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2015年雷州小考信息实验小学8月25号至26号新生资格审查情况公布

雷州市教育局_新闻中心_雷州市2015年城区小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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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2015年城区小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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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省教育厅、湛江市局有关招生入学工作要求,雷州市教育局制定了《雷州市2015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经雷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实施。
一、招生对象
200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人)户籍和现在合法住所(合法房产、公租房、单位福利房)均在学校服务区的;
2、符合有关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符合《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军分区政治部
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实施细则》(政组干〔2014〕81号)享受优待的军人子女(操作方法按政组干〔2015〕110号),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专家、引进人才等人员的子女。
3、本校在编教职工子女。
1、法定监护人户籍与合法住所(合法房产、公租房、单位福利房)只有其中一项在学校服务区的;
2、非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雷州城区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雷州市城区居住证满5年,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5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8月31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5年)
在城区居住满半年以上(含半年)并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企业或经营场所在雷州市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在雷州市城区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半年(8月31日倒推半年)以上的凭证)。
学校服务区依据2009年的划分,家长可到附近学校查询,也可以登录雷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查询。
二、录取办法
城区公办学校实行“分类录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新生。对上列各类招生对象的录取规则为:第一类招生对象报名人数未达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直接全数录取;超过计划数时,在第一类招生对象中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第一类加第二类招生对象报名人数未达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直接全数录取;超过计划数时,在第二类招生对象中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第一类加第二类加第三类招生对象报名人数未达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直接全数录取;超过计划数时,在第三类招生对象中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直至满额。
电脑派位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未被录取的儿童,可根据本人实际,到招生未满额的学校进行第二轮电脑派位。第二轮仍未被录取的儿童,可到城区未满额的学校或周边学校报名,学校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三、报名时间:第一轮8月3至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第二轮8月18至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四、报名地点:城区各小学。
五、报名办法:监护人填好《2015年雷州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表》(表格可在雷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
/下载,也可到学校报名处领取),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属的学校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只能选报相应服务区的一所学校,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 六、报名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第一类与第二类:
⑴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的户口本(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佐证父子或母子关系的证明);
⑵房产证或《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或《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房产证姓名如是监护人上辈的,须提供房产局开具的监护人在城区没有第二处房产的证明和与上辈同一户的户籍证明)、公租房(租赁合同、缴费票据)、单位福利房(主要领导签名的单位证明、领工资凭证、社保凭证);
⑶属于优惠对象的,提供符合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⑷属于非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的,提供相应证件。
2、第三类:
⑴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已务工满半年以上(含半年)的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或经营场所在雷州市城区)和税务登记证,或在雷州市城区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半年(8月31日倒推半年)以上的凭证。
⑵监护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本。
七、录取程序
1、8月16日,确定并公布各招生学校第一批录取名单和具备电脑派位资格的儿童名单。
2、8月17日第一轮电脑派位,公布派位结果和剩余学位信息。
3、8月18至19日,第二轮报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接受在第一轮电脑派位中没派到学位的儿童报名,监护人只填《2015年雷州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表》,不再提交材料,类别按第一轮审定的类别。
4、8月22日,第二轮电脑派位,公布派位结果。
八、电脑派位
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地点集中在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公证处依法公证。
九、各校录取结果同时在教育局网站和招生学校公布。
十、8月24至26日为新生注册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雷州市城区小学招生信息公开网站:
雷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
2015年7月29日
2015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表.xls
编辑:头号鼓手2015年山西太原晋源区小学新生入学实施办法
【网络综合-2015年山西太原晋源区小学新生入学实施办法】:晋源区2015年小学新生入学
各中心校、各相关学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实际,现就我区201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各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新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表彰奖励证书或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小学入学的依据。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分布及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学位。
2.严格执行学区覆盖辖区原则。区教育局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数量、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摸底,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区,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个原则)。区教育局要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与本市户籍子女同等待遇。
二、工作体制
