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在吗 英文?不用回答

假设一个场景,一群歹徒把一群小学生包围了,没有理由的进行杀害,很多人都退却了,警察还没有来,而杀害还在进行着,这时,我冲了出来,由于习武多年,下手稳准狠,不出手没事,出手对方必须死,我该出手,还是默默注视?假如出手的话,把那一群歹徒全部干死后,我有刑事责任吗?如果歹徒没有凶器,假设有10个歹徒,只是徒手进行杀害,假如旁边有一家餐馆,我能跑去餐馆拿砍刀,一个个的把歹徒都砍死吗?即使后来歹徒都求饶了。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既然楼上已经有人引用了法条,我就不再引用了吧。
先说我的看法:既然题主给的条件是“而杀害还在进行着”,又有如此强大的技能“习武多年,下手稳准狠”,同时还拥有珍贵的正义感和勇气,那么就应该果断上前制止。
下面说一个我亲自参与办理的案件吧,案情是这样的:
一个女孩晚上与同学在外面唱歌,回家时已经是11时20分左右,在和一名送自己回家的男生走到自己家楼下附近时,突然从路旁的一辆车后跳出了一个满身酒气的持刀男人,两人大惊,分散逃跑。女孩在跑到自己家楼下时下意识的大声喊了“爸爸!”,女孩的父亲听到后认为女儿遇到了危险于是赶紧下楼,发现自己的女儿已经被持刀男人劫持住了,于是父亲上前解救女儿,搏斗中父亲夺下了男人的刀,在男人继续冲过来时一刀刺入男人胸口致其死亡。
该案由我们担任父亲的辩护人,我们是坚持主张正当防卫做了无罪辩护,检察院本来是决定不起诉,但由于该被害人是单亲家庭且是家中独子,被害人的母亲一直上访,所以该案最后还是开庭审理了,庭审时间很长了我简单说下就好:检察院的观点大概就是刀被夺下后该男子已经失去了继续侵害的能力,但是我们作为辩护人提出,该男子在刀被夺下后没有失去继续侵害能力,父亲是正当防卫。该父亲现已无罪释放,且免除一切民事赔偿。
因此我认为,既然题主给出的条件是:1、歹徒有多人。2、杀害一直持续。3、题主能够制止但每次都一招毙命。那么题主完全可以上前阻止,且被题主制止的人没有所谓失去反抗能力的可能性,是构成正当防卫的。但是题主应该注意停止的时机,如果题主上前秒了一人,其他人都被震慑停止杀害并投降,那么题主就不应该大杀特杀了,因为歹徒已经被压制。本题的许多答案透露出的冷漠和对法律的不信任,真是让我既难过又震惊,总而言之,法律从来都没有禁止我们做正义的事情,请不要在冷眼旁观的同时还把责任推到法律头上,说一些法律不完善呀,救了我要被判刑这样的话。
对排名第一的答案进行全面补充【各位前辈同僚,欢迎指正交流
】刚学完刑法总论,大二法学狗简单地介绍一下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吧,顺便再温习一遍。正当防卫的条件有五个:1.起因条件2.时间条件3.主观条件4.对象条件5.限度条件本人将在下面分别解释:1.起因条件:所谓起因如《刑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这里防卫的起因应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社会危害性;2.侵害紧迫性;不具备起因条件的,则为假想防卫,有过失且刑法有规定的,为过失犯罪,否则属于意外事件。【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小学门口看到持枪的身份不明分子,觉得很可疑冲上去一顿暴揍,后来才发现那是便衣警察
,那就不构成正当防卫了,而是假想防卫,该怎么罚还怎么罚】2.时间条件:之前的第20条中规定了行为人必须是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正当防卫。要求防卫是从不法侵害的开始到结束这段过程中实施的,否则则属于防卫不适时,包括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符合具体犯罪构成的,按犯罪论处。【事后防卫就是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进行的“防卫”。因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所以不是正当防卫其行为符合具体的犯罪构成的按犯罪处理。】