质量问题层出不穷,一在建桥梁中途坍塌,并造成建筑工人伤亡,引发了一片对承建公司建筑资质的质疑,并进而延伸到招标审查问题和招标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对以上几大问题,媒体多有报道。网上言辞犀利的咒骂和严惩贪官的呼声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焦头烂额的林市长身心俱疲,他应该已经对自己当初的仓促决定有了悔意,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回头路早已经堵死了。新市区建设工程被迫放慢建设步伐,改全面建设为集中有限资金重点建设,改突击建设为长期建设。于是,当初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消失了,除了新市区办公设施等几个重点建设工地外,其他工地都骤然安静袭来,冷冷清清的工地上蔓草丛生,一年多都不见动静,荒凉得让人心酸。这有点像抗日战争时期的日本,无可奈何地放弃了速战速决的计划,在持久战的泥潭里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就在这这种情况下,林市长被“双规”。据说有人举报他在新市区建设中有挪用了工程资金并收受建筑商的贿赂。
常建说,这件事影响到了林珊,她的男朋友和她分手了,应该与她爸爸的事有关。那个“前途无量”的家伙当初为了追林珊像哈巴狗一样围着林市长转悠,但林市长陷入困境中后,他马上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对这个无耻的家伙来说,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他手中的棋子。
我终于明白王六一为什么突然做出了那个差点把爸爸气死的决定了。
我再给王六一打电话的时候,他拒绝和我谈论林珊的事。我知道,这是个拿定主意后八头牛也拉不回来的家伙。
我跟王六一通话时陈娜拉就在身边,那时我们一块在酒吧喝酒。她问我和谁通话,我说,是一个爱情至上的家伙。陈娜拉撇撇嘴,说,真是珍稀动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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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佩服王六一的预见能力。我和陈娜拉的事被他不幸言中。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她上床,但最终还是莫名其妙地上了床。
或许他太了解我了,比我自己更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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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告诉了我一个足以令我震惊的消息:林珊的爸爸自杀身亡了。
专案组无休止的调查使他身心俱疲,他不得不苦思冥想为自己搜罗犯罪证据。所谓墙倒众人推,没有谁会同情一个失势的官僚,当他失去了权力的时候,便成为了许多曾经对他万分忠诚的人往上爬的垫脚石。自上而下,莫不如此。
于是,绝望的林市长选择了自我了断,他用一根绳子把自己挂在了天花板上。老百姓对于官僚的愤恨在这一刻暴露无遗,不管这个官僚曾经做过什么,他只要倒下了,他的身上就会瞬间踏上无数只脚。前市长畏罪自杀的消息一经传出,万众欢腾,当晚既有多处燃放烟花爆竹以示庆祝。
常建说,面对这些变故,林珊应该是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因为,她患病住院了。
我想,也许王六一的机会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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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从王六一的电话里收获的另外一个意外是,在林珊那里,他彻底失败了。
在王六一手捧鲜花打医院看望病中的林珊时,瘦了一圈的林珊精神状况尚好,甚至和王六一开了一句玩笑。但王六一总感觉有那么一点不对劲,只是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头。
王六一并不擅长言辞,找不出多么得体的话去安慰林珊。在离开医院前,他终于鼓起勇气问林珊以后的打算。林珊笑笑说,我会离开这里,然后找一个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好好培养我的孩子。
王六一一时愕然,他怀疑林珊是不是发烧烧糊涂了,哪来的孩子?
林珊很肯定地说,是,是我的孩子,就在我肚子里。
这时王六一才注意到了林珊略显不便的体型。
林珊继续说,我不想再相信任何人,除了我肚子里的孩子;我不管孩子的父亲是谁,也不管他的父亲有多么恶劣……我已经看透了,从我爸爸自杀的那一天我就已经看透了,你永远无法体会我听到窗外的鞭炮声时有多么绝望……
王六一终于明白了,林珊从爸爸自杀的那一刻开始,心就彻底冷了,没有了原谅和宽容,只剩下愤恨和冷笑。那一刻,他分明看到了林珊眼里冰冷彻骨的嘲讽。
此时的林珊还是王六一朝思暮想的那个林珊吗?
