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公安系统公开临聘人员150名公告
经县政府决定,拟为县公安系统公开招用150名临聘人员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计划与招用人员待遇
(一)招用岗位:县公安系统辅警岗位。
(二)招用计划:共计150名
1、公安局机关及其派出机构110名,其中:男性90名(含专职驾驶员8名),女性20名;
2、公安局交警大队40名,其中:男性32名(含专职驾驶员5名),女性8名。
(三)招用人员待遇:被招用者身份为临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超过三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间,每月工资待遇1600元,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二)年龄:18--30周岁(即1987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之间出生的)。
(三)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的特征,身高:男性1.68米(含)以上、女性1.56米(含)以上。
(五)招用范围:户籍在大同市范围内的人员。
(六)驾驶员岗位特设条件:申报驾驶员岗位的学历、身高不作具体要求,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但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须持有A2及以上驾驶本;
2、最近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考取驾驶资格以来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
(七)与县公安部门签订过劳动合同的有公安工作经历的人员(以报考人与县公安部门签订的经县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年龄、学历、身高、户籍不作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直系血亲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有过公安工作经历但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按照工作岗位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助从事计算机网络维护、通信保障、视频监控工作;
(三)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信息管理、窗口服务、证件办理工作;
(四)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五)协助参加抢险救灾、大型活动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六)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招用工作要求报名人数必须分别达到招用计划的1.5倍,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5倍,按此比例核减招用人数。
招用程序分“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加分、公示成绩、体检、政审、公示拟招人选、办理招用手续”九个步骤进行。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测量身高,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16日,共5天。
3、报名地点: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市场服务窗口)。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同底证件照片7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及毕业生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存档手续的带存档卡;拟于2017年6月毕业的在校生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涵盖拟毕业时间和该生为普通高校统招生两项内容的证明);
(4)报考驾驶员职位的须提供A2及以上驾驶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涵盖三项内容(考取驾驶资格以来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的证明;
(5)报名费110元;
(6)与县公安部门签订过劳动合同有公安工作经历并受过公安机关表彰的优秀人员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和相应的文件及其复印件。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
1、测试项目:根据招用岗位的特点测试项目设置为: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试采取设定专门场地、全封闭管理、现场随机抽号、不报考生姓名、全程录像监控、当场公布结果、考生互相监督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结果在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结果,分别按照各岗位应招用人数1: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共同进入面试。
考生的仪表仪容、理解判断、逻辑思维、综合分析、沟通交流、解决矛盾、临场应变、情绪控制和环境适应方面的能力和岗位业务需要的相关知识。
面试采取集中封闭、统一管理、抽号定序、考生只报序号不报姓名、单独口头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提供的劳动合同备案表、县公安部门提供的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和考生提供的获奖材料,对与县公安部门签订过劳动合同有公安工作经历且合同期内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受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表彰的优秀人员在面试成绩上予以加分,具体加分办法分别为:
1、合同期内考核合格的每人加5分;
2、合同期内考核合格并受过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表彰的优秀工作者每人加10分;
3、每人只能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做累加;
4、对符合加分条件,但在报名表上不明确填报的按主动放弃加分资格处理。
加分后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应加分值),分别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和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各岗位应招用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体能测试结果择优确定。
体检在统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新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定后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一)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明考风考纪,严格按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要进一步增强招用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522463
灵丘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2017年大学生公益岗位和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了缓解就业压力,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生。
1、大学生就业公益岗位60人:2015年—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男女各30人),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的以学校证明为准。正式聘用上岗前,农村户籍的须提供助学贷款证据;城市户籍的须提供低保证明或社区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2、大学生就业见习人员60人:2017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的以学校证明为准。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单位对应聘人员有专业要求,并经面试竞聘上岗。
4、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能够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报名时,带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公益岗位补贴:县城单位1056元/月(服务期限2年),乡镇单位1188元/月(服务期限3年)。
2、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810元/月(见习时间为6个月),剩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1、大学生公益岗位人员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6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万荣县人社局216房
2、大学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6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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