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粪便处理厂的普陀区粪便预处理场系统分三个子项进行考察分别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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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64-2009 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pdf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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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行业 标准
粪 便处理 厂 设计规 范
C JJ 64 ―
批 准部 门: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
施行 日期 :
中国建筑工 业 出版社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行业标准
粪 便处理 厂 设 计规范
treatm ent p an t
C JJ 64 ―
中国建筑 工 业 出版 社 出版 、
北京西郊 百万庄
各地新 华 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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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东 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8 5 O × l168
年 12 月第
2 0 0 9 年 12 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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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CJJ6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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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失效]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政管字[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唯一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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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垃圾粪便处理工作是关系城市运行的基础工作,是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要保障。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全面加强和提高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水、气、渣等排放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要加大自查和环境监测力度,保证污染防治措施连续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对全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管,建立运行高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按照“区域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区县市政管委负责对本区域内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进行监管,市市政管委负责对区县各项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所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进行抽查。
  正式投入运行的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包括垃圾转运站、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综合处理厂和粪便消纳站等,检查考评范围见附件。
  (一) 市市政管委委托市垃圾渣土管理处,依据《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办法》(京政管字〔471〕号),每季度对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市环卫科研所对各区县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进行流动环境监测,市市政管委将定期通报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
  (二) 各区县应对其所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进行检查。
  1.各区县市政管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本区县设施专业检查队伍,坚持以本责任区设施专业检查队伍检查为主,监督本地区垃圾粪便处理情况,及时排查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题,督促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2.各区县市政管委结合本区县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的实际,参照《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办法》制定区县《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办法》,逐步建立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结果定期通报制度。
  3.各区县市政管委应委托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监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进行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报告定期及时报市市政管委,同时抄送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4.市垃圾渣土管理处负责对区县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监管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每季度编制考评报告,于下季度8个工作日内报市市政管委,同时抄送相关区县市政管委。
  5.各区县市政管委在收到考评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就有关问题可向市市政管委问询,市市政管委在15个工作内日提出答复意见。
  6.《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京政管字〔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区县垃圾粪便处理设施检查考评范围表
垃圾转运站
垃圾填埋场
垃圾综合处理厂
粪便消纳站
高安屯垃圾卫生填埋场
北小河粪便消纳站
酒仙桥粪便消纳站
永合庄垃圾卫生填埋场
西道口粪便消纳站
黄土岗粪便消纳站
衙门口垃圾转运站
衙门口粪便消纳站
五路居垃圾转运站
六里屯垃圾卫生填埋场
四季青粪便消纳站
巴沟粪便消纳站
葡萄嘴垃圾转运站
焦家坡垃圾卫生填埋场
城关垃圾转运站
半壁店垃圾卫生填埋场
东南召垃圾卫生填埋场
昌平区粪便消纳站
顺义区垃圾填埋场
顺义垃圾综合处理厂
顺义区粪便消纳站
西田阳垃圾卫生填埋场
绿环污物粪便消纳站
前芮营垃圾卫生填埋场
怀柔区垃圾卫生填埋场
沃绿洁垃圾综合处理厂
滨阳垃圾卫生填埋场
密云粪便消纳站
小张家口垃圾卫生填埋场
永宁垃圾卫生填埋场
  附件2: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检查考核办法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
  附件2:
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检查考核办法
  一、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办法
  二、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检查考评标准及条文说明
  (一)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二)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条文说明
  (三)市属垃圾堆肥厂(好氧)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四)市属垃圾堆肥厂运行检查考评条文说明
  (五)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六)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条文说明
  (七)市属粪便消纳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八)市属粪便消纳站运行检查考评条文说明
  (九)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异常垃圾记录表
  (十)垃圾卫生填埋场鸟群观察记录表
  三、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综合评价方法
  (一)大气综合评价方法
  (二)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评价方法(单项评价)
  (三)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综合评价方法
  四、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一)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1.总则
  2.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3.市属垃圾堆肥厂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4.市属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5.市属粪便消纳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条文说明
  6.工艺配置标准
  (二)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考评细则
一、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办法
  1.总则
  为加强北京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地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各类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1.1 检查考评主体及执行部门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作为检查考评的主体组织该项工作,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具体执行。
  1.2 检查考评范围
  按市市政管委每年纳入检查考评范围的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进行检查考评,并在新建设施及现有设施运行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检查考评范围。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包括垃圾转运站、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和粪便消纳站等。
  1.3 主要职责
  (1)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①组织制定检查考评办法,确定检查考评范围
  ②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机构的检查考评工作
  ③将检查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④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监督管理
  (2)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①按本办法进行检查考评
  ②及时汇总、分析和上报各设施的检查考评结果
