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更加规范化管理派报修工单协同流转问题?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5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监管执法水平,现就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一)构建统一高效的环保执法机制

  1.组建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市、区(园区)两级分别组建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建立统一指挥协调、统一派单办理、统一监督考核的环保联合执法机制(附件1)。

  市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依托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组建,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兼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兼任,执行副指挥长由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负有环保执法职责的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区(园区)参照市指挥中心模式,依托区(园区)环保局组建区(园区)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指挥长由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分管副区长(副主任)兼任。

  2.制定环保执法事项目录,明确各有关部门环保执法职责。各有关部门按照执法事项目录履行职责,独立作出行政决定、开展行政执法。

  3.市、区(园区)环保局结合全市综合改革相关要求,分别按照机构“三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理清内设机构职责及市、区(园区)事权划分。

  4.推进环保执法重心下移。法律规定执法权限可以由区(园区)行使的一律下放行使。负有环保执法职责的市有关部门负责对区(园区)环保执法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以及重大案件和跨境、跨区(园区)案件的查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有环保执法职责的区(园区)有关部门作为辖区内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范围内环保监管执法工作。街道(镇)辅助区(园区)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监管执法,将部分环保执法事项纳入街道综合执法试点范围。

  (二)实施环境监管执法多维度全覆盖

  5.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全覆盖。依据新的《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及时修订完善地方环保法律体系。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适合化工园区的环境标准体系,征得上级政府同意后有计划地提前实施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执行新调整的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以经济杠杆促进企业治污减排。加强对排污企业、公众环保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

  6.监管执法空间全覆盖。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市、区(园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充分发挥现有城市管理基层网格的作用。网格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运行高效。监管网格划分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附件2)。

  7.监管执法时段全覆盖。在日常监管执法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夜间、节假日监管执法。在全市重大活动保障、环境应急处置期间开展驻点监察,实行定人、全时、滚动监管执法。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污染源实行实时监控。

  8.监管内容方法全覆盖。加强对工业源、农业面源、流动源的监管,加强对化工、钢铁、水泥、电力、医药、建筑、污染物集中处置及餐饮服务等行业的监管,加强对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辐射等污染物类型的监管。实施污染源分级管理,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实行环境监管执法计划管理,加大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力度。

  (三)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9.把环境保护大检查作为环保执法工作的有力抓手,各区(园区)、市有关部门根据大检查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分阶段推进大检查工作,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起底、建设项目全面排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全面清理、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全面化解、环境问题全面整治的目标。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四)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0.加快查办环境违法行为的速度。提高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当场认定的,及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对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查封扣押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在实施后及时补办批准手续。优化权力阳光系统,加快案件流转速度。在行政决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及时组织实施执法后督察,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1.提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度。通过污染举报、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控、环境管理、现场检查等多渠道获取环境违法案源,运用移动执法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等技术手段,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12.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通过实行按日计罚、限产限停、查封扣押等行政手段,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符合《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情形的,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和区域实施限批。建立非诉案件执行联动配合机制,明确环保、工商、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工作程序和要求,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13.拓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广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等实体性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程序性环境违法行为。对各大产业、各个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做到有案必立、违法必究。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予以追责。

  14.提升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深度。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企业与负责人“双罚制”,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五)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机制

  15.健全联合联动查处机制。加强各级环保部门、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各区(园区)环保部门之间的交叉执法,推动区域环保协同执法。

  16.建立环保警察队伍。在公安部门设立专职环境犯罪侦查队伍,向市、区(园区)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派驻环保警察或成立环保警务室,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侦办涉及环境污染的犯罪案件。建立环保警务室制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派驻交警专职配合机动车环保执法。

  17.建立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以及案件移送机制、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奖惩机制。建立环保部门执法信息与公检法机关信息共享平台。

  18.建立高效快捷的环境案件审判机制。对环境类案件实行行政、刑事、民事“三合一”集中审判制度,建立环保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快速审查机制,实行环境保护临时禁令制度。

