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房间也有春天 视频在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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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微笑的陶陶 于
20:40 编辑
男女二人相爱一小时,胜过几百年鲜花盛开的春天。
——王尔德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主角:闻喜,方远 ┃ 配角:袁振东,闻乐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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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袁振东与闻喜是一对神仙眷侣。
两人结婚十年,仍旧恩爱如初,每次相偕出现,都要引无数剩女泪满襟。
闻喜婚前曾是个知名的芭蕾舞演员,A角,领舞,直至今日团里仍有领导说起她就扼腕,说大好一个苗子,就因为结婚,二十多岁就不跳了,白瞎了一个中国的乌兰诺娃。
由此可知闻喜当年风姿。
袁振东则高大威猛,男人味十足,在知名快速消费品公司任要职,夫妻两人感情如同找到丢失的另一边身体,身边人时时见他们听着对方的电话笑,引用袁振东助理的话说,羡慕也羡慕不来。
因为不经风雨,闻喜至今目光单纯如同少女。一般城市里三十多岁的女人,再怎么成功眼睛里都要露出点饱经沧桑来,闻喜有位离婚再嫁再离婚的女友,虽然身家丰厚,但口头禅是身上看得到的伤疤算什么?我的疤都在五脏六腑上,剖开肚子才数得到。
闻喜转述,只得袁振东一句点评:“赶快远离那个恐怖怨妇。”
当然也有掩饰得好的,不惜用各种手段留住青春,言谈举止极尽注意,又一年去两次韩国,一张脸端出来如同雪花膏,但落在别人眼里,那种用尽全力的倔强姿态最多是值得怜悯,再怎么自强不息,总带着点身残志坚的味道。
闻家妈妈最为这个大女儿自豪,所以每次到上海都拉着小女儿闻乐的手谈心,让她好好学习,努力向大姐靠拢。
闻乐今年二十八岁,佳利行商业地产高级顾问,对母亲的话嗤之以鼻。
“妈妈,那是老式妇女的想法。”
闻家妈妈“喈”一声:“你懂什么?一个女人最幸福是经济有保障,又有老公疼,其他全都是狗屁。”
闻乐目瞪口呆:“妈,你说粗话。”
“我说粗话怎么了?我说南斯拉夫话你爸也会点头应着。”
闻乐无语,隔天找李焕然诉苦。
“这世上最可怕就是幸福的已婚女人。”
李焕然正在整理照片,他刚从甘肃回来,与一**搞摄影的朋友自驾去拍千年胡杨林,专挑平常人不走的偏僻地方去,带回照片无数,这几天都足不出户在整理,闻言头也不抬道。
“最可怜是她们的丈夫。”
闻乐想一想:“也可能他们乐在其中。”
李焕然撑着额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闻乐一愣,然后哈哈大笑,扑过去咬李焕然的脖子。
“来,被害人。”
李焕然坐在一张转椅上,被她扑得往后退出去老远,椅子在满是杂物的地面上倾倒,两人摔到地上,闻乐仍旧压在他身上,李焕然大叫。
但她仍然不放过他,骑在他身上一定要在他的脖子上留下牙印子。李焕然举起两手投降,屋里只有电脑桌上一盏台灯亮着,闻乐乱乱发梢在他皮肤上摩擦,她刚吃过一只桃子,呼吸里还带着粘腻的甜香味,天气不正常,十月里还热得叫人冒汗,他的租屋又太乱,要命地对比出她白色丝衬衫的一丝不苟与格格不入来。
他听到自己变得短促而粗重的喘息声,那声音在窄小的租屋里产生的回响简直是致命的,他决定不再忍耐下去了,翻身把她压到了自己身下。
闻乐发出一个短暂的声音,但很快就被他吞进嘴里,李焕然在家里光着上身,穿一条宽松到危险的运动裤,闻乐觉得他是故意的,这样她就可以轻易被他若隐若现的流畅腰线诱惑到,而那些一直延展到宽松裤腰下的肌肉线条,更是令她无法自制的意乱情迷。
她把手放上去,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已经如刚似铁。
就是在这样两人都要被欲火焚身的紧要关头,他们还一同开口说了句:“安全套!”
然后同时笑了出来。
闻乐与李焕然相识于某个无聊的朋友聚会,或许也有有趣的人,但他与她已经看不到了。
他们彼此欣赏,在某方面可谓水**融,但闻乐很清楚,李焕然不是个好的结婚对象。
所有年轻摄影师都是不羁的浪子,就像他们拍的照片,再美丽也只能看看,不过闻乐不在意。
闻乐的名言是:结婚杀死原来的你。
他们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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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乐得出这个结论是有理有据的,最明显的参照物就是她的姐姐闻喜。
闻乐从小是看着姐姐为艺术献身长大的,闻喜八岁就开始学舞,别人舞鞋一两个月换一双,她两个礼拜就能穿烂,姐妹俩睡一个房间,她常看到姐姐流血的脚趾,吓得抱着妈妈说我一辈子都不要学芭蕾。
但闻喜热爱舞蹈,别人练三个小时就觉得吃足苦头,她可以在练功房里从早跳到晚,一个动作反复上百遍,不但不觉苦,还乐在其中。
闻喜生得清秀,又不爱说话,平时在人**里并不引人注目,可只要一穿上舞鞋就仿佛聚了光,那张白瓷小脸微微扬起,每一个细微动作都是美。
不要说异性,亲妹妹都爱上她。
闻乐十五岁的时候,舞蹈学院汇报演出吉赛尔,闻喜头次登台领舞。闻乐那时候正值少女叛逆期,照闻家妈妈所描述的,正是人憎鬼厌的时候,剪个寸短的头发,穿男式大衬衫,短裤短得藏到衬衫下头去,远看就像光屁股出门,兼之看全世界都不顺眼,姐姐第一次正式演出都要父母耳提面令勉强出席,但坐在席下看到吉赛尔悲伤死去,顿时潸然泪下。
最好的东西都是能够穿透人心的,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
闻乐满以为自己的姐姐能够成为一代大师,至少也要像一朵花那样,在舞台上盛开许多年,没想到第二年闻喜就结婚了,从此退隐。
闻乐扼腕。
她完全不掩饰自己对袁振东的不满之情,婚礼上还敲着他的肩膀说:“把我的姐姐还回来。”
被父母一顿好训。
袁振东对这个小姨子倒是好脾气,搂着闻喜一个劲地笑,他结婚时整三十岁,真正高大结实,立在身段纤细的闻喜身边如同一座大山,一只手总不离开她的肩膀或者腰,坐下时一定伸展手臂放在她的椅背上,又喜欢抚弄她的头发,闻喜从小脾气好,头发也软,从前盘一个圆圆发髻,认识袁振东以后就一直散着,任他长长手指绕了一圈又一圈。
李焕然曾经为某杂志拍过这对知名伉俪,回来一句点评:百炼钢化绕指柔。
闻乐嗤之以鼻:“肉麻当有趣。”
李焕然也有些好奇:“难道都是人前做戏?”
闻乐又维护家人:“平时也这样。谁做戏一做做十年?”
李焕然顿时唏嘘:“竟然真有人可以热烈十年。”
闻乐咳嗽一声:“奇葩。”
闻乐与李焕然一样都是感情的悲观主义者,觉得爱情是流星一样不可捉摸以及易逝的东西,闻乐有过初恋,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十年。两人是同学,大学时对方选了医科,分手前跟她说他加入无国界医生团体自愿去津巴布韦一年,她感动得眼泪汪汪,机场告别时还与他抱头痛哭,对他说你放心,我等你回来结婚。没想到三个月以后就有人在市内看到他派发喜帖,当然,喜帖上的新娘不是闻乐。
闻乐有半年除工作以外不肯出门见人。
闻喜急得团团转,袁振东都看不过去了,蹲在小姨子面前说:“姐夫替你去出气。”
闻乐仰头躺在姐姐家庭院里的躺椅上,用一本书盖住脸正似睡非睡,闻言差点跌下来:“都半年了你才说这句话。”
袁振东挠挠头:“我以为漂亮女孩子都会很快恢复。”
闻乐张大嘴,对闻喜挥手:“姐,你老公对我说甜言蜜语。”
闻喜也走过来蹲下:“不如让他为你安排新一轮约会。”
闻乐最吃不消这对夫妻同心同德的样子,就连他们养的金毛狗都来凑热闹,一式一样蹲到一起看着她,她苦笑不得地挥动双手。
“走开走开,我才不要姐夫安排,他的朋友都可以做我叔叔。”
袁振东伤心:“乐乐嫌我老。”
还要闻喜安慰他:“我不嫌弃你。”
闻乐仰天长叹,立刻决定恢复社交生活,当晚就遇见李焕然。
李焕然汗津津地躺在闻乐身边,眼里仍有尚未褪尽的情欲。
他把嘴唇贴在闻乐脸颊上,低声笑:“真要多谢袁先生与袁太太。”
他呼出的热气让闻乐半边脸都是麻痒的,她轻哼着笑出来:“嗯,我替你转达。”
两人不再做声,闻乐翻个身,把后背贴在李焕然的胸口上,她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和他重叠在一个位置上,此起彼伏地跳着。
这个姿势让两个人都感到舒适,李焕然收拢手臂,让闻乐靠得更紧一些,然后闭上眼睛。
他听到闻乐叹气,她说。
“可是我有些担心他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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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什么?”
“他们至今没有孩子。”
李焕然想一想,因为对那对夫妻感觉实在好,难得没有冷嘲热讽,只说:“大概是不想让第三者打扰他们的两人世界。”
闻乐却喷笑出来,用力拍打他的手背。
“哪对恩爱夫妻不想要一个孩子!”
李焕然吃痛,大叫收回手:“闻乐你简直野蛮人。”
闻乐翻个身把手放在他的危险部位:“有胆再说一遍。”
李焕然正是年轻而敏感的时候,被她这样松松作态的一抓,立刻又有了反应,虽然还在叫,但声音已经变了样,深深吸口气,眼睛都半眯了起来。
闻乐好气又好笑:“你这个禽兽。”
他抓住她的手,让她十指再圈紧一点,低声喘息道:“正好配你这个野蛮人。”
等闻乐从李焕然那张宜家单人床上下来的时候,都是第二天中午了。
她是被自己的手机铃声惊醒的,迷迷糊糊从包里翻出来要接,那头已经挂断了。
她打开看,三个未接电话,都是袁振东打来的。
闻乐楞一愣,第四个电话就打过来了,然后手机屏幕一闪,接着就是一片漆黑。
她的手机没电了。
闻乐叫了一声。
李焕然惊醒,迷迷瞪瞪坐起来:“怎么了?”
