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犯错工资被降留岗查看没约定期限怎么办?

    进入实习需要注意些什么?怎样才能顺利通过实习期?试用期又会碰到哪些问题……身为职场菜鸟的你,看到这些问题是不是已经慌了?别慌,前程无忧()网络编辑部特意梳理了从迈入实习期到通过试用期期间,你可能会遇到的求职难题及其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答:如果现在没有其他机会的话,不妨去试试。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说不定你的努力、能力得到领导的认可,到时有岗位空缺,转正也并非不可能。

    答:实习生一没有工作经验,二人脉关系也少,要获得公司的认可,除了认真、主动之外没有其他的方法。公司不给工作,那要学会自己去找事做,如果把送快递、寄邮件这样的小事都认真对待,完成得很好的话,势必会给公司留下良好的印象。基本上,公司并不指望实习生创造多少价值,更多的时候,对实习生是处于一种观察的状态,观察他们的态度、潜力和发展性。

    答:第一,遇到同事让你帮忙或者上司发了新指令的时候,最好不要直接拒绝。可以多了解一点具体的情况,根据自己的精力和时间,做综合的考虑。第二,最好不要当众拒绝。比较好的办法是私底下说清楚拒绝的理由,语气诚恳,给对方留足面子。

    答:①提前说明,在去请假之前,提前以电话或短信告知上级说明一下情况,让对方有一个准备和安排,这样去请假的时候不会太突然,对方也更容易接受。②如公司需要,填写好假单,讲述请假理由。③完成请假期间工作的衔接事宜。

    答:一般大型正规企业的请假流程为:①填写请假单,提交请假申请。②部门主管批准③人事部批准。④有些公司、职位还需要高层领导的批准。具体情况各公司内部要求不同,按要求操作即可。

    答:①办理入职手续(入职登记、合同签订等)。②新员工入职培训,通过入职培训可以进一步了解企业,对企业的发展情况、企业文化、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等都可以进行全面的了解。③由用人部门安排新员工的办公位、电脑等。④领取办公用品、邮箱开通等。

    答:很多实习生都不喜欢提问,好像这样很丢脸似的。可你既不知道公司工作流程,也不知道具体操作方法,甚至连公司里你要找的人坐在哪里都不知道,不问怎么行?作为实习生更应该主动把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提出来,大家都是在边做边学的过程中逐步成熟起来。相反,如果什么都闷在心里,没有人会知道你究竟在想什么,你自己也不会有进步。

    答:职场新人进入新环境工作时,最好能够先观察工作环境,了解公司的工作氛围是开放还是保守,同事之间的交流方式是直接还是含蓄,同事的穿著打扮是正式还是休闲,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合作是顺利还是曲折。由于不同公司之间具有差异性,新人要学会主动和同事沟通,无论是工作事务还是热点新闻了解大家的习惯和喜好。实在找不到话题,谈论天气也是打破僵局的杀手锏。至于聊天场所,中午相约吃饭是一个增进了解的绝佳场合。

    答:即便是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职场人跳槽到新公司时都会碰到一些工作难题。所以,不要直接回复不会做,因为都没有尝试过,不能下结论。你可以向老员工请教和学习。一般刚入职,领导也不会布置太困难的工作。如果实在无从下手,也要及时反馈给领导,不能让工作耽误和积压在自己手里。

    答:主动去询问帮助别人,或者看一看既往的工作资料,熟悉情况。公司不是学校,没有人会主动把知识塞给你,关键在于自己愿不愿意去学。工作是一定会有的,或大或小而已,退一步,就算实在没有事情做,那么可以观察别人怎么做,多观察也会有许多收获。机会是要自己去寻找的,不要把别人不给你工作当作借口,要知道实习期你已经步入社会,一切都要学会靠自己,培养独立性和思辨能力。

