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打刘备和刘备的星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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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经理, 积分 825, 距离下一级还需 175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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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理科里面也有学渣型的,哈哈

我们不应该为别人而活,因为我们活着就是为了要改变世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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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祖籍陇西成纪,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二十五岁时只身出蜀,开始了广泛漫游生活,南到洞庭湘江,东至吴、越,寓居在安陆、应山。直到天宝元年(742年),因道士吴筠的推荐,李白被召至长安,供奉翰林,后因不能见容于权贵,在京仅两年半,就赐金放还而去,然后飘荡四方的漫游生活。

李白和杜甫并称“大李杜”。他的诗歌既反映了时代的繁荣景象,也揭露了统治阶级的荒淫和腐败,表现出蔑视权贵,反抗传统束缚,追求自由和理想的积极精神

701年(武则天长安元年)李白出生。

705年(中宗神龙元年)李白五岁。发蒙读书始于是年。

711年(睿宗景云元年)李白十岁。攻读《诗》、《书》及诸子百家。

715年(开元三年)李白十五岁。已有诗赋多首,并得到一些社会名流的推崇与奖掖,开始从事社会干谒活动。亦开始接受道家思想的影响,好剑术,喜任侠。

718年(开元六年)李白十八岁。隐居戴天山(又名大匡山,在今四川省江油县内)读书。往来于旁郡,先后出游江油、剑阁、梓州(州治在今四川省境内)等地。

720年(开元八年)李白二十岁。出游成都、峨嵋山。谒颋于成都。颋甚赞其才,复励之以学。

721年(开元九年)李白二十一岁。春归家昌明。此后三年均在匡山读书。

724年(开元十二年)李白二十四岁。离开故乡而踏上远游的征途。再游成都、峨眉山,然后舟行东下至渝州(今重庆市)。

725年〔开元十三年)李白二十五岁。春三月自三峡东下。经荆门山至江陵(今湖北省江陵县)。在江陵与当时著名的道士司马承祯相遇。夏游洞庭(在今湖南省境内)、庐山(在今江西省境内)。秋游金陵(即今江苏省南京市)。

726年(开元十四年)李白二十六岁。春往会稽。秋,病卧扬州。冬,北游汝州(今河南省临汝县),至安陆(今湖北省安陆县)。途经陈州时与李邕相识。结识孟浩然。

727年(开元十五年)李白二十七岁。居于安陆寿山,与故宰相许圉师之孙女结婚,遂家于安陆。

728年(开元十六年)李白二十八岁。早春,出游江夏(今湖北省武汉市),与孟浩然相会于斯。

730年(开元十八年)李白三十岁。春在安陆。前此曾多次谒见本州裴长史,因遭人谗谤,终为所拒。初夏,往长安,渴宰相说,并结识其子张相。寓居终南山玉真公主(玄宗御妹)别馆。又曾谒见其它王公大臣,均无结果。暮秋游邢州(在长安之西)。冬游坊州(在长安之北)。

731年(开元十九年)李白三十一岁。穷愁潦倒于长安,自暴自弃,与长安市井无赖之徒交往,初夏,离长安,经开封(今河南省开封市),到宋城(今河南省商丘市)。秋到篙山,恋故友元丹丘的山居所在,遂有隐居之意。暮秋,滞留洛阳。

732年(开元二十年)李白三十二岁。自春历夏在洛阳,与元演、崔成甫结识。秋,自洛阳返安陆。途经南阳(今河南省南阳市),结识崔宗之。冬,元演自洛阳到安陆相访,二人同游随州(今湖北省随县)。岁未,归家安陆。

733年(开元二十一年)李白三十三岁。构石室于安陆白兆山桃花岩。开山田,日以耕种、读书为生活。

734年(开元二十二年)李白首至兖州,初识杜甫,两人一面,即亲如弟兄,“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在兖州结下了深厚友谊,双曜相会,成文坛千古佳话。开元24年,李白携妇将自安陆移家东鲁兖州。

李白移家兖州后,将家庭安置兖州治所瑕丘(今兖州)城的东门之外,即李白所谓的“鲁门东”和“沙丘城下”,随即入编瑕丘户籍,占籍瑕丘,并得到了瑕丘官府所分给的田地。

736年(开元二十四年)李白三十六岁。春在太原,曾北游雁门关(今山西省代县)。南下洛阳与元丹丘相逢。秋,至篙山元丘处,结识岑勋。南返途经襄阳时,与孟浩然再会。是年杜甫二十五岁。在齐鲁燕赵一带漫游。

738年(开元二十六年)李白三十八岁。春,又出游南阳、篙山(元丘的居所)、陈州、楚州(今江苏省淮安县)。

739年(开元二十七年)李白三十九岁。春至初夏,在安宜(今江苏省宝应县)。夏,漫游于吴地(今江苏省苏州市)一带。秋,逆长江西上,经当涂(今安徽当涂县),至巴陵(今湖南省岳阳县),适逢王昌龄被贬谪岭南(今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带),二人会晤。冬,自巴陵归安陆。

741年(开元二十九年)李白四十一岁。居东鲁,与韩淮、裴政、孔巢父、张叔明、陶河等隐于徂徕山(音cúlaí,在今山东省泰安市境内),纵酒酣歌,号称“竹溪六逸”。又以学道为事,意欲出游越地。

742年(玄宗天宝元年)李白四十二岁。四月,游泰山。夏,与子女一道至南陵(今安省南陵县),欲游越中。玄宗征召入京,返南陵。秋,赴长安。与太子宾客相遇,贺以“谪仙人”称之,复推荐于朝廷,得玄宗优遇,命为翰林院供奉。

743年(天宝二年)李白四十三岁。诏翰林院。初春,玄宗于宫中行乐,李白奉诏作《官中行乐词》,赐宫锦袍。暮春,兴庆池牡丹盛开,玄宗与杨玉环同赏,李白又奉诏作《清平调》。对御用文人生活日渐厌倦,始纵酒以自昏秽。与贺知章等人结“酒中人仙”之游,玄宗呼之不朝。尝奉诏醉中起草诏书,引足令高力士脱靴,宫中人恨之,谗谤于玄宗,玄宗疏之。

744年(天宝三年)李白四十四岁。春正月,送贺知章归越。三月,自知不为朝廷所用,上书请还山,赐金,离长安而去。初夏,与杜甫识于洛阳。旋往开封、商丘,请北海高天师授其道,决心遁入方外。秋,与高适、杜甫共游梁宋(在今河南省开封市、商丘市)。冬,北往安陵(唐属平原郡,在今河北省吴桥县北),乞盖寰为造真(道教的秘籍),由高天师如贵道士授录济南(今山东省济南市)的道观紫极宫。成为一个真正的道士,还归任城。

745年(天宝四年)李白四十五岁。春在任城。杜甫来东相方。二人同游于任城一带。夏,与高适、杜甫同渴北海太守李邕于济南。秋,与杜甫复会于郡(今山东省曲阜市),二人同游甚密。秋冬,在鲁郡别杜甫,游金乡(今山东省金乡县)、单父(今山东省单县)。

746年(天宝五年)李白四十六岁。春,游鲁郡。卧病任城甚久。秋,病愈,又游于鲁郡。是年自春以来屡有南游之念,终于秋末启程。至宋城,又游梁园(汉梁孝王所造的一座的御苑,又名兔园),旋到扬州。

747年(天宝六年)李白四十七岁。在路上遇崔成甫。往会稽吊贺知章。登天台山(在今浙江天台县)。冬返金陵,此后二年,留居金陵。

748年(天宝七年)李白四十八岁。春在金陵,夏至杨州,秋游霍山(今安徽省六安县南),冬到庐江(今安徽庐江县),谒见江太守昊王李抵。

751年(天宝十年)李白五十一岁。春在任城。秋滞留在高凤(后汉的隐士)石门山(又名西塘山,在今河南省叶县西南)元丹丘居处。秋末,自开封北游幽州(今北京市),经河北道、邺郡(今河南省安阳市)。

752年(天宝十一年)李白五十二岁。北上途中,游广平郡(今河北省南部),拜访侄子李聿清漳县(今广平县)令。沿途留连。十月,抵达范阳郡(即幽州,今北京市)。初识安禄山跋启与边地战事之真相,颇感危险,即离范阳而去。

753年(天宝十二年)李白五十三岁。早春,自范阳南下魏郡(今河北省魏县东),游西河郡(今山西省汾阳县),继续沿汾水南下,入潼关(关所在今陕西省,为洛阳与长安之问的要地),登西岳华山。至历阳(今安徽省和县)横江浦渡长江。秋,又南下游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市)、句溪、敬亭山等地。

755年(天宝十四年)李白五十五岁。夏游当涂。秋游秋浦(今安徽省贵池县),冬返宣城。旋至金陵,获安禄山乱。门人武谔许去鲁中(今山东省)接其子女南下。分别后,自往宋城接其妻宗氏。

756年(肃宗至德元年)李白五十六岁。岁初,与妻子宗氏一道南奔避难。春在当涂。旋闻洛阳失陷,中原横溃,乃自当涂返宣城,避难刻中(今浙江省膝县)。至漂阳(今江苏省滦阳县),与张旭相遇。夏至越中。闻郭子仪、李光弼在河北大胜,又返金陵。秋,闻玄宗奔蜀,遂沿长江西上,入庐山屏风叠隐居,永王数次下达聘书,几经犹豫,终于决定下山入其幕府。

757年(至德二年)李白五十七岁。正月,在永王军营,作组诗《永王东巡歌》。永王兵败丹阳,李白自丹阳南逃。旋被缚入寻阳狱中。妻宗氏为救其四处奔走。江南宣慰使崔涣与御史中承相宋若思极力救之,乃获释。宋若思辟白为军幕参谋,以掌军中文书事务。并随宋若思一同至武昌(今湖北省鄂城县)。九月,病卧宿松(今安徽省宿松县)。曾两次赠诗宰相张镐求救。终以参加永王东巡而被判罪长流夜郎。

758年(肃宗乾元元年)李白五十八岁。李白自寻阳出发,开始长流夜郎,妻弟宗嫌相送。春末夏初。途经西塞驿(今武昌县东),至江夏,访李邕故居,登黄鹤楼,眺望鹦鹉洲。秋至江陵,冬入三峡。

760年(肃宗上元元年)李白六十岁。春由洞庭返江夏。秋至寻阳,再登庐山。决意游仙学道以度余年。冬在建昌(今江西省修水县西北)。岁末至豫章(今江西省南昌市)。

761年(上元二年)李白六十一岁。流落江南的金陵一带。靠人赈济为生,闻史朝义势力复盛,李光弼派兵镇压,再次请缨入其军幕,但因病而半道还。冬初,寄宿于当涂县令(县知事)李阳冰处。曾出游历阳,旋归当涂,卧病于斯。

762年(代宗宝应元年)李白六十二岁。早春,卧病当涂。晚春三月,作最后的一次旅行,游宣城、南陵。秋归当涂,病况日下,自知无望。而李阳冰又退隐在即,欲走无路,精神失常。临终之际,将平生所著托李阳冰。十一月,卒于当涂,有绝笔《临终歌》一首。

据邵康节《紫微斗数》的记载李白生于丙辰年十一月初十日午时不是辛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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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与杜甫:双子星座

  终于要写到这两个人了,我有一种激动,也有一种畏惧。不用说,我的面前是两个巨人。也不用说,凡是懂一点汉语的,都多多少少读过他们的诗篇。他们的作品,已流入了中国人的血液中,成为基因一样的东西。

