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工资拿老板东西会什么后果又不是偷,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1.群众咨询,我的驾驶证是A2,现在还需要审验吗,需要体检吗?怎么规定的?
  您好,60周岁以下A2驾驶证,如果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有扣分记录需要在审验有效期后三十天内到就近车管所审验,若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于本记分周期审验。意思是如果一直没有违章就可以一直免审下去,只需要到期换证即可,换证时需体检身体条件证明。谢谢支持!
  2.我的B2驾驶证,扣满12分了,会降级吗?
  您好,B2驾驶证如果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谢谢支持!
  3.我的驾驶证去年考的科目一,什么时间作废啊?有期限吗?麻烦告知一下。
  您好,科目一考试合格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谢谢支持!
  4.我的车牌号下大雨时,车牌没有了,怎么补办啊?拿什么东西去办理啊?
  机动车号牌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谢谢支持!
  5.我的车是13年新买的别克小型汽车,领年检标的时候需要怎么办理啊,听说不用上线了,问一下,是这样吗?
  您好,车辆符合6年内免检的要求,不需要上线检验车辆,需提交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业务窗口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车船税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直接向车管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谢谢支持!
  6.一姓王市民反映:“ 听说现在双重户口注销的驾驶证不再办理变更了,请问是这样的吗?
  您好,根据公安部省厅要求,公民只能拥有一个户口,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应当以合法的身份证明为基础;注销的户口不再办理驾驶证变更业务。谢谢支持!
  7.一网民问持军队、武警驾驶证申请地方小型车驾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如何办理?
  提交下列手续到支队车管所办理:(1)驾驶人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提交《身体条件证明》;(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条件的证明;(5)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8.老家是菏泽的,在北京购买的新车,可以在菏泽上牌吗?需要哪些证件?
  您好,可以,需携带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强制保险、车辆购置税、车辆合格证到就近车辆管理所办理新车上牌。谢谢支持!
  9.打算在广州买辆二手车,有什么规定限制标准吗?
  您好,外地申请转入我市的在用机动车,应当达到国IV阶段排放标准;需开车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提档,然后携带机动车档案、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交强险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谢谢支持!
  10.我的车是济南的车牌,因现在在菏泽工作,不方便回家审车,可以在菏泽审车吗,需要委托函吗啊,环保标志那?
  您好,可以,省内机动车无委托异地审验是指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尾气检验属环保部门,请按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委托审验。谢谢支持!
  11.一网民咨询,我的B2驾驶证考了两年了,想增加A2驾驶证,可以吗?需要怎么办理?
  您好,不可以,申请增加牵引车(A2)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请您联系驾校,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申请。谢谢支持!
  12.我的驾驶证是在青岛考取的,9月份到期,能在菏泽车管所办理换证吗?
  您好,换证需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可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内并且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携带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到菏泽市车管所办理转入手续后,即可在核发地菏泽市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谢谢支持!
  13.一网民问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应当符合申请条件的是什么?
  您好,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完毕。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谢谢支持!
  14.长城路全段、上海路与黄河路交叉口、黄河路与西安路交叉口信号灯设置问题
  2014年9月,就长城路7个路口、上海黄河和西安黄河共9个路口的信号灯问题,由交警支队起草,市公安局和市城乡建设局联名提交资金申请报告。2014年11月设施大队积极配合财局审计科和评审公司完成工程审计工作。目前正在等待建设资金到位,资金一旦到位,立即组织施工。为解决交通秩序混乱问题,上海路与黄河路交叉口、长城路与牡丹路交叉口一直使用移动信号灯。
  15.太原路杨庄小学路口信号灯问题
  太原路杨庄小学路口即太原路与八一路交叉口,由于八一路段(太原路至牡丹路)正在施工,原信号控制系统拆除。道路建设工程完成后,按照交通流量重新设置信号控制系统。为缓解该路口交通秩序混乱,设置了移动信号灯。
  16.城区信号灯时间设置不合理,绿灯时间太短
  针对城区主要路口,近期将组织一次实地调研,优化路口信号配时方案,提高路口车辆通行能力。
  17.建议城区较大路口设置左转待转区
  人民路与牡丹路已设置左转待转区,城内路口面积较小,不适合设置左转待转区。左转待转区一般设置在路口综合面积较大,相对两个方向的直行车流之间有足够的车辆等待空间,且不能妨碍对向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
  18.违法停车为什么处罚不一样?有的罚200元,扣3分,有的罚100元,不扣分?
  罚200元扣3分的违法行为是违反禁令标志停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主要是指在设置禁停标志的路段停放车辆,采集的违法停车图片中应当显示禁停标志;罚100元不扣分的是违法停车,违法停车主要是指在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地点违反规定停放车辆。违反禁令标志停车和违法停车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所以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
  19.驾驶证满分学习考试的条件是什么?
  驾驶证一次或累计记满12分,驾驶人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
  20.驾驶证满分学习的时间要求
  驾驶证扣满12分后,应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1.驾驶证满分学习后的考试时间安排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22.驾驶证满分考试成绩多少合格?
  考试成绩90分合格,100分满分。
  23.驾驶证满分考试合格后多久清分?
  本地驾驶证在本地考试合格后,记分当时予以清除;本地驾驶证在外地考试合格后,需待考试信息上传,本地下载后清分。
  24.驾驶证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如何消分?
  机动车驾驶证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按照本人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25.当天无法参加考试,并且没有取消约考的情况
  当天无法参加考试,并且没有取消约考属于缺考,再次参加考试时,需要缴纳缺考费用。
  26.驾驶证满分考试不合格的和不接受考试的情况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7.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当事人应该怎样做?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28.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怎样做?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29.协勤有没有执法权,是不是可以查车?
  协勤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不能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但可协助正式民警执法。
  30.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1.国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有哪些管理规定?是否允许公民个人生产烟花爆竹?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生产或批发的企业要申请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批发活动。个人可以向安监部门申请零售许可证、从事零售活动,但任何个人不得生产烟花爆竹。目前我市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批发企业21家,零售网点由市县安监部门根据各县区情况进行合理布局。
  现在我市仍有个别单位和人员,为谋取一定利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甚至个别掌握烟花爆竹制造技术的人员偷偷开展烟花爆竹非法制造活动,这既对自身和社会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32.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邮寄、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处予10-15日治安拘留;对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原料黑火药1千克、烟火药3千克以上的或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数额5万元以上的,分别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和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公安机关历年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黑作坊”、“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对非法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及生产原料一律予以收缴;对组织和参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人员,一律追究治安或刑事责任。自14年10月份以来,我市共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87起、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110人,收缴整箱烟花爆竹6921箱、散装263.5万头。
  33.公安机关对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有何奖励?
  为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积极举报发生在身边的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市县公安机关均制定了关于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奖励标准。根据群众举报,查获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目前,春节临近,也进入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在此也希望广大群众不要参与非法制造、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为了自身安全,积极举报发生在身边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消除身边的“炸弹”,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发现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群众可以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