3.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在主观上有防卫意图。防卫意图包括认识和意志两个因素认识因素:(1)在防卫起因上(2)在防卫客体上(3)在防卫时间上意志因素: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没有正当防卫的意图,造成犯罪的,以具体的故意犯罪处理。4.对象条件:简而言之:就是针对侵害人本身的防卫行为,防卫对象不是侵害者本人的,是假想防卫或紧急避险,也可能会是故意犯罪。5.限度条件:《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就是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比如说:看到路边小偷偷东西,正义的你就冲上去当场把小偷打死,那么就属于防卫过当而不是正当防卫了】最后:关于题主看到有人在不停杀人这种情况,《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题主这种正义勇敢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若题主功夫真如此了得,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值得提倡。【最后的最后!认真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走过路过给点鼓励啊
!】关于评论区还是移到正文中,以免断章取义者跟我抠字=_=紫珞:一个不留?回复 紫珞 :如果犯罪分子已经求饶了,但你还是一个不剩干掉,那从时间条件的角度来看是防卫不适时的事后防卫。事后防卫就是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进行的“防卫”。因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所以不是正当防卫其行为符合具体的犯罪构成的按犯罪处理。赵坤:见义勇为依然是“违法”当然是带引号的,我觉得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受法律保护,而是法律不追究责任回复 赵坤 :发现自己还是疏忽了,谢谢指出。个人认为虽然故意杀人与正当防卫时致人死亡,从结果上都造成了他人的死亡,但因正当防卫有益于社会,故没有社会危害性,阻却了刑事违法性的行为,刑法对其持放任态度。不完全赞同你的不追究说法,我认为的“保护”是指法律保护防卫者的不因防卫行为而受处罚的权益,而不是“无条件保护”防卫者本身。毕竟防卫过当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只不过会适当减轻或免除。你觉得呢雷鹏:追问一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殴打或者企图杀害他人,被制止,然后他停止侵害,但是开始逃跑,见义勇为的人为了抓住他开始追,追的过程中开始扭打,这时对犯罪嫌疑人造成了伤害,应该怎么算?回复 雷鹏 :首先,嫌疑人由于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得不放弃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是犯罪未遂行为。未遂在量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见义勇为者为了将嫌疑人缉拿归案这种行为其实是一种扭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可见本题中的嫌疑人符合被扭送的条件。然而见义勇为者对嫌疑人造成伤害的归责认定在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我找了一下午没找到,目前关于扭送也只找到上面这条。】个人认为,这个伤害归责应该根据具体造成原因来判断,若是因嫌疑人反抗而造成的扭送者为保证能将其送至公安机关而产生必要的伤害,则应归责于嫌疑人本身,扭送者的行为不追究责任;若是嫌疑人无反抗行为,而扭送者为解气平怨而对其施加拳脚,那则应该认定为故意伤害,追究刑事责任。