  19.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推进环保公益诉讼制度,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公众环境权益的行为。探索建立环保公益基金,为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修复、环境应急处置、有奖举报、环保公益宣传等提供支持。

  (六)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20.实施源头管理,将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作为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内容。各区(园区)要按照项目审批和管理权限,组织发改、经信、国土、建设、城管、规划、工商、食药监(市场监督管理)、交通、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合力做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要求,按照“关停一批”、“登记一批”、“整治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排查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全市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三、坚持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

  (七)规范环保行政执法行为

  21.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文明礼貌、标准语言、统一着装、主动亮证,现场执法不得少于2人,使用统一定制的法律格式文书。

  22.执法程序规范化。完善并规范执法流程,采样监测、现场检查、立案登记、调查取证、案件定性、法律条款适用、处罚额裁量、案件审议、报批、法律文书送达等程序完整规范。现场执法使用记录仪全程拍摄,所有案件进入办公自动化系统,实行网上办案。

  23.现场执法菜单化。运用移动执法信息系统,自动定制现场检查记录表单,形成“菜单化”“模块化”的电子任务清单,实时采集现场信息和监察情况,做到执法过程动态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执法内容的完整性、执法工作的高效性、执法质量的一致性、执法目标的精确性。

  (八)实行执法信息公开

  24.市、区(园区)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要发布重点监管对象目录,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

  (九)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25.畅通公众意见表达渠道。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府热线和网络平台的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

  26.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积极查处媒体曝光的环境违法行为,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发挥媒体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平台、引导教育功能,建立良好政舆关系。

  27.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完善污染有奖举报、环保圆桌对话、环保法律援助等机制。建立环保执法公众监督机制,邀请环保执法义务监督员参与、监督环保执法,扩大环保志愿者队伍。

  (十)开展环保执法稽查

  28.完善环境稽查制度,加强对市有关部门及区(园区)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督查办会同市环保局每年对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园区)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稽查,稽查情况上报市政府并在全市通报。

  四、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十一)强化政府领导责任

  29.明确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加强环保执法工作领导,支持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在机构、编制和财政上予以保障,切实提升基层环保执法能力。每年召开2次以上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环保执法中难点问题。

  30.建立生态环保行政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项目落实、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等纳入环保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31.开展环境审计。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审计。

  (十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2.督促企业规范自身环境行为。督促企业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严格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自觉履行企业的环境责任和社会义务。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实施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采取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对所造成的环境损害依法承担责任;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33.督促企业信息公开。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其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鼓励其他企业自觉公开环境信息。

  34.鼓励企业建立良好的环境信用,财政、税收和环保部门建立相应激励政策。

  (十三)强化监管责任追究

  35.实行行政追责。对环境监管不履职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的,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等监管不作为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环保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下级政府,由上级环保部门实施约谈。

  36.实行刑事追责。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或对其查处不力,涉嫌职务犯罪的,要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

  37.实行终身追责。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建立倒查机制,实施终身追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南京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南京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57号)精神,提升全市环境监管水平,现就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全覆盖思维为导向,寻求环境监管机制创新与体制突破,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形成“各级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打击环境违法,化解环境问题,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

  (一)完善环境监管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履职、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原则,落实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分区、分层、分责、分类”环境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提升环境监管实效

  建立四级网格监管机制,实行“市级侧重督查、区(园区)侧重执法、街道(镇)侧重调处、社区(村)侧重巡查,各层级有机衔接”的监管模式。各级网格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对污染源差别化监管、环境信访及时处置、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切实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三)增强基层监管力量

  建立健全街镇环保机构,推动环境监管触角向下延伸;增加基层环保人员,充实网格监管力量;完善执法装备配置,强化网格运行基础保障,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内容无死角。

  三、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建立市、区(园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充分发挥现有城市管理基层网格的作用。网格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网格运行高效。

