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好吗在这是上学能入党吗???

关于印发《2017年迎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河环院办字〔2017〕4号
关于印发《2017年迎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我院2017级本、专科新生将于9月9日、10日报到入学。为切实做好迎新工作,经学院研究制定《2017年迎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迎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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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
& & & & & & & & & & & & 日&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 & & & && & 2017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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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迎新工作方案
今年的迎新工作要继续贯彻践行“三个一切”,热忱服务学生的指导思想;要坚持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程序简化,快捷高效的工作原则;要进一步优化迎新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充分展示我院良好的人文关怀和精神风貌。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迎新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迎新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迎新总站,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全院迎新工作。
学院迎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民
副组长:马永生官金华
成员单位:各系(部)、党政办公室、组宣部、学生处、团委、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财务处、现代化教学中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安全工作处。
学院迎新总站组成如下:
站& 长:霍保全 韩宝军
副站长:苏传华 姚川山 宋鸿钧 于 莉 杨 卓张利辉 刘 芳 黎 淼迟秀荣
学院迎新总站设宣传组(组宣部负责)、接待组(学生处、团委负责)、收费组(财务处负责)、咨询组(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保障组(办公室、现代化教学中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校医院负责)、安保组(安全工作处负责)。
(二)成立系(部)迎新站
各系(部)成立系(部)迎新站,由系(部)党政工作主要负责人任站长,专业长、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系(部)迎新生工作。各系(部)迎新站要在学院迎新领导小组领导下,服从学院迎新总站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全体迎新人员佩戴工作证,展示我院良好精神风貌。
二、迎新工作任务分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迎新工作一体化的协调;负责迎新工作期间职能部门迎新人员餐饮的安排(各系(部)迎新人员餐饮自行安排);负责迎新工作专用车的安排(作为联络机动使用);负责新生“开学第一课”和新生开学典礼组织安排(活动程序的制定、主席台安排、讲话及发言材料的准备、确定发言的教师代表);负责通讯公司准入发证,负责组织通讯公司为学院各迎新站搭建工作帐篷(9月8日上午搭建,10日晚撤离)。
(二)教务处:负责新生分系、分专业、分班级工作;负责提供班级新生名单;负责新生学籍确认和咨询;负责新生学生证、校徽的组织发放工作,负责新生课程表的编排工作,负责新生教材、耳机的发放工作;协助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安排;负责新生报到系统的安装、培训;负责新生“开学第一课”的教室安排;负责落实本科生自习教室的安排工作。
(三)现代化教学中心:负责新生报到系统网络的调试、维护工作;负责新生“开学第一课”的视频同步直播工作。
(四)学生处:负责迎新工作的总体策划和方案制定;负责各迎新站场地的分配;负责学院迎新总站办公场所的布设;负责迎新期间接站车辆的安排和总调度;负责新生助学贷款审核和咨询;负责“绿色通道”的协调工作;负责各系(部)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负责协调供应商做好公寓用品、军训服装的发放工作;负责宿舍房卡的制作、发放;负责“开学第一课”、开学典礼学生组织工作及确定新老学生发言人选;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及系列讲座总体安排;负责组织实施新生军训工作(制订军训计划、军训工作的实施和验收)。
(五)团委:负责与秦皇岛、北戴河火车站站前广场管理处协调接站处场地;负责秦皇岛、北戴河火车站迎新接待处接待工作和接站车辆运行登记;协助新生报到期间接站车辆的调度;负责在学院大门设引导站;负责迎新现场广播宣传和迎新期间活动提供音响器材;负责组织升国旗仪式;负责志愿服务人员工作安排及管理。
(六)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提供新生录取原始数据库,负责验证工作指导;负责涉及招生录取工作有关问题的咨询。
(七)财务处:负责各项收费工作的统筹;负责学费、住宿费等收费工作。
(八)安全工作处:负责校园安全、秩序的维护工作;负责核查有关服务商进入校园的准入手续;负责清理未经审核同意进入校园的服务商并对省教育厅统销商品以外的个商销售不合格床上用品进行查处;负责车辆安检、引导有序行驶工作;负责新生户口迁移证的审核指导,负责办理新生落户手续。
(九)组宣部:负责迎新彩虹门、标语、横幅、电子屏、宣传栏等工作,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负责有关赞助单位悬挂标语、横幅的款式、内容和地点的审定,用后拆除;负责迎新活动影象资料采集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党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各迎新站所需桌椅等用品的提供(各部门自行办理借用手续);负责校园卫生清扫和维护;负责学院迎新总站和各系(部)迎新站办公场地电源、照明;负责新生一卡通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校园内各指路牌的布置;负责迎新工作就餐的准备;负责设立新生家长接待站,提供院内和学院周边宾馆地理位置、房间标准、价位、联系电话,根据需要推荐或指引住宿。
(十一)校医院:负责引入医保中心为学生办理医疗保险;负责组织实施新生体检工作和迎新期间应急医疗处置。
(十二)各系(部):负责本系(部)新生班级辅导员的安排;负责本系(部)迎新宣传板布置和系(部)文化展示;负责本系(部)新生验证、注册、打印并发放新生报到单;负责收取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学生自带档案、新生信息表、新生经济状况调查表、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团组织档案;负责本系(部)新生宿舍安排;负责新生家长住宿指引(不得参与住宿接待)、组织新生家长座谈会和新生宿舍慰问;负责组织召开本系(部)新生见面会;负责本系(部)学生课程表发放工作;负责组织本系(部)学生领取教材、学生手册;负责本系(部)新生入学教育的实施;负责组织并配合做好新生体检及军训工作;负责安排师生打扫新生宿舍卫生。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新生报到系统安装、调试、培训工作:9月5日前,教务处要将新生分班数据输入报到系统,学生处确定宿舍分配数据,同时各系(部)、职能部门要提前安装、调试新生报到系统,9月6日8:30在综合楼506室进行系统使用培训工作。
(二)新生报到
1、新生报到时间: 9月8日14:30至20:00,9月9日、10日8:00至20:00。学院在秦皇岛、北戴河火车站安排接站。
提前到校的新生和晚间到校新生,由公寓管理中心安排临时入住学生公寓,第二天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延期晚到的学生,先到所在系(部)办理报到手续,后由班级辅导员指导到相关部门补办其他手续。
2、新生报到程序:系(部)报到→办理公寓用品、军训服装和医疗保险缴费(自愿)→安排住宿等,详细报到程序另行公布。
3、新生报到地点:本、专科新生报到地点为图书馆前广场各系(部)迎新站。
4、缴费和被服发放地点:学费、住宿费待入学后统一批扣,不设现场收费;公寓用品费、医疗保险费在教学楼B102由供应商和医保中心分别收取(现金),公寓用品发放点设在1、2号楼一楼大厅(女生)和5、6号楼西侧一楼大厅(男生);军训服装费由供应商在发放点现场收取(现金或微信转账),发放点设在3、4号楼一楼大厅门口(女生)和5、6号楼西侧一楼大厅(男生);其他如教材费、耳机费、体检费等项目军训期间办理,另行通知。
5、办公形式:以现场一站式服务方式进行。
(三)新生军训:本、专科新生9月12日至23日进行。9月12日8:30在餐厅北侧广场召开新生军训动员大会,新生着军训服装,会后军训正式开始; 9月23日14:30在图书馆前广场举行军训验收。
(四)开学典礼和“开学第一课”:开学典礼于9月23日下午在军训验收结束后举行,地点在图书馆前广场;本、专科新生“开学第一课”于9月24日9: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各相应教室同步视频直播。
(五)入学教育:2017级新生入学教育继续以系列讲座的形式与军训穿插进行,内容包括大学生活、专业教育、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如何学习、校园安全、学生社团、入党、品德修养、心理健康等十个方面,学籍管理部分由学生处总体安排,其他各项内容由各系(部)安排实施并将《入学教育课程表》报学生处备案。各系(部)于9月11日安排本、专科新生见面会,作校情、系情介绍,熟悉校园。