大二学生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请前辈专家指正。以上。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最佳答案: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分页#####&你好:&&&&根据你所提供的资料,转口贸易中,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且转口贸易以营利为目的,有一个正常的商业加价。我们认为,你公司是贸易合同的当事人,而非代理人,因此,应按购销总额的0.03%缴纳印花税。&&2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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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万没想到,这篇文章竟然突然被点了1K赞。文字许多不严谨的地方我赶忙修改了2.京虎子老师授权丁香园发布的这篇文章是我参考了他的并且加我自己的东西,虽然改了很多,但是查重也过不了的!所以贴出老师的原文章。3.当初的初衷是想讲个故事,没有考虑很多,如果侵犯了他的权利我就肯定会删除的————————————————————————————————————看到这个问题突然想起了药事法规的第一节课上,老师花了整整一节课的时间来讲述了这个故事。也恰好很符合题主的要求。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50年代1953年,瑞士的一家名为Ciba的药厂(现药界巨头瑞士诺华的前身之一)首次合成了一种名为Thalidomide(沙利度胺)的药物。此后,Ciba药厂的初步实验表明,此种药物并无确定的临床疗效,便停止了对此药的研发。在那个时代,新药的上市速度是非常的迅速的。新药所带来的收益也是非常之高的。研究所里合成了新的化合物,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自行研究,并进行临床试验,找到具体的疗效,并最终推向市场。而第二种方法是,出售这个化合物,让更加有实力的企业实验室来接手这个药物。对于这个Thalidomide,Ciba并没有后续的资金来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于是他们选择了出售这个化合物专利。恰好当时的联邦德国一家名为Chemie Gruenenthal(格兰泰)的制药公司对Thalidomide颇感兴趣。他们尝试将其用做抗惊厥药物以治疗癫痫,但疗效欠佳,又尝试将其用做抗过敏药物,结果同样令人失望。但研究人员在这两项研究过程中发现,Thalidomide具有一定的镇静安眠的作用,而且对孕妇怀孕早期的妊娠呕吐疗效极佳。此后,在老鼠、兔子和狗身上的实验也没有发现Thalidomide有明显的副作用(事后的研究显示,其实这些动物服药的时间并不是作用的敏感期),Chemie Gruenenthal公司便于日将Thalidomide正式推向了市场。此后不久,Thalidomide便成了“孕妇的理想选择”(当时的广告用语),作为妊娠呕吐的特效药,在那个年代简直创造了奇迹。生过孩子的母亲都会知道妊娠反应是多么的痛苦,因此在欧洲、亚洲、非洲、澳洲和南美洲被医生大量处方给孕妇以治疗妊娠呕吐。到1959年,仅在联邦德国就有近100万人服用过,Thalidomide的每月销量达到了1吨的水平。在联邦德国的某些州,患者甚至不需要医生处方就能购买到。这个神奇的药物几乎席卷了世界!是的之所以用几乎,是因为,还有两个国家并没有使用到这个特效药。一就是我们伟大的祖国,中国;二则是当时的美利坚合众国。对于我国当时不使用这个药物,不是本文的重点,不赘述(都是时辰的锅!)此时我们的主人公,登场了。她是一位女性。她的名字叫弗朗西丝·奥尔德姆·凯尔西(Frances Oldham Kelsey)。首先让我们看下这位伟大女性的在拯救美国之前的情况。她出生在加拿大,小时候,她父母希望她和哥哥受到一样的教育,送她去男子私校读书,然后在麦吉尔大学获得学士和药学硕士。