  他们的诗,是中国人的基因,也是他们的接头暗号。如果谁说出:“我喜欢李白”这样的话语,那么,有一拨人会奔他而去,成为他的朋友;另有一拨人会奔他而去,要对他宣称:“我喜欢杜甫”。他们甚至会为究竟是李白的诗好还是杜甫的诗好,而争个面红耳赤。这样的现象不仅发生在普通群众中,也发生在那些非常有学问的学者中。这是人民群众自发开展的争座次运动。这样的运动,每个时代几乎都会发生。

  他们后来被人们送了两个高帽子:诗仙、诗圣。但在当时,谪仙这样的帽子是李白的朋友贺知章免费送的,诗仙是后来广大人民追封的;而当时的诗圣,诗坛上没名气,政治上没地位,经济上,更是捉襟见肘。这样的帽子,他想都没敢想过。这个帽子,对于他来说,是来得太迟了。

  当然,就像托尔斯泰得不到诺贝尔文学奖一样,对于一个伟大的作家而言,荣誉总是滞后于他的作品的。他们总是在没人看见的地方踽踽独行,精心耕耘。只有无数的种子长成森林时,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惊叹。

  他们两人都是怀抱着伟大政治思想的诗人。或者说,他们都不甘心仅仅做一个纯粹的诗人。这种“纯粹”的诗人,在唐代是从来没有过的,也更不是他们的期望与追求。或者也可以说,一旦一个诗人“纯粹”了,那他根本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

  他们心中都有一个伟大的梦想:那就是要帮助君王安定天下,让他们所处的时代成为千百年难得一见的盛世。这是他们生命中的希望和人生中的信仰。正是这样的信念,在支撑着他们,使他们能够不时地抬起头来,远望未来,而不致陷入现实的泥潭而绝望。

  他们性格中有共同的地方,如都特爱交朋友,骨子里都自视特别高,不大看得起人。也有共同的爱好:喝酒,寻仙,游山玩水。但不同的人生经历,最终将他们锻造成了差异很大的生命个体。

  李白的一生基本上是在所谓的“太平盛世”度过的,大部分时光,他都是过着酒肉穿肠过,美女身边留的“幸福生活”。因此,什么国家、民族的危机、忧患,对他来说,基本上就是天方夜谈。因为,大唐朝是最伟大的国家,大汉族是最伟大的民族,在他的意识中,是不可动摇的。他不会对此有丝毫的忧虑。这种“阳光”的心态,“盛世”的心态,在他的诗中体现得最为强烈。他的诗几乎处处闪烁着明亮的光采,再悲伤,再低落,那个大的明朗的氛围不会变。

  而杜甫则不然,正因为他目睹过、经历过那个盛世的繁华,却被突发的事件赶入了一个他想都想不到的乱世,就像曹学芹突然从锦衣玉食走向穷困潦倒一样,他心理上的那种惊诧、那种不由自主对过去时光的留恋,那种对破坏这个盛世,也就是破坏他的生命理想的安禄山之辈的痛恨,以及盛世理想被践踏的痛苦,就表现得特别充分、鲜明。也正是安史之乱,使他从“裘马清狂”的青壮年时代进入了“万方多难”的中年,使他成为了乱世中的浮萍,从而有机会更加深切地体味人生的复杂与艰辛。可以说,对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他没有一天不充满忧患、担忧。正是在这样沉重的心情下,在这样苦难的岁月里,他的诗成为了比历史更为鲜活的历史,成为“诗史”。或者更准确的说,成为整个封建时代那些具有强烈忧患意识的知识分子们的“心灵史”。

  这样,就使得他们在诗中有了截然不同的形象:李白是广阔无际的天空,是燃烧不息的火焰,是飞流奔腾的瀑布,是不服羁绊的野马,而杜甫则是厚重的大地,是于地下奔行的熔岩,是挟带着巨大力量,滚滚而来的长江,是臧克家笔下那匹负重前行的老马:总得叫大车装个够,它横竖不说一句话,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它把头沉重的垂下。这刻不知下刻的命,它有泪只往心里咽,眼里飘来一道鞭影,它抬起头望望前面。

  从诗歌大体的风格来说,李白是气宗,你只能感受到他的整个作品气韵流动,往往是一气呵成,却无法确定他用的是哪家哪派的功夫。他是无迹可寻,无招可学。但却用简简单单的几十个字,几百个字,就立马征服了你。而这简单的几十、几百个字,似乎是天成的,是随口而出,一点也不用力,却又带着无可遏止的光焰,像雷电一下子击中你,让你除了惊讶还是惊讶,除了感叹还是感叹。你没办法用刻苦努力去达到。如果不在他的那个路子上,你就是练上几十年,几百年也白搭。

  杜甫是剑宗,一招一式都千锤百炼,错综变化,就像一个迷宫一样。你走向杜家庭院的第一步,也许并没觉着他的好,但边走边揣摩,就会慢慢地发出赞叹,这花种得真好,这假山修得真好,这温泉布置得多好。赞叹了一路,继尔你也动了心思,也想盖这样的一家庭院,那你的麻烦就来了,因为,看着它是一砖一石垒起来的,似乎可学,好学。其实,他是用生命垒起了文字大厦,那一砖一瓦都沾满了他的心血。他姓杜,可以说,他是中国诗史中的杜鹃,字字是啼血的。你可以学到他表面的技巧,但你没有他的体验,你所学到的,也不过是皮毛。

  说李白不可学,杜甫可学,不用说,也是皮相的看法。他们哪一个人,都是不可学的。如果要学,就只能从整体把握他们,学他们诗歌内在的精神,那就是把整个的人生都沉入到诗中,使诗与生活,与现实,与国家,与民族,与人的心灵,与个人的体验,不可分离,哪怕是片刻。


  李白(701-763):奔流不息的生命水

  老天爷派李白来到这个世上,似乎是作“重要讲话”甚至是“主题报告”的。

  因为,那时的情形是,他来到这个诗江湖一看,尽是你不尿我,我不尿你,扯大了嗓门歌唱的。而且这些人,不但敢唱,还能唱,善唱。什么律诗、绝句、乐府、歌行,该有的都有了,该唱的都唱了。就像大会发言一样,来得早的,嗓门大的,抢先发言了,还说的很好。像李白这种后来的,要么是干脆闭嘴,就当没有我这个人;要么是厚了脸皮,重复他人的话语;要么是将他们的发言高度归纳,融汇,形成真正的一家之言,让你模模糊糊可以感知我的来源与路数,却又不得不承认,我已超越了,升华了,形成自己的面目和个性了,与前面的任何人截然不同了。

  不用说,以李白的个性,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第三种做法。

  这是历史要让他成功。也就是说,历史已给他准备好了成功的基本条件。

  首先,给了他一个强大的祖国。他所处的大唐自建立到他主要的生命活动期,已历时一百余年,先后经过李世民、武则天等政治家的治理,呈现出万物更新,欣欣向荣的气象,到唐玄宗时代,一个前所未有的盛世来临了。这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帝国。用什么样的形容词来形容它都不为过。李白当时的感受是“一百四十年,国容何赫然”。他看到的,处处是阳光,是新绿;感受到的,处处是强大,是新鲜。他觉得他是这个最伟大帝国的最伟大的子民。他的心态是无比开放,自豪的。在他心里,没有什么小国寡民的封闭和保守,有的只是要探索,要征服这个世界的欲望和激情。在他的诗里,他不断地写到剑,却也不断地鄙夷着那些死读书,读死书的书生们,就是因为,剑,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那个时代的走向与激情。他宁可死在激情的挥洒上,也不愿老死在书斋里。那是对时代,对自由生命的亵渎。他是紧紧把握住了时代精神的人。当然,这种飞扬向上的精神,只有那个强大的帝国才能给他。但当时生活在这个时代的诗人多了去了,历史为什么最终选择李白来当这个精神代表,来作这个时代的发言人,这不得不让我们把目光更多地投注在李白“这个人”身上。

  其次,给了他令人难以置信的聪慧与才气。他多次向人宣传过他青少年时期的读书生涯,什么“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什么“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也就是说,十岁到十五岁之间,他已经博览群书,写作水平也不同凡响。他的自我评价是:他写的文章已经超过他的前辈老乡,那个被视为赋这类文体中的最高手——司马相如啦。尽管这里带上了李白一惯的“夸大”“能吹”的成分。但他吹归吹,他有吹的资本。许多稍后于他的唐代人写的有关他的文章中,对他写诗印象最深的往往是“文不加点”:不假思索,一挥而就,没有什么绞尽脑汁,也没有什么苦吟长吟。他的一个堂弟说他“开口成文,挥翰雾散”——一张口,一拿笔,出来的就是好文章。——他就像一个好文章生产机器似的,只要一开动,好文章就自动流淌出来了。这让对方惊讶不已。我们感到的也同样是惊讶。只要你面对着他的那些充分展示他个性与才华的诗与文,你就不能不对他横溢的才气惊讶,乃至叹服。唐代称诗人为“才子”,而李白,无疑是唐代最当得起这个称号的人。

  第三,给了他自由不羁的性格。他出生于商人家庭,子曰诗云虽也读过,所受的影响也只是要报效国家,做一番大事业。和杜甫那种把儒家思想时时记在心里,挂在嘴上,并一心一意要去实践的,大不一样。在生活作风上,他是一个典型的自由主义者,一生所渴望的,也不过是自由,要自由地生活,自由地“飞翔”。所以,你让他整天准时上班去,他做不到;你让他谨小慎微去,他也做不到;你让他谦谦君子,一本正经去,他更做不到。他所能做的,就是笑傲江湖,就是书剑飘零,就是一杯酒来一首诗。

  第四、给了他优越的生活条件。诗是有闲的产物。杜甫当年困居长安十年,只留下了一百多首诗,与他整天得为吃饱肚子发愁、奔波有关。而李白一生,除了个别短暂的时期,几乎是衣食无忧的。他的父亲,他的几个兄弟都是商人,对他,他们总是关爱有加,时不时地“慷慨解囊”。他很少为生活发愁,也从不操心什么柴米油盐。这些俗事,他懒得管,也不需要管。所以,他的诗那么飘逸,不带一点烟火气不是没有道理的。

  第五、给了他丰富的人生经历。他不是什么学院诗人,校园诗人,更不是什么坐在书斋里闭门造车的诗人。他是典型的大地之子。他的足迹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可以说他是唐代的徐霞客。只不过,徐霞客留下了游记,而他留下了诗。也可以说,他的相当一部分诗,都可以算作他的游记。他一生隐过居,炼过丹,寻过仙,从过政,造过“反”,学过剑,杀过人,坐过牢,当过道士,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共过事,和最底层的老百姓喝过酒,和许多女人有过“亲密接触”,光老婆就娶过4个。唐代诗人中,经历像他这样丰富的,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第六、给了他强健的身体。也许是自小学剑习武的缘故,他的身体特别棒,一生很少生病。他给人的感觉是,精力特别充沛,天天骑马打猎,游山玩水,到处吃喝玩乐,寻朋访友,反正是哪儿有好看的,好听的,好吃的,好玩的,哪儿就有他的身影。他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精力。他和中国古代那些病歪歪的、叹老嗟贫,闭门苦吟的诗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似乎有使不完的劲,咋折腾也用不完的力量。一句话,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来享受生命的。

  最后,给了他长寿。上天没有像对待王勃、李贺那样吝啬,而是慷慨大度地给了他60余年的生命,这使他的天才有了充分磨砺、展示的时间。不可否认,诗人中有所谓天才,但无论是怎样的天才,没有几十年的打磨,他的天才都是未成品,都是当不起天才这个称号的。比如王勃、李贺他们,都是未成品。论才气,其中的王勃不在李白之下,但他的生命太短暂了,只能成为流星式的诗人,而无法像李白那样发出持久而璀璨的光芒。

