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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材料一:剑桥大学至今仍保留着当年牛顿就学时住的宿舍,推窗可见一棵苹果树,据说就是砸在牛顿头上的那个著名苹
2014届海南省琼海市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解析版)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材料一:剑桥大学至今仍保留着当年牛顿就学时住的宿舍,推窗可见一棵苹果树,据说就是砸在牛顿头上的那个著名苹果繁衍的后代。经常有人慕名而来,而剑桥并没有把这里改建成一个收费参观景点。这里现在仍旧是学生宿舍,唯一不同的是能住进去的都是最优秀的学生。学生们都以能入住这个设施陈旧且并不舒适的百年老屋为荣。这里也是每年入校的新生和众多游客必来瞻仰之地。房屋的修缮由政府长期拨款。
材料二:作家莫言“获奖”后,来“朝拜”的各色人等涌到他老家山东高密平安庄这个昔日的宁静小村。为能沾一沾“灵气”,踏平了莫家大院,拔光了院子里的萝卜,莫言旧居旁的破屋被高价出租,众多手持罗盘的风水师也煞有其事地来此观察“龙脉”……小小的平安庄,已成了不少人的“发财圣地”。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答案】&&&&
例文参考:
一、为了什么的纪念
牛顿故居仍被剑桥物尽其用,未加改造,有更多人慕名前来;莫言故居却在众人毁灭性的“纪念”活动中黯然凋零。联想到当前的仿古热、故居热、文化热,这些纪念方式却成了“为了忘却的纪念”当务之急,是如何让纪念成为“为了传承的纪念”。
最好的纪念是保护。前段时间,惊悉北京的“梁林”故居被毁;无数人所纪念的梁思成,林徽因从此又少了一份实物的印证。有关部门解释说是为了原址重修。这场景何其眼熟!北京旧城墙拆除前,梁思成曾为保护这历史的见证而四处奔波,甚至含泪怒骂:“今日你们拆的是真文物,明日你们建的就是假文物。”2005年,仿建的永定门城墙竣工。没错,仿古建筑再多也只是赝品,再多的“修复”也只是一个个仿真模型。最好的纪念是保护,只有保护才能存贮历史的真实。多少年后,重建的莫言故居又能给我们带来多少回忆呢?
最好的纪念是利用。都江堰,这个历尽两千多年的风吹雨打的水利奇迹,如今仍在造福着沿岸的黎民百姓。自李冰父子率众建成后,都江堰没有歇,都江堰不该歇,都江堰也不能歇!因为,没有水的滋润,不出几年,它就会垮掉。同样,对于传统文化,我们应该让它们“活”起来而不是把它们“存”起来,剪纸艺术,有贴窗花的习俗才会流传,皮影艺术,有人看才不朽,动轴不腐,有利用才有未来。
最好的纪念是传承。自从与旅游经济挂上钩,古文化,名人故居就像坐上了火箭一样在全国热了起来。于是我们看到大同斥百亿重建古城;西安要将重建的阿房宫在重建;多地为“孙悟空故居”大的火热。可是,这些外在的东西毕竟只是浮华,内在精神的传承才是传统文化真正的魅力所在,倘若齐鲁之地都遵循孔子之风,巴蜀之地都继承李白之诗情,潇湘之地都拥有范仲淹的济世情怀,这才是中华文化最好的传承与最好的纪念。
是的,我们对古文化、对历史的纪念,不应是鲁迅所说的为了忘却的纪念,像牛顿故居那样,传承牛顿的精神品质,让故居、文化在利用中生生不息,这才是纪念的意义。我们呼吁,最好的纪念,是传承。
二、别让文化染上铜臭的味道
莫言的一个“诺奖”带来的不仅是中国文学界的一线曙光,还有不少人腰里鼓起的钱囊。不知从什么时候,莫家的大院被踏平了,莫家的萝卜被拔光了,小破屋被高价出租,甚至平安庄都成了“龙脉”。是不是用不了多久,这里的房价也会成倍的上涨?
其实这些现象并不是偶然,只不过莫言热就像一个放大镜,把这些现象放大在了公众的视线之上。
纵观现今的文化,无论是电影界,电视界,文学界,音乐界,哪一个不是以赚钱作为标准,却把最基本的文化要求放在最不显眼的位置?
电影界,为了追求高票房,导演和编剧们不惜篡改历史,硬生生地加入各种滥俗的爱情桥段,与真正的历史背道而驰,这样的做法,票房是上去了,却愚弄了观众,误导了少年儿童,更是玷污了我们的文化。
同样的事情同样发生在音乐、文化等各种领域。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音乐充斥的是千篇一律的你情我爱,专辑销量是上去了,可却失了音乐的本真。同样的,各种网路小说充斥荧屏,内容低俗不堪,作者几天便能完结一本小说,为的只是那几千几万的点击量,可真正的文学却在这媚俗之中被吞噬的无影无踪。
即使我们现在提倡的是以经济建设为基础,文化却不能包括在内。文化是什么?文化是用感悟,用灵魂,甚至用生命凝聚的结晶。
司马迁用忍辱负重的意志一笔一笔的刻画出来的《史记》,它的诞生只是为了那身为史官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才是文化。伯牙,钟子期的友谊凝聚出的《高山流水》,它的存在,只为一个知音难觅的慨叹,这,才是文化。《儒林外史》,这包含了官场形形色色的经典,它的存在,也只是因为吴敬梓身为落第书生的一把辛酸泪。这,才是文化!这些文化跟金钱没有半点关系,却因其中沉甸甸的灵魂而流传百世。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能存在至今的国家,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们灿烂的文化。文化,就好比中华民族的灵魂。而如今,我们却为了金钱,抛弃了我们的灵魂,那么,即使我们的经济增长了,纵有一个绚丽的躯壳,人民的心灵却杂草丛生,悲乎哀哉!
如果诺贝尔奖带来的不过是沾满铜臭的文化,这样的诺奖,不要也罢!
