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陕西省2014贵州政法干警警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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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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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2014年陕西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提交申请时间:日0:00—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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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笔试总成绩合成
  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合成,其计算公式为: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省考录办按职位,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未四舍五入的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省考办将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
  (二)面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部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组织对本系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限内,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有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本次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的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所有职位和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全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74号)的规定执行。
  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另行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三)组织面试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次日,将考生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上网公布。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布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先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再按笔试总成绩、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七、体检和考察
  法律硕士职位进入体检人数和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2:1,其他职位进入体检人数和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1:1。
  省考录办按照职位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有1人参加面试的,如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先以综合成绩排序,除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
  体检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前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调整体检标准和项目,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体检结论由体检组织单位及时告知体检考生。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不超过两次。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体检公告另行发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着重审核确认考察对象报名时提供的本人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时,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1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行考察。考察中其他情形形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对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报考资格条件有纠纷在30日内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终止录用程序。由此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八、公示与录取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省考录办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取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其中,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公示名单,按职位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确定。公示期间如发现考生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查实后,取消录取或复试资格;30日内难以核实清楚的,终止录用程序,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录取的,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确定为拟录取人员,并将拟录取人员数据库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有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中,法律硕士职位的人员先参加招录院校的复试,由招录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名时属于非全日制在校学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但在录取前入学的,须办理退学手续。
  九、录取人员管理、毕业录用和服务年限
  定向培养人员完成学业后,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印发公务员录用文件。
  对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并应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返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定向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须满9年,方可流动。
  十、有关说明和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特别是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干警,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在考录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为了维护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在笔试考场使用视频设备,留存考生影像,作为核查替考等违纪行为的依据。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在专业机构进行雷同试卷甄别,并根据甄别结果处理有关违纪考生。核对《申论》笔试答题卡笔迹,严防替考作弊。对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同时,本次考试录用各个环节中和试用期内,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为确保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使每一职位都能够录用到相对合适的人选,对在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人员,三年内不得报考陕西省公务员。
  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有关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文件规定,报考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评(剧烈运动)和体检(含放射性项目),在被录取后,须进行包括警体课程在内的全日制学习。因此,本次定向培养招考不受理有关人员延期体能测评、暂缓体检,以及暂缓入学的申请。
  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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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8月27日-30日
来源:  9:20:00 【】 
根据《2014年陕西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可知,2014年陕西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8月27日-30日。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提交申请时间:<FONT color=#ff年8月27日0:00―日24:00。
  2.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进入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也可以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日0:00至8月30日24时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同意自愿遵守,方可注册报名信息。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的填写格式填写,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网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变更。凡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由于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
  8月30日24时后关闭报名系统,考生不能再注册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日8:00至日18:00。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本系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8月27日8:00至8月30日24时期间,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8月30日24时之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于8月28日上午9:00、8月30日上午9:00两次在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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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教研室主任,语言及应用语言学硕士。曾参加05年申论考试的阅卷工作
公务员考试资深数学培训专家。率先提出数字推理"五大题型";首创数学运算"七大模块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教研室主任。资深公务员考试录用培训专家,公务员考前培训辅导教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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