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13的养老保险,现在放到企业里交,退休了工资会不会比自己交的高?

个人所得税与我们企业和个人都息息相关,整理了最全33种免征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读完这篇文章可以收藏、发给朋友,以后遇到个税问题也能从容应对。

01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来了!建议打印出来学习

二、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02如何计算申报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2、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3、新个税法下如何计算工资、薪金?
2019年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这个算是正式的预扣方法!
一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如果从1月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3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除工资、薪金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在计算减除费用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方法,基本平移了现行税法的扣缴方法,特别是平移了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费用按800元计算的规定。这种预扣预缴方法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既容易理解,也简便易行,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03免征个人所得税33种情形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可以免税的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4.救济金、抚恤金免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救济金、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6.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财税[2006]10号: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9.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10、退休费、离休费等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税。具体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11、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2、科技人员职务转化现金奖励减征50%

财税〔2018〕58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

国税发[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的薪金津贴免税

财税〔2007〕93号:对由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给我国公民或国民(包括为亚行执行任务的专家)的薪金和津贴,凡经亚洲开发银行确认这些人员为亚洲开发银行雇员或执行项目专家的,其取得的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的有关薪金和津贴等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15、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税规定,第六项: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16、军人的十三项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14号)规定:(1)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保教补助费;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用费);军粮差价补贴,属于军队干部的免税项目或者不属于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不用缴纳个税。

(2)暂不征税的补贴、津贴有5项:军人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伙食补贴。

17、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税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18、远洋船员的伙食费

国税发〔1999〕202号:由于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不发给个人,故特案允许该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

19、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7号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疫情防控津补贴免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该优惠政策延期到2023年底。

21、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防护用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该优惠政策延期到2023年底)

22、外交人员所得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八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23、外籍人员的八项补贴免税

财税字〔1994〕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24、特定来源的外籍专家工资薪金免税

根据财税字〔1994〕20号: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25、境外人才税负差补贴

财税[2019]31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6、奥运相关外籍技术官员免税

财税〔2017〕60号:对受北京冬奥组委邀请的,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期间临时来华,从事奧运相关工作的外籍顾问以及裁判员等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27、西藏地区津补贴免税

财税字[1994]021号:对个人从西藏自治区内取得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浮动工资,增发的工龄工资,离退休人员的安家费和建房补贴费免征个税。

财税字[1996]91号:西藏区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8、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各省确定减税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9、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该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0、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3倍以内部分免税

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1、一次性破产安置费免税

财税〔2001〕157号: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2、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

财税[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33、职工个人取得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税

国税发[2000]60号: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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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岁一般办不了退休。因为现政策规定女干部55岁退休,除非你能提供下岗前你在工人岗位工作证明,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有关系也可以办。另外你说的下岗原因不知是什么企业破产、企业裁员等企业原因你可申领失业救济金,如个人原因便领不到救济金。从下岗到退休期间你个人要缴纳养老保险金。如属单位内退下岗,养老金或由单位缴纳。退休后职称待遇一般是没有了。不过近年来国务院上调退休金时单独提出具有高级职称者另外加涨一个数,等你退休后如果再有此政策,你应该自然享受该待遇。当然你按工人办理退休,可能就享受不到这个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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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后的养老金不是固定数。是根据个人社保所有数据套进规定公式内计算的,如:缴费年限、缴费平均指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的社平工资数额、是否有增发项等,算出多少是多少,多的可有上万元,少的几百元。

1、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3、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年缴费工资与上一年本地平均工资之比相加÷实际缴费年限。
4、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小白是北京人,2016年上班期间工资为7086元/月(与2016年北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持平),社保交满15年了,且达到退休年龄,于2017年退休。
2016年,小白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每月交566.88元,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每月交1417.2元,相当于2016年小白个人部分交了6802.56元,单位部分交了16992.00元。
实际上,年小白自己一共交了55545.60元,单位交了元,二者相加接近20万。社会保险会按照一年期定存利率给我们算利息。虽然15年的时间很长,但我们的钱没有增加太多。
1、小白个人账户养老金:算上利息,一共65139.19元。
(1)去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北京市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80元/月。
(2)小白本人缴费指数:小白个人月工资/去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080元/7080元=1。
(3)缴费年限:小白缴费15年。
答案:小白社保交满15年,退休后每月能领1604.82元,相当于一年领19257.84元。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的缴费基数,是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2)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3)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缴费比例,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新闻网-交满15年社保,退休能拿到多少钱?算完我笑了!
参考资料来源:大众网-一文秒懂:社保交满15年,退休能领多少钱?

现在全国平均退休金是2000多点,2018年估计吧。
与缴费金额、总年限、退休年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
一般,各地(以城市职工为例)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是: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总额
某个数字,这个数字按退休时的年龄决定。
数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假设:55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85000元。
(2)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数
当地月工资(退休那一年的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月工资为4000元,缴费30年。
注意: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会高。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最低为0.4%左右。
以上(1)和(2)举例的情况下,两项合计是1700元。
注意:一般是1992年才开始个人缴费的。1992年之前的工龄,只要有合同、档案等证明,全部算做已经缴费,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全部,构成退休第一个月的工资(养老金)。每年会上调一定比例,比如8%、10%等。


灵活就业人员按多少基数缴纳社保 -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是按当地当年社保缴费基数而划分出缴费档次缴费,按缴费基数的100%缴费就是一档、80%是二档、60%是三档.不知缴费基数是多少,不知你如何选择缴费档次,无法就是你的缴费数额.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数最低标准是多少?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3810元.按此标准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3810元与1525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00元.(三)灵活就...

灵活就业人员按什么标准缴费呢? :全部 全部答案 22:18:43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30%和14%.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呢? : 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93号)规定,2014年,本市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640.08的是最低标准吗? - :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640.08元,应该是最低标准. 按岗平工资的60%、80%和100%确定为三个档次.第一档需缴费393.04元/月、第二档需缴费524.04元/月、第三档需缴费655.06元/...

如何对城镇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进行规定 - : 按当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到300%为基数(可根据个人经济条件选择),缴费比例为20%.

杭州社保最低基数是多少? - : 根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杭政〔2013〕104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政〔2017〕64号)及《关于公布2018年杭州市区社会保险有关数据的通知》(杭人社发〔2017〕328号)有关规定,2018年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已调整,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98.75元)的80%—300%之间自行确定,缴费比例为18%.计算公式: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数的20%*12个月全额缴社保,查询自己已缴社保,为什么60%的钱不体现已缴 - : 根据规定,你缴纳的20%,其中8%作为本人账户,其余12%,列入统筹,因此,你查询的是40%,是对的,另外60%全部进入统筹资金了.

2012年西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按照哪个基数缴费比较划算? -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按最低基数缴费比较划算.最低缴费基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2013年苏州社保个人最低标准是多少 - : 根据《关于公布2013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保规〔2013〕4号),2013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下限在省公布前暂仍按2012年度标准执行,即按年为24120元(2010元/月).如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3.3元,个人承担元=226.1元.如果您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13年4月起,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2100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14400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420元,最高2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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