  只能说,李白在唐代诗坛的出现,意味着屈原之后,中国又有了伟大的诗人。

  在屈原离世后,中国出现了无数的诗人,但没有一个能与屈原相抗衡。包括那个后世赢得无数人喜爱与尊重的陶渊明也无法抗衡,他的作品无疑是第一流的,但由于其思想和生活的限制,使其缺乏一个大诗人应有的对人类心灵强烈的冲击力。只有到了李白,他才以他冲天的光焰再次照亮了中国的诗坛,让任何一个稍有点文化知识的人都不得不承认,中国又一个大诗人产生了。

  与生俱来到死不休的传奇

  李白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甚至,他本身就是一部传奇。这部传奇,从他还没出生就开始了。

  据说,有一天,他的母亲梦见太白金星钻进了她的怀中,才怀上他的。而他的名“白”和字“太白”,都与这个梦有关。这个梦,多半和那些帝王出生时发生的诸多奇迹一样,是李白吹出来的,或李白的崇拜者们想当然臆造出来的。但不管怎样,他的崇拜者们从此认定他就是太白精星转世,而且还堂而皇之以序言的形式写在了他的诗集前面,似乎在向人们宣传一个事实,一个真理。也许在他们眼里,只有天上的星辰下凡,也可以如此才情横溢,光芒四射(李阳冰《草堂集序》“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世称太白之精,得之矣。”)

  不但如此,他或者他的崇拜者们还说过这样的故事:他小时候,一天晚上梦见自己手中的毛笔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梦笔生花”的故事就是这样来的),从此,他就才思敏捷,写什么都不在话下了。这和那个“江郎才尽”的江淹有点像。江淹是梦见神仙给了他一支笔,而我们的大诗人做的梦要更进一步,不但有笔,还要让笔开出花来。只能说,他的梦也像他的诗一样,充满着奇幻的色彩。(《李太白全集》王琦注所附《天宝遗事》“李太白少时,梦所用之笔头上生花。后天才赡逸,名闻天下。”)

  而他此后的一生,更是传奇。《李太白全集》所收录的那些“外记”“逸事”之多,没有哪一个诗人可与之相比。他简直就是个绯闻大师。

  而有关他的死,更是传奇中的传奇:他喝醉了酒,看到水中的月亮,便跳到了水中,要去“捉月”。不用说,这是后人的想像。当然,也怪不了后人,谁叫他一次又一次地写到月亮,把它写得那么富有人性,像是他的亲人,甚至情人呢?(《唐摭言》“李白着宫锦袍,游采石江中,傲然自得,旁若无人,因醉入水中捉月而死。”)

  他的一生,从出生到死亡,都是一个又一个故事。今天的一般通例是,小诗人需要传奇故事、风流韵事来为自己装潢门面,大诗人不需要,因为他们那些杰出的作品本身就是传奇。而在当时的情形下,小诗人一般不会有所谓的传奇故事,有了,也很难流传下来。只有大诗人,特别是像李白这种在当时就引起众人注目的大诗人才有故事,也才有可能流传下来那么多故事。他的诗流传了一千多年,他的人生也以小说、故事、传说等形式流传了一千多年。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一个真正的大众诗人。

  故乡啊故乡,你在哪里

  但就是这样的传奇人物,在哪儿出生,却成了谜,引发了后世一大猜谜活动。有人说,他出生在四川,是个正宗的四川佬;也有人说他出生于甘肃,这有李白自己的文章为证:“白,陇西布衣”(《上韩荆州书》),也有李白的诗为证:“本家陇西人”(《赠张相镐二首》其二)但谁能保证李白不是在说自己的籍贯或郡望呢?也有人干脆说他出生于西域,是个胡人,也就是说,是个外国人。

  但最后大名鼎鼎的郭沫若也加入了猜谜活动。他说,你们都说错了,他不出生于四川、甘肃,也不是什么胡人,他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但他不出生于中国,而是出生于中亚一个叫碎叶的地方,也就是今天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托克马克附近。这几乎是“一锤定音”,成了公论。也就是说,他曾经是个海外华侨(李白出生时,碎叶尚未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只不过,在很小的时候,就随父亲来到了四川。还好,幸亏他回来了,要不然,中国历史上,也许就少了一个伟大的诗人。(详见郭沫若《李白与杜甫》)

  但究竟谁说得对,恐怕也只有李白最清楚。李白有名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都熟悉。可是,谁又知道,在明月皎洁的晚上,他所思念的故乡究竟在哪里呢?


  父亲啊父亲,你叫什么

  李白姓李,这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但对李白的父亲而言,却曾经是个问题。

  据说,在隋末的时候,他的祖先逃到了碎叶,在那儿隐姓埋名,也就是说,原来姓李,到碎叶却改名换姓了。这有点像逃犯的所作所为。就这样,李这个姓,暂时离开了他们这一家族近百年之久。

  只有到705年,也就是李白虚岁5岁时,李白的父亲才带领他们一大家子潜回到四川绵州昌隆县清廉乡。李白后来自号“清莲居士”,也许就是为了纪念这个他生活了20年的故乡。(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墓碑》“隋末多难,一房被窜于碎叶,流离散落,隐易姓名。故自国朝以来,漏于属籍。神龙初,潜回广汉,因侨为郡人。”)

  当时这儿属于穷山僻壤,李白的父亲多半还是怕引人注目,才来这儿的。这一点,还是像个逃犯的所为。他们一家多半犯下了什么罪行,或惹下了什么仇人,才会如此吧?

  但到了四川,李白的父亲做了一件形式上影响李白一生的大事:把李姓恢复了,他们一家又开始姓李了。不然的话,今天我们所知道的大诗人李白,有可能会叫张白王白什么的。(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墓碑》“公之生也,先府君指天枝以复姓”、李阳冰《草堂集序》“神龙初,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

  但李白的父亲叫什么,今天依然是个谜。我们只知道当时的人称他叫“李客”。这个“客”,无非是外来客,外乡人的意思,并不是他的名字。(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墓碑》“父客,以逋其邑,遂以客为名。”)

  但这个外来客,虽然做买卖,并不是我们想像中的大字不识的大老粗。据李白后来回忆,父亲留给他的“美好印象”之一,就是让他背诵他的老乡司马相如的《子虚赋》。(《秋于敬亭送从侄耑游庐山序》“余小时,大人令诵《子虚赋》,私心慕之。”)

  看来,他这个商人父亲修养不低,竟喜欢这个汉代人胡吹牛皮的文章。他不知道,这无形中影响了他的这个宝贝儿子,以致于他一生都把他的这个老乡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


  李白的父亲之所以在进入四川后改回旧姓,多半是因为李已成为了“国姓”,姓李会给他们带来好处和方便。

  他的聪明无比的儿子在成人后,自然也清清楚楚看到了这一点

  他这个商人的儿子,开始对外宣称,自己是凉武昭王李暠的九世孙,这一扯,就和正当政的国家最高领导人唐玄宗们扯上了关系,因为唐玄宗是李暠的十一世孙。李白这一吹可好,论起辈分来,他比唐玄宗还高两辈,一下成了唐玄宗的爷爷辈。

  不得不服,他也真敢吹。但他也就是吹吹,一来没有像家谱之类的铁实证据,掌权的李家不承认,二来见了他那些所谓的孙子重孙辈们,他倒也“识趣”,立马降了辈份,称人家为族叔族弟之类。反正,一见当权的李家人,他这个自称“根正苗红”的李家人,一下子“谦虚”了许多。

  他为了坐实自己的“根正苗红”,还和那个汉代的“飞将军”李广拉上了关系。原因很简单,李广是李暠的远祖。在他的逻辑中,认下了李广,也就是认下了李暠;认下了李暠,也就和李世民,李隆基他们成为一家子啦。可以说,为了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他没少动心思。(《赠张相镐二首》其二“本家陇西人,先为汉边将。功略盖天地,名飞青云上。苦战竟不侯,当年颇惆怅。”)

  在我们的印象中,总认为李白是见了谁都不尿的人。“天子呼来不上船”这样的形象深入人心,其实这是搽了粉的李白。真实的李白是,他有他的狂傲不羁处,也有他的庸俗现实处。或者说,他是一个太阳,但里面的黑子也不少。(详见郭沫若《李白与杜甫》)


  李白在家中众堂兄弟中排行十二,人称“李十二”。可见他们李家也是个大家族。只是不像杜甫家,名人不断,连爷爷都是大名人。他们李家这几百年来似乎没出过什么大人物,他的上面几辈都是默默无闻的人,以致于今天连他老子叫什么我们也不知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理,他当然得给自己搬一个大人物出来,不然,碰见了王维、杜甫他们,谈起家族身世,家庭背景来,他多没面子啊。

  他这样做,有不得已的苦衷。因为他出生在一个非常看重出身的时代。“门当户对”是交往、择偶的重要条件。李白后来之所以能够两次娶前宰相的孙女为妻子,恐怕与他自称是凉武昭王李暠的九世孙有关。所以,他的父亲没白“复姓”,他也没白吹。他非常看重自己的这个出身,几乎念念不忘地念叨了一辈子。谬误重复上一千遍也会成为真理,也许他和巴尔扎克相信自己是贵族的后人一样,也已相信他就是那个遥远的凉武昭王的九世孙了吧?

  不过,他的老子也不是什么普通老百姓,而是一个富商,李白说白了,和陈子昂一样,是个典型的富二代。他身上也具有相当鲜明的富二代特征:把钱不当钱,动不动就挥金如土。据说他到扬州一带游玩,不到一年,就挥 十多万。这样的巨资,会使官宦子弟杜甫见了吐血的。他之所以动不动就说“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样的豪言壮语,也是因为他背后站着一个财团:他的老子,他的几个兄弟,都经商,大把大把的银子会从他们那儿源源不断地输送到他的手中。


  李白版《我的童年少年时代》

  据李白自称,他小时候就不得了,“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上安州裴长史书》)这六甲是什么,说不清楚。有人说是初级数学之类,有人说是五行八卦之类,也有人说是相当于《弟子规》、《百家姓》之类的少年读物。至于观百家,那相当于今天所说的博览群书。而且他后面还跟了一句“轩辕以来,颇得闻矣”。轩辕就是我们常说的“炎黄子孙”中的黄帝,是中华民族的远祖。他告诉我们,自有中华文化以来的典籍,他差不多都读过。而且他还用了 个“颇”字,也就是说,不是一般地了解,是相当地了解。可以说,他这话说得相当地狂,也相当地自信。反正这样小的年龄,就能做到这些,不能不说是“早慧”。

  不过,依李白的性格,这里肯定有吹的成分。而且这是他写在自荐信里的,更得说自己的好话。但有一点值得注意,他看的不只是四书五经,更多是杂书之类。无疑的,他不是循规守矩的学生。他以后引以为豪的,也是看了那么多课外书。

  他还吹过这样的话:“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 (《赠张相镐二首》其二)读书在李白那里,似乎是五年一段,五年一个大进步。五岁怎么不得了,十岁又怎么不得了,到了十五岁,一般的书已经不放在眼里了,只看那些稀奇古怪,世上少见的。至于写的文章,更就不得了,早已超过了他的偶像司马相如。

  他的赋留下来了一些,是不是十五左右作的,不知道。我们知道的是,他吹归吹,但确实有吹的资本。他不是光说不练的假把式。他有真功夫。这一点,我们对他了解得越深入,认识得就会越清楚。