在教授的建议下,写信给药学方面的权威、芝加哥大学药学系主任尤金·盖林(Eugene Geiling),申请给他当助手。盖林当即回信,同意了。凯尔西很高兴,因为当年男女不平等,女人在求职上受到普遍的歧视,被认为是剥夺了一个男子养育妻子和孩子的能力。本以为盖林是个另类,仔细一看回信,信中却写道“亲爱的奥尔德姆先生......"她知道盖林和很多人一样把她的名字Frances读成Francis,以为她是个男的。她打算回信告诉盖林,自己是个女的,但教授说:“别傻了,接受这份工作,签上你的名字并在后名的括号里加上MISS”。她这样做了,盖林也将错就错,她来到芝加哥大学,正赶上美国发生磺胺事件,FDA请盖林协助,研究磺胺的毒理。凯尔西便参与磺胺事件的调查,并于1938年获博士学位,之后在芝加哥大学任教,又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1943年嫁给同事弗里蒙德·凯尔西,贯夫姓改名弗朗西丝·奥尔德姆·凯尔西。育有两个女儿。1954年她离开芝加哥大学,去南达科他大学任教,三年后离开,在当地行医。1960年,46岁的凯尔西成为美国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雇员。美国政府的职务很稳定,退休待遇也很好,凯尔西是为了养老而去的。她和美国都没有想到这个决定,拯救了这个国家,并且让这个国家在未来的世界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重要原因之一!当时FDA负责审查药物的只有7名全职医生和四名兼职医生。到FDA一个月,她便接手了理查森·梅里尔公司的申请,这是一份为商品名Kevadon进入市场提交的常规申请书。这是德国药业研制出的一种新药,这是Chemie Grunenthal研制出来的,因为研制此药而获得20倍年薪奖励的发明者是原纳粹军医穆克特尔。这是一种止痛镇静剂,标明可以防止孕妇晨吐。1960年9月,刚刚上任一个月的凯尔西收到了厂商寄来的样本。实际上,该药自1957年首次用作处方药起,已被加拿大及超过二十个欧洲和非洲国家准予上市。但作为一个博士以及大学讲师出身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女性,她的严谨的作风,没有让她轻易通过这个药在美国上市的申请。凯尔西看了一遍梅里尔公司的申请,发现他们以治孕妇晨起呕吐和恶心为名申请上市,突然想起快20年前的一件往事。当年她和丈夫合作研究抗疟疾药物,在实验用兔子身上发现药物可以通过胎盘,为此她一直关注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对这个申请格外慎重。1957年底,已经出现酗酒母亲生下畸形婴儿的病例报道,但医学界还是不相信药物能够通过胎盘,故而孕妇用药上和成人毫无分别。后来到了1959年底,医生发现服药后会导致末梢神经炎,于是Thalidomide开始以处方药销售。1961年2月,凯尔西在一份英国医学杂志上读到关于服用Thalidomide和末梢神经炎的一份医生来信,对Thalidomide的安全性更加怀疑,要求梅里尔公司提供更多的动物试验数据和所有临床试验数据,证明该药真正安全后才能批准。梅里尔公司早就恨死FDA新雇的这个固执的官僚了,这种常规申请本来就是走过场,一种已经在国外使用了几年的药物在美国上市,FDA一贯很痛快地批准,没想到这一次遇见这位较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一方面把自己做的欧洲那边的动物试验和临床试验数据送过去,另一方面在美国大规模试用,这是合法的。梅里尔公司在全美找了1200名医生,分发了250万片反应停,服用者超过2万人,造成很大的声势。凯尔西对他们的数据还是不满意,并且认为该药品可能会影响到胎儿。这样一来她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来自药厂、来自游说集团的、来自妇女界的、来自痛恨联邦官僚的,但凯尔西还是坚持,她只认定一个词:安全。1961年前后,正值她与厂商拉锯之时,另一位重要的医生出现了,澳大利亚悉尼市皇冠大街妇产医院的麦克布里德医生发现,他经治的3名患儿的海豹样肢体畸形与他们的母亲在怀孕期间服用过Thalidomide有关。麦克布里德医生随后将自己的发现和疑虑以信件的形式发表在了英国著名的医学杂志《柳叶刀》上。