  (一)网格划分原则

  1.一级网格:以南京市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人民政府,办事机构与市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网格长,分管环保的领导担任副网格长,市环保局主要领导担任网格负责人,市环保局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分管领导为网格责任人。

  2.二级网格:以区、国家级工业园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办事机构与区(园区)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合署办公。由各区(园区)主要领导担任网格长,分管环保的领导担任副网格长,区(园区)环保局主要领导担任网格负责人,区(园区)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分管领导为网格责任人。

  3.三级网格:以街道(镇)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与办事机构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由街道(镇)主要领导担任网格长,分管环保的领导担任网格负责人,街道(镇)采取单设或挂牌的方式明确环保机构,其负责同志担任网格责任人。

  4.四级网格:以社区(村)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四级网格,责任主体和办事机构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由社区(村)主要领导担任网格长,环保协管员为网格责任人。

  (1)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管理制度,建立并管理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

  (2)制定《南京市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划分污染源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3)受理与转办涉及环保问题的群众投诉与咨询。

  (4)协调处理跨界以及二级网格上报的环境事项和需要本级各部门联合执法的环境问题。

  (5)督查、考核、评估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6)负责市直管工业企业监管。

  (7)指导、督查、考核全市扬尘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秸秆禁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工作。

  一级网格长职责:对全市环境质量负总责;定期听取全市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解决副网格长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落实网格运行所需人员、经费、装备。

  一级副网格长职责:按照网格长要求及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负责网格正常运行;每季度对全市网格化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点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和跨区域、跨部门的环境问题。

  一级网格负责人职责:负责落实本级网格长、副网格长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要求;牵头制定本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推进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开展;协调解决本级网格责任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对二级网格进行检查考核。

  一级网格责任人职责:按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工作职责;对本级污染源开展巡查监管,指导、督查二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跨界、跨部门以及二级网格上报的环境事项。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协调、监督三级、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监督三级网格责任人履行网格职责。

  (2)按照《南京市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制定、发布本级重点污染源名单(含重点工业企业,重点餐饮、汽修、干洗等三产行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等),负责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指导三级网格确定重点污染源名单。

  (3)负责、指导、督查辖区内扬尘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秸秆禁烧、夜间施工噪声管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等工作。

  (4)查处本级网格发现和三级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行为。

  (5)受理、转办涉及环保问题的群众投诉与咨询,具体办理需本级处理的环境信访投诉和突发环境事件。

  (6)上报需一级网格协调处理的环境问题,配合一级网格对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三级网格上报的环境事项和需要本级各部门联合处理的环境问题。

  (7)按要求填报和管理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二级网格长职责: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定期听取本级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解决副网格长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落实网格运行所需人员、经费、装备。

  二级副网格长职责:按照网格长要求及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负责网格正常运行;每季度对本级网格化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点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和跨区域、跨部门的环境问题。

  二级网格负责人职责:负责落实本级网格长、副网格长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要求;牵头制定本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推进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开展;协调解决本级网格责任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对三级网格进行检查考核。

  二级网格责任人职责:按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工作职责;对本级污染源开展巡查监管,指导、督查三级网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跨界、跨部门以及三级网格上报的环境事项。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协调、监督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监督四级网格责任人履行网格职责。

  (2)按照《南京市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制定、发布本级重点污染源名单(含工业企业,餐饮、露天烧烤、汽修、干洗、小五金加工等三产行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等),负责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指导四级网格确定重点污染源名单。

  (3)巡查饮用水水源地,部署、指导四级网格开展秸秆禁烧巡查,配合二级网格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

  (4)受理涉及环保问题的群众投诉与咨询,办理本级网格负责的环境信访投诉。

  (5)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初步调查,上报需二级网格处理的环境问题,配合二级网格对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四级网格上报的环境事项和在本级需要综合执法解决的环境问题。