三、文化乃传承之物
在追求即时利益的当今社会,以某一热点话题来谋求利益似乎已成为商家的制胜活宝。而文化更是其主打“品牌”,这让有识之士目瞪口呆。文化并不是创造利益的机器,而是引领人前进的明灯,是一个民族应传承万世之物。
文化的传承,传承的是民族的信仰。“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传承的是文天祥的忠诚;“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传承的是鲁迅的奉献;“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传承的是杜甫那忧国忧民,心怀天下的胸襟!中华民族的信仰正由这些或是华美,或是慷慨激扬的文字,经文化的春风吹拂进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的心中,让中华民族的信仰不断地引领我们前行。
文化的传承,传承的是为学的精神。当莫言圆了中国人多年来渴求获得诺贝尔奖的夙愿后,理应借此机会,提升国民对文化的追求精神。但事与愿违,“莫言文化热”没有兴起,兴起的却是“莫言经济热”。人们踏平了莫家大院,拔光了院里的萝卜,租走了旧居旁的破屋……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国人的肤浅,以为沾一沾“灵气”就可以一飞冲天,岂不知莫老爷子是以几十年的积淀才换取如今的名誉。
我们学习的应是莫言那几十年如一日的精神,我们学习的应是那不为外界所动,专心做学问的精神。让“莫言文化”留给我们更多的为学精神,而不是暂时的经济利益。
在剑桥大学,牛顿求学时住的宿舍现在仍旧是宿舍,但只收最优秀的学生。它传承的是一种精神,是只为学术的精神。它传承的是一种精神,是只为学术的精神。它让后人心生一种向前人学习,只为超越前人的精神。其传承的文化价值是经济价值的无数倍。
素材超市:
1.应理性看待争抢“文化名人”
从大打出手到坐到同一张板凳上
多次参加过水浒文化研讨会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这次研讨会和10多年前的一次有所不同,当时好几个市的专家为了争抢“施耐庵故乡”这个称谓,争得面红耳赤,甚至还动起了手。而这次研讨会上,浙江、山东、湖北及我省盐城、大丰、兴化等地水浒学会的专家“坐到了同一张板凳上”,他们不再争抢“施耐庵故乡”,更多的是谈论如何共同放大“施耐庵”品牌效应。
中国水浒学会会长佘大平教授说,“全国有好多地方在争抢‘施耐庵故乡’这个称谓,但实际上,我们这些从事《水浒》和施耐庵研究的人也很难确定他到底出生在哪,只能依靠一些历史文献,文物进行推断,提出各种不同的假说。就现在的史料还很难说哪个地方是‘施耐庵故乡’,大多数专家的观点是,基本上在兴化一带。”
争抢“施耐庵故乡”促进了水浒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品牌意识的强化,历史名人遗迹遗存日益成为各地重要的人文旅游资源。从炎帝到老子、孙子;从司马迁到诸葛亮、曹雪芹。如果把有归属争议的历史人物一一排列出来,可能会涉及中国历史的各个朝代。而且,这种地域之争,会从省际、市际发展到县际甚至是乡际。
“施耐庵故乡”之争只是其中之一,佘大平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通信评审专家黄俶成教授都认为,争抢“施耐庵故乡”辩证地看也是一件好事,把水浒与施耐庵研究推向一个新的多元化。这说明,以前好多地方并不重视明清小说,通过交流,争抢“施耐庵故乡”从一侧面推动了明清小说的研究不断走向深入。今天,我们回过头来看,如果没有这些研讨,我们的研究工作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我们对有关问题的看法可能会含糊很多。像今年,就有18个城市在搞与欧阳修有关的研讨会,这都很好。这样就形成了对历史文化研究的一个好的氛围,对一个地方来说,也可以提高当地的知名度,推动当地的经济、旅游、文化等的发展。这样成功的先例有很多。
应理性看待争抢“文化名人”现象
从10多年前的大打出手到坐到同一张板凳上,专家们认为,应理性看待争抢“文化名人”的现象,不应该一概以批评的态度去对待。
中国水浒学会秘书长张虹等专家说,争抢“文化名人”热过之后,应该更好地打好这张牌,利用好这些文化资源背后巨大的现实价值,为经济、旅游、文化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记者从研讨会上了解到,早在两年前的2005年全国《水浒》与明清小说研讨会上,兴化、大丰与会同志就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达成了如下共识:大丰、兴化是《水浒》作者施耐庵的故里,其后裔散居大丰、兴化两市,今后,两地应在资源共享、成果共有、活动共搞的基础上开创施耐庵研究的新局面,促进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
2.理性看待名人故居保护
对于近期社会上对名人故居的关注和热议,孙玲认为,正是民众怀旧情绪的一种宣泄。近十多年来,随着城市基本建设的快速发展,许多城市都经历了大规模的拆迁改造,许多历史街巷、传统建筑消失殆尽,人们记忆中的城市特色渐渐被千篇一律的高楼大厦所取代。这种大拆大建的做法遭到了民众的反感,对名人故居的关注正好反映了民众的情绪。这一社会形势迫使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必须对名人故居的保护和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但是,当前文物部门的处理方法并没有解决根本的问题,只停留在了消防员救火式的管理上,哪里出现问题就往哪里跑,很辛苦但效果一般,长此以往将对政府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
据孙玲介绍,对名人故居中宣部曾做出过比较严格的明文规定。1988年,中央规定:今后,非经党中央国务院特许,不得新建个人纪念馆和个人故居。1996年,党中央再一次规定,已故近代名人的故居,除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以外,一律坚持正常使用,不得专门腾出作纪念馆。
在这种严格的规定下,北京市被定为名人故居的文物保护单位并不是特别多,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故居只有郭沫若故居和宋庆龄故居等几处,诸如茅盾、齐白石等文学家、艺术家的故居仅被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过去,我国对名人故居的公布仅局限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领袖。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北京这座文化之都、艺术之都曾经留下的近现代名人的足迹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2005年,北京市文物局组织了一次北京文化名人故居调研。当时的数据显示,北京已确定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故居有88处,其中国保单位2处,市保单位17处,区县级保护单位12处。调查发现,北京的名人故居虽然主要分布在几个区,但地理位置比较分散,不利于集中保护。有的名人故居已沦落为大杂院,只是在原地挂牌保护,鲜有游人去参观凭吊,身处其中也无法感受到当年的原貌和历史氛围;有的故居原址经过多次翻建改造,文物原状已不复存在;有的名人在同一城市有多处居住的地点,这些名人故居哪些应该重点保护,怎么保护,都需要政府的统一规划和协调,不是文物部门一家能够解决的问题。在刚刚结束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可能还有多处名人故居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在册,对此应该对全市名人故居的分布地点、保存状况、历史沿革等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综合评估,既可避免行政执法上的被动,也能为今后名人故居的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
由于名人故居概念界定的复杂性,名人故居在每座城市的分布状况和保存情况也不尽相同,孙玲认为,当前要处理好名人故居的保护,必须由国家文物主管部门下发相关通知或精神,从宏观上规范名人故居的认定程序,统筹管理名人故居。各省市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名人故居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保护办法或规定。
3.景区“名人热”:应打造好文化“符号”
“打造好文化‘符号’,才能助推旅游经济发展。”台湾大学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原副所长蒋秋华在谈到景区“名人热”时如是说。
第四届竹林七贤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河南省修武县举行,57岁的蒋秋华应邀参加。
史料记载,修武县百家岩曾是魏晋时期“竹林七贤”活动的场所之一,史称“竹林七贤”的嵇康、阮籍、刘伶、向秀、阮咸、山涛和王戎曾在此隐居20余年,纵酒谈玄,赋诗论道。当地至今尚存“嵇康淬剑池”和“刘伶醒酒台”等遗迹。
“很小的时候学习历史,对‘竹林七贤’就有所了解,对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一直很向往。”曾经6次来大陆参加学术研讨的蒋秋华说,作为一位中国古典文化的研究者,每次他都会兴致勃勃地参观一些历史遗迹,各地对于历史文化的挖掘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国内能够把一些留有历史印记的东西重新发掘恢复起来,让后人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蒋秋华说,自己以前在读书时,就常常会猜想历史上的名人都是在什么环境生活、如何生活的。“台湾的历史比较短,想要感受千年的中华文明还是要到大陆寻找。”
不过,蒋秋华对于有些地方挖掘历史名人遗迹感到失望:“单纯的景点复原比较多,各个历史景点建筑千篇一律,真正有文化内涵的东西很少。”
蒋秋华认为,很多地方把打“名人牌”、“历史文化牌”当作发展旅游经济的一条捷径,但是,文化是一个地方很重要的“符号”,具有独特性,而不应仅仅是一些简单的建筑复原。
“只有打造好地方文化‘符号’,旅游经济才有持续的活力。”蒋秋华说。
4.给名人热泼泼冷水也好
自从斩获诺奖以来,莫言的旧居因为当地官方的热捧,而备受舆论的关注。近日山东省旅游局调研组也来到高密,考察将莫言旧居开发成旅游线路的可行性,并提出要修缮旧居。不过当地村民说,莫言此前已屡次婉拒当地政府的修缮请求,觉得这样做劳民伤财。他甚至自掏腰包,给村里修了路。
消费名人,是许多地方的拿手好戏。近年来,咱们中国新出了不少享誉世界的明星,为国争了光,也给明星们的家乡官员带来发挥想象力的机会。譬如网球运动员李娜成名后,湖北武汉市为其立了雕像;女航天员刘洋返回地球后,河南林州市在其祖籍地特制了“中国第一女航天员故乡”的招牌,其母还在河南电视台获得了“当代孟母”称号。
搞不清楚,一些突然成名的明星被家乡政府消费时,是否给予了认可。当然,已故的名人和孙悟空、西门庆这类传说中的名人,是没办法向家乡政府开口讲话的,而健在的名人中却鲜有公开说“不”者。所以,莫言再三拒绝家乡政府修缮其旧居,显得颇有些令人意外,尤其是令地方官意外。听起来,那无异于向地方官的热情泼冷水嘛!