  ③依据考核结果提出监督管理建议
  (3)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
  ①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地方法规、标准,开展垃圾粪便处理处置和环境保护工作
  ②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相关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并有效实施
  ③配合检查考评
  ④针对检查考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有效实施
  2. 检查考评办法
  2.1 检查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生产运行、环境保护、安全与应急三部分。生产运行主要考核设施是否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垃圾粪便处理。环境保护主要考核运行过程中环保措施和环境监测结果达标情况。安全与应急主要考核运行过程中对不安全因素的预防与处理情况。
  2.2 检查考评指标体系
  检查考评体系设四级指标,按指标分层级检查考评。
  2.3 检查考评频次
  检查考评为每周检查1次,部分项目为月、季或年考评。另外,每季度抽查不少于2次。
  按月、季、年考核的项目,每月、每季、每年的第一周检查,如果不合格,则以改正后提交报告后的下一周起重新考评。每周进行一次考评,每月分数为4周平均值。
  2.4 评分办法
  (1)分层级评分
  检查考评内容分为三方面四个层次,由第四层级逐级向上分别计算每部分的检查考核评分结果,根据每部分得分结果最终计算出每个设施的总得分。
  (2)评分方法
  第四层级采用十分制得分,完全符合得10分,基本符合得5分,不符合为0分。其它层级采用百分制计算。
  (3)百分制的权重计算
  根据考评指标的重要程度确定权重,由分值和权重向上逐级计算得出总分值。
  例如:总分值(百分制)=生产运行得分×权重+环境保护得分×权重+安全与应急得分×权重
  2.5 检查考评结果通报
  由市市政管委每月进行检查考评结果通报。考评结果包括分值、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等。
  2.6 检查考评文件
  (1)《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和《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条文说明》
  (2)《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和《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条文说明》
  (3)《市属垃圾堆肥厂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和《市属垃圾堆肥厂运行检查考评条文说明》
  (4)《市属粪便消纳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和《市属粪便消纳站运行检查考评条文说明》
  3.检查考评程序
  3.1 检查考评人员
  为更好的实施检查考评工作,市垃圾渣土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考评办法的宣贯,重点对考评内容、理解要点等进行培训。参加检查的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参与检查考评工作。
  3.2 现场检查考评
  (1)现场检查人员数至少2人。检查人员依据《现场检查考评记录表》采取现场听取介绍、查阅相关记录、观察现场实际情况、问询相关岗位人员、提取相关运行资料和记录等方式进行检查考评,同时可以采取暗查、拍照或摄像的方式。在线监控由检查人员随机调取监测和监控资料,并进行评价。
  (2)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在《现场检查考评记录表》中,当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时,应在记录表中说明。
  (3)检查结束后,被检查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在《现场检查考评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3 编写设施考评评价报告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将检查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按月编写设施考评评价报告,并将检查考评结果上报市市政管委。
  3.4 整改
  (1)整改计划和实施
  被检查单位依据每月检查考评结果,制定整改计划,计划包括针对问题项目的最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和整改完成期限,整改计划应上报市垃圾渣土管理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根据整改计划的要求实施整改措施。
  (2)验证整改结果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对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核验。如被检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则在检查考评时,其四级指标未整改条款按最高分的负值计值(即 :-10分 × 四级指标未整改条款权重 = 四级指标未整改条款得分)。
  3.5 检查考评总结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对全年检查考评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上报市市政管委审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到的不适宜的检查标准条款可以提出修订建议。
  3.6 检查考评的申诉
  被检查考评单位有权对市垃圾渣土管理处的检查考评行为进行监督。如对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检查考评结果有异议,可向市市政管委提出申诉。
  3.7 检查考评记录的存档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将每个设施全年的检查考评记录整理后存档保存,保存期为二年。电子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4.检查考评人员行为规范
  (1)严格依据法规、规章和市市政管委相关文件委托的工作职能、权限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查项目。
  (2)检查考评人员应作风正派、公正清廉、遵纪守法,不得借工作之便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钱物、礼品或纪念品,不得在被检查单位吃饭,不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娱乐消费。对于无法避免接受的钱物,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交由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办公室处理。
  (3)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仪表端庄,不得简单粗暴,盛气凌人或使用不文明语言。
  (4)检查情况应及时总结、汇报,并按市市政管委要求,按时上报检查考评结果。
  (5)未经上级部门领导同意,不得提前向外界及被检查单位公开检查考评结果。妥善保存各种检查资料(文字记录、图片及录像等),以备上级监督部门的监督和复查。
  (6)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开展检查考评工作,提高被检单位的综合业务管理水平和检查人员的管理能力及技术水平。
  (7)对违反以上行为规范的责任人,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应追究其责任。
  5.编写依据
  5.1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北京市环境卫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7〕16号
  5.2《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监管的通知》京政管字〔号
  5.3 地方法规
  (1)转运站: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规范》DB11/T271-2005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09-2006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程》CJJ47-2006
  (2)填埋场: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DB11/T270-2005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范》CJJ93-200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0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
  (3)堆肥厂:
  《生活垃圾堆肥厂运行管理规范》DB11/T272-2005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86-2000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CJ/T
  (4)垃圾焚烧厂:
  《》GB
  《生活垃圾焚烧炉》CJ/T118-2000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垃圾焚烧、气化、热解》CJ/T20-1999
  《》GB
  (5)粪便消纳站:
  《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DB11/T269-2005
  《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30-1999
二、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检查考评标准及条文说明
 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7页第1页
运行(0.40)
1. 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0.2)
2. 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0.2)
3. 有合格的地磅定期检验证书(0.2)
4. 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2)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5. 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0.2)
无故障发生或不超过5天
6. 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4)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7. 有统计资料,上报资料应完整、清晰、一致、及时、准确(0.4)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8.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应备份(0.2)
9. 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生产岗位日志(0.15)
日志内容不规范
10. 卸料口有异常垃圾进厂时应记录, 现场检查时接纳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符合要求(0.05)
  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7页第2页
四级指标及权重
11. 在规定地点,有序卸料,设置了指挥人员或自动指挥系统(0.1)
2项以上不符合
12. 紧急卸料有上报记录、批准记录、实施记录(0.15)
13. 垃圾往箱里装运时应按工艺要求装箱、换箱,不得超高、超重(0.1)
2项以上不符合
14. 可回收物及分选后垃圾、原生垃圾不得在站内露天堆放(0.05)
15. 进站垃圾应当日处理转运,按工艺要求运送到相应后端处理场,站内不积存垃圾(0.1)
16. 转运车辆及集装箱应干净整洁、无破损、脱漆、锈蚀等现象(0.15)
1辆车不符合
2辆车以上不符合
17. 转运车辆应密闭运输、无垃圾飞扬、无渗沥液遗洒、无垃圾粘挂现象(0.15)
1辆车不符合
2辆车以上不符合
18. 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施和设备(0.2)
19. 工艺设备应配备含有操作、维修和保养内容的手册(0.05)
缺2项内容以上
20. 设备按工艺要求运行(0.1)
  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7页第3页
21. 设备完好、外观整洁(0.1)
22. 建构筑物等基础设施及时维护,无破损、脏乱等现象(0.05)
2项以上不符合
23. 按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检定(0.1)
2台以上不符合
