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实行年限制度是什么意思

央企薪酬管理制度(精选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央企薪酬管理制度(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央企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条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是企业经营与发展的需要,是应对外部竞争和内部激励的有效手段。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长要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薪酬增长机制。

  薪酬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展现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企业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等级工资制度。

  适用于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审批人力资源部上报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调整方案。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根据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资料,计算工资与奖金;

  负责组织和指导各部门拟订薪资年度预算;

  负责审议各部门提出的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负责提出各部门员工薪酬调整方案,并上报薪酬与总经办审批;

  央企薪酬管理制度2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 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 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 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 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 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 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1、 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第三条 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 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第一条 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 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 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

  第三章 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 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 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 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 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 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 录用不满一年;

  2、 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 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 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 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章 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 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 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 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一条 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央企薪酬管理制度3

  一、确定薪酬管理原则

  ①公平性原则――内部公平性。公平原则是薪酬管理的根本原则。只有员工认为薪酬是公平的,才会认同薪酬的激励。

  ②竞争性原则――外部竞争性。竞争性包含两重意思:

  一是工资水平必须高到可以吸引和留住员工,反之会导致员工的离职。

  二是如果人工成本在公司的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就会直接影响这个公司的产品价格――公司会将成本转嫁到商品或服务上,人工成本必须保持在成本可控的范围内。

  因此,实现富有特色、具有吸引力且成本可控的有效的薪酬管理才是真正把握了竞争性原则。

  ③激励性原则。薪酬制度对员工要有强烈的激励作用。薪酬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表明,单一的工资制度刺激日显乏力,灵活多元化的薪酬制度则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④灵活性原则。企业在不同的环境中,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企业的薪酬体系不能一尘不变,应当具有灵活性,应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及时有效地对薪酬体系进行调整。

  ⑤合法性原则。薪酬管理要受法律和政策的约束。例如,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有关职工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的规定,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二、设计与制定薪酬战略

  薪酬的作用是吸引、保留、激励人才,但吸引、保留、激励人才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呢?显然是为了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和远景规划。薪酬战略是人力资源战略的分解和细化,是企业战略的重要支撑。企业在进行薪酬战略的设计与制定时,应该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角度出发,并努力使薪酬战略与之相匹配,才能强化企业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例如,成本领先战略就要求企业的薪酬战略以最合适的薪酬吸引最合适的员工,差异化战略要求企业薪酬战略能引导跨部门间的合作和对员工创新行为的奖励。在薪酬战略的设计时,还要考虑宏观环境、行业环境、企业内部环境以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尤其对于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需要与之相对应的薪酬战略来支撑。

  ①初创期的薪酬战略:

  一是要具有很强的外部竞争性,以获得所需的优秀人才;

  二是要淡化内部公平性,主导员工的创业热情。

  ②成长期的薪酬战略:

  一是要重视内部公平性,逐渐使企业薪酬管理进入规范化阶段;

  二是要强调薪酬的外部竞争性,吸引和保留高级人才。

  ③成熟期的薪酬战略:

  一是要特别重视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因为此时员工对于薪酬的内部公平性也更为关注;

  二是不再特别强调外部竞争性,该阶段企业的薪酬水平已经具有较强的外部竞争力了。

  ④衰退期的薪酬战略:应适当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注意人工成本的控制,避免提供过高的薪酬。

  三、开展薪酬市场调查

  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时要保持一个合理的度,既不能多支付,造成成本增加,也不能少付,难以保持企业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对外竞争力。要做到这点,企业就需要进行薪酬调查。薪酬调查的类型包括企业之间的相互调查,委托商业性、专业性的咨询公司进行调查,以及对政府公布的信息、有关专业协会、报纸和杂志等公开的信息的调查。通过薪酬调查,比较处于特定行业、地理区域或职能类别的职位的外部薪酬水平,可以有效地评价企业的薪酬结构,避免不恰当的薪酬开支,分析与薪酬有关的人事问题,促进企业对薪酬的调整,以及评估产品市场竞争对手的劳动成本。

  四、建立岗位价值序列

  企业管理者研究发现一个普遍现象,人们关心工资差别的程度有时甚于关心工资水平,这就要求薪酬必须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基本原则。现实中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常出现以下问题:

  ①一些部门内纵向职位间薪酬差距大。某些部门上级可能是其直接下属工资的三到五倍以上。

  ②相同岗位,不同员工从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但薪酬差距大,有时差距近一倍。

  ③相同工作层级、不同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负荷的岗位间没有差距。对以上问题的解决,企业需要公开透明地分析各岗位的岗位价值量,依据科学的方法对岗位价值进行测定并排序,依据排序结果确定岗位工资序列,使每个岗位、每个员工都清晰本岗位的岗位价值及在企业中的位置大道薪酬体系的内在公平。

  央企薪酬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1、建立明确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倾斜。

  3、建立积极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国家承认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薪等国家承认职称国家承认学历基本工资(元)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员工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人员与业务,公司给与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部门与工作绩效突出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目标而设定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特别人才,其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时间:员工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员工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员工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员工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五章员工工资调整

  第十八条员工调薪:公司视业绩成长情况及员工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内容:

  1、基本工资调整:员工在取得公司认定新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调整:

  1)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二十条薪酬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员工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与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二十五条员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员工应对自己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央企薪酬管理制度5

  一、中小民营企业现状

  普遍认为,5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中型企业,200-3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1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小型企业,10人以内属于微型企业,这类企业的共同特点:管理相对薄弱,实施正规化管理成本高,人员配置不齐全,很难专业化,职业化,因此需要一套简单、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人力资源运用策略。薪酬政策在中小企业中是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策略最重要的实施基础。

  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生命周期短暂的问题,在美国每年新成立的小公司约50万户,其中3/4在当年就倒闭破产,只有约20%的成功率,日本公司的成功率只有12%。这种状况,对中小型公司来说,其挑战是巨大的,自始至终变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创业期,发展成长期,衰退期的变化迅速。

  企业运营所拥有的资源包括:资本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设备资源、信息资源和自然资源等。在企业所有可调配的资源中,人力资源的运用是最重要体现,制定企业竞争策略,反映企业文化,实施价值创造,形成商业模式,组成组织架构,执行目标追求。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更难以像大型企业一样,配置专业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就是中小企业管理的关键点,而薪酬政策和策略理所当然成为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和首要考虑的问题,从而薪酬策略成为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成立之初,都普遍缺少相应的专业管理知识和技能。其实,可操作的薪酬策略主要是适合和能够适时调整。

  二、薪酬的三个组成部分

  薪酬涵盖了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工作而获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收入,其中包括薪资、奖金、津贴、养老金以及其他各种福利收入。换言之,所谓薪酬,就是指员工因为雇佣关系而从雇主那里获得的所有各种形式的经济收入和服务、福利。薪酬可以划分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以及间接薪酬(福利与服务)三个部分。

  它是指一个组织根据员工所承担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员工所具备的完成工作的技能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一般情况下,企业是根据员工所承担的工作本身的重要性、难度以及对企业的价值来确定员工的基本薪酬的,这就是职位薪资制。此外,企业对于组织中的一些特殊人员采用技能薪资制或能力薪资制。

  基本薪酬是一位员工从企业那里获得的较为稳定的经济报酬,因此,这一薪酬组成部分对于员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为员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且是可变薪酬确定的一个主要依据。如前所述,员工基本薪酬的确定依据通常是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本身或员工所具备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基本薪酬的变动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总体生活费用的变化和通货膨胀的程度;二是其他雇主支付给同类劳动者的基本薪酬的变化;三是员工本人所拥有的知识、经验、技能的变化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员工绩效的变化。

  此外,企业所处的行业、地区以及企业所在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等等,都会对员工的基本薪酬水平构成影响。在员工基本薪酬的变化中,最重要的一种基本薪酬增长方式是绩效加薪的做法。

  可变薪酬是薪酬结构中与绩效直接挂钩的部分,有时也被称为浮动薪酬或奖金。可变薪酬的目的是在绩效和薪酬之间建立起一种直接的联系,这种业绩既可以是员工个人的业绩,也可以是企业中某一业务单位、员工群体、团队甚至整个公司的业绩。由于绩效和薪酬之间建立了这种直接的联系,因此,可变薪酬对员工具有很强的激励性,对企业绩效目标的实现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它有助于企业强化员工个人、员工群体乃至公司全体员工的优秀绩效,从而达到节约成本、提高产量、改善质量以及增加收益等目的。通常而言,可变薪酬可以划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

