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没有对职工补养老金的政策

省人社厅 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执行陕人社发〔号文件有关问题政策解答的函
陕人社函〔号
时间: 9:46:45  来源:厅养老保险处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145号,以下简称&145号文件&)精神,我们针对各市在执行过程中提出的一些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政策解答,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执行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有关问题政策解答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公安厅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
执行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
有关问题政策解答
  一、曾在驻陕部队相关用人单位工作过的人员是否可按145号文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答:驻陕部队相关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曾聘用的职工符合145号文件规定条件、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参照145号文件规定办理。已在原单位批准退休并按月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不再重新办理。
  二、因户籍制度改革难以认定城镇户籍、农村户籍的如何办理?
  答:因户籍制度改革难以认定参保人城镇户籍、农村户籍的,由人社部门统一转交同级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认定;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根据原始户籍档案资料提出认定意见后,人社部门按政策规定办理。
  三、参保人工作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如何办理?
  答:符合145号文件条件人员,若涉及户籍在省内迁移,应按陕人社函〔2011〕885号文件规定办理;若工作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户籍未迁移的,统一在户籍地办理。
  四、办理参保补费后档案如何托管?
  答:按照145号文件审核认定时,参保人原所在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进行申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补费手续后,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托管至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要积极为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办理档案托管。
  五、不能提供原始资料人员能否按145号文件参保?
  答:对不能提供任何相关原始资料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认定。其中,确因不可抗力原因(洪水、火灾、地震等)导致企业原始资料全部灭失但单位组织机构仍基本健全的,可同时采取三人证明、集体研究、公示等办法,严格认定参保资格,但不能据此认定其视同缴费年限。
  六、县级劳动部门成立前正式招用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如何认定?
  答:对各地建国初期至县级劳动部门成立前,县级有关主管部门以行政介绍信(便函)等方式招用的正式人员,要根据该地区历史上招用工沿革情况,严格审核相关原始资料,准确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
  七、对重复领取养老补贴和基本养老金的如何处理?
  答:对经查实重复领取养老补贴和基本养老金的,应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扣除已领取的养老补贴等待遇后,将办理养老补贴时的一次性缴费剩余额退还本人。若办理养老补贴时的一次性缴费不足以抵扣所领取养老补贴等待遇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八、对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145号文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后,不得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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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举办从优秀工人农民中招录公务员新闻发布会
全省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省人社厅召开干部大会
省人社厅党组传达学习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信息》(2012年第2期)
时间: 下午 03:23:21  来源:厅办公室
【工作动态】
&&& 尹蔚民部长听取陕西省人社工作汇报等七则
【领导论坛】
紧扣民生福祉& 构建和谐社会
――安康市委组织副部长&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良亭
【工作交流】
汉中市人社局严把“七关”提高技能培训质量
【县区传真】
柞水县狠抓就业培训加快贫困人口脱贫
【工作动态】
  ▲尹蔚民听取陕西省人社工作汇报。2月28日上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部长在北京听取了鬲向前厅长关于我省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的汇报后,对我省人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陕西要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等人群就业工作,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实现养老、医疗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审计部门,搞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强化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28日下午,鬲向前厅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尹蔚民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并就我厅贯彻落实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省人社厅传达省委赵乐际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月24日,厅党组书记、厅长鬲向前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别传达学习2011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和省委书记赵乐际重要讲话精神、全省2012年度反腐倡廉责任分工大会和郭永平重要讲话精神。他要求,要以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为总抓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进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要认真开展“三问三解”活动,着重在“问”和“解”上下工夫,建立健全考评和追责制度,努力提高人社工作新水平。要毫不放松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省人社厅专题研究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工作。2月14日,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鬲向前主持召开厅长专题会议。他强调,要从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高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末实现所有行政审批程序网上办理;要进一步体现便民意识,增强便民功能,拓展便民内容,做到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网上审批工作实效;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开展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民意调查,确保向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府服务。
  ▲鬲向前在蒲城调研就业创业作。按照省人社厅开展“三问三解”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2月29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鬲向前赴蒲城县专题调研就业和创业工作。他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创业对就业的倍增效应和带动作用,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要完善政策,放宽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范围,降低政策门槛;要加强服务和典型培养,简化办事程序,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大小额贷款等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突破500万大关。2011年,全省扩面新增参保人员26.19万名,完成扩面任务的174.62%,达到530万人,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全年共为139.2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 296亿元,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260亿元。