24. 主要工艺设备有运行日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1)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25. 主要工艺设备有维修、维护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05)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26. 主要工艺设备有台账,台帐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05)
台帐1项不符合
台账2项以上不符合
27. 年度设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0.2)
28. 在卸料点应设有吸风除尘 、喷雾降尘、料仓密闭系统(0.2)
29. 主要筛分设备有吸风除尘措施(0.1)
  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7页第4页
30. 生产车间设有臭气控制系统,其他部位有臭气控制措施(0.3)
31. 有渗沥液收集、存储设施设备(0.1)
32. 应对渗沥液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0.3)
措施不完善
无措施,直接外排
33. 卸料点吸风除尘、喷雾降尘、料仓密闭系统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 雨季作业除外),设备完好(0.2)
未有效运行
34. 主要筛分设备降尘系统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 ( 雨季作业除外),设备完好(0.1)
未有效运行
35. 车间内无明显粉尘(0.1)
36. 生产车间、其他部位臭气控制系统应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设备完好(0.2)
未有效运行
37. 渗沥液收集系统应定期清理,保持通畅,无明显沉淀物(0.05)
38. 渗沥液储存池应采取防渗措施,无泄漏(0.05)
39. 渗沥液处理设施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设备完好(0.2)
未有效运行
  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7页第5页
40. 降尘系统、除臭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有运行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05)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41. 降尘系统、除臭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有维修、维护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05)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42. 场内环境整洁、无渗沥液污水积存、无垃圾遗撒,非生产作业区域内苍蝇密度少于3只/15m2(0.5)
2项以上不符合
43. 站前道路应清洁,无扬尘、无渗沥液遗洒积存,周边环境不得有设施造成的白色污染(0.5)
2 项以上不符合
44. 每周应对气体收集输导系统的排气口和沼气易聚集地点进行甲烷、硫化氢监测 ,有记录(0.5)
监测地点不全面或时间不连续
45. 每周应对渗沥液处理出水进行监测,有记录(0.5)
监测项目不全或时间不连续
46.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及人员对设施的环境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1.0)
符合或未发生外部监测
47. 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合要求(0.4)
48.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合要求(0.4)
  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7页第6页
49. 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0.2)
50. 站内(含站前道路)应无明显特征臭味(0.4)
51. 站内应无明显扬尘(沙尘天气除外) (0.2)
52. 站外500米内应无明显特征臭味 (0.4)
有较弱臭味
有明显臭味
安全与应急
53. 应有内部定期安全检查记录(0.1)
54. 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业监察部门(如消防、生产、交通等)的安全检查记录(0.1)
55.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0.1)
56. 有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0.1)
57. 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0.1)
58. 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人员的考核记录(0.1)
59. 特殊岗位作业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 (0.1)
  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7页第7页
安全与应急
60. 事故易发地点应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0.1)
61. 操作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按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0.05)
62. 有定期对避雷、消防等安全装置安全性检测检查记录(0.05)
63. 皮带传动、链传动、联轴器等传动部件必须有机罩,不得裸露(0.1)
64. 应避免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1.0)
有安全隐患
发生一般以下事故
65. 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防火、防爆、防风、防疫、防汛等(1.0)
66. 如遇突发事件,应启动应急预案,并有实施记录(1.0)
  标准说明:
  1. 一旦发生严重违背生产运行管理要求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则2级指标“转运工艺”1项得0分。
  2.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指领导批示、居民反映强烈或被媒体点名,经核实对环境造成影响),则2级指标“环境影响”1项为0分。
  3. 一旦发生一般以上有责任工伤、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则2级指标“安全”1项为零分。
  4. ()中数据为本条款的权重
  5. “2项以上”包含2项
 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条文说明
1.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
符合要求得10分,缺任何1项得0分。
进入处理设施的运输车辆都应进行称重计量,并要求使用计算机系统记录称重数据。有条件的设施要尽量采用双向称重。双向称重指车辆进出设施均应称重,以进厂(站、场)车辆总重与出厂(站、场)车辆空重之差作为载质净重的计量方式。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指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发的管理系统,包括车载控制系统、监控管理软件等。
2.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按要求使用环卫运输记录单。
3.有合格的地磅定期检验证书
符合要求得10分,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进行检验但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得0分。
计量系统每年都要通过有资质的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并满足贸易结算要求。计量系统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进后,应重新进行检验。设施应在检验证明有效期后的一个月内取得新的检验合格证并向监管部门递交复印件,逾期按未进行检验处理。
4.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记录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及时:维修记录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当班记录,不得延迟。
完整:记录应至少包括故障时间、故障简述、故障设备名称、维修时间、处理内容及签字(维护记录内容参照维修内容)。
准确:时间记录准确,设备名称准确。设备名称可参照设备配置表。
应按照操作规定定期对计量系统重要元器件进行日常维护和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丢失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当计量系统或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出现故障,应在设施日报中填报。计量系统故障应在工作日6小时内上报,逾期不报视为维修不到位。设备维修和维护应有责任人,维修与维护记录应有相关人员签字。
计量称重台面、周边缝隙和基坑应保持整洁。
计量系统出现失准现象及时消除,保证数据准确。
5.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
符合要求得10分,超过5天得0分。
计量系统或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应在3日内排除,每月累计故障天数不得超过5天。
6.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和准确
计量记录应包括:称重原始数据、环卫运输记录单等,完全符合要求得10分,记录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记录完整:有称重原始数据、环卫运输记录单等,项目填写完整。
记录及时:当日发生当日记录。
记录准确:记录与实际作业量完全一致,不得存在数据虚、假、错、漏现象。
原始数据:指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保存或打印的完整的原始称重数据及手工记录的称重数据。
报表数据统计:必须与报表项目填写应符合《环境卫生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对不同来源垃圾(粪便)要填写清楚;对于未在本设施处理的垃圾不得统计在本设施的作业量中。相关设施间报表中垃圾(粪便)进出车次或箱数应一致,设施间垃圾(粪便)处理量不应有较大的差异。
环卫运输记录单管理:各设施应按《关于使用环卫运输记录单的通知》规定填写和使用记录单。对于进入设施未使用记录单的运输车辆不计入本设施作业量,记录单的填写有漏项、代签字、记录单中存在时间逻辑错误和记录单数据与日报数据不一致等情况均视为无效。
  称重数据记录、车辆属性信息等各种数据记录应完整准确;保证各类数据完全一致。
当计量系统或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出现故障,应在设施日报中填报,并按下述应急方法进行计算:垃圾量:按前7天同一车型平均载重量核算。
7.有统计资料,上报资料应完整、清晰、一致、及时、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记录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按照市市政管委当年的《环境卫生统计报表制度》中的规定,统计资料包括各类报表、报告,各设施的统计日报应及时采用网络报送方式报送到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处理设施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或者有特殊情况导致计量系统数据和日报数据不一致时,需在日报中注明原因,否则按错报处理。
年度报告指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全年运行情况的总结报告,包括设施概况、服务范围、处理工艺、人员结构、本年度运行管理情况、本年度设施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和措施等内容,年度报告应于次年2月8日前报送到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8.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应备份
符合要求得10分,无备份得0分。
 9.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生产岗位日志
符合要求得5分,日志内容不规范得5分,缺1项得0分。
10.卸料口有异常垃圾进厂时应记录, 现场检查时接纳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得10分,发现异常垃圾进场未记录或现场检查时接纳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不符合要求得0分。(异常垃圾记录表可参照附表1)
