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何先生今年50岁突然不能走路这什么原因呢?

11: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本文原标题:《“逗小孩”被当成“抢小孩”?25岁小伙遭殴打进了ICU……》
7月11日晚上8时许,成都龙泉驿区丽阳小区A区与C区之间的步行街上,25岁的张明双手被反捆,遭到多人群殴,后被警方带走调查、送医。
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显示,张明外伤性脾破裂,盆腔积血,左侧7、9肋骨骨折,另有精神分裂症。家属称,张明脾脏被摘除,一度住进了ICU。
而张明遭到殴打的原因,是有人怀疑他抢小孩。

25岁小伙遭殴打一度住进ICU
事发于半个月前的一个夜晚。
红星新闻获得的当晚多段视频显示,事发时张明双手被反捆,雨夜下被众人团团围住,面部朝下趴在地上。视频中,多处声音称张明“抢小孩”。有人在视频中说“娃娃背在背上都敢抢”“这个抢小孩的,被打惨了”等言语。
7月16日,红星新闻曾到现场对此事进行采访,多位小区居民称,张明正是因为“抢小孩”遭到了殴打。一个较为一致的说法是,当晚有人在人群中喊了声“抢小孩”,后群情激愤,张明被打。但对于事发时是谁喊出的“抢小孩”,张明如何“抢”的等信息,受访居民并无法讲出来,只称当时有一位老人带着小孩。

张明家人则对此有另外的看法。其多位家人称,张明平时就喜欢小孩子,事发时应该是在“逗小孩”,不可能发生“抢小孩”的情况。
张明舅妈叶女士介绍,张明平常是一个对小孩子很好的人。其称,自己有一个小女儿,“他对这个妹妹就非常好,平时妹妹要什么他都会买,虽然自己工资不高。妹妹也特别喜欢跟他一起耍。”
叶女士称,不管如何,到底侄儿抢没抢小孩,也应该先控制住后,由警方调查清楚再说,而不是直接拳打脚踢。张明弟弟曾先生也称,“一切都应该由公安调查,由法律来说话。他们没有权利动手打人。”
事发时,张明亲属并未在场。“当晚我们下班刚回来,在家里吃饭,他吃完就出去了,因为平常也会出门转一转再回来。”张明父亲张银介绍。不久,他们便接到了儿子被打的消息,随即和妻子刘蓉下了楼,“到场后,儿子被皮带捆着手,倒在花台前,后面才被松绑。”
张银称,当时不少人情绪激动,警察到场欲带离张明时,还有不少现场民众称不能带走。
小伙现已出院亲属称必须有人担责
红星新闻采访时,有多人称张明存在精神问题,推测其可能因为犯病才出现了异常举止。张明的残疾证显示,其为精神残疾四级,该证信息也得到了残联部门确认。但据张明多位亲属称,张明平时在用药,除了智力不够成熟外,与常人无异,事发前还有一份在洗车场的工作。

红星新闻回访了当晚的事发区域。
该区域位于丽阳小区A区与C区之间的步行街上,现场共有两个监控摄像头,不过摄像头的方向均调向上方,指向住宅楼。对此物业解释,摄像头调向是为了盯防高空坠物。因此,到底张明当晚的举动如何,殴打如何发生,现场监控并未记录下来。

一份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显示,当晚张明送医后,医院诊断其有外伤性脾破裂,盆腔积血,左侧7、9肋骨骨折,另有精神分裂症。父亲张银称,儿子一度住进了ICU,脾脏也被摘除,其还向红星新闻出示了儿子被摘除脾脏的照片。
25日,据张银介绍,经过医院救治,儿子现已出院回家休养,但其身体仍然较为虚弱,精神状态遭到了极大影响。其称,儿子在医院的治疗费用一共花去了近4万元,所有费用均是自己出的,目前仍没有相关责任人负责。