  34.国家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有哪些管理规定?群众自行燃放少量烟花爆竹要遵守哪些安全要求?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要根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由相应资质的燃放单位和燃放人员组织燃放。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要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公安机关主要对燃放的规模、燃放单位及人员资质、燃放方案、安全工作方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安全许可。燃放单位要落实燃放期间各项安全措施,承担燃放活动安全的主体责任。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对群众自行燃放少量烟花爆竹的,应当严格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目前,我市也正在推动出台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35.对未经许可擅自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或群众自行燃放少量烟花爆竹违反相关安全要求的,要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我们菏泽一直有燃放烟花爆竹的风俗习惯,在逢年过节、开业庆典等期间通过燃放烟花爆竹烘托喜庆气氛,但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一定要到正规的销售点购买适合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燃放时要选择比较开阔的场地,严格按照燃放要求,与周边高层建筑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燃放点附近不要有杂草、纸屑等易燃物品,不要在楼层外悬挂燃放,更不要到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人员车辆密集地点燃放,否则,一旦出现事故,危害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还要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
  36.大型群众性活动包含哪些内容?国家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哪些安全管理规定?
  国务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由于大型活动参与人员多,一旦发生事故,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将受到严重危害,根据国务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对大型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主要审查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的内容、活动的规模与承办者配备的安全工作人员及制定的安全工作措施是否相适应。符合条件的,予以安全许可,未经许可,严禁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根据条例规定,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活动的安全责任人。公安机关对承办者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予以监督,并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37.未经许可擅自举办大型活动的或活动承办者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国务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大型活动承办者取得安全许可后,在活动举办期间,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我市大型活动每年大约80余场次,公安机关也一直在不断加大对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力度,但有部分单位和人员对大型活动的安全意识不强,举办前不申报、举办期间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甚至片面认为活动安全只是政府、是公安机关的责任,致使出现较多的安全隐患。国务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大型活动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目前,尤其是春节临近,各类大型活动逐渐增多,在此也提醒拟举办大型活动的承办者,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并在举办期间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烘托节日喜庆气氛的同时,要确保参与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38.对目前我市一些商场或商家举办的促销活动,往往参与人数比较多,对此有哪些安全要求或建议?
  目前菏泽市区,包括各县区部分商家,在圣诞、元旦、春节等节点节日举办一些抽奖、打折等优惠活动,目的是为了烘托节日气氛,实现对商品的促销,但往往会出现人员密集、车辆拥堵等现象。
  对这些促销活动,依然是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活动的商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营业面积、所处交通位置、预计可能参与人数、自身安全工作人员对现场及周边的疏导和控制能力,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避免出现人员拥挤、车辆堵塞等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情况。
  对在封闭式场所举办促销活动的,主办方要注意观察人员聚集情况,及时采取疏导人流、限制人员进入等措施,一旦遇到拥堵等情况,要暂停相关活动、并疏导群众离开现场。对在室外举办促销活动的,要选择在较为宽阔的场地,不要在车流、人流密集比如交通要道两侧举办。
  对预计参与人数较多的,主办方要到辖区公安机关备案,达到大型群众性活动标准的,要申请取得安全许可,备案或许可后,公安机关将督导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
  同时也建议广大群众在参与商家促销等群众性聚集活动时,要理性参与、文明参与,不起哄、不滋事、不扎堆、不拥挤推搡,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疏导,保管好个人财物,在发现人员密集时,及时远离现场,确保自身安全。
  39.我是一名菏泽市市民,我想问一下今年过年,公安部门是不是要对烟花爆竹禁放?
  您好!谢谢您的关注和提问。当前烟花爆竹“禁限改”的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普遍关注和讨论的热点。作为我们菏泽来讲,烟花爆竹的燃放有着深远的历史,经过多年来的文化积淀日益成为了传统的文化,逢年过节放烟花、放鞭炮不仅是咱们整个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更是咱们菏泽老百姓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每年过年,对燃放烟花爆竹,广大老百姓都有强烈的愿望和要求,认为不放鞭炮就不像是在过节、不放鞭炮就没有年味,用菏泽话来讲就是“年过的不得”。因此,在烟花爆竹的“禁放”问题上更多的还是需要考虑民意、尊重广大群众的期盼和要求。
  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在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的其他地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群众切实遵守。同时,公安机关在这里提请大家一方面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烟花爆竹,一方面在燃放时要选择人少安全的环境,不要妨碍他人和公共财产安全,同时儿童燃放时家长要切实做好监护工作,避免发生意外,总之广大市民要一切以“安全第一”,务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燃放。同时,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焰火晚会的审批和安全监管,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环境。
  40.举办婚庆等喜筵燃放鞭炮,鸣礼炮噪音过大影响附近居民及过往群众,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
  您好!您提的这个问题是菏泽目前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在婚庆等喜筵现场燃放鞭炮、鸣放礼炮是为了烘托喜庆气氛,这是菏泽历年来的一个风俗,但同时也影响了过往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公安机关对此也一直非常关注,近年来也提请政府发布了规范管理的通告,明确了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如凌晨至次日7时禁止燃放,在学校、商场、居民区、车站、电力电信等人员聚集及重点要害部位禁止燃放。
  但因为菏泽目前没有制定地方法律法规的职能,通告也只是处于规劝性质,没有较强的约束力及处罚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作为法律执行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工作,法无明文规定就很难去操作和执行。
  公安机关也正在积极探索规范管理办法,目前建议从环境污染、噪音污染、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角度去规范和管理。规范市民文明燃放,限定婚庆公司鸣放礼炮时间地点和声音分贝,并由主管发证部门对遵守限定情况作为审验和换发证件的基础条件。
  41.我是咱下面县的一个村民,我想问一下“天网行动”是什么啊,村里面说交钱按监控是怎么回事?
  您好!首先感谢您关注市长热线、关注公安工作。您所提到的“天网行动”应该是指市委、市政府近期推出的维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维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今年全市政法工作“一号工程”,其目的是为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筹集资金方面,以市、县、乡(镇、办事处)各级财政负担的原则执行,采取财政统筹、部门单位自建、施工单位先期垫付、收益企业或个人自愿捐献等方式进行筹资。
  开展维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以来,在农村地区,我市已在6179个自然村建设安装5万余个监控探头。安装监控探头的自然村可防性案件明显降低,其中97%的村庄上半年实现零发案;通过视频监控破获现案480起,为案件破获提供线索1578件,配合社会综治部门707件,服务群众企业311件。在重特大案件中,视频监控发挥了重大作用,如,成武县公安局近期通过视频监控破获两个特大涉农盗抢团伙,涉案240余起、盗抢羊只1200余只及机动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粮食、狗等物品一大宗,涉案金额达120余万。开发区分局利用视频侦查技战手段,先后打掉17个盗抢犯罪团伙、成员43人,成功侦破刑事案件5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其中逮捕90人),挽回经济损失173万余元。
  42.我是一名菏泽市市民,想开设一家歌舞厅,请问需要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什么手续?现在,公安机关是不是禁止开设歌舞厅?
  您好,开设歌舞厅,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我们公安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是不会禁止经营的。目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核项目的决定》要求,公安机关已经取消了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的治安审核,您只要向文化、工商、消防部门申办相关的许可证件即可开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公安机关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负责娱乐场所的治安安全,为了确保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公共安全,您在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要在15日内向在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进行备案,并且安装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由公安机关实施日常监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要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守法经营,并不得有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章规定的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谢谢您的咨询。