区教育局按照市的统一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地区小学入学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全区小学入学工作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我区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吉康(晋源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梁巧忠(晋源区教育局副局长)
& & & & 高永芳(晋源区教育纪工委书记)
刘建德(晋源区人民政府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刘雁华(晋源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 & & & 米小禾(晋源区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 & & & 各中心校校长和直属小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主 &任:梁巧忠(兼)
成 &员:刘雁华(兼)
杨旭东(晋源区教育局基教科科员)
各中心校、各相关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业务副校长或教务主任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并向区教育局报送领导组名单。
四、报名条件
1.凡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日。
3.非太原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除提供《居民户口簿》外,还须提供“四证”。即:《居住证》、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或体检证明。
五、学区划分
1.划分主体: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管理体制,在市教育局的统筹下,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全部公办小学(含市属学校)划分学区范围,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2.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当年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区内适龄儿童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3.划分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能出现同一幢楼房划分为两个学区的情况。
4.组织听证: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根据实际需要,区教育局或委托相关小学组织召开小学学区范围划分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5.实行公示:各小学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学区范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六、小学入学办法
为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顺利进行,2015年继续采用“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入学信息登记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信息登记情况,结合各小学办学规模轨制,合理制定各小学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学区划分,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各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范围。
(一)组织报名
今年全区小学入学工作报名时间统一规定为7月5日―15日。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报名工作。
1.晋源区户籍住址一致的子女报名:
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5日―10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属对口学区小学进行报名。
2.晋源区拆迁户子女报名:
西寨村、木厂头村、南阜村、北阜村、武家庄村、南堰村、北堰村、晋源街道四街各村(注:因吴家堡村、义井村有对应学区,故不存在学生安置情况)拆迁户子女于7月5日―10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及《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拆迁协议,加盖村委会、镇(街办)、区拆迁指挥部公章的《个人入学申请表》,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到所申请小学报名。
3.晋源区户籍、住址不一致的子女报名:
凡本区户籍、住址不一致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5日―10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地小学进行报名,如有困难可到指定的学校进行报名。
4.太原市以内,晋源区以外户籍子女报名:
凡太原市以内,晋源区以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5日―10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学校进行报名。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于7月11日―15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学校进行报名。
指定的学校指参照居住地址所在学区对应的学校,其中区实验小学、区实验二小、太师四附小均参照该校学区①范围地址进行,区实验三小参照该校学区①、②范围地址进行报名。各学校对已填写《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及家长所持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初审。初审人员在审核时针对学生情况分别填写“2015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初审汇总表”、“2015年太原市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初审汇总表”,实行谁初审、谁签字、谁负责。
2015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日下午18:00。
(二)入学办法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学区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45人之内,最多不得超过50人。
1.结合我区学生登记的实际情况,我区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对口入学依次按照如下顺序逐一进行入学安排:
①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实际居住地(产权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本学区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划片就近,全部安排入学;
直系亲属,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
②西寨村、木厂头村、南阜村、北阜村、武家庄村、南堰村、北堰村、晋源街道四街各村符合条件的本区拆迁户子女(人数统计截止到7月25日)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划片就近,全部安排入学。7月26日以后新增拆迁户子女视我区学位空余情况,8月10日以后进行安排;
③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同在晋源区范围内,但户籍住址分离的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划片就近,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安排入学(未购房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
④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的太原市迎泽区、杏花岭区、小店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安排入学(未购房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
⑤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的太原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监护人居住证取得的先后时间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安排入学;
⑥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次按照如下条件进行排序,依次逐一安排入学:
A.按照监护人营业执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安排入学:
B.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安排入学:
C.按照监护人在晋源区务工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安排入学:
D.按照监护人居住证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安排入学。