“不管怎么说,当晚动手的人,参与的人都应该有责任,现在警察也正在进行调查,也锁定了一些人,拿了照片要儿子确认,但我们想等他精神状态各方面好一点的时候再指认,不冤枉谁,也不放过谁。”张银说,目前警方已经对当晚参与捆绑儿子的2名保安进行了拘留,“昨天(24日),警方也组织见面调解了一次,但还没有结果,他们觉得他们没有错。”
“现在谁说了都不算,那就等警察的调查、后面司法程序的判定,来确认。”张银说。
张明家属质疑:他们存在不当
张银口中被拘留的保安为52岁的何刚及51岁的邹强,均系丽阳小区物业保安。
25日,红星新闻从小区物业及2名保安家属处证实,两人于7月14日晚被公安机关传呼,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后于7月16日被刑事拘留,至今未归。保安家属手中的拘留通知书显示,根据刑事诉诉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何刚及邹强刑事拘留,所涉罪名为“非法拘禁罪”。

龙泉同安派出所一值班民警也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了两人被拘留的信息。
7月16日,红星新闻曾与物业保安主管游先生取得联系,游先生称,因事发时张明被指为“人贩子”,现场处置保安便用皮带对其进行了捆绑控制。
实施捆绑控制的保安正是何刚和邹强。
何刚的儿子何先生介绍,当晚父亲在A区巡逻,事发地正好在A区与C区之间,职责要求,父亲随即参与到当晚事态的处置中。“但并没有对谁动手,尽管确实是他绑的人,但同时也在对他(张明)进行保护,不然,如果不管,他(张明)绝对会被打得更惨。”
“他是出于职责所需,行使职务行为,为什么成了非法拘禁了呢?”何先生不解,“当然我们也承认,当时最好的办法应该是把他(张明)带到保安亭或者物业办公室保护,等警察来。但当时围了几百号人,根本走不动,控制不了。”
何先生称,当时之所以要捆绑张明,是因为现场有人说如果保安不控制住就要找保安麻烦,“现在我爸反倒成了坏人,50多岁了还要去坐班房,张明一家还认为就是我父亲打的人。”
邹强的爱人也为此叫屈。“他原本在B区这边巡逻,对讲机里喊了有情况,才跑过去的,结果现在成了这个样子,如果跑慢点,不过去,就不会被拘留。”
对此,张明父亲张银则质疑,捆绑控制保护为何还被打了呢?目前希望警方及司法部门来进行判定。“至少我认为他们过程中存在不当,就应当承担责任。”
小伙伸手抱小孩被打也不放手
那么,当晚张明究竟是否有“抢小孩”的举动?被打之前发生了什么?殴打又是如何发生的?
7月25日,红星新闻找到了当晚从一开始便目击并参与前期处置的另一名保安徐书明。事发当晚,他正好在小区C区门口岗亭值勤。
徐书明介绍,在执勤过程中,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抱着一个1岁左右的小孩到岗亭前,请求帮忙临时抱看一下孩子,“他(男子)说他(张明)要争娃娃,要去整他(张明)。”

事发当晚,张明被反手捆绑控制
徐书明称,男子将孩子递给他后出了C区门,张明紧随,徐书明自己也跟着出了小区门,“他们好像就发生了抓扯”。之后,张明往对面A区走去,徐书明则将孩子递还给男子,“男子刚刚接过娃娃,那个小伙子(张明)又返回来在他面前站着,男子就说‘你看他还不服’。”
“我问他们有没有什么冤什么丑,男子说没有。我说既然没有就算了,别打架骂架。”徐书明说,随后男子便抱着孩子回到了C区。
徐书明称,后来自己在门外站了一会,这时“一个爷爷背着孙娃子出来”。过程中,“这个小伙子又跟着撵了过去,在一个监控杆子的位置,就伸手抱那个小朋友,这时,一旁的婆婆就用伞把打他(张明),但他不松手。”
在看到此情况后,徐书明感觉不对,跑了过去,正在A区巡逻的保安何刚也跑了过去。“我们就把他手分开,在旁边站着,然后带娃娃的就喊报警,后来小伙子也说报警。”
徐书明称,现场逐渐有人围了上来,在现场僵持了一段时间后,“小伙子就想跑,这时不知道是哪个小伙子就把他拉了回来,摔倒在地上。”
徐书明称,见小伙子被人围住,负责此区域的同事也已赶来,自己被人群挤了出来,后来发生的情况并未看见。
红星新闻了解到,徐书明也在事发后2次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并向警方说明了上述经过。
以为对方是人贩子 就去抱了小孩
张明到底有没有如徐书明所称,去抱了他人小孩?是如何被打的?红星新闻对话了被打的当事人张明。
红星新闻:当晚你知道为什么被打吗?
张明:因为以为那个人是抱小孩的,是人贩子,我就去劝,想把小孩拉过来,抱了一下,就跟他(对方)两个打了起来。坝坝外面一群人就过来了,有的就劝,我就站了一会,又过去问他你是不是,然后在一个树下面就打了起来。
后面就模糊了,然后有保安过来劝架还是什么的,然后就这样迷迷糊糊地打糊涂了。第二次,也不知道谁取了我的皮带打了我一顿。
红星新闻:被打了多久?
张明:打了多久这个不清楚了,已经打蒙了。