  现实中的剑客与纸上的侠客

  当然,他不只是爱读书,爱写作。

  他还学剑术,天天想着当侠客。初唐到盛唐是一个“尚武”的时代。别说武将,就是诗人,也往往会两下子。看看杜甫后来写的回忆诗篇,他们这些诗人在一起,并不仅仅是喝喝酒,吟吟诗。骑马射箭打猎,也是重要的活动。不会弯弓射箭,你活得也太没劲了,谁和你玩啊?可以说,学剑术,也是当时的时髦。

  按他的说法,他十五岁就迷上了剑术(《上韩荆州书》“十五好剑术”)。而且这一迷,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几十年。他成婚后,为了学剑术,还专门跑到山东向当时的剑术名家们求教(《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可见其痴迷的程度。

  当然,他也没忘了给我们介绍他这几十年的“功夫”:再硬再强的弓,俺随便拉个满月;一有空,就骑了骏马去打猎,一箭就放翻了两只老虎(他也真能吹,也真敢吹呀)。这还没完,射完了老虎,他也不放过空中的飞鸟:俺闪电般转身,只听嗖嗖之声,两只鸟应声而落。(《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弯弓绿弦开,满月不惮坚。闲骑骏马猎,一射两虎穿。回旋若流光,转背落双鸢”)

  看看,他的功夫比武松、李逵们如何?不考武状元,真是可惜了。

  据李白的朋友崔宗之说,李白走哪,袖中都藏着把“匕首剑”。(崔宗之《赠李十二》“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这“匕首剑”是匕首呢,还是剑呢,还是形似匕首的短剑呢,还是匕首和剑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走走坐坐身上都带把“凶器”,这是什么人干的事呢?怎么越看越像个混社会走江湖的呢?也许李白要的就是这效果。他啥时候都要与众不同啊。他袖中掏出的不是匕首,不是短剑,而是一本《文选》来,他还是李太白吗?不但他要瞧不起自己,他那些朋友们,恐怕也要瞧不起他了。他丢不起这个人啊。

  李白的另一个朋友魏颢说得就更惊人了:李白学剑可不只是玩玩。他年轻时就杀过人,而且还是好几个(魏颢《李翰林集序》“少任侠,手刃数人。”)

  随着这话的问题就来了:李白杀了好几个人,怎么还和个没事人一样,到处游山玩水呢?“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难道对他不起作用?初唐的王勃杀了自己的仆人,就被判了死刑,要不是遇上大赦,他的小命早就没了,难道到了盛唐的李白反而天不拘地不管了?有人说,他年轻时生活在四川绵州,那儿天高皇帝远,法治不健全,让他成了漏网之鱼;也有人说,他家是富商,是豪强,有钱能使鬼推磨,李白前面杀人,他老子后面拿钱摆平,所以他才能大摇大摆地到处游山玩水。(参见周勋初《李白评传》)

  是这样吗?不知道。但也许仅仅是李白为了向他的那些哥们吹牛炫耀吧:看看,我敢杀人,你敢吗?有的肯定头摇得拨浪鼓一样。但心里多半在说,你就吹吧! 但就有像魏颢这样的超级粉丝信的,还郑重其事地把它作为大诗人的“英雄事迹”,写在了文章里。

  但李白诗里虽没明确写过自己杀过人,却明明确确地写过,和别人打架斗殴,差点成了别人的刀下之鬼。(详见本书《惊心动魄的一幕》一节)

  但这件事,李白一直引之为耻。(《叙旧赠江阳宰陆调》两宋本有“此耻竟未刷”语)毕竟,这样的场景,和“一射两虎穿”“转背落双鸢”差距太大。残酷的现实啊,你怎么就是这么无情地打我们诗人的嘴呢?

  李白最终没能成为太极张三丰、大刀王五之类。他也只是向往并适度参与这样的生活而已,就像今天许多人喜欢读武侠小说一样,不过是对平淡现实生活的一种补偿与平衡。真让他整天杀富济贫,除暴安良,当梁山好汉去,他恐怕要嫌这样的生活太血腥,不够诗意。

  最终让他过足了侠客瘾的,还是在纸上。

  可以说,他是纸上的侠客。他写了好些与侠客有关的诗。其中有一首就叫《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是多么光彩灼目的英雄啊,却又深深地鄙夷着世俗功名,追求着个人人格的完美。这怎不让人赞叹,让人向往呢?这里,有他的追求,他的向往,他的精神寄托。

  而这样的句子,还有很多,比如,“由来万夫勇,挟此生雄风。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休道易水寒,从令日贯虹。” (《结客少年场行》);比如 “燕南壮士吴门豪,筑中置铅鱼隐刀。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结袜子》);还比如:“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白马篇》)

  什么叫剑气如虹,什么叫豪气干云,这就是。它们就像星星一样散布他的集子里,你随时都可能眼前一亮,看到一个活脱脱的李太白来。尽管他大多数的时候,是在写别人。可大诗人的大,就是他不论是写自己,还是写别人,随时能让你感到,他就是在写自己。他的性情,他的人格,他的精神,他的生命,都融在了里面,你想分出哪是他,哪是别人,都很难。

  他的这些纸上的侠客,比他的“手刃数人”的“英雄事迹”,更能打动我们。他们是另一个李太白。也许比现实中的李太白更光辉,更灿烂,更丰厚,更有英雄气,也更有魅力。


  他还学道求仙,想着法子长生不老。据他自己说,求仙也是从十五岁开始的(《感兴八首》其五“十五游神仙,仙游未曾歇。”)看来,十五岁对于他,是一个具有纪念碑意义的年龄,也是一个具有转折意义的年龄:他似乎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了。他又是观奇书,又是好剑术,又是游神仙,够忙,够充实,也够自在。

  其实,学道求仙也是当时的时髦。甚至可以说是最大的时髦。当时,几乎每一个皇帝都是道教的或明或暗的信仰者,他们无一不想着借助那些丹药,成为仙人,从而实现他们的最高梦想:万岁万岁万万岁。

  而下面的官员、有钱人,一看皇帝这样,便也开始了政治投机或照猫画虎,反正不管心里信不信,行动上绝对与中央保持一致。

  李白开始恐怕也就是随大流,赶时髦,但后来越陷越深,以致于有时候,真的就相信他能够成仙,或者他已经成仙,他就是仙人。后来,他索性受了道箓。也就是说,他正式成为了一名道士,和张三丰他们成一拨的了。在那个时期,你见了李白,恐怕得称他李道长。

  这恐怕也与他对生命的极度敏感有关。越是伟大的诗人,越对时光、对岁月,对自己身体的变化敏感。有时候,掉几根头发都会让他的感情产生狂波巨澜。头发白了,更是让人感慨不已的人生大事。“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这样的诗句,也只有对生命特别敏感的诗人才写得出来。我们所熟悉的他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是在悲叹时光易逝;“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是在悲叹岁月难留。而这样的思想,在他的集子中是一抓一大把的。他在诗里动不动就“游仙”,就像他在现实中动不动就寻仙一样,都是企图挽留岁月,超越时光做出的努力。而这样的努力,不用说,总是落空。诗人便想紧紧抓住现在,享受现在,“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可饮酒也只能使他一时陶醉,驱除不了匆匆岁月带给他的精神压力,最终他的感受还是“今日之日多烦忧”。

  怎么办,出路在哪里?他只能把眼光放在未来,寄希望于将来的得道成仙。李白之所以一生都痴迷于修道求仙,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太热爱,对生命太执著,对时光太敏感,他想像浮士德一样,留住这美好的时光。历史,已成过去,不可追;现实,随时在消失,不可留。只有未来,可以寄托他的这点渺茫的希望。可以说,学道求仙,是他唯一的选择,也是他最大的精神寄托和心理安慰。

  只不过,学道求仙,得有两个条件,一个是有钱。炼丹在当时的技术水平下,相当于烧票子。普通老百姓,或者穷酸,根本玩不起这种奢侈的游戏。比如,杜甫和李白认识后,受李白影响,也想赶赶时髦,学学仙,吃吃丹,但一看这个吓人的成本,赶紧退出了。

  学道求仙,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今天的高尔夫球,是那些所谓的“上层人士”玩的,穷诗人绝对玩不起。而李白,靠着老子和兄弟,以及各级官员的“大力支持”,才能一辈子衣食无忧地“奢侈享受”。

  另一个条件就是身体要好,不然的话,那些“金丹”,吃不上几天也许就得见阎王,别说求仙了,成鬼还差不多。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而李白这个本钱也特别足。从他的诗里你就可以感受到,他天生是那种生命力特别充沛,精力特别旺盛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足够的精力长时间被折腾。像陈子昂那样从小有病的,“不掂掂自己的斤两”,也赶这个时髦,只能早早见阎王。

  而恰好李白这两个条件都符合。他似乎就是为炼丹求仙而生的。

  按李白自己的说法,他当时与一个叫东严子的(李白在文章中称其为“逸人”,他也常常自称“逸人”。其实,所谓“逸人”,也就是得道之人。他的诗那么飘逸,恐怕也与他整天与这些“逸人”混在一起有关。他一生最爱交往的朋友,不是诗人,也不是官员,而是道人或正在走向得道之路的人)一起躲在他家乡附近求仙修道。

  最后修到了什么程度呢:几年待在山中,双脚没踏上过城市一步,过的是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比陶渊明还陶渊明。他在山中,养了“奇禽”——是武侠小说中常出现的神雕呢,还是仙鹤呢,还是其他稀奇古怪的珍禽呢,诗人没有说,反正是农村里、城市里一般情况下见不到的稀奇的鸟类。这些鸟,天天和他俩在一起,一点也不怕他们。喂它们东西,放在手心,一呼叫,它们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纷纷跑到他们手心来啄食了。

  看看,他们的关系亲密到了什么程度!这也是李白所引以为荣,念念不忘的。因为,按照道家学说,只有得道之人,才能与大自然,与大自然中的万物,这样和谐相处。他现在和这些“奇禽”相处到了这样的地步,不正证明他已是个得道之人了吗?

  据他说,当时他家乡所在地的领导听说了,亲自跑到了他们隐居的地方,想看个究竟,一看,大吃一惊:看来真遇上得道高人了,非要推荐他们去参加有道科考试不可。与李白同时代的高适就是走的这条路。但李白和东严子都拒绝了“领导的这番好意”,宁可在山里待着,也不参加什么有道科考试。对于李白而言,别说什么有道科,就是当时最有前途的进士科他都看不上。他心里多半在说:领导,你也太小瞧我李太白了吧?

  他后来用三个词表达了他当时的心态:一是“养高”。这里的高,相当于“道”。养高,其实也就是修道。他的一大目标就是要成为一个得道之人;二是“忘机”,忘了机心,去了城府,抛了勾心斗角,弃了竞争比较,成为一个最“自然”的人;三是“不屈”:不点头哈腰,不奴颜婢膝,不唯唯诺诺,做一个最真的人,最纯粹的人。这和他后来所说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能开疏颜”是一以贯之的。(《上安州裴长史书》“又昔与逸人东岩子隐于岷山之阳。白巢居数年,不迹城市,养奇禽千计,呼皆就掌取食,了无惊猜。广汉太守闻而异之,诣庐亲睹,因举二人以有道,并不起,此则白养高忘机不屈之迹也。”)


  奇怪的学问,奇怪的师生

  他还学习纵横之术。这不是赶时髦,倒有点逆潮流而动的味道。

  所谓纵横术不过是当年张仪、苏秦他们这拨人玩剩的玩意,说白了,就是策士们,说客们耍嘴皮子,说服帝王们,从而推销自己那点“私货”的“艺术”。这是乱世里的艺术,春秋战国,三国、南北朝时代,这样的人特别多。就是我们熟悉的魏征,当年也学过这玩意。可到李白时代,大唐朝已建立了一百多年,天下一统,早没了说客们合纵连横的土壤,你李太白还学这些,想干吗呢?