“手机,你的手机呢?我要打电话。”
李焕然头发凌乱眼神茫然地看着她,跟着重复了一遍:“手机?”
这个男人没有睡醒的时候等同于无知幼儿,闲来无事的时候还觉得可爱,真要派他用处了简直能要人命。闻乐干脆地闭上嘴,自力更生地开始翻找他的手机。
李焕然独居,三十多平的小一居,进门就是桌椅床,但真是乱,沙发上堆满了换下未洗的衣服,空啤酒罐四处可见,垃圾从墙角的纸篓里满出来,几个开着口仍有残渣在里面的泡面桶滚落在地上,与吃空的披萨纸盒子挤在一起,墙上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到处贴满了海报与照片,闻乐扑在沙发上将李焕然的外套裤子一顿翻,却哪里都找不到他的手机,她站起来环顾四周,突然一阵不敢相信。
这就是她在夜里觉得像天堂一样的地方?
幸好李焕然已经清醒了,坐起来一边套他的运动裤一边说:“我手机在摄像包里,不过也几天没充电了。”
闻乐找出来看,果然也没电了,幸好李焕然还有充电器,插上就能用了。
她打电话给姐夫,袁振东立刻接了,语气很紧张:“谁?”
闻乐赶紧解释:“是我,乐乐。我手机没电了,姐夫你找我?”
袁振东如遇救星,立刻说:“乐乐,你姐在你那儿吗?”
“不在啊。”
“她不见了。”
闻乐匪夷所思:“你确定?”
“我出差回来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她手机都在桌上。”
“顺顺呢?”
“也不在。”
闻乐咳嗽一声:“她是去遛狗了吧?”
“遛到中午?”
“或许她迷路了。”
袁振东怒了:“她迷路狗也知道回家啊!”
闻乐想想也是,突然心里一动,直接问:“你跟她吵架了?”
袁振东不说话了。
闻乐没好气地:“所以她离家出走了?”
袁振东沮丧地:“你不知道事情经过。”
闻乐已经在穿衣服,一只手拎着自己的衬衫夹着电话说:“你等我,我过来找你。”
闻乐在去见袁振东之前先回了自己的住处,她得换套衣服,然后给手机充上点电。
夫妻吵架是常事,不吵才可怕,闻喜脾气是好的,但脾气好不代表她没脾气,闻乐也见过她发怒的样子,照样是只雌老虎。
以前她还担心:“姐夫那么高大,真吵起来一定是你吃亏。”
直到看到袁振东手背上脖子上被咬出来的牙印子,那是真咬,血都出来了,连肿一个星期,袁振东不得不大热天把衬衫扣到喉咙口,还对小姨子诉苦:“再狠一点就到大动脉了。”
闻乐那时候才十九岁,看得头皮发憷,还要力挺自己姐姐,假装镇定地回答:“打是亲骂是爱,最爱就是咬一口,我们家的女人都这样。”闻喜在旁边笑嘻嘻,仍旧是温文尔雅的模样,一点都看不出有下过那样的狠手。
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一点都不为闻喜担心,就连她都受姐姐影响,与男友情到浓时,只想着咬一口才过瘾。
佳利行是做地产的,员工住宿也有福利,她与两个同级的女同事住三室两厅的酒店式公寓,就在市中心,条件当然比李焕然的租屋好得多,但她不打算把他带回来。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她不想让别人看轻。
说到底,李焕然也不是她的正式男友,他们只是各取所需的关系,她不打算把他介绍给任何人。
闻乐下了出租车,步子匆匆地往小区里走,刚走到中心花坛就停下了,睁大了眼睛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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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被一堆老人孩子围着,一点都看不出离家出走的凄凉,闻乐奔过去,正看到顺顺在表演它的绝技——在地上缓缓打滚。
闻乐掩面不忍。
真是什么人养什么狗,闻喜反射弧长,养的狗也不机灵,人家金毛会叼飞盘会分左右爪子与人握手,最差也能替主人叼双拖鞋,她养的顺顺只会打滚,还滚得不甚敏捷,肚皮朝天的时间极长,简直不堪入目。
闻喜已经看到妹妹,站起来跟她打招呼。
“乐乐。”
闻乐一手牵起顺顺,不让它继续丢人现眼下去,另一手抓住姐姐,一路冲进电梯才气咻咻问:“出什么事了?姐夫欺负你?你干嘛要带着顺顺离家出走?”
闻喜眨眨眼,她生得小巧,闻乐十五岁就比她高出许多,从前闻乐到舞蹈学院去找她,练功房外听到男孩子说。
“看到闻喜就想背着她走。”
旁边人附和:“总觉得她弱不禁风。”
所以闻喜从小到大一路被异性关照,个个发自内心,都觉得应该多照顾她一点。引得她身边许多同性饱含酸味地评价:男人眼里只有闻喜是女人。
但真正的闻喜并不像外表这样柔弱,至少从前不是。闻乐与姐姐十几岁就到上海读书,一直住宿,小时候有事都是姐姐为她出头,她还记得当年她被人诬赖考场作弊,差一点被取消保送入重点高中的资格,闻喜硬是跟了她校长一个星期为妹妹交涉,每天一早就站在校长办公室外头,不被接见又在放学时立在校门口等,每次只重复一句话。
“我妹妹绝不可能作弊,请给她重考机会证明清白。”
还有她刚进芭蕾舞团的时候,不知被多少人暗地排挤,她回来说一句:“失败不可耻,认输才可耻。”然后隔年就升了领舞。
她有一种安静的执拗,比任何大吵大闹都更有力量。
可自从嫁给袁振东之后,闻乐觉得自己姐姐越来越有心智退化的趋势,许多事想法简单得像个孩子。当然能够十年如一日地活得像个孩子是幸福的,因为一个女人只有有人可以依靠并且那个人足够强大能够让她依靠才有资格孩子气。就像闻喜,结婚十年,现在跟人说话,脸上总像是带一点茫然之色,反应常常慢半拍,口头禅是:“那我问一下我老公。”
闻乐是习惯了在职场上东挡西杀的,与人说话听三分想七分,坐进会议室两眼一股凌厉气,转头再看自己老姐,少不得一股悲凉,也不知道是同情她还是同情自己。
闻喜回答:“我只是来找你聊聊。”
“你连手机都没带出来,姐夫打爆我的电话。”
闻喜点点头:“我想安静安静。”
闻乐噤声。
她肯定这次是大问题。
姐妹俩开门进屋,周日,闻乐的两个室友都不在,客厅里空空荡荡的,地板擦得发亮。
闻乐关上门:“你可以跟我说了。”
闻喜看看她:“你不要换件衣服?衬衫上都是灰印子。”
闻乐立刻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然后想到昨晚在李焕然家地板上的激烈。
她立刻就脸红了。
闻乐进卧室去换衣服,她脱了衬衫,又弯腰把手机插上电,然后迟疑了一下,想要不要给袁振东发个消息。
但她只用了一秒钟就放弃这个念头,她决定先听姐姐把事情说完,无论如何她要站在自家人这一边。
闻喜的声音从外头传进来:“这么干净,谁做的家务?”
“清洁工。”闻乐回答。
这句话又让她想到了李焕然那间凌乱无比的租屋,真该给他找一个钟点工人,但那不是她该管的事情。
李焕然在某些方面像只敏感的刺猬,他上一个女友趁他工作时拿钥匙进屋替他彻底清洁屋子,他回来大发雷霆,说她试图掌控他的生活,直接与她分手。
闻乐从别人那里听说这个故事,当时就想,这年代谁还做田螺姑娘谁就是傻子。
她换上简单的家居服,走出来跟姐姐说话。
“好了,现在可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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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开口,眼睛却看着窗外头。
闻乐所住的公寓在二十七层,又在小区当中,看出去密密麻麻全都是一式一样的大楼和窗户,谈不上任何风景,但闻喜就是不把目光调回来。
气氛凝重,闻乐心中不祥的预感越来越重,她勉强笑道:“到底怎么了?姐夫欺负你?没有接你的电话?还是说错话让你生气?”
闻喜用一种并没有太大起伏的声音说。
“振东在外头有人。”
闻乐脸上的表情完全僵住,然后眼睛却出卖她的心声。
闻喜却在此时把脸转过来,与她目光相对,数秒之后突然垂下眼笑了。
“看,连你都觉得终于来了。”
“……”闻乐突然觉得姐姐纤细身体已经无法支撑坐姿,惊吓中起身过去坐到她身边,一把搂住她的肩膀。
她连“事情究竟是怎样”都无暇说,开口就是:“姐,无论如何我都在你身边。”
话虽这样说,但所受的冲击却让她声音都变了调。
还要闻喜反过来安慰她,抬手按在妹妹的手背上:“乐乐,不要害怕,这样的事在世上每天都重复一亿遍。”
闻乐吸口气,要自己冷静下来,再开口直奔主题。
“你怎么发现的?”
这句话说出口,她也觉得吃惊。
袁振东是个太好的姐夫,这些年对她十分亲厚,傻子都明白这叫爱屋及乌,但闻喜说他有二心,她竟没有一点质疑。
闻喜说得不错,就连她都觉得这件事终会发生,太美的东西总让人觉得不真实,这对完美夫妻突然发生事故,她完全没有“怎么可能?”的感觉,她只觉得“终于来了。”
闻喜轻声道:“对方上门来见我,要我让位。”
闻乐只觉得一股浊气倒灌上脑门,整张脸猛地涨红,呼一声站起来猛拍桌子:“有这种事情!哪来这么嚣张的小三,简直无耻!”