红星新闻:你刚才说你以为是人贩子,而别人说以为你是人贩子?
张明:对对,就是这个事。
红星新闻:当时你看到这个小孩是被谁带着的?
张明:一个年轻的,一个稍微30、40岁(或者)50岁的男的,中老年。
红星新闻:他是把孩子背着的吗?
红星新闻:他们是什么关系你知道吗?
红星新闻:那你为什么说那个男的要背小孩走呢?
张明:那个小孩无辜啊,眼睛望着我,以为就是这么回事。
红星新闻:是以为小孩在向你求助?
红星新闻:你怎么判断是在向你求助?
张明:他的手(举起右手挥动)这样舞动了一下
红星新闻:然后你做了什么动作?
张明:我就去抱了一下,然后(对方)就打了我,眼镜都打掉了。
7月16日,红星新闻在现场采访时,从辖区同安派出所当日出具的受案回执单看到,“张明被伤害一案我单位已经受理”。警方也就张明案件进行调查。

7月25日,红星新闻再次来到派出所询问案件侦办情况。对于2名保安被拘留一事,一名值班民警表示确有此事,称有问题肯定要处理。对于张明是否抢小孩的调查认定,该值班民警则表示不清楚,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不便透露。同时称不便接受采访,需要红星新闻记者向分局宣传部门进行联系。
后红星新闻又与成都公安龙泉分局宣传部门进行联系,对方回复“无法受访”。
保安是否能捆绑被打小伙?
本事件中,2名保安的捆绑行为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如果遇到犯罪行为正在发生,保安是否可以去控制他人?
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认为,需要分情况而定:
其一,如果当事小伙确实存在抢小孩行为,保安是可以将其扭送公安机关的。法律明确,公民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即时发觉的、有权扭送到司法机关。这种扭送行为,包括在途中实施捆绑、扣留等行为的,不能认为是非法拘禁。
其二,如果当事小伙并没有抢小孩,但保安误以为是要抢小孩,那么即可能存在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假想防卫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只能构成过失犯罪。而非法拘禁属故意犯罪,在假想防卫情况下无法成立。假想防卫只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罪等。
其三,若保安明知小伙没有抢小孩,仍旧实施捆绑,则存在主观故意,则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明确,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此外,若造成人轻伤以上,则还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军则认为,如果公民采用捆绑的方式扭送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若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则不违法。同时,公民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人采用捆绑、扣留等行为,不能认为是非法拘禁。
而此案中,如果当事小伙在已经被群众包围、存在殴打、放弃反抗的情形下,保安做出用皮带捆人的行为,则明显超出合理限度,具有过失,涉嫌非法拘禁。
红星新闻记者杜玉全实习生程琦果受访者供图
(文中张明、张银、何刚、邹强均为化名)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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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何珊 李平 孙湘平 李俊蓉 田桂营

  5月15日起,南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开始正式实施。至于怎样才能入户南宁,做个南宁人?昨天,本报开通的户籍改革咨询热线一刻也没有停过,南宁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陈启朝在热线电话前接听了200多个热线电话,对有关夫妻投靠、子女投靠、在南宁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生活来源和在南宁投资的人员入户南宁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投靠也要达到必要条件

  郑先生问:“我的户口在南宁市,爱人是河池某单位正式职工,停薪留职到南宁照顾小孩,现在我想把爱人的户口迁入南宁。”

  答:“郑先生的条件不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申请夫妻投靠落户的一方应不属于在编干部或正式职工,方可申请迁入。郑先生的爱人是正式职工,则不符合目前有关户口迁入申请的条件。”

  农先生问:“我们夫妇二人均为南宁市户口,有一孩子已经20多岁在南宁工作,户口在柳州,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南宁。”

