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行为,符合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成立的要件的是()。

民 法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一、大题记忆1.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其特征(有变动,2011年法学简答题)非法人组织,是指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体,有特征如下:(1)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稳定性的人合组织。(2)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非法人组织不具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非法人组织不能完全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2.非法人组织的类型(新增加)(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合伙企业:是指民事主体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3)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是指应用某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门知识,按照服务对象的需要和要求,在相应专业知识领域内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并且该组织不具备设立为法人的条件。3.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以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该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5.退伙的情形(有变动)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组织而丧失合伙人资格的事实,主要情形有:(1)声明退伙:是指出于合伙人自己的意思而退伙;(2)法定退伙:又称当然退伙,主要原因有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3)除名退伙:是指当个别合伙人的行为如未履行出资义务、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等危害了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强制将其清除出合伙的情况。6.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变动)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除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外,还包括:(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为2 个以上50 个以下,且至少应当有1 名普通合伙人;(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3)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4)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7.有限合伙企业中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有变动)(1)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不是有限合伙人的当然退伙事由;(3)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退伙;(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二、要点理解非法人组织——以合伙企业为典型代表1.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依法、登记、无限、营利】2.类型:(1)普通合伙:有普通合伙人组成、对外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中的特殊情况:一个或数个合伙人的在执行职务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行为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有限合伙人只出资、享利,不参与经营,在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3.设立条件(1)一般要求:两个以上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有名称和经营场所。(2)有限合伙特别注意。①名称里必须有“有限合伙”②限2——50个合伙人,且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③普通合伙人的限制: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④有限合伙人:不得劳务出资且必须按约定缴足,否则应补缴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4.事务执行(1)可共同执行,也可由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被选执行者应报告情况并接受监督。(2)事项表决:一般约定不明事项,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一、大题记忆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特征(有变动,2012年非法学简答题,2012年法学简答题)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有如下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设立、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2.意思表示的概念以及特征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的行为。其具有如下特征:(1)意思表示的表意人具有旨在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意图,该意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因而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效力。(2)意思表示是一个意思由内到外的表示过程。单纯的停留在内心的主观意思是没有法律意义的,该意思必须表示在外,能够为人所知晓。(3)意思表示依据是否符合生效要件,法律赋予其不同的效力。3.意思表示的解释(有变动)(1)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2)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010年非法学简答题)(1)行为人合格。它指的是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就是说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3)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5.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变动)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备了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但不具备有效要件,因此,不能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2)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绝对确定无效,没有任何事实可以使其有效,且包括当事人在内的任何人均有权主张该行为无效。(3)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自始当然无效,无需任何人主张。6.无效的民事行为的类型(有变动)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7.无效的民事行为的后果(有变动)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以后,依照《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会发生以下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因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一方取得,取得方应返还给对方;如果双方取得,则双方返还。(2)赔偿损失。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8.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及所附条件的特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有下列特点:(1)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2)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选定的事实,具有非法定性。(4)条件应当是合法的事实。9.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及期限和条件的区别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决定决定其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民事法律关系。期限和条件都是当事人约定的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某种限制,二者的区别为: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当事人不能预知的,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当事人可以预知的,是必然要到来的。10.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类型和特点(有变动)情形包括:(1)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2)因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如何解释:所谓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的内容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具体包括:(1)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如把买卖行为误解为赠与行为;(2)对标的物的误解,如把复制品当做原件;(3)对价金的误解,如将2000元误认为200元;(4)对当事人的误解,如把某甲当做某乙。民法上的误解仅限于对行为内容的误解,不包括对行为动机的误解,而且这种误解是重大的且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的。“欺诈”指的是: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做出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骗行为。包括(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此种情形又称为第三人欺诈。只有当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欺诈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才可撤销。“胁迫”指的是: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向对方或其亲属预告危害,使其发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这种恐惧心理而作出的违背其真实意思的行为。“显失公平指”的是:所谓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这是指在双方、有偿的民事行为中,对一方当事人明显有利,而对另一方有重大不利的民事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1)行为结果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而另一方获得显然超过了正常情况下所能获得的利益(暴利);(2)不利一方当事人所为民事行为并非其本意;(3)这种不公平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或者是当时社会所公认的不公平。1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以后产生与无效的民事行为一样的自始无效的效果,但是两者的不同,主要体现在:(1)无效的民事行为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争议,该行为都是无效的,是绝对无效;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相对无效,是有条件的无效。(2)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之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注: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3)无效的民事行为,双方当事人或者与该民事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主张无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受理的案件中发现属于无效范围的,可以主动确认其无效;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才可以请求撤销,其他人不享有撤销权(4)在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如果属于部分无效的,没有被撤销的部分继续有效。第七章
