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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详细解析(两科汇总)

雅思专业老师 拥有10年以上教学经验

备考初级会计过程中,掌握《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科目新旧大纲变化才能“吃透考点”,依据大纲重要性备考才能更高效。东奥小编为大家提供财政部最新公布的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汇总及各章节重要性分析,助力学员轻松过关!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详细解析(两科汇总)]
  一、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二、各章节考试重要程度及复习难度


  (一)初级会计实务

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注:2015年至2017年各章分值分布是根据初级会计考生回忆版真题进行评估,各套考题各章分值略有差距,仅供参考。


  三、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备考攻略
  (一)明确新旧大纲变化
  1. 二战考生避免沿用“旧知识”。对于《经济法基础》科目新增内容往往都是国家整体政策方面的调整,比如2017年营改增,因此二战考生要对这部分内容重点关注细心整理,避免在备考或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沿用旧知识遗憾失分。
  2. 预习考生避免知识遗漏。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和教材下发前很多考生已经开始备考,或是一些考生在新教材下发后仍然在使用旧教材备考。如果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变化不清晰,就会造成学习过程中重要知识点的遗漏。小编建议各位考生非特殊情况下一定要使用考试当年度的初级会计职称大纲和教材备考。
  3. 理清正确的备考思路。考试大纲和教材是具有一套完整体系的,因此每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变化也是为构建更加实用、合理、科学的初级会计师知识体系。考生可以通过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变化内容及时找到正确的备考思路,更好应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熟悉考试与命题的方向。
  4. 新增内容一般为重点。明确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新旧大纲变化的主要原因就是每年初级会计考试新增考点都是当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重要考点,考生在梳理过程中要学会融会贯通,重点掌握。
  (二)依据大纲制定学习计划
  初级会计职称大纲和教材发布意味着备考进入基础学习阶段,考生一定要在充分了解新旧大纲变化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坚持实施。小编建议大家可以按照章节知识内容、难易程度和考试频次、分值比例来合理分配。
  (三)通过大纲自我检测巩固
  所有的学习计划一定是建立在落实的基础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的学习也要落实到看书和练习中,在最后的冲刺备考阶段还可以通过考试大纲进行自我检测,找出自己没有完全掌握的知识点,及时巩固,提升复习效果。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考生注意:2018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将有这些变化

准备报考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一定都知道,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和大纲是复习的重点资料,是直接呈现命题人出题范围和题目答案的宝贵资源。2017年被称为变革之年,一切都是未知数,2018考季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又会有哪些变化?东奥小编为您一一解读。
  目前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暂未公布,即使发生变化,也应该是部分知识的填充和知识比例的调整,不会大刀阔斧的全面改革,所以考生现阶段可以参考2017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进行提前备考。

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汇总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九章:产品成本计算分析

第十章:事业单位会计基础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共有两个科目,即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其中经济法基础科目涉及很多会计行业相关法令条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每年都会有细微的调整和变化,目前《会计法》正在修订中,如果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在《会计法》修订完成前下发,那么报考2018考季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很有可能就是虚惊一场,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和教材2018年就暂时不会补充《会计法》的新增内容;但如果是《会计法》先公布,再出大纲出教材,那么初级考试很有可能就会补充《会计法》的内容。据业内人士透露,《会计法》修订将于2018年正式发布,而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预计在2017年11月,考试大纲也于报名前后公布,所以小伙伴可以暂时放宽心。


  众所周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于《会计法》修订发布后正式取消,所以在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中很有可能会加入会计从业的知识。想要进入会计行业,从业知识是必要准备,无论证书取消与否,知识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如会计原理、日常业务涉法问题,银行结算账户,企业所得税等基本问题,这都是会计日常工作必要的知识储备。一些考生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从业取消在《会计法》之后,《会计法》如果都不能在大纲前公布,那么从业知识还会加吗?答案是会。《会计法》与从业不同,前者是未知的、尚有待商讨的、无定论的,而后者只是需要进行筛选增添即可。
  除此之外,对于财政部发布的初级资格考试教辅教材问卷中所提及的内容也暗示出初级考试大纲可能会有两点变化。其一是现有大纲内容和结构可能会做出比重调整,其二是两个科目将各有增添内容,如会计基础理论、会计专业工作规范、会计法律制度等。
  只要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不要盲目担心初级会计考试大纲发生变化,就想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再备考。2018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人数攀升,即将引来史上竞争最激烈初级考试,小伙伴还是要足够重视、踏实备考才能稳操胜券。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初级会计职称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最后,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东奥会计在线发布信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公布后,小编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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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