  答:如农先生夫妇身边无子女,其孩子可申请投靠父母入户。

  宋先生问:“我们夫妻二人居住在中华路航务工程处宿舍,已经近70岁,现在自己大哥的儿子的小孩(侄孙)随自己生活,户口也在1994年随我落在南宁。现在侄孙面临上学问题,学校说孩子上学应该随父母方。为了孩子的上学着想,想把侄子、侄媳二人的户口从钦州农村迁入到自己家中。”

  答:“因为侄子不属于直系亲属,所以不符合‘投靠’的条件。”

  据了解,在“投靠”的条件上,经过户籍改革,放宽了城镇投靠落户的条件。在夫妻投靠落户条件上,取消了过去在婚龄、年龄、暂住时间上的限制,允许凭结婚证及相关证明即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的户口迁移,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随迁;在父母与子女投靠的落户条件上,突破了以往只许父母投靠子女的规定,允许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身边无子女照顾的,既可申请投靠子女入户,亦可申请子女来照顾父母入户,从原来的单向申请变为双向申请。但是,在夫妻投靠的条件中,投靠的一方必须在外地不属于在编干部或正式职工,子女投靠和父母投靠的条件中,父母的年龄一定要达到女50周岁、男55周岁。

  陈启朝副处长在回答读者热线时强调,在办理“夫妻投靠”时,夫妻双方须先各拟一份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在双方原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签章后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投靠方如属于城镇农业人口的,还须持失业证(或待业证、下岗证等无业证明)。具备以上条件后,到派出所申请办理。

  申请父母投靠和子女投靠也须上述条件和手续。

  房产证是落户南宁的“钥匙”

  南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突破了过去购买商品房达到一定面积且居住满2年才解决户口的限制,允许在南宁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含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的市外人员,不受住房面积或购房时间限制,凭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证明即可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南宁市常住户口。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随着南宁经济的发展,许多立志在南宁工作的年轻人都按揭贷款买了商品房,但按“购买商品房”这一点申请入户南宁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房产证。

  许小姐问:“1997年的时候我姐姐在南宁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没有根据政策迁入任何户口,现在我可否用姐姐名下的房产,把自己的户口迁入到商品房所在地?”

  答:“只能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才能将户口迁入南宁。如果许小姐的姐姐将房子过户到许小姐自己名下,则可以办理。”

  覃先生问:“我从柳州到南宁做生意已经多年,2001年8月一次性付款在南宁购了一套120平方米,总价30多万元的房子,但还未领取房产证,可不可以将户口迁入南宁?”

  答:“办理入户南宁的条件不在于有几处房产,只看房产证。拿到正式的房产证才可申请办理入户。”

  此外,在南宁有固定住所,来本市承包土地签订有合同经营种养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在承包地有固定住所的,可在承包地申请办理其本人和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聘用人员先交养老保险

  何先生问:“我1998年与南宁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单位帮我交了一年的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后来我跳槽到另一单位,因种种原因此单位没有帮我交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现在工作的这个单位与我签订了合同,也交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这样能不能算是够条件落户南宁?”

  答:“何先生不符合条件,交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要有持续性,持续交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符合入户条件的才可办理入户手续。”

  曹小姐问:“我1996年参加工作至今一直都在南宁工作,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经劳动部门鉴定,合同无效,单位也未给自己交过养老保险,能不能入户南宁”

  答:“曹小姐不符合落户条件。”

  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出台后,在南宁市有固定工作和一定学历、职称的人可以入户南宁,具体条件如下:

  1、受驻我市的自治区直属、中央直属和本市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并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满两年以上,并经市、县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已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年龄在35岁以下,经济收入稳定,且租用该单位住房(该单位拥有产权)居住2年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办理其本人和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城镇常住户口;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市外人员,可凭其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申请办理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经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可按其在本市的实际居住地入户,也可迁入县以上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

  3、对受南宁市用人单位聘用,签订有2年聘用劳动合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及国家计划内的中专毕业生,可申办南宁市户口;

  4、对南宁市人事局批准引进的人才,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引进的技术工人,其本人、配偶和子女均可申办南宁市户口;

  5、对来邕工作的持有县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特殊人才优待证》市外科技人员,可申办南宁市户口。本人不申请落户的,在户籍管理上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投资金额和纳税额是硬指标

  黄先生代他的亲戚电话询问:“我亲戚在大板一区购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在南湖附近按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都没有拿到房产证,是否可迁入户口?另外,我亲戚在南宁投资洗车城,大约有20万元的资金,这可否作为户口迁入的条件?”

