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内初班体检时间

  新疆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法学、理学、工学协调发展的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始建于1950年4月。200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开始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是新疆首家MBA培养单位,提供学历和学位双证教育服务。 2005年通过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MBA质量合格评估。2009年获批成为全国64所之一、新疆唯一一家EMBA招生培养单位。2013年,新疆财经大学EMBA项目跻身“中国市场最具领导力EMBA项目”20强,MBA学院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最具价值商学院TOP30”。

  自2001年以来已招收MBA学生20届、EMBA学员10届,总人数达4100余人,已有3000余人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目前MBA/EMBA在校生1100余人。

  新疆财经大学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点建设学科,MBA教育整合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集全校之力,以求实创新的态度,走“规范、质量、品牌、特色”之路。长期以来,MBA教育项目秉持“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中国企业向西开放服务”的教育理念,贯彻“四通三融合”服务学生的价值策略,为广大学员事业成长提供各行各业的同学及校友资源,使我校MBA教育成为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成长的摇篮。

  借鉴国内外著名商学院的课程设计方案,采纳与国际和时代同步的培养体系,以“创新型、实战型培养模式”为依托,理论讲授与案例讨论相结合,知行合一。课堂教学结合企业家论坛、管理沙龙、移动课堂、海外游学、企业考察、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着力培养MBA学员的战略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新疆财经大学MBA立足新疆,面向中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领导技能、富于创新精神的业界精英和职业经理人,通过努力力争成为西部知名、疆内一流、独具中亚特色的MBA项目。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学历及工作经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以上均要求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日。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1、网报方式:网上报名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

  2、网报日期:预计2020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招生单位:10766新疆财经大学;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报考院系:046,MBA学院;报考专业: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报考点: 新疆财经大学 (代码:10766)(注:新疆以外考生可就近选择报考点)

  4、网报流程示例:

  5、其它注意事项:网报期间,考生可凭研招网的用户名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生成9位数报名号(如6511*****)后本次报名成功,请牢记报名号,以便资料审核时使用。请确认所填信息正确无误,一旦提交不可修改;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必须准确无误,选择寄送录取通知书的一律按上述地址通过邮局挂号寄送。如因地址不详导致延误投递,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料审核及确认

  1、时间:11月上旬

  2、要求:具体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需提交考生本人相关材料,并完成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报考者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经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1)考生本人的报名号(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9位数字);(2)所有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资料;(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登记后申请,备案有效期在2021年7月后)或学历认证报告。

  4、学历证书上身份信息变更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2、考试地点:新疆财经大学考点在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可乘BRT1号线、54路、56路、152路、304路财经大学站下车,空军医院对面;具体考场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新疆以外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牢记研招网的用户名密码,并按规定时间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备存电子版。

  4、初试内容构成: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分数线(国家B线)的考生将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具体时间国家划定初试分数线后见新疆财经大学MBA学院网站通知。

  (2)以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职业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英语听力)。

  注:复试环节由我校单独命题,自行组织。

  3、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护照);(2)准考证;(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4)教育部学生信息网或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5)学历证书上身份信息变更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新疆财经大学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和对考生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考察结果,全面衡量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2021年3月中旬教育部公布初试分数线,新疆财经大学根据上线情况公布调剂信息;3月底至4月复试,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

  1、必修课:学位课、核心课、实验实践课、辅修课(跨专业必修)

  课程方向: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与公司金融。

  3、创新能力培养:论坛及讲座、创新及创业课程、各类各项赛事

    全日制3--5年、非全日制3—5年,学费9000元/每年,按三年缴纳。

  1、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2、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证书

  3、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4、研究生毕业档案

  1、正式录取、取得入学资格、按规定缴纳学费;

  2、修满规定学时,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45分及以上学分。。

  3、学习过程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处分;

  4、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毕业资格真实有效。

  (五)上课方式与地点

  3、授课地点: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MBA学院官网:

  微 信:搜索公众账号“新疆MBA”(xjmba7842075)加入或扫描二维码

       、7843615(综合办)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知行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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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合理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139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8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2年7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符合岗位的户籍要求。规定为潮州户籍的,包含本人父母或配偶为潮州户籍人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年龄18-35周岁(即1986年7月20日至2004年7月19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六)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4、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人数总共140名,岗位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1、采取网络公开报名。考生于2022年7月18日9:00至7月20日17:30登陆“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gdczcajyzp2022/)报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表,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开始报名的前两天,每天17:00公布报名人数。

4、报名后,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网络初审,初审未通过的不能获得考试资格。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填报《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对在2019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登记表填写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

6、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但要求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关系。

7、报考各镇中心学校属下学校职位的,录取后由各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属下学校任教。

8、报名成功者,需申领粤康码,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9、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考生须于2022年7月27日至29日登陆“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7月30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根据设岗情况,笔试试卷类型分为二类:

第一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一),主要测试报考中小学校岗位的人员从事本类别职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第二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二),主要测试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人员从事本类别职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并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进行面试,笔试人数或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要提供学历鉴定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原件一份(报名系统打印);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复印件;

6、“三支一扶”人员应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非潮州户籍考生需提供潮州户籍父母或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概不退回。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无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三支一扶”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由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会同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入围分数线中的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领取介绍信的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或报到后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视为弃聘;

(二)被聘用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对象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学年后方可申请调动;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

(三)本次参加考试被聘用者,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首聘原则签订首聘合同;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补录,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可以放弃补录机会。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请参加笔试人员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三)“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四)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请务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本公告解释权属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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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是国内第一批成立的公共管理学院,以推进中国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及推进全球治理为己任,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3年,清华MPA项目成为美国之外全球首例通过国际公共管理院校联合会(NASPAA)认证的公共管理硕士项目。201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科被评为A+学科。2018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

清华大学MPA教育的目标定位是培养引领国家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强调“植根中国,放眼世界”,注重“价值、知识和技能”三位一体的公共领导力提升。为贯彻落实国家中西部教育发展要求,积极服务新疆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清华大学开展定向新疆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工作,为新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021年MPA(双证)项目拟在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中专项招收新疆优秀年轻干部40名。

1.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院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

2.复试时,考生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4.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

6.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自2016年起不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多次授予同一人同一学位。

7.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8.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等。

11.清华大学不负责提供MPA在读学生的住宿。

12.声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根据学校招生有关规定自主招生,公平、公正、择优,学院未与社会任何单位、个人,培训机构开展招生合作。如发现招生过程中的任何违规操作,欢迎拨打监督电话:010-86864。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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