  有人说是四川封闭,在长安早已过时的思想,在四川还流行着。是这样吗?说不清,也许仅仅是因为他的求知欲太强,什么都想看,什么都想学;也许与他自小读的那些“奇书”有关。那些纵横捭合、建功立业的人物,比如他所佩服的司马相如、诸葛亮、鲁仲连,哪一个身上没有纵横家的气质或影子呢?小时读的书籍对人的一生具有重要的甚至决定性的影响,也许当他沉浸在那些奇妙迷人的书籍中时,就已经意味着他必然会走向这条道路。

  据说,他是隐居在家乡附近的大匡山,经常到梓州跟一个叫赵蕤的学习纵横之术。

  这个赵蕤也是四川人,学问相当渊博,当年朝廷要请他夫妻出山做官,结果却被他拒绝了,不知是嫌官小,还是一看现在天下太平,他的那些纵横术用不上,心灰意懒,不愿出去,结果落个了“有节操”的美评。不过,他还是不甘寂寞,写了一本书,叫《长短经》,专门谈称王称霸之道。

  他之所以给他的这部书起这么个名字,不过是说,策士们、说客们对一件事,可以由着嘴说,想让它长它就长,想让它短它就短。所以有名的《战国策》,也叫《短长书》,就是这个道理。不过,从这个名字上,也可以看出赵蕤的自信,甚至自负:《战国策》不过叫书,而它,叫经,是不是有点目空四海,自比圣贤的味道呢?

  据说李白跟赵蕤学习了一年多。这一年多,赵蕤多半会将他的这些思想、学问倾囊相授,而李白,也多半会如海纳百川一般将它们悉数全收。他不知道,这一年多,会那样深地影响了他后来的生命走向。(《唐诗纪事》引杨天惠《彰明逸事》“隐居戴天大匡山,往来旁郡,依潼江赵征君蕤。亦节士,任侠有气,善为纵横学,著书号《长短经》。太白从学岁余。”)

  他和赵蕤,应该说相处得非常好,说他们是师生,不如说他们是朋友。在李白离川到扬州后,一天,他卧病在床,想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这个老师兼朋友:“离开家乡,见不上老朋友了,我在梦中还能与谁在一起呢?”他这样说道。

  不过,这是诗的说法。他实际上在说,他多么地思念他。在梦中,多少次地梦见他;醒来后,才发现他们之间还隔着多少道山与水。而他,也只好拖着病体,给他写信。这是聊胜于无的法子。用他的话说,这是一种 “安慰”,无奈的“安慰”。(《淮南卧病抒怀寄蜀中赵征君蕤》“故人不可见,幽梦谁与适?寄书西飞鸿,赠尔慰离析。”)

  这是离家后的情怀,而在当年,当他们在山中的时候,也许更多的是慷慨激昂,指天说地,意气风发。他怀念的不仅是赵蕤这个人,也是他们一块度过的美好时光。

  在写诗中学习写诗,天才的第一缕光芒

  写诗,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们的基本功,谁不会,根本就没脸在那个圈子里混,想混也混不下去。有点追求,想进步的知识分子,没有不在诗上下功夫的。让心气极高,干什么都想拿第一名的李白不好好写诗,他丢不起这个人。

  所以,小时候的李白学习就非常刻苦,我们所熟知的那个铁杵磨成针的故事,不一定真实,但李白同学当时对于学习,确实有股子铁杵磨成针的精神的。他曾对人说,他人生的两大习惯或乐趣:一是手不释卷,坐着也读,躺在床上也读,而且啥书都读,儒家的读,道家的也读,其他杂家的同样也读得兴味盎然;二是写作不休。他用了“不倦”这样的词来形容自己对写作的态度。这是一个让人为之动容的词。这里有他的坚持,他的爱,他的痴心不二。他似乎和杜甫一样,冥冥中感受到了,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要不停地写,写,写,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上安州裴长史书》“常横经籍书,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矣”)

  正是因为有了他的这份勤奋,坚持,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他才可以不断地写出那么多那么好的作品来。诗是个人体验的呈现,但如何呈现出来,如何呈现得恰如其分,却需要相当的学识和积累。诗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海明威所说的海上露出来的那点冰山,而那看不见的巨大底部,却是由学识、经验累积而成。写诗只凭灵感,这样的灵感是无法持久的。一个大诗人,必须也是博览群书的人。从李白和杜甫的诗里,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点。他们对古代及当代文化的熟悉程度,是让人惊讶的。凡是提倡不读书,仅凭灵感、个人体验写诗的人,都只是仅仅看到了表面,看到了那个飘浮在海上的冰山。

  正因为此,当看到我们的天才诗人留下了大量的模拟乐府的作品,我一点也不惊讶。这才符合创作的规律。任何诗人,包括李太白这样的天才诗人,都必须有一个从模仿学习到自由创作的过程。对于所谓天才,有人早做了回答: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百分之九九的汗水。我还要再加一句,百分之一的天赋,多半还需要百分之九九的汗水来开启。以为天才一出世,就像哪吒一样,可以上天入地的,那是门外汉的想当然。当然,离了百分之一的天赋,流再多的汗水,也是难以成为李白这样的诗人的。

  这无疑是他的学习期。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年轻的李白沉浸在古代的乐府诗中,读着,写着,思考着,苦恼着,兴奋着,一页又一页的书翻过去,一张又一张的纸被涂满,他欣赏着,吟咏着,修改着,有些揉成了一团,有些直接就扔进了火炉里。不用说,我们今天看到的他早期的作品,仅仅是其中很小一部分。但就是这一部分,也在证明着我们的大诗人经过了多么勤奋艰苦的学习过程。

  这里有亦步亦趋,中规中矩的模仿,也有在模仿中的创新求变。但不管怎样,他主要的目的是练笔。他在练习中训练自己的技巧,寻找自己对文字的感觉,培养自己观察、切入事物的角度。

  他在摸索,提高,超越着。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写作中学习写作,这是收效最快的学习方式。只要看看他二十岁左右写的《访戴天山道士不遇》,我们就可以说,经过大约十到十五年的苦学,潜藏着的天赋似乎已经被他唤醒,他已可以出师了。甚至可以说,从这首依然留有六朝痕迹的作品里,我们已不难看到他天才的闪光了。这是一首来自生活经验的诗,他这个未来的道士,去拜访一个当时的道士,结果没碰上,便写下了这样的诗:
  “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无人知所去,愁倚二三松。”
  这里,他不说隔着水声听到了狗叫声,他说,水声中有狗在叫,给人的感觉,那狗就在水中。为什么这么说?就为了这样写比较朦胧。他所表现的环境朦胧,就像仙境一样。他诗下的意境也朦胧。有实的地方,也有虚的地方。实的地方,让你似乎可以摸得着,觉得他脚踏在现实大地上;虚的地方,又让你如梦如幻,不知身处何方。却同时又会让你有一种憧憬,向往:这是多么不同于你所在的城市,乡村,你所在的办公室、书斋的飘渺境界啊。而身边处处可以看到的桃花呢,他说“带露浓”。这个浓字,是说露水很多呢?还是在说桃花在露水的映衬下,别样地红别样地艳呢?
  而山中的树,层层又叠叠,密密又麻麻,挨挨又挤挤,他只用了一个“深”字,和贾岛的“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有异曲同工之妙。当然,这“深”字,对于李白,多半不是炼字的结晶,而是自然挥洒的结果。他的性格,他的学识,他的心境,他的思想,他的观察力,他对中国文字的熟谙,使得有些在今天看来用得特别有味的字眼,在他,却是自然而然流出的。
  当然,他的重点不在于写树,而在于说鹿,在这树木浓茂的山中,时不时地会见到一两只野鹿。鹿是什么,在他这个修道求仙的人眼里,鹿是神仙们的坐骑呀。在他著名的《梦游天姥吟留别》中,他也说“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他要骑了白鹿去寻访名山,去寻访名山中的仙人们。仙人们骑鹿,他也骑鹿,他是在告诉他们:俺们是一伙的吗?
  他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已是中午,只听溪水淙淙,却无一丝钟声。李白这里借听不到钟声在含蓄地暗示我们,他所访问的杂毛老道不在,是在“点题”:不遇。谁说李太白写诗信马由缰呢?看看,他理性得很。从始至终他都知道,他在写什么,该照应的地方他一点也不会落下。
  来到道观门前,他看到的是一片清幽的世外仙境:野生的竹子把薄雾映成了青色,泉水汇成的瀑布从碧绿的山峰上飞泻而下。他这是在写景,也是在写主人的精神世界:脱俗的,本真的,也是活泼泼地涌动着生命的。而这也正是诗人所追求的,有一种欣赏、喜悦的心情在里面。
  当然,还是押阵的二句,最能体现出他的神采。没碰上他想找的人,也没人知道他去哪儿了,这可咋办?他是斜倚着松树。发愁吗? 我们感觉不到,感受到的却是那种飘逸洒脱劲。这种话不说尽,留下大量想像的写法,正是诗的写法。而他二十岁时,就已玩得相当熟了。
  我以前认为,他和杜甫不一样,杜甫是一步一个脚印,慢慢地积累学习体验,历时几十年,才成为大诗人的。而他,年纪轻轻,一出手就是大诗人气象,到二十五六时,他诗歌的艺术水准就已经非常高了。而杜甫,却是一步步艰难地攀爬着,最终也一步步登上了最高峰。
  在整体阅读了他们的作品后,我的看法变了:他和杜甫都是天赋极高的人,他们对此都有过极为相似的表述,从他们的诗作中也不难看到这一点;但更重要的,他们都是学习、体验、人生磨砺的结果。他们用后天的努力唤醒了先天的天赋。只不过,那个自由挥洒的杜甫似乎比李白醒来的迟一些而已。

  模仿的痕迹,包揽宇宙的雄心

  李白这时候不但玩诗,也玩赋。这同样是当时文人们的基本功。

  他留到今天的,有8篇赋。这些赋,和他那些大量的乐府诗一样,也是他青年时期的“习作”:带有很浓厚的模仿气息。那里,散发出来的,有司马相如、扬雄的味儿;也有江淹这些六朝文人的味儿,还有更早的屈原、宋玉他们的味儿。当然,也有他个人的气息,但他的气息与别人的味道混在了一起,我们吃到的似乎是一锅似曾相识的调和饭。那种专属于他自己的气息还没有完全显露出来。

  杜甫特别重视《文选》,而李白,对这本书也同样不陌生。他的有些赋作,直接就是模拟《文选》中的作品。据说,还模拟过多次。这是一个从呀呀学语到不断模仿、不断提高的过程。比如他的《恨赋》,几乎就是从那个“江郎才尽”的主人公江淹的《恨赋》中脱胎出来的,结构,叙述的口气,包括感情,都一样。这时候的李太白几乎整个地淹没在了江淹创造的世界中。(《李太白全集》王琦注所引段成式《酉阳杂俎》“李白前后三拟《文选》,不如意辄焚之。惟留恨、别赋。”)