2018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
(一)掌握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
(二)掌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三)掌握会计要素及其确认条件
(四)掌握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五)掌握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六)掌握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要求
(七)掌握对账与结账的方法
(八)掌握错账更正的方法
(九)掌握账务处理程序
(十)掌握财产清查的方法
(十一)熟悉会计要素计量属性
(十三)熟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分类
(十四)熟悉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
(十五)熟悉会计账簿的分类和登记要求
(十六)熟悉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的要点
(十七)熟悉财产清查的处理
(十八)了解会计的概念、职能和目标
(十九)了解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应用原则
(二十)了解会计科目和账户的分类
(二十一)了解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二十二)了解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概念
(二十三)了解会计账簿的启用
(二十四)了解账务处理程序的优缺点
(二十五)了解财产清查的分类
(二十六)了解财务报告及其目标
(二十七)了解财务报表的组成
第一节会计概念、职能和目标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方法和程序,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核算和监督,以提供经济信息和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经济管理活动。本章未特别说明时,均以企业会计为对象进行介绍。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具有的功能。会计具有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还具有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等拓展职能。
会计目标,是要求会计工作完成的任务或达到的标准,即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外部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
第二节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基础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基本假设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假定,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而非实际收支作为确认的标准。收付实现制,是指以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等。
第三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
一、会计要素及其确认条件
会计要素是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所确定的财务会计对象和基本分类。会计要素按照其性质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要素侧重于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侧重于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一)资产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具有三方面特征:(1)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2)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3)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负债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根据负债的定义,负债具有三方面特征:(1)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负债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将一项现时义务确认为负债,需要符合负债的定义,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构成。
所有者权益的确认主要依赖于其他会计要素,尤其是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所有者权益金额的确定也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四)收入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具有三方面特征:(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2)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3)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支付条款;(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五)费用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具有三方面特征:(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2)费用是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3)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出企业;(2)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3)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六)利润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利润的确认主要依赖于收入和费用,以及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其金额的确定也主要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二、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及其应用原则
会计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
会计等式,又称会计恒等式、会计方程式或会计平衡公式,是表明会计要素之间基本关系的等式。会计等式包括财务状况等式和经营成果等式。
第四节会计科目和借贷记账法
会计科目,简称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是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的基础。
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即所属会计要素),可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按其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可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账户按照核算的经济内容,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共同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和损益类账户;按照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账户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统称为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我国采用借贷记账法。复式记账法,是指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全面、系统地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一种记账方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增加数和减少数,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
(二)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记账规则,是指采用某种记账方法登记具体经济业务时应当遵循的规律。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会计分录,是对每项经济业务列示出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科目)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由应借应贷方向、相互对应的科目及其金额三个要素构成。会计分录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三)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试算平衡,是指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和资产与权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通过对所有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的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
试算平衡分为发生额试算平衡和余额试算平衡两种。试算平衡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的。试算不平衡,表示记账一定有错误;但试算平衡,不能表明记账一定正确。
第五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与账务处理程序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原始凭证按照取得来源,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原始凭证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包括:(1)凭证的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6)经济业务内容;(7)数量、单价和金额。
原始凭证的填制,应当符合记录真实、内容完整、手续完备、书写清楚规范、编号连续、填制及时等要求,不得涂改、刮擦、挖补。企业应当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等进行审核。
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记账凭证按照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记账凭证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包括:(1)填制凭证的日期;(2)凭证编号;(3)经济业务摘要;(5)会计科目;(5)金额;(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记账凭证的填制除做到内容完整、书写清楚和规范外,还应符合一些特定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在记账之前应由有关稽核人员对记账凭证的相关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会计凭证的保管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在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会计账簿,简称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会计账簿的基本内容包括封面、扉页、账页。
会计账簿按照用途,分为序时账簿、分类账簿和备查账簿;按照账页格式,分为三栏式账簿、多栏式账簿、数量金额式账簿;按照外形特征,分为订本式账簿、活页式账簿、卡片式账簿。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在账簿扉页上附启用表。企业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所辖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的要点包括方向相同、期间一致、金额相等。
对账,是对账簿记录所进行的核对。对账一般分为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
结账是将账簿记录定期结算清楚的会计工作。结账的内容通常包括结清各种损益类账户,据以计算确定本期利润;结出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和期末余额。
错账更正的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等。
企业常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主要有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和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登记总分类账的依据和方法不同。
(一)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是指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先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再直接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量较少的单位。
采用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其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理解,总分类账可以较详细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缺点是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较大。
(二)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是指先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定期根据记账凭证分类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账凭证,再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适合于规模较大、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采用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其优点是减轻了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缺点是当转账凭证较多时,编制汇总转账凭证的工作量较大,并且按每一贷方账户编制汇总转账凭证,不利于会计核算的日常分工。
(三)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又称记账凭证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是指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再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采用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其优点是减轻了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易于理解,方便学习,并可做到试算平衡,缺点是科目汇总表不能反映各个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不利于对账目进行检查。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按照清查的执行系统,分为内部清查和外部清查。
财产清查的程序一般包括:(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再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6)填制盘存清单;(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二、财产清查的方法与处理
库存现金的清查是采用实地盘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簿记录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的清查一般在月末进行。未达账项,是指由于结算凭证在企业与银行之间或收付款银行之间传递需要时间,造成企业与银行之间入账的时间差,一方收到凭证并已入账,另一方未收到凭证因而未能入账由此形成的账款。
实物资产的清查主要采用实地盘点法、技术推算法进行。在实物清查过程中,实物保管人员和盘点人员必须同时在场。
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或其他各种损失,应核实情况,调查分析产生的原因,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通常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一)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现金核算、现金清查
(二)掌握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
