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读记一问的作者是里的作者算偷吗?为什么

“窃读”算偷吗?(转)
一场小辩论——“窃读算偷吗?”
今天早晨,上第一课《窃读记》第二课时。分析完课文,我问孩子们:“窃,是偷盗的意思。那么,现在我们讨论讨论,窃读算偷吗?”
我刚把这个问题抛出来,同学们就在底下小声地讨论起来。
仝哲迫不及待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我觉得应该算偷,因为,书店是卖书的地方,林海英在书中也说道,像她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购买的,恐怕没有”。万雪瑶说:“对呀,如果每个人都只看不买,人家书店老板还赚什么钱呢?”听了他俩的意见,许多学生不禁频频点头了。
这时,以任汝迪为代表的反方开始向正方开炮:“我不同意!窃读不能算偷,因为小英子是真的爱读书,她没有把书偷走,而是忍累挨饿,在那里汲取书中的智慧,看完书她就把书放回原位了,作为书店老板,他并没有损失什么啊!”任汝迪刚说完,冯哲就来反驳:“一个人到书店看书,如果把书皮弄破了一点,书就卖不出去了。小偷如果把书偷去了,老板就赚不到钱;同样,如果作者把书弄破,或弄皱了一点,别人也不会来买,老板一样赚不到钱。这不是和偷一样吗?”哈哈,他的问题可把反方给难住了,大家都不由都陷入沉思之中……谢春芃开始替作者反驳了:“我觉得小英子那么喜欢看书,想必也很爱惜书,怎么会随随便便就把书给弄脏弄破了呢?”哎呀!这下可把大家难住了。
杨欣悦马上又说:“如果作者拿着这本书在看,这本书正好只有一本,有个人刚好要来买这本书,他看看书柜里没有,又看见有人已经在看,以为这个人要买,就离开了。而作者看完后又把书放回去。这样书就没人买了,老板还不是一样赚不到钱?”
就这样,孩子们你一言我一语,谁也说服不了谁!
该我上场总结的时候到了,我示意大家安静,然后深情地说:“同学们辩论得很热烈也很精彩,而实际上,作者林海音和其他读者不一样,她没有钱,只能只读不买,去窃读,就像她自己表白的:‘但我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所以,孩子们呐,‘窃读记’这三个字,既充满了作者读书的快乐,也饱含着她无奈的辛酸啊!”
下课的音乐铃声响起来了,孩子们都没有动,好像都在静静品味作者“窃读”时那快乐又惧怕的百般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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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笔下窃书不算偷,那窃读记中的窃读算偷吗?说说自己的看法
東邪西毒1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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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 的本意就是偷.而鲁迅笔下的封建社会里的人物阿Q自己说的“窃”,不算偷,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迂腐的下层知识分子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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