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学的小学学籍号查询系统证明在哪里打

退学了 不知道还有没有学籍 还能上学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初一下学期退得学
现在16岁啦 不退学已经上初三了
退学这么长时间 不知道有没有学籍 还能继续上学吗
继续上学是初几开始
我是96年人 现在应该念高一 可是由于种种原因 在初一下学期就没有上学了 现在又想回到校园了 , 由于初三没有考试 学校总是找我爸 我爸就签了退学 现在四处问 学籍封了 档案可能在公安局
我想跟着这一波去个技校或者在去初三念半年 不知可不可以。 刚才又听说是弃学了
您好我想问别人知道了我的毕业证书上的毕第号有没有什么事?
我的平安信用卡跟中国银行信用卡在25、26日还款,可我到本月的2月5号才还,不知道是怎么算的,是不是两次污点呢?
我已经出院一个月了,怎么知道单位有没有为我申报工伤,他说报了,但一直都没有动静
我日找民间借贷15000元,借期30天,月利息百分之2,违约金是300一天,到日,已经两年没有还了,到今年1月29日叫我换了一张借条,上面要我写25000元,月利息同上,借期300天还清,之后又叫我给他们2000元,不知道是什么费用,没有打借条,天天找我催,还说要到我家去,我真的不知道该知道办,我真想在他们面前自杀,我真的头疼,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大哥们帮我看看,帮帮我了,,急,急,急,谢谢。
我的电脑在房间里被撬开偷走了,我想知道房东有没有责任赔偿呢,哪位好心的的律师帮帮忙解答一下呗,我是个刚毕业的学生,电脑是我半年的工资了。
今天,管理处的人来查(这是我爸爸妈妈开的店),说我们把货物放在铺子外要罚款1000元,他们言语中的意思就是想把那些罚款中饱私囊,不但如此还要我们买他们的烟。我妈妈不买,他们就有点不高兴。平时我们就不怎么买他们的帐,也不去奉承他们,他们一直想找我们的茬。这次抓到了把柄就非要我们交罚款还要写保证书。爸爸妈妈一时气不过就和他们争了几句,结果他们就指着我爸爸妈妈的鼻子骂。有一个男的还动了手,但被爸爸抓住了手。他们一气之下就把我们放在外面的几十箱货都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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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了一个电话说我在无锡市办了一张医保卡,刷了5689元的药,要起诉我,医保局的人还替我接通无锡市公安局的电话,让我报案,我根本就没有去过无锡,为什么他们能查出我的医保文件号码和申办地点。还有开卡日期。这影响我今后的银行业务不。他们拿到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要是以后出事会牵扯我不。
我在游戏的时候系统发给我中奖信息,然后我就上久游网,奖品是一台苹果电脑和现金,我在上面填写了我的身份证号码和住址,没注意看他的合同写上面,就点同意.他说要上诉我,我就要赔他五万。这样他可以上诉吗初中只读到初二上学期就不上学了,可能也没有学籍,现在想报读自考能拿到毕业证吗?从哪读起…_百度知道
初中只读到初二上学期就不上学了,可能也没有学籍,现在想报读自考能拿到毕业证吗?从哪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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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实际上没有要求,想读就报吧,自己稍微用电心就能拿毕业证
直接从初三读起就行。不过。看你那学校是什么情况。有时。你不会重读。只需让老师在初三考试时通知你一声就好了。那样你就不用补读。考的好不好没关系。只需留一个记录。就能有毕业证。我有朋友就是这样。
是报名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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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韩姝的学籍在哪我想查询一下大同市矿区韩姝上学籍没_百度知道
韩姝的学籍在哪我想查询一下大同市矿区韩姝上学籍没
有身份证号。临时学籍号,个人标识自编码(18位)是特征组合码,谢谢:G+身份证号。具体请咨询学校的学籍管理人员,由教育部依据本规则赋予教育个人的教育身份号码:J+身份证号生成规则,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个人标识码(19位)为教育系统人员基础信息统一编码。个人标识自编码(18位)是在教育个人暂无公民身份号码(第二代)或原公民身份号码不可用时。无身份证号:全国临时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L+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正式学籍号,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由类型码(1位)及公民身份号码(18位)或个人标识自编码(18位)构成:六位数字地址码。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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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无学籍 打工遇尴尬 17岁“黑户”少女渴望找回自己
 发布时间: 11:20 --
&&& “我们社区以前有个女孩叫小萱(化名),17年没有户口,她家庭贫困,和爷爷相依为命,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4月10日下午,荆州开发区联合街办胜利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陈学英拨打本报热线,向记者反映了这一情况,希望记者能帮助小萱解决户口问题。