倒不是说,地方消费明星、大搞名人“故居热”有什么不妥,相反,适度而合理地宣扬名人效应,对传播名人思想、发展地方经济,都有好处。但关键问题,是要看那些搞法是建立在何种目的之上,有没有尊重名人或名人亲属的意愿,有没有尊重最广大群众的意见。我觉得莫言的上述言行就颇具讽刺味儿,我是这么理解的:自掏腰包给村里修路,提醒地方官,政府还有比修缮个人旧居更重要的民生事项要做。
当然,将莫言旧居开发成旅游景点,对有的官员来说,比给村民修路要实惠得多。所以说,修缮名人故居的出发点很重要。如果只是建立在创造GDP基础上的政绩渴望,那么这样的修缮注定文化味不足,而铜臭味有余。还有一点也颇具讽刺意味,就是我们许多地方官一方面对新成名的名人关爱有加,另一方面却在城建进程中拆除已故名人的故居、毁坏文物古迹,同时还美其名曰:保护性拆除。功利性的“文化保护”思维,可谓昭然若揭。而这,不就是莫言所说的劳民伤财么?
不论是“保护性拆除”,还是我行我素地对名人故居强加修缮,都是不尊重文化和名人的体现。前不久,高密市一位官员就如何劝说莫言父亲同意修缮其旧居,准备了这样的说辞:“儿子已经不是你的儿子,屋子也不是你的屋子”,儿子已成为公共资源,“你不同意不一定管用”。这番话,听起来既像是一种习惯性用语,又仿佛是被“名人热”烤晕了脑袋。
显而易见,莫言泼下的冷水对醒神是有帮助的,至于哪些人能被泼醒,则取决于其犯晕的程度。
5.那人、那屋、那树
听从英国留学回来的朋友说,英国剑桥大学至今仍保留着当年牛顿就学时住的宿舍,推窗可见一棵苹果树,据说就是砸在牛顿头上的那个著名苹果繁衍的后代。经常有人慕名而来参观,但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剑桥大学并没有顺水推舟,把这里改建成为一个收费的参观景点。现在仍旧是学生的宿舍,唯一不同的是能住进去的都是最优秀的学生。想那百年老屋,设施陈旧,舒适肯定是谈不上了,可学生们都以能入住为荣耀。这也是每年刚入校的新生和许多游客们必来瞻仰之地,去剑桥大学却没有见过牛顿小屋和那棵苹果树,就像到过京城却没有看过长城一样。
到底是国情不同,如果那屋、那树放在咱们这里,恐怕早被当成圣地保护起来了,绝不会还当个普通宿舍让学生去住。毕竟,牛顿这样伟大的科学家是“世界几百年,英国几千年”才有一个,把他住过的房子装修成牛顿故居,专供人参观,似乎意义更大。当然要卖票,还能大把钱挣。而以牛顿的名气,绝不怕没有人来参观,四面八方的人都是冲着牛顿来的,想看看大师当年是怎么生活的,那棵苹果树到底是什么样子,有的还想占点“仙气”,得一点启示,就是门票卖得再贵,也得乖乖掏钱买票。
国外很多博物馆、展览馆都是免费参观的,名人故居、陵墓更是如此,因为人家懂得,这些地方免费让人参观,特别是让学生参观,所起到的作用,给社会带来的正面影响,要远比用来卖门票赚钱的意义大得多。所以,尽管人家的经济头脑一点也不比我们差,却毅然决然地不赚这个钱,而由政府长期拨款。
我们正在谋求和平与发展,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人,如果没有一代高思想觉悟、高文化修养、高人文素质的人,崛起只能是一句空话。而人的培养,素质的提高,除了学校教育、语论引导外,经常参观各种博物馆、展览馆,看伟人的故居、历史的名胜,也是非常重要的教育环节。因为每一次参观、学习,都会对参观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小学生和中学生来说,一次熏陶、教化,就可能使其确立一生的奋斗目标,改变其一生的命运。上百年来,因参观剑桥大学牛顿故居和那棵苹果树而下决心投身到科学的人,就可能多得无法统计,尽管学校没有赚一分钱。
那人、那屋、那树,今人神往,让人心仪。
试题分析:
一、两则材料写的是有关“名人”和“文化”的社会现象,而又与“金钱”密切相关。
就第一则材料,可以写“名人或博物馆、展览馆的免费开放独秀鄂生成长所起到的积极作用,远比卖门票的意义大得多”“文化不能只认钱”。
就第二则材料,可以写“人的培养、素质的提高,需要创造整体教育环境”“正确发挥名人效应”
对比两则材料对待名人故居的态度,体现了人的素质、文化修养、思想觉悟的区别。谋求和平与发展,关键因素在于人。如果没有文化素养,崛起只能是一句空话。还可以立意为:加强引导,让名人发挥“正能量”;不要盲目追捧“名人”;“名人热”应走向理性;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重保护文化;让“名人”文化发挥时代价值;别让金钱绑架文化;让“名人”少一些铜臭味等只要把握住材料的主旨,观点合理即可。
二、多则材料作文。此题考查的是学生对社会现象、社会热点的关注、思考、感悟能力。多则材料作文的审题,简单地说其方法就是:求同求异、辩证分析。
求同:找到材料的共同点。
首先分析单个材料:第一则材料,写的是剑桥大学对于牛顿住过的宿舍的态度:“没有建成一个收费参观景点”“仍旧是学生宿舍”“能住进去的都是最优秀的学生”“经常有人慕名而来”。
第二则材料,说的是人们对莫言的家乡平安庄的态度:“为沾一沾灵气”“拔光了院子里的萝卜”“旧居旁的破屋被高价出租”“风水师也来考察龙脉”“成了发财圣地”。两则材料的相同点是:都写了名人旧居、都写了人们对此的态度、都与金钱有关。
求异:找到材料的对立点,在对比中提炼观点。
第一则材料,对名人旧居免费参观、让优秀学生入住,以此为荣。说明:他们更看重鼓励激励的作用,看轻金钱。文化意识浓。
第二则材料,人们到来是为了沾”灵气”、此地成了”发财圣地”。说明:人们看重了物质,而忽视了文化的作用。两则材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正一反。对比两则材料,对待名人故居的态度,体现了人们的素质、文化修养、思想觉悟的差距、不同。
分析到此,可以立意了:
1.让名人发挥”正能量”(努力提高文化素质);
2.“名人热”应该走向理性(追“名人”什么);
3.正确处理好“名人故居”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4.名人故居是一种文化,合理地保护好;
5.让名人故居远离金钱;
审题小结:多则材料作文的审题立意,必须对所提供的各则材料,先逐则分析,再比较分析,最后综合分析,归纳出恰当的观点。
考点:能写论述类、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能力层级为表达运用 E。
12:08:12 12:07:11 12:06:33 12:05:08 12:04:54 12:04:46 12:04:40 12:02:03 11:59:40 11:59:00
<a href="/yu-wen-shi-ti/3123642.html" title="根据下面语境,为空格处选择合适的词语,将其序号填在横线上。(2分)
历史经验表明,在人类文明交流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克服(1)