垃圾来源控制:所有进厂垃圾来源应经市政管委批准或备案。市市政管委以通知、会议纪要、批示等形式下发的文件均视为批准。
垃圾种类控制:不得有建筑、工业、医疗、危险、放射性、有毒有害等不符合工艺规定的垃圾进站;发现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汇报、记录,并妥善处理,以防事故发生。
垃圾种类应在运行日志中记录。
11.在规定地点,有序卸料,设置了指挥人员或自动指挥系统
  符合要求得10分,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 项)不符合得0分。
垃圾收集车辆应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或自动指挥系统)按工艺规定路线到指定区域卸料,以免造成交通拥堵,避免收集车影响周边环境。为保证每次卸料作业的正常进行,每次卸料前应检查卸料区域和设备转运区域,确保无异常情况后才能卸料。
12.紧急卸料有上报记录、批准记录、实施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缺任何1项记录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记录时得0分。
如遇到停电、设备故障停线等紧急情况,垃圾从紧急卸料仓运出。启用紧急卸料仓应事先向主管及监管部门报告,场内管理人员应作好相关记录。
13.垃圾往箱里装运时应按工艺要求装箱、换箱,不得超高、超重
  符合要求得10分, 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14.可回收物及分选后垃圾、原生垃圾不得在站内露天堆放
  符合要求得10分,发现一处露天堆放,得0分。
15.进站垃圾应当日处理转运,按工艺要求运送到相应后端处理场,站内不积存垃圾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得0分。
垃圾转运站进站垃圾必须在12小时内处理、运输,不以任何形式在站内积存(紧急卸料时除外)。出厂垃圾必须按相关要求进入后续场站处理,不得随意随处消纳;相关出厂记录应与后续处理场站入厂记录相符。
16.转运车辆及集装箱应干净整洁、无破损、脱漆、锈蚀等现象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辆车不符合得5分,任何2辆车以上(含2辆)不符合得0分。
17.转运车辆应密闭运输、无垃圾飞扬、无渗沥液遗洒、无垃圾粘挂现象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辆车不符合任何1项规定得5分,任何2辆车以上(含2辆)不符合得0分。
18.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施和设备
  符合要求得10分,缺任何一项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19.工艺设备应配备含有操作、维修和保养内容的手册
  符合要求得10分,缺任何1项内容,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20.设备按工艺要求运行
  符合要求得10分,未按工艺要求运行得0分
  进入转运站的垃圾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变更或简化处理工艺,分类收集的垃圾应按特定工艺处理,工艺调整计划应上报市市政管委批准后实施。
21.设备完好、外观整洁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设备完好:润滑良好,无零部件短缺、破损、功能失效,无带故障运行等。
外观整洁:无漏料、漏水、漏油,无锈蚀、积尘等现象。
管道及线路,工具、工件、设备附件应放置合理整齐。
22.建构筑物等基础设施及时维护,无破损、脏乱等现象
  符合要求得10分,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23.按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检定
按规定需检定的设备全部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检定证书得10分,任何1台设备未检定得5分,2台设备以上未检定(含2台)得0分。
需检定的生产设备包括:天车、气泵、检测仪器、安全防护设备、压力容器等,其功能应灵敏有效,误差在规定范围之内。
24.主要工艺设备有运行日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和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设备运行日记录》记录范围包括:设施应配备表所列范围实有的设备。记录内容包括:运行时间 、故障时间 、使用状况和维修内容。其中运行时间:按设备、功能组或处理线每日实际运行时间计;故障时间:按设备或功能组发生故障到恢复运行的时间计。其中,故障时间超过班工作时间或日工作时间按班或日工作时间记录;设备情况:按设备故障、工艺调整、例行检修、意外事件等记录。其中,设备故障应简单记录原因,中途停机应注明原因。工程机械和转运车辆运行时间和故障时间可以台班或车次计。
25.主要工艺设备有维修、维护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和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有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设备故障和维修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故障简述,故障(大修)时间:自设备发生故障(大修)到其修复使用为其故障(大修)时间。记录内容应与《设备状况日记录》和日志一致并在故障设备修复后当班记录。
26.主要工艺设备有台账,台帐应完整、清晰、及时和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台帐有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设备台帐包括:
①设备基本情况,出厂日期、厂牌型号、主要部件及备件明细、购置时间、购置费用、开始使用时间等;
②易损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③主要维修项目情况,维修时间、维修费用明细;
④零部件的更换时间、更换费用明细;
⑤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车辆行驶公里数、工程机械累计运行时间等
⑥设备报废时间、报废残值等。
27.年度设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项不符合得0分。
年统计内容包括:
运行率=功能组年累计运行时间/额定年运行时间×100%
完好率=1-功能组年累计故障时间/额定年运行时间×100%
功能组年累计运行时间:每日同组设备共同运行时间年累计值。
功能组年累计故障时间:每日同组设备最长故障时间年累计值。
额定年运行时间:工艺规定或合同规定设备或功能组运行时间。
28.在卸料点应设有吸风除尘 、喷雾降尘、料仓密闭系统
  符合要求得10分,有系统配备但不完善得5分,缺任何1项系统得0分。
29.主要筛分设备有降尘措施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措施但不完善得5分,缺任何1项措施得0分。
30.生产车间设有臭气控制系统,其他部位有臭气控制措施
  卸料平台、筛分或压缩车间、分拣工位、装箱区等处设有固定臭气控制系统,坡道及其它区域有固定或移动臭气控制措施得10分,有措施但不完善得5分,上述区域有1处未设置臭气控制系统或采取控制措施得0分。
31.有渗沥液收集、存储设施设备
转运作业中垃圾物流所经站内场所(生活污水、垃圾填装、压缩及转运过程产生的渗沥液、地秤冲洗污水、设备车辆冲洗水)产生的渗沥液和污水应及时收集、存储,完全符合要求得10分,有设备,不完善得5分,无渗沥液收集、存储设施设备得0分。
32.对渗沥液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措施但不完善得5分,无任何处理措施直接外排得0分。
由于各转运站工艺设计的不同,对污水处理的要求也不同,转运站污水处理方式应根据各转运站的具体情况而定。
转运站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则视为符合,当依据国家与地方标准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用车辆、管道等将渗沥液收集后运输到污水处理厂视为符合。
33.卸料点吸风除尘、喷雾降尘、料仓密闭系统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 雨季作业除外),设备完好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个系统未有效运行得5分,任何1个系统未运行,设备不完好得0分。
雨季由于垃圾含水率较其它季节高,为避免因喷雾降尘引起垃圾含水率过高而影响工艺运行,因此6-9月雨季及其它降水时段应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暂停降尘喷洒措施。
34.主要筛分设备降尘系统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 ( 雨季作业除外),设备完好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个系统未有效运行得5分,主要筛分设备任何1处降尘系统未运行,设备不完好得0分。
  6-9月雨季及其它降水时段应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暂停降尘喷洒措施。
35.车间内无明显粉尘
  符合要求得10分,目视有少量粉尘得5分,有大量粉尘得0分。
36.生产车间、其他部位臭气控制系统应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设备完好
  坡道、卸料平台、分选车间、分拣工位、装箱区等臭气控制系统应按工艺要求运行,设备完好得10分,任何1个系统未有效运行得5分,任何1个臭气控制系统未运行,设备不完好得0分。
37.渗沥液收集系统应定期清理,保持通畅,无明显沉淀物
  符合要求得10分,发现任何1处渗沥液收集系统不通畅,有明显沉淀物得0分。
  转运站内垃圾渗沥液收集设施应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保证收集系统通畅,无堵塞状况或滞留。
38.渗沥液储存池应采取防渗措施,无泄漏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措施不完善得5分,未采取防渗措施得0分。
  渗沥液储存池应采取防渗措施,避免渗沥液发生渗漏影响周边环境。
39.渗沥液处理设施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设备完好
  渗沥液处理设施按工艺要求运行,渗沥液月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的90%(产生量不足时除外),得10分,未有效运行得5分,未运行得0分。
  渗沥液处理负荷与处理量应达到设计要求。
40.有降尘系统、除臭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运行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和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有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渗沥液处理系统运行记录内容除参照前述内容外,还应该每日对渗沥液产生量、处理量、耗电量、运行时间、药剂使用量等进行记录。
41. 有降尘系统、除臭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维修、维护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和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有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42.场内环境整洁、无渗沥液污水积存、无垃圾遗撒,非生产作业区域内苍蝇密度少于3只/15m2
  符合要求得10分,发现任何1项不符合要求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计量系统称重台面、周边缝隙和基坑,卸料平台,分选设备附近,装箱区域,厂区地面等区域应无垃圾遗撒、污水积存,环境整洁。对蚊蝇应定期进行消杀,在蚊蝇活跃期或密集区还须适当加大消杀频率。
43.站前道路应清洁,无扬尘、无渗沥液遗洒,周边环境不得有设施造成的白色污染
  符合要求得10分,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 项)不符合得0分。
44. 每周应对气体收集输导系统的排气口和沼气易聚集地点进行甲烷、硫化氢监测 ,有记录
有气体收集输导系统的排气口、地磅房、办公用房、车间内、渗沥液收集主管道等每周监测记录,符合要求得10分,监测地点不齐全或监测时间不连续得5分,未进行监测得0分。
设施应单独进行甲烷日常监测以保证设施安全运行,设施建(构)筑物内,甲烷气体含量不超过1.25%。甲烷监测方法及监测项目可参照《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DB11/T273-2005。如标准发生改变时按现行标准随时调整。
45. 每周应对渗沥液处理出水进行监测,有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监测项目缺项或监测时间不连续得5分,未进行监测得0分。
渗沥液处理系统应进行日常监测,监测项目至少包括CODcr、氨氮、pH等。如标准发生改变时按现行标准随时调整。
46.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及人员对设施的环境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及人员对设施的环境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或未发生监测得10分,超过相关标准,在媒体公布,或投诉到相关部门得0分。
