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公路,民用水池要拆,向上争取应急事故水池水池经费报告?

XSJY821-C1&无锡市港下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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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JY821-C1&无锡市港下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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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JY821-C1&无锡市港下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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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和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1.3.2&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1.3.3& 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1.3.4& 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1.3.5&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1.3.6& 考试泄密、违规类突发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和省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1.3.7& 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1.4& 工作原则(1)&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更大的秩序混乱甚至失控。(2)&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学校在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维护稳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3)&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工作机制。(4)& 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相关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5)&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港下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杨& 雁副组长:戴军民& 李& 彩组& 员:戴亚新& 朱坚强& 陈& 勇& 陆建平& 张建英& 魏燕君杨汉安& 孙正峰& 周科杰等& 分级责任人及具体分工第一级:杨& 雁& 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校长)戴军民& 负责教职工安全工作&&&&& (副校长)李& 彩& 校长室分管学校安全工作& (副校长)第二级:戴亚新& 总联络,负责监督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落实教师师德行为安全&&&&&&&&&&&&&&&&&&& (校办主任)&&&&&&& 陈& 勇& 全校消防安全,锅炉安全,建筑设施安全,运输车辆安全,水电安全,饮食饮水卫生安全,门卫工作,防盗工作(总务主任)&&&&&&& 杨汉安& 学生活动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宿舍安全(德育主任)&&&&&&& 陆建平& 教师活动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宿舍安全(人事秘书)&&&&&&& 王& 琳& 全校寄宿生,宿舍安全&& (舍务主任)&&&&&&& 朱坚强& 上课安全& (教务主任)&&&&&&& 魏燕军& 实验室药品安全,网络安全(教务副主任)
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分工及职责&&&&&&&&&&& 组长:李& 彩& 副组长:朱坚强&&&&&&&&&&& 组员:杨汉安、陆建平、张建英、魏燕君、王琳及保安和专职舍务管理员主要负责处理初中学生违纪、违规、违法及外来人员引发的突发事件及初中学生课堂、体育运动及舍务相关的偶发事件。后勤善后处理组组长:杨& 雁& 副组长:陈& 勇&&&&&&&&&&&& 组员:孙正锋& 周可杰& 主要负责事故善后工作以及与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事故。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 勇& 副组长:孙正锋&&&&&&&&&&&& 组员:周科杰主要保障物资、设施设备的添置、维修、保养等。医疗救护组& 组长:孙正锋& 副组长:周科杰&&&&&&&&&& 组员:张立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及区教育局请示报告。2.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承担。办公室主任:陈& 勇成员:孙正峰& 周科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各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3& 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相应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1)& 综合协调组:由戴亚新同志任组长,学校相关部门配合。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综合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方案;负责向镇党委、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置指示,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总结汇总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做好事后评估工作。(2)& 宣传报道组:由张建英同志任组长,学校相关部门配合。主要任务是:指导事故单位的宣传部门展开宣传报道工作,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和关注社会、师生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的议论;发挥教育媒体优势资源,密切关注网上舆情。(3)& 信息收集与预警组:由 杨汉安同志任组长,学校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协调学校安全稳定情况,督促各部门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关注事件主要人员的动向,防止扩大影响。(4)& 后勤保障组:由陈勇同志任组长,学校相关部门配合。主要任务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负责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物资储运和分配,车辆保障。(5)& 医疗救护组:由孙正峰同志任组长,学校相关部门配合。主要任务是配合医疗、防疫机构人员及时抢救、医治伤员。2.4&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参照区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职责,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设定。3& 预防和预警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3.1& 信息报送原则(1)& 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学校,不得延报。学校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镇党委、镇政府和区教育局,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2)&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同时与事发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3)& 直报:发生Ⅱ级及Ⅱ级以上事件,可直接报区教育局,同时抄报区有关主管部门。(4)& 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等报告。3.2&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1)& 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 事发部门、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4)& 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5)&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 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召集相关人员,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镇党委、镇政府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通报区有关部门。4.2& 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召集相关人员,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通报区有关部门。4.3& 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由学校统一领导,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学校随时掌握情况,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区教育局,必要时启动本级预案。4.4& 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由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区教育局。5& 应急保障5.1& 信息保障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5.2& 物资保障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5.3& 资金保障学校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保证应急资金充足。5.4& 人员保障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预备队主要由负责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5.5& 培训演练保障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具体保障措施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应急保障部分。6&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6.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教育系统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6.1.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6.1.2& 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量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6.1.3& 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热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6.1.4& 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己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6.2& 应急响应6.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1)& 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学校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指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成工作小组,迅速深入各相关部门,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区教育局。(2)& 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3)& 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4)& 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6.2.2&& 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若事件己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和区教育局的指示,启动应急预案,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部门负责人了解情况,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党政领导、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6.2.3& 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外,相关部门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将有关情况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区教育局。学校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校德育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6.2.4& 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学校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6.5& 善后与恢复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合法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6.3.1&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6.3.2&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综治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隐患等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6.3.3&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6.3.4& 事件结束后,学校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区教育局。7&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7.