  答:“如果没有房产证,不论有几处房产都不符合户口迁入条件。但按投资条件申请,只要有固定资产10万元,出具验资证明,就可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如按纳税,税务部门出具累计纳税8万元证明,可申请办理投资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1人入户。”

  个体工商户钟小姐问:“我1993年就到南宁打工,2000年和2002年在南宁市开了两家美甲店,但没有购买商品房。自己原户口为农村户口,中专学历,有什么途径可将户口迁入南宁?”

  答:“个体工商户纳税累计满5万元,可将户口迁入南宁。或购买商品房,有房产证也可申请迁入。第三,与有南宁市户口的市民结婚也可将钟小姐的户口迁入南宁。”

  据了解,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在南宁投资的商人放宽了入户条件,但投资金额和纳税金额则是一条申请落户南宁的硬指标,由此,验资报告或固定资产评估报告,市级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情况认定证明就成了申请时的硬条件。其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南宁:

  1、在本市投资生产性企业(含高新技术、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其它工业等企业),实际投资固定资产额达到10万元,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以及居住满1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每超额或增加投资10万元,可增加申请办理企业专业人员1人入户;

  2、在本市以专利、科研成果作价向企业投资入股,股本达到10万元,并居住满1年的,持专利、科研成果的入股人和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每超额或增加作价股本10万元,可增加申请办理企业专业人员1人入户;

  3、在本市投资农、林、牧、渔、矿产、旅游开发业以及相关产业,实际投资固定资产额达10万元,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以及居住满1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城镇常住户口。每超额或增加投资10万元,可增加申请办理企业专业人员1人入户;

  4、在本市投资兴办企业,从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缴纳税金每满8万元(含所得税、流转税),可允许在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专业人员中申请办理1人入户。3年之后,年缴纳税金每满5万元,可在上述人员中增加入户名额1名;

  5、收购、兼并本市中型及其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和企业专业人员共计可申请办理25人入户;收购、兼并本市小型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和企业专业人员共计可申请办理15人入户;

  6、承包、租赁经营本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从承包、租赁之日起,3年内缴纳税金每满10万元(含所得税、流转税),可允许在承包、租赁经营人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专业人员中申请办理l人入户。3年之后,年缴纳税金每满10万元,可在上述人员中增加申请入户名额1名;

  7、在本市投资兴办房地产开发企业,5年内缴纳企业所得税每满10万元,投资者或其直系亲属可申请办理1人入户。5年之后,年缴纳企业所得税金每满5万元,可在上述人员中增加申请入户名额1名;

  8、凡在本市的个体工商户,5年内每上缴税金5万元,经营者凭市级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税金证明,可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申请办理1人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尽管来报社之前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真正面对响个不停的两部热线电话,南宁市公安局户政处陈启朝副处长还是有些措手不及,从上午9时至下午6时,陈副处长的解答几乎没有停歇过。

  一天下来,陈副处长最大的感受就是户籍改革真是牵动千万百姓的心,这小小的本子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大家都十分关注这方面的问题。自15日正式实施有关户籍改革方案后,南宁市公安局户政处每天都接到许多咨询电话,对此,他认为作为公安户籍民警,惟有按有关政策的规定,尽量为群众办好户籍方面的事。

  在打进生活报热线的200多个电话里,主要的焦点在按揭购房、夫妻投靠方面。陈副处长向记者介绍,1998年以来户籍政策就鼓励外地人来邕买房、投资,但入户南宁还是有一定限制。

  现在政策放宽了、门槛降低了,许多打进电话的读者咨询的投靠问题是比较集中的,而且除了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等情况,还有部分是隔代投靠、兄弟姐妹投靠、其他亲属投靠,对此,陈副处长要向大家说明的是,根据政策规定,目前只有符合有关投靠条件的直系亲属才能申请投靠。