    答:加班也是工作中在所难免的,如果仅仅是因为赶时间而忽视工作质量,每一位老板都不会满意。更何况,别人都在加班,作为实习生配合一下工作也不能算是苛刻。只说一句“事情太多撑不住”,把担子一扔就走人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会令共事者反感。

    答:实习生的身份仍是学生,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只有存在故意、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答: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不应按工伤处理。我国法律并未明确将实习生规定为“工伤赔偿主体”,且在校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并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身份隶属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在实习工作中受伤的,也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应按一般民事侵权处理为宜。

    答:可以根据所在公司的企业文化,因地制宜地采用合适的称呼。比如,国企一般等级观念较重,最好以姓氏加级别来称呼同事及领导。在一些中小型私营企业,同事关系相对轻松,可以直呼其名,称呼主管也可以是“头儿”、“老大”。在欧美背景的外企,每个员工都有英文名,彼此一般直呼英文名字。有些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一些文化类单位,新人对同事可以以“老师”相称。

    答:先明确自己的实习目的,然后分析为什么会“学不到东西”?这个原因是公司问题还是自己的问题,是否跳到了新公司同样也会发生此类情况?比如实习为了积累某方面的技能经验,那么如果实习内容与此不符,就应该另找实习工作。再比如因为感觉没事做而想跳槽的,那么就要好好想想,自己是否有过主动找事情做的态度,自己是否主动去学东西。

    答:所谓回头草,当初一定有离开的原因。那么这个原因现在还存在吗?如果现在回头,是否会同样发生要离开的想法?如果当初促使你离开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那么现在变化到什么程度,你需要重新对这份工作进行评估,判定自己是否适合,是否需要加入。

    答:给人留下好印象10个细节:①接电话先报自己姓名;②谈论大家感兴趣的事;③陈述意见时能归纳成若干项;④衣着端庄挺直腰杆;⑤主动打招呼和倾听别人说话;⑥提出自己独道见解;⑦聚会上班比别人早到或迟走;⑧主动承担额外工作;⑨热情帮助他人或懂得回报;⑩经常面带微笑。

    答:作为团队中的一员,如果和同事在某些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先不要急于辩解,可以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尝试理解同事观点的可行性,毕竟同事比你更了解工作和公司。

    答:首先可以向上级领导询问所在公司的留用制度,包括留用需要的条件,该年度公司是否有留用名额,一般公司的申请留用时间和流程是怎样的。然后根据自己情况判断该何时提出申请。

    答:著作权的归属,得看该作品是个人作品还是职务作品。个人作品的归属是个人;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其他组织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答:实习协议有法律效力。一般实践中,实习协议被视为劳务合同,归《民法》和《合同法》管。

Part.2 毕业转正与试用期

    答:薪酬定位是多方面的综合考量,包括行业职位本身市场行情、所应聘公司性质、自身价值评估等方面,正确认识自己和理性定位很重要。一个简单粗暴的方法:可以先确定一个基本月薪数额(职位的最低月薪),然后再根据自己的证书含金量、学历类别、外语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加上一定数额,这就是个人的月薪起薪了。但是否能拿到这个价,最终还是要看你投的职位要求与你的个人能力是否匹配。

    答:是否积累到经验决定了今后涨薪的速度,而第一份工作的起薪决定了涨薪的起点。通常来说,在起薪不低于毕业生平均起薪的情况下,是否能积累经验更重要一些。

    答:通常流程是,在确认公司有转正名额的情况下,首先实习生向直属上司书面提出转正意愿,然后提交实习期完成的工作内容,供直属上司或是相关管理层进行转正考核和评审,接着由直属上司把考核与评审结果递交上一线领导,申请转正。老板或是其他相关管理层确认同意,转由人事部办理转正手续。

    答:不能。大学生实习签定的是实习协议,毕业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答:如果家里经济条件允许,应当慎重择业。如果不得已为了“糊口”而将就了一份工作,也最好在一年内进行转换,调整到适合自己的职业道路上。越早择业损失越小。