&&& 爷爷独自将孙女养大
&&& 陈学英告诉记者,今年63岁的王祥惠原是监利县汪桥镇花园村的一位农民,和老伴生有3个儿子。1988年,王祥惠举家迁至荆州开发区联合街办胜利社区,一直靠租种田地、干农活养家。王祥惠和家人在荆州没有固定的住处,在哪里种田,就在田边搭个棚居住。
&&& 1994年,王祥惠大儿子的女儿小萱在荆州开发区胜利村五组出生,由于是非婚生育,小萱一直没有落户。小萱1岁时,父母因为生活贫寒,相继离开了小萱,再也没有联系。
&&& 2003年,王祥惠的老伴因心脏病去世,二儿子、小儿子也相继离开了父亲,独立生活,再无音信。无奈之下,王祥惠只得独自将孙女拉扯大,风里来雨里去,如今落得一身病。“小萱渐渐长大,没有户口给她带来了一系列麻烦,她的爷爷在荆州举目无亲,实在无能为力。”荆州开发区联合街办胜利社区居委会领导知道这一情况后,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
&&& 孙女户口成了爷爷的“心病”
&&& 4月11日下午,记者跟随胜利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王祥惠的住处。王祥惠的家在荆州开发区燎原新村社区一堆建筑垃圾的旁边,路面颠簸不平,很容易摔跤。“去年9月,房管部门要征用胜利村五组的地做廉租房,地没了家也没了,所以王祥惠暂时把家安在了燎原新村社区,现在归燎原新村社区居委会管。”胜利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王祥惠以前是胜利村的人,在荆州无亲无故,有人想帮王祥惠找房子住,但老人不愿意麻烦他人,婉言拒绝了。
&&& 走进王祥惠的家,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孙女上班去了。记者看到,房顶上铺着石棉瓦,墙上没有窗户,几块从工地捡来的木板钉成木架子当作梁柱。房子面积约有20平方米,王祥惠和孙女小萱吃住都在这里。
&&& 一个炉灶,一张桌子,一个碗柜,两把木椅、两张床,便是家里的所有家具。“这些新被子和蚊帐都是胜利村居委会的陈学英送的。”老人指着“新家当”向记者介绍。“我在工地上做小工,捡些废旧品来卖,还能勉强维持生活。”
&&& 没有户口,给小萱上学带来了很多不便。尽管如此,王祥惠想方设法四处求人,即使要多交好几千元的费用,他也要供小萱上学。小萱也很懂事,读完7年级,她主动辍学去打工,给家里减轻负担。“小萱辍学,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是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没有户口,考高中,学校都不会接收她。”17年来,孙女没有户口成了王祥惠的一块心病。
&&& 17 年,从不过生日
&&& 4月12日,记者再次来到王祥惠的家,当天下着小雨,记者终于见到了小萱。这个17岁的女孩,皮肤白净,头发乌黑,扎着一个马尾辫。面对陌生人的到访,小萱一直不愿意多说话,始终躲避着记者的目光。经过十多分钟的闲聊,小萱和记者慢慢熟悉起来。
&&& 提到户口问题,小萱流下了眼泪,见此情景,记者转移了话题,问起了小萱的生日,她用微弱的声音回答:“爷爷告诉我,我是1994年寒露那一天出生的,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10月8号。”
&&& 小萱说,从小到大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对父母没什么印象,和父母的感情很平淡。“奶奶去世的时候,我还很小。爷爷把我拉扯大很不容易,能吃饱穿暖就很不容易了,17年,我从来没有过生日,这其实也没什么,过生日只是一个形式而已。再说,家里的条件也不允许。”“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懂事的小萱告诉记者,“为了我,年迈的爷爷终日操劳,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我觉得很愧疚,读完7年级就辍学了。我以后一定要为爷爷过一个生日……”小萱扭过头向门外望去,久久没有说话。
&&& 她是同学眼里的“另类”
&&& 由于没有户口,这17年,小萱是在旁人另类的眼光中度过的。
&&&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小萱向记者敞开心扉:“我读书只读到7年级,在学校,我没有学籍,也没有朋友,不敢和同学们打交道。有些同学知道我的情况后,就感觉我是个‘另类’,在背后议论我,说我没有家,住在木头房子里。”
&&& 小萱回忆,上初中时,她课桌上的桌布经常被人划坏,同学将嚼过的泡泡糖放在她头上,放学的路上,有的同学经常拉扯她的书包;甚至有一次,一个男同学用小刀将她的胳膊划伤了……
&&& 小萱说,她那时候胆子小,不敢和他们发生争执,也不敢告诉老师。上学放学她都绕道而行,小萱从未把这些委屈告诉过爷爷,她怕爷爷担心。
&&& 小萱低头述说着,不愿让记者看到她那张哭泣的脸。记者不忍再追问下去,但小萱话语中始终流露出的坚定深深触动了记者的心。
&&& 同事眼里的“黑户口”
&&& 因为没有户口,小萱一直没法办理身份证,在工作中遇到了不少麻烦。
&&& 13岁时,小萱为了分担爷爷的压力,想出去打工,结果都因没有身份证被拒,那时候,她心里开始有了户口和身份证的概念。“爷爷也心疼我,说我年纪还小,不让我出去打工。”小萱说,后来,经熟人介绍,她终于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帮人洗碗端菜。有了新生活,小萱很高兴。她说,“出门靠朋友,我很想和同事和睦相处,扩大自己的交际圈。”可事与愿违,同事们知道她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的情况后,都笑话她是“黑户口”。
&&& 从那之后,小萱的性格更加孤僻,因为她觉得,世界上除了爷爷之外,再也没有可以信赖的人了。
&&& 渴望过正常人生活
&&& 时间一天天过去,小萱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不懂事的小丫头了,慢慢地,她开始有了少女的细腻心思。“这么多年来,我看见同龄孩子成群结队上学,有说有笑,说不上为什么,就是很羡慕他们,难道我真的和他们不一样吗?”小萱小声地嘀咕着。