  夫妻投靠应该算是比较快捷的途径,因此读者也尤为关注,对于不少在外地属于在编的干部或正式职工,户口也在外地的读者希望通过夫妻投靠解决两地分居之苦。对于这一点,陈副处长明确指出,这样的情况是不能直接办理投靠的,只有通过工作调动来解决夫妻分居问题。

  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按揭购房问题,陈副处长强调,在南宁市无论是购买新建的商品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还是自建房,只有拿到房产证才能申请,因为只有房产证才是房产惟一合法的有效证明。对于许多读者提及房产证抵押在银行这种情形,陈副处长建议大家向房产管理部门、银行咨询相关政策规定,本报记者也将就此做追踪报道。

  如何入户几个关键步骤

  【第一步】按政策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拿材料到入户地的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三步】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持公安部门发给的准迁证回到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第四步】最后持当地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符合落户南宁的条件,需准备以下证明:

  1、本人申请报告(应有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及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属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老人的,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均要提交有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的申请报告;

  2、育龄人员要有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一级计生部门证明及拟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出具的证明。

  3、已婚的,要有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4、申请人属城镇非农业人口,年满18周岁以上的人员,还应有当地待业证或失业证、下岗证(核原件,留复印件)等无业证明。

  5、属购商品房入户的,要有房产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6、属承包土地申办入户的,要有:①承包土地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②在承包地居住2年的暂住证明;③承包地所属村委、乡镇政府或农、林场证明。

  7、属来南宁市投资兴办企业申办入户的,要有: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经营场所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书(核原件,留复印件);②以投资固定资产申办入户的,要有验资报告或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核原件,留复印件);以纳税额申办入户的,要有市级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情况认定证明。

  8、受在南宁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申办入户,要凭:①本人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②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市、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的两年以上聘用(招用)劳动合同及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已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证明;③租用该单位住房证明;④在南宁市连续居住两年的暂住证明。

  9、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指普通高等学校)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职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市外人员申办入户(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要有经市人事局审核其学历或有关资格证书后出具的相关证明。

  10、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及国家计划内中专毕业生申办入户,要有:①经市人事局审核其学历后出具的相关证明;②与南宁市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市、县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的聘用(招用)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

  1、林先生问:妻子在区直单位工作,是南宁市户口,自己在贵港,现受聘于南宁一家企业,如何申请夫妻投靠?

  答:申请办理落户南宁应持有贵港劳动部门办理待业证、失业证,或其他无业证明,证明其在贵港没有正式工作,然后提供其他材料证明进行申请。

  2、黄女士:哥哥是南宁市本市户口(跟父母合户),嫂子是玉林人,如何办理迁入手续?

  答:可以申请,由于哥哥户口与父母同一户,因此需要其父母的同意和申请,然后按照相关手续办理。

  3、刘先生:自己结婚已经4年时间,自己是南宁市户口,妻子在邕宁农村。在办理妻子投靠时,单位保卫科的人说,如果拿出一二千元,就可办理得快一些。就想问清楚一下,有关部门在收费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首先要说明,办理落户手续不收费用,只收取物价部门规定的工本费用。如果单位或个人要收取费用,是没有依据的,属于乱收费,应该向有关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投诉。

  4、陶女士:自己的丈夫原籍南宁,上世纪50年代分配到都安工作,与自己结婚生子后,已去世。现在自己已经退休,而丈夫家在南宁有私人住房,自己的公公90多岁了,希望可以落户南宁,照顾老人。

  回答:陶女士的公公有儿子、女儿在南宁,这样她就不符合“投靠”的规定。

  5、郭女士:本人是南宁户口,由于侄女的父母双亡,自己是孩子的监护人,现在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子,能否将侄女的户口迁入?

  答:不能通过买房迁入侄女的户口,郭女士可以先办理收养手续,再按“子女投靠”的政策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6、李女士:她与丈夫几年前帮未成年的孩子在南宁市办理了户口,但他们并没在南宁买房,现在根据新的户籍政策,他们可以随孩子的户口落入南宁市吗?

  答:不行。孩子的父亲要满55岁,母亲满50岁才可投靠子女。

  7、李先生:自己是湖北人,在南宁工作,与现任妻子育有一孩。购房一套,已取得房产证,户主是现任妻子。现在想一家人都落户南宁,还想将其与前妻所生的孩子也一起接到南宁,与自己同住,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办理?