,而且需要超越 (2) 根据下面语境,为空格处选择合适的词语,将其序号填在横线上。(2分)
历史经验表明,在人类文明交流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克服(1)
,而且需要超越 (2) </u<a href="/yu-wen-shi-ti/3078633.html" title="下列语句中划线的熟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3分)
A.面对晚唐政治上的败落,诗人杜牧替古人担忧,写出了流传千古的《阿房宫赋》。
下列语句中划线的熟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3分)
A.面对晚唐政治上的败落,诗人杜牧替古人担忧,写出了流传千古的《阿房宫赋》。
</如何更好地阅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众所周知,太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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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备受推崇的小说,很多都是很难让人读下去的;相较之下,马尔克斯的作品,已经是比较业界良心了。您要是不信,可以去抓本《喧哗与骚动》来看看,也可以去抓本《万有引力之虹》来读读;读完之后,您就会发现,马尔克斯老先生,是多么随和亲民啊。但我们作为一般的读者,读起《百年孤独》来,还是会觉得比较艰涩难懂。如果要想能顺畅地完成阅读,我们必须先了解清楚,为什么这篇作品会构成阅读障碍。解决这个问题之前,咱们先来聊一下外国文学史吧。小说兴起的时候,文本的驱动力,是由情节提供的。我们看《鲁滨逊漂流记》,首先,是鲁滨逊这个人进入到我们的视野;然后我们了解他做的事,知道了他的个人背景;接着,鲁滨逊遭遇灾难,我们跟随他的脚步,看他如何化解危机,解决问题;最后,陪伴他荣归故里,衣锦还乡。传统的小说与戏剧有着相同的血脉,它通过一个又一个的“起因-冲突-高潮-回落”的结构,驱动文本前进和发展。有时,这种结构是偏于线性的,如卫斯理式的科幻;有时,这种结构则是环状的,如金庸所著的几部长篇。有时候,这种血脉表现为另一种形式,它通过悬念,持续地提供文本以动力;并通过悬念的解开,制造出作品的高潮。比如各类的侦探小说即是如此。这种以情节为文本主要驱动力的小说,有效地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使读者不自觉地跟随文本的脚步进行阅读。但以情节为驱动力的文本,面临的是一个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读者为了追逐情节,找出悬念背后的真相,会在阅读中不可止遏地发足狂奔。于是,文本中细节被忽略、被丢弃。作品中着力表现的人物形象、个体特征在读者眼中,都只剩下模糊的轮廓。当读者终于面临作品的高潮,迎来作品的结局之后,就再也提不起精神,重新细品这部作品了。如同把佛跳墙,捧给一个饥肠辘辘的食客。果腹之后,不知真味。而一个有野心的作者,远远不止满足于此。比如卡夫卡,选择的是在一个无止境接近的结局前迂回,在的边缘徘徊;昆德拉,则是通过复调的手法,早早地把结局呈现出来,构建文本的蒙太奇,以探讨;卡尔维诺,这位,则把10本小说都撕得只剩下开头,然后把它们拼在了一起。他们通过种种的方式,去消解文本的情节驱动力。所以当我们进行阅读的时候,我们的阅读行为就不仅仅是一直苦苦追逐悬念和高潮;而是能动地挖掘一些潜藏得更深层次的东西,在文本中、在文本外,引发出多一点点的思考和回味。小说不再是一条单程的高速公路,它有了回廊,有了屏风,有了层次。他们致力创造的,不再是一本阅完即弃的一次性产品;而是一本能在真正意义上能反反复复地激起读者阅读兴趣的书籍。如果这批作家穿越回19世纪,他们的作品一定乏人问津。一部缺乏情节的小说,完全不会引起一个传统的阅读者的兴趣。但19世纪的作家,却训练了一批阅读能力更强的读者。这批读者,阅读能力更强的同时,口味也更刁钻。他们能够理解作家的意图,懂得在小说失却驱动力的时候,自主探寻更加丰满的世界。20世纪,也长出了一批对作家更加挑剔,但也更加娇纵的文艺批评家。于是,作家们,就开始兴致勃勃地写起了那些对初读小说的入门阅读者而言平庸乏味,不知所言;但能使初窥门径的阅读者读得津津有味、阅后绕梁三尺的作品了。马尔克斯也是其中的一员,他选择的对情节的消解的手法之一,是回环式的时空结构。以《百年孤独》的开头为例: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如果换成英译本,有更明显的时态变化,可能会更有说服力。Many years later as he faced the firing squad, Colonel Aureliano Buendía was to remember that distant afternoon when his father took him to discover ice.作者的观察视点,是立足于某个不确定的“现在”的。以一种预言式的笃定的语态(多年之后、准会)描述未来的情景,而后通过未来的奥雷连诺上校的视角,对过去进行回顾(遥远的下午)。这种回环式的视角,在保留了作品的叙事性同时,极大程度消解了作品的戏剧性和悬念。这部小说,从视角到情节,都是非线性的;叙事视角大幅度漂移穿插。所以一个传统的小说阅读者,读到这篇小说的时候,会觉得跟不上作者的视角,进而觉得乏味犯困。除此之外,与回环式的叙事相互呼应的另一个问题则是不同角色重复出现的人名。小说中人名高度重复,尤其是男性的姓名高度重复。凡是名字相同的角色,其性格特征都相近。作者通过相同的人名,表征这些人群具有相似的特征;但这些相同人名的不同角色,因为经历的不同,其行为模式也各有不同。作者通过大量重复使用相同的人名,并且在情节上设置乱伦的情节,消解了人物形象的个体性,刻意让读者对角色身份,形成模糊混乱的认识,使小说呈现的,不仅仅是多个个体的经历,而是一个大家族所共同面临的孤独困境。作品以重复的人名,反复强调家族的整体性。血脉传承百年,孤独也蔓延百年。所有的阿尔卡蒂奥都是强壮、重视肉欲、有掌控欲、感性的;所有的奥雷里亚诺都瘦削、执着于追求真理、坚韧、理性的。(奥雷里亚诺第二与阿尔卡蒂奥第二由于是双胞胎,且有疑似被互换身份的经历,因此双方都兼具两个姓名对应的特征,而奥雷里亚诺第二更倾向于属于阿尔卡蒂奥,阿尔卡蒂奥第二更接近于奥雷里亚诺)最后,还会对阅读构成障碍的,自然还有这篇小说的叙事特色了。文章中,作者随时都可能用笃定的口吻来叙述一些荒唐离奇的事情。比如载着雷麦黛丝飞上天空的床单:“俏姑娘雷麦黛丝话刚落音,菲兰达突然发现一道闪光,她手里的床单被一阵轻风卷走,在空中全幅展开。悄姑娘雷麦黛丝抓住床单的一头,开始凌空升起的时候,阿玛兰塔感到裙子的花边神秘地拂动。