  短期可变薪酬一般是建立在非常具体的绩效目标之上的。长期可变薪酬的目的则在于鼓励员工努力实现跨年度或多年度的绩效目标。

  事实上,许多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一些核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企业股权以及与企业长期目标(如投资收益、市场份额、净资产收益等)的实现挂钩的红利等等,都属于长期可变薪酬的范畴。与短期奖励相比,长期奖励能够将员工的薪酬与企业的长期目标实现紧密联系在一起,并能对一个企业的组织文化起到一种更强大的支持作用。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绩效加薪和可变薪酬都与员工相联系,绩效加薪一旦确定,就会增加到基本薪酬之上,第二年的绩效加薪会在上一年已经加过薪的基本薪酬的基础上再加薪,这样,绩效加薪就会产生一种累积作用。可变薪酬却不存在这种累积作用,可变薪酬往往只适用于员工和企业约定的某一个绩效周期,一旦绩效周期结束,奖金已经兑现,那么过去的约定就不复存在,双方必须开始下一轮新的约定,员工也必须重新努力工作才能获得新的绩效奖励。

  因此,由于绩效加薪的累积效应,即使在较短的时间内不会对企业的成本开支构成太大的问题,但是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却很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尤其是当企业面临困境的时候,绩效加薪有可能对企业的资金流量和运营成本构成威胁。可变薪酬则基本上没有这方面的问题,由于它是与员工的业绩或者企业的整体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一般不会对公司的成本构成持续性的影响,因为一旦员工的绩效或者是企业的绩效下滑,员工可以得到的奖金数量也会随之下降。

  员工福利与服务之所以被称为间接薪酬,是因为它与基本薪酬和可变薪酬存在一个明显的不同点,即福利与服务主要不是以员工向企业供给的工作时间为单位来计算的薪酬。间接薪酬一般包括带薪非工作时间(例如年休假、承担法院陪审任务而不能工作等)、员工个人及其家庭服务(儿童看护、家庭理财咨询、工作期间的餐饮服务等)、健康以及医疗保健、人寿保险以及养老金等等。一般情况下,间接薪酬的费用是由资方全部支付的,但有时也要求员工承担其中的一部分。

  作为一种不同于基本薪酬的薪酬支付手段,福利和服务这种薪酬支付方式有其独特的意义:首先,由于减少了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因此,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能达到适当避税的目的;其次,福利和服务为员工将来的退休生活和一些可能发生的不测事件提供了保障(有些间接薪酬被员工看成是“以后的钱”);最后,福利和服务亦是调整员工购买力的一种手段,使得员工能以较低的成本购买自己所需的产品,比如健康保险、人寿保险等等。因此,福利和服务成本在国外许多企业中的上升速度相当快,许多企业采取了自助餐式的福利计划来帮助员工从福利和服务中获取更大的价值。

  在计划经济下企业福利和社会福利混淆,许多人将国有企业的生产率低下部分地归咎于企业的福利制度,导致许多企业对福利的看法消极多于积极,在现实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许多企业只愿意多发工资,不大愿意去搞福利,陷入了“福利工资货币化”的陷阱。事实上,福利的特殊作用是薪酬的其他组成部分所无法取代的,如何吸取国外企业在福利方面的一些好的做法,如增加福利比例和考虑员工职业远景等方面着手,从而帮助和提升企业在吸引、留住人才方面获得主动,是企业需要学习、思考和设法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中小民营企业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薪酬策略对招聘,用人,留人,吸引人才,甄选人才都起着重要作用。中小企业的薪酬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一)薪酬战略缺失

  企业战略其实就是企业谋略,是对企业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规划,它以未来为基点,为适应环境变化、赢得竞争优势和取得经营业绩而做出的事关全局的选择和行动。其所要解决的是“我们经营什么以及如何在经营中获胜”的问题。人力资源战略是对企业战略的一个有效支撑,其所要解决的是“人力资源对我们取胜有何作用”的问题。企业的薪酬战略是公司人力资源战略的分解和细化,薪酬战略的中心是以一系列薪酬选择帮助企业赢得并保持竞争优势,其所要解决的是“整体薪酬制度如何帮助我们取胜”的问题。在中小民营企业中,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企业战略的公司很少,拥有符合企业战略和企业现状的人力资源战略、薪酬战略的更是凤毛麟角。