代理一、大题记忆1.代理的概念及其特点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其法律特征有:(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实施代理活动。。包括三层含义:①指代理人必须为有权代理,②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只能由本人实施的行为不得代理,③是代理人在进行代理行为时有独立的意思表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3)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4)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2.再代理的概念和特征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而产生的代理。(1)在再代理中,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才可以进行转委托。(2)一般情况下,转委托要求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得到追认,否则,代理人要对自己的转委托行为负责。(3)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委托的,不论被代理人是否同意,均产生转委托的法律效力。(此处的紧急情况是指代理人有急病、通讯中断等情况,使自己不能办理代理事项,与被代理人不能取得联系,如果不及时委托他人代理,就会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3.代理权的行为规则(1)代理权应当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行使代理权(2)代理人应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为代理权(3)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其中滥用代理权的三种情形如下:①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效果:通常为无效行为,但是仅给被代理人代理利益的,或者经被代理人许可的,应为有效。②双方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效果:该行为原则上无效,但是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交易习惯,或者经被代理人认可的,应为有效。③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效果:此种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由被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4.无权代理的三种情形(2010年法学论述题)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包括三种情形:
(1)行为人根本没有代理权却从事代理活动。
(2)行为人享有代理权,但是却超出代理权限从事了本不该由其进行的代理活动。
(3)行为人原本享有代理权,但是其代理权已经终止,行为人仍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代理活动。无权代理效力:(1)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2)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5.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条件(2004年非法学简答题、2005年非法学法条分析题、2017年非法学简答题)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其构成条件:(1)代理人无代理权。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并无本人的授权,或虽有授权,但并未授权其可实施超出特定授权范围的行为。(2)该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如合同的签订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签订合同、使用被代理人的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等,即属于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3)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4)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6.常见的表见代理的情形(1)因表见授权表示而产生的表见代理(2)因代理授权不明而产生的表见代理(3)因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产生的表见代理7.简述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8.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变动)(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主要指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9.被代理人死亡的情况下,代理行为仍然有效的情况?(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继续为代理行为的。(2)委托书中约定待某一代理事项完成后代理关系终止,而在被代理人死亡时,该事项尚未完成的,代理人继续代理活动。(3)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全体承认的代理行为。(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代理活动。10. 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这是委托代理终止最常见的原因(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委托代理是建立在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可以因任何一方的意思表示而终止(3)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二、要点理解1.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区别: 代理与代表:一体与分离;是否限于法律行为。
代理与居间:信息提供者。
代理与行纪:以自己的名义。
代理与传达:是否独立意思;无行为能力人不可代理;身份行为不能代理。2.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应当由本人亲自进
行;3.下列行为不能代理:
违法行为不得代理,即侵权行为不得代理;
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不得代理;
法律行为中的身份行为如结婚、离婚、遗嘱等均不得代理。4.本代理与再代理:本代理:本人选任或直接以及法律规定
再代理: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以原代理人的权限为限;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5.代理权行使规则:代理权限范围内;维护被代理人利益;不得滥用代理权(自己、双方、恶意串通)6.无权代理: 无代理权;有但超越;原本有但已终止。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
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7.表见代理 = 无权代理 + 代理权外观 + 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的相信不构成的两种情形:
盗用他人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
借用他人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第八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一、大题记忆1.时效的概念及其特点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在法定的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后果的制度。其具有如下特征:(1)时效是法律事实。时效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依据。(2)时效是状态。时效的法律后果是因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而当然发生,与当事人意志无关。(3)时效具有强制性。时效不能由当事人以自由意志予以排除,也不能协议延长或缩短,时效利益也不得预先放弃。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变动)诉讼时效仅对请求权适用,但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请求权;(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请求权;(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3.诉讼时效的类型及中止事由(有变动)(1)诉讼时效的类型包括:①普通诉讼时效:也称一般诉讼时效,适用于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切民事关系,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3 年;②特殊诉讼时效:指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就特别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短于或长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时效,如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为3 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为4 年;③最长诉讼时效:即最长时效期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适用于一切民事法律关系。(2)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包括: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法律制度。包括:①出现了法定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②中止的事由存在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内,包括在6个月前发生的,但持续到6个月内的情况。③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后果,是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4.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形成权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 间届满,即发生该形成权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一样也是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间而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这两种制度又存在很大的差别:(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形成权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只消灭胜诉权,不消灭实体权利。(2)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3)两者的起算时间不同。除斥期间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或者权利发生的时间起算,诉讼时效一般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4)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除斥期间届满 , 法院可依职权主动适用有关规定,而无需当事人提出主张。(5)两者的期间可变性不同。除斥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法律规定多长时间,就固定为多长时间,不能变动;而诉讼时效则可因各种原因而中止、中断甚至延长。二、要点理解1.诉讼时效种类三年:普通时效三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请求权四年: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转让合同请求权二十年:一般不可变期间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特殊条件下,法院可