闻喜拉住她:“你不要激动。”
闻乐匪夷所思:“不要激动?我听得都要脑充血,走,我们去找袁振东理论。”
“现在不,我需要一点时间回神。”
是真的,闻喜早晨开门见到那个年轻女孩子,骄傲又美丽的脸,从上往下又自下而上地打量她,她都不用多说一个字闻喜就明白一切,她有一种脸上被人迎面拍中的感觉。
她觉得自己的灵魂至今不知在哪个太虚空间震荡,实在不宜处理任何事情。
但她仍旧记得早晨那短短十几分钟发生的一切,那女孩打量完她,用一种轻蔑语调说:“原来不过如此。”
闻喜与她面对面,奇迹一样,外表居然还能保持镇定。
她只记得她真正年轻。
她甚至可以在晨光中看到她脸上细密的茸毛,她几岁?十九?二十?是可以任性以及不顾一切的年纪,因为觉得青春正长,而且永无止境。
其实都是幻觉。
她还看到她插在口袋里的两手握成了拳头,肩膀绷得紧紧的,一条腿一直在不自觉地小幅度晃动。
她很紧张。
闻喜回想自己的少女时代,她问自己可曾这样不顾一切,答案是没有。
闻喜入定那样,对方反而忐忑起来,换一只脚重心站立,提口气又道:“你知道我是谁吧?布鲁斯一定对你说起过我。”
闻喜要隔一秒才想起布鲁斯是袁振东的英文名,袁振东在外资企业工作,办公室铭牌都用布鲁斯袁,但他在家里从来不说洋文。他还曾说过自己在加拿大读书的时候叫杰克,然后到美国进的头一个公司又自称丹尼。
中国男人的洋名字总是随意到俯仰皆同,袁振东说他在大学里认识十八个杰克,然后到美国又连相熟的唐人街中餐馆帮工都叫丹尼。
所以他见她第一面就郑重反复:“闻喜,我叫袁振东,振作的振,东方的东,请叫我振东,务必。”
她这样一叫就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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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乐突然鼻酸:“我该是个男人,这种时候什么都不用考虑,立刻就飞扑过去狠揍他。”
闻喜摇头:“谁想要个弟弟,又脏又皮。”
她这样说完,又想了一想——她觉得自己的反应真是慢了,这些年都是这样,现在更加明显,仿佛她与除自己以外的一切隔了一层透明却厚实的膜,做什么都受其影响,连说话都要比别人多费些力气。
她说:“暂时不要让爸妈知道。”
闻乐点头。
闻喜还记得她结婚后曾有一次向母亲诉苦,说袁振东出差频繁,又不许她外出工作。妈妈第一句话是:“多少女人只想在家不出去看人眼色?”然后又说:“夫妻相处最要紧一个忍字,你看你爸爸在外头跑了几十年,我从来一声不吭,现在他老了回到家来,还是我的男人。”
闻家原本也家道殷实,否则哪有闲情送女儿进舞蹈学院,但闻喜二十出头时闻父投资失败,家里很过了一段愁云惨淡的日子,直到闻喜嫁给袁振东。
袁家根基雄厚,袁振东不但助岳父渡过难关,还让他体面退休,闻喜从小长大的居所一度被银行拍卖,也由袁振东出面购回。
闻母每次到上海都对闻喜重复,没有振东,我们连家都不能回。
无条件支持子女也要父母有底气,闻喜一早知道自己不能期望太多。
幸好还有闻乐,闻乐十几岁的时候经历家中变故,之后全力求学,毕业后又把心思全花在努力工作上,如今高薪高职,完全独立,也只有她能够为她提供庇护所。
闻喜说的是真心话。有这样的妹妹,谁还想要兄弟?
闻乐出门去买吃的,也没有再换衣服,只拿了一个钱包。因为觉得姐姐这时候也没有心情出去吃饭,而家里又实在找不出一点吃的东西。
上海是佳利行在亚洲的总部,公司里像个联合国。与她同住两个室友都不是中国人。占据另一个朝南房间的苏菲从法国来,从来不进厨房,早餐喝一杯咖啡就出门,每天都和不同的人约会,每个周末都直到早晨才带着隔夜的妆容倦极而反。而住在朝北小间的里子是日本人,刚到上海不久,男友留在大阪。
里子给她们看那个男人的照片,并用带口音的英语谈论他们的恩爱。闻乐对那张照片上的黄头发男人很不感冒,她对李焕然说:“染头发的男人最不可靠,不用多久他就会另结新欢。”
李焕然笑倒,说闻乐你竟然以发色取人。
但闻乐在这些事情上有她天赋的敏感,果然,半个月以后她与苏菲就开始在半夜里听到里子的哭泣声。
闻乐觉得自己的爱情悲观主义完全是由现实造成的,那些身边人失败的爱情如同一面面倒塌的墙,由远及近,直到她脚趾前,告诉她一切繁华之后总是废墟。
至于袁振东——闻乐在超市琳琅满目的货架前按了按自己的胸口——他刚刚摧毁了她几乎是仅剩的一点信心,与其说信心,不如说那只是一点微弱的期望,但她随即抬起头来,开始往购物车里扔大桶的牛奶。
不都是这样的吗?小孩子总是经过期望,失望,再期望,再失望才会长大,成年人也一样,因为这就是生活。
闻乐觉得自己很好地控制了的情绪,但她完全没有注意到,她抓牛奶桶的姿势,就好像要徒手将它们扔到某个人头上。
相较于闻乐的大受打击,这时的闻喜倒很是平静。
她正在回想过去的这十年,但奇怪的是,她明知道自己过得很好,令许多人艳羡,又与袁振东共享了无数良辰美景,但那些美好回忆在这时候却都变得模糊了,而那些怀疑、争执、冷战却如同潜伏在床下的阴魂冒了头。
但她仍旧没有传说中那些伤心欲绝,或者心碎至死的感觉,她只是难过。
她甚至没有哭。
她确定自己没有心碎。因为她知道那感觉是怎样的,也绝不想重来一次。
有些感觉人的一生中只经历一次就够了,它们刻骨铭心,它们永世难忘,它们让人产生抗体,保护自己永不再重复同样的伤痛。
袁振东并不是闻喜的初恋,她用十年的时间想让他成为自己最爱的男人,她差一点就要成功了。
他没有给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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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乐从超市走出来,手里提着满满的两个大塑胶袋,装满了食物。
闻乐认为对付伤心最好的办法是食疗,不过暴饮暴食就不必了,她还记得自己初三时一度自暴自弃,晚晚拿学校小卖部的黑森林蛋糕当饭吃,不多久就胖到一百三十斤。直到高中时拿到交换生资格出了国才恢复正常。
多亏了姐姐替她平反。
闻乐吸口气,用力提了提手里的袋子,大踏步往外走,好像要开拔去哪里上战场。
她觉得接下来闻喜会有许多艰难时刻需要面对,但她自小受姐姐保护,现在该是她挺身而出的时候了。
超市在购物商场地下,闻乐从电梯上去,很远就听到上头的喧哗。
她还听到有人大喊:“掉下来了!掉下来了!”
许多人从她身边跑过,一个个脸上带着急切的表情,好像在赶一场精彩绝伦的大剧,而且是已经开幕的。但电梯尽头已经有了一堵密集到无法推开的人墙,最先到达的一些人被逼往后退步,立在电梯上的人纷纷惊呼,闻乐眼看着前头一个白发老人被后退的人挤得翻倒下来,本能地扔了手里的东西去扶,但百来斤的失控重量又怎么是她这小身板支撑得住的,她只觉得脚下一空,整个人就跟着滚了下去。
闻乐也叫了出来,惨叫。她已经是电梯上的最后一个,这样一滚必定头破血流,她想要抓住扶手,但快速活动的电梯怎可能给她这个机会,耳边全是不同的叫声,她在失衡的刹那看到上方黑压压的人头,因为角度的关系,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怪异到极点。
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这次完了,她就要摔断自己的脖子!
但后背一股大力终止了闻乐脑中的惨剧,她被人用手托了一把,然后又惯性地撞在后人的胸膛上,那简直是一堵坚硬的墙!她觉得自己都要被撞碎了,但这一切还没结束,那人竟然在接住她后又双手托起她将她抛了出去。
她在天旋地转中落进另一个人的手里,接住她的是个大嗓门,他让她双脚落地,然后一声“你还行吧!”如同炸雷一样在她耳边响起。
闻乐一哆嗦,神魂这才归位。
她勉强站直抬起头来,发现之前救下她那人已经带着老人离开电梯,电梯上方也有人在疏导,人墙迅速被打开,电梯停止运作,危险在几秒钟内被消除。
有女警过来带闻乐离开,闻乐被动地跟上她,她听到自己问:“那是谁?”
那女警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回答:“我们队长。”
闻乐再次回头,他穿一身黑色制服,正指挥队员疏散人**,她离他并不远,还可以听到他简短有力的声音,他有一管笔直的高挺鼻梁,侧面如同刀削,眉骨突出,眼神锐利,令人望而生畏。
她劫后余生,只觉得浑身虚软,每一步都好像踩在不实的地面上,但她无法控制自己不回头。
她听到自己问:“究竟出什么事?”
那女警不再开口,但旁边有知情的人惊慌道:“有人带着自制**劫持人质,刚才已经有一个人被推下楼。”
闻乐双手发抖,她再次回头,人**正按要求被清空,他立在临时拉起的安全线边上,正用目光扫视全场,那么多人走过他的身边,却没有人敢多看他一眼,这男人连沉默都是锋利的,锋利到令人忘记他的英俊。
最后他的目光终于落到她脸上,并且停顿了一下。那真是短短的一瞬,但闻乐感觉到自己的皮肤上有刺痛的感觉。
女警在催促,闻乐不得不回头继续走。
她的脑子一片混乱,但她确定自己见过他,但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她不可能忘记这样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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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乐回到家,就看到楼下停着的香槟色大车。
那是袁振东的座驾,车子从原厂订购,颜色特选,全上海也没几辆。
闻乐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时“哇”了好大一声,袁振东立刻说:“来,我载你们姐俩去兜风。”
他把车开上夜里的大桥,闻乐坐在后座,看到他在华灯初上的时候握住闻喜的手。
她至今记得那种感动。
但又怎么样呢?有些人相爱的时候每分每秒都想着把对方摁到自己身体里去,分手的时候又恨不能对方从世界上消失。她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觉,痛苦来临的时候,她宁愿从未享受过欢愉。
闻乐冷下脸来,快走几步,然后看到袁振东。
他站在车边抽烟,地上已经积了几个烟蒂,脸上一筹莫展。
闻乐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他猛地抬头,目光一亮:“乐乐!你来了就好,快跟我上楼开门,你姐不让我进去。”
闻乐闻言同仇敌忾:“为什么要让你进去?”
袁振东到了这个时候也知道瞒不住闻乐,苦笑道:“总要给我解释的机会。”
闻乐冷哼一声:“有什么好解释的,不过是那只是逢场作戏,我不是真心的。”
袁振东大窘:“乐乐你不知道事情经过,是她一厢情愿,我并没有任何主动行为。”
闻乐这次整张脸都沉了下来:“对,你全是被强迫,唯一的错只是没有拒绝,所以事发以后就全是对方的错,你正好大叫无辜。”
袁振东冷汗都下来了,他一直知道这小姨子伶牙俐齿,还常表示夸赞,没想到有朝一日用到他身上会这么难以抵挡。
他愣怔半晌,低下头来:“是,都是我的错。”
但那青春怎么能够抵挡?他难道没有内心喊叫着要自己克制?可闻乐是否知道,男人的灵魂与身体是完全分裂的。
他也知道这不可能是长久关系,但那青春的身体是最强烈的催情剂,他每一次赴约都感到不适,甚至希望突然发生一些令他无法走开的事故阻止自己,但一旦出发,他又急切如毒瘾发作的病人。
他甚至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骚动跳跃的声音,埋入那具身体的极度渴望令他像一个吸毒者。
他在商业酒会上遇见她,她极其年轻,脸上皮肤可以反射灯光。她接近他,端着酒杯与他说话,说一句近一步,而后又不着痕迹地退后两步,他在发现之前已经被她引出人**。
他记得自己问:“美丽的**,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笑笑地点头:“布鲁斯袁,大名鼎鼎。”
他也笑,说:“那你应该知道,我不是一个好对象。”
她把手放在他的手臂上,轻轻抚摸,仿佛在反问:是吗?
