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人事任命标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努力建设我院高素质干部队伍,现将《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件〉实施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干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建设我院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要努力把我院研究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勇于改革、团结协调、联系群众、勤政廉洁、精干高效的领导集体。
  到本世纪末,要形成研究所领导班子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努力实现全院所级领导干部的平均年龄达到50岁左右,45岁以下干部的比例努力达到50%.通过调整,改善结构,优化组合,使研究所领导班子成为整体素质优良、成员优势互补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领导干部选拔与考核任免
  (一)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政治水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同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研究所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5.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密切联系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敢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对不同单位和不同任职岗位特定需要的素质和条件,由上级干部(组织)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与单位党政领导商定提出。
  (三)领导班子换届与届中考核工作程序
  ①离任审计:根据科发审字[号文件规定,对院属研究所(中心、台、站)所长(主任)、院管企业(集团)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免职、撤职、调离、解聘等应当实行离任审计。审计实行驻院审计局、分院内审机构分级负责、分工审计的原则,必要时由驻院审计局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形成审计报告,送人事局备案。
  ②述职报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由所长依据任期目标代表领导班子作述职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根据需要分别作分管工作的述职报告。参加会议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所党委委员、副研以上科技人员、取代会代表、中层干部、青年科技骨干、离退休职工代表。
  ③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到会人员以无记名形式对本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对下届领导班子组成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测评推荐表由考核组当场收回,集中汇总。
  ④个别谈话.考核组自主地、有计划地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认真听取所内各方面人员的意见。
  ⑤考核组汇总情况:根据测评、推荐及谈话结果,结合该单位实际情况,提出考核建议,形成考核报告(京外分院地区要经分院党组讨论),由院人事局统一上报院党组。
  ⑥党组审定:院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审定方案,形成任免决定。
  ⑦反馈意见,宣布班子:方案确定后,考核组领导要向新老班子成员反馈考核意见,提出希望与要求,宣布党组决定。新班子上任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制定出所长任期目标(一式十二份),上报院人事局统一发送院有关部门。
  2.领导班子届中考核程序包括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听取意见等内容.考核报告送党组审定后,由考核组采取适当方式反馈意见,促进领导班子改进工作。
  对增补或个别调整的干部,也要坚持民主推荐和组织考核程序,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考核组提出建议,上报院党组审批。
  选配领导干部,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坚持标准和工作程序的前提下,要根据科学院的特点,与院的缩构性调整相结合,体现分类管理,多种形式。除上述常规工作外,还可采取选任、招聘、调任的方式。既要注意发现和起用本单位产生的优秀干部,同时也要面向院内及社会广泛吸纳优秀人才。
  对重点单位,根据研究所发展的需要,可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所长人选。研究所的行政副职也可面向社会招聘。
  坚持领导干部交流与轮岗,为干部成长和锻炼提高创造条件。
  因工作需要由院决定派进、调出的干部,个人和单位都要服从组织决定。
  领导班子要形成“新老结合,中青为主”的结构。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必须把干部的选拔任用同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1.坚持举办每年一期的所级领导干部上岗培训班,这是所领导的必修课,院里要进一步改进上岗培训班的教学内容和授课方式,使其更加系统化、规范化,联系实际,主要解决新上岗领导的实际需求,以管理科学、领导艺术,经验交流为主要内容。
  2.有计划安排所级领导及近期准备提拔的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努力做到在上岗前后的一年内进入中央(或地方)党校学习。
  3、完善各单位的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年初向上级组织(京区党委、分院党组)部门报送学习计划,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年底要有总结和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要与领导班子考核、个人考核评优相结合,院要树立和宣传一批刻苦学习,联系思想实际,学以致用,做出成绩的先进典型。
  4.由院有关部门共同配合,根据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的需求,适时举办短期业务培训班(或讲座)。
  5.根据需要举办局、所级(包括所长助理及后备干部、机关处长)管理干部脱产培训班和短期出国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外语、计算机能力和管理水平。
  建立上级、同级、下级相结合的指导、监督的管理机制。
  1、院人事局、京区党委、分院党组要重视做好研究所党政领导班子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及时掌握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况,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
  2.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院党组成员应结合日常工作和专题调研,经常同研究所党政一把手谈话,同时院党组还应委托院人事局、分院党组不定期地同研究所党政一把手和年轻干部谈话,沟通感情,交换意见。
  3.新班子任命后,院人事局、分院党组要帮助领导班子建立正常的议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工作纪律。
  4.坚持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制度,严格考评程序。
  5.研究所党委(分院党组)要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并不断提高其质量。通过民主生活会,要着重抓好领导班子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强团结,严肃纪律,树立正气,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关心爱护领导干部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解除领导干部部的后顾之忧。
  (一)根据《关于对所级领导集体实行奖励的暂行条例》,对任期届满的领导班子,在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领导集体和先进领导集体,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适当提高所级领导干部的领导职务津贴,其津贴标准与领导班子的工作、研究所总体分配水平挂钩,原则上每月100至300元。
  (三)所级领导成员,在一届任期内,经考核(届中、换届)胜任本职工作并作出贡献者原则上奖励晋升一级工资。
  (四)对业务领导干部(包括从研究岗位上选拔的党务领导干部),特别是正处在业务上升期的年轻干部,一届任期内可累计有半年时间出国进修学习。业务领导干部离开所级领导岗位后,尚未到者,正职视情况由院里给予一定课题启动费,副职由所里解决。对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的党务干部,根据本人情况,亦应尽可能安排出国短期考察。
  (五)院要主动关心所级领导的住房困难,原则上正职任满一届,副职任满一届以上,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安排所级领导的住房。
  (六)院每年将有计划地组织局所级领导干部进行短期疗休养。