乌苏娜几乎已经失明,只有她一个人十分镇定,能够识别风的性质——她让床单在闪光中随风而去,瞧见俏姑娘雷麦黛丝向她挥手告别;姑娘周围是跟她一起升空的、白得耀眼的、招展的床单,床单跟她一起离开了甲虫飞红、天竺牡丹盛开的环境,下午四点钟就跟她飞过空中,永远消失在上层空间,甚至飞得最高的鸟儿也迫不上她了。”这种亦真亦幻的叙事,成为了文本的一大特色。当你试图刨根究底地去探索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的时候,这种特色就会阻碍你的正常阅读;但当你如同空杯一样接纳文本呈现的世界的话,那么你就自然而然地觉得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的话,看起来似乎也变得有点可爱了。简要概述一下常见的阅读障碍:情节乏味,使人犯困;内容荒诞,不便理解;人物繁多,关系复杂,重名角色多。罗列一下克服这些阅读障碍的举措:针对“情节乏味,使人犯困”的举措这个问题应该不会算特别严重,因为百年孤独本身的叙事节奏已经是比较快的了。但如果仍出现这种问题,主要应该是在于阅读者在阅读之前有着与文本不符的预设。认为小说应该是通过情节进行驱动,阅读的目的就是了解情节发展。这部分阅读者,应该还不是《百年孤独》的主要受众。他们还没有准备好走进现代小说的世界。与作者的思维相互追逐碰撞,去迎接新的阅读体验。如果您是这部分未做好阅读准备的读者的话,您可以尝试先阅读一些中短篇作品:如《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以及《迷宫里的将军》,以及线索相对较简单的长篇,如。或者说先尝试阅读一些其它在艺术创作上先锋性没有如此强烈的作品。比如《1984》《挪威的森林》,甚至更干脆地去读一下《寻秦记》《笑傲江湖》吧。每个人,都有自己弥足珍贵的个体阅读体验。小说,本身就是一种我们并没有非读不可的必要的艺术品而已。如果您读得开心,那么不妨继续往下读;如果读得不够愉快,稍微先把它放下,阅读经历和人生经历渐长之后,或许总有一天,你会重新爱上它的。针对“内容荒诞,不便理解”的举措当您认为它内容荒诞、情节混乱的时候,您不一定已经被它吸引,但您至少获得了第一份作者试图传达给您的阅读体验了。请珍惜她!作者煞费苦心描述了一个光怪陆离的马孔多,就是为了让你拥有这份异彩纷呈的阅读体验。您不需要逐字逐句去品鉴。只需要囫囵吞枣地把这部小说看下去就好了。看过之后,您或许会记得患了失眠症的马孔多,在全镇贴满了“牛”、“山羊”、“猪”的标签;你或许会记得长有猪尾巴的婴儿奥雷里亚诺;你或许会记得军队用机枪打死一群聚集在车站上的三千多名工人,血水弥漫。但您或许不能将这些片段,拼接在一块。这正是作者希望达到的效果,这使读者和文本间构建了一种陌生化体验。(关于陌生化体验,可以参考:的第三点,篇(da)幅(zhu)有(tai)限(lan),恕不展开。)建议您在阅读过第一次之后,把您的思绪清空,然后重新读一次。这一次,手边放一支笔、一张纸,按着故事的时间线,梳理出整个故事的重大事件,理清事件发展的逻辑。第一次的阅读过程中,我们主要是为了获得感性层面的认知,让小说自然而然地在感性层面与我们相交互;而第二次阅读时,则梳理故事情节、找出故事大纲的方法来使我们对小说的认知,从纯粹感性的层面,走向理性层面,帮助我们厘清人物关系,情节发展。这一种分多次重复阅读,并写出故事纲要的阅读方法,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但这个习惯,相信对于您之后阅读其它的现代主义小说的尝试,都会很有帮助。针对“人物繁多,关系复杂,重名角色多”的举措这就是要发大招的节奏了。如果您有读过外国文学史之类的科目,有过彻夜不眠,把一大堆一大堆外国人名在一个晚上塞进自己脑袋的经历的话,这个问题应该是难不到您的。但一般的青年,谁乐意当个苦逼文青啊。所以在这边推荐一个记忆小说人物的方法:男性角色是不需要记忆的,他们遵循之前提到的“所有的阿尔卡蒂奥都是强壮、重视肉欲、有掌控欲、感性的;所有的奥雷里亚诺都瘦削、执着于追求真理、坚韧、理性的”这一原则。在阅读的时候,同样人名的,不妨先把他们看作同一个人就行了。而女性角色的话,记忆过程中,可以不断地把小说中的人物,和现实中的人物一一做个映射。比如老苏尔乌拉,就是隔壁的刘婆婆;俏姑娘雷麦黛丝,则是同专业的蔡蔡。这种记忆方法,把未熟悉的东西,和自己已经熟知的人物进行了联系;那么,我们只要想到我们熟知的人物,就能马上回忆起小说中,我们未熟悉的那个角色了。而我们通过这种记忆方法,充分调用了视觉记忆功能。因为激活了多种感官记忆功能,它们之间形成相互刺激,我们记忆的效率会大大提高。因此,应用这种方法其实是能够非常快速地记住一些本来需要费劲记忆的东西的。这个记忆方法,百试百灵。本来有点想藏私的,毕竟文学类的话题,关注度比较低,这个答案放到记忆术范畴中,或许更多人能看见。但想想大家辛苦看了这么长的文章,不给多点干货给大家,挺对不起的。所以还是写下来了。最后,如果大家还是整理不清人物之间的关系的话,可以点开文末的大图:来源:(第五代这行当中有小疏漏。由于图不是自己做的,就不作修改了。)马尔克斯老先生,RIP!相关问答:
我高中的时候读了两遍,当时完全没有记不住名字的障碍,所以后来有人说这个障碍,我也努力回想了下当时怎么读的,觉得可能是读小说的时候每个人的大脑活动方式不同,印象有点模糊,只能回忆起个大概,就是这里面有个窍门,我把阿卡蒂奥和奥雷良诺两个名字是形象化的,所有的阿卡迪奥都是的精壮的黑皮肤的大块头的很生猛浓眉大眼的汉子(具有酒神精神),所有的奥雷良诺都是身体瘦长,窄脸,金发,薄嘴唇……生下来被人们搞混的那一代不算。然后第一次阅读不要抠太细那些族谱,其实就是第一代阿卡蒂奥和奥雷良诺最重要,他们是开辟鸿蒙最初的两粒种子,后面的都是他们的子子孙孙,你可以把所有的阿卡蒂奥看成是一个人,所有的奥雷良诺是一个,是他们一次次的命运轮回和重生,血脉的延续,最后到消亡,这才是这个书的重点——百年孤独。另外记得的就是当时一边读一边有很多即视感,读这本书要把视觉想象的天线打开,把心窍都打开,不能只靠语言中枢,不能单纯的“读”文字才能参与进去。我记得当时读的时候完全不知道马尔克斯是谁,也不知道什么诺贝尔,图书馆看到的,就是单纯觉得百年孤独这名字好酷(少年嘛,就喜欢孤独啊,一百年什么的这些词儿),结果小孩子心无定见,没有任何预期,也没觉得这书是非读不可的大师作品,反倒是顺顺当当的看完了,只用了两天,觉得好HIGH。现在大家对读书这个事儿想太多了。思想负担太重了。其实马尔克斯的语言本身是相当简单的,没什么晦涩难懂的地方。以上仅供参考。