他在那一刹那,打翻了手里的酒。
他觉得自己的年龄至少是她的一倍,但那突如其来的刺激感令他窘迫万分,他还要强迫自己做出镇定的模样,直到她把手按在他被打湿的部位。
他只记得自己呼吸困难,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她在他耳边说:“我在楼上开了房间,或许去那里清理一下。”
他简直怀疑自己被下了药。
他与她进了房间,她有牛奶一样的皮肤,胸部饱涨,仿佛随时可以从深深领口中弹跳出来,他在最后数秒仍旧想到闻喜,想女人与女人真是太不一样,闻喜有一具芭蕾舞者的身体,细瘦,纤长,几乎没有脂肪,乳房细小,永远像个未成年少女,他只要拥抱她,就会不自觉地小心翼翼,他甚至不敢在自己妻子身上用太多力气,他怕自己会将她折断。但这个女孩子是不一样的,她青春,柔软,充满弹性,他把手放在她的臀瓣上,那简直是两块凉滑的果冻,揉捏放开后还会微微颤动。
他的下身鼓胀到极限,如果不进入她就会因为血管爆裂而死。
袁振东四十一岁,与妻子十年恩爱,他深深爱她,没有丝毫疑问。
他双手分开年轻女人的臀瓣,露出中间那点鲜嫩的红色,血液冲上大脑,令他眼前一片红色,他向前挺身,深深地把自己埋进去,两人在酒店宽大雪白的大床上同时发出一声喊叫。
他确定,这只是一次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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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乐拗不过袁振东,最后还是带他上了楼。
她并不想心软,但袁振东脸色灰败,他说:“乐乐,我恳求你。”
闻乐想起她读大学的时候,假期回国一定是姐姐姐夫等在出口,袁振东两只大手把她的行李全接过去,一个小包都不让她留在手里,当然也不让闻喜动手。还有那年闻乐刚入职,还没找到房子,就住在姐姐姐夫家。有天加班到凌晨,办公楼外大雪封路,她一步一滑走出来,就看到袁振东的大车孤零零地停在街沿边上,看到她就推门出来,说你姐也想来接你,太冷,我不让她出门,快上车。
袁振东对她从没有不好过,但他最得她心的地方,是他疼爱闻喜。
现在一切都完了,闻乐简直要恨他。
但她还是与他一同上楼,她知道有些夫妻历尽波折仍旧共度金婚,她不是闻喜,不能为她下定论。
但她知道最好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从前袁振东说话的时候都要握住闻喜的手,现在她都不敢想象他们俩见面时是什么模样。
两个人在电梯里沉默,袁振东身上全是烟味,西装皱巴巴的,他应该是出差回来不及整理就开始到处找人,闻乐在恼恨之余也不禁对他生出些可怜来。
就连她都留恋过去的好时光,随时都可以推开姐姐家的门,里面永远暖和舒适。夫妻恩爱的家庭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人完全放松身心。或许是因为没有孩子,袁振东身上还保持着大男孩作态,从车库上楼必定两级台阶一跨,咚咚咚的脚步声,笑起来声音又大,打雷一样轰隆隆的,有他在比一屋子人都热闹。闻乐小时候家教严,说话大声一点都要挨训,好不容易有个能被无限纵容的地方,如果可以,她真不想失去那样一个安乐窝。
更何况离开袁振东,闻喜怎么办?
她这个姐姐已经有十年与社会脱节了,过得可说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生活。她记得自己偶尔对姐姐倾诉办公室里的尔虞我诈,闻喜的回答总是“怎么可能?”或者“这世上真会有那样恐怖的办公室政治?”
对她来说,那是一个异世界。
闻喜遇到的职场最黑暗事件是当年在芭蕾舞团的时候,有人在她舞鞋里放图钉,还被当场抓住了。
闻乐觉得那程度简直是幼儿园小班。
她最近一次升职前遇到的事故是竞争同事花钱雇请猎头公司的人给她电话,并且把录音发给老板。
闻乐觉得,要闻喜再回职场简直是犯罪,更何况舞蹈家的艺术生命是有时限的,闻喜最好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婚姻毁掉了闻喜的事业,她做了袁振东十年的妻子,且没有孩子,丈夫的疼爱是她唯一的成就,闻乐想象不出闻喜还能做些什么。
电梯越往上升,闻乐的心情就越复杂,袁振东明显紧张,呼吸都重了,闻乐看了他一眼,突然说。
“我姐姐没有做错任何事。”
袁振东一愣,然后立刻回答:“当然。”
闻喜出生在九月,完美主义者,讲究细节,做任何事情都全力以赴,做妻子也不例外。这十年来家里永远干净清爽,井井有条,他再晚回家,厨房里都炖着一锅汤。又那么温柔贴心,看到他皱眉头就会过来轻轻按摩他的太阳穴。偶尔也发脾气,但那更像是撒娇,她一难过,他就无条件投降,偶尔也咬他几口,但那简直是一种另类的情趣。
他们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孩子。
电梯门开了,他听到闻乐说话,仿佛了考虑了很多时间。
“如果这次姐姐能原谅你,你们要一个孩子吧。”
袁振东沉默了。
他不想吗?但就像乌云背后有金边那样,鲜花底下必定有污泥。十年来他与闻喜在此事上历尽波折,辛酸不足与外人道也。
闻乐不再说话,快走几步摸出钥匙去开门,袁振东原本跟在她身后,但门一开就先她一步冲了进去。
顺顺就在门口,看到主人热情地扑了上来,前爪直搭到袁振东的身上。
袁振东按下狗,眼睛在屋里四下望了一遍,急着叫:“小喜,小喜!”
闻乐从茶几上拿起一张纸条:“姐姐已经走了!”
袁振东接过纸条看了一眼,上面是闻喜的笔迹,只写了一句:“请给我时间。”
闻乐真想跳脚,叫:“你怎么不守在家门口!现在怎么办?”
袁振东没有回答,她再看他,他高大魁梧的身子像是突然矮了一截。
他用手捂住脸,不想让闻乐看到自己脸上的表情。
他从没如此绝望过,他觉得自己就要失去身体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闻喜已经走到了闻乐刚才离开的那个商场附近。
她并不是故意停下的,前头被封住了,她只是走不过去了,又不想后退走回头路。
人生没有回头路,最好的当然是每一步都不后悔,所以她需要时间来做决定。
人**堵塞在街上,有些人在车里焦急地按着喇叭,还有些人兴奋地向身边人追问发生了什么事。她并不赶时间,就在路边找了个高起的台阶坐了下来。
人**一阵骚动,原来是警车开出来了,有交通警帮忙维持秩序要人**散开让警车过去,但一时仍走不动。
那是一辆黑色的方形大车,上面有特警字样,有人说爆炸犯就在那里头,引得许多人挤上去想看从那两扇高高的小窗中一眼,闻喜往那里看了一眼,只能看到密密麻麻的背影。
车里的郑回坐不住了,两手握着方向盘,一拉手刹,眉头打出一个巨大的结,直想把头伸出去大吼一声,让前头挤着的都滚开。
但身边一声门响,他一转头,就看到队长推门下去了。
郑回暗叫一声,伸头再看,果然方远一下去,三公尺内就安静了。
他龇牙,想队长你真是居家旅行必备的杀器,到哪里都好用。
方远把那交警领队叫过来说了两句话,而其余那些满头大汗的交警们也终于就着他身边这三尺范围清出条道来。
郑回吁口气,做好再次出发的准备,手刹都放了下去。
但方远并没有如他预料那样回到车上,他等了一等,然后发现方远走进了人**里。
他的黑色制服太显眼,威慑力又太大,周围的人随着他的脚步纷纷退让,郑回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一路走到路边上,最后在一个台阶前停下来。
台阶上什么都没有,只孤零零地坐着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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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微笑的陶陶 于
17:40 编辑
& & 闻喜从没想过自己会再见到方远。
他所看到的是她最黑暗的时候。
是她一直跟着他,他要她来,她就过去了,他要她走开,她也不走。后来他决定留下她了,她却无声无息地走了。
她的爱情像一幕独舞,她踮着脚尖在空荡的舞台上旋转再旋转,等待那个永不会出现的舞伴,但当那舞伴真的出现的时候,她已经鲜血淋漓,再也不能跳下去了。
她也梦见他,在漆黑的夜里,他靠近她,坐在床边,把手放在她的脸上,默默地注视她。方远不喜欢说话,凝视是他表达感情的方式,她在梦里可以听到自己的皮肤剥啄碎裂的声音,她知道自己一直在老去,但他将在她的记忆中永远年轻。醒来看到袁振东,仰面躺在她身边,发出轻微的鼾声。
最深的感情都不是用来厮守的,爱情撕裂彼此,令人体无完肤。
袁振东是她的朋友,兄弟,父亲,孩子,这些已经足够让一对夫妻白头到老。
但方远是她的心脏。
她真是个坏女人,与丈夫过了十年亲密无间的日子,却还没有把心交出去。
但那颗心在她身体里,它在她脱离母体前就开始跳动,并不听她的指挥,有一天它停止工作,也不由她做主。
它才是这世上最自由的东西。
至于男人,他们还有不受控制的下半身,袁振东刚刚才身体力行了这一点。
第10章还有部分内容说是含不良信息发不出去,大致内容说是闻喜父亲有借债,
债主是他朋友绑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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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微笑的陶陶 于
17:39 编辑
& & 车子疾驰了七八个小时,她尖叫,哭泣,哀求,她说“叔叔,为什么?”黄行让人塞住她的嘴。
闻喜被拖下车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黄行用她的手机给她爸爸打电话,她听到他说。
“你再不出现就再也见不到小喜。”
他把手机交给她,她嘴唇裂了,嘴里都是血腥味,嗓子哑得发不出声音。她只来得及叫了一声爸爸。
闻喜听到自己父亲的哭声,那头说,黄行,我把你当兄弟。
黄行挂掉电话。
闻喜被关在漆黑的小房间里,四面都没有窗。那真是这世上最可怕的监牢,她每天晚上都能听到隔壁传来的叫喊与呻吟。
就算闻喜只有十二岁,她也知道自己被关在什么地方,更何况她都要二十了。
每天都有浓妆艳抹的女人借故来看她两眼,还有偶尔进出的男人,每一个都像要用眼睛剥光她的衣服。
到了第七天的晚上,黄行又坐到她面前。
他说:“你爸爸还没有来。”
闻喜尽量把自己蜷缩在一起,她听到自己发抖的声音。
她只会哀求,她说:“叔叔,放过我。”
黄行拿手拨弄她的头发,她已经七天没有连续两小时以上的睡眠,她不用照镜子都知道自己蓬头垢面,像一只鬼。
他叹口气:“或许我应该带走小乐。”
闻喜惊恐摇头,但黄行下一句话让她如坠深渊。
他说:“但你父母把她藏到不为人知的地方,你看,他们牺牲你。”
闻喜只记得自己刹那间眼前一片漆黑。
几年后她才有勇气问妹妹那时候她去了哪里,闻乐一脸茫然地回忆许久,才一击掌说。
“爸爸突然来电话要我去江西姨婆家,我以为出什么大事,原来只是姨婆小病。”
闻喜要自己相信父母不过是亡羊补牢,他们不能同时失去两个女儿。
但她一生为那个晚上做噩梦。
黄行拨弄她头发的手指变成抓握,闻喜看到他慢慢紫涨的面孔,他的眼睛里有血丝,呼吸带着奇怪的臭味。
黄行吃了药,他是有备而来的,闻喜的父亲没有来,他放弃这个女儿,他就有权享用她。
闻喜挣扎,但她被绑住了手脚,这挣扎对一个箭在弦上的男人来说只是助兴而已,她听到自己惨叫,恸哭,她声嘶力竭,她对压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做最后的哀求,她叫:“叔叔,叔叔,放过我,我小时候你还抱过我呀!”