(三)掌握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四)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五)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六)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七)掌握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的核算
(八)掌握固定资产的核算
(九)掌握无形资产的核算
(十)熟悉无形资产的内容
(十一)熟悉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
(十二)了解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做不同的分类。按照是否具有实物形态,资产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照来源不同,资产可分为自有资产和租入资产;按照流动性不同,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又可分为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又可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
本章重点以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为基础介绍企业的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有关内容。
1.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并遵守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2.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现金收支管理。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总账和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如果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分别情况处理。
(一)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一)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其他货币资金是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
(二)其他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按其他货币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等;预付款项则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账款等。
应收票据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二)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二)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应当按照实际预付的款项金额入账。
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四、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
(一)应收股利的账务处理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
(二)应收利息的账务处理
应收利息是指企业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应向债务人收取的利息。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
(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的出租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其他应收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入账。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出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二)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入账金额。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不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而应当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发生交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经认证后可从当月销项税额中扣除。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
(三)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并计入投资收益。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只有在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时,才能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取得的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一是企业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二是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三是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投资收益。
一、存货的内容、成本的确定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三)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实务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
(二)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如果企业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各期之间是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年度终了,应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企业的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具体包括: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动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
作为存货核算和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
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进行核算。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库存商品具体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寄存在外的商品、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等。已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产品,不应作为企业的库存商品,而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
(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还可以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日常核算。
存货清查是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在会计期末,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回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一)固定资产的特征和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1)按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2)综合分类,即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等综合分类,可把企业的固定资产划分为七大类。
(二)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取得、计提折旧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其中,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3.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计提折旧的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4.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中扣除;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固定资产发生的不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应当通过“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进行核算。
固定资产处置,即固定资产的终止确认,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充分挖掘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清查固定资产的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盘盈固定资产应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盘亏固定资产,应当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为了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第六节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
(1)不具有实物形态。
(3)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1.无形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主要方式有外购、自行研究开发等。
(1)外购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转入无形资产。如果无法可靠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3.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1)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2)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
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扣除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应当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长期待摊费用的取得、摊销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一)掌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核算
(二)掌握职工薪酬的内容及短期薪酬和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
(三)掌握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四)熟悉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五)熟悉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
负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一般按其偿还时间的长短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两类。
1.流动负债是将在1年(含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
2.非流动负债是偿还期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偿还情况。短期借款利息应确认为财务费用。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应通过“应付票据”科目核算应付票据的发生、偿付等情况。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
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企业应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偿还、转销等情况。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或接受劳务所产生的应付账款,应按应付金额入账。应付账款附有现金折扣的,应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应付款总额入账。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与应付账款不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货物偿付。
企业应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预收账款的取得、偿付等情况。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不设“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四、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核算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应付利息的发生、支付等情况。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应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企业确定或宣告支付但尚未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票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
其他应付款是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这里所称的“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间结束后12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科目设置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等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企业发生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职工薪酬,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3.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
对于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短期带薪缺勤,是指职工虽然缺勤但企业仍向其支付报酬的安排,包括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对于职工带薪缺勤,企业应当根据其性质及职工享有的权利,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企业应根据计算确定的带薪缺勤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5.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特定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应根据计算确定的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企业向职工提供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以自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的职工薪酬,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以及相关税费的处理,与企业正常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同。
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三)发放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支付职工薪酬,应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和货币资金的减少。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福利费发放给职工时,应按照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转销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同时结转产品成本。
