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专利发生的费用要不要交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技术转让费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所得税
我单位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除生产高新技术设备外,还研发了几项高新技术,取得了100多万元的技术转让费(此项属于我们的兼营收入),现在此项目为营改增项目,请问:这部分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所得税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它个人。 ……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 ……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三、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五、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豫国税函〔号)规定:“一、企业申请享受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应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其中,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技术转让合同(副本)是指与当年取得技术转让收入有关的合同;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是指境内技术转让应取得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向境外转让技术的,应提供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六、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号)规定“ 一、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四、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七、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国税发〔号)规定:“附件1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时间及资料要求 七、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2、备案资料 ……”
请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具体涉税事宜,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您单位实际情况咨询确认。如您还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1向河南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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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ICP备号-3&&受让专利发生的费用要不要交所得税?_百度知道
受让专利发生的费用要不要交所得税?
交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有相关减免政策,比如“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你可以到地方专利局问问。至于个人转让专利所得是否可以减免所得税要看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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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使用费所得税减免备案
咨询标题:专利许可使用费所得税减免备案
咨询类型:税收优惠
您好!我公司与三A电器公司签订了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并经科技局备案。在国税也办理了增值税免税优惠的备案,现在想办理所得税减免的优惠备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依据的文件是哪几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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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纳税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办理时限: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即时受理,税务机关受理后,在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自动生效。应提供资料:(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二)报送主表:《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 (一式一份)。(三)附送资料:1.发生境内技术转让的应提供技术转让合同,向境外转让技术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和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一式一份);2.发生境内技术转让的应提供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向境外转让技术的应提供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一式一份);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一式一份);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一式一份); 5.提供书面材料和相关资料,佐证技术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属于直接或间接100%控股的关联方关系(一式一份)。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90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号);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甬国税发[2010]6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回复人:12366咨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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