但是没有人回答她,闻喜被无数次刺穿,她觉得自己已经血肉模糊,她确定自己在死去之前尝到了死的滋味。
一切结束在破门而入的巨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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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远不会忘记他看到闻喜的第一眼。
世上最糟糕的见面莫过于此。
那是当时省里策划许久重点打击的**场所,**大麻都是小意思,里头还涉嫌制药,贩毒,私藏**,两头交易的都是跨省人员,情况非常复杂。方远已经带着人在外头蹲点一个多月,小城的冬天非常难熬,夜里冷得呼气都有冰渣,照郑回的话说。
“撒尿都成冰柱子了。”
方远动都不动。
为了避免嫌疑人产生警惕,每天蹲点的车子必须要换,一个月下来难免周转不过来,这天他们开出来的是一辆车龄至少二十年的老桑塔纳,空调都转不动了,蹲点的时候又不能启动发动机,车里车外温度几乎一样,郑回冻得在驾驶座上搓手搓耳朵直哆嗦,突听方远一声。
“他们来了。”
郑回一伸头,就见一辆车开到小楼门口,几个人刚刚从车上下来,正是他们一个月来所等的对象。
他心里叫了一声:可算是来了!再转头,方远已经通知所有人做好准备,刚刚放下对讲机,枪已经拿在手上。
当时方远与郑回都还在刑警队工作。方远刚来队里的时候,郑回一度极其看不上他。郑回北方人,壮得像一头熊,头回看到方远就觉得他来了错地方。方远瘦高个子容长脸,高鼻梁长睫毛,说话声音又低又轻,再加上还是政法大学毕业的,郑回当时就对头儿说:这小子不是谁家托关系塞进来的吧?
头儿当场瞪他:“托关系进刑警队上杆子跟那些穷凶极恶的家伙面对面?”
郑回大惊失色:“他还要跟我们出任务?”
可是隔天郑回就亲眼目睹方远一脚把一个两百多斤的大汉踢出去两米高三米远,从此闭嘴。
方远办案的时候就像个机器人,平时不爱说话,但是讲义气,郑回家里出事,方远一叠钱塞在他口袋里,郑回不要,方远说:“拿着吧,我也没家累,不等钱用。”
方远的父母都是做刑警的,多年前因公殉职,方远被他们的同事收养,成年以后子承父业。
郑回做他的副手,心服口服。
这次任务出得很顺利,刑警队联合地方警力包围小楼,将交易双方被当场抓获,整栋楼里没有一条漏网之鱼。
最后一间房是被方远踢开的。
门被反锁了,敲门喊话都没有回应,方远走过来问怎么回事,脸色惨白的领班说:“里头是我们老板的朋友,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方远一脚就把门踢开了,他是握着枪进去的。
后面人想跟进,他站住,说:“等一下。”
小屋连窗都没有,只点了一盏颜色暧昧的小壁灯。
方远第一次见到闻喜,他看到的是一个双手双脚被捆绑的瘦弱少女,披头散发衣衫破碎,下身全是血。压在她身上的男人已经僵硬,满是血丝的眼睛仍旧睁着,白沫从嘴角一直流到她的脸上。
黄行因为服药过量在性事中心脏骤停而死,方远按他的颈动脉,确定这个人已经无救。
但他身下的少女无疑还活着,他与她对视,她双目空洞,仿佛灵魂已经远走他方。
方远大学主修刑侦,兼修心理学,他知道这个时候的处理方式影响她的一生。
他阻止后人跟进,移开她身上的死者,解开她的手脚,用床单将她的身体遮盖住。
他在做这一切的时候一直在低声说话,他说“我是刑警,一切都结束了,你现在很安全,我要带你离开这里。”
她一动不动,像一个死者。
直到他将她抱起来,她才开始挣扎,但那真是太微弱的反抗了,纯粹的反射动作。
他明白她根本就没有理解他之前说了些什么,她的灵魂已经被彻底摧毁,她是一只受伤太重的小动物,为了不受再多的折磨宁愿认为自己已经死去。
郑回在外头问:“怎么样?”
方远背对大门,他已经用床单将她紧紧包裹住,不让她看到一点光,那是一具太过瘦小纤细的身体,裹在染血的床单里,仿佛轻轻一碰就要碎裂。
他不敢用力,只好跪在床边把她裹在床单里的脸按在自己胸口上,婴儿热爱这个姿势,它们爱听保护者的心跳,所有惊恐过度的人都会成为婴儿。
他说:“我是刑警,我不伤害你,让我带你离开。”
闻喜停止挣扎,方远抱她离开房间,外面的人目瞪口呆,但他用目光叫他们闭嘴。
方远最痛恨**犯,黄行应该庆幸自己不用直面他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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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被送进医院,三天没有开口说话。
医生问不出任何所以然来,只好在病例上写应激性反应异常,至于那些皮肉破损与撕裂伤倒成了小事。
因为是方远把她送进来的,他就成了医院的唯一联系对象。
他忙得焦头烂额,还要去医院听医生说明情况。
警方确认了黄行的身份,但被捕的所有人都说不出被他**的女孩是从哪里来的。
他们只知道黄行是小楼老板的朋友,七天前把她带来关在楼里,至于原因,他们从不过问老板朋友的私事。
鉴于老板在逃,黄行已经死了,谁也说不清这女孩的身份。
方远看一看手表,走进病房,里面窗帘紧闭没有开灯,简直是一片漆黑。
护士说她不愿见光,也不愿见人。
所以他一推开门就看到她躲进被窝里,像是要用一张壳把自己包起来。
他关门,摸黑在她床边坐下。
方远想,他只能给她半小时,一小时后他必须与其他人一起回省城总队,留半个小时的余量他好赶到集合地点。
来之前他接到海潮的电话,问他晚上几点可以到省城?妈妈包了虾仁馄饨,等他来吃。
方远十二岁被父母的同事汪大川收养,当时汪家独女海潮不过八岁。十多年后她仍保持见面就扑到方远背上要他背着走的小女儿习惯。
方远叫汪大川叔叔,汪家夫妇对他视若己出,至于汪海潮,谁都知道他们青梅竹马,婚期不远。
方远想到那具在染血被单里的瘦弱身体,她是谁家的女儿?可有父兄?每个小女孩都曾是掌上明珠,他们可知道自家珍宝被人如此伤害?
方远宣誓入职已经三年,见过多少惨景,但这一次冲击最大,他无法忘记那个颤抖的身体。
他坐在床边:“我是方远,或许你还记得我的声音。”
闻喜不出声,但她紧绷的身体已经放松。
她当然记得这个声音,这声音代表安全。
“那人叫做黄行,已经证实死亡,我们在指纹库里查不到你的身份,也没有报类似你情况的失踪人口案件。”
闻喜在被子里一动不动,她眨一眨眼,感觉到脸上的湿意。
方远的眼睛已经习惯病房里的黝黯光线,他看着她露出的那一点黑色头发说话:“你虽然受伤,但并不严重,医生说现在已经没有大碍。但你要说出姓名地址警方才可以通知你的家人。”
闻喜在被子里动了一下。
他在心里读秒,等了五秒钟,然后才继续。
“如果不能,医生的建议是送你到别处进行心理治疗。”他想一想,补充:“我觉得那里不适合你。”
他继续读秒,这次他很有耐心地等了十五秒,但她仍旧没有反应。
方远在心里叹气,他开口:“我希望可以帮到你,但我在此地的任务已经结束,今天就要回省城。”他顿一顿,实话实说:“我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现在已经用去五分钟。”
闻喜打开被子,坐了起来。
他看到一双鹿一样的眼睛,因为泪水,在黑暗中闪闪发光。
他与她对视,看到那里面的绝望。
不,闻喜没有疯。
她只是太疼了,尤其是被送到医院那个晚上,她记得医生冰冷的声音,他们给她注射镇定剂,但她没有丝毫被麻醉的感觉,她整夜在撕裂的痛苦中挣扎,那种痛苦令她呕吐。
她爬到窗边,陌生的地方,窗是可以打开的,她往下看,月亮的光是冷的,又是安静的,楼下是平坦的水泥地。疼痛是有声音的,它一边撕裂她的血肉一边说:“停止我吧,只要轻轻一跳,只要一点勇气。”
逃避折磨多么简单,她渴望那样的安宁,闻喜尝试着探出身去,但寒风如同冰刃刮面。她一瞬间就有了悔意,颓然放弃。
她没有勇气,选择死亡的都是英雄,懦弱的人只好忍受痛苦,即使那要跟随她一生。
但她太痛苦了,没有力气开口,没有力气做任何事,与痛苦抗争已经消耗了她的所有力气,她甚至不想思考。
直到她再次听到那个声音。
然后她在微弱的光线看到他,她想,原来他是这样的。
他说他叫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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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不能移动,她想假装自己一切如常,但绞痛的心脏出卖她。
多年以后,如我再与你相见,我该如何面对你?以沉默以眼泪?