47.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合要求
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完全符合要求得10分,基本符合要求得5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定期环境监测与在线环境监测相结合。
厂界大气指标评价执行GB/T《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501-2007《》、DB11/T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如标准发生改变时按现行标准随时调整。
48.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合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符合要求得10分,基本符合要求得5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定期环境监测与在线环境监测相结合。
出水水质评价执行DB11/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按水处理设施设计的排放级别执行。如标准发生改变时按现行标准随时调整。
49.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场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小于60dB(A)得10分,超过60dB(A)得0分。
厂界噪声评价执行GB/T《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如执行标准发生改变时按现行标准随时调整。
50.站内(包括站前道路)应无明显特征臭味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明显特征臭味得0分。
1.参与现场检查人员应由2人以上(含2人)组成
2.厂内臭味检查位置由检查人员确定,结果以检查人员判断为主。
51.站内应无明显扬尘(沙尘天气除外)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明显扬尘得0分(沙尘天气除外)。
52.站外500米内应无明显特征臭味
符合要求得10分,有臭味但臭味较弱得5分,有明显特征臭味得0分。
其他同站内臭气检查方法。
检查臭味时应排除周边污水渠、农家粪肥、厕所等因素的影响
53设施内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无内部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得0分
54.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业监察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
  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业监察部门(如消防、生产、交通等)的安全检查记录得10分,无记录则得0分。
55.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符合要求得10分,缺1项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56.有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符合要求得10分,缺1项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57.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无记录得0分。
58.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人员考核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无记录则得0分。
  人员进行安全制度、安全作业的培训后,为掌握其应知应会程度,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记录。
59.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上岗证
  符合要求得10分,抽查时发现一人无证上岗得0分。
  从事电工、电气焊、锅炉、工程机械、天车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相关岗位人员按规定要求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60.事故易发地点应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
  计量、卸料、分选压缩、吊装、移运、地下空间、高压电及站内车辆运行路线、停车地点等地点设置了安全醒目警示标志的10分,上述任何1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得5分,2处以上(含2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得0分。
  污水池入口处应锁定并悬挂有关的警示及安全告示牌,并配备安全带、踏步、扶手、救生绳、挂钩、吊带等附件。
61.操作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按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
  操作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穿戴相应的防尘口罩、防毒面具(接触有毒有害气体时)、手套、安全帽等得10分,发现1人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及劳保用品得0分。
  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应符合相关标准。
62.有定期对避雷、消防等安全装置安全性检测检查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缺1项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63. 皮带传动、链传动、联轴器等传动部件必须有机罩,不得裸露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64.应避免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符合要求得10分,有安全隐患得5分,发生一般以下安全事故得0分。
65.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防火、防爆、防风、防疫、防汛等
符合要求得10分,缺1项预案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防火、防爆、防风、防疫、防汛等。设施应急预案应包含内容:(1)设施概况(含现有物力、人力资源,运行能力等情况);(2)启动预案的条件(含不同情况、不同等级及服从上级预案);(3)执行预案的指挥系统;(4)预案的物资人力保障(设施内部及外援);(5)执行预案的具体步骤;(6)预案执行费用预算;(7)执行记录和报告制度。
具体编排为:(1)总则(2)编制目的(3)工作原则(4)编制依据(5)基本情况(6)适用范围(7)突发公共事件等级(8)实施组织机构和职责(9)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10)组织体系框架(11)应急响应(12) 分级响应(13)信息处理与报送(14) 指挥和协调(15) 应急处置方案(16) 安全防护(17)宣传报道(18) 应急结束(19)后期处置(20) 保障措施(21)信息保障(22)物资保障(23) 资金保障(24) 专家保障(25) 宣传、培训和演习(26) 附则(27) 预案管理(28) 制定与解释(29) 实施时间(30)预案修订(31)附件
66.如遇突发事件,应启动应急预案,并有实施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无记录得0分。
包括实施原因、实施时间、实施效果、实施费用等方面的详细记录
 市属垃圾堆肥厂(好氧)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8页第1页
1. 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0.2)
2. 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0.2)
3. 有合格的地磅定期检验证书(0.2)
4. 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2)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5. 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0.2)
无故障发生或不超过5天
6. 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4)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7. 有统计资料,上报资料应完整、清晰、一致、及时、准确(0.4)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8.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应备份(0.2)
9. 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生产岗位日志(0.1)
日志内容不规范
10. 有异常垃圾进厂时应记录,现场检查时接纳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应符合要求(0.02)
  市属垃圾堆肥厂(好氧)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8页第2页
11. 垃圾卸料应按照规定有序进行;进厂垃圾无露天存储现象(0.02)
12. 每周进行1次进料垃圾检测,包括密度、含水率、物理成分、有机物(0.03)
检测项目不全或检测时间不连续
13. 均匀布料,料堆高度、填充率、出料应符合工艺要求(0.02)
2项以上不符合
14. 一次发酵温度达到55℃以上,并且持续5~7天,有记录(0.1)
15. 一次发酵周期应符合工艺要求,有记录(0.02)
16. 在二次发酵过程中严禁再次加入新鲜粪便与垃圾等(0.02)
17. 一次发酵过程氧气浓度不低于10%(0.1)
18. 每周检测1次二次发酵腐熟度,并有记录(0.05)
未连续监测
19. 堆肥产品腐熟度应大于等于Ⅳ级(0.05)
  市属垃圾堆肥厂(好氧)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8页第3页
20. 未完成发酵周期的堆肥应逐条存储,以区分堆肥腐熟先后顺序(0.02)
21. 残渣应密闭存储,并及时清运(0.05)
22. 每月最终残渣率小于35%(0.15)
23. 垃圾运输车辆应干净整洁,密闭运输,无垃圾飞扬、遗撒、粘挂现象(0.05)
1辆车不符合
2辆车以上不符合
24. 堆肥成品应在具有良好通风条件和防止淋雨的设施内存储(0.05)
无设施或措施
25. 堆肥产品按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要求项目每季度进行检测,有检测报告,无害化指标检测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0.15)
无害化指标1项不达标
26. 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施和设备(0.2)
27. 工艺设备应配备含有操作、维修和保养内容的手册(0.05)
缺2项以上内容
28. 设备按工艺要求运行(0.1)
29. 设备完好、外观整洁(0.1)
2项以上不符合
  市属垃圾堆肥厂(好氧)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8页第4页
30. 建构筑物等基础设施及时维护,无破损、脏乱等现象(0.05)
2项以上不符合
31. 按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检定(0.1)
1台设备不符合
2台设备以上不符合
32. 主要工艺设备有运行日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1)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33. 主要工艺设备有维修、维护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05)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34. 主要工艺设备有台账,台帐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05)
台帐1项不符合
台帐2项以上不符合
35. 年度设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0.2)
36. 后熟化区、最终熟化区和筛分区等区域应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0.3)
37. 卸料、堆肥车间、后熟化区、最终熟化区、筛分区等处有臭味控制系统(0.4)
38. 有渗沥液收集、处理设施设备(0.3)
  市属垃圾堆肥厂(好氧)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8页第5页
39. 扬尘控制措施应有效运行,设备完好(0.25)
未有效运行
40. 关键工艺环节臭气控制系统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设备完好(0.3)
未有效运行