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一Ⅳ级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学校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7.2& 应急处置措施7.2.1&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1)& 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向119指挥中心和区教育局报告。学校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2)& 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3)& 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4)& 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5)& 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7.2.2& 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 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2)& 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紧急疏散人员,封锁现场,消除继发性危险;(3)& 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4)& 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7.2.3&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1)& 学校楼梯间、集会场所等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并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 (2)& 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3)& 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7.2.4& 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1)& 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2)& 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3)& 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4)& 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7.2.5&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1)& 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 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3)& 区教育局接报后,立即向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4)& 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5)&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由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6)&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辙离;(7)& 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8)& 重大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7.2.6&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 学校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告,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向区教育局报告;(2)& 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3)& 积极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7.2.7&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 学校组织各类大型群体活动、社会实践等,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落实各类安全保卫措施,并报区教育局备案;(2)&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职工伤亡情况,立即向当地医疗急救部门求助;(3)&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4)& 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区教育局报告。7.2.8&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1)&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疏散人员,隔离现场,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同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2)& 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7.2.9&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2)& 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疏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7.2.10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1)& 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2) 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3)& 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4)& 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5)& 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7.3& 善后与恢复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做到:(1)&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2)&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3)&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学校自身不能解决的,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请求协助解决,避免事故发生。(4)& 总结经验教训,高度重视师生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学校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与逃生能力。(5)& 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8&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8.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8.1.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1)& 地区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己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2)& 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8.1.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1)&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2)&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 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4)& 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5)&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以外的学校;(6)& 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7)&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8)& 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8.1.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的;(2)&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 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4)& 在一个县(区)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 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6)&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一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7)& 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8.1.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1)& 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一100人,无死亡病例;(2)& 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4)& 发生在学校的,经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8.1.5&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8.1.6&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8.2& 信息报告8.2.1& 信息报告(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学校及各相关部门;责任报告人: 学校及各相关部门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A.& 初次报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 (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卫生局进行初次报告。B.& 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区教育局。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区教育局。C.& 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区教育局直至市教育局处置工作组。(3)& 报告内容初次报告内容:应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造成伤害的人数,主要临床症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故原因、己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8.2.2& 信息发布(1)&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2)& 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8.3& 应急反应8.3.1& 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根据需要,及时报请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8.3.2&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8.3.3& 未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校发生。8.3.4& 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1)& 部门的应急反应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学校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报告。(2)& 学校的应急反应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区教育局应急工作组的要求,实行集中办公并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8.4.5& 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1)& 部门的应急反应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应在学校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接照要求向学校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报告。(2)& 学校的应急反应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组织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协助组织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协助专家指导紧急处置与救治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意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部门进行通报;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并对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8.3.6& 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1)& 部门的应急反应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有死亡人员的,应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2)& 学校的应急反应学校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部门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协助部门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对部门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调和帮助部门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镇党委、镇政府及区教育局进行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8.3.7& 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1)& 部门的应急反应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2)& 学校的应急反应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协助部门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 对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 协调和帮助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部门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本级政府及区教育局进行报告;协助部门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导向,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包括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支持,协助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督促认真开展防控工作等。