但方远在离她三步之遥处停下脚步,深深看她一眼,而后转身,回去了。
这意外如同一出在高潮处戛然而止的大戏,周围屏息观看的**众齐齐露出嗒然表情。
黑色特警用车迅速离开,余下的交警开始清理路障,闻喜仍旧坐在原地,散去的人**在经过时对她投来奇怪的目光,她低下头,想一切正该如此。
方远未曾亏欠她任何事,一切自她而始,由她而终,归根结底,是她令他为难。
十年了,或许他根本不能再认出她,她有时在镜中看到自己,也仿佛看到一个陌生人。
她犹记得自己与他在一起的时候,狼狈,困窘,绝望,无处可去,但奇怪的是,那也是她最美丽的时候,那时不觉得,后来如何揽镜自照,都胜景不再得。
远处一个小交警小跑过来,挡住刚刚站起的闻喜。
她抬头,那年轻人用立正姿势对她说:“你好,我接到指示,送你回家。”
闻喜只看着他。
小交警被她看得居然结巴起来,重复道:“我,我接到上级单位领导指示……”
她连“谁”都没有问,只道:“他说什么?”
小交警迟疑了一下:“他说你看上去不太好,让我们派人送你回家……”
他没再说下去,因为面前这个脸色苍白的女人,突然泪如倾。
方远在车上沉默,郑回觉得车厢里气压低至海平面以下五百米。他没话找话:“今天钱唐那一狙太给力了。”
方远平视前方。
郑回咳嗽一声,再开口简直在陪笑:“一小时解决,还是活捉,可算是创纪录了。”
仍旧没有回答。
郑回叹口气:“队长,别想了,这都多少年了,我刚才远看着,多半也不是她,就是长得像。”
这次方远终于把头转过来,看了他一眼。
那张冷硬脸上分明有一双伤痛的眼睛。
郑回倒吸一口气,突然愤怒,如果不是在开车,他真想用双手大力摇晃身边人的脑袋。
“你想怎么样?你他妈还想怎么样?是她不要你!都十年了,你也够了吧!你忘了我可没忘,你救她,可她差一点毁掉你!”
方远想叫他闭嘴,但他突然无力开口,他用两根手指捏住眉心,他觉得自己的手指在颤抖。
郑回的声音低下来,他担心得连队长两字都忘记叫。
“方远?”
方远放下手,一刹那的软弱已经过去了,他开口:“你说得对,那应该不是她,她们只是长得像。”
郑回在心里“呃”了一声,暴躁了:“操,那你还派人送她回家?”
方远沉下脸:“为人民服务。”
郑回“……”
闻喜擦干脸,拒绝上车,她说:“我没事,你们领导认错人了。”
小交警嘴角一歪,认错人?认错人你哭什么?
但是闻喜转身要走,他急了,一伸手对她敬了个礼。
闻喜摇头,她无法想象再接受方远任何的一点帮助。
受人点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但如果所受的恩惠太大,以命相抵都不足够的时候,为了活下去,只好走开。
从此永不相见。
闻喜想,这就是了,久负大恩反成仇。
那年是方远为她结了医药费,把她带离医院,买车票让她回家。没有他,她已经烂死在某个地方。
方远做了三年刑警,见过太多可怜人。可憎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就算杀人犯也有他的不得已。他不过靠工资生活,如果他每个人都帮,早就破产几百次。
汪大川教他,不要同情案子中的任何人,无论是罪犯还是被害者。
但闻喜所提供的电话全都无法接通。
闻喜已经知道讨债可以到何等穷凶极恶的程度,经过那七天,她对父母已经不抱期望。
她说:“不用人接,我可以自己回去。”
医生抱着手:“没有结账怎么能让她离开?”
方远头疼。
这女孩是个意外,她与他们所调查的案件无关,如果算作另一起案件的被害人,那嫌犯已经死了。
但她身无分文,连一样证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没有人来接她,她就得进收容所。
当然那不会比他看到她第一眼时更悲惨,但也绝不是她该去的地方。
到车站的时候,闻喜说:“请给我联系方式,我一定会把钱还给你。”
方远想起自己付账的时候,医生一脸古怪地看着他,还提醒:“你替她垫钱?小心被骗。”
他说:“算了。”想一想又写了个队里的电话给她:“平安到家,报个信。”
方远还是迟到了,没赶上与大部队一起上车,幸好郑回在等他,郑回坐在小车里,笑嘻嘻地看着他:“我说你赶不回来,头儿说,功臣可以破例,特地留下这辆车。”
郑回把车开得飞快,但是到省城仍旧是晚了。
方远赶到汪家,汪家住老式公房,方远在这里一直住到考进大学。
他一进楼梯道,就有人“哇”一声扑到他身上,他闭着眼都知道是汪海潮,顺势背着她转了两圈。
她笑起来,叫:“这么晚!我们等你半天。”
他说:“对不起,有事耽搁了。”
她趴在他背上:“罚你背我上去。”
汪家在四楼,方远在门口把海潮放下,她顽皮地把头搁在他胸口:“听听,有没有到两百?”
方远只笑不语。
门打开,汪大川在里头说:“别听了,跑四楼就心跳两百?这体能怎么过关?”说完一巴掌拍在方远肩膀上,笑问:“是不是?”
汪母正摆碗筷,方远被海潮拉进去,屋里其乐融融,他在桌边坐下,想:“如果她没有骗他,这个时候,应该也到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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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站在自己家门口,门上贴着银行的封条,她呆立了许久。
邻居开门看到她,试探着开口:“小喜?是小喜吧?”
她转过身,看到人家脸上惨不忍睹的表情。
闻喜知道自己模样吓人,她在客运车站都不敢看玻璃门上的自己。
邻居阿姨塞给她一张叠好的纸条。
“你妈走的时候说看到你回来让我交给你。”
闻喜打开看,是舅舅家的地址。
闻喜还想开口,邻居已经关上门,像在躲瘟疫。
闻喜记得从前两家时常烧了时鲜菜就互送尝鲜,她端着盘子去敲门,阿姨笑脸相迎,还要抓一把糖塞在她口袋里。
比穷困更可怕的是突然穷困,你会看到另一个世界。
舅舅家在城的另一面,小巷子,窄得要侧身过,两边木框的窗子蒙着铁丝网,可以看到里头人的一举一动。
闻喜敲门,开门的是舅妈,看到她先垮下一张脸。
她当然知道自己是不受欢迎的。
舅舅被叫出来,大声叹气。
“你怎么这时候过来?我们饭都吃过了。”
闻喜低头,两只手攥在一起:“我不饿,妈妈在吗?”
其实她已经七八个小时没吃过一点东西,饥饿的感觉是可怕的,舌根下面会不停泛出带着酸味的水,吞咽于事无补,一点食物的气味都会令她发抖。
舅舅坐在木桌前说话:“她没来过,就打了个电话,说你如果来了就先在这儿住下。”
舅妈在旁边冷冷道:“说住就住,家里哪有地方?小恒回来还搭着铺睡呢。”
舅舅提高声音:“你少说话。”
舅妈转身进屋去了,砰一下拍了门。
闻喜站在桌前,整张脸都是木的,好像那门是拍在她脸上的。
舅舅咳嗽一声:“小喜,你爸的事我也听说了,你妈是去找他了,走之前就来了个电话,学校那儿她说替你请过假了,你就先在我这儿挤两天,等他们回来再说。”
闻喜低着头:“能不能联系到他们?”
舅舅摇头。
再过几秒,她才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问:“那乐乐呢?”
舅舅愣了愣,好像奇怪她居然还有余力管别人,过一会儿才说:“我也不清楚,总是有地方去的。”
闻喜听到黄行的声音:“但你父母把她藏到不为人知的地方,你看,他们牺牲你。”
她更深地低下头去,像是要把自己折起来。
晚上闻喜睡在搭起的单人床上。
表弟小恒已经十六岁,与闻乐一样大,一米八十多的个子,两百斤重,偏还不爱运动,整天待在网吧里打游戏,叫都叫不回来。闻乐初中毕业保送进了上海的重点高中,小恒一直在老家,勉强考了个技校,学校远,还是住读的。
闻喜父母两家人体型都大,闻乐也高挑,只有她长得小,又瘦得可怜,单人床的弹簧早已经被小恒睡得嘎吱作响,她躺上去,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听到房间里舅舅舅妈争执的声音,舅妈的声音很尖锐,最后舅舅暴躁了,不知摔了什么东西,这才安静下来。
闻喜不说话,她还是饿,但是饿得太久反而有一种麻木的感觉。她这些天尝到太多个第一次,寄人篱下已经不算什么,虽然舅舅一句问她发生了什么事都没有,但他好歹收留她。邻居给了她一张纸条,纸条上是这里的地址,父母已经自顾不暇,这张纸条也算是一种安排,事情已经坏到不能再坏,她不想流落街头,就只能接受。
她把口袋里的两张纸条叠在一起,一张纸条上是妈妈的字迹,妈妈没读过多少书,跟着爸爸过了半辈子舒服日子,什么事都不操心,字都写得歪歪扭扭,还有一张纸条上只有简单的一串电话号码,那是方远留给她的。
他说平安到家,报个信。
但是这里不是她的家,她的家里有爸爸妈妈,还有闻乐。
闻喜闭上眼,把那两张纸条贴在胸口上。
她想,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平安到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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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在舅舅家住下去了,并且过了年。
因为放假,学校也是不能回去的了,虽然她想。
偶尔晚上她梦到自己立在校门口,身上穿着那件套头运动衣,醒来浑身冷汗涔涔,去擦脸看到镜子里自己面孔青白。
闻喜要自己把一切都忘记,没有人问她那些天发生了什么事,她也不会对任何人提起,遗忘才是最好的良药,而它必须用沉默做药引。
她出去打工,到小餐厅端盘子,去超市帮忙理货,十九岁可以做许多事情了,过年的时候到处都需要人。晚上回到舅舅家,奇怪的是他们都不问她去哪里了,也不问她出去做了些什么。
直到她把第一次工资交给舅妈,舅妈接过来,抬一抬眼皮:“这么点,吃饭都不够,你爸妈也不管。”
闻喜低着头说:“等开学了,我就住回学校去。”
舅妈冷哼:“不要到时候再来跟我们说学费就好。”
晚上舅舅终于来问:“你出去打工?”