2.未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可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抽调基教、监察、督导等相关部门人员与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各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体制,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晋源区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名单:
组 &长:王吉康(兼)
副组长:梁巧忠(兼)
& & & & 刘建德(兼)
成 &员:刘雁华(兼)
& & & & 米小禾(兼)
& & & & 王保忠(晋源区人民政府督导室科员)
& & & & 各中心校负责人、一贯制学校校长、各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
(四)发放通知
各小学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格式、统一时间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注册学籍
各小学完成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通过建立学生信息库等措施,严格控制热点学校的学生非正常流入。
(六)随班就读
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特教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符合在普通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也可到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在普通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七)均衡编班
日上午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日。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七、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
区教育局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小学入学的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区教育局组建“小学入学仲裁议事机构”,对本地区小学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及时予以解决和答复,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晋源区小学入学仲裁议事机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吉康(兼)
副组长:梁巧忠(兼)
& & & & 刘建德(兼)
成 &员:刘雁华(兼)、米小禾(兼)、王保忠(兼)
2.严格公开制度
区教育局及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渠道公开、入学结果公开,使小学适龄儿童免试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3.严守工作底线
区教育局及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年龄的学生入学、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以竞赛或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学生的依据、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实验班等。
4.做好咨询接待
各中心校、各相关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应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良的接待和咨询服务。
5.加大监督检查
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区教育局组织基教、监察、督导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小学入学责任倒查和评估测评机制,并将测评结果反馈区人民政府。
晋源区小学入学工作督查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吉康(兼)
副组长:梁巧忠(兼)
& & & & 刘建德(兼)
成 &员:刘雁华(兼)、米小禾(兼)、王保忠(兼)
6.强化执纪问责
市、区两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在小学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八、深化专项治理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送人情、钱学交易问题是省委确定的教育领域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2.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
3.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整治重点、基本政策、实施办法和查处措施,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
1.2015年太原市晋源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晋源区小学学区划分
                太原市晋源区教育局
& & & & & & & & & & & & & & & & & 日
2015年太原市晋源区小学入学
工作时间安排表
1. 6月下旬,区教育局及学校公示入学政策、学区划分、工作程序等。
  2. 7月5日―10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报名。
  3. 7月11日―15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入学报名。
4. 7月16日,各学校补报。
5. 7月16日―31日,区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小学入学资格审查;区教育局组建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
  6. 8月5日,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7. 8月26日上午,组织进行小学均衡编班工作。
晋源区小学学区划分
一、直属小学学区划分
1.区实验小学
该小学学区范围:
①居住在南起迎宾路,北至古城大街(含龙源小区),东起新晋祠路,西至古城路范围内户籍、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②户籍、住址均在南街村、南城角村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2.区实验二小
该小学学区范围:
①户籍、住址均在化肥一巷、二巷、三巷、四巷、五巷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②户籍、住址均在罗城巷、太原市工贸学校宿舍区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③户籍在金胜镇石庄头村、南阜村、城北村,罗城街办棘针村、寺底村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3.区实验三小
该小学学区范围:
①北起义井西街、东街,南至义井南三巷,西至义井村,东至旧晋祠路,户籍、住址均在在此范围的适龄儿童, 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②户籍、住址均在63中西小胡同以东,旧晋祠路以西,西峪东街以北,义井南三巷以南(含化工七小区以北、以东所有范围)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③户籍在南堰村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4.电厂学校小学部
该小学学区范围:户籍、住址均在一电宿舍区、太原洗涤剂厂宿舍区、太原耐火厂宿舍区、电校宿舍区、晋阳湖渔场宿舍区、六千坪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5.太师四附小
该小学学区范围:
①户籍、住址均在在北起义井南三巷,南至南堰村地界,东至旧晋祠路,西至北堰村地界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不包含南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含区实验三小学区②范围)。
②户籍在上冶峪村、兴化村(紫竹园)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二、镇(街办)小学学区划分
2015年镇(街办)小学招生以服务本村户籍的居民子女为主。其中,吴家堡小学学区范围:北起吴家堡村地界,东至吴家堡村地界,南至吴家堡村地界,西至旧晋祠路。您现在的位置:&>>
2015年梅列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办法
辖区内各中小学:
为切实做好梅列辖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4〕15号)和《2015年三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明教初〔2015〕55号)精神,本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梅列区实际,现制定2015年梅列区小学和初中招生方法:
&&& 一、小学招生
&& &年满6周岁(截至日及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各校应特别关注并接收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
(二)报名时间
具有梅列区户籍适龄儿童7月10&11日报名登记,外户籍进城务工适龄随迁子女7月12&13日报名登记。
(三)招生办法
全区小学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各校招生区域如下:
1. 三明学院附属小学:东新一路&新市北路&劲松路为界的东南梅列区域(不含翡翠城小区)。