延长。2.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特殊规定: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公共财产的,从发现财产之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1)定有清偿期的:清偿期届满之日(2)未定清偿期的:宽限期届满之日,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的,自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3)分期履行的合同:最后一期届满之日。(4)合同撤销后返还之债:被撤销之日。人身侵权赔偿:当即发现,侵害发生之日;当时未发现,伤势确诊之日。3.诉讼时效中止:扣除之后接着计算
诉讼时效届满最后6个月内。
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
权利被侵害的无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其死亡、丧失行为能力
的 。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 4.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重新开始计算,权利人行使权利的结果(1)起诉及与起诉具有同一效力的事由。
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时效从提交诉状和口头起诉之日中断。
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调解机构请求调解。
向公检法报案或控告。
向对方发文书主张权利,对方签收或盖章;没有签收、盖章。
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到达者。
(2)权利人请求
以信件或数据电文主张权利的,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者。
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法定或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除
欠款本息的。(3)认诺,即义务人承认第九章
人身权一、大题记忆1.一般人格权的特征和功能(有变动)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以及人格尊严等根本人格利益而享有的人格权。它能够产生、解释、补充具体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相比,一般人格权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普遍性。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平等地享有一般人格权。(2)权利客体的高度概括性。一般人格权的客体是高度概括的民事主体,一般人格利益,是具体人格权之外的、尚未或无法具体化的人格利益,它涵盖了具体人格利益之外民事主体应当享有的所有其他人格利益。(3)所保护利益的根本性。人格平等、独立、自由和尊严都是民事主体之所以成为民事主体最根本的条件。(4)权利内容的不确定性。一般人格权的内容无法事先确定,也不应当事先确定。2.人身权的概念及特征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密不可分而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其特征有:(1)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同时与财产权利又有着一定的关系。(2)人身权具有专属性。通常不能转让、赠与、继承。(注意: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名称权可依法转让,这是人身权不可转让的例外情况。)(3)人身权属于绝对权、支配权。人身权赋予权利主体支配自己人身利益的权利。3.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身份权具有如下特征:(1)身份权属于人身权。(2)身份权必须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或者资格作为前提。(3)身份权不直接体现财产的内容。4.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权利主体不同。人格权的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身份权的权利主体限于自然人。客体不同。人格权以人格要素为客体,身份权的客体是基于一定身份关系形成的身份。取得根据不同。人格权源于民事主体的出生或者成立,身份权源于事件或者行为。权利的存续期间不同。民事主体具有独立人格期间皆享有人格权,人格权没有特别的期限限制。身份权是以一定的身份的存在为前提,并以身份的存续为权利存续的前提。5.简述婚姻自主权的内容(有变动)婚姻自主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婚姻关系自主决定的权利,是非物质的自主决定权:(1)婚姻自主权的内容是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婚姻自主权要求自然人达到一定的年龄和符合行为能力才能实际享有。6.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有变动)根据《民法总则》111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们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二、要点理解1.权利的分类依客体分类: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利财产权——物权、债权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人格尊严
一般人格权
人格自由
人格权
人格平等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人身权
具体人格权
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身份权——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
自物权——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
用益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
他物权
地役权
财产权
抵押权
担保物权
质押权
合同
留置权
侵权
债权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缔约过失1.人身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1)人格权:人人平等,人皆有之。主要包括:①生命权:生命利益维护、有限生命利益维护、司法保护请求。②身体权与健康权。身体权:保持身体完整和身体合理支配权。健康权:健康维护、劳动能力保持和健康利益支配。③姓名权与名称权。姓名权: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妨碍和侵害。名称权:法人和其他组织命名、使用、变更及依法转让并排除他人妨碍与侵害。④肖像权。形象的再现、肖像的使用、排除侵害。(侵害肖像权要有营利目的)。⑤名誉权与隐私权。名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不受他人的恶意贬损或损害。隐私权:对于个人秘密利益为保护,不被他人知情和干涉。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主体、真假、内外。⑥荣誉权:接受荣誉称号、奖励,排除他人干涉和妨碍。⑦尊严权:人格尊严之保有和维护。⑧信用权:因自己经济能力、履约能力等带来利益的保有和维护。(2)身份权: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权利,非人皆有之。包括:①配偶权:合法有效的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相互享有民事权利。②亲属权:因婚姻、血缘、收养而形成的关系中主体之间彼此享有的权利。}
2021年《民法典》学习知识竞赛测试题库,其中单项选择题80题、多项选择题80题、简答题20题、论述题10题、分析题10题,一共200题,全部有参考答案(注:部分答案可能有错误,抱歉抱歉。一、单项选择题80题及答案1、依据我国民法,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A、胎儿与死者  B、植物人  C、触犯刑法正被执行刑期的人  D、被宣告死亡但实际未死亡的人参考答案:A2、甲杀害乙,乙的继承人因乙死亡而继承其遗产。引起该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  )。A、乙的死亡  B、甲的违法行为  C、甲的事实行为  D、乙的死亡和甲的违法行为参考答案:A3、下列情形中,发生无权代理的是(  )。A、父母以未成年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  B、甲未经乙授权而以乙的名义实施的行为  C、甲退休后仍受企业委托为其购买原料  D、甲在乙授权不明情形下实施的行为参考答案:B4、我国民法规定的20年长期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  )。A、权利人知道权利受侵害时  B、权利受侵害时  C、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时  D、权利人获得权利时参考答案:B5、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  )。A、程序意义的诉权  B、实体意义的诉权  C、强制执行权  D、实体权利参考答案:D6、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  )。A、父母  B、成年子女  C、监护人  D、其他近亲属参考答案:A7、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行为有(  )。A、租赁  B、加工承揽  C、私人借贷  D、买卖参考答案:C8、下列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A、甲对其未成年幼子所为交易行为予以追认  B、甲将其所有的A物予以抛弃  C、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名画赠与乙  D、甲对抗乙不法侵占其所有物的自助行为参考答案:D9、甲、乙二人各投资50万元依法成立丙贸易有限公司。现丙公司亏损120万元,对此承担有限责任的主体是(  )。A、甲、乙、  B、丙  C、甲、乙、丙  D、甲、乙或丙参考答案:未知10、依民法原理和现行民事法律,对清算法人正确的表述是(  )。A、清算法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B、清算法人具有与原法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C、清算法人仅具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行为能力  D、清算法人仅具有清偿债务的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未知11、甲与乙订立一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何方应先履行。甲要求乙交付货款,乙提出甲未交货不能付款,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  )。