&  ▲全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顺利。截止1月底,全省当月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9.29 %,累计发放85.01亿元,直接扶持就业 21.22万人,带动就业55.90万人。
  ▲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专项活动成效显著。截止1月底,我省农民工工资检查专项活动小组检查用人单位7158户,浓及农民工241.45万人,发现问题单位824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24亿元。
【领导论坛】
紧扣民生福祉& 构建和谐社会
安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良亭
&&&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而改善民生则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进而实现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安康市三次党代会、市委三届一次会议提出建设美好安康的战略部署,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提出了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大统筹城乡的力度,加快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维护和谐稳定,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等一系列目标任务。这不仅绘就了安康未来发展的美好蓝图,也对我们做好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 &一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推出新举措。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安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努力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突出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免费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等帮扶政策的落实,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稳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积极培育创业促就业工作新的增长点。健全覆盖城乡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打造覆盖城乡的就业、培训、社保、维权四位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全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 二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流动性、可持续性。大力推进养老、医疗保险城乡统筹,认真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启动实施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积极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办法,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完善基金运行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 &&三要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新格局。继续贯彻落实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推进市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继续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安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提高职称评审质量。加强各项人事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工作,强化岗位管理,稳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抓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强化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提升技能培训教育质量。继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完善军转安置工作机制,健全考试考核办法,拓宽安置渠道,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安置管理服务工作。
&& &四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职工工资收入新增长。不断健全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晋级晋档、职务晋升等工资调整审批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以搞活内部分配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全面实施。完善绩效工资实施中的各项政策规定,发挥好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稳步增长。积极发挥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总额核定、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宏观调控手段,增加企业劳动者工资性收入。扩大企业薪酬调查面,推进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常态化,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确保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 五要强化劳动维权服务,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新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重点群体在城镇落户,落实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后在保障性住房、培训就业、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及养老、医疗等鼓励政策,积极推进农民工工作和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小型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继续深化守法诚信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选活动,推进创建活动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强化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塑造文明执法新形象。加快仲裁机构实体化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步伐,组织开展“一法两规则”落实情况检查和案件评查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接访约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美好安康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民生保障。
【地市快讯】
  ▲宝鸡市举办2012年春季首次劳务输出欢送仪式。2月8日,宝鸡市陇县籍的400名首批务工者通过劳务输出前往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工作。目前,劳务输出已成为该市发展县域经济、建设和谐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产业,务工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增长点。2011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劳务输出84万人,创经济收入76.9亿元。
  ▲宝鸡市大学生创业联盟成立。2月 15日,宝鸡市大学生创业联盟正式成立,标志着该市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逐步向现代管理、自我管理转变,同时也将成为树立“大创业”形象的重要载体。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乔军在成立大会上讲话时强调,大学生创业联盟要进一步整合大学生创业各方力量,发挥好对大学生的指导作用,成为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的一面旗帜。