2. 三明市实验小学:翡翠城小区和东新一路(北侧)&新市北路(西侧)&东新三路(南侧)&列东大街(东侧)&东新二路(梅列大桥东端)&江滨路所围成的区域。
3.梅列区实验小学:东新二路(梅列大桥东端)&列东大街&东新三路&新市北路&劲松路为界,北至东新四路&新市北路&往洋山公路为界所围成的区域(含四路北的崇桂新村楼宇)。
4.梅列区第二实验小学:东新四路&新市北路&东新五路&江滨路所围成的区域和滨江新城及翁墩村(不含四路北的崇桂新村楼宇)。
5.梅列区东新小学:东新五路西端&兴园路&徐碧分园门前路&列东街&东乾路&江滨路所围成的河东区域。
6.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往洋山公路北&新市北路&东新五路&兴园路&徐碧分园门前路&列东街&东乾路&新市北路&高速路接口所围成的东北区域和洋山、廖源、后洋村(不含碧桂园片区)。
7.梅列区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碧桂园片区和小溪、碧湖区域(学校未使用前由区第一实验学校接收)。
8.梅列区上河城小学:上河城小区和碧口村。
9.梅列区青山小学:以鹰厦铁路西侧为界,列西铁路道口以南属于三钢集团公司的区域。
10.梅列区群英小学:以鹰厦铁路西面为界,列西铁路道口以北至北山新村的区域。
11.梅列区列西小学:以鹰厦铁路东侧为界,南至列东大桥,北至北山铁路涵洞口的区域。
12.梅列区小蕉小学:小蕉村和小蕉社区及陈大台溪村、砂蕉村、渔溪村。
13.梅列区陈大中心小学:陈大镇辖区。
14.梅列区洋溪中心小学:洋溪镇辖区。
(四)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学校要及时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小学应于7月初在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并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和网站进行招生宣传。学校招生简章要说明招生的年龄、时间、办法、要求、施教服务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2.报名登记。中小学应按《2015年三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明教初〔2015〕55号文件精神,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接受本户籍和外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学校招生服务区的适龄儿童的登记工作。
(1)本地户籍新生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园教育毕业手册、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所在片区小学报名申请入学。坚持户口、房产(占51%以上产权)、实际居住三统一的原则进行登记,若适龄儿童户籍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不一致,应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学校报名登记。三代同户及其他寄户的必须出具孩子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的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携带户口簿、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暂住证、租房合同(租赁房的房产证复印件)、居委会证明、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实际居住所在片区小学报名登记申请入学。属于市区内小学招生片区内的还须提供暂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不满一年的另外单独登记造册。
3.材料审核。学校对一年级新生登记资格进行核实,制作《新生花名册》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花名册》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主管教育局审核。
4.确定名单。7月16日至30日,主管教育局根据各小学报名登记申请情况确定招生名单。若报名登记申请入学学生少于申请学校招生计划数或学位数,由学校全部接收,若多于申请学校招生计划数或学位数,则根据居住年限或按电脑派位的方法统筹安排入学。
5.公布名单。7月31日,各小学公布由主管教育局核准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6.办理入学。8月30日至3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初中招生
(一)入学对象
具有梅列区户籍或常住梅列区的外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2015年前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按小学招生片区对应升入对口初中。从2015年起,一年级新生小学毕业后全部以&单校对口&作为小升初主要方式,部分学校采取&多校对口&方式招生。
1.新建和部分初中学校调整招生片区公布如下:
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劲松路北&新市北路&东新五路&兴园路&徐新路&江滨路为界东南区域(含洋山、廖源、后洋村)。
三明十中:以列西龙新一路为界的界南区域。
三明十一中:以列西龙新一路为界的界北区域。
2.梅列辖区小学升初中对口学校如下:
列东中学:三明市实验小学、三明学院附属小学。
三明八中:梅列区实验小学、梅列区第二实验小学、东新小学(居住在东新五路&兴园路&徐新路&江滨路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上河城小学、东新小学(居住在以兴园路&徐新路&江滨路为界的界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梅列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梅列区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
三明十中:青山小学、小蕉小学(隶属陈大镇的小学毕业生录取在三明六中)、列西小学(列西龙新一路以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三明十一中:群英小学、列西小学(列西龙新一路以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三明六中:陈大中心小学
洋溪中学:洋溪中心小学
(三)招生程序
1.报名登记。5月至6月5日,各小学要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小升初的招生办法,组织毕业生填写《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6月6日至20日,区教育局到市区各小学对《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查核对,市局直属小学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进行。
不属于市区各中学对口招生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有以下情形,可于7月1日至5日到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梅列区中学录取:(1)其法定监护人在7月1日前购买市区住房,并做到户籍、房产(占51%以上产权)、实际居住&三统一&;(2)7月1日前,在市区各中学招生服务区进城务工且具有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暂住证、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材料。
外地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户籍地初中就读的,可于7月1日至5日到梅列区教育局初招办申领填写《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跨县(市、区)录取申请表》,办理有关手续。
3.确定名单。7月23至30日,主管教育局根据各小学招生区域实行对应升入对口初中的办法,生源需要调剂且又涉及市局直属学校的,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研究解决,确定学生录取学校,7月30日,各中学公布录取的学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4.办理入学。8月底,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各中小学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领导,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今年学龄儿童增多的实际,各校要原则上保持去年的招生数和班级数,不得缩小招生规模。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的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招生监督。严肃招生纪律,实施&阳光招生&,各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面试,做到按划片就近免试入学。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收政策性照顾对象,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相关政策性照顾对象按时省、市制定的文件执行。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前,教育局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设立工作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局、各中小学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就近入学是你最佳的选择&深入人心,要总结推广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 梅列区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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