  (二)薪酬理念缺乏

  薪酬理念明确了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所倡导的`价值导向,是薪酬体系的灵魂。它指明了公司为什么样的行为和什么样的业绩进行付酬。大多数民营企业不知道应该对何种价值付酬,薪酬理念缺乏。他们通常的做法是按照行政级别、学历和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来进行价值分配,而对职位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员工的技能水平、员工的能力等产生绩效的真正关键因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薪酬设计不科学

  中小民营企业几乎不做薪酬调查,即使做薪酬调查,调查范围也很有限,只是很粗放地简略观察市场总体薪酬行情,其收集的数据缺乏真实可靠性,使得薪酬水平的确定缺乏科学性。此外,中小民营企业的职位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管理者主观设定职级职位,然后运用简单的排序法排出员工等级,将同等级同类别的职位归类归档确定薪酬等级。

  (四)薪酬结构失衡

  薪酬结构是由各种薪酬部分组成,这些薪酬部分一般可分为静态薪酬(基本工资等)、动态薪酬(绩效工资、奖金等)和人态工资(福利、津贴等)三类。薪酬结构失衡主要体现为两种:第一种是薪酬结构的失衡。比如在很多中小民营企业中,福利这一薪酬要素往往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薪酬结构失衡会致使企业的薪酬体系在运行过程中缺乏足够的灵活性,无法满足多数员工在薪酬方面的不同需求,特别是对员工的短、中、长期激励的组合效果产生影响。很多中小民营企业,将福利因素完全变成了保健因素,激励效果差,自助福利的设计没有引起重视。第二种是各类人员的薪酬单元组合比例失调,如固定工资比例过高,绩效工资比例过低,导致薪酬的激励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五)薪酬政策不合理

  中小民营企业薪酬对外缺乏竞争力受企业规模的限制,中小民营企业难以承受过高的薪酬成本,员工整体薪酬水平普遍低于市场水平,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的薪酬政策不合理,薪酬分配不以员工对企业的重要性及其工作贡献度为标准,而是简单的以员工所处级别及工作内容为参考,造成中小民营企业薪酬管理对外竞争力不足加剧,企业陷入难以吸纳和有效运用优秀人才的窘境。

  (六)薪酬分配缺乏内部公平性

  多数中小民营企业没有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员工的薪酬多半由老板凭经验及个人喜好在员工应聘时与之谈判后确定,随意性较大,从而造成企业员工薪酬标准的混乱。根据美国行为科学家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一个人的工作动机不仅受其所得报酬的绝对数目的影响,而且还受到相对报酬多少的影响。中小民营企业内部薪酬管理体系不规范,同工不同酬或同酬不同工现象严重,使员工产生不公平感,从而极大地挫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尤其是中国劳动力充裕,一些中小民营企业主抱着三条腿的青蛙难找,两条腿的人满大街跑的心理,不肯纠正其薪酬管理理念,殊不知,这样没有制度保障单纯以老板喜好为导向的薪酬管理体系,最终只会使员工产生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等对抗心理,从而影响企业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薪酬管理激励功能弱

  中小民营企业形式上都实行绩效工资制,但员工的薪酬实际上无法真正同员工的绩效挂钩,特别是知识型员工,因为缺少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而使他们的工作贡献度无法得到准确的衡量,其薪酬自然没办法与他们的绩效相匹配。绩效评估的不准确会导致员工工作效率下降,薪酬激励功能弱化。一些中小民营企业老板难改一贯只注重物质资本,忽视人力资本的传统观念,认为员工付出的劳动由其所得薪酬补偿,只要支付及时性的高薪酬就能吸引并留住人才,并没有认识到人力资本巨大的增值潜力,从而导致其薪酬制度缺乏长期激励机制来引导员工行为的长期化。

  (一)从战略出发的薪酬管理

  中小企业在设计薪酬时,要考虑薪酬管理对企业战略目标的支持,考虑如何使企业通过薪酬管理体系来支撑企业的竞争战略,获得竞争优势。使员工的努力和行为集中到帮助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和生存的方向上去,使员工和企业确立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建议企业在确立组织的公司战略和业务单元战略的基础上,确定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而薪酬战略则建立在人力资源战略基础之上,体现出作为人力资源系统子系统的薪酬系统是如何支持人力资源战略实现的。在确立了薪酬战略以后,必须将薪酬战略转化为具体的薪酬制度和薪酬管理流程,才可以完善战略性薪酬体系的设计。通过完善设计有效地引导员工的态度和行为方式。