41. 渗沥液处理设施设备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设备完好(0.25)
未有效运行
42. 有扬尘控制系统、臭气控制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运行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10)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43. 扬尘控制系统、臭气控制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有维修、维护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10)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44. 厂内应保持环境整洁,无渗滤液污水积存、无垃圾暴露、扬尘、非生产区域苍蝇密度少于3只/15m2(0.5)
2项以上不符合
45. 厂前道路应清洁、无扬尘、无渗滤液遗洒,周边环境不得有设施造成的白色污染(0.5)
2项以上不符合
46. 每周应对气体收集输导系统的排气口和沼气易聚集地点进行甲烷、硫化氢监测,有记录(0.4)
监测地点不齐全或监测时间不连续
  市属垃圾堆肥厂(好氧)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8页第6页
47. 每周应对渗沥液处理出水进行监测,有记录(0.6)
监测项目缺项或监测时间不连续
外部监测(0.53)
48.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及人员对设施的环境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1.0)
49. 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合要求(0.4)
50.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合要求(0.4)
51. 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0.2)
52. 厂内(包括厂前道路)应无明显特征臭味(0.4)
53. 厂内无明显扬尘(0.3)
54. 厂外500米内应无明显特征臭味(0.3)
有较弱臭味
有明显臭味
安全与应急
55. 应有内部定期安全检查记录(0.1)
56. 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业监察部门(如消防、生产、交通等)的安全检查记录(0.1)
  市属垃圾堆肥厂(好氧)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8页第7页
安全与应急
57.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0.1)
58. 有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0.1)
59. 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0.1)
60. 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人员的考核记录(0.1)
61. 特殊岗位作业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0.1)
62. 事故易发地点应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0.1)
63. 操作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按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0.05)
64. 有定期对避雷、消防等安全装置安全性检测检查记录(0.05)
65. 皮带传动、链传动、联轴器等传动部件必须有机罩,不得裸露(0.1)
66. 应避免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1.0)
有安全隐患
发生一般以下事故
  市属垃圾堆肥厂(好氧)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8页第8页
安全与应急
67. 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防火、防爆、防风、防疫、防汛等(1.0)
68. 如遇突发事件,应启动应急预案,并有实施记录(1.0)
  标准说明:
  1. 一旦发生严重违背生产运行管理要求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则2级指标“堆肥工艺”1项得0分。
  2.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指领导批示、居民反映强烈或被媒体点名,经核实对环境造成影响),则2级指标“环境影响”1项为0分。
  3. 一旦发生一般以上有责任工伤、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则2级指标“安全”1项为零分。
  4. ()中数据为本条款的权重。
  5. “2项以上”包含2项。
 市属垃圾堆肥厂运行检查考评条文说明
1.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
符合要求得10分,缺任何1项得0分。
进入堆肥厂的运输车辆都应进行称重计量,并要求使用计算机系统记录称重数据。有条件的设施要尽量采用双向称重。双向称重指车辆进出设施均应称重,以进厂(站、场)车辆总重与出厂(站、场)车辆空重之差作为载质净重的计量方式。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指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发的管理系统,包括车载控制系统、监控管理软件等。
2.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按要求使用环卫运输记录单。
3.有合格的地磅定期检验证书
符合要求得10分,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进行检验但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得0分。
计量系统每年都要通过有资质的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并满足贸易结算要求。计量系统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进后,应重新进行检验。设施应在检验证明有效期后的一个月内取得新的检验合格证并向监管部门递交复印件,逾期按未进行检验处理。
4.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记录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及时:维修记录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当班记录,不得延迟。
完整:记录应至少包括故障时间、故障简述、故障设备名称、维修时间、处理内容及签字(维护记录内容参照维修内容)。
准确:时间记录准确,设备名称准确。设备名称可参照设备配置表。
应按照操作规定定期对计量系统重要元器件进行日常维护和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丢失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当计量系统或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出现故障,应在设施日报中填报。计量系统故障应在工作日6小时内上报,逾期不报视为维修不到位。设备维修和维护应有责任人,维修与维护记录应有相关人员签字。
计量称重台面、周边缝隙和基坑应保持整洁。
计量系统出现失准现象及时消除,保证数据准确。
5.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
符合要求得10分,超过5天得0分。
计量系统或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应在3日内排除,每月累计故障天数不得超过5天。
6.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和准确
计量记录应包括:称重原始数据、环卫运输记录单。符合要求得10分,记录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记录完整:有称重原始数据、环卫运输记录单等,项目填写完整。
记录及时:当日发生当日记录。
记录准确:记录与实际作业量完全一致,不得存在数据虚、假、错、漏现象。
原始数据:指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保存或打印的完整的原始称重数据及手工记录的称重数据。
报表数据统计:必须与报表项目填写应符合《环境卫生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对不同来源垃圾(粪便)要填写清楚;对于未在本设施处理的垃圾不得统计在本设施的作业量中。相关设施间报表中垃圾(粪便)进出车次或箱数应一致,设施间垃圾(粪便)处理量不应有较大的差异。
环卫运输记录单管理:各设施应按《关于使用环卫运输记录单的通知》规定填写和使用记录单。对于进入设施未使用记录单的运输车辆不计入本设施作业量,记录单的填写有漏项、代签字、记录单中存在时间逻辑错误和记录单数据与日报数据不一致等情况均视为无效。
  称重数据记录、车辆属性信息等各种数据记录应完整准确;保证各类数据完全一致。
当计量系统或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出现故障,应在设施日报中填报,并按下述应急方法进行计量:垃圾量:按前7天同一车型平均载重量核算。
7.有统计资料,上报资料应完整、清晰、一致、及时、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记录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按照市市政管委当年的《环境卫生统计报表制度》中的规定,统计资料包括各类报表、报告,各设施的统计日报应及时采用网络报送方式报送到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处理设施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或者有特殊情况导致计量系统数据和日报数据不一致时,需在日报中注明原因,否则按错报处理。
年度报告指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全年运行情况的总结报告,包括设施概况、服务范围、处理工艺、人员结构、本年度运行管理情况、本年度设施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和措施等内容,年度报告应于次年2月8日前报送到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8.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应备份
符合要求得10分,无备份得0分。
 9.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生产岗位日志
符合要求得10分,日志填写不规范得5分,缺任何1项得0分。
10. 有异常垃圾进厂时应记录,现场检查时接纳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应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得0分。(异常垃圾记录表可参照附表1)
垃圾来源控制:所有进厂垃圾来源应经市政管委批准或备案。市政管委以通知、会议纪要、批示等形式下发的文件均视为批准。
垃圾种类控制:不得有建筑、工业、医疗、危险、放射性、有毒有害等不符合工艺规定的垃圾进站;发现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汇报、记录,并妥善处理,以防事故发生。
垃圾种类应在运行日志中记录。
11.垃圾卸料应按照规定有序进行,进厂垃圾无露天存储现象
  符合要求得10分,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 项)不符合得0分。
按照卸料指示灯卸料;垃圾车按顺序排队等候卸料;卸料区域不得有垃圾遗撒、渗沥液积存现象。进厂垃圾不得在露天进行存储、预处理等,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12.每周进行1次进料垃圾检测,包括密度、含水率、物理成分、有机物
符合要求得10分,检测项目不全或检测时间不连续得5分,未检测得0分。
未检测指设施从未进行检测。
13.均匀布料,料堆高度、填充率、出料应符合工艺要求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项不符合得5分,任何2项不符合得0分。
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布料,应保证物料疏松、均匀,防止出现物料层厚度不等、含水率不均等情况,尤其注意当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堆肥原料时,应采取搅拌措施。如有布料机,在进料系统无故障时应采用布料机进料
静态发酵自然强制通风时,物料堆高宜为1.2-1.5m,当设有强制通风装置时,物料高度小于3m,间歇动态发酵的物料堆置高度可为5m。当工艺有调整时,按批准的工艺要求进行。
14.一次发酵温度达到55℃以上,并且持续5~7天,有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发酵温度或持续时间不够,或无记录得0分。
15.一次发酵周期应符合工艺要求,有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发酵时间不符合或无记录得0分。