&&& 工作后,小萱才渐渐明白,当初为什么成为别人眼中的“另类”、“黑市人口”,她了解到户口的意义和重要性。小萱心里很明白,出生不能选择,但是未来的生活可以靠自己去改变。
&&& 小萱告诉记者,她不敢奢望很多,没有户口,就相当于没有踏入社会的通行证。“我真的不怕吃苦!熟人给我介绍的工作,就像是我的一根救命稻草。我要紧紧地抓住它……”小萱说,虽然工资很微薄,但她很珍惜工作。
&&& 小萱表示,她渴望找回“自己”,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她唯一的愿望就是解决户口问题,多找几份工作,让爷爷的生活过得好些。(见习记者 叶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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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学籍能上学不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山东 - 枣庄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4:49 咨询人:f910m8q13cv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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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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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出台《办法》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是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办法》要求加快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学籍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二、抓紧制订或完善《办法》实施细则。《办法》确定了省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已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的省份要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完善和调整,尚未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的省份要根据《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操作办法。三、有效开展《办法》教育培训。要按照职责划分组织对学籍管理人员和学籍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是,加强学籍管理的重要意义、《办法》的基本内容、学籍系统的基本功能、学籍信息采集的基本要求、学籍变动操作办法等。对省级培训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实施。四、建立加强学籍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快制订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任务和时间表。要建立学籍核准制度、信息保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违反规定人员的责任。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我部安排教育管理信息化经费和其他经费时将与《办法》实施情况和成效挂钩。五、营造实施《办法》的良好舆论环境。要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家长通知书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重点介绍必要性、重要性和预期成果。要取得家长理解和支持,使《办法》家喻户晓。要让教育部门认识到《办法》对于科学决策的价值,让学校感受到对于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作用,让家长和社会体会到教育部门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服务水平的坚定决心。有关进展情况请及时报我部基础教育一司。教育部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二章 学籍建立  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八条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第三章 学籍变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十二条 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第十八条 省(区、市)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对学籍管理员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第二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第二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或完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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