A、请求权  B、形成权  C、抗辩权  D、支配权参考答案:C12、甲的形成权因在法定期间内未行使而消灭,导致甲与相对人之间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是(  )。A、准法律行为  B、法律行为  C、事实行为  D、事件参考答案:D13、下列属于非法人团体的是(  )。A、集团公司  B、企业的分支机构  C、公立学校  D、外资银行参考答案:B14、甲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里,待甲提货时,发现丢失部分货物,甲向乙请求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  D、二十年参考答案:B15、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追认后,该代理关系(  )。A、自追认后有效  B、自始无效  C、自始有效  D、在相对人同意后有效参考答案:B16、下列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A、甲对所种果树之果实的收获行为  B、甲入乙果园擅自摘取果实的行为  C、甲为避免乙的果实受损而擅入乙果园所为的摘取行为  D、甲与乙约定以一定报酬为条件由甲帮乙收果实的行为参考答案:D17、下列有关法人设立、成立正确的表述是(  )。A、法人成立等同法人设立  B、法人设立必然导致法人成立  C、法人自行设立后即成立  D、法人只有依法设立才能成立参考答案:D18、电视机厂技术员老张去北京参加新技术评定会。会议期间,老张和福建代表签订了购买三十台彩电的合同。老张的行为(  )。A、有权代理  B、无权代理  C、滥用代理权  D、双方代理参考答案:B19、大学生赵某,18周岁,骑车不慎撞伤他人,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千余元,则(  )。A、赵某赔偿,父母垫付  B、赵某免责,父母赔偿  C、赵某与父母各半赔偿  D、赵某与父母均不赔偿参考答案:A20、下列物中,具有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A、自行车和车锁  B、鸡蛋与小鸡  C、羊与羊毛  D、空调与冷气参考答案:D21、甲因搬家托乙将其自行车卖掉。一周后甲收到乙汇来车款100元,并称车已卖。数月后,甲去看望乙,见乙正骑着自己的那辆车。乙的行为属(  )。A、越权代理  B、无权代理  C、自己代理  D、双方代理参考答案:C22、代理人转委托不明并且因再代理人有过错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对第三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的说法是(  )。A、由被代理人、代理人、再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B、代理人与再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C、由代理人与再代理人向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D、被代理人先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和再代理人再向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参考答案:D23、小李是甲厂的采购员,他到乙厂购货时,发现乙厂需要一批电脑,正好甲厂有剩余电脑,即以甲厂名义与乙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参考答案:C24、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A、社会主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平等、自愿、诚信、公平原则  D、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原则参考答案:C25、同自然人一样法人也应有自己的住所。法人的住所即(  )。A、法人的主要生产场所  B、法人的对外发货场所  C、法人的销售机构所在地  D、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参考答案:未知26、原法人资格不消灭,而从中分出几个新法人,称为(  )。A、新设合并  B、吸收合并  C、新设分立  D、派生分立参考答案:D27、甲欠乙1万元,双方约定于2000年5月20日清偿,到期后甲未归还。此后,乙去广州工作。2002年3月15日乙在广州出车祸,昏迷,经多方治疗于2003年4月20日恢复健康。乙对甲的诉讼时效届满日为(  )。A、2002年5月20日  B、2003年3月15日  C、2003年5月20日  D、2003年6月25日参考答案:D28、委托代理依被代理人委托而产生,被代理人应当是(  )。A、完全行为能力人  B、无行为能力人  C、限制行为能力人  D、法定监护人参考答案:A29、近亲属对未成年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A、约定排他顺序  B、法定排他序  C、约定非排他顺序  D、法定非排他顺序参考答案:D30、下列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A、月球  B、海水  C、空气  D、废物参考答案:未知31、张某是某百货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是营业员。王某出售的商品因质量问题致消费者李某受到伤害。该责任的承担者是(  )。A、某百货公司和张某  B、某百货公司和王某  C、某百货公司、张某和王某  D、某百货公司参考答案:未知32、下列事实中,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A、刘某将电脑送给好友  B、老张因病去世  C、小李每天坚持跑步  D、王某将许某打伤参考答案:C3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  )。A、重新开始计算  B、前后连续计算  C、不能计算  D、停止计算参考答案:A34、甲于市中心买下一块空地,但常年搁置不用,与周围的繁荣形成鲜明对比。有关部门建议其及早兴建土木,然甲称自己所有之物,他人无从干涉。甲的行为(  )。A、违反公共利益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B、违反善良风俗和诚信原则  C、违反公平原则  D、根据所有权绝对原则,其行为并无不当参考答案:A35、按我国法律,中外合资企业属于(  )。A、中国法人  B、外国法人  C、中间法人  D、以中外各方出资而定参考答案:未知36、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是(  )。A、公司内部的工作隶属关系  B、国家与纳税人的税收关系  C、工厂排污超标收费关系  D、国家机关购买工作用品的买卖关系参考答案:D37、甲公司因分立为乙和丙两公司而消灭。对甲公司的权利义务应(  )。A、由分立后的乙和丙概括承受  B、由分立后的乙概括承受  C、由分立后的丙概括承受  D、由甲自行解决参考答案:未知38、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和人身权  B、绝对权和相对权  C、原权和救济权  D、主权利和从权利参考答案:C39、葛某携款外出做生意。途中,葛某所搭乘的私人货船遇暴风雨翻船沉没。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葛某死亡的,依法应在(  )。A、危难发生之日起满两年  B、危难发生次日起满两年  C、危难发生之日起满四年  D、危难发生次日起满四年参考答案:A40、民事法律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总和是指(  )。A、狭义的形式意义的民法  B、狭义的实质意义的民法  C、广义的实质意义的民法  D、广义的形式意义的民法参考答案:C41、王明拿到重点中学的入取通知书,通知书上要求新生在八月二十五号到校报道。但王明这天因病不能前去,王明的父亲代王明前去报道。王明父亲的行为是(  )。A、法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指定代理  D、其他行为参考答案:D42、法律行为是一种常见的(  )。A、民事法律关系  B、事实构成  C、法律事实  D、事件参考答案:C43、下列不属于法律事实构成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是(  )。A、甲立遗嘱后死亡发生的遗嘱继承  B、限制行为能力人为超越其年龄和智力的行为经其父同意  C、甲开车撞到乙致乙死亡而产生的侵权行为  D、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甲子代位继承甲父遗产参考答案:C44、西湖商场采购员李某在上海参加会议时,见街上流行蝙蝠衫,便以西湖商场的名义与上海某服装公司签订了购蝙蝠衫一千件的合同。事后商场表扬了李某并向该服装公司付款。西湖商场对李某的追认属民事权利的(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参考答案:D45、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是(  )。A、双方的法律行为  B、单方的法律行为  C、诺成的法律行为  D、实践的法律行为参考答案:C46、企业法人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A、由法人承担责任  B、不由法人承担责任  C、由法人承担部分责任  D、由法人和法人代表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未知47、2000年8月17日余某离家出走,生死不明,杳无音讯。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余某死亡,最早能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时间是(  )。A、2002年8月17日  B、2003年8月18日  C、2004年8月17日  D、2004年8月18日参考答案:D48、甲厂采购员李某要买十吨钢材,张某知道陈某所在单位乙厂有多余钢材要出售,张某即牵线使李某和陈某洽谈成交。张某是(  )。A、居间人  B、传达人  C、代理人  D、中证人参考答案:A49、在民法原理中适用动产规则调整的物是(  )。A、飞机  B、房屋  C、林木  D、自行车参考答案:A50、甲与乙为邻居,素有矛盾,甲开设一露天排档后,乙遂将房屋租给一小型垃圾处理所。乙的行为(  )。A、违反公序良俗  B、违反自愿原则  C、违反诚信原则构成权利滥用  D、并无不当参考答案:C51、甲买受人发现物有瑕疵后,即通知出卖人乙。乙表示愿与甲协商,但拖延两年后即以甲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物的瑕疵,而拒绝甲的请求。乙的行为(  )。A、无可责难,因甲未及时行使其权利  B、出尔反尔,违背诚信原则  C、有违道德和公序良俗原则  D、违背自愿原则参考答案:B52、下列对于民事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志发生  B、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C、均以法律明文规定而发生  D、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参考答案:C53、下列对支配权的正确表述是,权利人行使支配权(  )。A、须请求他人为协助  B、须以法律行为为之  C、实质是支配义务人  D、皆不需他人为协助参考答案:C54、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未到登记主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原法人代表甲以公司名义与善意第三人签订了一买卖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合同无效,因甲已不是法人代表  B、该合同有效,该企业应受合同约束  C、该合同有效,但当事人是甲和乙  D、该合同属效力未定,有待该企业的追认参考答案:B55、下列机构中,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  )。A、中国法学会  B、某公司  C、某大学法律系  D、某市工商局参考答案:C56、代理人知道被委托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的,由(  )。A、代理人承担责任  B、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C、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按份责任  D、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D57、下列各物属于集合物的有(  )。A、一群羊  B、一栋房子  C、一套音响组合  D、一辆汽车参考答案:未知58、人民法院在审查民事起诉时,发现当事人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通知当事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予受理  B、裁定不予受理  C、应予受理,审理后确认超过诉讼时效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应予受理,审理后确认超过诉讼时效的,裁定驳回起诉参考答案:D59、黄云是革命老干部,退休后在家写回忆录。他要求单位派他原来的秘书帮他整理材料。黄某和他秘书间的关系是(  )。