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怎样写学生基础性发展基础素质评价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京教基[2010]26号
各区县教委:
  《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伴随着高中课程改革已经试行三年,广大学生、家长及教师通过运用这一评价手段,教育观、质量观和评价观得到了积极的转变,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在不断提高,《方案》的实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经过认真总结,在征求区县、学校、教师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继承性和简化性的原则,我委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将《方案》修订稿印发给你们,并从今年高中一年级开始试行。有关具体使用事宜及要求,按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安排执行。
&&&&&&&&&&&&&&&&&&&&&&&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修订稿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市教委《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过程中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促进学生个性形成和自主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评价方案,请各区(县)参照执行。
  一、评价的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业务,作为全体高中干部、教师的职务行为。
  二、评价目的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高中阶段学生进行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其目的:一是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二是促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学生观和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实现师生的互动,引导并促进教师发展;三是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三、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在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发展水平,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使学生认识自身发展需求,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从而促进全体学生健康发展。
  (二)自主性原则
  学生可以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自主地做出评价;自主地对同学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自主地选择评价主体(同学)评价自己的综合素质;自主地选择选修模块、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身体素质达标测验项目、个性特长等方面的评价内容。通过自主评价,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
  (三)过程性原则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穿于学生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体质的增强等全面、和谐发展的过程之中。
  (四)激励性原则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面对全体学生,引发学生的学习愿望和责任,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改进自己的学习行为和学习方式,激励他们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五)共同建构原则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由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双方通过沟通、协商共同建构。在共同建构的过程中,使评价结果得到评价对象最大程度的认同,更好地发挥评价结果促进评价对象发展的作用。
  四、评价指标体系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其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根据&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的要求,特制定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发展指标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指标
  基础指标是依据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人才需要对普通高中学生提出的基本要求,是所有普通高中学生通过学习都应达到的目标。它立足于学生走入社会后的生存和生活能力,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成就、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方面。
  (二)发展指标
  发展指标是依据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人才需要对普通高中学生提出的拓展性发展要求,是学生在共性发展的基础上,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个性发展目标。即学生根据自身的生理、心理、知识、能力发展的特点自主选择发展的内容,立足于走入社会后的竞争能力,包括个性特长和有新意的成果。
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标准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采用绝对评价、相对评价和个体内差异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标准体系,并更加重视个体内差异评价标准的运用。绝对评价标准用来衡量学生与客观标准之间的差距,相对评价标准用来确定学生在集体中的相对位置;个体内差异评价标准是在充分认识学生成长环境的基础上,用来衡量学生现在与过去、某一方面与其他方面发展变化的程度。通过综合运用多个评价标准体系对学生进行评价,使不同认知水平、不同个性特点的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引导所有学生都充满信心地朝着各自的理想目标发展,从而体现学生发展的自主性和个性化。
  五、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一)评价类型
  按照评价目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可分为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行为表现所进行的评价。它以《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采用多主体评价和共同建构评价结果的方式实施,以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为载体及时记录和储存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过程并有代表性的评价信息。
  终结性评价,即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在学生高中毕业时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的具有鉴定功能的总结性评价,评价结果应反映学生三年来思想道德、学业成就、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个性发展等方面达到的水平。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具有鉴定和为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功能。
  (二)评价主体
  为更好地发挥不同评价主体的作用,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过程中,要根据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的了解程度,科学、合理地设计不同评价主体的评价内容,以体现评价主体的多元性,保证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学生本人、教师、同学和家长都是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
  (三)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是实现评价目的的重要保证之一。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过程中,既重视观察、访谈、论文式测验等定性评价方法的使用,又不能忽视纸笔测验、评价量表等一些定量评价方法的使用;既重视社会实践、实际操作等评价方法的使用,又不能忽视模拟实践,情景测验等评价方法的使用;既重视使用以等级表示评价结果的方式,也不能忽视用数量表示评价结果的方式;既重视书面评价、口头评价方式的使用,也不能忽视情感的、行为动作评价方式的使用,以取得最佳评价效果。