  43.我想开办一家旅馆,请问如何到公安机关办理开业手续?
  根据公安部规定,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应当经过公安机关许可后方可营业。如果您想开办旅馆,可以先到旅馆经营场所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查同意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对于符合安全条件并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将予以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您可凭《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您到派出所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和填写以下材料:
  (一)开办旅馆业或变更旅馆业经营地点、场所的申请书;
  (二)填写《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的证明材料;
  (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五)房屋建筑结构及房间平面图、方位图(一层一页);
  (六)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材料;
  (七)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旅馆从业人员登记表》;
  (八)安装安全监控设施的平面图或施工合同(星级、50张床位以上旅馆和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场所必须提供);
  (十)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4.请问申请设立保安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您好!成立保安公司应具备下列5个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且无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3、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4、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45.请问娱乐场所如何招用保安人员?
  您好!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自行招用的保安员应在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市公安局备案。娱乐场所未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46.请问举报赌博违法犯罪线索有什么奖励吗?
  您好!依据《山东省举报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1、属一般治安案件,给予100至500元奖励或按当场查缴赌款额10%以下奖励;2、属一般刑事案件,给予500至5000元奖励或按当场查缴赌款额10%以下奖励;3、属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0人以上或当场缴获赌款现金20万元以上,给予5000元至30000元奖励或当场查缴赌款额15%以下奖励。
  47.请问赌博行政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您好!以营利为目的,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都达到了赌博案件的立案标准。其中“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600元以上。
  另外,法律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48.请问哪些游戏机属于赌博机?
  您好!根据文化部《关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麻将机、扑克牌机、老虎机、角子机、苹果拼牌机、三七机、97明星机、跑马机、弹子机、大型麻将组合机、大型战国风云组合机、大型扑克组合机、扑克牌连线机等一切具有退币、退弹子、退奖券、荧屏计分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一律视为赌博机。
  49.请问种植罂粟有何处罚?
  您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种植罂粟或其他毒品原植物,但是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50.有人多次通过手机或言语威胁当事人安全,干扰当事人正常生活,应怎么办?
  您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可在收集好相关信件、手机信息等视频、音频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51.关于出生落户问题
  去年年初,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通[2014]74号),进一步简化了户口登记的条件和程序。随后,市公安局也出台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在全省率先实施。根据新的规定,新生儿出生后,凭《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即可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不再需要开具《落户介绍信》及计划生育证明。一周岁以内的婴儿当场即可办理,超过一周岁的报分、县局审核后办理。
  如果未在医院分娩、或因其它原因未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可凭相关证明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发,凭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对于其它无《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认定新生儿血缘关系的,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做DNA亲子鉴定,凭认定的亲子关系鉴定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对未婚生育、非婚生育的,凭《出生医学证明》也同样可以办理新生儿落户。
  省外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无法判定证件的真实性,公安机关还要通过发函的形式进行调查,待确认其真实性方可办理。
  新生儿可随父或随母落户,一般不得随父母之外的其它人落户。
  52.关于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登记常住户口后,其年龄原则上不能更改。年龄确属错误的,需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足以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以及相关证明,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区公安机关审核,并经市局户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予以更正。公民通过不正当渠道将年龄更改,现要求改回的,公安派出所一律不予受理,并按有关规定,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3.关于变更姓名
  姓名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理论上说公民可随意变更自己的姓名。但是,从管理的角度讲,公民随意变更姓名不但造成人口管理的混乱,也易对当事人从事社会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对于变更姓名,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具体就是:未满18周岁的公民更改姓名,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理由正当的方予以办理;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以及学籍证明。18周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和理由,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居委会、村委会提出意见,派出所审查后,报分、县局公安机关审批。
  所谓理由正当,主要是指姓名用字不符合当地风俗习惯、容易引起岐意或异意,以及其它容易给当事人生活造成不便的情形。
  对于有违法犯罪记录、正在服刑、或者有未了结的民事、经济纠纷当事人,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不予变更姓名。
  申请变更姓名,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姓名变更后,原姓名自动作为曾用名永久记录。
  对于出生后未登记户口前要求改名的,要首先按《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姓名信息办理落户登记,然后再做姓名变更手续。对于私自涂改《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医学证明》视为无效,派出所将不予受理。
  54.关于重复户口的注销与恢复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每个公民有且只能拥有一个户口,也就是说,户口具有唯一性。任何通过非正常方式取得的与其原始身份不一致的户口都是非法的。
  由于历史的、以及人为的原因,目前,社会上仍有少部分人通过“农转非”、高考移民、以及非法买卖户口等方式持有两个以上户口,使一个人具有了双重身份。这些重复户口的存在不但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的户籍管理秩序,也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公安机关近年来一直持续不断地开展双重户口的清理,对发现的双重户口采用“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理。从去年开始,我们又通过身份证人像比对、指纹验证等新技术,核查清理了一大批重复户口,使一人多户口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目前,这项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对双重户口的处理,我们掌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去伪存真,保留原始户口,也就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保留其真实户口、注销虚假户口。但是,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也兼顾了一定的灵活性,比如,对于一些形成时间长、已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后补录户口,我们也尊重本人意愿,在注销另一户口的基础上对后补录户口予以保留。
  户口未征得当事人同意被错误注销的,凭该注销户口的在用记录材料证明,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报分、县局审核同意,经市局备案后予以恢复,同时注销另一重复户口,收缴户口本和身份证。
  55.关于户口补录问题
  户口补录主要是针对一些往年出生未报、户口丢失或注销后申请重新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对于往年出生后未登记户口的,只要提供被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它出生情况证明,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分、县局公安机关审批,按出生补录登记即可;对于户口丢失或注销的,凭原户口本或身份证、原始户籍档案资料,由派出所整理户口补录材料,并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网,确保无重复户口后,报分、县局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户口补录登记。对补录的户口一般要报市局审查。
  56.关于身份证挂失问题
  近期,有不少群众打电话询问身份证丢失后需不需要登报挂失的问题。在这里想说明一下:居民身份证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其本人身份的法定证件。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单位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了冒用他人身份证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用证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需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身份证丢失后无需登报挂失,只需及时到派出所补办新的身份证即可。