  ▲渭南市部门联动重拳出击打击非法职介。近日,渭南市劳动监察支队会同市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重点突击检查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对8家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工商执照的非法中介机构进行了取缔,对非法招工信息广告牌、非法职介信息账册、非法职介门牌匾等进行拆除没收,进一步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了非法职业介绍行为,为广大劳动者求职、就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安康市人社局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摸底调查工作。近期,安康市人社局对全市范围内2007年7月1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安康区域内已创办、合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等方式自主创业的情况进行调查,全面了解该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以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创业服务工作。此次普查工作将在3月底结束。
【工作交流】
汉中市人社局严把“七关”提高技能培训质量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严把“七关”,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扎实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一是指标分配关。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培训机构公开招投标制度,鼓励全市具有合法资质的近90家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公平、公正参与定点统一招投标,并邀请市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监察局等七个部门领导组成评标组进行公开评标和实地考察,按照扶大、放小和兼顾地域平衡的原则,确定71家师资力量强、社会信誉好、就业率高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技能培训任务。中标培训机构为当年技能培训的定点机构,并在市政府网站和省人社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其培训能力分配培训指标,落实培训任务。二是专业确定关。结合区域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劳务产业发展现状,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紧紧把握市场就业前景较好、社会需求量较大和薪资待遇较高的行业确定培训方向和专业。全市共确定餐饮服务、计算机操作、茶艺和机械加工等25个重点专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每个培训机构的师资优势和设备优势分配培训专业和指标,确保培训质量。三是责任落实关。将职业技能培训过程细化规范为组织招标、指标分配、落实责任、方案报批、信息核对、开班报批、开班典礼、随机检查、考核申报、结业考试、帮助就业、申报补贴、资料审核和补贴拨付等16个步骤,明确每个步骤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培训全过程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开班报批关。严格执行培训机构开班报批制度,要求各培训机构至少于开班前一周报送开班申请和实名制的培训对象花名册,人社局对报送的培训对象信息逐个进行比对,剔除重复培训人员。培训开班当天,市人社局深入开班现场参加开班典礼,强调培训纪律要求,确保培训真实可靠。五是检查核实关。加强培训检查力度,严格执行A类、B类培训检查不少于1次,C类培训不少于2次的要求。市人社局全年组织检查培训618班次,组织人员对各定点机构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抽查6次,检查培训机构21所,确保培训过程真实有效。六是质量考核关。认真规范各培训专业的目标及考核要求,全程监管培训结业考试,鼓励培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突出考核学员实际操作能力。市人社局全年监管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考试516场,全市32所培训机构的4230名学员进行了技能鉴定,培训合格率达到80%,培训质量显著提升。七是资料审核关。培训结束后,各培训机构申报的培训补贴资料审核认定工作由市劳服局初审、市人社局复审、委托第三方机构(汉中电信10000号)电话测评的方式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培训机构的培训真实率、参训率、就业率和满意度。2011年,共审核补贴资料1.53万人,三审后认定培训合格1.48万人,汉中电信测评就业人员1.32万人,培训工作社会调查满意度达到99%,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培训对象参训率和社会调查满意率显著提高。
【县区传真】
柞水县狠抓就业培训加快贫困人口脱贫
  柞水县瞄准就业市场需求,把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先后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7.6万人,转移就业6万余人,转移就业率达9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工作思路,柞水县成立了由扶贫、统计、农业、教育、林业、畜牧等部门参与的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全县120个行政村农村劳动力状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对贫困人口人数、年龄、文化程度、就业状况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广泛采取电视、广播、设点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和招生简章等方式,在元旦、“两节”农民工集中返乡期及初、高中毕业前,重点对返乡农民工和农村“两后生”进行引导。近三年来,全县累计召开各类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宣传会300余场次,电视宣传103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0余份,为转移培训营造了浓厚氛围。二是建立培训机制。将贫困劳动力转移与乡镇扶贫考核、培训与机关干部考核、贫困劳动力转移与扶贫项目等挂钩,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把就业责任落实作为评先树优重要依据。同时,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与扶贫重点村建设、互助资金扶贫、移民搬迁任务捆绑落实,要求所有扶贫重点村、互助资金项目村和移民示范村每年落实辖区贫困农户家庭子女参加培训。三是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在培训报名阶段,各镇由扶贫专干负责指导贫困对象填写申请表和初步资格审查,对地处偏远的贫困农户采取上门报名方式;对报名人数多的镇,由主管人员带队,组织专门车辆,统一组织输送到培训地点;对参加培训的自主创业贫困农户,县上在扶贫信贷资金、扶贫互助资金发放上优先扶持,促进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据统计,经过培训的劳动力年人均工资收入超3万元,2011年底初级技工年人均工资收入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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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二○一二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宣传提纲》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级各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二○一二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宣传提纲》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能够准确理解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政策,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二○一二年三月二日&陕西省二○一二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宣传提纲&  一、我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依据是什么?  我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政策依据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以下简称5号文件)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2〕4号,以下简称4号文件)。两个文件对2012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起始时间、调整水平和办法、资金渠道等做了明确规定。  