  (二)建立以人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中小民营企业要留住人才,建立以人为本的薪酬管理理念和体系至关重要。以人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是以员工的需求为出发点的。企业内员工的需求不尽相同,有的员工把奖金看得很重,有的员工特别是知识分子和管理干部则更看重晋升职务、尊重人格、授予职称等。管理者要想取得很好的领导效果,使员工的激励水平最大化,就必须以人本主义理念为根本,以员工为中心,了解他们多样化的需求并做出积极的反应,建立以人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

  公平是保证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达到激励目的的前提条件,而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是企业在市场上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对于通过努力工作来获得薪酬的员工来说,企业只有保证薪酬政策的公平性,才能使他们相信付出与相应的薪酬是对等的,否则会挫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平并不等于平均,薪酬政策的公平,是指在同一企业中不同职务所获得的薪酬应正比于各自的工作贡献,只要比值一致就是公平,它允许企业内部薪酬分配适当拉开差距。对外竞争性的薪酬政策,并不是指提高企业整体薪酬水平,而是指将现有的薪酬成本进行合理分配,重要程度不同的工作岗位、知识结构工作能力不同的人员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是有差异的,可以赋予不同的薪酬分配权重,从而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效益。将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对企业贡献度大的员工的薪酬水平定位在市场薪酬水平之上,以保证其具有市场竞争力;而对于一般岗位的员工,因为市场上供过于求,替代成本较低,可将薪酬水平定位在等于或低于市场薪酬水平,以约束企业的薪酬成本。

  (四)实行公开透明的薪酬支付制度

  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要求公平的薪酬制度,而公平的薪酬制度,其前提必须是企业高层能将薪酬分配信息准确地传达给员工,使员工了解企业薪级制度和可以晋升的职级,每一薪级的起薪点,最高的顶薪点等,减少员工不必要的猜测,保证员工的工作热情。保密的薪酬支付制度只会使员工之间互相猜测,引发员工的不满。实行公开透明的薪酬支付制度,让员工了解这样的信息,即薪酬高的人自有其高的道理,薪酬低的人也自有其不足之处。同时,企业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可以让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参加。薪酬制度实施后,企业可以设立一个员工信箱,随时解答员工在薪酬方面的疑问,确保企业薪酬制度的透明化。这样,才能使企业员工体会到公平。

  (五)设置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结构

  企业薪酬结构的设计对企业员工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从而鼓励员工产生企业需要的行为。薪酬具有保健和激励两大功能,刚性薪酬制会强化薪酬的保健功能,弱化薪酬的激励功能,鼓励员工出勤不出力。因此,中小民营企业薪酬结构设计时应设置绩效工资,而且绩效工资的比例随着岗位级别、岗位所承担责任的增加而增加,真正做到使企业各个级别员工的薪酬收入均与其工作绩效挂钩,并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的量化考核来确定绩效工资的多少,充分发挥薪酬的正向激励功能。

  (六)合理拉开差距,更加注重公平

  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应该体现效率优先,从而刺激员工之间的竞争性,提高工作效率。但在薪酬的其他组成部分,就更应该体现薪酬的公平性,从而给予员工安全感。

  央企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⑴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 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总经理助理及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工资模式

  年薪 = 基薪 + 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附件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

  第四章 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 工资模式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其它

  一、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一)基本工资参照xx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我司拟定为1960元,(《x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销售类、技术类等五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10个等级。见下表二:

  表二:岗位分类及标准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表三:各等各级岗位技能工资额度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十级,简称“一岗十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500元和10000元,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龄工资 = 公司工龄x100(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一)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津贴、通信津贴、误餐津贴等。

  (二)交通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1、通讯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津贴分为4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150元/月/人;

  ②管理类:100元/月/人;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

  4、除总经理通讯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试用员工享受通讯津贴、午餐津贴、交通津贴;按时发放。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和总经理特别奖2种。

