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会验证护士临床实习护士简历证明的公章吗?

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1)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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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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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我的护士实习手册没了,现在要注册护士证,只有医院开据的实习证明行吗?
我的护士实习手册没了,现在要注册护士证,只有医院开据的实习证明行吗?
到学校领了新的手册,可是还要回医院盖章,医院又不给盖,没有医院的章,学校就无法盖章、
注册护士只需要《临床护理证明》就行了,但是该证明必须有医院公章,部门章无效。。。。可以不通过学校的,直接在用人单位注册就行了。。。。
怎所也行,,,好弄24小时报名咨询电话:010- / 400 650 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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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份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仙桃市卫生局)
11:32 来源:&    【
】【】【】
  仙桃市卫生局2012年11月份注册工作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
  仙桃市卫生局为了做好2012年护士首次注册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08]68号)、《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09]1号)精神,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这次护士注册,指定专人负责,从严把握,严格审核每一份护士注册资料,按照注册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录入注册信息,为了切实做好这次护士注册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本次护士首次注册范围是指经2010年、2011年及2012年参加全国考试成绩合格,并受聘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工作的人员。
  二、注册受理单位: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护士首次注册材料的初审和信息录入工作,卫生局行政审批科不受理个人注册申请。
  三、受理时间:
  行政审批科受理本次护士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四、首次注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医政科栏目内下载);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3.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大专及以上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或者省教育厅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盖教育局章)。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1张医学教育|网;(照片反面写上姓名,贴在申请表封面右上角)
  10.2010年(不含2010年)以前考试成绩合格未首次注册的,办理注册手续时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由我市指定的教学、综合医院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
  五、相关说明:
  1.请各医疗单位按照顺序将以上材料整理夹好。
  2.各护士注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纸质版随其他材料一起交到行政审批科(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号码:3318076。
  3.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等相关表格由申请人到网上下载。
  六、注意事项:
  审核所需提交材料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08〕68号)的规定执行,市卫生局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学历证书
  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二)关于成绩证明
  年考试合格的考生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需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生成绩单不能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成绩证明。2010年及以前考试合格的考生提交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作为成绩证明。
  (三)关于实习证明
  临床实习证明(即实习手册)必须与申请人学历证书的时间和学校名称一致。临床实习证明与学历信息不一致的,不予注册。
  (四)关于信息录入
  2008年10月及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录入注册信息时,应当从&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护士首次注册&模块中进行录入操作。各单位录入信息时要认真细致,反复核对,确保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信息的核对,确保《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与《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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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大类,900门辅导课程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欢迎来到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天气与健康:
随州市卫生局(通知)
随卫通〔2012〕90号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护士执业
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 根据省卫生厅2012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安排,市卫生局拟于11月上旬至12上旬开始受理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工作。为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审核材料要求
审核所需提交材料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08〕68号)的规定执行,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和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1张。
&&& (二)关于学历证书
&&& 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 &(三)关于成绩合格证明
&&& 2011、2012年考试合格的考生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需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生成绩单不能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成绩证明。2010年及以前考试合格的考生提交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作为成绩证明。
&&& (四)关于实习证明
&&& 临床实习证明(即实习手册)必须与申请人学历证书的时间和学校名称一致。临床实习证明与学历信息不一致的,不予注册。
&&& (五)关于信息录入
&&& 2008年10月及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录入注册信息时,应当从&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护士首次注册&模块中进行录入操作。各单位录入信息时要认真细致,反复核对,确保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各县(市、区)卫生局复审时要加强信息的核对,确保《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与《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一致性。
&&& 二、时间安排
&&& 省卫生厅于12月13日集中审核我市护士执业注册资料,各单位务必于12月8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的资料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曾都区卫生局报送资料时间为12月6日,随县卫生局报送资料时间为12月7日,广水市卫生局报送资料时间为12月8日。市直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送材料时间请直接与医政科联系。
&&& 三、有关要求
&&&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
&&&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送交市卫生局复审时,须同时提交《护士执业首次注册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以方便审核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 联系人:魏海平&&& 梁冬波
&&& 联系电话:3257530
&&&&&&&&&&&&&&&&&&&&&&&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通知
&随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印发
拟稿:梁冬波&&&&&&&&&& 校对:吕晓梅&&&&&&&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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