    答:校园招聘是一种特殊的外部招聘途径。狭义是指招聘组织(企业等)直接从学校招聘各类各层次应届毕业生。广义是指招聘组织(企业等)通过各种方式招聘各类各层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一般在9月中旬开始启动,主要集中在每年的9-11月和次年的3-4月。不过在校园招聘的启动时间上没有硬性规定。

    答:《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国家教育部为普通高校毕业生走向就业岗位所开具的凭证,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有效期为两年。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如果入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话,毕业生需凭《报到证》到单位报到。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答:实习期是非劳动法概念,严格上说是一种民事劳务关系。法律解释:首先,实习仅适用于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关系。标准的实习,是企业与学校建立实习协议,学校派学生到企业实习,为企业提供劳务,企业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

    见习期是非劳动法概念,行政概念,目前被扩大到劳动法领域。法律解释:本来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新进人员进行业务适应和考核的期限,适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但是后来政府因就业困难,主导了大学生见习计划。经过批准的见习基地(实际为企业),可以仿照见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考核。

    试用期是劳动法概念,特指在劳动合同履行初期,合同双方具有一定选择权的期限。法律解释:《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五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答:通用缴费公式: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费用。社保缴费基数在每年的1―5月会有所调整,最低标准是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上限是300%。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是一样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在每年7月调整,最低标准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限同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

    答:试用期期间,“五险一金”等国家规定的社保金是必须正常缴纳的。有些单位表示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转正后一次性补缴。这种做法听上去似乎可行,但是,一旦试用期内单位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就会产生矛盾。社会保险作为法定福利,试用期内必须缴纳。即使没有转正或在试用期内离职,单位也要替该员工缴纳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对于单位来说,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免除自己的风险。如果单位为了省事,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一旦发生工伤或疾病治疗,所有由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承担的费用都将由公司赔偿。所以转正后再补交的方式是不合法的。

答:年假一般指带薪假期,有的公司员工一入职就能享受相应的带薪年假,有的公司则需要员工入职满1年或者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才能享受带薪年假。带薪年休假属法定福利,员工在试用期内也有权享受。不过法定年休假有单位灵活安排的特点,单位有权拒绝员工在试用期内休年休假。

    答:毕业生毕业后有接收单位的,应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报到手续。若其接收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可将档案转递到接收单位;若接收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将档案存放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即人才中心管理。

    答:高校毕业生到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答:高校毕业生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答: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工龄和劳动者的权益有密切关系。工龄和职工带薪年休假、因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所产生的医疗期、病假工资、探亲假、工龄性养老金、出境地定居离职费等有着重大影响。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答: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当今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答: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答: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答: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因私出国政审;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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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及薪酬标准是企业用人自主权的重要内容, 1,的程序要求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可见,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经双方协商一致(2)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调岗、调薪引起的劳动合同变更 通常劳动合同变更事由主要有调岗、调薪。用人单位若与员工协商一致,便可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岗位、劳动报酬进行调整,一般要先与员工协商,但即便如此,双方并不是能够总是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若要单方面对员工进行调岗变薪,就必须要证明调岗变薪具有合理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其他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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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武装押运人员的个人工作

自从2012年到单位报到后,我便正式地成为了一名武装押运员,并为拥有这一身份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回首以前那些焦急与不安的日子,随着充实的工作生活而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颗进取与拼搏的心。下面就是本人的工作总结:

在工作中的日子里,教会了我勇敢,教会了我坚强,教会了我感恩,那儿储藏了我许许多多的感动、爱与被爱。在工作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力量,倍感温暖,也倍加珍惜。