A、指定代理  B、无法律意义的代办  C、委托代理  D、复代理参考答案:B60、甲卖给文物馆一副名画,数月后,文物馆发现此画为赝品,因而要求退还部分价款。但甲以该名画是拍卖所得为由,拒绝返还部分价款。文物馆和甲间的买卖属于(  )。A、欺诈  B、胁迫  C、重大误解  D、显失公平参考答案:C61、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民事(  )。A、诉讼权利存续期间  B、实体权利存续期间  C、胜诉权利存续期间  D、实体和程序权利存续期间参考答案:B62、下列组合皆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A、毒品、政府大楼、安眠药  B、冰毒、黄色书籍、麻醉剂  C、美元、金饰、天然气矿  D、人体器官、枪支、大熊猫参考答案:A63、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的依据是(  )。A、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B、被代理人授权  C、代理人的同意  D、公证机关的公证参考答案:B64、胡某购得一彩电,使用不到半年就发生故障,如胡某向法院起诉,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一年  B、二年  C、半年  D、二十年参考答案:A65、民法规定起诉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起诉作为中断事由的范畴包括起诉后(  )。A、当事人自动撤诉  B、法院不予受理  C、对方反诉  D、法院裁定驳回参考答案:C66、某种合法行为,一经实施便能发生一定的民事后果,而不问这种民事后果是否为当事人所追求。这种能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行为是(  )。A、法律行为  B、事实行为  C、表示行为  D、表意行为参考答案:D67、小张和小李是同厂职工,2002年底小张去长白山探亲,带回一盒普通人参。小张于2003年1月1日谎称该人参为千年野山参,并将其卖给小李。2003年12月30日,小李经专家指点得知此为普通人参,便于2004年1月3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法院应判决(  )。A、撤销该合同  B、驳回诉讼请求  C、变更该合同  D、该合同有效参考答案:A68、我国民法规定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  )。A、实体权利  B、胜诉权  C、起诉权  D、强制执行权参考答案:B69、下列组织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A、中国法学会  B、某高等学校  C、儿童福利基金会  D、某有限责任公司参考答案:C70、乙借甲100元。某日甲通知乙:“你欠我的100元不要还了。”乙说:“不行,一定要还。”甲放弃债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属(  )。A、单方法律行为而有效  B、单方法律行为而无效  C、双方法律行为而有效  D、双方法律行为而无效参考答案:A71、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寄存人因寄存物遗失向保管人要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为(  )。A、2年  B、4年  C、1年  D、20年参考答案:C7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为他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能成立代理关系的有(  )。A、代发合同要约  B、代订合同  C、代人整理资料  D、代为催讨债务参考答案:C73、对于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正确的理解是(  )。A、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能引起数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B、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能引起一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C、几个法律事实能引起一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D、几个法律事实能引起数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参考答案:B74、刘某在十岁生日时,接受了海外亲戚赠送的5000元人民币。刘某的独立接受行为(  )。A、虽未经父母同意但仍然有效  B、因未经父母同意而无效  C、因未经父母同意而部分无效  D、因未经公证而无效参考答案:A75、诉讼时效制度是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的限制,我国法律为保护权利人的利益,除规定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事由外,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延长。通常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事由是(  )。A、由当事人自己事先约定  B、由当事人自己事后商定  C、由法院依权利人的特殊情况而定  D、由民事法律明文规定参考答案:C76、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民法对出生时间的确定以婴儿(  )。A、全部脱离母体为准  B、第一声啼哭为准  C、脱离母体能独立呼吸为准  D、部分脱离母体为准参考答案:C77、下列关于法人机关正确的表述是(  )。A、法人机关只能由一个自然人组成  B、法人机关仅指意思机关  C、法人机关必须是合议制机关  D、法人机关可由个人或集体组成参考答案:D78、下列对权利表述正确的是(  )。A、权利是天赋的,故权利人得自由行使和抛弃  B、权利是天赋的,但权利人不得自由行使和抛弃  C、权利是法定的,但权利人得在法定范围内自由行使和抛弃  D、权利是法定的,故权利人得自由行使但不得抛弃参考答案:B79、依民法规定,监护人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前提是(  )。A、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  B、经被监护人所在单位批准  C、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D、被监护人住所地居委会认定参考答案:C80、甲(20岁)与乙(14岁)走到丙家门口,见一条狗卧睡门旁,甲对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狗,乙照办。狗被打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于路人丁身后,狗咬伤丁。丁花去医药费500元。该费用应(  )。A、主要由丙承担,乙的监护人适当承担部分  B、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丙适当承担部分  C、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适当承担部分  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适当承担部分参考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76题及答案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A、提起诉讼  B、权利人要求履行  C、意外事故的发生  D、义务人同意履行参考答案:ABD2、下列关于诉讼时效适用客体正确的说法有()A、只适用于请求权  B、适用于请求权和形成权  C、不是所有的请求权都能适用  D、所有的请求权都适用参考答案:AC3、农民甲于村口抓住一脱缰母牛,久侯其主无果。于是牵回家中自养。半年后,母牛在生产牛犊时死亡,而小牛存活由甲继续喂养。一日,农民乙来到甲家,证明自己是母牛的主人。甲以母牛已死为由拒绝返还牛犊。下列关于牛犊归属正确的说法是(  )A、牛犊应归甲所有,因自其出生就有甲喂养  B、牛犊应归乙所有,因牛犊为母牛的孳息  C、牛犊应归甲所有,因母牛已死,牛犊失去返还依据  D、牛犊应归乙所有,因母牛虽死,但牛犊仍属其孳息参考答案:BD4、下列法律行为,属于无效的是(  )A、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大熊猫的合同  C、因对方欺诈行为导致对标的物规格误解而为购买  D、甲以赠与方式向乙行贿参考答案:ABD5、下列可能担任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之监护人的有()A、父母  B、朋友  C、配偶  D、成年子女参考答案:ABCD6、除法律特别规定外,授予代理权的授权行为属(  )A、单方行为  B、双方行为  C、要式行为  D、不要式行为参考答案:AD7、某公司股东会作出撤销该公司董事长张某职务的决定,但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张某以公司名义与许某签约。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A、在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张某仍是公司董事长  B、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张某不再是公司董事长  C、张某以公司名义与许某签约应有效  D、张某被撤销董事长再以公司名义与许某签约应无效参考答案:AC8、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下列可担任监护人的是(  )A、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B、有监护能力的兄姐  C、有监护能力的朋友  D、有监护能力的其他亲属参考答案:AB9、下列属于不可分物的是(  )A、一串名贵珍珠  B、一幅名家山水画  C、一套水浒人物扑克牌  D、一套三国演义连环画参考答案:ABCD10、下列情形中,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有效代理(  )A、持单位介绍信以单位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  B、持授权委托书但越权与他人订立合同  C、持盖有单位合同专用章的合同书与他人订立合同  D、持授权委托书与他人订立合同参考答案:ACD11、对物权和债权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A、物权是人与物的关系,债权是人与人的关系  B、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C、物权的义务人不特定,债权的义务人特定  D、物权属于支配权,债权属于请求权参考答案:BCD12、下列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是(  )A、无行为能力人购买音响行为  B、将大米错当成玉米而为买受  C、甲以披露乙的隐私要挟乙低价出卖其珍藏名画  D、甲不知其妻子已买彩电,仍向乙购买彩电一台参考答案:BC13、下列对动产和不动产正确表述的是(  )A、在我国不动产包括土地和建筑物。  B、生活中的财产,除不动产外,皆为动产。  C、动产就是可移动之物。  D、动产与不动产是对物的重要分类参考答案:AD14、一个14岁的少年未征得其父母的同意,能独立实施有效的法律行为包括(  )A、对自己财产设立遗嘱的行为  B、在非禁渔区钓鱼的行为  C、购买日常小用品的行为  D、接受亲戚赠与学习用品的行为参考答案:CD15、下列对于主物和从物表述不正确的是(  )A、从物是主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主物功能的发挥起辅助作用  B、离开从物,主物便无法使用  C、从物和主物必须归属同一主体  D、权利人可仅处分主物而不及于从物,如仅在主物上设定抵押权参考答案:ABD16、下列选项中属于期限而非条件的有(  )A、某甲明年生日时  B、某甲90岁生日时  C、下次下雨时  D、下周一下雨时参考答案:AC17、下列情况下,委托代理人可享有复任权的有(  )A、被代理人事前授权可以转委托的  B、转委托前征得被代理人同意的  C、转委托后得到被代理人追认的  D、情况紧急,不转委托将造成被代理人利益损失参考答案:ABCD18、民法上的抗辩权(  )A、针对的是对方请求权  B、旨在消灭对方的请求权  C、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抗辩权利  D、行使与否取决于权利人参考答案:AD19、乙委托甲回乡探亲时购买上等茶叶10斤,并付款1000元。甲因有事急于返城,征得乙同意委托丙代为购买,丙应允,甲即将1000元交给丙。甲乙丙之间形成复代理关系。其中(  )A、甲丙都是乙的代理人  B、丙是乙的代理人  C、丙是甲的代理人  D、丙是甲乙的代理人参考答案:AB20、下列关于形成权不正确的表述是(  )A、形成权行使取决于权利人一方意思不会涉及相对人  B、形成权是权利人以自己行为变动一定的法律关系  C、形成权原则上不得附条件和期限  D、形成权不能脱离相应的法律关系而单独转让参考答案:AB21、甲与乙离婚并达成协议:婚生男孩丙(3岁)由乙(女方)抚养,如双方中一方再婚,丙则由另一方抚养。后乙在丙6岁时再婚,甲欲抚养丙,乙不允。甲即从幼儿园将丙擅自接回,并电话告知乙。