四、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中,“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的一般计税方法,是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以该销项税额对当期购进项目支付的税款(即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间接计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公式中的“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时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其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公式中的“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2)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
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5)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和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法是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公式中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照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大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符合规定的,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通常设置以下专栏:“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的内容包括:取得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交纳增值税;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核算增值税采用简化的方法,即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按照不含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即应纳税额),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并向客户结算款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后,应进行价税分离,确定不含税的销售额。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账务处理时,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不再设置增值税专栏。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其他应交税费是指除上述应交税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上交国家的税费,包括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所得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一)掌握实收资本的核算
(二)掌握资本公积的来源及核算
(三)掌握留存收益的核算
(四)熟悉利润分配的内容
(五)熟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概念及内容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
存收益等,通常由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其中,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合称为留存收益,反映企业历年实现的净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
实收资本是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或股东的股权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份额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企业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投资者如在投资过程中违反投资合约或协议约定,不按规定如期缴足出资额,企业可以依法追究投资者的违约责任。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应以实际收到的金额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企业实际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到现金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每股股票面值和发行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目,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该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应从溢价中抵扣,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入账,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三)实收资本(或股本)变动
企业按规定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时,核算原则与投资者初次投入时相同。
企业采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转增的资本金额确认实收资本或股本。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原投资者各自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各投资者相应增加的出资额。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按减少的注册资本金额减少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资本公积是指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其他资本公积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
形成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
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比如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投资企业按应享有份额而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直接计入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此外,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在进行权益工具加速行权处理时,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并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构成)内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如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二、资本公积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分别“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二、留存收益的账务处理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有盈余(即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正数),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如果以前年度有亏损(即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盈余公积。
公司制企业可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也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后者由企业的权力机构自行决定。
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一)掌握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
(二)掌握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三)掌握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四)掌握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账务处理
(五)掌握营业成本的组成内容及核算
(六)掌握税金及附加的内容及核算
(七)掌握期间费用的内容及核算
(八)掌握利润的构成及其主要内容
(九)掌握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
(十)掌握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十一)掌握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及账务处理
(十二)熟悉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十三)熟悉劳务开始并完成于同一会计期间、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等情况下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
(十四)熟悉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第二,收入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第三,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一般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
收入准则所规定的五项确认条件的,企业应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
企业销售商品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通常情况下,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即为其公允价值,应当以此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
企业销售商品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销售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
(三)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账务处理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项条件,不应确认收入。
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成本。
尽管发出的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如果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如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如果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则不需要进行上述处理。
(四)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通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区分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及其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应注意销售方式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销售折让是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五)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金额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扣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六)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预收款销售商品是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在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预收账款。
(七)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
在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为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将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式计算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劳务收入。
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的,委托方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可通过“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
受托方可通过“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对受托代销商品进行核算。确认代销手续费收入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八)销售材料等存货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还可能发生对外销售不需用的原材料、随同商品对外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等业务。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也视同商品销售,其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比照商品销售。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实现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结转的相关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如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如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支出一般先通过“劳务成本”科目给予归集,待确认为费用时,再由“劳务成本”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一)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的账务处理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提供劳务完成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按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为提供劳务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劳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劳务完成确认劳务收入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结转相关劳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
(二)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的账务处理
1.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为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此时,企业应当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部分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指让渡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所让渡资产计提的摊销额等,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包括企业日常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主要指企业为取得营业收入进行产品销售等营业活动所发生的企业货币资金的流出,具体包括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期间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该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贷记该科目,结转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无余额。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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