  (6)按要求填报和管理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三级网格长职责:对辖区环境负总责;推进网格化体系的建立,协调落实网格运行所需经费、人员、设备;协调解决区域内网格负责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

  三级网格负责人职责:制定网格监管工作计划,推进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本级网格责任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对四级网格进行考核检查。

  三级网格责任人职责:按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工作职责,对本级污染源开展巡查监管;指导、督查四级网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处理四级网格上报的无法处理的环境事项。

  (1)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现场制止焚烧秸秆、垃圾、枯叶及露天烧烤等污染环境行为,对不能现场制止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问题上报三级网格;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工业企业、餐饮企业等违法排污行为及时上报三级网格。

  (2)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配合环境信访投诉调查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

  (3)按要求填报和管理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四级网格长职责:对辖区环境负总责;推进网格化体系的建立,协调落实网格运行所需经费、人员、设备;协调解决区域内网格责任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

  四级网格责任人职责:制定网格监管工作计划,推进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的开展;按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各级网格责任人按照网格职责要求在各自网格区域内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问题及时取证、记录,需上级网格处理的环境问题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属本级网格处理的环境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处置。

  上级网格接到下级网格的报告后,属于本级管辖的,及时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将工单派遣至所属网格责任人赴现场调查处理;不属于本级管辖的,及时上报移送,并配合上一级网格进行调查。接受的群众举报投诉属于下级网格管辖的,及时转办移交下级网格处理。

  网格责任人接到派发工单后,要在规定时间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对疑难、复杂的环境问题逐级上报。

  对上级网格交办、下级网格上报和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及时反馈答复处理结果。

  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各级网格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研究改进措施。一级网格每月对全市各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向网格长通报;每个季度,一级网格要对全市网格化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点评排名。通过抽查、通报、点评,不断完善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二、三级网格参照一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抽查考评。

  (一)体系建立阶段(2015年12月)

  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工作方案,制定各项管理规定,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流程。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本方案,完善机构设置,落实人员、装备;科学划分辖区内网格,明确各级网格范围边界,绘制网格分布图;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填报网格人员信息名录。

  2015年底前,各区(园区)将各级网格的建立情况报送至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将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各级网格划分方案需向社会公开。

  (二)培训试点阶段(2016年1月至2月)

  采取环保部门与法制部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业务培训,选择部分区(园区)开展试点。2016年1月,市人民政府组织对试点区(园区)进行培训。2016年2月,在试点区(园区)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并组织对全市各区(园区)、街道(镇)、社区(村)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市法制办要组织网格化监管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对考核合格的网格化监管人员(除协管员)发放行政执法证。

  (三)试运行阶段(2016年3月至6月)

  在全市各区(园区)全面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试运行。通过试运行,及时发现解决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为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四)全面实施阶段(自2016年7月起)

  启动考核评价机制,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区(园区)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环境安全。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

  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是全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举措,对于夯实基层责任、推动环保工作意义重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协调解决网格化管理所需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配备专门力量,全力组织实施,确保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启动迅速、运行到位。

  (二)建立工作制度

  1.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协调反馈的内容、标准、时限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突发或紧急环境事件进行联合执法,有效提升环保监管效能。

  3.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

  (三)保障人员力量

  网格化环境监管重在管理与巡查,关键在于基层环境监管人员配备到位。

  二级网格:充实区(园区)环保执法力量,增配与职责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重点加强国家级工业园区执法力量,各园区在现有执法力量基础上增配至少8名执法人员。

  三级网格:各街道(镇)采取单设或挂牌的方式明确环保机构,落实至少2名专职行政编人员,配备至少2名网格协管员协助其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加强省级工业园区环保执法力量。

  四级网格:各社区(村)根据工作实际配备1—2名网格协管员。

  工业企业较多或涉农的区(园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三级、四级网格协管员数量。

  街道(镇)网格化环境监管行政人员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予以保障,网格协管员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