  57.在农村地区,盗窃牛羊牲畜犯罪比较突出,公安机关是如何进行打击的?
  牛羊牲畜被盗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一个突出治安问题,由于我市农村外出务工的人员特别多,留守的人员中以妇女、儿童、老人居多,同时农村的防范力量又特别薄弱,加上犯罪分子越来越狡猾,造成了盗窃牛羊牲畜多发,这成为了影响我们菏泽人民安全感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市局党委从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着手,精心组织开展了“守护青山羊” 集中打击盗羊犯罪专项行动。
  58.请问我市的命案侦破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对于命案的侦破,我们提出并严格落实了“6+2”命案侦破必到制(市局分管局长、刑警支队长、发案地局长、分管局长、刑警大队长、派出所长加市局技侦支队长、网监支队长)、“2+3”现场勘查模式(刑事技术、刑事侦查加资讯、公安信息、警犬)和“四统一”(统一调度警力、统一调度技术装备、统一调度车辆、统一调度经费)做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参战民警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命案侦破与防范工作,重拳出击,全力攻坚,取得了显著成绩。
  59.您好,当前利用打电话或者发短信进行诈骗的现象很多,而且犯罪分子屡屡得手,请问****,公安机关对这类犯罪是怎样打击的,对广大人民群众有什么防范建议?
  您好,当前这类犯罪的确很猖獗,我们公安机关也将这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这类诈骗形式多种多样,诸如“中奖”“购车退税”“司法机关冻结账户”“优惠活动”等等。我们公安机关对打击此类犯罪一直是常抓不懈,只要发现,坚决严厉打击。在此,也向广大群众提出以下防范建议:一是加强防范鉴别意识,在接到类似电话后,坚决做到:不轻信、不盲从、不汇款、不转帐,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二是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应保存好犯罪分子作案时使用的电话号码和提供的银行卡号等线索,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抓住最佳破案时机。
  60.您好,我想反映一个情况,今年2月份,邻村的XXX把我哥哥打成轻伤后逃跑了,至今没有抓住。我们该怎么办?
  您好,首先请你相信我们公安机关对待每一起案件都会认真办理的。关于追缉逃犯工作,一直是我们公安机关一项重点工作,几年来,我们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围剿各类逃犯,全市的追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对于你反映的情况,我会专门调度有关办案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抓获犯罪嫌疑人。也请你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办案单位做好这项工作。
  61.请问,非法拘禁罪如何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中对于第二款的规定,在理论上认为,前半部分属于结果加重犯,后半部分属于转化犯,即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62.构成轻伤犯罪的人员,能不能在网上通缉啊?
  你好,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致人轻伤,有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并且嫌疑人在逃的,可以要求案件受理单位上网通辑。
  63.请问,立案后公安局是不是应该给报案人(受害人)立案决定书,但公安局的人说直接给我们不合适,怎么回事?
  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决定书要随案卷装订,不能给报案人,公安机关可以给报案人(受害人)出具立案告知书。