  (四)评价实施
  1.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是校长(或主管校长),第一责任人要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常规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进。
  2.区(县)、学校应依据《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实施评价工作。
  3.北京市依据《北京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开展评先工作,以推动工作深入而有效地开展。
  六、评价结果的呈现和应用
  (一)评价结果的呈现
  1.形成性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形成性评价结果,根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以书面评语(自我、同学、家长、班主任、学科教师评语等)、模块测验、学科会考成绩、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综合实践活动成果、个性特长成果等形式呈现,并按要求记录在电子平台的相应栏目(电子文本)。
  2.终结性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结果,依据录入电子平台的形成性评价结果生成,含个性发展自我评价、特长及成果、班主任评语、《北京市高中学生课业考试(考查)成绩学分登记表》、研究性学习成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北京市中学生健康体检表》等内容,以电子文本(录入电子平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打印)两种形式呈现。
  (二)评价结果的应用
  形成性评价结果的应用:一是使学生本人、家长以及教师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二是为学生和家长确定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目标提供参考依据;三是为教师有针对性地教育学生、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提供参考信息。
  终结性评价结果的应用:一是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和入学后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参考依据,或为用人单位选择适合的人才提供参考依据;二是为学生和家长选择适宜于学生发展的高等院校或工作岗位提供参考信息;三是为开展区域教育质量的监控与评价提供信息依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博泰典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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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导读:珙县上罗中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珙县上罗中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活动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评定的组织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学校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机构健全了评定工作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广泛,具有代表性。校长郑会平任主任,副校长熊宗炳、李长军任副主任,成员有副校长2人、中层领导5人、年级主任3人、教师代表3人、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各1人,共16人。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珙县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任免评定小组成员,组织监督评定工作,认定仲裁评定结果。(2)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工作暨指导小组”。 校长郑会平任组长,副校长熊宗炳、李长军任副组长,成员7人,负责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日常工作的指导与开展。(3)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监督小组”。组长由龚建春担任,李敏和贾庆东老师任成员,负责评定纪律监督。(4)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评定小组。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开展工作,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班5人。评定小组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完成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三、队伍建设(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并把它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内容,记入教师档案。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学校评定委员会下设工作暨指导小组、监督小组,分别负责评定工作的指导、日常事务的处理和评定纪律监督。(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四、制度保障(1)建立公示制度。评定委员会及下设机构成员向社会及全校公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向班级的学生公布,一周之内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个教师作为评定者,将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替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者、学生本人、学校、评定委员会成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信用记录,并将参与评定的有关教师的信用记录和表现与评选和年度考核挂钩。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六、内容方法1、评定内容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内容整合为六个方面:(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2)学习能力;(3)交流与合作;(4)运动与健康;(5)审美与表现;(6)综合实践活动。这六个方面内容及其细化表现作为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2、评定程序(1)学校成立评定委员会,每个班级成立班级互评小组。(2)以班级为基本单位进行评定。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确定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工作由评定小组组织开展。(3)在评定工作正式开展的前一个月,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评定小组,向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无记名投票征求意见,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定者,则需要做相应的替换。(4)评定工作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家长说明评定的内容、方法、步骤、纪律,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5)评定的程序先由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在此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给予综合的评定,把学生每学年综合评定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并在班内公示。(6)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评定委员会备案。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纪录备查。评定结果一式叁份,学校存档、社会事务办、招生办各一份。3、评定办法(1)评定的依据:评定的信息来源于学生的成长记录和日常表现,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学生的自我评价,同学互评,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等。