  (四)强化装备配置

  完善的装备是网格化环境监管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各级网格应配齐适应当前复杂环境监管执法形势的交通、通信、取证、应急等工作软硬件设备。各级政府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增加管理执法投入,从资金上保障其日常工作的运转。

  一级网格在建立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基础上,开发网格化环境监管的手机应用终端,实现环境问题发现、上报与处理及时高效。

  二级网格在完善现有各区(园区)环境执法、管理、监测设备装备的基础上,增配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车辆,配齐便携式监测设备、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装备,确保区级环境执法管理常态有效,环境事件处置快速高效。

  三级网格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执法车辆与巡防电动自行车,录音、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移动执法终端、固定电话、电脑、传真机等执法办公通讯设备。

  四级网格配备与巡查任务相适应的巡防电动自行车和移动执法终端。区域面积较大的江宁区、高淳区、溧水区、六合区和浦口区,辖区内社区可根据工作实际租赁车辆用于巡查。

  各级网格人员执法时统一佩戴环保执法队伍标识、穿着执法制服。

  (五)严格考核问责

  制定《南京市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将考核内容纳入《南京市区长、园区主任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通过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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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开发的系统是为了统一性的校园网络故障处理,系统管理员必须通过获得所有的故障报警权后,对所有故障的进行系统化的分析和分类,以工单的形式派发给维修者,让报修人员和维修人员很清楚的知道具体什么问题,还能对需要定期维护的设备和系统进行检修处理,避免在关键时期出现意外事故,对一些重要的系统维护通知能通过校园故障报修系统下发通知到每个用户,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还能对历史的故障问题进行查阅和分析。

本文研究的是基于java Web的校园故障报修系统的搭建与实现,通过调查分析目前全国各院校及大学校园仍在使用的是电话报修故障方式,对于有些知名大学虽然也开发了故障报修系统,但也需要很多的繁琐流程,非常不便于工作,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对校园报修系统进行了详细的设计和模块划分。本网站围绕校园报修建设,以统一化管理为主题,以不同用户提供了不同的功能。系统的维护管理者从指定的后台登录通道进系统后端,实现对本系统的任务管理、消息管理、系统管理、常用工具、关于本系统等。在系统要求上我们需要系统长期稳定,出现特殊突发情况时候能够及时上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方案和措施,在技术方面本系统利用常用的B/S(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模式)模式实现校园故障报修系统。

本系统通过确定各个模块之间的数据关系和功能区别,合理划分多个功能模块。从用户角度对每个功能的需求实现点进行人性化详细的构思。对每个功能的细节点进行分析设计整合完成整个系统的设计。

系统用户端分为五大模块:即登录注册、任务管理、消息管理、系统管理、常用工具。

系统管理员分为模块:任务操作、系统和任务消息下发管理、用户管理、系统管理、以及关于本系统等,以及系统的基础配置信息等。

(1)系统系统的用户数据表

用户数据表就是对注册用户信息的记录,并且对用户分配的任务记录和其他操作的记录。用户数据表如下表1-1所示。

每个用户都可以查看报修任务,我们通过任务单数据表存储一些用户的操作信息。任务报修数据表如下表2-2所示。

通过利用消息数据表单独存储系统消息数据信息。用户消息数据表如表1-3所示。

此系统的开发采用java语言开发,基于B/S结构,这些开发环境使系统更加完善。使用到的工具和技术都是开源免费的。

本次开发所使用的工具包括:火狐浏览器、Eclipse、SQLyog、MySQL。

(1)Eclipse编辑器是基于Java语言的开发平台,它相比较MyEclipse而言小巧灵活、占内存少、运行快的特点。

(2)SQLyog是一个免费简单的数据库管理工具,使用它能管理数据库并进行一些操作,功能非常强大。

需要对报修系统业务数据以及相关信息进行持久存储,需要通过非常强大稳定的MySQL数据库进行存储。

每周不定期分享相关开发的作品,且分享的项目是本站验证过且可运行的程序,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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