如果很难读下去,那就……放下它,不要读了。我认真的,不是抖机灵,不是开玩笑,也不是讽刺。天底下不存在什么不读就终身遗憾的小说,也不存在这样的电影、音乐、戏剧、游戏……说到底,阅读是种很私人化的行为,所感受到的内容也与你自身的年龄、经历息息相关。说得更抽象一点,是要讲缘分的。40多年前的《百年孤独》最近又在国内掀起热潮,契机之一是去年官方正式授权了中文版,之二则是今年作者去世。有很多人在此前很久就读过,有人最近才接触但一读之下就欲罢不能,但更多的人只是跟风买了书看个开头就扔进了书柜里落灰。这再正常不过了。如果是为了信息输出,比如为了在写作中引用、或者作为谈资、作为融入某个圈子的话题、甚至纯粹拿来泡妞,那倒是有个值得硬啃下去的理由;如果只是为了输入的话,那就完全凭自己的心情而定了。有人被一本书感动得泪流满面,你完全可能无动于衷;大多数人对一本书反响平平甚至未曾听说,但你就是喜欢到颠来倒去地读,甚至愿意背下来;或许你上个月没啃下去而放弃的一本书,下个月忽然就丝毫没有障碍地沉浸其中;或许十年前扔在书架角落的书,十年后拾起才发现和它如此投缘;也可能终身都没有再看它一眼,但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遗憾的事。我从小就读过四大名著其中的三本——三国、水浒、西游,而且兴奋地一翻再翻,原因无他,精彩、刺激、热闹、打打杀杀。唯独红楼,怎么也提不起兴趣,从头看起,几页就放下,从中间看起,几页就放下……直到今天,我仍然没有完整读过一遍红楼梦。金庸小说是中学开始痴迷的,从三联版到新修版都读了无数遍;古龙呢?除了小李飞刀楚留香陆小凤绝代双骄这四大名作之外,大多不是草草翻过就是根本没搭理了;温瑞安根本记不太清,零零散散看过几本,有的还只看了中间没看头尾;黄易只读了破碎虚空和寻秦记;至于很会自我宣传的英雄志,模糊记得很久前读过两卷,剩下的都忘了。魔戒三部曲读过两遍;哈利波特一本也没看;冰火只翻了第一卷的前半,后半本就在我手边,却完全提不起兴趣去翻。国内作家我最喜欢的王小波,黄金青铜黑铁和杂文集都爱不释卷,唯独白银时代,总觉得与里面那股飘忽虚幻的气场不合,试了几次都没读进去,就放弃了;对莫言则是学生时代超爱檀香刑,但所有现代农村背景的都看不下去,他得诺奖后我试图捡起当年看了一半的《生死疲劳》,结果读了几页又合上了书……科幻三巨头中,海因莱因出了中文版的每一本我都读过不止一遍,但阿西莫夫和克拉克呢?完全就是随缘了。可能因为某个契机,比如偶尔看到有人提及时忽然来了兴趣,就跑去读完了那本书。感想也是很不错的,但总是没有迸发出那种想把他所有作品全看一遍的执念。许多年前,我买了弗诺·文奇、奥森·卡德等人的一堆科幻作品,有的当时就兴致盎然地看完了,有的翻几页就随手扔在一边,日后想起来再抽出一本来读。就这样,不到十本书,用了七八年才陆陆续续读完。或许拿我自己做例子会缺乏说服力,但无非是打算告诉你一点:如果读《百年孤独》不是为了工作、为了稿费、为了他人、为了谈资……而纯粹是为了自己的话,一旦读不下去时真的不必硬读,更不必边查人物表边看剧情梗概也要啃完,这样虽然便于理解,但阅读的乐趣也失去了大半。与其这样,还不如先放下,等哪天有心情了再读;也可能会把它扔进书堆,几年后偶尔看到,抖抖灰尘,再翻开第一页;或许你终身没有再碰它,或许尝试过几次都折戟在开头,但这真的不算什么遗憾呀。任何一本书都是这样的。任何一首歌曲、一部电影、一本漫画、一款游戏也都是这样的。它们为你的人生锦上添花,但没有它也不代表你的人生有了残缺。
稍微给点建议,看的时候不要太纠结于情节与人物时代的清楚,那么多的布恩迪亚奥雷连咯你其实大可以把他们这个家族的所有人看成是一个人,这么多人的经历不同,立场各异,但都有一种灵魂深处的孤独,每一个人都渴望认同,每个人都无法被别人理解.虽然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有不同,有的是由于超脱于这个时代的智慧,有的是不容于尘世的独清,有的是死水中绽放的爱情…但实际上本质是相同的,他们都由于某种杰出的品质而与这个世界脱轨,哪怕至亲至爱之人也无法理解,对自己而言,无论是守住还是放弃都无法驱逐悲哀,这就是最本质的孤独,那种纯粹毫无杂质而又抽象充满思辨的孤独,理性与感性之外的孤独
年轻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这种浮躁无处不在。比方说,听别人传闻一本好书,也想去看,看了点看不下去,就想问别人怎么看这本书。想找个捷径赶紧看完,而不是想要自己慢慢摸索。仿佛目的只是为了快点读完这本书,好告诉别人我看过了,并不是真要细细欣赏。同样的例子还有。有些人出国旅游,爬山,只为了登上山顶拍个照片,沿途的风景拍个照片,发在社交网络上,告诉别人我来过这里,并不关心路边树下的苔藓、苔藓旁边的小花、小花上的蜜蜂,这些都不重要。我在看《百年孤独》前也问了多少人,这本书怎么样。很多人跟我说,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们的评价只有很好看三个字,怎么很好看却不说了。只让我自己看。我看了好几遍,每次都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觉得没意思,就没再看。插一下之前写的一篇文章:后来过了几年,我又翻这本书,我之所以翻这本书是因为某个朋友跟我提到说这本书很好,然后他举例,你看头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不是很赞。我说,有什么赞的。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这句话很有名,但一直不晓得有名在哪儿,别人也从来没告诉我。那个朋友就说:你看,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马尔克斯开创了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回归到了叙述的本质。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许多人都效仿了这种叙述方式。——后来我看《白鹿原》的时候发现了。《百年孤独》在文学界的影响真的很大。但在那时,我忽然觉得,也许大家说《百年孤独》是本很好的书,并不全是人云亦云,——只不过有些内行人看门道,有些外行人看热闹,——搞不好真有可欣赏的地方,也许我该用心读了试试看。然后我就再次看了,这回算用心看了,做了笔记和评论。关于内容,我看懂了一点,看懂孤独的意思了。《月亮和六便士》第四章里说:天天做一样的事,让我感到腻烦。朋友们过着老一套的生活,再也引不起我的好奇。有时见了面,不待他们开口,我就知道他们要说什么。就连桃色事件也是枯燥乏味的老一套。我们就像终点站到终点站往返行驶的有轨电车,连乘客的数目也能估计个八九不离十。生活得太有秩序了。简直可怕。