而让我想不到的是,王六一惊世骇俗的车祸为我的回乡之路渲染了一个阴沉沉的背景。像一个隐喻和暗示。我的某一部分也已经死掉了。
常建说,其实,王六一点死早有征兆。在那之前的一段时间,他经常跑到常建那里一呆就是一两个小时,但又不愿意说话,情绪很糟,往往在常建要劝他两句的时候,他会选择离开。
在出事前几天,他曾对常建说,做公司做企业,挣这么多钱,有意义吗?就为了一个枯燥的数字疲于奔命,拼命污染空气,污染水源……不如我先把我的公司关了吧,也为节能减排做点贡献。
说完他就哈哈大笑,但随后又抱头蜷缩在老板台后面的沙发里低声抽泣。
常建对他说,你该看看心理医生了。
王六一说,我的心病没人能医治得了……
两天后,王六一独自驾车北行。在离家八十公里之外的地方,他的车以一百八十码的速度超越一辆越野车的时候,迎面撞上一辆满载沙土的斯太尔,斯太尔巨大的前保险杠几乎把那辆价值一百二十万的奔驰车的上半部分完全削掉,王六一变成了一堆烂肉。
常建说,警察把王六一的尸体一点点收集起来装进塑料袋,征得家属同意后,直接运去了火葬厂。我想象不出身高一米八零的王六一在变成一堆肉之后的样子。
王六一走了,而我却要回到家乡,步他的后尘去过那样一种为了钱疲于奔命的生活,而我也会和他一样,不会为自己的困惑寻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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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浑身透露着乡野气息的程思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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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鸟(3,4)
作者: 二叉手
  在路上折腾了两天两夜,凌零终于来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米乐县县城。休息一夜后,次日凌晨他起身赶往叶莺的家乡乐米村,这个村子在距离县城以西四十多公里的大山深处,根据叶莺的指点,他在城外搭乘了一辆专门去乐米村的拖拉机。
  司机是个老大爷,他对凌零这样的陌生人十分欢迎,免收了他一块钱的车费。车斗子里还坐着十来个人,除了一个胡子拉碴的老农外,都是妇女带着孩子,看样子像是回娘家的。凌零这几日赶路,被搞疲惫不堪,衣冠不整,却正好符合眼下的场景,衣着打扮没有显的过于突兀。他找了一个角落坐下,不一会就睡着了。
  渐渐的,拖拉机进入山区,路况十分糟糕,颠簸的厉害,凌零的回笼觉被迫终止。他睁开眼睛,只见车斗子里的所有人都在看他,于是他举起手晃了晃,说:“你们好。”其他人并没有回应“你好”,只是友善的笑着。那个老农大概是感觉自己有义务与他对话,就问:“小伙子,你去乐米村有什么事?”
  “找一个人,叫叶世贵。”
  “找他做什么?”老农立刻警觉起来。
  看他的反应,凌零意识到叶莺的事情也许已经传到这里,便开门见山说:“我是律师,来调查一些事情。”
  老农大概搞不清楚律师的作用,变的更加警惕,说:“叶世贵是个好人,你们没事就别去打扰人家,人家已经够伤心了。”
  “我像坏人么?”凌零笑言,“坏人哪有坐拖拉机的,或者自己开车,或者租车,他们才不愿意像我这样辛苦。――我是来帮助叶家的。”
  老农的紧张略有缓解,试探性的问:“叶莺那娃娃怎么样了?”
  “你们都知道些什么情况?”凌零反问。
  老农犹犹豫豫,还不太想说。旁边一个胖胖的婆娘却插嘴说:“她是不是被卖到北边去了?听说把买主全家都杀死了。唉,真可惜!那样一个好姑娘如果不出去打工的话,我敢保证城里的小伙子都抢着要娶她,还不照样是好生活。真是造孽呀!”
  另一个妇女补充说:“那阵子听说她被拐卖后,她父母都急疯了,叶世贵丢下手中的活,出去足足找了她半年时间。前些日子刚回来,不曾想就传来叶莺杀人的消息,老两口简直伤心死了。……老叶马不停蹄又赶紧去那――我一时想不起名字――那是什么鬼地方?穷山恶水连媳妇都讨不到。反正他去了一次,回来以后就跟天塌下来一样。要不是还有两个娃娃,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凌零很奇怪,问:“他去看过他女儿?”
  “是啊!哪有不去看的道理。可是那边的人坏透了,欺负了我们的姑娘不说,人家的老父亲大老远跑去看闺女,愣是不让见,真他妈的不是人!老叶在外面守了整整一个礼拜也没见上,只好跑回来,整个人全垮了,都不成人样了。”――听她这么说,凌零才意识到以前从未在意的一件事情:看守所从来都是禁止亲属探望,但这样做真的有其道理么?凭什么在剥夺一个只是被怀疑有罪的公民的自由后,又剥夺他与亲人相见的权利呢?这种权利也许就像喝水、吃饭、唱歌、思想一样无从剥夺。――“真的要判叶莺死刑?那原本是多好的一个姑娘呀!这是什么王法,凭什么判她死刑?买人家姑娘时那帮家伙躲在一边不去管,等人家忍无可忍,自己解放自己时又跳出来举手反对,这不是成心逼她走上绝路么!”