尽管在过去三十多年的学习生涯中,积累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是在实际工作面前,不免还是有点压力,一切都还得从零开始, 一滴地重新学习。虽然这样的过程是令人不安和焦虑的,但是这种紧张的情绪在公司领导、同事的关怀、帮助和感染下很快就烟消云散了。为了能让自己尽早进入工作状态和适应工作环境,每当遇到工作难题时就及时请教同事,积极学习工作所需要的各项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在这一年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自己也得到了很大提高,过得非常充实和快乐,我相信,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再累也是有价值的。

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服从分工,协调配合各项工作,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一年来,本人在各领导的关心、帮助下,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并认真加以分析总结,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在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上下工夫。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武装押运员,首先做到与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积极服从班子的分工,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

其实在各个岗位都有发展才能、增长知识的机会。如果我们能以充分的热情去做最平凡的工作,也能成为最精巧的工人;如果以冷淡的态度去做最高尚的工作,也不过是个平庸的工匠。心态的调整使我更加明白,不论做任何事,务须竭尽全力,这种精神的有无可以决定一个人日后事业上的成功或失败。如果一个人领悟了通过全力工作来免除工作中的辛劳的秘诀,那么他也就掌握了达到成功的原理。倘若能处处以主动、努力的精神来工作,那么无论在怎样的岗位上都能丰富他人生的经历。拥有积极的心态,就会拥有一生的成功。

当然,我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过于注重工作的进度对工作内容的全面性考虑不足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本着对本职工作的认真和责任心,把工作做好做精。

走好每一步,干好每一天。争取在xx年完善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起到对公司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小组负责的人。

第2篇:沙洋县金盾押运有限公司武装守押人员劳动合同书

沙洋县金盾押运有限公司武装守押人员劳动合同书

甲方:沙洋县金盾押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武装押运护卫工作性质,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培训、试用及合同期限

乙方被聘用前,培训期为60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经综合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满,是否正式录用乙方由甲方决定。

正式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武装押运、金(枪)库武装守卫、机动车驾驶、后勤等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武装押运护卫属于特殊性行业。根据《劳动法》第38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甲方实行不定时轮休工作日制度,根据双方约定,乙方以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为准,每月轮休6天(可以回家休息)。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实行集中住宿,生活费由乙方自理。

(二)试用期月工资700元。

(三)试用期满转入正式合同期的,每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奖励工资甲方根据乙方表现和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奖励工资分为月奖和年终奖,从事汽车驾驶和后勤保障人员甲方设立安全和节能奖,奖励工资甲方严格考核发放。

(四)合同期内,乙方工作表现突出,甲方可按有关奖惩规定进行奖励。

(五)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表现,按奖惩规定对乙方作出行政处分,扣发奖金、部分或全部岗位津贴或降(撤)职,并且可以按照乙方的违纪或者因过错给甲方工作、财产造成损失的程度,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合同期内,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停止工作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和津补贴等。

(七)甲方在每月10日前以贷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劳动报酬。

第五条 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湖北省及沙洋县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及生活福利待遇。

(二)甲方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因工伤负伤、致残,在沙洋县医保局或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治疗费用由甲方投保的医保单位、保险公司按规定为乙方支付。治疗期间,甲方按月支付工资及相应津贴、补贴;伤愈后,根据乙方身体状况,安排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工死亡者,由甲方负责按沙洋县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以及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乙方在职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依据在公司连续工作年限给予1个月至3个月的医疗期。其中工龄5年以下医疗期1个月,工龄5年以上医疗期3个月。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适当延长,医疗期间3个月以内按月支付工资,超过3个月至6个月,按沙洋县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超过6个月的,按本劳动合同第八条

第四款第3项规定执行。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由乙方个人承担。

(四)乙方可享受法定婚假、丧葬假,按《劳动法》规定享受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工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生活补助)待遇。

(五)甲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1天)休息,因工作不能休息的,甲方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一)甲方按照劳动安全的法规,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工作条件,并随着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改善。

(二)甲方按规定对乙方从事守押工作的人员提供弹头盔、防弹背心、防爆枪支等防护用品。

(三)乙方对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和控告。

(一)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纪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爱护甲方财物,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命令、听众指挥,保证完成各项任务。