5号文件规定,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按照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普遍调整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因素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4号文件规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科技人员,特别是退休早、年龄大的,要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适当加大倾斜力度。  我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要求,制定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二〇一二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20号)。我省的调待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等内容,认真贯彻了国家文件精神。  二、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5号文件规定,2012年调整的人员范围为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的时间从日起执行。陕人社发〔2012〕20号文件与5号文件规定完全一致。  三、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5号文件规定,2012年调整幅度为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左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测算,我省月人均调整水平为160元。国家同意我省调整按人均160元的标准掌握;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考虑到我省近半数县区属于艰苦边远地区,同时,为更好地应对物价上涨,扩大内需,我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经国家同意和省政府批准,我省按高于国家规定10%的水平进行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我省养老保险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对我省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  四、我省调整养老金方案是怎样制定出来的?  5号文件下发后,我省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优势,对全省符合调整条件的141万名退休人员的基础数据进行了整合,按养老金水平、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年度、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等指标进行了统计,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和原工商业者分类进行了统计,做到了底数清楚,数据真实可靠,测算方法科学合理。在时间比较紧的情况下,加班加点组织测算、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完善方案,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和省政府审核批准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陕人社发〔2012〕20号文件。  五、我省在2012年调整中,如何按缴费年限进行调整?  在普遍调整中,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年龄等挂钩。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进行调整,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4元,让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退休后多领养老金”的激励因素。  六、我省在2012年调整中,如何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向高龄人员进行倾斜?  我省认真贯彻国家文件精神,在2012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中,让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人员都能充分分享社会发展成果。  我省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调整后,再按年龄段适当调整,既让每个退休人员都参加调整,又体现了对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的照顾。即:对日以前出生的(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230元;日至日出生的(80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90元;日至日出生的(75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日以后出生的(70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对年老退休人员的照顾和倾斜比往年有所加大,完全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精神。  七、我省在2012年调整中,如何向退休早、年龄大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进行倾斜?  5号文件规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特别是退休早、年龄大的,要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适当加大倾斜力度。  我省认真落实了国家文件规定精神,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和原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以下简称高级职称人员),均给予倾斜: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退休科技人员和正高级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其他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为体现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到我省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等因素,我省在上述倾斜的基础上,对日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进行再倾斜: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退休科技人员和正高级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他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八、这次调整是如何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倾斜的?  5号文件规定,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因此,陕人社发〔2012〕20号文件规定,2012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生活困难补助)仍低于所在市(行业单位按全省)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的,补足到这一水平。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照顾,也完全贯彻落实了国家文件规定精神。  九、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前后,如何调整?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号)文件规定,我省研究制定了《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号),将我省原已按陕政发〔2008〕36号、陕政办发〔2009〕86号和陕人社发〔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补贴人员,统一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由于这项工作将持续到日,因此,分两类情况:  第一类是日前,已按陕人社发〔号文件规定直接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陕政发〔2008〕36号、陕政办发〔2009〕86号和陕人社发〔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月享受养老补贴后纳入养老保险人员,这类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调整条件,按照陕人社发〔2012〕20号文件调整养老金。  第二类是按照陕政发〔2008〕36号、陕政办发〔2009〕86号和陕人社发〔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月享受养老补贴但在日前还未办完纳入养老保险的人员,这些人员也纳入到调整范围,分两步进行:每人每月先增加150元,待2012年办完纳入养老保险手续后,再按陕人社发〔2012〕20号规定重新计算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重新计算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超出150元的部分,从日起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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