  又一人说:“叶莺是我看着长大的,从小就特别要强。她是家里的老大,底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那两个早早的就不念书了,只有她坚持要上完高中,我估计她还想考大学呢。可是家里实在没有那条件,不得已才退学回家。现在老两口后悔死了,恨自己当初咋就不继续供她读书呢,就是砸锅卖铁――不,他们说就是卖血也愿意。有什么办法,说什么都迟了……”
  老农丢了话语权,很是着急,趁别人感伤的时候他急忙说:“那姑娘的性子就是烈,以前在村里有好几个小伙子看上她,还有一个愣头青想对她动手动脚,结果挨了一砖头,现在他头上还留有一块疤。……”
  他的话没说完,坐在远端的一个怀里的小孩正在吃奶的妇女说:“老爷子,她这种性格肯定要吃亏的。你想,你被卖到别人家里,要是还是这样刚烈,那不是纯粹找罪受么?我估计是她受不了欺负,逼不得已才把那家人全杀了。”
  “该杀!”胖婆娘咬牙切齿的说:“那帮猪狗不如的畜生就该杀!现在的社会不行了,要放在毛主席那会儿,我们的叶莺就是反抗剥削、推倒三座大山的一面旗帜!应该披红戴绿去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毛主席的接见!”
  她的话引起哄堂大笑,凌零却笑不起来,“他们该杀么?”他问自己。“你们说,”他将疑问抛出,“就算上买她的男人该死,可公公婆婆也该死么?”
  “怎么不该死!”胖婆娘义愤填膺,说:“你想一想,就一个男人能一天二十四小时把她看住么?要不是有那狗屁公公婆婆帮忙,叶莺早跑了,也不会生出这么多事情。”
  这时坐在她腿上的一个小男孩怯声问凌零:“叔叔,你见过叶莺姐姐么?她还好么?”此话一出,车斗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就连前面开车的老大爷也放慢车速,等待凌零的回答。
  “见――过,”凌零一字一顿的说,“她很好。我不知道她以前有多么漂亮,但她是我认识的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个,也是最坚强的一个!”
  大家知道他的话有夸张嫌疑,但他们都从内心深处相信他所说的一切,还有几个当即就掉下眼泪。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里,再也没有人说话,也许他们都在内心默默的为叶莺祈祷。
  凌零的脑海里翻来覆去却只有两个字:“该杀!”――难道法律真的冰冷无情?难道这些农民就真的是法盲?隐约之间,他似乎看见了真理的曙光。
  四十多公里的路程走了三个多小时才到。进村后,那个老农带凌零朝叶世贵家走去。这段路向山顶缓慢的延伸,也许是凌零走的太慢,也许是那些婆娘和小孩传话太快,不一会儿山路两旁已聚集了很多村民――他们没有笑脸,没有鲜花,没有掌声,甚至连一句问候的话语都没有,却让凌零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倍受尊敬的滋味。他从乡亲们殷切的眼神中看到了这一切,但他的心中只有愧疚,因为他知道点燃希望的后果可能是更大的失望。
  叶家在半山腰,凌零在众人的簇拥下走进院子,只见里面有四间大平房,表面上看日子过的还可以,根本不是他原先想象的那种家徒四壁的感觉。叶世贵不在家,只有叶莺的母亲一个人在家,她见到凌零后茫然不知所措,全靠乡亲们在一旁招待。
  坐定以后,凌零首先做了自我介绍,表明自己法律援助者的身份。一个中年男子握着他的手不住的说谢谢,又说:“我叫叶世贤,是叶莺的亲叔叔。凌律师,我们也不太懂律师是干什么的,是不是像电视剧里那样专门给穷人喊冤的?”
  凌零暗自好笑,这是他头一次听说这样形容律师的,以前多是听说“专门为坏人说话”,不知他说的是部什么电视剧,竟然如此抬举律师。“不能那样说,”他回答,“律师以实现正义为己任。”
  “可正义在我侄女这头呀,”叶世贤有些着急。
  “咱们慢慢谈,”凌零说。“叶莺的父亲去哪里了?”
  “我大哥昨天刚出门,说是出去打工挣钱。唉,大女儿已经成那样了,他不想再让两个小的吃苦,所以咬牙把他俩又送回学校读书。难呐!凌律师,我侄女还有救么?”