(六)新生上课:军训结束后开始,详细安排见课程表。军训期间由辅导员组织各班级按教务处确定的教材数量和金额统一收取教材费并交新华书店现场负责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新生体检:在新生军训期间进行,由学生处和校医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新生体能测试:在新生军训期间进行,由学生处和体育部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按照迎新工作方案,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学生的原则,细化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工作;同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工作衔接,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要树立全员迎新、全院迎新工作理念,相关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全院师生员工都有为新生解疑答难,引路帮忙的义务。
(三)确保安全迎新、绿色迎新。一是安保组切实负起安检、查处、应急等工作职责,严禁校园内一切摆摊设点出售商品行为(经审查批准的除外),杜绝黑心棉坑害新生;二是各迎新站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任何商业性活动;三是后勤服务部门及院内超市必须按固有的服务设施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临时搭建、挪动经营场所;四是经批准准入的通讯公司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依法经营;五是迎新期间,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安全工作处指定地点停放。
(四)凡在迎新工作中出现相互推诿扯皮,工作断档,不遵守纪律,影响正常工作或引发安全事故或对学院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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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召开先进事迹报告及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
发布时间: 08:26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暂行)》两项制度的通知
作者:张宇
河环党字〔2017〕46号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暂行)》两项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暂行)》两项制度已经学院2017年第47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 2.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暂行)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发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院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冀办发〔2015〕54号)及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责任意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同党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阅看本单位主要媒体的内容,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明确工作责任
学院各级党组织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包括: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分析研判并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出工作安排,进行积极引导。各党总支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党委宣传部提交书面报告,对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教学和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组织人事部门制定提出覆盖全部青年教师和新入职教师的政治培训计划,学院党校要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每年制定教育和培训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党委统战部门要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4、领导、组织对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各类演艺展览场所以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绝不给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空间。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要计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造成负面影响的,坚决作出组织处理。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防止出现政治导向方面的问题。形成新媒体矩阵,发挥互联互动互享优势,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党委宣传部要以“两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和政工干部等为主体,建设网络舆论评论员队伍。学校校园网建设要本着既方便师生学习、生活,又有总体管控的原则,实行有审批的梯次放开,并统一管控入校网络运营商的运营行为。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重点加强课堂教学的管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定期听课制度。各教学单位要规范使用国家指定的教材,严格执行科学研究无禁区、课堂授课有纪律的教学原则。各党总支对本单位在课堂或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教师,要依纪严肃处理。
7、要把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作为巩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的重要抓手。以提高教师队伍育人能力为基础,提高教师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把做好基础理论教学与解释回答社会现实问题紧密结合,把阐述国家的大政方针与回答学生的现实关注与未来发展紧密结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授课效果。各党总支和学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强化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秩序的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健全督查机制
1、院党委常委会每学期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2、党委宣传部作为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年底前,由党委宣传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院党委报告。
3、学院纪委要把落实上级党委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列入校内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
4、党委组织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当中,单列分值,加大权重,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5、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6、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
(1)对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校园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使用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或违反国家有关部门使用规定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广播站、电视台、网站、橱窗、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7、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8、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部提出问责建议,党委、纪委实施问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问责情况,要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河北省委的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学习组织与职责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可以根据学习内容安排党外同志交流发言。