8.4& 善后与恢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8.4.1& 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8.4.2&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8.4.3&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8.4.4&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9&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9.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Ⅲ级。9.1.1& Ⅰ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9.1.2& 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9.1.3& 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9.2& 应急处置措施9.2.1& 应急反应:(1)& 预报后的应急反应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学校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A.& 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开展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B.& 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C.&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D.&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E.& 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F&& 稳定师生思想情绪,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2)& 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学校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A.& 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学校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开展抗灾减灾工作。学校应及时了解灾情收集数据,并据实部署工作,将灾情和应急情况报区教育局。在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学校组织力量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必要时请求相关救援。B.& 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在当地政府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同时,了解灾情情况,及时向上一级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学校及时对部门报送的灾情汇总、分析,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并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区教育局,在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C.& 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Ⅲ级事件发生后,学校负责收集灾情,并及时报区教育局。9.2.2& 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学校在当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1)&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2)&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3)& 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用电供应。(4)& 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5)& 灾民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6)& 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7)& 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8)& 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9)& 灾害损失评估协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10)& 应急资金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11)& 接受外援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12)& 宣传报道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13)& 涉外事务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9.3& 善后与恢复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9.3.1&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9.3.2&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9.3.3&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请求协助解决,避免事故发生。9.3.4& 总结经验教训,高度重视师生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学校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与逃生能力。9.3.5& 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0&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0.1&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互联网有害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结合学校实际,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一Ⅲ级。10.1.1& Ⅰ级事件: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直接涉及学校的重大突发事件,校园网上充斥着大量有害信息,形成全局性热点,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10.1.2& Ⅱ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一定数量的有害信息,形成局部热点,有煽动性信息出现,已形成不稳定因素。10.1.3& Ⅲ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个别或少量的有害信息,尚未形成热点,有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10.2&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0.2.1& 处置原则和程序对网络有害信息的处理原则是:取证迅速、研判准确、法律完备、沟通高效、处置果断、反馈及时。基本程序为:发现、取证、研判、协调、删除。对中央有关部门、省委、省政府和省互联网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有害信息,要打破地区、行业、部门界限,启动快速处理程序,在处理过程中可边研判、边报告、边取证、边处置,确保有害信息扩散最小化。10.2.2&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Ⅰ级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发生Ⅰ级事件,学校要立即向区教育局及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按网络有害信息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置,及时取证并删除有害信息。学校在做好有害信息处置的同时,要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止被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Ⅱ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发生Ⅱ级事件,学校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及当地公安部门,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及时做好取证工作并删除有害信息。同时积极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Ⅲ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发生Ⅲ级事件,学校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并做好取证工作,删除有害信息。针对有害信息反映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11&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1.1& 事件等级的确认1.1.1& 事件等级分类及条件根据事件危害程序,分类三个等级(1)& Ⅰ级事件情况一:全区以上(含全区)使用的拟试试题发生泄密、被盗,在媒体登载考试试题或相关信息,扩散范围广,大部分考生受影响。情况二:全区以上(含全区)的考试答卷被盗、被毁,造成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无法使用。(2)& Ⅱ级事件情况一:部分考点使用的拟试试题发生泄密、被盗,部分考生受影响。情况二:部分考点使用的考试答卷被盗、被毁、丢失,致使部分考生成绩无法处理。情况三: 全区以上(含全区)考试期间发生较大规模考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造成部分考生不能如期参加考试。(3)& Ⅲ级事件全区以上(含全区)考试,在评卷、成绩处理和中、高考录取期间发生网络系统或数据信息受损,影响成绩公布、录取进程的。11.1.2& 确认程序(1)& 学校接到报告后,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做出初步判断,立即向镇党委、镇政府及区教育局报告;(2)& 属全省(含省以上)使用的拟试试题发生突发事件,由省应急处置工作组启动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组配合。(3)& 属全区使用的拟试试题发生突发事件,由区应急处置工作组启动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4)& 案件侦破前,应急处置工作组要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5)& 破案后,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6)& 考前没有破案,但在确认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的情况下,经省或市应急处置工作组批准,考试可以如期举行。11.2& 应急处置措施11.2.1& Ⅰ级事件在执行Ⅱ级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1)& 上级公安机关指导、督促事发当地公安机关及时破案;(2)& 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按照省或区应急处置工作组批准的内容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进行正面报道;11.2.2& Ⅱ级事件(1)& 公安部门根据各应急工作处置工作组的要求,属泄密事件,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与泄密有关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并将网站信息通知信息管理部门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属蓄意破坏网络系统和数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指导、督促事发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时破案。(2)& 信息管理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要求,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防止与泄密有关的信息在互联网散布,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将其封闭;根据需要,控制其他各种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厅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3)& 宣传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4)& 保密部门和监察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要求,组织、协调泄密情况发生地的保密,监察部门根据职责适时参与案件的查处工作。(5)& 对于发生的三种情况,由有关有权部门负责宣布考试延期举行或重新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做好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11.2.3& Ⅲ级事件由省、市或区应急处置工作组公布延期公布成绩、录取工作进程时间,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12& 附则12.1& 本预案是我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相关部门应遵照执行。12.2& 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3& 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12.4& 本预案由无锡市港下实验小学制订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12.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八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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