(二)甲方根据工作性质的特殊要求,对乙方实行半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若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甲方或第三者造成严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乙方在非劳动时间或在非押运护卫职责范围内,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专业训练,提高思想道德和专业技能素质。

(六)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必须保守与工作相关的保密事项。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二年内不得泄露甲方保密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文本或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劳动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应坚持理由正当、程序合法的原则。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甲方违反宪法、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违反劳动合同未履行义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违反劳动合同未履行义务和工作职责的;

3、患病或非因工致残,不能继续工作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5、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而受损害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7、受到行政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第

3、8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撤销;

(七)甲乙双方根据本条

四款之规定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在3日内(不含本条第四款第

3、8项)协商有关事宜,办理手续,解除劳动合同。

(八)本合同执行期届满之日,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因工作需要续延劳动合同时,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终止前30日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九)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确因特殊情况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一次性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由甲方提出(被甲方开除的除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

3、8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因工负伤后,甲方发给补偿金与保险公司的赔付总金额不得高于沙洋县规定的标

4、经济补偿金标准按沙洋县有关规定发放。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被开除的,应接受一定额度的经济处罚。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若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一方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劳动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沙洋县金盾押运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二)公司职工工伤抚恤规定。

(三)公司“十条禁令”。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合同管理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身份证号码:

第3篇:山西省保安服务公司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办法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保安服务公司武装守护押运人员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是指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武装守护押运人员。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法人对本单位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负责。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跨地区经营的,枪支、弹药购置和证件管理由公司注册地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由经营地公安机关负责。

第五条 配备公务用枪的武装守护押运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20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依法取得《保安员证》;

(二)没有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三)没有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记录;

(四)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有关枪支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熟练掌握枪支使用、保养技能。

第六条 配备公务用枪的武装守护押运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前款规定的条件,由所在单位审查后,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枪支、弹药主管部门和保安主管部门审查、考核;审查、考核合格的,依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查批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发给持枪证件。

持枪证件的发放和审验由公安机关枪支、弹药主管部门负责,保安主管部门可以查验持枪证件并建议取消押运守护人员的持枪资格。

第八条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方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携带、使用枪支。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能够以其他手段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安全的,不得使用枪支;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应当以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不被侵害为目的,并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第十条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执行法定的守护、押运任务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形之一,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使用枪支:

(一)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的;

(二)武装守护押运人员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的。

第十一条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在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使用枪支;但是,不使用枪支制止犯罪行为将会直接导致严重危害后果发生的除外。

第十二条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枪支:

(一)有关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

(二)有关行为人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行为能力的。

第十三条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使用枪支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单位和案发地公安机关报告;所在单位和案发地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抵达现场。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所在单位接到武装守护押运人员使用枪支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在事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枪支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 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持枪人员管理责任制度,枪支弹药保管、领用制度和枪支安全责任制度;对持枪人员加强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经常检查枪支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的枪支使用培训,由市级公安机关枪支、弹药主管部门和保安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具体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省级公安机关备案。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武器库应符合枪支、弹药库一级风险安全防范要求,枪支、弹药存放应符合公安部《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标准》。

第十七条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执行任务携带枪支、弹药,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事故;任务执行完毕,必须立即将枪支、弹药交还。

严禁非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时携带枪支、弹药,严禁携带枪支、弹药饮酒或者酒后携带枪支、弹药。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枪支、弹药主管部门和保安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管辖范围内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保安服务公司建立、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当停止其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取消其持枪资格,并及时将持枪证件上交公安机关注销:

(一)拟调离专职守护、押运工作岗位的;

(二)理论和实弹射击考核不合格的;

(三)因刑事案件或者其他违法违纪案件被立案侦查、调查的;

(四)因家庭矛盾、酗酒、赌博、负债等原因造成思想不稳有报复社会倾向的;