闻喜坐在他面前,两只手夹在膝盖里,她在这屋子里总是觉得冷,又不敢说。她试过想要舅妈借她一件厚一点的外套,开了口一直站在那里等,自己也知道羞耻,但实在太冷了,只好站着等,等了也没有回答,太可悲了,又后悔,从此再也不开口。
但这次她挣扎许久,说:“舅舅,如果能联系上爸爸妈妈,能不能告诉他们,黄行死了。”
“谁?”舅舅一脸木然。
光是说出那两个字都让她发抖,闻喜低下头,把脸藏在长时间没有修剪的头发里。
“就是黄叔叔,他说爸爸欠他钱。”
舅舅“哦”了一声:“你怎么……”想想没说下去,换一句:“可你爸欠的也不止他一个。”
晚上闻喜在单薄的被子里哭,小恒回来过年,舅舅让儿子在他们房间打地铺,小恒很不满,进出都不拿正眼看她。闻喜知道自己不能要求太多,舅舅以前犯过事,她爸好的时候对这个妻弟很看不上眼,她妈又不工作,偶尔接济弟弟还得偷偷的,被发现了家里总是一顿吵。什么都是有因果的,她爸爸没有对舅舅好过,现在他的女儿也不会得到好的对待,这很公平。
但闻喜跟自己说情况不会一直这么坏下去的,她已经十九岁了,过完年二十,还有一年就能毕业,芭蕾舞团已经给了她实习邀请,等开学她就回上海去,到上海她还可以打工,还有几个要好的同学都跟她联系过了,说不行她们先给她凑学费。闻喜想好了,既然没死,那再苦都要活下去,再苦都要等爸妈和闻乐回来。
她这么对自己说,日子就好熬一点,一天一天的,眼看一个年就要过完了。
闻喜简直是数着手指算日子,她以前从不觉得日子难过,现在知道,原来真可以度日如年。
闻喜只希望这个冬天快点过去,她也觉得这个冬天就要过去了,直到听到母亲与舅舅的对话。
这天闻喜晚归,走进巷子前先去街角电话亭打电话。
她每天都这样做,无论几点回来。每次拨三个号码,爸爸,妈妈,还有闻乐。
但那边永远是无法接通。
其实还有第四个号码,但她每次都在最后一个数字按下前挂断电话,
那是方远的电话,他给予的温暖因为是这段日子里唯一的,所以显得特别珍贵,但这又是一个不能拨出的号码,闻喜觉得羞耻,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对方远说什么。
她食言了,至今都没有能力还给他一分钱。
因为这个,她在梦里都抬不起头来,不敢面对他。
闻喜在又一次的失望中从电话亭里走出来,她听到隐约的哭声。
有人在漆黑的角落里哭泣交谈,闻喜把手背塞进嘴里,怕那声音是她的幻觉。
那是她妈妈的声音。
林红一直哭。她没读过多少书,娘家人又不争气,丈夫一早做生意赚了钱,她也就不出去做事了,一直待在家里,因为过惯了依赖享福的日子,真的大祸临头,她就一点主张都没有了。
林青对这个姐姐也没办法,他一早就知道指望不上她,但这次的事情又闹得太大,连他都被连累进去。
他说:“小喜不能再在我这儿住下去,阿梅已经知道你们把乐乐送出去,气得要回娘家。”
林红一直哭:“我也是没办法。”
林青没好气:“没办法你们还把乐乐送到国外去?有这个钱你就别把小喜往我这儿塞啊,要不索性跟她说清楚,把她领来也养了这么多年了,家里不欠她,让她自己找出路去,别再一个劲指望我们。”
闻喜哆嗦了一下,肩膀碰在冰冷的墙壁上,那墙和这巷子里所有的房子一样都多年没人理了,墙灰都已经掉光,砖块光秃秃地露在外头,因为潮湿,冬天缝里都长着苔,碰到就冷得钻心。
林红只哭:“抱回来才那么一点,现在都那么大了,一直当亲生的,也没人知道。”
林青往地上吐了口痰:“你去说还是我去说?”
林红哭声更大:“我都不敢见那孩子。”
闻喜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她已经跑出四五条街了。
她一阵一阵地哆嗦,像是害了痢疾,路上的人都看出她的不正常,走路都绕开她一点。她慢慢蹲下去,觉得自己身体里有些什么东西被抽走了,导致她无法维持直立的姿态。但她没有哭,真正的悲痛都是让人哭不出来的,而且她心里有一个念头是很明确的,她不能再回去了,绝对不能。
她不能面对妈妈,再听她亲口说:“你不是我的孩子。”那样会杀死她。
她差一点就死了,现在她只想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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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最终没有上车,她独自离开,走路去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活动中心舞蹈组组长程兰是她同学,也是她少数的几个好友之一,闻喜说明来意,程兰虽然惊喜,但不敢相信:“你老公没意见?”
闻喜不回答,只说:“来,借给我一双舞鞋,你先看看行不行。”
程兰笑:“你都不可以,我们岂不是全都得滚出舞蹈房。”
程兰当年在学校就是闻喜的死忠,至今相册里还保存着闻喜的舞台照。闻喜不跳了反应最大的就是她,前几年一直劝闻喜重返舞台,后来又力邀她担任教职,这股热情令她身边人都叹为观止。
程兰结婚晚,三十才领的证,她妈急得快撞墙的时候还拿着那张舞台照质问过女儿:“你说你到底是不是喜欢女人?是不是就因为她!”
说出去把朋友们笑得满脸泪,抹都抹不干。
程兰的口头禅是:“我要能赶上闻喜的一半就好了,可惜她全都浪费。”
十年来她都看着闻喜住在象牙塔里,羡慕之余也有些妒忌,但真看到她走出来了,又觉得担心。
但闻喜说:“我需要这份工作。”
闻喜沉静的面容有一种奇特的力量,程兰不敢多问。
离开活动中心,闻喜回家。她今年三十二岁,早已不是无知少女,至于伤痛,生命注定满是伤痕,疼痛才是真实的。
这个道理,闻喜十九岁的时候就明白了。
闻喜已经接受现实,她决定面对一切,就像当年她所做的那样。
她回到家,家里门开着,她还以为袁振东在家,没想到走进去看到闻乐。
闻乐看到她,几乎是扑过来的。
“姐!你到哪里去了!急死我们。”
闻喜把钥匙放到桌上,换拖鞋,又拍了拍奔过来的顺顺的头顶。
连这迟钝的金毛也感觉到家里的异样,反应不像平时那样热烈,只用大头在她身上蹭来蹭去。
闻喜说:“你怎么在这里?”
闻乐简直要吐血:“姐夫没头苍蝇那样到处找你,他要我在家里等,说你说不定会回来。”
说到这里闻乐在心中叹气,想袁振东与姐姐到底是十年夫妻,比她更理解闻喜,她总以为以闻喜的执拗性格一定会一去无踪,没想到她会真的回到家里。
闻喜点头:“我打电话给他,叫他回来。”
闻乐心跳加快,拉住闻喜道:“姐,你怎么打算?”
闻喜道:“等他回来,与他谈一谈。”
闻乐咽了一下:“谈什么?”她的心已经提到嗓子眼,就差直接问出“谈离婚吗?”这四个字。
闻喜看着妹妹,闻乐脸上的担心之色是那么浓重,她这个傻妹妹,一直觉得她是需要保护的呢。
她多么珍贵的小妹妹。
闻喜轻声道:“你放心,我们会解决这个问题。”
闻乐只觉扑通一声,心落回原位。
闻喜的话是有力量的,她说“我们会解决这个问题”,闻乐就觉得这件事一定会过去。
至于将来,现在还有弥补的机会就已经够好,将来的事情谁想得到?闻乐也曾与初恋男友海誓山盟过,两人情浓的时候还一起在身体隐秘地方纹了对方的首字母,现在呢?现在她恨不能把那个字母连皮削掉。
闻喜问:“饿不饿?我做东西给你吃?”
闻乐立刻摇头:“我先回去了,今天累死我,我要回去补觉。”
其实她是有意避开,傻子都知道这对夫妻接下来一定需要单独空间。
闻喜也不留她,点点头把妹妹送到门口,闻乐穿鞋走出去,然后突然回身大力拥抱姐姐。
她常年羡慕姐姐身材,这时却觉得闻喜的身体细瘦得让人可怜,想想也鼻酸。
闻乐说:“姐姐,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我都站在你这边。”
闻喜把脸埋在闻乐的肩膀上,深深吸了口气。
她的家人!
闻乐半路上接到袁振东的电话,说闻喜让他回家。
闻乐听那大男人在电话里语无伦次,简直像个将要上刑场的犯人,一时恻隐,只把闻喜的话重复给他听。
“你回去吧,好好解释。姐姐说,我们会解决这个问题。”
袁振东楞一下:“我们?”
闻乐气得:“你们!”想想又补了一句:“反正我站在姐姐这一边,她不原谅你,以后我们就是死对头。”说完用力按掉电话。
闻乐回到家,鞋子都懒得弯腰脱,一边一个踢到一边,她是真累了,筋疲力尽,只想倒在床上。
客厅里亮着灯,苏菲与里子都回来了,一个坐在沙发上敷面膜,一个在看杂志,电视机开着,里头正放新闻。
闻乐与她们打了声招呼,走到厨房倒水喝,耳边听到电视里的声音,又停住脚步转过身来。
电视里正在回放今天发生的商场爆炸案,记者站在人**中举着话筒大声播报:“该嫌犯身背自制爆炸物威胁商场,混乱中导致一名男子从五层跌落商场中庭,市特警大队与消防局做出迅速反应……”
镜头投向黑色特警车,头部被罩起的嫌疑犯正被押解上车,场面实在混乱,摄影师估计被人推挤,连镜头都是摇晃的,记者一个箭步冲上去,把话筒伸向那特警队长做现场采访。
那男人皱起眉,伸手挡开话筒,一句话都没说。
但那张英气勃勃的面孔已经被整个摄录下来,闻乐看到苏菲与里子同时抬头,都是目不转睛。
闻乐不能笑她们失态,因为她站在那里,就仿佛又感觉到那个坚硬胸膛,隔着一个电视屏幕,她都觉得自己双腿发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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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振东回到家,四月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他却出了一头的汗,关闭发动机的时候,他都闻到自己身上的汗味。
袁振东忐忑。
诚然,一个男人在外有了私情被妻子知道永远是一件落花流水的糟心事,摊牌的时候面对面,无论怎样想象都不会有好结果,但这想象中的结果,基于妻子类型的不同,出入也是很大的。
一般女人,哭闹当然是免不了的,脾气急躁的,回家说不定就要面对一顿拳打脚踢,再心狠手辣一点,厨房门一开就有一堆称手武器,造成流血事件也不是没有可能。
袁振东这个时候倒宁愿闻喜是一名悍妇,那他回去便任打任骂任咬,直到她出气为止。又或者她哭哭啼啼,吵着要回娘家,他也自当不要脸皮地死缠求饶,一路追过去捧出一颗真心悔过的红心给她看。
但他想不出妻子会有什么反应。
十年夫妻,袁振东当然对自己的妻子十分了解。闻喜表面柔弱,遇事却从不哭泣,歌舞升平的时候轻言细语,一团混乱的时候也从不大声呼叫。他们当然也吵过架,有过龃龉,他曾经对她失控大叫,也有过在她面前酒醉哭泣的时候,但闻喜从不失态。
她最激烈的表达,不过是咬他,但那也是很久以前了。
他们新婚的时候,闻喜偶尔还会有情绪激烈的时候,有次真是咬得太用力了,导致他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养成习惯,时不时拿手去捂脖子,仿佛那里还有血渗出来。她也吓坏了,从此再也没动过口,渐渐袁振东也就忘了她千载难得的狠劲。
但这一次,袁振东开门的时候又一次不自觉地捂着了脖子。
等待审判的时刻才是难熬的,他因为猜不到闻喜会做出怎样的决定,所以格外的忐忑不安。
没想到一推开家门,他就闻到饭菜的香味。
拖鞋端端正正放在眼前,炒菜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桌上已经有几道菜了,电视开着,正在播一挡娱乐节目,里头笑声热闹。
屋里温暖,舒适,一切如常。
炒菜的声音停下,闻喜走出来,身上还围着围裙,看到他轻声问。
“回来了?”