这是一种四肢发育不全对出生缺陷,因为短如海豹的鳍足而被称为海豹肢症。海豹肢症原本很罕见,这几年突然增多,母亲在怀孕期间都服用过Thalidomide,麦克布里德认为是这个药物导致海豹肢症。同一时间德国儿科医生汉堡大学的遗传学家维杜金德·伦兹也得出相同的结论。11月16日他通过电话向Chemie Gruenenthal公司提出警告,提醒他们反应停可能具有致畸胎性。在接下来的10天时间里,药厂、政府卫生部门以及各方专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最终,一场大风暴来临,各国纷纷将反应停强行下架。大约有1万到2万名海豹肢症婴儿诞生。这其中,有将近4000名患儿活了不到一岁就夭折了。而且,因为在此后一段时间里,Chemie Gruenenthal公司一直不肯承认Thalidomide的致畸胎性,在联邦德国和英国已经停止使用Thalidomide的情况下,在爱尔兰、荷兰、瑞典、比利时、意大利、巴西、加拿大和日本,Thalidomide仍被使用了一段时间,也导致了更多的畸形婴儿的出生。美国也因为发出的试用产品出现了17位海豹肢症婴儿。Thalidomide在后世的中文教科书中,也被翻译成“反应停”。而这个过去了半个多世纪的事件也被称为“反应停事件”。而后来格兰泰公司做出了天价的赔偿以及近年来不断做出的道歉报道这些都不重要了。由于处理反应停上市申请时,凯尔西表现出的慎重、毫不妥协和勇气,让美国FDA真正地成为一块金字招牌。从此,安全性成为药物监督的基本原则。FDA一夜成为政府机构中最为重要的机构之一。而美国FDA也成为了全世界的典范。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真正的开始被世界所普遍认可。现在我国的CFDA就是向美国学习的。日,《华盛顿邮报》的一篇文章报道了凯尔西在反应停申请中的表现,认为如果不是她的坚持和勇气,会有成千上万的美国婴儿出生缺陷。一夜之间,凯尔西从默默无闻成为美国英雄,当年被授予给予联邦雇员的最高荣誉优异联邦公民服务总统奖。1963年,凯尔西出任FDA药物调查处处长。1968年升任科学调查办公室主任,为FDA服务45年后,2005年以90高龄退休。2010年,FDA以她的名字设立凯尔西奖,此后每年颁布给FDA中的一位优秀雇员。日,美国马里兰州,她度过了她的一百岁生日。最后很多中国的医生们在这方面也是不合格的,当他们屈服于药品的利润、屈服于病人家属的要求而没有把药品安全尤其是儿童用药安全放在不可撼动的地位的时候,想一想遥远的美国那位风烛残年的百岁老人。弗朗西丝·奥尔德姆·凯尔西顽强的生命就像一面镜子,让全世界忽视药物安全,尤其是孕妇儿童药物安全的药品监督部门和医学工作者自惭形秽。参考整理自:1.丁香园 “她阻止了反应停在美国上市”2.反应停:五十年恩怨3.维基百科词条:弗朗西斯·奥尔德姆·凯尔西8月9日更新 看到了评论里
说 这位伟大的女性已经去世,所以特地去查了下,贴出来给大家。加拿大药理学家凯尔西(Frances Oldham Kelsey)星期五去世,享年101岁。上个世纪60年代,用于缓解妊娠反应的沙利度胺(亦称反应停)风行全球市场。当时刚刚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谋得一职的凯尔西坚持不批准该药进入美国。全世界因反应停造成的一万多名畸形儿,只有17人出生在美国。凯尔西退休后长期住在美国,2014年十一月才回到加拿大,在安省伦敦市与女儿同住。她是2015年的加拿大勋章获得者之一,但是还没来得及领取。昨天下午,安省总督道兹韦尔去到她的病榻前,把勋章放在她的手中。道兹韦尔说,她当时意识清醒,试图和他说话。加拿大在一百多名畸形儿出生后才禁用反应停。有评论人士遗憾地说,凯尔西是加拿大的英雄,却属于另一个国家。