  64.被打伤后如何办理伤情鉴定?
  案(事)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认为需要对伤者进行伤情鉴定的,可以向办案民警提出伤情鉴定要求。办案民警会为伤者出具《鉴定委托书》,并由两位正式民警携带伤者及伤者病历、案(事)件相关材料到各分县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门诊进行伤情鉴定。各分县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人员依据《菏泽市公安机关检验鉴定规范》对伤者委托的鉴定进行审理,符合程序的予以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出具鉴定意见书。办案民警收到鉴定意见书后,将结果告知伤者和伤人者。
  65.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案(事)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办案人可以向办理案(事)件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一)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
  (二)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的;
  (三)鉴定人依法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四)检材或者样本虚假的;
  (五)鉴定意见不确切或者有错误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66.反映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属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诉案件、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国家安全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由以上部门管辖;经济、婚姻家庭、民事商事纠纷,属人民法院主管范围,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对于因此类报警警情,公安机关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其向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处理,如向司法所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确实存在应受理未受理的情形,可以向县局、市局反映,经县、市局核实后,责令及时调查处理。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或者向法院提起不作为的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受理。
  67.反映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做出决定。对于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不予立案监督。
  68.反映行政案件久拖不决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公安派出所承办的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应当报所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调解不成再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鉴定期间,是指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69.反映伤情鉴定诸环节存在问题
  (1)何为应当进行伤情鉴定情形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2)鉴定意见应在何期限内告知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对于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对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3)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行政案件: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刑事案件: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70.对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如何救济自身权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文件要求,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公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复议,既可以向行政处罚做出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菏泽市政府复议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菏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及业务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安行政处罚不服的,也可以在知道该处罚决定后6个月内直接向处罚行为做出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1.电信诈骗类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
  流动性、团伙性、跨区域性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包括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被害人接到诈骗、敲诈勒索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等犯罪信息的地方,以及犯罪行为持续发生的开始地、流转地、结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害人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账户转账或存款的地方,以及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应当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72.菏泽网警公开巡查执法什么时间开通,取得了哪些成效?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菏泽市公安局网安支队8月7日正式上线,并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百度贴吧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建立了“菏泽网警巡查执法”公众账号,每日在互联网上开展巡查执法工作。截至9月16日,“菏泽网警”公开巡查执法账号累计发布帖文723条、粉丝1597人,与网民交流互动832人/次,答复网友提问397人/次,解决网民问题69人/次,警示27人/次,巡查处置赌博、淫秽色情、涉恐以及谣言等各类违法有害信息63条,与有关警种、部门协同辟谣21次,依法处理网上传播谣言人员17人(行政拘留4,教育训诫13人),为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73.网警巡查执法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网警通过网上公开巡查,及时发现网络各种违法犯罪信息和有害信息,依法震慑制止网络违法犯罪和网上不良言行,发布典型网络犯罪案例和警示防范信息,协助网民提升网上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接受网民举报网上违法犯罪线索,开展网上法制宣传教育等,为广大网友保驾护航!
  74.遭遇网络诈骗怎么办?
  您好,因网络诈骗案件的认定需要当面核实具体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据和相关证据材料等前往您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如线索证据较多,符合立案标准并具备下步工作条件,当地公安机关一定会立案调查。如果受骗金额不满足立案条件,可以前往”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填写详细资料并向我反馈受理单号。如果举报属实,我们会跟进进行线索串并。如果串并发现作案人员累计诈骗额度达到立案标准我们会立即立案调查。如果暂未发现作案人员有其他网络诈骗活动,我们也会继续关注。
  75.发现网络谣言类信息如何处置?
  菏泽网警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社会也有法律底线,网民在发布或转发帖文时,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盲目发布或转发,否则,“好心也会办坏事”。如经核实,所发信息为虚假谣言,公安机关将对情节轻微的网民进行教育警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6.公安机关对网吧检查什么?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77.为什么未成年人上网公安机关不管?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未成年人上网归文化部门管理)
  78.使用他人身份证上网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79.网吧在学校附近合法吗?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该项规定由文化行政部门进行监管、检查和取缔。
  80.网吧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
  81.为什么我的身份证被冻结无法上网了?
  身份证冻结、解冻归网吧技术维护公司负责,不是公安机关工作范畴。
  82.我安装公网IP为什么要安装安全管理审计系统(安全防范技术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等法律法规,使用公网IP,应当落实安装符合国标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对拒不安装或者擅自停止、卸载、变更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可依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83.为什么安装安全互联网管理审计系统(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收费?
  公安机关不参与收费。依据市委市政府【2010】46号文件,我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接口平台,落实经费投入,认真履行责任,在公安机关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按照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建设互联网安全管理审计系统,建立完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只要设备符合市政府【2010】46号文件的系统标准和产品要求,你公司均可在市场自行购买安装调试并联网。
  84.网上被骗钱了怎么报警?
  受害人要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报案地点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也就是可以选择在你的住所地,也可以选择在犯罪嫌疑人地报案,两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报案后均应受理。受害人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等。
  85.我被骗了300可以报案吗?
  可以报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公安厅于2012年7月26日,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最新发布了山东省《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规定,将办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确定为6000元以上。因此不能立为刑事案件,只能受理为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受理后开展串并案件工作,如串并案件中没有其他涉嫌犯罪行为,待查明违法行为人后,可给予行政处罚。
  86.网络交易被人诈骗,钱能追回吗?
  由于网络诈骗资金转移快、取证难、侦破难、区域跨度大等因素影响导致追赃难度大。为最大程度挽回群众损失,我市创新“追赃前置”侦查模式,积极与银行、运营商等部门座谈沟通,探索建立快速查询、冻结机制,尽可能将受害人资金留在银行,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在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后,赃款被嫌疑人挥霍,可在公诉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追偿。
  87.怎样提高网络诈骗防范?
  (1)不要轻易打开手机或电脑上的不明链接,防止手机或电脑中病毒被犯罪分子利用。
  (2)不要轻信QQ、微信、短信或其他虚拟身份发来的要求汇款或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的信息。
  (3)不要轻信公安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以电话或其他形式发的传票、罚款单之类信息,要到当地派出所或其他政府部门核实。
  (4)不要贪图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彩票中奖、手机号码中奖之类信息基本都是诈骗信息。
  (5)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安装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并经常升级;二是注意经常给系统打补丁,堵塞软件漏洞;三是不要上一些不太了解的网站,不要执行从网上下载后未经杀毒处理的软件,不要打开即时通讯上传送过来的不明文件等,加强对各类即时通讯病毒的防范和清除措施。
  88.有人在网络中诽谤他人怎么办?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即需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侦查范围内的案件。但利用网络信息诽谤他人,引发群体事件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构成诽谤罪;由公安机关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如需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可以通过网站举报删除,或向我们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请警示制止。