《百年孤独》里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 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 这个家庭里发生了无数巧合的重复,就连爱上姑妈这种乱伦的事情也隔了两代人之后重复发生了。 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尤其是中年以后的人。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过是指顾间的事。 有时候我在想,平淡的生活究竟好不好。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如果有个人陪着,应该大大不同吧。不仅仅是生活里的陪伴,更是心灵上的陪伴。 百年孤独里几乎都是独自一人。有的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乱伦),有的曾经爱上一个人,但那人不在了,后来再也没爱过,有的对年轻时候犯的错懊悔不已……总之,都把自己封闭在一个人的房间里,走不出去。 我们活着,固然每天都有同学、同事一起吃饭、上课、上班,但真能懂你,走到你内心深处,让你不觉得孤独的,真有吗?你的男朋友、女朋友、妻子、丈夫……真的能懂你?让你觉得不寂寞? 重复的生活已经够无趣了。无趣的生活里不能找到一个彼此相知的人,更是空虚到极点。 有时看了一部电影、一本书,很想跟人分享,但联系人列表里看来看去,总觉得他们的口味与我不同,不会喜欢我这本书。 出去吃饭,没话说了,掏出手机不停地刷社交网络。刷到最下面,回到顶部,再刷新。刷到最下面,回到顶部,再刷新。手机放回去。过会儿再拿出来。刷新。 就好像奥雷连诺上校不停地做金鱼,做好了融化,再做;或者阿玛兰塔的不停地缝制殓衣,缝好了拆,拆完了再缝…… 或者把手机上的社交软件装了又卸载,卸载了又重装,然后又卸载……说到底,还是心里寂寞。 渴望能被人懂的感觉。有那人在,不孤单。重复的日子也觉得不一样。 关于写作特点,我仔细看完之后,终于明白为什么这本书这么难读了。1、人名太多、太长、重复性大,经常看着看着就不记得这人是谁了,或者以为这个人是那个人。这是我之前几次看不下去的原因。就包括这次,看到雷贝卡和阿玛兰塔的三角恋还是头晕了。但后来渐渐发现重复是这本书很大的一个主题。阿玛兰塔重复缝制殓衣、上校重复做小金鱼、十七个儿子一个接一个地死、隔了两代人重复出现的侄子爱上姑姑的乱伦……在一个宏大的时代背景中,家族内部出现了许多重复的故事,但因为有时间跨度,你不会觉得是在简单地重复,而是觉得是一种家族性的诅咒。包括最大的诅咒——性格的孤独。 2、各种奇葩的想象力。也就是魔幻现实主义。感觉有点像中国古代的浪漫主义,比如《窦娥冤》的六月下雪。我稍微整理了下书里的魔幻现实主义,包括但不限于:吃石灰的雷贝卡、全镇人都患上失眠症,白天站着也做梦、奥尔雷诺的神奇预言、黄花雨、姑侄乱伦、母子乱伦、无限繁殖的牲畜、双胞胎的通灵、神父浮空术、会自己流动的血、无穷无尽的梦、纸牌预言、阿玛兰塔无休止地缝制殓衣、上校重复做小金鱼、十七个儿子一个接一个地死、抓住床单升天的俏姑娘雷麦黛丝、双胞胎同时死亡、下了四年的雨、整整十年都不再下雨、家里的东西自己会动、长了猪尾巴的婴儿、整个马孔多被暴风卷走……更多可见我对《百年孤独》的笔记:3、第三人称平稳语气的叙述。不管发生了什么荒诞的事情,叙述语气都非常平淡,据说受到了卡夫卡《变形记》的影响。读者还在震惊之余,马尔克斯已经往下写了。 4、多主线、多时空叙述。不同于一般叙事的结构,百年孤独主线很多。通常一章节主要讲A1、A2、A3的事情,从时间点T1讲到时间点T2、T3、T4,中间顺带提到了人物A4、A5;然后下一章节就讲A4、A5、A6的事情,从时间点T3开始讲,讲到T4、T5、T6,中间顺带提到了人物A2、A7、A8;然后下一章节就讲A7、A8、A9,从时间点T5开始到T6、T7、T8,顺带提到人物A1、A4、A10、A11……经常说着说着就说,很多年以后,(后人……)然后回来继续——貌似《白鹿原》借鉴了这种手法。 5、很少人物之间的直接对话,几乎都是第三人称的讲故事,把大量的人物交流内容压缩成描述句。这应该是《百年孤独》很难读的原因之一。马尔克斯把事件压缩了,通常我们看小说推动事情发展的都是大量的对话,而《百年孤独》里几乎都是:a告诉b发生了某件事、c让d做某件事、e发生了某件事、f怎么样了……的直接描述,就好像一个老人在跟你讲一个神话故事:从前啊,发生了……很少有普通小说里直接的今天a遇见了b,a说:bla bla。b说:是吗,bla bla。(我准备改我的小说稿,把部分推动情节的对话改成直接叙述。) 6、为了让魔幻主义更真实,马尔克斯例举了许多具体数字(具体到个位),当然,某些夸张的程度也加倍了,比如: 在雷贝卡和皮埃特罗·克列斯比的婚期之前七天,年轻的雷麦黛丝黛丝半夜醒来…… 他悬起吊床,一连睡了三天,醒来以后,他一口气吃了十六只生鸡蛋…… 星期二夜晚,在不顾一切的大胆行动中,二十一个三十岁... 奥雷连诺上校发动了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遭到了失败。他跟十六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这些儿子都在一个晚上接二连三被杀死了,其中最大的还不满三十五岁。他自己遭到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二次埋伏和一次枪决,但都幸免于难。 雨,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 他忍不住叫嚷起来,说是没有什么力量能够使他离开这儿,说他不想看到两百节车厢的列车,因为列车上装满了尸体,每晚都从马孔多向海边驶去。“在车站上被枪杀的人都在那些车厢里,三千四百零八个。” 地窖里放着三只帆布袋,用一条铜丝拴着,里面总共七千二百四十个金币,它们在一片漆黑中光采熠熠,犹如一块块烧红的炭。 门廊上放不下她的行李,菲兰达的那只旧箱子,是家里送她上学时给她的,此外还有一对竖着的大木箱、四只大手提箱、一只装阳伞的提包、八个帽盒、一个装了五十只金丝雀的大笼子,另外就是丈夫的自行车,这辆自行车是拆开来装在一只特制箱子里的。 他非常喜爱本地的饭食,以致有一次他一顿吃了八十二只鬣蜴(产于美洲或西印度的一种大蜥蜴蛋。) 更多见我对《百年孤独》的笔记:7、作者只陈述故事发生了什么,而不解释为什么会发生这件事,不把时间浪费在逻辑上——所以整个故事是没有科学逻辑的,毕竟是魔幻现实主义吗,如果你太追究“为什么会这样子啊”肯定很难读下去。比如谁谁谁爱上了谁谁谁,比如谁谁谁疯了,比如谁谁谁爱吃石灰,比如谁谁谁成了暴君……从来没有细细解释为什么的,都是长篇叙述故事。角度非常宏观。无论是雷贝卡、阿玛兰塔的三角恋,还是阿玛兰卡跟侄子的乱伦,还是奥雷连诺的军事,完全可以写成一整篇故事,但在百年孤独里就只是很小的一段篇章。而正因为时间跨度非常大,这本书不可能排成电视剧、电影。很多年发生的一整个事情,只在一个段落中讲故事一样叙述发生了什么,很少有慢慢的对话。真要改编成多集电视剧慢慢唠叨的话,就失了原著的味道了。 这都是我个人对《百年孤独》的看法,不一定对,但都是我自己的思想。假如我问别人,怎么看《百年孤独》呀,别人告诉我,把人名换成张三李四,保证马上好看。——我相信,我冲着这样的心态去看,——当然是能很快看完这本书的,但同时,我绝对不会做这么多笔记。因为这根本不是读书的心态。