16.在二次发酵过程中严禁再次加入新鲜粪便与垃圾等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得0分。
  在二次发酵过程中严禁再次加入污泥、新鲜粪便与垃圾,可堆肥垃圾、粪便、污泥应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处理。
  通过嗅辨和观察方法判别。
17.一次发酵过程氧气浓度不低于10%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得0分。
一次发酵过程中应对氧气浓度进行在线监测,如不能实现在线监测,应每日上下午对氧气浓度各检测一次,并以日为单位绘制氧气变化曲线图。
18.每周检测1次二次发酵腐熟度,有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未连续检测得5分,未检测得0分。
腐熟度检测方法如下:每当一条垛堆肥全部完成工艺要求的堆制周期后,要进行腐熟度检测,在一条垛的不同位置取3个样,采样点要设置在堆体一定深度的地方。腐熟度测定采用自升温检测方法,它能简便、直观的反映出堆肥的腐熟程度。具体方法是:取1kg~2kg堆肥产品,首先用10mm筛进行筛分,将堆肥粒径控制在10mm以下,调节堆肥含水率为发酵时最适宜含水率,通常为50%~55%,然后置于设有温度计的保温瓶中,将保温瓶在常温下(20℃)放置7d~10d,每天在固定时间通过温度计读取堆肥温度一次并记录,连续测7d~10d,取测得的最高温度进行腐熟度判定,判定方法如下:20℃~30℃为Ⅴ级,30℃~40℃为Ⅳ级,40℃~50℃为Ⅲ级,50℃~60℃为Ⅱ级,60℃~70℃为Ⅰ级。
19.堆肥产品腐熟度大于等于Ⅳ级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得0分。
  只有腐熟度大于或等于Ⅳ级的堆肥称为腐熟堆肥,并且方能出售。
20.未完成发酵周期的堆肥应逐条存储,以区分堆肥腐熟先后顺序
  符合要求得10分,基本符合得5分,不符合得0分。
21残渣存储应密闭,并及时清运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得0分。
22.每月最终残渣率小于35%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得0分。
23.垃圾运输车辆应干净整洁,密闭运输,无垃圾飞扬、遗撒、粘挂现象
  符合要求得10分,1辆车不符合得5分, 2辆车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24.堆肥成品应在具有良好通风条件和防止淋雨的设施内存储
  符合要求得10分,有防风防雨设施或采取相应措施,但不完善得5分,无防风防雨设施或未采取措施得0分。
25.堆肥产品按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要求项目每季度进行检测,有检测报告,无害化指标检测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报告,但无害化指标1项不达标得5分,未进行检测得0分
26.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施和设备
  符合要求得10分,缺任何一项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27.工艺设备应配备含有操作、维修和保养内容的手册
  符合要求得10分,缺任何1项内容,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28.设备按工艺要求运行
  符合要求得10分,未按工艺要求运行得0分
  进入堆肥厂的垃圾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变更或简化处理工艺,分类收集的垃圾应按特定工艺处理,工艺调整计划应上报市市政管委批准后实施。
29.设备完好、外观整洁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设备完好:润滑良好,无零部件短缺、破损、功能失效,无带故障运行等。
外观整洁:无漏料、漏水、漏油,无锈蚀、积尘等现象。
管道及线路,工具、工件、设备附件应放置合理整齐。
30.建构筑物等基础设施及时维护,无破损、脏乱等现象
  符合要求得10分,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31.按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检定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台设备未检定得5分,2台设备以上未检定(含2台)得0分。
需检定生产设备包括:天车、气泵、检测仪器、安全防护设备、压力容器等,其功能应灵敏有效,误差在规定范围之内。
32.主要工艺设备有运行日记录,记录应完整、及时、清晰、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设备运行日记录》记录范围包括:设施应配备表所列范围实有的设备。记录内容包括:运行时间 、故障时间 、使用状况和维修内容。其中运行时间:按设备、功能组或处理线每日实际运行时间计;故障时间:按设备或功能组发生故障到恢复运行的时间计。其中,故障时间超过班工作时间或日工作时间按班或日工作时间记录;设备情况:按设备故障、工艺调整、例行检修、意外事件等记录。其中,设备故障应简单记录原因,中途停机应注明原因。工程机械和转运车辆运行时间和故障时间可以台班或车次计。
33.主要工艺设备有维修、维护记录,记录完整、及时、清晰、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设备故障和维修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故障简述,故障(大修)时间:自设备发生故障(大修)到其修复使用为其故障(大修)时间。记录内容应与《设备状况日记录》和日志一致并在故障设备修复后当班记录。
34.主要工艺设备有台账,台帐完整、及时、清晰、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台帐1项不符合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设备台帐包括:
①设备基本情况,出厂日期、厂牌型号、主要部件及备件明细、购置时间、购置费用、开始使用时间等;
②易损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③主要维修项目情况,维修时间、维修费用明细;
④零部件的更换时间、更换费用明细;
⑤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车辆行驶公里数、工程机械累计运行时间等
⑥设备报废时间、报废残值等。
35.年度设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项不符合得0分。
年统计内容包括:
运行率=功能组年累计运行时间/额定年运行时间×100%
完好率=1-功能组年累计故障时间/额定年运行时间×100%
功能组年累计运行时间:每日同组设备共同运行时间年累计值。
功能组年累计故障时间:每日同组设备最长故障时间年累计值。
额定年运行时间:工艺规定或合同规定设备或功能组运行时间。
36.后熟化区、最终熟化区和筛分区等应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措施但不完善得5分,有1处未采取控尘措施得0分。
37.卸料、堆肥车间、后熟化区、最终熟化区、筛分等处有臭味控制系统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措施但不完善得5分,有1处未采取控制措施得0分。
38.有渗沥液收集、处理设施设备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但不完善得5分,无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得0分。  
39.扬尘控制措施有效,设施设备完好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措施但未有效运行得5分,未运行得0分。
40.关键工艺环节臭气控制设备有效运行,运行状态良好
符合要求得10分,未有效运行得5分,未运行得0分。
41. 渗沥液处理设施设备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设备完好
符合要求得10分,渗沥液处理设施设备未有效运行得5分,未运行得0分。
42.有扬尘控制系统、臭气控制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运行记录,记录应完整、及时、清晰、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记录1项不符合得5分,记录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43.扬尘控制系统、臭气控制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有维修、维护记录,记录应完整、及时、清晰、准确
  符合要求得10分,记录1项不符合得5分,记录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44.厂内应保持环境整洁,无渗沥液污水积存、无垃圾暴露、扬尘、非生产区域苍蝇密度少于3只/15m2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项不符合要求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计量系统称重台面、周边缝隙和基坑,卸料平台,分选设备附近,装箱区域,厂区地面等区域应无垃圾遗撒、污水积存,环境整洁。对蚊蝇应定期进行消杀,在蚊蝇活跃期或密集区还须适当加大消杀频率,当现场成蝇达到4-6只/m2,应进行喷药消杀。  
45.厂前道路应清洁、无扬尘、无渗沥液遗洒,周边环境不得有设施造成的白色污染
  符合要求得10分,任何1项不符合要求得5分,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得0分。
 46.每周应对气体收集输导系统的排气口和沼气易聚集地点进行甲烷、硫化氢监测 ,有记录
应对气体收集输导系统的排气口、地磅房、办公用房、车间内、渗沥液收集主管道等每周进行监测,有记录,符合要求得10分,监测地点不齐全或监测时间不连续得5分,未进行监测得0分。
设施应单独进行甲烷日常监测以保证设施安全运行,设施建(构)筑物内,甲烷气体含量不超过1.25%。甲烷监测方法及监测项目可参照《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DB11/T273-2005。
47.每周应对渗沥液处理出水进行监测,有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监测项目缺项或监测时间不连续得5分,未进行监测得0分。
渗沥液处理系统应进行日常监测,监测项目至少包括CODcr、氨氮、pH。
48.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及人员对设施的环境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及人员对设施的环境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或未发生监测得10分,超过相关标准,在媒体公布,或投诉到相关部门得0分。
49.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合要求
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合要求得10分,基本符合要求得5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定期环境监测与在线环境监测相结合。
厂界大气指标评价执行GB/T《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501-2007《》、DB11/T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如标准发生改变时按现行标准随时调整。
50.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合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符合要求得10分,基本符合要求得5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定期环境监测与在线环境监测相结合。
出水水质评价执行DB11/307-200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按水处理设施设计的排放级别执行。如标准发生改变时按现行标准随时调整。
51.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场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小于60dB(A)得10分,超过60dB(A)得0分。
  厂界噪声评价执行GB/T《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如执行标准发生改变时按现行标准随时调整。
52.厂内(包括厂前道路)应无明显特征臭味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明显特征臭味得0分。
1.参与现场检查人员应由2人以上(含2人)组成
2.厂内臭味检查位置由检查人员确定,结果以检查人员判断为主。
53.厂内应无明显扬尘(沙尘天气除外)
  符合要求得10分,有明显扬尘得0分(沙尘天气除外)
54.厂外500米内应无明显特征臭味
符合要求得10分,有臭味但臭味较弱得5分,有明显特征臭味得0分。
其他同站内臭气检查方法。
检查臭味时应排除周边污水渠、农家粪肥、厕所等因素的影响
55.设施内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无内部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得0分。
56.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业监察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