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定小组应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有相关成长记录材料和书面理由为依据,以备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评定小组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当将日常的事实记录作为评定依据时,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定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2)评定的表达: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1)等级表达。评定者应从6个评定项目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评定给出一个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2)评语表述。应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鼓励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含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指明努力的方向。(3)评定的比例:原则上各班级评为A级的比例占班级人数25%,并且评为A的学生成绩必须是班级学业成绩(期中、期末成绩)前40%的学生,各班级要严格控制这个比例。对学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非常慎重,原则上学生只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才能被评为D级,被评为D级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清楚明白地说明理由。同时要注意做好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4)评定结果:① 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的结果来确定学生的评定结果。② 为能更好地衡量、评价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根据学生在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评定的成绩来确定该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的总评成绩。③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总评成绩为优秀的同学,严格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A级同学的名单,名额比例为25%。如若出现分值相同,同进A级又超过25%的情况,将参考这些同学提供的相关证据与材料裁定。25%以外的,总评成绩优秀的同学和总评成绩良的同学确定为B级。总评成绩为合格的定为C级,不合格的定为D级。(5)评定的记载:期末学业成绩评定和学年末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一并汇入《珙县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七、其他本方案本学年起执行,如与上级今后出台的评价方案有出入,以上级的方案为主,学校方案另行修订。本方案的解释权属珙县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珙县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2008年 9月18日 包含总结汇报、外语学习、农林牧渔、表格模板、出国留学、行业论文、旅游景点、IT计算机、求职职场、资格考试、高中教育以及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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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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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楷体_GB年,美国的Christina
Doyle利用循环问卷的方法,集合全美各地136位受访者的意见,将信息素养进一步定义为“有能力自各种不同的信息来源,获取、评估及使用信息”,并细分为以下十种能力:(Doyle,
1.能辩识自己的信息需求。
2.能了解完整的信息和智慧决策之间的关系。
3.能有效地陈述信息问题,表达信息需求。
4.知道有哪些可能有用的信息资源。
5.能制订妥善的信息检索策略。
6.能使用印刷方式及高科技方式存储的信息资源。
7.能评估信息的相关及有用程度。
8.组织信息使能有实用性。
9.组合新信息成为自己原有知识的一部分。
10.能将信息应用于批判性思考及解决问题。”
、评估、利用信息为特征的传统与现代文化素养相结合的科学文化素养。它应该是一个思想意识、文化积淀和心智能力、信息技术有机结合的能力系统。
1、有强烈的信息意识;对信息、教育信息化、信息社会有基本正确的理解;关心教育信息化进程,积极投入教育信息化工作。
2、对信息有较强的敏感度,认识到获取信息资源对教育与科研工作的重要性;为学习或教育教学工作等问题的解决,能确认自己的信息需求,能灵活地通过多种渠道较迅速地获取有效信息。
3、能准确、高效地解读信息和批判性地评价信息;能将信息应用于批判性思考。
4、能有效地吸收、存储、快速提取和发送信息;能较好地管理自己搜集到的或自己生成的信息。
5、能对相关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创造性地使用信息解决问题;能用尽可能好的方式表达、呈现(和储存)自己生成的新信息。
6、能将以上一整套信息技术更好地运用于自己的继续学习和交流。
7、有较强的信息道德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
三、教师良好的信息素养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具体表现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从实践始。实践又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对任何问题的研究都不应当脱离实际。
一个教师如果具有良好的信息素养,在最经常的、大量的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中应该有怎样的实际表现呢?研究这一问题,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确认构成教师信息素养的内涵诸因素及其评价标准。那么,一个具有良好信息素养的教师,是否一定就是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高手?是否一定就是极频繁地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者?答案是否定的。我们用数字来说明这一判断。
笔者对几所省和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教师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媒体辅助教学的情况作了调查和分析。一般来说,中小学教师每周平均任课量约12节,以一学期平均20周计算,中小学教师每学期任课量约240节。从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管理部门得到的统计数字是: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媒体辅助教学较多的教师,其频率为每学期约5―12节次不等,占教师学期任课总量的2.1%―5%;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每学期只有0―2节次。这样的数字告诉我们,教师的信息素养高与不高,是不能完全用使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工具辅助教学的频率来衡量的。即使数年以后计算机等硬件条件有了充分的改善和发展,教师日常使用现代信息工具辅助教学的频率也不至于会超过30%(以平均每周使用3节次计算机等现代媒体辅助教学计,一学期也只有60节,也仅占教师学期任课总量的25%),因为辅助教学的软件制作是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的。具体内容的教学软件要达到优化的100%资源共享,也还是有很多很难以克服的障碍。
事实既然如此,我们还是回到这样的问题上来:一个教师如果具有良好的信息素养,在最经常的大量的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中应该有怎样的反映呢?笔者从可以了解到的范围,综合现代教育技术实验过程中的观察和统计可以描述这种表现:
1、非常明确获取信息的重要性,在研究、解决问题时总是想方设法获取有关信息(有目的地经常上网搜寻信息或阅读有关纸质媒体、电视媒体、电子读物信息),对信息源了解相对较多;且解读信息的能力很强,能从一般人不易觉察之处发现那些隐含的信息。对信息有一定的分析评价能力。
2、为了更好地获取和利用信息,学习现代信息技术的热情很高,进步很快,且努力地将其整合到自己的学习和教育教学策略之中,学以致用。
3、对相关信息的整合能力很强,能够创造性地策划处理和加工所获信息的方案(如设计撰写课件脚本,设计课堂教学方案)。能从实际出发考虑利用信息的最有效方式(比如无须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内容,就考虑用所获取和加工整合过的信息,以其它信息媒体呈现和传送)。
6、注重对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总是根据教学的需要引导和指点学生学会搜集和处理信息,使之养成习惯。引导学生正确利用网络、书刊、电视等信息工具、媒体等渠道来开展学习(包括网络环境下的协作学习)。
四、教师信息素养的评价标准
一个教师如果具有良好的信息素养,在最经常的大量的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客观表现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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