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招不招单列类?

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17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

学校现设22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有本科专业97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化学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2019年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本、专科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承担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五条经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6000人,专科招生计划350人。学校根据国家高考招生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规定,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地域流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编制方案经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保障进档考生的机会均等。

第四章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七条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志趣,2019年继续推进“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改革。学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学校当年《河北师范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类)所属的培养大类以学校当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学校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包括浙江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投档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浙江省考生,执行2019年浙江省发布的学校选考科目相关规定,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

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排序。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以投档分数为依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上述文史类、理工类进档考生均依据投档分数排序。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排序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下同)择优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二条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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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农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山西师范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连交通大学、辽宁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锦州医科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济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农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山西师范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连交通大学、辽宁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锦州医科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济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

大学、江西科技学院、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北京联合大学、上海电机学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大连民族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商学院、新疆警察学院、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新疆科技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郑州商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农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山西师范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连交通大学、辽宁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锦州医科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济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

由于单列类考生在录取时是多带带投档的,所以录取分数线是与普通考生不一样的。每个学校的普通专业和单列专业都是分开招生,互不调剂的,录取分数线也是不相同的。一般来讲,单列类专业都是学费较高的合作办学专业或者录取时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软件类专业,地矿类专业,农林类专业,免费师范类专业以及定向类专业等等。同一批次,所有不与本校普通专业一起招生的都可以称为单列专业,也就是说只要是多带带拿出招生,需要占用多带带一个志愿报考的统称为单列专业。

新疆警察学院、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新疆科技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济南大学

330左右分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山西师范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江西科技学院,湖北师范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黑龙江医科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 学,湖北师大 ,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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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中《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12月公开招聘非单位编制管理和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人员。2022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已在西华师范大学工作的在编、事业编制外聘用A类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00至12月29日18:00。报考者在非报名时间填报的信息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适时组织,若因疫情原因等需要调整考试相关日程的,调整情况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报考人员在考试的任一环节均需按相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遵守防疫规定,对不遵守防疫规定的报考者,我单位可在任一环节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xysf/publish/)或关注“西华师范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西华师范大学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的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学校将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华师范大学在2022年1月4日12:00前在西华师范大学官网上向社会公布,涉及取消岗位的报考者于2022年1月5日17:00前联系西华师范大学退费。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2年1月6日至1月9日登录公招报名系统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初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

岗位编码GL01—GL18的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岗位编码GL19—GL22的报考者不参加初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复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岗位编码GL01—GL18岗位: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岗位编码GL19—GL22岗位: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作复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作考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1.初试方式。初试为公文写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初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成绩公布。报考者初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2年1月11日12:00前在西华师范大学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初试缺考或初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初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月11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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