也来说一个关于手撕原子弹,大力出奇迹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斯罗廷。他从小就是作死小超人。自己是个加拿大人,但非跑去西班牙为西班牙共和国打仗,也跟随过英国皇家空军驾驶过实验战斗机,在学校里面还是业余拳击赛的冠军。如果说这样的程度还是小case的话,有一件事改变了他(和人类)的一生——他被招入了曼哈顿计划。在曼哈顿计划里,斯罗廷负责精确测定放射性元素的“临界质量”。所谓临界质量指的是可以产生链式反应的元素,如果单体超过这么大的质量,那么就会自己引发不可控的链式反应,产生核爆炸。换言之如果有一块这么大的铀,自己就爆了。然后斯罗廷的任务就是测定“这么大”到底是多大。当时铀的临界质量已经有比较多的资料了,但钚还相对少见。斯罗廷主要负责钚这一块。话分两头。在曼哈顿计划里还有另一个传奇“人物”,叫做邪恶核心(demon core)。这个核心是两块半球形的钚,它真的就是一个原子弹的核心。两个半球正常情况下是分开的,原子弹引爆的时候这两个半球被压在一起,超过临界质量,引发链式反应,从而产生核爆。但因为研究需要,这个核心造出来以后暂时没有装箱包邮,而是先用来做实验,测定一下临界质量到底是多少。邪恶核心的照片但这个核心诡异的地方在,在研究的过程中大小事故不断。1945年8月的时候(那时候二战刚刚结束),斯罗廷的一个同事和助理在做中子反射实验的时候,不小心把另一块放射性材料(碳化钨)掉到了一个半球上。结果没想到这尼玛就超过了临界质量,仪表显示新产生的中子流已经超过元素的吸收量,要开始爆了。。还好这个砖很小,整个核心现在只是稍微超过临界质量,好比00年的北京房价,到引爆点还有点距离。这哥们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速度把砖捡了起来,大家松了一口气。但因为受了过量的辐射,这哥们虽然才24岁,但在医院躺了21天以后还是在辐射病的折磨下慢慢丧失生机。。因为他是斯罗廷的助理,斯罗廷在这段时间里天天陪着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折磨,作死的心理也开始萌发。。经过一系列事故以后,高层决定尼玛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就算临界质量测不出来也拉倒,这个核心必须要在实际核试验中赶快用掉,否则把我们人都搞死了甚至在实验室里爆了怎么办。然后你猜怎么着?对的,跟电视剧里的桥段一样,斯罗廷说领导你给我最后一次机会!我做完这笔买卖就洗手不干(划掉)我再做一个实验就把核心给你们爆掉销毁!领导想了想说。。好吧。。你保重啊少年!然后斯罗廷就开始做实验。实验的一项内容是,把一个铍制的中子反射外壳逐渐往下放。斯罗廷一个手抓着那个壳(这个不是重点),另一个手用个螺丝刀挡着两个钚的半球,让他们不至于碰到一起爆掉。。螺丝刀。。丝刀。。刀。。然后下面的事情就很显然了。- 哎呦我操!我螺丝刀呢!- 我了个大擦怎么在地上?- 你个傻逼大屁股怎么把它碰掉了!!螺丝刀不小心被碰到了地上,两个半球一下碰到了一起。因为这是武器级的钚球,质量远超临界质量,比上一次的事故严重了很多。链式反应已经启动,中子密度以微秒为单位疯长,每产生一个新的中子就会继续轰击其他钚原子,产生能量和更多的中子。。两个钚半球中间没有任何阻隔,当时也没有设计任何中子吸收材料或者机制阻挡这次发生在实验室腹地的核爆。。几秒以内大家已经看到空气电离产生的蓝色荧光,并且感受到一股热浪扑来。。在离原子弹1米远的地方感受爆炸。。大多数人已经绝望了。。然后斯罗廷大吼一声,用手把俩半球掰开了。。用手。。直接。。掰。。掰开了。。果然是练过的。。斯罗廷拯救了在场的所有人,整个实验室,甚至所在城市的人。与此同时,他也受到了致命剂量的核辐射。据后来的测算,他受到的辐射相当于距原子弹爆心1500米处的辐射量。斯罗廷当时就感觉到嘴里有一股酸味,手也觉得特别烫。在事故后,他一走出办公室就开始呕吐,并且在9天后离世。从此以后这个实验室禁止了所有需要用手工操作的实验。邪恶核心也速度被做成原子弹在海上做了核试验。。虽然这件事斯罗廷自己也有责任,没有按照规范程序操作。但他也算是在大多数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拯救了整个城市。事后,科学家复现了整个实验的情景,模拟当时可能的处置方法。大多数实验者都没法像斯罗廷那样成功地阻止链式反应。后来这件事被改编成了各种小说,电影。2002年有一颗小行星也被命名为斯罗廷星。日,《洛斯阿拉莫斯时报》副主编托马斯·P·阿什洛克写了一首题为《斯洛廷──一首颂辞》的诗:拥有伟大灵魂的科学家,愿主欢迎你!当你跟我们一起的时候,就算连陌生人都知道你智慧既广且高的名声不单在死亡的熔炉里我们最终见到你展示出的高尚之心wiki条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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