袁振东没敢应,他唯恐自己在做梦。
闻喜又说:“吃饭吧。”
他有些恍惚地走过去,闻喜又说:“站着做什么?坐下吃饭了。”
袁振东应声坐下。
闻喜转身去厨房,袁振东站起来,亦步亦趋地要跟进去,见她要端起汤碗,立刻说:“我来。”
闻喜转身,看到袁振东这么高大的一个男人,竭力要做出讨好的样子来,肩膀不自觉地缩着,就差没有蹲下来摇两下尾巴,真是可怜巴巴。
她心里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就把汤碗留给他了,自己抽了碗筷,出去在桌上摆好先坐下了。
袁振东端出汤碗来,因为烫,放下时两手还在耳朵上捏了一下。闻喜看他一眼,也不说话,拿起汤勺先给他盛。
汤是好汤,黄豆猪脚,上面浮着薄薄的一层油,勺子撇开才冒出香气与热气。袁振东坐立不安,眼睛看着闻喜的动作,心里想,这碗汤要是当头泼过来,他纵是做了豁出命都要求得妻子原谅的决定了,无论如何还是要躲一躲的。
但闻喜只是慢悠悠地盛好了汤,放到他面前,然后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夫妻俩就这样,默不作声地开始喝汤吃饭了。袁振东固然是魂不守舍,闻喜也是打定主意不起这个话头。袁振东摸不清闻喜的意思,数次想开口,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他有很多话想说,但想来想去,都说不出口。
袁振东食不下咽。
闻喜越是安静,他就是越是害怕。
其实两人身型相差悬殊,闻喜无论如何发狠都不可能对他造成真正伤害,但爱一个人是会产生惧意的,他怕自己会失去她,这可能令他丧失所有勇气。
电视机里的声音仍在持续,但那些欢声笑语是模糊的,没有意义的,不能吸引两个人的任何注意力,袁振东觉得压抑,这压抑的感觉进一步摧毁了他的意志力,他心里的那个小男孩简直要哭叫了。这不是他想要的家庭生活,他必须要结束这种状态。
袁振东咳嗽了一声,开口了。
他说:“小喜,我知道你生气。”
闻喜的筷子在碗边停住了。
不,她一点都不生气,她只是难过,为他们终于没能躲过劫难的婚姻,这难过里又有一些劫后余生的庆幸。
因为面前坐着的是袁振东,所以她还坚持得住。
确实是灾难,但那并不是毁灭性的,她甚至还有余力去考虑灾后重建工作。
袁振东还要开口,闻喜已经转向他。
她说:“不要再告诉我细节。”
袁振东闭上嘴。
他又等了一会儿,才听到闻喜低声:“振东,十年了,我舍不得,你呢?”
他深呼吸,在这轻轻的一句话里差一点溅出眼泪来。
他低头,这次连声音都发了抖:“对不起,小喜,给我机会。”
闻喜心想,这就够了,他还想过下去,她也这么想。
但她仍没有靠近他,只说:“振东,我难受,我一直没用,所以大概是只能受得住这一次,再有就真的不行了。”
他抬头,看到妻子苍白的脸,她依旧是没哭的,但他倒宁愿她大哭大闹一场,或者索性把那一碗汤都泼到他脸上来,现在他连那也甘愿受了。
她那样的面容,撕碎他的心。
袁振东站起来,一把抱住妻子,他真的哭了,眼泪从眼角滚出来,直接落在她肩膀上。
他哽咽着,根本说不出话来,闻喜倒是能读心那样,很感觉到丈夫的愧疚。
闻喜闭上眼,在黑暗中重新看到那临别前的深深一眼。
她伸手反抱住丈夫,他宽厚脊背真像一座大山那样。
闻喜想,十年了,人生如棋,落子无悔,只要他没有放弃,她还是要和他好好过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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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特警大队在此次突发事件上的杰出表现,市里决定给开个庆功会,时间地点都下来了,得了这么个好消息,政治处主任老姜决定亲自跑一趟。
老姜今年快六十了,干了一辈子政治思想工作,外形圆润,说话也绵软,但武警大队里从上到下的队长们看到他都有些发憷。
主要原因是老姜这人说起话来,总有些在打太极推手的味道,要是棋逢对手,倒也不失为一场你进我退,你来我往的精彩好戏,但武警大队里的大小队长们都是些行动上的巨人,口才上的矮子,只要与老姜谈话超过十分钟,眼神就开始涣散了,时间再长,那真是孙悟空遇到紧箍咒,只有举手投降任老姜予取予求的下场,所以队长们一个个看到老姜就躲,实在躲不了,只推副手上去填炮灰。
老姜不在意。
首先他今天来找的只有方远一个人,刚才还跟他电话确认过,绝对不会扑空。其次方远刚调任到此不久,只在欢迎仪式与全队大会上与他有过数面之缘,话都没说过几句,不可能做出拿副手敷衍他这样的老油条之举。
老姜笑呵呵地进了警队大门,果然一眼就看到了方远。
方远刚从靶场出来,远远看到老姜就大步走了过来,到他面前站定说话:“姜处,你来了。”
方远在靶场待了半天,身上还带着硝烟味儿,高鼻梁上一道浅印子,带护目镜留下的,更显得浓眉深目,真是一表人才。老姜与方远面对面,还没说话就在心里喝了一声彩,脸上的笑容就益发的大了。
“小方啊,我这是给你报喜来了。”老姜说着,从口袋里拿出印着红字的通知书来。
方远立正接过:“谢谢姜处。”
老姜和蔼可亲地摇头:“谢我干什么?你一来就立了大功,庆功是应该的。”
方远答得简单:“是全队配合的好。”
老姜很满意他的回答,不过他也无意在此话题上多展开,另起了话头道:“怎么样?到新地方还习惯吗?”
方远听他这意思是要开始说家常了,略有些奇怪,不过还是回答:“挺好。”
老姜微笑:“听说你还是单身啊?你这年龄,两杠一花里头是太年轻了,可在这单身汉里头就不算小了啊,怎么?忙着事业顾不上自己了?”
方远一愣,再看老姜那一脸的和煦就琢磨出味道来了。
老主任这是来跟他谈对象问题了。
老姜知道他是个话少的,也不等他回答,乘胜追击:“我说小方,你看我们组织上吧,虽然一直鼓励大家舍小家为大家,可这小家也是不能没有的啊。你过去的老领导跟我熟,你来之前就电话里三番五次跟我说你的情况了,让我一定给你留意着。我们过来人都知道,这事儿急不来,缘分到了就到了,这不,我有个老朋友的侄女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在政法大学当老师,跟你倒是挺合适的,不如我安排你们见个面,先聊着看看。”
老姜苏州人,虽然在上海多年,但讲话仍脱不了吴侬软语的味道,开口句子连着句子,吐字如同水磨汤团那样软滑,这一番长篇大论,方远听得是抓得住开头找不到结尾,更别说插嘴了。
老姜见他一径沉默,心里也有点急。他这些日子可是受了方远老领导的重托,那头隔天一个电话来催,老姜一开头还在电话里奇怪,说他见着方远了,人才啊,年纪轻轻两杠一花,前途无量,至于外形,都够得上警队形象代表了,怎么会拖到三十五六都没对象?说到这里老姜还难过上了,跟着说:难道……
那头一声咆哮,把他的难道给打了回来。
“你别胡想!他过去有女朋友,从小一起长大的,十多年,十多年你听到没有!后来没了,这才拖到现在。”
这老朋友就是嗓门大,老姜被吼得肝颤,喘了两口气才开口:“现在的年轻人谁不是谈几轮才敲定的啊?没了就没了,至于这么拖吗?”
那头一声长叹:“你没明白,不是谈没了,是人没了。”
一句话把老姜说得都难过起来,最后认认真真在电话里接了这艰巨任务。不过老姜是个办事有计划的,从不莽撞,所以方远到任这段日子全都按兵不动,一路物色人选,到今天万事俱备了才找到他。
老姜咳嗽一声:“小方,怎么样?周六,我看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方远抬头。
老姜张了张嘴,其实他还有好些长篇大论没出场呢,诸如换了新地方了,不正好一切重新开始?又或者对老师不中意也没关系,我还准备了医生护士和女警,总有一款适合你,他这一趟可是势在必得而来的,准备不可谓不充分,没想到被方远这么一看,居然说不出话来了。
他们冷场,门口小警卫却跑过来说话了,开口就道。
“方队,有人找,在门口等着呢,要不要让她进来?”
老姜与方远一同回头,他们站的地方离大门不远,看过去是一目了然,大门外站着一个年轻女人,丝衬衫小西装外套,盘一个清爽发髻,怎么看都是一道风景。
闻乐也看到方远了,她吸口气,觉得脸颊很有些发烫。
不过她还是举起手来,对他挥了一下。
方远记得她,他眼利,侦察兵水准,简直是过目不忘,不过他想不出这女孩子为什么来找他。
但她来的时间倒是恰好,他在回应之前转头看了一眼老姜,略有些为难地:“姜处……”
老姜呵呵笑:“有人找你你就先去吧,那事儿我们改天再谈。”
方远点点头,往大门那儿走了,老姜看着他的背影,怄得只想立刻操起电话把远方的老朋友痛骂一顿。
还要他无论如何全力解决,人家女朋友都找上门了,这都提供的什么过时情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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