  89.7月1日,省厅出台《山东公安机关简政放权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群众三十条》中涉及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有哪几条?
  省厅出台的《山东公安机关简政放权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群众三十条》,其中,省内户籍居民办证免提交户口簿、增设公民出入境证件受理点、缩短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亲属办证时限、缩短公民加急证件办理时限等四项便利措施涉及出入境管理工作。
  90.新便民措施出台后,群众只拿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出入境证件了吗?
  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内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只需拿身份证即可申请办理,但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身份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仍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其中,未满16周岁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需要通过户口簿证明监护关系,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存疑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等情况,仍需提交户口簿。未满16周岁申请人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凭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按照现行工作规范执行。
  91.新版港澳通行证启用后,申请新版通行证较以往有何变化?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新版通行证需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均将采集或核验指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如持证人希望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还应在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不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此外,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92.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可否代办?
  申请人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曾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申领过或已持有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9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采集申请人指纹有什么具体规定?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参照签发电子普通护照的做法采集申请人指纹。一般情况下,按照先右手后左手,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小指的优先顺序采集右手、左手指纹各1枚。已经申领电子普通护照并成功留存指纹信息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无需再经过指纹采集程序,但要进行指纹核验,核验未通过、经调查身份属实的,重新采集指纹;曾申领过或已经持有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且符合规定的代办情形的,无需进行指纹核验。
  申请人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的,受理机构可暂不采集指纹(申请人手指伤病但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须到受理机构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补采指纹。
  94.新版通行证的收费标准是否调整?
  新版通行证中增加了电子芯片及多项物理防伪措施,制作成本较现行通行证大幅提高。但为不给申请人增加负担,新版通行证的收费标准不作调整。
  95.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本式)及往来港澳签注(贴纸式)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往来港澳签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未持有效签注的,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96.户口是本省其他地市的,可以在本市办理出入境证件么?
  我省户籍人员在省内非户籍地居住、就业、就学的(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提交材料:除按现行工作规范和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外,居住人员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97.想加急办理出国境证件,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出来?
  对符合出国境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情形的,受理审核符合的,公民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在1日内办结。
  98.小孩办证需要什么手续?
  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可提供户口本)
  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99.与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结婚的,去香港(或澳门)定居分数是怎么计算的?
  自结婚之日起,开始计算定居分数,每天为0.1分,定居分数达到公安部公布的定居分数标准后,可以正式审批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申请。
  100.我想查询自己的出入境记录,需要怎么办理?
  公民因私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须由公民本人申请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公民查询出入境记录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簿原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公民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查询出入境记录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经申请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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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被害人黄小芳遭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和百万财产被盗办案干警不作为的控诉