  ⑴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⑵年度奖金采取次年首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待达标三种。考核优秀者、考核达标者,年度奖金按本人月工资额的4-6个月标准给予发放;考核待达标者,年度奖金按本人月工资额的2-4个月标给予发放。

  ⑶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年底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总经理特别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决定,单独发放。

  4、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第十五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 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事务型员工: 元/月;管理(技术)型员工: 元/月;部门副职: /月;部门正职、技术人员: 元/月;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方法见工资特区。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住房公积金:另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和年度体检,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十九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一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二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三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四条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八章 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六条 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⑵离职或遭辞退者;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二十八条 员工请假(假期含正常休假日)时的工资规定,详见《行政手册》。

  第二十九条 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三十条 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二条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双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三十三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 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人力资源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表

  央企薪酬管理制度7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

}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提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规划》要求,根据国家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推进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适应分类管理的公务员工资等制度,改革法官、检察官等工资制度,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一、什么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制度?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制度,就是将公务员的待遇和职级挂钩,将公务员经济待遇的分配主要由职务决定转向主要由职级决定,强化职级对经济待遇的决定功能。


根据中办、国办2015年1月15日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制度主要内容为:

1.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 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

  •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 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 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二、为什么要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由于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财政支付,而津补贴由地方财政和各部门财政安排,由此导致了不同地区间甚至同一地区不同部门间公务员收入的差异巨大。


我国有60%的公务员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全国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的行政级别决定公务员的一切薪酬待遇。一个单位的规格又决定了其领导级别,县处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更为突出,很多基层公务员熬到退休,还只是科员待遇。

为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明确提出,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三、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制度有什么好处?

参加公务员考试像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入职后想通过职务晋升来提高待遇又堪比自古华山一条路。有关数据显示,仅4.4%科员能升至县处级。

职务与职级并行,就是要在公务员职务晋升之外,再开辟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道路,让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与尊严。


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制度后,基层年轻公务员也可以靠干满年限提升待遇了,而工作年限较长的公务员也可以套改享受更高的待遇。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难度降低,对自身职业发展的期待将大大提高,能在较大程度上提高正向心理预期、改变腐败动机,将有利于减少基层公务员腐败问题。

四、法官检察官等工资制度将改革

2016年2月24日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在福州成立,《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福建省试点法院、检察院首次遴选工作办法》相继颁布,首批入额的法官、检察官名单也将于近日发布。而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也是司法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


去年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就强调,要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目前,在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的省市中,改革速度最快的上海已经对外公布了改革后法官、检察官的工资水平,法官、检察官的工资水平将提升43%。

五、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有消息称,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或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长;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结构也将与当前的工资制度相区别,主要集中在绩效和津贴等方面的变化。对此,《规划》明确,“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大家关心的何时开展工资改革问题,《规划》将“根据国家部署有序开展”,目前尚无具体时间表。

}

职级制度大揭秘:12个层次,2-4年晋升一级!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据悉,试点意见已经出台,据笔者了解,其主要核心内容如下:

职级分为12个层次,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巡视员、二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最低职级

1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

2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3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

4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

5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

6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

中央机关,自治区、直辖市机关、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市(地、州、监)、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县(市、区、求)、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职级,具(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职级,直辖市的县、乡镇和副省级城市的区(县)及其乡镇机关,根据机构规格,参照上述规定,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职级设置。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比例内逐级晋升,公务员晋升职级须达到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晋升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二级巡视员或者厅局纸副职4年以上;

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晋升级调研员,应当任二级调研员或者县处级正职3年以上;

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四级调研员或者县处级副职2年以上;

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二级主任科员或者乡科级正职2年以上;

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四级主任科员或者乡科级副职2年以上;

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在规定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任现职级或者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1个职级。

任职年限从正式任命职级或者领导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职级比例内确定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

直接从应届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定为二级科员、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一级科员、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被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定为一级科员、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定为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定为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

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其他具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厅局级副职以下领导职务公务员,符合香升职级资格条件的,在规定的职级比例内,可以在领导职务对应的最低职级基础上君升织级。

职级公务员可以提任上一级领导职务,也可以转任同级或者兼任下级领导职务。

职级公务员与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其他类别公务员之间可以交流,综合考虑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条件,比照确定职务、职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可以调入机关担任四级调研员以上职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到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政策,综合考虑其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确定相应的职级。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从事综合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2017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条件把握