  但这是必要的过程。没有了在别人世界的畅游,从而学会游泳的技艺,也就没有了在自己世界畅游的可能性。它们为创造一个独属于李白的世界打开了一扇门。

  但他更多的,是沿着他的老乡司马相如、扬雄他们的那种夸张的路子走,而且口气比司马相如还大。这也是在学习。学习那些和他性情相近的作家,学习那些和他性情相近的著作。他在找适合自己的口味,他也在找自己文学上的血脉和家族。

  他在司马相如他们那里,似乎找到了自己最为倾心的气息:这种夸张的,大肆渲染的,充满想像的,像上帝一样俯瞰整个世界的写法,是多么地过瘾啊。

  在这个世界里,他简直就像一个君主一样君临着天下。司马相如曾说:“赋家之心,苞括宇宙,总揽人物。”而这一点,在李白这儿无疑是实现了。他的大气磅礴,他的非凡的想像,他的睥睨一切的豪气,在赋中得到了淋漓尽致地体现。尽管今天看来,他的大多数赋,都没有什么真实的情感和人生的体验,只是仗着自己深厚的“文化知识”大吹法螺。但对当时那个创作的他而言,他就是要吹。牛吹得越大,他越过瘾。毕竟,用文字来吹,也是一种本事。他从这种炫耀式的写作中,一定得到了不小的快感。


  年轻时的偶像:司马相如

  李白在后来有很多粉丝,而他在年轻时,却是别人的粉丝。他当时最崇拜的人,是他的老乡司马相如。

  司马相如是成都人,小时候和李白一样,爱好广泛,喜欢音乐,读书,还喜欢剑术。在当时许多人眼里,他多半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他老爹是个土豪,没多少文化,也许是为了让他健康长大,给他起了个贱名,叫“犬子”,相当于今天农村的孩子叫狗子狗娃一样。他上学后,对这个名字有点不大舒服,正好又读了战国时代有名的蔺相如的故事,特别崇拜蔺相如,索性就擅自作主,改名叫相如。

  正好那时候他家里有的是钱,在景帝时代,他老爹给他捐了个武官,但司马相如看不上这个官,他觉得自己的长处是玩文字,他想的是凭借辞赋当更大的官。但景帝不喜欢他这样的华而不实的文人。他有点绝望,觉得跟着景帝混,没前途。正好梁孝王进京朝见,和他一见如故,他就辞了官,跑去跟梁孝王混。

  这时候,他写了《子虚赋》,名气很大,但谁想梁孝王死了,树倒猢狲散。他只好厚了脸皮跑回成都去,却发现家里已是今非昔比,穷得没法过日子了,便跑到临邛去。这儿有他一个哥们在做县长。他去临邛的目的,不是找县长哥们救济,而是要勾引当地大款卓王孙的女儿卓文君。当时卓文君刚刚死了丈夫,在娘家寡居。只要娶了卓文君,不愁没钱花。他和他的县长哥们抱的是这样的思想。

  司马相如是怎么勾搭卓文君的呢?他和县长哥们做了个局:他倾其所有,买了好衣服,好车子,大摇大摆到临邛去了。让临邛的人民群众们,以为来了什么大人物。县长拜访了他好几次,他都不见。大款卓王孙惊讶了,这是什么样的大人物呀,便非要请司马相如到他家吃饭。这样,他脸上多有光呀。

  这就上了司马相如的当。在饭局上,他弹了一曲琴,据后世演义,他弹的曲子叫《凤求凰》,相当于今天的哥哥妹妹之类的情歌。卓文君懂音乐,一听就明白了。当晚就跟着司马相如私奔,跑回成都去了。

  卓文君以为自己嫁了个高富帅,到成都一看,才发现司马相如是个穷光蛋,连吃顿饱饭都成问题。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谁叫她上了贼船了呢?便和司马相如又跑回临邛,盘了个小酒店,她站在柜台上卖酒,司马相如系了围裙,和伙计们一块洗碗刷盘子。他们不是要作生意,是成心要恶心卓王孙,逼卓王孙掏钱。果然,死要面子的卓王孙受不了了,给他们了100个仆人,100万钱,让他们赶紧滚蛋,再别在这里丢人显眼。就这样,司马相如带着一大堆钱财和仆人,和他漂亮的老婆,回成都当他的土财主去了。

  后来,一天汉武帝读《子虚赋》,以为这是古人写的,大发感慨,我怎么就没福气和这个司马相如在一个时代呢!正好那天服侍他的,是司马相如的老乡,给汉武帝养狗的杨得意。这杨得意就顺势推荐了司马相如。司马相如又写了一篇《上林赋》献给汉武帝,汉武帝很是飘飘然,便赏了司马相如一个郎官做,他一下子就由一个平头老百姓成了中央官员。

  他并不仅仅满足于做一个文人。在政治上,他同样取得了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他代表朝廷成功安抚处于骚动中的巴蜀百姓;代表朝廷成功招抚西南各部落,使之归顺汉朝。就是临死前,他还建议汉武帝要封禅泰山。而后来,武帝确实是按他所说的去做了。他是一个生也不俗,死也不凡的人。(司马相如事详见司马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第五十七》

  他的作品,他的故事,李白自小就熟悉,也一直梦想着走上司马相如的道路。他写赋,学司马相如,浪漫的生活,学司马相如,以后的漫游,也基本上沿着司马相如当年的踪迹,至于他给自己设计的成功路线图,也基本上是学司马相如。他之所以不愿意参加那些科举考试,而梦想着一飞冲天,多半是因为有他这个四川老乡的“成功经验”在他面前活生生地摆着。在某种程度上,他有一种司马相如情结。

  精神上的父亲:鲁仲连

  只不过,他是“心雄万夫”的人,即使他崇拜司马相如这样的人,他所要做的,也并不是成为司马相如第二。这是他高傲的心性,极度的自尊心受不了的。他所要做的,就是超越他们。他后来说他年轻时就已“作赋凌相如”,无异于向他昔日的偶像正式绝裂:拜拜了,偶像,俺可不愿意一辈子生活在你的阴影下。

  而另一些人,却在慢慢走近他的生命。

  他们是谢安、诸葛亮、张良、范蠡等人。而他反复提及,一生都顶礼膜拜的,却是一个叫鲁仲连的人。

  这个人,在中国历史上,名气没有司马相如大,但在李白心目中,却是一个接近完美的人:

  他是战国时代的齐国人,一没官,二没权,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一生却干了两件当官作宰的人也干不出来的大事,一是凭三寸不烂之舌击败了前来为秦国劝降的魏国特使,挫败了敌人的图谋,解了赵国的围;二是给齐军包围中的燕国聊城守将写了一封信,用箭射入城中,使其自杀,兵不血刃进入了齐军攻打了一年也拿不下来的聊城。

  这是他一生中的光辉业绩。但让李白念念不忘的,不仅是他的光辉业绩,更重要的是他对待权力、金钱的态度,或者说他取得世俗成功后的人生态度:他解了赵国的围,成了赵国的大功臣,赵国的平原君要给他封官,他不要;给他金钱,他也不要。他说了一句让后来多少人汗颜不已,也让李白一生都为之追求的话:“人之所以看重天下之士,就在于他们为人排解危难而分文不取。不然的话,那就成了重利轻义的商人。那是我鲁仲连说啥也不干的事。”(“所贵于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难解纷乱而无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贾之事也,而连不忍为也。”)说罢,就头也不回地走了,留给了平原君这种贵公子们一个永远也思解不透的背影。

  二十多年后,他帮助齐军拿下聊城,齐国要给他官爵,他的态度和对待赵国给他权位、金钱的态度是一样的:他跑到海上隐居去了,也留下了一句话:“我与其富贵而看人眼色,宁可贫贱而自在地活着”(“吾于富贵而屈于人,宁贫贱而轻世肆志焉。”)这几乎可作为李白的座右铭。或者可以说,是鲁仲连代他做出了他想做的事,也代他说出了他想说的话。(鲁仲连事详见司马迁《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第二十三》)

  他和鲁仲连都是平民老百姓,却都想着要作“天下之士”,要干出一番事业来。凭什么干出事业?凭自己的能力和本事。他们都对自己有着无比的自信。鲁仲连在围城之中,见到天下鼎鼎有名的平原君,问他怎么办,这位高官、大名人给他的回答是:“我现在还敢说什么呢?”鲁仲连当即表示了他的失望:“我原本以为你是当今天下的贤公子。现在才知道你不是。”在那一刻,他肯定深深地意识到了,地位之高,权位之重,名气之大,也消除不了他们这些达官贵人识见的平庸,能力的孱弱。而他这个平民,却拥有着远大的抱负,对自己的才华自信,能力自信,在这个危难时刻,自觉肩负起了挽回时代危局的重任。

  李白从他的故事中,难道没有得到什么重要的启示吗?他面对达官贵人那么自信,他屡屡向人表明,等他做出伟大的成就后,就要功成身退,做一个潇洒的,自由的,不受约束的人,难道没有鲁仲连的影子吗?当他后来和一个又一个的达官贵人们交往时,难道没有产生一种“富贵者最愚蠢,贫贱者最聪明”的念头吗?在某种程度上,鲁仲连是他精神上的父亲。他一生都是在向鲁仲连靠近,在向鲁仲连致敬。只是他在政治上,没取得鲁仲连的功绩,也就无法像鲁仲连那样“功成身退”。他是一个“失败了的鲁仲连”。(李长之语。参见李长之著《李白传》)

  他后来用诗频频向鲁仲连表达倾慕之情。他用两个词来评价鲁仲连:一是“倜傥”。何为“倜傥”?今天这个词几乎不怎么用了,但在当年,凡是和这个词沾边的人,他一定是一个潇洒的人,超凡脱俗的人,能力超群的人,有着特殊个人魅力的人。二是“高妙”。不论是高还是妙,单个用来夸人,已是不小的赞誉,而李白对于鲁仲连,他觉得他必须把这两个词全数送给他,才足以表达他的敬佩敬慕之情。

  他说:鲁仲连一出场,就像海上升明月一般,整个世界都是一片光明。在他眼里,鲁仲连简直就像光明使者一样:“带光明给世界,带温暖给人类”。(《古风其十》“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明月出海底,一朝开光曜。”)

  他说:谁说泰山高,和鲁仲连的高风亮节相比,一点也不高;谁说秦军人多呢,还不是让鲁仲连的三寸不烂之舌打退了。(《留别鲁颂》“谁道太山高,下却鲁连节。谁云秦军众,摧却鲁连舌。”)

  他说,鲁仲连就像独立于天地之间的兰花和白雪一样,在清风的吹抚下,又高洁,又自在。(《留别鲁颂》“独立天地间,清风洒兰雪。”)

  他说:他击退秦国,举世敬仰,却一不要官,二不要钱,只是向平原君笑笑而已。为什么向平原君笑呢?这是轻蔑的笑啊。笑平原君你太庸俗,你太小瞧我鲁仲连,小瞧天下之士,我是那种爱权爱钱的人吗?帮助赵国,是为了权为了钱吗?你侮辱了我,也侮辱了天下之士。(《古风其十》“却秦振英声,后世仰末照。意轻千金赠,顾向平原笑。”)

  他说了一大堆,既是在说鲁仲连,更是在说自己,在向整个社会表明他的人生态度。这相当于他的人生宣言。

  他最后说:我和鲁仲连是一个脾性,受不了条条框框的约束。俺们是一路人。最终都要“拂衣而去”。往哪里去?往名山去,往江海去,往那没有约束,没有羁绊,自由自在的仙境一般的处所去。(《古风其十》“吾亦澹荡人,拂衣可同调。”)

  他是这样规划自己的人生的:共分三步走。

  第一步,通过某种途径为帝王所知所用。

  走出第一步,他给自己规划了两条路。

  第一条,走诸葛亮式的路:凭着自己的努力,或是通过隐居修道,或是通过诗赋创作,成为某个圈子里公认的“卧龙”,然后由某个“伯乐”推荐,直接进入中央高层。诸葛亮当年,是因为崔州平、徐庶等人的推荐,才为刘备所知所用,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的。那么,他的伯乐是谁呢,他等待着这个人,也等待着风云际会的这一天。(《读诸葛武侯传书怀赠长安崔少府叔封昆季》“当其南阳时,陇亩躬自耕。鱼水三顾合,风云四海生。武侯立岷蜀,壮士吞咸京。何人先见许?但有崔州平。”)

  第二条,走姜子牙式的路。这是他的“奇思异想”:有一天,他将像姜子牙与周文王相遇那样,不用任何的“伯乐”,直接被当今天子所知所重。他为什么会把希望寄托在这种极小概率事件中呢?就在于他认为:“天不秘宝,地不藏珍”,只要你是个人才,“天生我才必有用”,迟早会“脱颖而出”。他称这是“天道”。(《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天不秘宝,地不藏珍。风威百蛮,春养万物。王道无外,何英贤珍玉能伏匿于岩穴耶?所谓傍道烧山,此王者之德未广矣。昔太公大贤,傅说明德,栖渭川之水,藏虞虢之岩,卒能形诸兆朕,感乎梦想,此则天道暗合,岂劳乎搜访哉?”)