  尊敬的韶山市市委市政府领导:

  我叫黄小芳,女,瑶族,现年34岁,住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龙泊湾小区,身份证号:013***。电话:

  2016年4月23日我去韶山市找我哥办事,遭遇当地恶势力汤文生、向永煌、成志强等多人无故对我寻衅滋事殴打和非法拘禁,犯罪分子不但打着我还叫嚣:在韶山打死我也没人管,执法的都是他们的人。当时我老公韩进认为现在是法治社会,公安机关一定会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不畏犯罪分子惧恐吓才拨打110电话报案,但韶山市公安局清溪派出所出警干警并未及时带走犯罪分子,致使我被多名犯罪分子打伤并住院。但犯罪分子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变本加厉派打手一一直监视管理我和我老公的人身自由,在韶山市公安局里,有自称是警察的便衣办案人员,和殴打我的犯罪分子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对我百般刁难,根本就不理会我们的案件,倒是对我个人隐私和与我们报案无关的其他问题倒是详细追问,至今我遭受殴打害一事依然没有得到公正依法处理!

  4月24日凌晨我停放在韶山南路水务局斜对面的百余万路虎车被盗了一个轮胎,天亮才得知上述消息,于是我拨打110报警,清溪派出所的民警叫我去所里报案,因我住院,只能由我老公去报了案做了笔录,可派出所办案民警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侦查本案,在2016年4月27日我们再次到清溪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但警察以作为被害人的我没有到清溪派出所为由,依然未有任何结果。我老公韩进和我是财产共有人,派出所有什么理由不接受我老公的报案?何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何况我和我老公作为财产的共有人分别拨打了110电话报警和前往派出所做笔录,清溪派出所为何能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在2016年5月5日早晨我得知,我停放韶山南路水务局斜对面的价值百万余元路虎车,车内有我的包(包内有数张银行卡、手表等一些财物和4万元现金是4月23日在河南收取到的货款)被盗,我打了110报警,几经周转,到了清溪派出所接警,民警又一次以车主不在现场为由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并且截止今天为止,本人才在2016年5月31日,接到清溪派出所谢晓春警官给我打的电话,他说:

  1、你被打的那个案子,因为涉及的人太多,比较复杂,我们延长了时间,你们在一起说说吧。

  2、你车被偷的案子经我们调查,属于经济案件,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我们追不回。

  尊敬的领导,我郑重声明:我和犯罪分子没有任何经济纠纷!!!我是一名守法的正经生意人,我在遭遇的寻衅滋事殴打、非法拘禁和盗窃案件没有收到任何立案回执或者正式通知。为何韶山市公安机关个别干警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无物?为何他们能违反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针?