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什么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2017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条件把握》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以官方公布为准,最新消息,请关注华当教育网。

2017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条件把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2015年10月15日之前,对符合晋升条件,初审确认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机关(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考核,并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测评、考核和公示要有书面记载。

2015年10月25日之前,经测评考核公示无异议者,由所在机关(单位)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审批。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批;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批。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和管理权限予以审批,在《职级晋升审批表》上加盖公章。

担任副处级职务的公务员晋升正处级职级的,由区委组织部报上一级组织部门按规定程序实施。

2015年10月底之前,各部门、各单位以《职级晋升审批表》为依据,按照工资调整审批程序,对职级晋升人员调整工资待遇,财政部门及时予以兑现。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规定的晋升职务相应增加工资的办法执行;津贴补贴原则上按晋升后职级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标准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等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发放的补贴按实际所任职务对应的标准执行。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

按规定条件晋升职级的区以下机关公务员交流到市以上机关后,按现行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职务。

如明确的职务层次低于职级,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一)关于任职年限计算

1.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2.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3.因年度考核不称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人员,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能否晋升职级,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4.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除新录用公务员外,每有1个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5.已实行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的人民警察计算任职年限时,按以下办法处理:二级警长任职经历按副调研员掌握;三级警长任职经历按主任科员掌握;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任职经历合并计算,按副主任科员掌握;二级警员任职经历按科员掌握;三级警员任职经历按办事员掌握。

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参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参照管理前在相当行政管理岗位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参照管理前只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根据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按照与机关同等条件人员大体平衡的原则确定任职年限。

7.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任职年限。

8.任职年限调整计算时,只计算1993年及以后有考核结果的年限。

(二)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条件把握

1.军队转业干部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其现工资待遇对应的相应职务层次晋升职级。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因组织安排提前离岗的在编人员,在严格考核测评的基础上,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同时必须由组织安排适当工作。

3.受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不能晋升职级,处分期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处分期满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晋升职级。

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根据处分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确定任职年限条件延长的时间,具体办法按前述职级晋升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受撤职处分的,解除处分后按新任职务重新计算任职年限,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4.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晋升职级;不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转为享受与现任职务相当职级的待遇。

晋升职级且退出现任职务和转为享受相当职级待遇的,均可不占原职务层次职数,但仍按原职务层次进行管理,可在原职务层次基础上按规定晋升职务。

要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组通字〔2014〕5号)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自行提高职级待遇。

1.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

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2.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自中办发〔2015〕4号文件印发之日(2015年1月15日)起实施。

首次实施后转入常态化管理,要及时履行职级晋升程序,晋升职级的时间以达到规定条件的日期为准。

3.晋升职级的人员,自晋升职级的下月起执行晋升后职级相应的工资待遇。

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扎实细致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区长李广义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瑞生,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冯峻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编办为成员单位。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

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

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为该项制度顺利实施打下良好思想基础。

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相关阅读:公务员实现职务职级并行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拓展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11月27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 《关于我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

方案明确,我区首批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包括全区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党政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人员。

全区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职级晋升程序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专家:辞职公务员职级逐渐升高 官本位开始褪色

公务员辞职现象自去年以来引发社会关注。一些公职人员主动请辞,一些党政机关亦在制度设计上为公务员队伍“预留出口”,以期构建合理顺畅的人才流动机制。

比如河北省委省政府2016年出台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便有这么一段表述:“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离岗创业。鼓励党政机关优秀人才按照组织批准、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离岗到企业兼职,支持企业发展,不在兼职企业领取任何报酬和投资入股,离岗期限3年,机关原待遇不变。允许党政机关优秀人才按规定辞职领办企业或自主创业,做好社保、职称评聘等接续工作。”

“离开党政机关去做专职研究,是我人生又一次重大选择。就像当初离开教师岗位选择从政一样,是经过认真思考的。”今年4月,王广国辞去新郑市委书记职务,转任中国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新型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

作 为一名副局(厅)级领导干部,王广国辞职在郑州党政干部中掀起不小波澜。2002年,他作为郑州首批“引博从政”参与者离开高校。如今,他再次做出职业抉择,原因也简单:他在新郑进行的新型城镇化探索得到中央有关方面的关注,许多地方纷纷到新郑交流学习。“这触发了我专门从事新型城镇化研究的想法。”