  “这不是我所能左右的,”凌零回答,“我只能尽力而为。我是来调查一件事情的――可以叫伯母过来么?”
  他说“伯母”别人都反应不过来是说谁,还是那个胖婆娘――她比凌零早到一步――将叶莺的母亲拉过来,让她坐下,说:“他姨,这个小伙子是为莺子辩护的,是好人。他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
  凌零看着眼前这个略微发抖的老女人,只见她目光呆滞,气色很差,在她身上一点也找不到叶莺的影子。他暗暗感叹农村艰苦生活的巨大杀伤力,问:“伯母,你能告诉我叶莺的生日么?”
  她却回答:“我女儿没有杀人,她绝对不会杀人,一定是有人冤枉她!”
  旁边的叶世贤说:“我嫂子平时一点都不糊涂,可是一旦有人提到莺子就成这样了。――你是问生日么?我知道,正月初六。这有什么用?”
  “是白天还是晚上生的?”
  叶世贤还未回答,那苦命的女人却突然说:“是晚上。”
  “几点钟?”凌零眼睛一亮,问。
  但她却不吱声了。叶世贤说:“这件事我记得清清楚楚,是半夜十二点生的,当时我们都奇怪咋能生的这么巧呢。”
  旁边一个村民笑问:“你嫂子生孩子时你干什么呢?听起来好象你就在旁边一样。”
  叶世贤啐了他一口,说:“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开玩笑。――凌律师,那时我十五、六岁,帮不上别的忙,就跑前跑后往卫生所里送一些东西……”
  凌零听了喜忧参半――为存在一个权威证明而喜,却也为丢失的万分之一的造假可能性而忧――急切的问:“叶莺是在卫生所出生的?”
  “是啊!莺子是我们龙家的长孙,那可是天大的事情!本来准备让接生婆来家里,后来我爸说一定要去乡卫生所生――那时我爸还在,他最疼莺子了;唉,如果他多活几年,也许莺子会把高中念完……不说这些了――我记得那天下午嫂子开始阵痛,送到卫生所时已经是晚上八点。我在卫生所和家里之间来回跑了三趟,第二趟跑回卫生所时正好十二点,就在进门的一刹那,我听见了莺子的第一声啼哭。”
  他说的兴奋,凌零却高兴不起来,问:“这么说叶莺是生在十二点以前?”
  “不,刚好是十二点,接生的大夫告诉我的!”叶世贤斩钉截铁的说。
  “有出生证明么?”
  “出生证明?我想想……应该有吧。这个问题很关键么?”
  凌零不愿透露详情,只说:“这是一个重要证据,希望你能找出来。”
  叶世贤转身去问他嫂子,但她答非所问,头脑仍然不清楚。没有办法,他只好发动几个亲戚在家里四处搜寻,凌零则被闻讯赶来的村长请去吃饭。
  下午三点,叶世贤来村长家找凌零,失望的说没找见出生证明。凌零不愿耽搁时间,决定去乡卫生院碰碰运气。村长十分爽快,将自己家的三轮拖拉机借给叶世贤,由他拉上凌零去乡里。
  在乡卫生院,凌零惊讶的发现这里居然有保存极其完好的医疗记录,这不是制度建设的功劳,却是因为保管员的个人兴趣所致。那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矮胖男子,他对凌零说:“我在这里工作三十年了,一直和这些档案打交道。刚开始我只是个临时工,被院长叫来帮几天忙;想不到转眼之间我已经是卫生院里资格最老的职工,这大概是因为我干的好吧。我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把这些病例整理的整整齐齐,让人看上去一目了然。不是我吹牛,不管你找哪一年的病例,只要你记得名字和时间,十分钟之内我一定能翻出来。”
  凌零大喜,说出了叶莺的情况。只见这个老头脸上挂着得意的微笑,用手指在那一层层架子上摩挲着,指间流露着某种深厚的情感。凌零不敢有半点不敬,与叶世贤一起默默的等待着。
  “找到了!”老头手指一扬,从架子上抽出一本病例,递给凌零。
  凌零接过来,只感觉自己的心咚咚咚跳个不停。他经办过的大大小小的案子虽然已有几十件,但还从来没有如此紧张过。他缓慢的将那些发黄的病例纸一页一页的翻着,突然,旁边的叶世贤说:“就是它,柳小梅!这是我嫂子的名字。”
  凌零没敢立即去看,而在心中祈祷了一阵,才定神去看,只见一行字赫然映入眼帘:
  “2月16日23点57分,柳小梅顺产。”
  他眼前一暗,不由自主的叫出声来:“完了!”