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A、甲、乙均为丙的监护人  B、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C、甲欲行使对丙的抚养权,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D、甲、乙的协议违反法律参考答案:ACD22、民事法律关系是(  )A、民事主体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B、由民法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C、须同时具备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关系  D、当事人均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参考答案:ABC23、法人终止的原因包括( )A、依法被撤销  B、自行解散  C、依法被宣告破产  D、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参考答案:ABC24、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有(  )A、在法无明文规定时,可依诚信原则弥补法律漏洞  B、能指导当事人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C、当双方约定产生异议时,可依诚信原则予以确定  D、在与法律条文相抵触时,可依诚信原则排除该法条的适用参考答案:ABC25、下列行为,属于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有(  )A、甲与乙约定,甲给乙20万元,乙将女儿嫁给甲  B、甲死前立有遗嘱,将全部遗产皆遗赠于其情妇  C、甲在买卖房屋时未告知乙,去年甲母病死于该房内。  D、甲与其子乙约定,乙放弃继承权可在甲生前不尽赡养义务参考答案:ABD26、下列选项中,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A、公司  B、个体工商户  C、农村承包经营户  D、社会团体参考答案:AB27、甲依赠与合同将A物交付于乙,A物上的权利亦即发生变动,对此如下表述正确的是(  )A、属权利的相对消灭  B、属权利主体的变更  C、属权利的原始取得  D、属权利的继受取得参考答案:ABD28、法人的设立方式包括( )A、命令设立  B、募集设立  C、发起设立  D、捐助设立参考答案:ABCD29、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有(  )A、高一学生甲在书店购买一套四库全书  B、甲与乙约定由乙代甲承担其与丙的债务???  C、甲无代理权而为代理  D、甲乙订立显失公平合同参考答案:ABC30、王某与妻李某,长子王甲一同前往避暑胜地时遇车祸,车毁人亡,但无法判断各自的死亡时间,王甲有妻张某。王某另有次子王乙。问三人的死亡时间是(  )A、推定李某先死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王甲死亡  D、推定王甲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参考答案:BC31、下列情形下,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A、代理人知道代理的事项违法仍为代理的  B、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行为违法而不表示反对的  C、无权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  D、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参考答案:ABD32、下列属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甲堆木柴于乙门口致乙通行困难,乙要求甲清除木柴  B、甲答应与乙结婚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诺  C、甲养的鱼因鱼场出现缺口顺水游入乙的水塘,甲请求乙予以返还  D、甲不在家,邻居乙为其接待来客参考答案:AC33、甲是某小学校一年级某班教师。某日上午课间休息时,甲离开,教室里无人看管。其中乙和丙因争夺位置而打斗,结果乙与丙均受到伤害,各花去医药费500元。乙丙医药费的承担者是()A、甲  B、乙丙的监护人  C、某小学  D、乙丙参考答案:ABCD34、法人终止后,清算组织可进行的活动是( )A、起诉、应诉  B、收取债权  C、清理法人的财物  D、清偿法人的债务参考答案:ABCD35、法院宣告自然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条件为(  )A、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B、须该精神病人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  C、须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  D、该精神病人为成年人参考答案:ACD36、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有(   )A、法律行为  B、行政行为  C、司法行为  D、违法行为参考答案:ABCD37、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A、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  B、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债务关系  C、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  D、甲赠与其18岁侄女乙一台电脑参考答案:BCD38、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A、不满十周岁的小民自己将压岁钱600元赠给希望工程  B、甲因认识上的错误给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  C、甲的业务员江某向乙购买10吨劣质煤从中得回扣千元  D、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私车参考答案:ACD39、以下分类在委托代理中均可存在的是(  )A、积极代理和消极代理  B、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C、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  D、本代理和再代理参考答案:ABCD40、下列组织体中,不能作为法人的是( )A、某公司的财务部  B、某筹建中的公司  C、某公司的分公司  D、某公司的子公司参考答案:ABC41、下列法律规定中,属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有()A、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1年期间  B、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2年期间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4年期间  D、可撤销民事行为的1年期间参考答案:AC42、法人享有的人身权包括(  )A、姓名权  B、名誉权  C、名称权  D、荣誉权参考答案:BCD43、下列属于财产权的是(  )A、某学生对所买之书享有的权利  B、某农民对耕地所享有的权利  C、某战士对获“战斗英雄”奖享有的权利  D、某房东对按月应收租金所享有的权利参考答案:ABD44、下列关于表见代理正确的说法是(  )A、表见代理的成立以本人主观上有过失为必要条件  B、相对人无论是恶意还是善意都可主张成立表见代理  C、只要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即按有权代理处理  D、本人不得以行为人有过错为由拒绝承受表见代理后果参考答案:CD45、有限责任公司属于(  )A、社团法人  B、财团法人  C、营利法人  D、公益法人参考答案:AC46、甲乙系邻居。甲为迫使乙将房屋出卖给他,利用自己房屋开设色情酒吧骚扰乙。甲的行为违背( )A、自愿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D、公平原则参考答案:BC47、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是由事件引起(  )A、甲死,甲子继承其遗产  B、精神病患者甲打伤乙而产生的求偿关系  C、甲因年满18周岁而丧失对其父的抚养费请求权  D、甲拾得野果而取得该果的所有权参考答案:ABC48、限制行为能力人可单独实施的行为有(  )A、接受赠与行为  B、取消非书面赠与的行为  C、使用零用钱的行为  D、被许可营业的行为参考答案:ABCD49、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包括(  )A、自助行为  B、紧急避险  C、见义勇为  D、正当防卫参考答案:ABD50、下列属于无体物的是(  )A、空气  B、专利  C、信息  D、人的劳动参考答案:BC51、民法规定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  )A、因胁迫而产生行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  C、行为人有重大误解的行为  D、内容和形式不合法的行为参考答案:BD52、下列对“意思表示”表述正确的是(   )A、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有意思表示就有法律行为  B、意思表示为主观范畴无需表示出来  C、内心效果意思表达于外部的方式包括明示与默示  D、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但二者并不等同参考答案:CD53、下列法律行为属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是(   )A、甲自签约之日起五个月后一次性向乙付清全部款项  B、只要债务人乙需要,甲就应及时按质按量供货  C、甲若中奖500万元就赠乙100万元  D、甲若考取大学,乙就将房借给其使用参考答案:BCD54、下列行为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是(  )A、甲酗酒开车行为。  B、甲酗酒开车撞人行为。  C、邮递员甲因将88号看成83号而为错投行为。  D、邮递员甲因错投而被公司扣除当月奖金的行为。参考答案:AD55、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A、10岁学生的画  B、服务行为  C、某人的情书  D、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参考答案:ABCD56、关于诉讼时效表述正确的是()。A、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  B、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C、诉讼时效期间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不可自行约定  D、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参考答案:BC57、下列关于民事法律事实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包括事件和行为  B、只能是合法行为  C、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后果  D、都与人的意志无关参考答案:BCD58、下列关系中能成为我国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是(  )A、与某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的某行政机关  B、故意打碎他人贵重花瓶的某中学生  C、与某市场商贩发生合同纠纷的某日本留学生  D、接收他人遗赠的5岁孩童参考答案:ABCD59、下列属于“重大误解”的是(  )A、将400箱酱油当成醋而为买受  B、买受人错将1000箱啤酒看成10000箱  C、误将赝品当作真迹而为买受  D、甲误认为乙富有且有诚信而贷巨款参考答案:ABCD60、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自然人  B、法人  C、其他组织  D、国家参考答案:ABCD61、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定期限的债权,从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  B、人身伤害的损失赔偿均从受伤时起计算  C、附停止条件的请求权,自条件成就时计算  D、违约赔偿请求权自债权得请求时开始计算参考答案:ACD62、关于支配权正确的表述是(  )A、具有排他的性质  B、成文法中即体现为物权  C、义务人具有不特定性  D、权利人得直接支配标的参考答案:ACD63、王某以张某的名义与孙某订立一钢材采购合同,张某虽知此事,但认为自己并未授权故对王某行为不予干涉,则(  )A、合同当事人为王某和孙某  B、合同当事人为张某和孙某  C、该合同效力待定  D、该合同有效参考答案:BD64、甲允诺赠与乙15万元人民币,但要求乙必须资助未成年的孤儿丙上完小学,乙表示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诺成行为  B、实践行为  C、双方行为  D、无偿行为参考答案:ACD65、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是由行为引起(  )A、海啸致甲的渔船覆没  B、甲与乙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  C、甲收养乙为养子  D、甲在非禁渔区钓得大鲤鱼一条参考答案:BCD66、在民法中,认定住所的意义有( )A、确定公民失踪的时间  B、确定债务履行的地点  C、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  D、确定适用法律的依据参考答案:ABCD67、下列属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刘某出国,张某为其无偿保管贵重物品  B、王工程师因工作出色,单位奖给他200元  C、李某的同事从外地回来,送给他一些土特产  D、商店向电视机厂提出需要买100台电视机参考答案:AC68、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有下列情形(  )A、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B、代理人死亡  C、代理期限届满  D、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ABC69、依据民法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是()A、因债权人提起诉讼  B、因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  C、因不可抗力债权人无法向债务人主张  D、因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参考答案:BC70、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可为的代理行为包括(  )A、法律行为  B、事实行为  C、见证行为  D、表意行为参考答案:AD71、原则上须经过登记程序方能成立的法人包括(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企业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参考答案:BCD72、下列属于特定物的有(  )A、车辆交易中心停放待售的同型号轿车  B、马场中同品种骏马  C、王羲之真迹《兰亭序》  D、债权人从数辆同型号的汽车中选定的一辆参考答案:CD7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约定如果甲一年内出国居住,则将房租与乙居住。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A、成立并生效  B、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D、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参考答案:BD74、关于请求权正确的表述是(  )A、义务人为特定之人  B、等同于债权  C、可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  D、不包括物上请求权参考答案:AC75、在法人代表与法人关系上,正确的说法是( )A、法人代表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  B、法人代表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C、法人代表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D、法人代表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而非法人授权参考答案:BD76、宣告死亡的要件有(  )A、失踪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  B、失踪期间届满  C、近亲属同意  D、利害关系人申请参考答案:ABD三、简答题20题及答案1、简述民法通则规定的代理关系中的几种连带责任?答:(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4)代理人知道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意思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区别和联系。答:(1)区别:意思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动机和结果的认识、判断能力。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法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意思能力是一个事实问题,并非法律所赋予的地位和资格,须就个体的具体情况而决定,无统一标准;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的一种资格,以达到一定年龄且精神正常为基准。(2)联系:意思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行为能力之前提。有意思能力,始有行为能力。3、委托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是否影响委托代理权的效力?为什么?答:不影响。代理权基于授权产生,授权为无因行为。4、自然人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区别。答:(1)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起发生和消灭,开始和终止时间完全一致;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开始和终止时间并不一致,先有权利能力后有行为能力。(2)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完全一致;自然人则否。(3)法人的权利能力受有限制;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则无。5、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答:(1)二者适用的事由范围和性质不同。发生中止的原因属于与当事人无关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等事由,属根本性障碍;而发生中断的原因系当事人的行为,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如起诉、请求、承认等,属暂时性障碍。(2)二者产生的效力不同。在时效期间中止,中止以前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为有效,应与中止原因消灭后继续计算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断以前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为无效,中断原因消灭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间。(3)二者事由发生效力的时间要求不同。在时效期间中止,中止原因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才能发生中止的效力;在时效期间中断,中断原因无论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发生中断的效力。6、法人代表与法人代理人的区别。答:(1)公示方法不同。不动产以登记公示,动产以占有、交付为公示。(2)取得时效期间不同。不动产较长。(3)其上可创设的权利、以及创设同种权利的要件不同。如:不动产上可创设用益物权,动产上则不可;不动产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动产抵押不需登记即可生效,登记仅为对抗要件。7、可否对紧急避险的行为采取正当防卫?为什么?答:不可。因为正当防卫之对象须为不法侵害。不法,指受侵害人并无义务容忍某侵害而该侵害发生而言。紧急避险,因其具有违法阻却性,不得视为不法而加以正当防卫。8、简述法人产生的条件和法人的特征。答:性质的限制;法规的限制;目的的限制。9、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的区别。答:(1)判断依据不同。法律行为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法律行为的有效属于价值判断问题。(2)可否补正不同。法律行为有效性的欠缺是可以弥补的,而法律行为构成要素的欠缺是无法补救的(3)成立与生效时间不同,在附条件或期限的法律行为中,存在时间差。(4)法律效果不同。10、如何理解诚实信用原则?答:(1)诚信原则实质涉及两重利益关系的平衡,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2)诚信原则为道德准则的法律化。(3)诚信原则为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提供了依据。11、简述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答:(1)法人代表是代法人为法律行为的自然人,法人代表的行为即法人自身的行为,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均直接归属于法人。法人的代理人代理法人为法律行为,是代理人的行为,只是效果归属法人。(2)法人代表是法人的机关,与法人是名二而实一的关系,其权源于法律或章程规定非来自授权;而法人的代理人为法律行为时,代理人与法人系名二而实二的关系,其代理权源自法人授权。12、简述事实构成的特点与种类。答:(1)事实构成指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事实构成是法律事实的特殊形态,其特点是多个法律事实的总和产生一个具体法律关系。(2)其种类主要包括三类:两个以上的行为产生一个具体法律关系;两个以上事件产生一个具体法律关系;两个以上的事件和行为产生一个具体法律关系。13、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答:(1)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需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的经过。(2)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为消灭时效,请求权消灭而实体权利不消灭;除斥期间为消灭实体权利。(4)法定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有中止、中断、延长,因此属于可变期间;除斥期间为绝对不变期间。14、简述超越代理权范围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答:(1)构成表见代理,有效,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2)被代理人明知而在一定期限内未表示异议,有效,法律后果又被代理人承担。(3)构成狭义无权代理,效力待定。经善意第三人催告,由被代理人于1个月内追认,若逾期不追认视为拒绝。善意第三人有撤销权。15、简述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意义。答:便于对形成权行使的控制,避免法律关系因久悬不决而出现不确定性;16、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答:(1)权利能力是取得权利的资格和前提条件;而权利是利用这种资格和前提条件获得的结果。(2)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两方面的资格,而绝大多数权利并不包括义务方面。(3)自然人自出生至死亡,始终具有权利能力,是一种绵延状态;权利只在一定时间段内存在,通常皆有存续的期限。(4)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生存的必要条件,不可转让或抛弃;而除人身权之外的权利皆可抛弃17、简述法律事实的分类。答:法律事实包括自然事实和人的行为;人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和其他行为。合法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其中法律行为是最重要的法律事实。18、试述无权代理产生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答:无权代理人为表意行为有代理行为表征,但欠缺代理权。(1)表见代理。由被代理人承担后果。(2)狭义无权代理。效力待定。被代理人之追认权、拒绝权;善意第三人之催告权、撤销权。被代理人拒绝“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19、简述监护人的主要职责。答:(1)担任被监护人的代理人。(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3)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4)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给被监护人财产造成损害的,负赔偿责任。20、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答:(1)性质不同。无效民事行为是自始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行为被撤销前为有效;(2)种类不同。见法律规定(3)法律干预不同。