(五)擅自改动枪支、更换枪支零部件的;

(六)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枪支、弹药或者将枪支、弹药交给他人,对枪支失去控制的;

(七)丢失枪支、弹药或者在枪支、弹药被盗、被抢事故中负有责任的。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有前款第

(七)项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或者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保安服务公司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丢失枪支不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持枪人员管理责任制度,或未对持枪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的;

(二)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报送公安机关审批或者允许没有持枪证件的人员携带、使用枪支的;

(三)使用枪支后,不报告公安机关的;

(四)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造成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

(五)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的;

(六)不按照规定审验枪支的;

(七)不上缴报废枪支的;

(八)发生其他涉枪违法违纪案件的。

第二十一条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枪支,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所在保安服务公司依法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武装守护押运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使用枪支,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除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超出法定范围批准有关保安服务公司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

(二)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发放守护、押运公务用枪持枪证件的;

(三)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人员定位系统整改措施

最新人员定位系统整改措施

集贤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整改措施

集贤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型号:KJ339)于2010年3月开始安装使用,共安装千兆交换机11台、百兆基站68台,外加其它地面交换机设备监视设备与打卡设备所有设备在系统内共计161台设备(在系统内每个百兆基站默认为2台设备),异常设备109台,正在运行设备48台。

因软件或光插头损坏无法修复设备14台分站,缺少配套电源航空插头造成无法正常运行的有10台分站。

系统与2010年安装完使用至今没来设备、系统维护所需耗材(基站专用光纤跳线、天线接头、基站专用电源航空插头、光缆接继盒)井上还有4台基站已修好。但因没有光纤跳线无法安装,准备把这几台安装在南三采区。 针对以上设备异常情况按现有设备做出整改措施需要以下材料:

集贤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整改所需材料列表

注:以上材料已报到集贤煤矿2014年4月份安全费用计划中。

二采区人员定系统整改计划

集贤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二采区2010年安装,现在二采区使用的定位设备与 大矿不统一,所需耗材不同,造成维护跟不上。

二采区改造7台基站位置需要变动光缆线路重线改造,因一直缺少网线、AP和天线造成二采区人员定位系统无法恢复。现在二采区的人员定位设备厂家已经不在生产这套设备,建议与大矿统一设备方便维护,耗材统一节约成本。 二采区人员定位改造设备清单

荐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共荐荐法个院

荐领导班子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荐房地产交易中心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整改措施

第5篇:关于安检人员管理整改措施

关于安检人员管理整改措施

目前因仓库安检人员(在岗人员6名)流失率较高等因素对仓库正常运作造成影响,为此我司经过调查得出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改善建议,以便进行管理整改。 问题原因

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开展整顿纪律作风活动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

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1、存在自我满足现象。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就自我感觉不错了,对自身要求降低了。特别是没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很多情况下,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起色不大。

2、业务知识不够钻研。对待工作有时不够及时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

3、对自身要求放松。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没有较急、较重的任务的时候,对自己没有严格要求,有时出现上班迟到、工作时间聊天等的现象,有时没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向办公室请假。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对《复兴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手册》的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进行了认真反思,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中钻研不够,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

2、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3、思想松懈,自我要求不严,放松了对自身纪律性的要求。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复兴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手册》、更要认真学习、精读有关重点文件,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

《机关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教育个人剖析与整改措施》

第13篇:玉林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思想纪律工作作风整顿活动整改措施(杨夏斌)

玉林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思想纪律工作

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从今年11月至明年1月在全局文职队伍中开展了思想、纪律、工作作风整顿活动。经过第二阶段对自身的分析查摆,现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方面风气”和“八荣八耻”等重要论述,精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委会上的讲话等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想办法,办实事,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模范遵守各贡规章制度。明确自己的职责,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国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向先锋模范看齐,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以热诚的态度对待同志。

四、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各项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工作扎扎实实、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开创今后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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