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县政务微博、微信及微信群信息发布,保障我县政务微博、微信及微信群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充分发挥我县所有政务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信息交流、网络问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成县政务微博发布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2、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3、发布领导检查工作信息,要突出工作,不得发布带有“亲自”“冒雨”等词语,搞个人政绩宣传。
(1)发布、转发全县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的突出成就及先进经验;
(2)发布、转发全县项目建设的适时工作动态;
(3)发布、转发惠及民生、助农增收的微博;
(4)发布、转发成县风光、旅游、民俗、特产、风土人情等推介成县的相关微博;
(5)发布、转发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内容;
(6)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动态发布;
(7)部门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1、单位及乡镇领导干部个人政务微信和单位及乡镇政务微信,要在朋友圈内积极发送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和成县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政策法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成县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特色产品等方方面面的内容;
2、单位及乡镇领导干部个人政务微信和单位及乡镇政务微信,要在朋友圈内积极转发分享陇南发布、陇南美、陇南成县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与宣传推荐陇南及成县相关的内容;
3、单位及乡镇领导干部个人政务微信和单位及乡镇政务微信旨在弘扬社会正能量、倡导真善美,严禁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或转发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未经确认的敏感的内容。不得在微信朋友圈散布谣言、淫秽色情、低俗的内容。
1、成县各级政务微信群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和任务部署,是工作交流、情况通报、问题研究、经验介绍、进展汇报等事项的平台,也是互看互学、互比互促的平台;
2、各级政务微信群讯息内容主要以文字、图片为主,不允许发语音。文字应精炼准确,图片应真实清晰,以图配文件形式发送工作动态,每条工作动态配图片不能超过三幅;
3、各微信群成员务必遵守群内规定,做到“六不六忌”,共同维护好政务微信工作群。
(1)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忌秕言谬说;
(2)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任何一位群成员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忌冷言讽言;
(3)工作交流不掺负面情绪,坚持正面主流、文明用语,忌泄气抱怨;
(4)不准在群内讨论涉密工作、低俗话题,忌哗众取宠;
(5)不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忌以讹传讹;
(6)政务微信群内不允许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忌言不及义。
4、政务微信群内成员要每天浏览群内容不少于五次,对涉及内容要及时处理,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提出的问题,相关单位、人员要及时回复,工作交流日清,最迟不超过一天。
四、此通知将作为政务微博、微信考核的依据。
加载中,请稍候......
}微信里面@所有人的方法是使用群公告的形式实现的,如图我们点击微信群右上角的小人按钮,可以进入微信群的设置选项
在设置选项内我们可以看到最新版的有一个群公告的选项,我们可以点击进入设置想要告诉大家的信息
然后我们可以把公告编辑好了之后就可以点击确定的按钮,然后就实现了@所有人的选项,注意只有群主才有@所有人的功能,成员是没有的
如果你不是群主又想@所有人,那么也可以进入刚刚的设置选项,这里有一个群主管理转让,让群主把群转让给你你也可以实现@所有人了
微信最新版本才有这个功能,群主才有这个功能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