  而无论是走诸葛亮还是姜子牙式的路,都与他强大的自信有关。那就是他一直不把自己当一般人当待,而是视为“逸人”:非同一般的人,超出流俗的人;视为“大贤”:要才有才,要德有德,而且不是一般的才、一般的德。这样的人,他不相信会埋没一辈子。也就是说,他相信“是金子迟早会发光”。他也相信,他是大唐朝品质最优的一块金子。

  这样的想法如果出现在今天,肯定是幼稚的,甚至是可笑的。但在当时,却是许多知识分子的普遍想法。不仅李白有这样的想法,高适岑参,甚至杜甫也有这样的想法,他们都嫌科举式的发展道路太慢,都想着“跨越式发展”。大部分人没走通,只好走了科举的路,但也有一些人走通了,比如中唐有名的李泌,他走的就是这条路。后来,李白也确实没通过科举,而是凭着他的隐士身份和诗名,一下子成为了皇帝身边的工作人员。只不过,和李泌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像他当年规划的那样,进入中央高层。

  第二步,走战国时管仲晏婴那样的路,帮助帝王做出足以彪炳史册的丰功伟绩来。

  对于这一点,李白从生到死从来没有避讳、遮掩过。他在任何时候都这样说,对任何人也这样说。在这个世俗社会里,做出政治上的伟大成绩来,这是他毕生为之追求的一大梦想。也正是他所说的“事君之道” 、“荣亲之义”:他并不像杜甫或我们所想像的那样,“天子呼来不上船”。对于自己与君王的关系,他年轻时就有非常清楚的定位:他并不蔑视君王。而是要用自己的才华为其服务,从而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作出伟大的成就来。

  这是心怀政治理想的知识分子必须要选择的道路:要么与当权者合作,像他所崇拜的诸葛亮那样;要么与当权者不合作,像陶渊明那样。而不合作,独善其身,却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不会产生丝毫的影响,这是李太白式的知识分子所不甘心的。李白一生很少提及陶渊明,原因也就在这里。对此,他看得很清楚,他后来所说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之类的话,也只是他的无数的大话之一罢了。而且,这里的权贵,无疑是不包括君王的。至于他所说的“荣亲之义”,也无非是要“光宗耀祖”。这是一个世俗社会男人正常的想法,我们的大诗人自然也未能免俗。而这样的“未能免俗”,别人也许是只做不说,而我们的大诗人却是又做又说。

  第三步,像战国时的范蠡、汉朝的张良那样,在世俗社会做出大成绩后,随即抽身而退,按自己的心意,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去。

  这里,李白显出了与别人的不一样:别的人也许仅仅是规划了第一步第二步,通过跨越式发展,进入中央高层,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而他并不满足于此。他给自己规划了两个人生,一个是为他人,通过自己获得的权力,让国家安定,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这是一个人生。还有一个,是为自己,别人过上好日子了,那我的人生价值就实现了,还待在这个位置上干什么?他要辞官归隐,修仙访道,享受生活去。他要向别人表明,他追求权位,却并不贪图权位。一旦天下安定了,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了,我才不稀罕这些东西呢!

  (《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近者逸人李白自峨眉而来,……乃相与卷其丹书,匣其瑶瑟,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事君之道成,荣亲之义毕。然后与陶朱、留侯,浮五湖,戏沧洲,不足为难矣。”)

  这是他对人生的一个规划。在这个规划中,他把儒家的理想和道家的理想毫无障碍地结合在了一起。从这里,可以看出他的梦想,以及他的人生态度。大诗人和小诗人的区别是,不仅会做梦,更会做伟大的梦。他的梦,都是与社会,与整个人类的生活和发展息息相关的。

  寻找伯乐之路,人生的白眼

  虽然他也梦想要做姜太公,等帝王们“愿者上钩”。但在现实中,他并不是那种坐等天上掉馅饼的人。他很清楚,要实现他的这个梦想,他必须尽早地找到他的那个伯乐,那个能够赏识他,推荐他,提携他的人。他开始主动出击。在四川的时候,他就踏上了寻找伯乐之路,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干谒”之路。或者通俗点说,叫拜见达官贵人之路。

  拜见这些达官贵人们,目的很明显,一是要积累人脉。这主要是对他眼中的潜力股而言。说不定哪天能用得上呢。这和今天许多人不断参加各类饭局抱的心态有点像。二是要谋求“进步”。想通过人家来给某些更重要的人物“美言几句”,甚至直接“上达天听”,这主要是对当权派而言。其实,积累人脉也是为了谋求进步。他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进步”,而且还是“一飞冲天”、“一鸣惊人”式的那种“大进步”。

  据留下来的文字,他二十左右的时候,就拜见了当时有名的许国公苏颋。这个苏颋,是当时中央的大笔杆子,和燕国公张说并称为“燕许大手笔”。当时他被贬为益州长史,来到了四川。20岁的李白一看来了这样的大人物,立马就拿着诗文跑去拜见了。他多半想起了司马相如见梁孝王的场景。

  据他说,苏颋不但见了他,看了他献上的诗文,还给了他相当高的评价。如果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对他的作品“给予了充分肯定”。

  怎么肯定的呢?苏领导认为:“这小伙子真是个天才啊。”这是概括性的总体印象式的评价。不得不说,这个中央的大笔杆子并非浪得虚名,他是真懂。他有写作的经验,也有鉴赏的眼光,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个叫李白的小伙子与他人的不同。也许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称李白为“天才”的人。

  他随即用了一个今天已经不大用的词来形容:“英丽”。什么是“英”,无非是有英雄气,有豪气,宏伟,豪迈;什么是“丽”,无非说文章漂亮,绚烂,有文采。

  他又用了一句话来形容李白的文章:“下笔不休”,也就是说,他认为李白的文章给人一种毫无阻碍,“一气呵成”、“一气贯注”的印象。不得不说,他真是内行。他不但是写文章的大手笔,也是搞评论的大手笔。

  但随即他指出了眼前这个小伙子文章中的不足:一是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独属于自己的力量、个性没有完全体现出来。也就是那个“唯一的”李白还没有完全出现。二是留有模仿的痕迹,还没有达到运行无迹,天衣无缝的地步。

  他最后给出的结论是:日后若能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学识,李白将来可以和司马相如相提并论。从他这个结论来推断,李白当时献上的,多半是赋之类。这无疑是对他最高的赞誉,当然,今天看来,苏颋的这个评价还嫌保守。从文学成就上来看,他后来是远远超越了他的这个老乡的。

  (《上安州裴长史书》“前礼部尚书苏公,出为益州长史,白于路中投刺,待以布衣之礼,因谓群僚曰:此子天才英丽,下笔不休,虽风力未成,且见专车之骨。若广之以学,可以相如比肩也。四海明识,具知此谈。”)


  据说,他还拜访了当时的渝州刺史(治所在今重庆)李邕。李邕是当时的大名人,做过许多地方的刺史,又爱结交文人,有“信陵君”的美誉。

  但李白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得到的会是李邕的白眼。也许是因为李邕也同样是一个极度自负的人,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客厅里容不下两个夸夸其谈的人;也许是李邕见不得他的“殊调”:要么是举世皆浊我独清,要么是举世皆醉我独醒,要么是你们向东,我偏向西;你们说枣,我偏说梨。反正就是要与众不同。在李邕这个老江湖眼里,这是装蒜;也见不得他的“大言”:胡吹冒撂,有一说十,无中生有,夸大其辞,这是李白说话的一大特点。在今天,他多半不会被称为“李十二”,而要被称之为“李大炮”、“李大谝客子”、“李大忽悠”的。但老江湖李邕多半见不得这种人,有可能觉得他目中无人,不懂礼貌,不识深浅,不会说话,不踏实,不老成;或者更为主要的,李白的到来,使他极度的自尊和权威受到了侵犯,就像一惯以虎王自居的他发现他的地盘来了一只同样彪悍、勇猛,极具攻击性的老虎,不由自主对他充满了不满、厌恶、反感、警惕等诸多复杂的情绪,以致于不但没发现他的“天才”,反而对他爱理不理,白眼相待。

  这让一向自信心满满的李白很不爽,他给李邕写了一首诗,就叫《上李邕》,以示抗议。按当时的规矩,只有像孟浩然这样无官无职的,才直呼其名。而李邕当时是刺史啊,最起码是《上李渝州》才算不失礼呀。可见我们的大诗人当时非常生气,你看不起我,我还看不起你呢,不管不顾了。

  他说,你看那大鹏鸟,借着风势,一天能飞九万里。就是风停了,歇下来的时候,也还能将海水掀起冲天的波浪。大家见我为人处世与众不同,只要我一开口说话,就冷笑个不停,认为我是胡吹牛皮。却不想想当年孔子都说后生可畏,你怎么就可以轻视我这样的年轻人呢?(《上李邕》:“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世人见我恒殊调,见余大言皆冷笑。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按:有人认为这首诗非李白所作,有人又力主其确为李白所作。究竟是不是李白所作,恐怕只有李白最清楚。为了叙述方便,我还是把它作为李白的作品,写在这里。)

  这里,他给李邕扣了一顶大帽子:不重视爱护年轻人。但李邕是刺史,不是党委书记、团委书记,他没有责任来培养这种在他眼里咋咋呼呼的年轻人。你再咋反驳、申诉,他对你的印象不可改变了。李白只好走人。不过,李诗人并不反思自己有什么不妥之处。他是那种绝对自信的人,他只会想,你不用我,这只能说明你有眼无珠,不识人才。他又信心十足地上路了,继续去寻找他的伯乐去了。

  最难舍家乡的那轮明月

  这次,他把眼光对准了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

  他决定像司马相如一样,离开四川。

  后来为李白诗集写序的魏颢这样评价四川人:“四川人要么默默无闻,要么就会成为杰出的人物。” (魏颢《李翰林集序》“蜀之人无闻则已,闻则杰出。”)和今天我们常说的“四川人在四川,是一条虫,出了四川,就有可能成为一条龙”的说法有相近之处。可以说,从古到今,四川盆地,对于四川人而言,既是伟大的地母,给了他们无比的灵秀;又是命运的紧箍咒,使得他们的灵秀无法酣畅淋漓地发挥出来。这也许与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关,也许与地理环境有关。但不管什么原因,四川人只有出川,才能做出大的成就,却几乎是铁定的事实。在李白前面的司马相如、扬雄、陈子昂是如此;在他之后的苏东坡、郭沫若、巴金也是如此。