  叶世贤一直十分紧张的观察着凌零的反应,如今见他这般模样,自己禁不住凄然泪下。凌零想安慰他,却不知该说什么好。尽管他的嘴一直很严,从来不曾透露任何重要信息,可他的神情已经把他出卖,别人岂能看不出来。
  这时,一个壮实的小伙子突然闯进来,手里舞着一张纸,叫喊道:“凌律师在哪里?凌律师呢?――哦,你是凌律师吧!”他一把握住凌零的手,兴奋的说:“找到了!找到出生证明了!”
  凌零瞧了一眼他额头上的一块伤疤,苦笑几声,回答:“谢谢,我在这里也找到了。”
  那小伙子看出情形不对,扭头问叶世贤:“叔,发生什么事情了?这张纸没用?”
  “二钢,”叶世贤说,“我也不知道。”……
  三个大男人僵在那里,互相看着,又互相躲避着,他们的心事虽各不相同,但谁又能说是真的不一样?
  只听那个老头喃喃的说:“咋就没用呢?咋就没用呢?”……
  三天后,在看守所里凌零再次见到叶莺。
  她看上去很憔悴,也没有了前两次那股倔强的劲头,很老实的坐在对面。
  “我刚从乐米村回来。”凌零平静的说。
  她眼睛一亮,却欲言又止,只说了一句谢谢。凌零明白她此刻的心情,说:“你家里人都挺好,我见到你的母亲和叔叔。”
  “我爸呢?”她惊恐的问。
  “不要担心,他也很好。上个月他曾来过这里,但根据看守所的规定,未能见到你。现在他外出打工去了,说是要为你的弟弟和妹妹赚钱读书,从这点来看,我相信他们在思念你的同时,也能放下思想负担,过一种比较正常的生活。”
  “那就好,那就好,”叶莺低声自语,同时带有一点点失落。
  “还有,”凌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她,说:“这是你的弟弟妹妹和一个叫二钢的朋友送给你的。”
  叶莺闻言,双眼紧盯着信封,似乎想要尽可能的延长这短暂的惊喜时间;过了许久,她才伸出一双颤抖的手将它接过去,小心翼翼的打开,只见里面滑出三根黄灿灿的羽毛。她将它们托在手心,几颗晶莹的泪珠潸然落下。凌零不愿她过于伤心,问:“这是什么鸟的羽毛,真漂亮。”
  她忧伤的回答:“黄莺,家乡的黄莺!”
  凌零岔开话题,说:“来这里之前我去中院见了一下卫冕法官,商定明天开庭。这次去乐米村表面上是无功而返,其实收获相当大,我已经想好了为你辩护的策略,但需要你的配合,还要加一点点运气。”
  “运气?”
  “是的。说来也巧,有时候运气会自己送上门来。刚才我从中院往出走时,正好碰上一人向我打听开庭时间的预告在哪里,我随口问他是什么案子,他的回答恰是你这件案子。”
  “他是谁?”叶莺问。适才的感伤已被现在的仇恨代替。
  凌零要的正是这种效果,说:“好像是龙堡村村长,说是要组织村民来旁你这件案子。”
  “他们要来?太好了,”叶莺几尽疯狂的说,“让他们来吧!我要让他们看看我依然活的很好,一点都没有后悔,只感到快乐!我要告诉他们,如果再给我一万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我还是要将那三个混蛋全部杀死,决不手软。我还要将他们的丑事全部抖落出来,告诉世人龙堡村还有十几个像我这样落入囚笼的弱女子。――他们一定是害怕那些姐妹向我学习,可我就是要让她们向我学习!我不喜欢杀人的感觉,但我希望把他们杀的一个都不剩!”
  发泄过后,她筋疲力尽,双手抓住铁栅栏,尽情的哭起来。外面守侯的女看守这时又走进来,叶莺急忙止住哭泣,摆手说:“我没事,不用管我。”女看守瞧了一眼凌零,退出去了。
  “对不起,”叶莺对凌零说,“我太冲动了。其实他们还算是善良,平时对我也不错,可就在阻止我逃跑这一个问题上显得是那么无情。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恨之入骨。”
  凌零说:“从那个村长的表现看,我估计他们是带着敌意来旁听你的案子。不过,我向你保证:他们不会有半点痛快的感觉,而只会受尽煎熬。刚才我说需要你配合的事情就在这里,因为我不知道明天要来哪些人,也不知道他们和你的案子有什么关联,所以请你把和龙发贵一家经常来往的村民的情况详细地告诉我,以及他们能证明哪些对龙家三口不利的事情,尽量不要遗漏。”
  于是,叶莺开始了漫长的痛苦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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