  (七)对工作平庸或不胜任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对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违反党纪、政红的要严肃处理;对违法者,要依法处置。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我院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我院班子建设的质量和长远发展,要下大气力把此项工作做好,要保持后备干部队伍的数量和活力,以满足各级班子长远建设的需要。
  院、所都要缩合班子换届、届中考核、日常管理工作,抓紧做好后备干部的考察遴选,建立起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对后备干部人选要实行动态管理,保证质量,保持活力,源源不断地为领导班子输送优秀人才。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层层抓起,研究所(分院)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此项工作,作作为大事抓紧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应坚持以党政共管、党委为主的原则,并列入院对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及研究所绩效评价指标之一。新班子任命后,在一年内将后备干部名单(包括培养计划)上报院人事局(有分院的地区由分院党组统一上报)。院人事局,分院党组要督促检查,并通报情况。分院地区各单位在确定后备干部人选、任命所长助理时,要事先与分院党组沟通。
  (二)注重党政一把手人选的培养和选拔。建设好领导班子,关键是选好党政一把手,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压担子,委以重任,放在关键岗位上锻炼。
  (三)选拔后备干部,不仅要考虑年龄优势,更要注重干部基本的德才素质和发展潜力,保证质量。
  (四)选拔后备干部要三支队伍建设一起抓,广泛发现人才,着眼于一批人.要建立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而不能只是少数人内定.对后备干部人选,研究所每年要有考察材料或记录,院人事局、分院党组、要利用领导班子的届中和换届考核,考察后备干部,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备用结合。
  (五)要切实落实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要安排适当的岗位,在实践中锻炼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业务干部要有计划地选派出国,提高学术水平和国际交往能力.院、所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上岗前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分院党组要同时做好分院机关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要加强力度,落到实处,有关要求同研究所。
  六、加强院属企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
  根据国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的规定,要进一步加强院属企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对公司领导人的管理。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结合我院直接投资创办的直属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对未建立董事会的公司将逐步建立公司董事会。
  (二)院对所属独资公司或对受院委托代表院方出任参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进行管理。
  (三)对新成立董事会的院管独资公司:
  由主管院领导牵头,院高企局、人事局等有关部门参加提出董事会组织机构及组成方案,提名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人选;
  院人事局会同高企局等有关部门对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人选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上报院党组;
  院党组审批董事会组织机构及组成方案,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四)对新成立董事会的院管参股公司;由主管院领导牵头,院高企局、人事局等有关部门参加提名院方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人选;院人事局会同高企局等有关部门组织考核;
  院党组审批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人选,必要时同时审批董事人选.向参股公司股东会推荐院方人选,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
  (五)对原有院管集团公司及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院人事局会同高企局等有关部门,每二年要进行任期中考核,每四年要进行任期届满考核。
  (六)本实施细则其他条款的精神和规定均适用于企业(集团公司)的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遵守工作纪律.(一)院党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有群众举报的,应在查清问题后决定任免。
  (三)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所列纪律的,所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同时根据中央(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的要求,对当事人予以处理。
  (四)人事(组织)部门,要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法纪,按章办事。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干部要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截至2022年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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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研究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传统企业制度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国有企业在 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下降,国有企业改革就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传统企业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在这种体制下,国有企业只是政府的附 属物,只是一个纯粹的生产单位(其生产方式和规模也由政府控制),企业的运 作与市场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国有企业在产权结构、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着诸 多缺陷与弊端。因此,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逐步从政府的附属物向独立的市 场主体转变,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 随着国企改革深入和现代企业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也 得到不断加强。但由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还处在一个过程之中,目前我国国 企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 完善,尚不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因此,改革传统国企领导人员选拔任用 机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选拔任用新机制,就成为深化企 业领导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结合当前我国的新形势,拟就如何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企 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新机制问题做一探讨。本文紧紧围绕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企 业选人用人提出的新要求,通过对国企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的现状、问题及 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寻找出当前选拔任用国企领导人员制度上的弊端,借鉴发 达国家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我国国企领导人 员选拔任用制度的对策和思路,探索建立对国企领导人员各方面素质的考核方 法和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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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人举起手来. 他又说:"那么,假如我这样做又会怎么样呢 "他把钞票扔到地上,又踏上一只脚,并且用脚碾它...."还是有人举起手来. "朋友们,你们已经上了一堂很有意义的课.无论我如何对待那张钞票,你们还是想要它,因为它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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