  反正对于这个四川年轻人来说,离开了家乡,他人生的征途才算真正开始。

  在一个静静的秋天,二十四岁的李白离开了他生活了二十年之久的四川,到外面闯荡去。以后,他再也没有回过家乡。家乡在他的心中,只能成为一个美好的回忆。或者说,家乡是他的一个美好的梦。以后,他在诗中频频提到过家乡,却从没主动回去过。

  他是坐船离开家乡的。这时候,他是充满了对家乡的眷恋之情的。他数次写到过的峨眉山,他多少次抬头仰望过的那轮月亮,在他的心目中,一下子显现出了更加动人的力量。

  在船上的一个夜晚,当他再看到那轮明月时,不由万般感触到心头,挥笔写下了《峨眉山月歌》:

  “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

  我相信,他写这首诗没费多大功夫,也许没用上几分钟。它应该是自然而然地从他笔下流出的。他不需要刻意。他为人不需要刻意,写诗更不需要刻意。

  这里,他思念着那轮家乡的明月,更是在思念着家乡的亲人。或者,家乡,在这时候,以一轮明月的形象出现了。而这轮明月,是伤感的呢,还是意气风发的呢?他把他的感情全部寄托在这轮明月中,寄托在了这静静的辽阔的夜,这静静的奔流不息的江水中,只有一丝感情的脉搏在轻轻地跳动,由读者去捕捉,去判断。


  后来,当他回忆起这一往事时,他是这样说的:在成为一个以天下为己任的知识分子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要像弓箭一样,向四方射去。因此,作为一个大丈夫,一定要有周游四方的志向。(《上安州裴长史书》“以为士生则桑弧蓬矢,射乎四方,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
  这里,他给自己的定位是“大丈夫”。什么是大丈夫?孟子早给我们说得很清楚:住要住的大,怎么才算大?以四海为家、天下为家;站要站得正,怎么才算正?必须站在天下的正位上,也就说,永远都要站在正义的一面,人民的一面;走呢,也要走天下的大道。什么是天下的大道?属于正义,属于人民,属于为人类谋幸福的道路。这三个标准是从正面来界定男子汉;他又从反面说了三个标准,比前面正面的三个标准更有名,更为我们所知,那就是:富贵诱惑不了,贫贱改变不了,威势武力屈服不了。(《孟子》“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要以天下为家,四海为家,那么走出现在这个家也是必然的选择了。
  他用了两句话来说自己的离家远行。
  一是“仗剑去国”。他说得很豪迈,很给自己脸上贴金。他不说身上带的笔,那多没意思,是个读书人,都带笔,他才不愿意落入庸庸大众中,他说他自己是拿着剑离开家乡的。他给自己的定位,首先是一个剑客,一个侠客,一个大英雄,至于什么文人不文人的,那都在其次。这个定位和前面“大丈夫”的定位,对于他来说,是没有什么大的区别的。在他眼中,大丈夫,就是侠客,侠客就是大丈夫。
  二是“辞亲远游”。按今天的话说,就是辞别亲人到远方去。他的父母、兄弟这时候都还健在。需要指出的是,李白的父母和李白一样,身体都非常好。在李白57岁因政治上站错队而入狱时,他的父母还健在,应该已在75岁左右。李白的相对长寿,精力充沛旺盛,多少恐怕也与遗传有关;这里的“远游”,某种程度上带有旅游的性质,但与今天的旅游并不完全相同。这里的游和和古人常说的“游学”“游宦”的游一样,一方面具有在社会大学学习之意,另一方面也带有漂泊不定,居无定所之意。用李白的诗来说,具有“孤蓬万里征”的意味。
  但在李白这里,已经看不到离家的那种伤感,有的只是豪迈。有些事,隔了时间的距离去看,会过滤掉许多的感情成分。在当时,感情充沛的时候,是诗的表达。而一隔了距离,就是散文的表达了。
  有意思的是,同是出远门,在杜甫的回忆中,叫壮游;在李白的回忆中,叫远游。“壮”强调的是精神上的豪迈;而“远”,强调的是世界的广大。其实李白的出游是既“远”又“壮”的。按他的话说,叫“南穷苍梧,东涉溟海”:向南到达了今天湖南南部一带;向东,跋涉到了那浙江东部茫茫的大海。(《上安州裴长史书》“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南穷苍梧,东涉溟海”)。
  他不是唐代最能走的人,像唐三藏,像鉴真,都比他走得远。但他无疑却是唐代走与写完美结合的人。古人常说,“走千里路,读万卷书”,他是走千里路,写万卷诗,是一路山水一路诗。

  东南行一:身与心的旅游

  李白离开四川,没直接跑到长安去,而是先跑到了东南一带。从出行路线上看,他基本上是沿着长江向东而去。他在一首诗中说,他是因为喜欢东南的山水才来这儿的。所以,碰上任何的名胜美景,他都是不会放过的。(《秋下荆门》:“霜落荆门江树空,布帆无恙挂秋风。此行不为鲈鱼鲙,自爱名山入剡中。”)

  于是,我们看到这个个儿不高的年轻人今天还在荆门惊喜着三峡之后江面的突然宽阔:他发现多日来伴随着他的高山峻岭不见了,代之以无边无际的平原大野。很明显,他已走出了四川,进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里。他为这个新的世界的到来欣喜着,激动着,连皎洁的明月在他眼中,都变成了天上飞下来的明镜。而那本是司空见惯的云彩,也一下子如海市蜃楼一般美丽迷人。而对于故乡,他此时的情绪是复杂的,一方面理智告诉他,离开故乡,是必要的,眼前这激动人心的新的世界似乎也在证明着这一点;另一方面,感情上依然割舍不下。毕竟那儿有自己的父母兄弟,有二十年的永远也难忘怀的生活。那是自己这棵“飞蓬”的根。所以他对眼前这从故乡一直陪伴着自己来到新的世界的浩浩江水,就像亲人一样爱怜,疼惜,觉得它们是在恋恋不舍地送别着自己。其实,这是这个年轻人的乡愁。只不过这点思乡的情绪在广阔壮美的世界面前,变得不那么感伤,甚至还有股豪气。没办法,这就是李太白,豪气是他与生俱来的气质,只要条件允许,即使是写乡愁,这股气质也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渡荆门送别》“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过些天,他的身影已出现在了洞庭湖上。他是和一位朋友来的,结果这位朋友却暴逝于湖边(详见后面《什么是朋友》一节),赏心乐事成了伤心痛事。他已没有心情来欣赏洞庭湖的美景。只有在后来,当他安葬了这位朋友,当几十年的岁月抚平了他心灵的创伤后,洞庭湖的美景才在他眼前展现出了它的魅力,而他的诗心也才在洞庭湖面前苏醒了:夜晚的洞庭湖是多么空明澄净啊,他多么想乘了这些与天相接的湖水,上到那同样空明、洁净的天空去;这当然只能是幻想。那么,他要像赊酒一样赊了洞庭的月色,摇一叶扁舟,到那白云湖水相接的远天去买酒大醉。他说过“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现在却又说要赊洞庭湖的月色。洞庭湖有知,该如何回答呢?这是他的幽默,还是痴情呢?(《陪族叔刑部侍郎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五首》其二“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

  而喝醉后的他,面对着洞庭湖,又是什么样的反应呢,他看见矗立在洞庭湖中挡住湘江水去路的君山,一下来了气,他大喊着要铲去君山,好让湘江水自由自在地流淌。这算是诗人的醉话呢还是大话呢?那么后面的这些话算是什么呢:洞庭湖水全部变成了酒,把整个秋天的洞庭醉了个烂透。洞庭啊,在我们的大诗人眼中,为什么你的月色就那么珍贵,要赊哩?你的湖水就那么迷人,要醉哩?(《陪侍郎叔游洞庭,醉后三首》其三“刬却君山好,平铺江水流。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
  而在庐山香炉峰下,他为眼前从高空飞流直下的瀑布惊奇着,脑子里闪过的是天上的银河。(《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在五老峰下,他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叹服着,觉得这五老峰就像是老天爷拿着宝剑削出来的五朵金色荷花,九江秀丽的景色在这儿可以全部收于眼底。他生出一个念头,要在这儿隐居修仙求道。他这可不是随便说着玩的。安史之乱后,他确实是跑到了庐山,当起了隐士。看来就是几十年后,这儿美丽的景色,在他的印象中依然是深刻鲜明的。(《望庐山五老峰》“庐山东南五老峰,青天削出金芙蓉。九江秀色可揽结,吾将此地巢云松。”)

  李白据说出生于碎叶,成长于四川,出川后再未回去过;杜甫是是生于河南,长于河南。后飘泊于于陕西、四川、湖南等地。可看我的帖子。

  而在南京的名胜古迹及各处歌楼酒馆里,也处处留下了他的足迹。他怀念着曾在南京生活过、活动过的那些“风流人物”们,频频向他们表达着敬佩或思慕之情。比如,他多次想起了当年那个挽狂澜于既倒的谢安。在内心底,他简直就是自比谢安。在世俗功绩上,想做谢安;在风流生活上,也想做谢安;他也多次在不同场合想起了陆机、谢眺、袁宏这些文人们。可以说,南京,这座充满历史沧桑的城市,让他过足了“怀古”瘾,也让他思索着历史与现实,思索着那个对自己来说还属于“渺茫”的未来。毕竟,怀古是为了抚今。

  当然,他还要接着走,他还没看到那个在他心中澎湃激荡了多少年的大海呢。他得走啊,得继续走。他见到了那个三月杨柳如烟、繁花似锦的扬州,见到了似乎和天空连在一起,比五岳更为壮观的天姥山;他也迈着有力的步伐,来到了鲁迅的故乡,美丽的绍兴,看到了让他后来留恋不已的镜湖,还有镜湖的月亮。后来一次次出现在他梦中的,也还是镜湖的那轮明月;还有那四万八千丈的天台山,它们向东南倾斜着,在他眼中,就像是在向天姥山俯首称臣。(《梦游天姥吟留别》“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连赤城。天台四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我欲因之梦吴越,一夜飞渡镜湖月。”)
  还有耶溪。那儿采莲的女孩子给他的印象最为深刻:一见到人来,她们就唱着歌,笑着划着小船,进入了荷花荡中,似乎是怕羞,又似乎不是。(《越女词五首》其三“耶溪采莲女,见客棹歌回。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对于这些美丽的女孩子,他毫不吝啬,一下写了五首。从她们月亮一样的眉毛,星星一样的眼睛,赤着的脚,到雪一样的皮肤,到抛媚眼,折花和行人调笑的行为举止,一点也没放过。比起后来杜甫的“越女天下白”一句,他下笔可是大方多了,也大胆多了。只不过,怎么有些(特别是第二首)像写的是妓女呢?是李白那些南朝文学,特别是南朝民歌看多了,自然而然地受了影响,还是他接触的一些本就是妓女呢?(《越女词五首》“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屐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其二“吴儿多白晳,好为荡舟剧。卖眼掷春心,折花调行客”其四“东阳素足女,会稽索舸郎。相看月未堕,白地断肝肠。”其五“镜湖水如月,耶溪女如雪。新妆荡新波,光景两奇绝。”)

  当然,最终,让他有一种夙愿得偿,不负今生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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