  我现在身心疲惫,精神恍惚,从被打到现在,生意一直无法正常营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我哭诉无门,几次都有自杀的冲动,但我相信还是个法制国家,韶山公安个别民警不讲法律、不作为,我深信韶山市市委、市政府一定会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会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

  我试问?何种经济纠纷可以让我遭受寻衅滋事被殴打住院?何种经济纠纷可以让我遭受非法拘禁?何种经济纠纷可以让我价值过100万的汽车被盗无人问津?韶山市公安局个别干警能否提供证据证明我确实是身负价值100万元的经济纠纷?  

  我再问,清溪派出所要求我通过民事诉讼追回被盗的车辆和证件、现金,那么我又如何能知道是谁偷走了我的车辆?!不知道偷走车辆的人是谁,我又如何走民事诉讼途径?

  我没学法律也知道,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职权,侦查权依法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是警察的第一要职,在报警人实名报案的情形之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166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韶山市公安局个别民警到底依法履行了何种职权?到底是为维护法治和正义执法办案还是为了私人请托的地方黑恶势力办案?距离报警人第一起案件初次报案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我在此期间遭受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殴打,更重要的是遭受了公安机关个别干警的不作为早巳让我身心俱疲,韶山市公安局个别公安的辖区到底是党和人民的天下还是某些黑恶势力的地盘?

  作为多起犯罪活动的被害人和报案人,我有充足的理由怀疑韶山市公安局个别公安干警在办案中出现了严重的不作为,袒护犯罪分子,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讲法律、讲道理的地方都不可能出现百万财产被盗、守法公民被随意殴打却得不到依法处理的情况;我已经无法相信韶山市公安局个别公安干警能依法办案,我已经无法相信韶山的个别警察能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哭求韶山市市委市政府百忙中过问我在韶山遭遇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求助无门的受害人:黄小芳

  你的举报获悉,我局将进行调查,依据事实,依法进行处理。

韶山市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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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那头,脆生生的一声“爸爸”听得阿岩(化名)一阵心酸……女儿已经两周岁了,印象中,她还是刚出生时那粉嘟嘟的样子。

  为了躲避追捕,6年来,他东奔西跑,真正和女儿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阿岩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4盒虫草,成了他心中的一座大山

  近日,慈溪法院开庭审理阿岩盗窃案。被告人席上的阿岩,腼腆瘦小,说话轻声轻气,显得很老实。而“害”他站到这里的,竟是6年前的4盒虫草。

  阿岩来自江西,2005年,刚20出头的他独自来慈溪打工。眼看年关将近,厂里不景气,阿岩盘算着辞职回家过年,可老板还有1个月的工资没付,只好再等几天。

  几天后,阿岩在老板家干活,见老板娘手里拿着几盒冬虫夏草,跟别人有说有笑。他估量“这东西不便宜!”当天下午,阿岩打算回家,经过老板的房间时,刚好看到几盒虫草。“工资一直没发,把这东西拿走算了,就当工资。”阿岩进去拿了4盒,当天就从余姚坐火车回了老家。

  “我知道它不便宜,可这么贵,还真没想到!”庭上,阿岩满脸悔意。他说当时回到老家,心里就怕了,这虫草不敢卖也不敢吃,只好扔在了杂物间。

  6年间,才回过3次家

  老板见东西被偷,马上报警,而阿岩嫌疑最大。阿岩得知此事后,便逃到福建。

  一年后,阿岩听父亲的安排回家结婚。婚后没多久,阿岩再度离开,前往广东打工。其间,他忍不住思念,偷偷回过一趟家。

  2009年,江西一户农家,一名女婴呱呱坠地。婴儿的爸爸正是阿岩,离家大半年的他正火急火燎往家赶,直到晚上才和妻女团聚。但没等到女儿满月,他又匆匆离开。老父望着儿子的背影,长叹了一口气。

  “这些年,心里一直很不安。女儿出生后,重新做人的想法更加强烈。”阿岩说,可他担心坐牢后,家里少了生活来源,只得咬咬牙,又去广东打工。

  今年夏天,阿岩给家里打电话,突然听到女儿脆生生地叫了声“爸爸”,蓦地一阵心酸。

  “我想过了,孩子将来还要上学做人,我当爹的不能让她直不起腰!”阿岩终于踏上了回家自首之路。

  带着4盒“粉末”,妻子陪他去自首

  阿岩拿出扔在杂货间的冬虫夏草,没想到已让虫蛀得只剩粉末。当天他由妻子陪同,来到当地派出所自首。警察告诉他,现在有“清网行动”,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今年8月,阿岩被移交到慈溪。

  “当时年纪小,法律意识淡薄,现在想想真为当时的做法不值。”阿岩表示,他现在要干干净净做人,要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审判中,阿岩对于指控罪名与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法官当庭宣判:阿岩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宁波日报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亦 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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