  答:手续完备后李先生一家都可落户南宁。但李先生与前妻所生的孩子如要入户南宁,李先生就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1、张女士:于1998年在南宁市买房,当时为了方便贷款,以南宁市一朋友和自己的名字购买(实际是张女士自己出资),房产证上是两人的名字,问自己能申请迁入吗?

  答:因为房子是两人共有的,只能办理其中一户,张女士可以与朋友协商办理自己的入户,而且因为房子是张女士自己出资购买的,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张女士到房产局更换房产证。

  2、周先生:自己在南宁购买了一商铺,已办理了房产证,能否申请迁入南宁市?

  答:不行,购买的必须是住宅商品房。

  3、王先生:是江苏人,1999年4月至今,一直在南宁经商,小孩跟着自己在南宁上学也有二年时间,目前正值初中升入高中的阶段。为孩子入学着想,想通过购买二手房将孩子户口迁入南宁,不知新的户籍政策对二手房有何规定?有无面积方面的限制?

  答:没有对二手房的限制,只要有房产证,就可办理家人的落户。

  4、周小姐:在南宁市新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已经取得房产证。自己原在南宁师专工作,是正式职工,现在办理停薪留职在南宁工作。商品房户主是自己,现在爱人和自己都想通过商品房申请入户。

  答:周小姐不符合落户条件,但如果她的丈夫在当地不属于在编的干部或正式职工,她丈夫可以申请落户南宁。

  三、在南宁有固定工作

  1、王小姐:自己是大学本科学历,但属于自考的本科,这种情况可否办理户口迁入南宁?如可落户,现在的工作单位是在江南,但爷爷、奶奶的户口在新城区,可否落户在新城区?

  答:学历按规定由人事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2、黄小姐:1997年广西财专毕业后,一直在南宁一民办学校当老师,签订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交纳了养老保险,符合户口迁入手续。但自己与丈夫都是外地人,在南宁租房住,民办学校未在派出所办有户口,没有地方接收,应该怎么办才能让自己落户南宁?

  答:找到一个落户单位,只要单位或亲友家庭愿意接收就可办理。

  3、蒙先生:父母在南宁,自己几年前从南宁考到武汉读大学,分配到广州,户口为集体户,现在辞职回到南宁工作,能否投靠父母?

  答:有两个办法。一是要有广州原单位的正式行文的批准辞职证明,然后自己进行申请,父母也写申请,并提供广州的户口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进行申请;二是如果现在所在的私营企业,从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累计纳税8万元(含所有税、流转税),可以办理1个员工的户口,这样可以与单位协商取得这一名额。

  6月中下旬审核文凭资格证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5月29日讯(记者庞纯钦)办理南宁市入户需要提供中级证、大中专毕业证,具体要去哪个部门审核开证明?针对这些读者关心的问题,本报特意请教了南宁市人事局。

  据了解,南宁市人事局已把这一项审核手续交由南宁市人才市场具体承办。目前,南宁市人才市场正在紧锣密鼓做好准备工作。由于假文凭、假资格证较多,难于用肉眼鉴定,人才市场正在与国家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引进数据库进行科学鉴定文凭及资格证书。预计6月中下旬才能办理毕业证书、资格证的审核手续,届时请需要出具证明者到南宁市新民路市人才市场办理,咨询电话2625789。

  不参加社保?举报!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5月29日讯(记者庞纯钦)“单位没有参加社保,影响了我入户怎么办?”5月28日,本报开通户籍热线后,不少读者打电话来反映:学历方面已达到要求,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对此南宁市劳动监察大队希望劳动者通过举报促使用人单位参保。

  河池市的张先生应聘到南宁市工作后,其工作单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了养老保险,但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原籍柳州市的黄女士在南宁市工作了4年,也租用了用人单位的宿舍,但其单位一直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类似这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或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情况,制约了劳动者加入南宁市户口。

  对此,南宁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宁市不少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故意不参加社保,劳动监察部门也正加强监察,查处这种违法行为。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及其从业人员,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而且,劳动者享有签订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的权利。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合同时起,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有不签订合同不参加社保的情况,请劳动者拨打电话5665303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将根据劳动者的举报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保。

  作者:何珊 李平 孙湘平 李俊蓉 田桂营 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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