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九江都昌县教师招聘的面试公告在哪里可以查?

为加快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都昌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或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本县在编(含备案编制)的医务人员。

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21年8月2日至4日18时到县卫健委六楼会议室报名,现场采取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2、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都昌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工作人员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报名和资料初审工作由县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卫生初级岗位、会计学岗位和口腔博物馆管理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开考比例为1︰2,凡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

2、卫生中级岗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如某一岗位报考人员≥1︰3时,须先笔试,再按1︰2比例进入面试。

3、口腔博物馆讲解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凡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面试入闱比例为1︰2。

4、笔试内容:卫生专业(初级岗位、中级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会计学岗位、口腔博物馆管理员岗位和口腔博物馆讲解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5、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6、领证时间:考生于2021年8月11日到卫健委三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只笔试或者只面试的考生成绩以笔试或者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既有笔试又有面试的考生成绩则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权重合并计算为最终成绩。

考试结束后,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

(四)拟入闱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如最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年龄小者优先。

2、复审时,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本人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

体格检查: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试行)执行。

1、报考卫生初级岗位人员(含会计学岗位)实行递补。对因资格审查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人员空额,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等额递补1次。如递补人员考试分数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年龄小者优先。递补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

2、报考卫生中级岗位和口腔博物馆管理员岗位和讲解员岗位人员不予递补。

1、拟聘用人员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2、凡聘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人社部门和卫健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由县委编办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享受备案管理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

2、对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4、本次招聘费用由各用人单位按招聘人数比例分摊。

本招聘公告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5223932。

都昌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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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都昌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含消防车驾驶员5名),男性;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可以进行放宽,具体详见《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4、各岗位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驾驶员为22周岁及以上(2000年5月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2、报名方式:(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2)现场报名,地址: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钟)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7:00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6月3日8:30至6月10日17:00工作时间到都昌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钟)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三)

4、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转正之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报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

3、体检及心理测试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4、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围,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围。

政治考核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邪教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1)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

(2)进入面试人员将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并告知面试公告有关要求。

(3)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个人体检报告单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对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或社会媒体网络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前由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标准见附件三)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服从大队人员分配安排;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队伍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试用期转正录用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人均每年不低于8.5万元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食宿、被装等)。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在接到反映后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招聘单位职位(岗位)名称招聘计划数学历(学位)年龄(周岁)其他条件岗位说明进入类别体能测试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员10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男性;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过受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报名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 合同制是驾驶员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22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男性; 2、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及以上的人员该岗位招聘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多余计划数调整至灭火救援员岗位合同制该岗位报名人数未满1人时,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需合格;报名人数超过1人时,报名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附件二: 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照 片 籍 贯 民 族 特 长 爱好 政 治 面 貌 身份证 号 码 应聘岗位 文 化 程 度 毕业院校及专业 婚姻状况 有效联系电话手机: 宅电: 家庭详细地址 驾照 等级 家庭主要成员姓 名关 系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简 历 备注此表由聘用单位根据政府专职消防员提供的信息,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本人确认无误后在填表日期上加盖聘用单位印章。

业务训练与考核标准(试行)

本标准内容体系包括业务理论、体能考核、技能考核。

序号考核科 目内 容标准1业务理论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九江市单编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试行) 》 《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请休假百分制2体能考核5000 米 33000 米 4仰卧起坐 5俯卧撑6单杠引体向上 7单杠卷身上84 楼攀爬绳9双杆臂屈伸10百米负重11技能考核军事队列12两盘水带连接13六米拉梯操作14垂直铺设水带15原地着灭火救援服16原地佩戴空气呼吸器17手抬机动泵的讲解与操作18沿六米拉梯铺设水带备注 年度考核项目支队另行规定

考核项目:1.业务理论考试;2.3000米;3.体能考核中任选其余2项;4.技能考核抽考3项。

结果评定:业务理论考试60分以上的;体能项目按照年龄分组60及分以上的;技能考核合格者,综合评定为合格。

考核项目:1.业务理论考试;2.3000米;3.体能考核中任选其余2项;4.技能考核抽考3项。

结果评定:业务理论考试60分以上的;体能项目按照年龄分组60分及以上的;技能考核合格者,综合评定为合格。

分32′00″以上31′30″以上31′00″以上31′30″以上32′00″以上32′30″以上33′00″以上33′30″以上34′00″以上34′30″以上35′00″以上35′30″以上备注34 岁以上不组织本项目考核,评分标准可作为训练参考标准。

男子屈腿仰卧起坐评分标准 (次/2 分钟)

男子俯卧撑评分标准 (次/2 分钟)

男子单杠引体向上 (40 周岁以下) /40 公斤坐姿下拉 (40 周岁以上) 评分标准 (次/2 分钟)

男子单杠卷身上 (37 周岁以下) /单杠吊卷腿 (37 周岁以上) 评分标准 (次/2 分钟)

4楼攀爬绳索评分标准 (秒)

男子双杠臂屈伸评分标准 (次/2 分钟)

100 米负重评分标准 (秒)

岁以上不组织本项目考核,评分标准可作为训练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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