无效民事行为是当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须当事人的意思并经一定程序。四、论述题9题及答案1、评析传统民法与我国立法对法人基本分类的差异。答:传统民法: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我国: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评析:可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法律逻辑两方面入手。2、试述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与附负担的法律行为的区别。答: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指把法律行为效力的开始或终止取决于将来不确定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的法律行为;附负担的法律行为,指其效力受当事人设定的负担影响的法律行为。(1)负担是人的行为;条件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可是人的行为,也可是事件。(2)负担具有履行的必然性,是确定的;条件是否定成就,则是不确定的。(3)负担不停止法律行为的效力;而条件停止法律行为的效力。(4)负担具有履行的强制性;条件不具有这样的强制性。3、评析民事权利的性质。答:关于权利的本质,理论界的三种看法:(1)意思说:权利的本质是意思的自由,即权利是个人意思所能自由活动或能自由支配的范围;(2)利益说:权利的本质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3)法力说:权利的本质是法律上之力,依此说,权利总是由“特定利益”和“法律上之力”两个要素构成。4、试述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答: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起算;(2)有履行期的请求权,从履行期到来开始起算;(3)无履行期的请求权,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但20年时效从权利成立时期算;(4)标的为不作为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5)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强制实际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金请求权,从违约行为成立之时起算(6);因侵权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之道有侵害行为及加害人之时起算,但20年时效从侵权行为发生时起算。(物权请求权、合同无效或撤销后的返还请求权等起算问题理论和实务上尚存争议)5、试述代理权的授予。答:(从代理权授予的概念、性质、形式和内容进行论述)。6、试述民法上对于胎儿利益的保护。答:(1)存在三种立法体例:概括主义:凡涉及胎儿利益,即将其视为民事主体。(瑞、台);列举主义:法律有明文规定时,可将其视为主体(德日法);绝对主义:任何情况下届不可为主体。可对其利益予以一定保护(我国)。(2)概括主义的保护最为有力,列举主义次之。中国司法实践已经发生于胎儿是遭受损害,其出生长成后能否对加害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问题。亟待借鉴国外之有用理论和经验。7、试述民法上的物应具备的条件,以及这些条件在近代以来的发展变化?答:(1)有用性。能满足人的需要,成为交换对象。(2)须可为权力之客体。学者称其为非人格性。人的身体为人格所附,不能为物。但死者的遗骸以及分离的毛发,属于物。(3)须为有体。(4)可控性。民法上的物,必须是能为人类所支配的东西。(5)独立性。须能独立满足人类需要。如一粒米,虽物理上独立存在,但无法独立满足人类生活需要,所以非民法上之物。随着时代的发展,高层建筑、高架桥、立体停车库等的出现,使得只要能够为人力控制并具有价值的特定空间,亦可视为物8、结合民法的基本原则,试述权利在行使中所受到的限制。答:权利行使的限制分为实质上的限制和时间上的限制。其中,实质上的限制中民法中的限制重要体现在民法的基本原则中:(1)诚实信用原则:指导当事人更好地行使权利,使相关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使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更为细化;法律本身有漏洞,可以予以补充。(2)公序良俗原则:一般适用在婚姻家庭领域,寻找当事人权利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平衡点。(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实质是明定私权的范围,防止他人私权干预,防止公权无限扩张。9、试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其基本类型。答:(1)构成要件:具备代理的基本法律特征;客观上使第三人信赖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第三人为善意即已尽必要的注意义务。(2)基本类型:三类五、分析题10题及答案1、甲妻因车祸脑部受损须手术。甲为筹治疗费,无奈出售其祖传名画于乙。乙见甲急需用钱,明知该画值10万,仅欲半价购买,甲迫于情势与乙签约并依约履行。同日,甲又向丙借贷10万,约定年利率为40%。问:(1)甲出卖名画的效力如何?乙是否能取得名画的所有权?(2)甲与丙之借贷行为效力如何?答:(1)可撤销,此为乘人之危时所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乙能取得所有权,可撤销的合同在未撤销前有效。(2)部分无效。年利率之约定超过法定标准,此约定无效。2、甲委托乙代理推销一批货物。乙在代理权限内与丙签订合同,将货物出售给丙。但因乙未及时掌握该货物价格变动的信息,使这批货物的出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事后,甲以价格低为由拒绝交货。并称要交货乙就得赔偿这次交易所造成的损失。现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交付货物。问:(1)能否满足丙的请求?(2)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一定的金额?答:(1)法院应支持丙的请求。此为有效代理,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人行为之负担。(2)有权。乙应为自己的过错向甲承担责任,赔偿甲之损失。3、甲违章开车将乙撞死,为此甲赔偿乙25万元。乙的继承人A、B、C继承了乙的遗产。问:本案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有哪些?答:本案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其法律事实是甲撞死乙的侵权行为,属于法律事实中人的行为;二是遗产继承关系,其法律事实是乙的死亡,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自然事实。4、甲厂委托小李去乙厂购买原油30吨,因时间匆忙小李仅带有盖有甲厂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至乙厂后小李擅自为甲厂购买原油50吨。乙厂如期将50吨原油运送至甲厂,并要求甲厂付款。甲厂留下30吨,并依约付款后,将其余的原油皆退还乙厂,由此造成乙厂损失。请运用民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1)甲厂能否将多余货物退回乙厂?为什么?(2)乙厂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答:(1)不能。小李之行为虽超越代理权。但足以使乙厂产生信赖,构成表见代理,甲厂应承担小李行为之后果。(2)应由甲厂承担。甲厂之违约行为导致乙厂受损。5、张华于2000年3月1日购买“CM”牌微波炉,保修期为两年。2000年12月7日,张华于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2000年12月7日张华住院治疗,2001年7月7日出院。问:(1)张华又几个请求权?分别是什么?(2)张华的诉讼时效的起点和终点分别是哪一天?是否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答:(1)两个请求权,分别为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请求权和瑕疵担保请求权。(2)诉讼时效起于2000年12月7日,终于2002年6月7日。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从2001年6月7日起,诉讼时效中止。2001年7月7日权利人出院时,诉讼时效中止后还剩余5个月,应补足为6个月,到2002年6月7日止。6、甲向乙购买机车,价金5万元,甲不知其妻已为付款,仍开具即期支票付款予乙之会计。甲驾车回家途中,不慎撞伤丙而逃逸,路人丁送丙赴医院救治,支出医药费5000元。请指出本案中哪些民事法律事实引起何种民事法律关系:(1)甲向乙购买机车的买卖行为(法律行为)产生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2)甲妻为付款(事实行为)产生消灭甲乙债权债务关系(3)甲开具即期支票予乙之会计(法律行为)产生票据关系(4)乙多得一份付款(事件)产生不当得利之债(5)甲驾车不慎撞伤乙(违法行为)产生侵权行为之债(6)丁救治丙(事实行为)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答:(1)甲向乙购买机车的买卖行为(法律行为)产生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2)甲妻为付款(事实行为)产生消灭甲乙债权债务关系。(3)甲开具即期支票予乙之会计(法律行为)产生票据关系。(4)乙多得一份付款(事件)产生不当得利之债。(5)甲驾车不慎撞伤乙(违法行为)产生侵权行为之债。(6)丁救治丙(事实行为)产生无因管理之债。7、某住宅小区6楼住户李某,在其家朝南阳台上摆放盆栽鲜花多盆,1998年3月中旬,受南下寒流影响刮起大风,李某的一只花盆从阳台上被吹下来,砸在路人张某头上,因伤势严重,张某不治身亡。整理张某遗物时,发现张某于1994年10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险,并指定其妻王某为受益人,同时还发现张某1996年1月亲笔书写的遗嘱一份,遗嘱中指定其幼子张军为其遗产的继承人。请指出本案中哪些民事法律事实引起何种民事法律关系。答:(1)李某的疏忽不作为行为产生损害赔偿法律关系。(2)张某投保的表意行为产生保险合同法律关系。(3)张某立遗嘱行为(单方法律行为)和张某死亡(事件)作为事实构成产生遗嘱继承法律关系。(4)张某死亡(事件)产生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8、甲欲卖给乙一批大蒜,其内心决定以每袋10元卖给乙,清点时误将123袋点成122袋,进而向乙表示:“此批大蒜共卖1220元。”问:甲可否以内心意思与对外表示不一致撤销其出卖行为?答:不可以。意思表示包括内心的意思和表示行为,并且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如果不属法律规定的情形,其意思表示以外观为准;内心的计算基础未成为意思表示的内容,不得撤销。9、公民甲离家出走,一直无音讯达四年。经申请,法院对甲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甲子乙与甲妻丙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将甲的财产分割,转归各自所有。乙又将分得的一台彩电赠送给了女友;丙也改嫁他人。在宣告死亡期间,甲在外地将放在原家中的一台冰箱(系婚前财产,现已为继承人所得)卖与丁。不久,甲回到原住所地,经本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请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谁有资格向法院申请对甲的死亡宣告?为什么?(2)两继承人所得财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3)甲与丁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4)乙之女友对甲是否有义务返还彩电?为什么?答:(1)丙、其次是乙有资格向法院申请。申请宣告死亡的须为利害关系人,法律规定顺序为:配偶、父母和子女等。且第一顺序不申请,后一顺序亦不能申请。(2)两个继承人所得的财产应返还。因依照继承法取得他人财产的法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3)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有效。因为甲并未死亡,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其所为得民事行为有效,有权签订买卖合同。(4)乙的女友对甲没有返还彩电的义务。因乙的女友非继承所得彩电,而是通过赠与合同所得,故无返还义务。对甲而言,可认为原物不存在,由乙作适当补偿。10、张某于某日买了一高相数高清晰度手机后,突发奇想,去浴室用相机拍他人沐浴的情形,并把照片发到网上。受害者江某知道此事后,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请从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分析本案。答:(从违反公序良俗的角度,从权利不得滥用的角度说明,但两者会有交叉,合理处理两者的关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