  有上级主管部门安全专业监察部门(如消防、生产、交通等)的安全检查记录得10分,无记录则得0分。
5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符合要求得10分,缺1项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58.有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符合要求得10分,缺1项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59.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无记录得0分。
60.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人员考核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无记录则得0分。
  人员进行安全制度、安全作业的培训后,为掌握其应知应会程度,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记录。
61.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上岗证
  符合要求得10分,抽查时发现一人无证上岗得0分。
  从事电工、电气焊、锅炉、工程机械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相关岗位人员按规定要求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62.事故易发地点应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
  计量、卸料、分选压缩、吊装、移运、地下空间、高压电及站内车辆运行路线、停车地点、污水井等易发生危险地点设置了安全醒目警示标志的10分,上述任何1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得5分,2处以上(含2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得0分。
  污水池入口处应锁定并悬挂有关的警示及安全告示牌,并配备安全带、踏步、扶手、救生绳、挂钩、吊带等附件。
63.操作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按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
  操作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穿戴相应的防尘口罩、防毒面具(接触有毒有害气体时)、手套、安全帽得10分,发现1人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及劳保用品得0分。
  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应符合相关标准。
64.有定期对避雷、消防等安全装置安全性检测检查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缺1项得5分,缺2项得0分。
65. 皮带传动、链传动、联轴器等传动部件必须有机罩,不得裸露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66.应避免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符合要求得10分,有安全隐患得5分,发生一般以下安全事故得0分。
67.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防火、防爆、防风、防疫、防汛等)
符合要求得10分,缺1项预案得5分,缺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防火、防爆、防风、防疫、防汛等。设施应急预案应包含内容:(1)设施概况(含现有物力、人力资源,运行能力等情况);(2)启动预案的条件(含不同情况、不同等级及服从上级预案);(3)执行预案的指挥系统;(4)预案的物资人力保障(设施内部及外援);(5)执行预案的具体步骤;(6)预案执行费用预算;(7)执行记录和报告制度。
具体编排为:(1)总则(2)编制目的(3)工作原则(4)编制依据(5)基本情况(6)适用范围(7)突发公共事件等级(8)实施组织机构和职责(9)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10)组织体系框架(11)应急响应(12) 分级响应(13)信息处理与报送(14) 指挥和协调(15) 应急处置方案(16) 安全防护(17)宣传报道(18) 应急结束(19)后期处置(20) 保障措施(21)信息保障(22)物资保障(23) 资金保障(24) 专家保障(25) 宣传、培训和演习(26) 附则(27) 预案管理(28) 制定与解释(29) 实施时间(30)预案修订(31)附件
68.如遇突发事件,应启动应急预案,并有实施记录
符合要求得10分,无记录得0分。
包括实施原因、实施时间、实施效果、实施费用等方面的详细记录。
 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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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0.2)
2. 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0.2)
3. 有合格的地磅定期检验证书(0.2)
4. 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2)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5. 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0.2)
无故障发生或不超过5天
6. 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4)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7. 有统计资料,上报资料应完整、清晰、一致、及时、准确(0.4)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8.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应备份(0.2)
9. 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生产岗位日志(0.1)
日志内容不规范
  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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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卸料区有异常垃圾进场时应记录, 现场检查时接纳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符合要求(0.02)
11. 场内不得有垃圾拾荒现象(0.05)
12. 应分区进行垃圾填埋作业(0.05)
13. 焚烧残渣、可生物降解垃圾、混合垃圾按规定填埋(0.02)
14. 利用上推法或下推法进行分层摊铺,垃圾摊铺最厚不超过1米(0.05)
摊铺方法不符合
摊铺厚度不符合
15. 压实应使用专业压实机械,雨季可以使用湿地推土机压实(0.1)
16. 作业层垃圾高度不超过2m (雨季不超过4m) (0.03)
17. 垃圾暴露面积(平方米)与垃圾日处理量(吨)之比不大于1:1(0.08)
18. 每班次作业完成后,应采用有效的、适宜的覆盖材料及时对作业面进行全部有效覆盖(0.07)
覆盖效果不符合
未进行覆盖
  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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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非作业区域应进行中期有效覆盖(0.02)
覆盖效果不符合
未进行覆盖
20. 雨水边沟应无污水或渗沥液积存(0.03)
21. 年度运行用土量(不含最终封场用土量)不超过垃圾总量12% (重量) (0.03)
22. 同一作业层内填埋垃圾前应先修边堤, 并距离堆体边缘30米范围内, 边堤应始终高于垃圾堆体高度(0.05)
23. 堆体边堤的坡面及正面应进行压实, 保证密实度不低于90%, 边堤外坡坡度应为1:3,有效厚度应不低于0.5m (0.05)
24. 边堤采用适宜材料建成(0.02)
25. 边堤无渗沥液侧渗发生(0.1)
26. 边堤最终覆盖前应有防止水土流失、扬尘等保护措施(0.02)
27. 应按工艺要求的最终覆盖时间进行终场覆盖(0.03)
28. 封场覆盖系统应按标准要求包括防渗层、雨水导排层、植被层等(0.03)
29. 雨季应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非作业区雨水单独导排(0.05)
  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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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级          
30. 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施和设备(0.2)
31. 工艺设备应配备含有操作、维修和保养内容的手册(0.05)
缺2项以上内容
32. 设备按工艺要求运行(0.1)
33. 设备完好、外观整洁(0.1)
2项以上不符合
34. 建构筑物等基础设施及时维护,无破损、脏乱等现象(0.05)
2项以上不符合
35. 按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检定(0.1)
2台以上未检定
36. 主要工艺设备有运行日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1)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37. 主要工艺设备有维修、维护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05)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共10页第5页
               四级          
38. 主要工艺设备有台账,台帐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05)
台帐1项不符合
台帐2项以上不符合
39. 年度设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0.2)
40. 垃圾堆体厚度大于6米或总容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垃圾填埋场应设置填埋气导气管,导气管有效服务半径不应超过30米(0.1)
导气管设置不符合要求
未设置导气管
41. 沼气收集管甲烷含量超过5 % 必须集中收集(0.15)
42. 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应建立填埋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0.1)
43. 有渗沥液导排、收集存储和处理设施(0.15)
44. 场区道路、作业面等有完善的扬尘控制措施(0.1)
有完善措施
任何1处措施不完善
任何2处以上措施不完善或任何1处无控制措施
45. 渗沥液处理系统、场区道路、垃圾作业面、环场周围等臭味点面源应采取有效臭味控制措施(0.15)
任何1处措施不完善
任何2处以上措施不完善或任何1处无措施
46. 轻质垃圾防飞网架设时间、高度、长度符合要求(0.1)
47. 地下水有效监测井数量、监测井建设和管理应符合设计要求(0.15)
管理不符合要求
监测井数量或建设不符合要求
  市属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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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填埋气导排设施、收集系统、处理设施完好,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
未有效运行
49. 渗沥液导排、收集存储和处理设施完好,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0.15)
未有效运行
50. 扬尘控制措施应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0.1)
未有效运行
51. 各点面源臭气控制措施应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0.15)
未有效运行
52. 渗沥液收集主管道保持畅通,衬层上渗沥液深度应小于30cm(0.1)
53. 垃圾堆体表面不得积存渗沥液(0.15)
54. 应及时清除防飞网截留物(0.1)
55. 有填埋气和渗沥液集中处理系统运行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05)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56. 填埋气和渗沥液导排、收集、集中处理系统应有维修、维护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0.05)
记录1项不符合
记录2项以上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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