“中国正处于新一轮城镇化发展关键期,这个领域的探索具有重要价值。我已经50岁了,还有十几年工作时间,如果能集中精力研究好这件事,对国家有贡献,就心满意足了。”如今,王广国在各地调研奔忙,全身心致力于多种城镇化模式及实现方式的研究。

山东省委党校党建教研室副主任谭建长期观察公务员领域改革的进展。在他看来,当前的公务员辞职现象呈现两个特点:

一是辞职公务员的行政层级升高。以前辞职的多为科级以下公职人员,现在一些厅局级干部也加入了辞职行列;

二是辞职公务员去向多元化。有的出任国企高管,有的进入民企,有的自主创业,还有的循个人兴趣著书、画画,不同于原来的单纯下海经商。

“应当理性看待当前的公务员辞职。”《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种现象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出人才合理流动的积极信号,也显示长期影响人们的“官本位”思想开始褪色。

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辞职的公务员普遍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属于社会急需人才,他们辞职前已经找到或辞职后很快能找到施展才能的平台。

在调研中,记者接触到一个公务员微信群,其主要成员是北大、清华、复旦等名校毕业的研究生,供职部门从中央部委到市县的各级政府,涉及东中部地区的几十个城市。

群内成员“飞翔”介绍:“2010——2015年的5年间,群里只有一人辞职。2016年春节前后,辞职情况渐渐多起来,现在已有13人辞职。”他本人也于今年2月从山西省政府某部门辞职,到太原市一家高科技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

“飞翔”分析,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相比之下,公务员工资待遇不高;二是2015年初国家实施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以前辞职拿不走的退休金,在改革后变成了可以带走的养老金,一些人走出体制少了后顾之忧。”

现在,这个微信群里还有多人有辞职的想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个公务员微信群的情况,不能代表所有高学历公务员的想法,但高学历公务员群体辞职比例确实偏高。

专业技能是高学历公务员辞职另谋平台的有利条件。群内成员王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今年7月她从北京市一所法院辞职。“我从事的是专业性非常强的法律工作,有社会需求。有一技之长,辞职时心里就有底。”王女士说。

去年10月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位辞职的李啸天说,自己辞职并非“万全之策”。他说,自己职位不高,与新东家议价能力低,“唯一有底气的,是自己有专业的法律知识。”

去 年9月,山东省济宁市市长梅永红辞去市长(正厅局级)职务,加盟民营高科技企业华大基因,在社会上产生一些震动,不少人猜测他的辞职原因。梅永红告诉《 望》新闻周刊记者,很多人认为体制外工作不是正途,这是“学而优则仕”的老观念在作怪。“希望在不远的将来,像我这样从党政机关转岗到体制外机构,不再是新闻。”

“高学历公务员辞职是正常现象。应该看作是我国近年来体制改革的一个成效,既是改革红利的释放,也表明阶层流动的加大,人才正常流动的管道正在被疏通。”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成锡锋认为。

一些受访者认为,随着社会资源配置不断调整,各行各业都有人才的用武之地,能展现人才价值的领域越来越多,自然会形成更合理的人才分布和流向。

“公务员辞职是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人才交流日益活跃的一个结果。”谭建说,制度改革也为公务员辞职设计了出口,这使得公务员可以自主选择去留。

谭建认为,未来公务员辞职趋势如何发展,主要取决于两点:一是已辞职人员的发展情况。如果他们在体制外发展得很好,可能会形成一定的示范和带动效应;二是能否营造一个鼓励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环境。

“其中包括要让真正干事创业的人有上升空间。应当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用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理直气壮地保护敢于担当的干部。”谭建认为,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对干部既要“狠狠管”,又要“狠 狠爱”。

山东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张洪修认为,要建立必要的干部关怀机制,对干部生活上要多关心,精神上要多鼓励,让他们感受到组织上各方面的温暖与关怀。

“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政务顺畅运转、各项改革顺利推行的宝贵人力资源,社会各界需要以理性态度对待这一群体。应持续推进公务员工资待遇和考核标准体系改革,把优秀人才留在公务员队伍中,让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安心工作、积极进取。”成锡锋表示。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龄工资最高多少年封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