学院党委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基层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
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进行学习讲评,指导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
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及时提出学习计划、学习方案,完善学习制度,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服务工作。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完成相应学习任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秘书组,秘书组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组成,由宣传部负责人牵头。主要职责是提出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准备学习资料、印发学习通知、协调学习事务等,指导督促基层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定期组织业务工作培训。
学院党委要严把中心组学习政治关,加强主题和导向审查。邀请中心组讲课人员,要对其一贯言行和立场、观点进行考察。讲课前要就主题、内容、方式等与讲课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3人以上场合向讲课人员重申导向要求和纪律规矩。对于讲课期间出现的导向性错误言论要及时制止,当场批驳、当场肃清不良影响。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二、学习内容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形式
(一)集体学习研讨
为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理论学习中心组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原则上每次集中学习要有领学、有2人以上主题发言,发言、讨论要结合实际工作,中心组成员每年作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每次集中学习提前确立讨论专题和中心发言人,集中学习时中心发言人作重点发言,其他人补充发言。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
不能用班子会、工作会、生活会或其他形式代替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
(二)个人自学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提出明确要求,秘书组负责推荐学习书目和准备学习资料。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个人自学作为学习的基础,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努力做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模范。
(三)专题调研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时效性。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四、学习管理和考核
(一)制定学习计划。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基层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建立学习档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按年度建立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考勤、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等。学习档案要规范、准确、完整,能够反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概况。基层党总支每年要向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完善述学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对一年来的理论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和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对学习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剖析。
(四)组织督查考核。党委宣传部会同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采取自查、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对基层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可以结合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每年通报基层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党委宣传部承担,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您当前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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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04:37
(2014年10月)
&&&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要求,为严肃党员发展程序,把好党员后备队伍素质关,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制定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请各支部遵照执行。
&&&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 1、年满18周岁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 2、政治觉悟高,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校生须思想品德与马克思主义类课程成绩良好,通过学院团委组织的青马学会培训班学习并考试合格;
&&& 3、工作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 4、生活中先人后己,乐于为师生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 5、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违法行为;
&&& 6、身心健康,乐观开朗,与人相处和谐。
&&& 二、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 每学期初一个月内,确定本学期学院积极分子名单,当年新增积极分子名额不超过学校下发的当年党员发展计划名额的200%,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名额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按年级协调统一分配,并按照统一格式的表格填写留档。
&&&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程序
&&& 1、召开支部大会,由支部党员投票提名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
&&& 2、由院工会、各班团支部提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本项工作与第1项同时进行;
&&& 3、辅导员老师指导召开学生支部委员会,教工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推荐名单和工会、团支部推荐名单,确定出本学期(学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学院党委审定,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流程
&&&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和考察
&&& 根据学校组织部安排,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 六、积极分子组织关系的转移
&&& 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单位、毕业或升学后,院党委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应主动与现单位党组织联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材料可由学院党委审核密封后由本人转交现单位党组织。
&&& 学生毕业后没有直接就业的,学院将其入党申请材料一并归入人事档案。毕业生在就业后直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调取档案中的申请入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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