抱着走捷径的态度,抱着我要赶紧把这书本看完的态度,——那么,你也就只能看完了。别人问你,这本书怎么样。你说,好啊,太好了,太棒了。别人问你,怎么棒,哪儿好。你说不出来了。你只告诉别人,虽然人名难记,你换成张三李四就好了吗。这让我再次想到那句话:会看戏的,看门道,不会看戏的,看热闹。我一直觉得,你要看网络小说娱乐,无可厚非。但如果你真要欣赏一本书——我是说欣赏,不是读完,——不要走任何捷径,不要投机取巧,这种心态不对。——不要为了看完而去看。那没意思。如果你非要问我怎么看《百年孤独》,那我的回答可以通用于阅读所有书(我的方法适用于欣赏书,不实用于看网络小说)——1、关门(家里的门、房间的门、宿舍的门),确保你在一个安静的环境,能去学校图书馆最好,毕业的可以到市里的图书馆,比如上海的浦东图书馆,距离我家比较近,我有时会去。2、关电脑。3、关手机。如果你看的是电子版,请把手机调成飞行模式。4、如果是纸质版,拿支笔,看到不错的就划线,写点笔记。笔记不要求多高深,写出你真实看法就行。你不同意的也可以写。也许多年以后你再看这本书,看到此处,会有与当年不同的见解。5、开始看吧。我故意把怎么看的回答写在中间。正如我一开始提到的,浮躁,是当下社会年轻人最大的毛病。他们就喜欢你直接了然地告诉他们想要的,而不愿意自己摸索,连看书这种事都静不下心来,非要找个攻略,找个捷径,跟着人家的思路走。看到长篇的回答,就觉得在讲废话,没意思。是的,我写这么长就是要淘汰掉那些人。我不希望那些人看到我的方法。我希望那些人就选择换名字的方式,凑凑《百年孤独》的热闹。这种经典,不需要太多人去欣赏,大多数人看看门道就够了。我只希望少数人能懂我的意思。我相信,能看到这边的,看到我上面的笔记和评论,会更相信我这么说是有道理的。许多年轻人心浮气躁,希望把大道理浓缩了塞到他们脑子里。这些人注定不能欣赏文学。因为文学是相反的事。文学就是把一件很简单的事,加以瞎想、描绘,为你创造出一份丰满的复杂的精细的世界。比方说,《三国演义》写什么,一句话就够了,三个地方的人打群架;《红楼梦》写什么,一句话就够了,石头精玩女人。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看《三国》看《红楼》?因为对他们来讲,这两本书远不是一两句话那么简单,它们值得被欣赏,慢慢欣赏。而不是一口气,为了让别人知道我读完了,而去看。你要学会感受文学艺术给你创造的氛围,而不仅仅是情节和内容。之前我写了篇日志()提到泽维尔多兰的电影《幻想之爱》的色彩搭配。《幻想之爱》讲的是一个小gay和他的女闺蜜碰上一个小帅哥的三角恋。青春故事。拍得挺文艺的。泽维尔多兰拍电影的特点:慢镜头、大提琴或摇滚配乐、氛围多于情节……。画面色彩处理很好。截了几个图举例。女生的衣服,电话,唇彩,窗帘的挂饰,都是粉色系。女生的衣服,电话,唇彩,窗帘的挂饰,都是粉色系。房间的背景、衣服、皮肤都是一个色系。房间的背景、衣服、皮肤都是一个色系。多兰的衣服、墙壁,都是一个色系。多兰的衣服、墙壁,都是一个色系。性爱画面2:绿色系。性爱画面2:绿色系。性爱画面3:明黄色系。性爱画面3:明黄色系。性爱画面4:蓝色系。性爱画面4:蓝色系。之前看《天使爱美丽》也觉得里面的色调处理很美,比如这个:爱美丽的绿色衣服,后面的箱子,水果店,还有房间的红色系。整部片子里很多红绿色系的搭配。Lady Gaga的《G.U.Y.》MV也有不错的白色系:我举这些例子是想说,有些电影用心看,还是能看出不少有意思的地方的。看电影不要急,有些电影值得慢慢欣赏。比如这部《幻想之爱》,其实没什么情节,但看画面听配乐,那种意境很美。文学也是这样。有很多书,——我不仅仅是在谈论《百年孤独》,你非要说讲了什么,其实也没讲什么,但是,你能从书里面读到的不仅仅是故事情节,还有一种感觉,一种意境。这种感觉你抱着走捷径的心态,是读不到的。只有老老实实、静下来心、慢慢看,才有可能从字里行间读出来。比如前段时间我看杜拉斯的《情人》。开头那经典的两段话——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说实话,真的是没什么情节,没什么意思。但是,她给了你一种意境,一种情怀,当你慢慢读这段话时,你脑海里也许会有一个画面,甚至,你会想起某个人。——如果你不能慢慢读的话,你是没这个感觉的。你甚至不能察觉到这段翻译多有韵律。杜拉斯的短句用得有多精妙。就像《小王子》里小狐狸跟小王子说的,正因为你对你的玫瑰花费(不是浪费)了时间,你的玫瑰才对你如此重要。——一本书,正因为你用心去读了,慢慢读了,花时间读了,你才有可能读到内在的东西。这世上就是有人永远不能感触到文字的美好。他们不仅自己不能感受,还要来反驳别人去用心感受。之前我推荐过三毛的两本书《梦里花落知多少》和《撒哈拉的故事》,我对《撒哈拉的故事》写了篇书评——据说有人跟踪三毛当年的足迹,说根本没那些撒哈拉生活,都是三毛杜撰的。我觉得很好笑。就好像我今天在路上听到鸟儿唱歌很好听,你也走了我的路却没听到一样。三毛那种人,随便走到哪儿都能生活得很好,因为她用心生活,而一个从来没有认真听过鸟儿叫的人,走遍世界各地都觉得没意思。很久之前我听过一句话:如果你吃一个三鲜饺子都觉得快乐,那你根本没有必要去环游世界。我觉得很有道理。许多人旅行,不停地拍照,回来跟别人炫耀,就好像拍了照就是去过某地似的。后来我又见到一个人写他旅行途中遇见的一个姑娘,那个姑娘本来很白,旅行了两三年晒得很黑,身上也没几个钱,就随便走,穷游,也没拍什么照片。那人问她,你旅行干嘛。她也说不上,就说是喜欢。比起那些不停拍照的游客,我觉得这个姑娘更懂得真正的旅行。——就是喜欢。三毛的生活,并不是刻意的多姿多彩,而是她用心感受生活,喜欢生活。我相信,这应该就是大多数人喜欢三毛的原因。不是因为她的生活,而是因为她的态度。这世上很多人都觉得生活无趣,没意思,要寻求刺激。以我看来,那样的人,即便给了他所谓的刺激,他很快又会觉得没意思,要新的刺激,内心浮躁,根本不能安于生活。我很喜欢喝鲜榨的果汁,有时跟朋友出去玩会喝。每次我都会细细看菜单,选一种混合果汁,然后仔细品尝里面的味道,这一口是那种水果,是不是喝到了果肉,是不是很甜,是不是很酸……我一直觉得我的生活很有意思,因为我会看上班路上的花与树是不是比昨天更好看了,地铁上今天的人是不是比昨天的多,小区门前买早餐的几个阿姨是不是比昨天忙碌,天气是不是比昨天好,太阳是不是更烈,风是不是更大,菜是不是咸了……我关心我周遭的生活,我用心生活,我感受许多细节。而我知道,没有这种生活态度的人,即便我们身处同样的环境,他也不能感受我所能感受的一切。下次喝果汁的时候,感受一下每一口是什么味道吧,慢慢地吞下去,感受新鲜的水果汁水从喉咙滑到胃里的感觉。我很遗憾,有些人不能细心地感受生活的美好,有些人不能细心洗感受到文字的美好。对于那些根本不想感受的人,只想凑凑热闹的人,我无话可说。但是,对于那些想感受,却没有找到方法的,我多说一句,还是那句:真要欣赏一本书,没有任何捷径,不要心浮气躁,静下心来,用心看,慢慢看,多做笔记,前后对比,多思考。然后你会发现,这本书比你想象中有意思。你甚至能读到很多别人没告诉你的东西。是的,你的笔记和评论不一定对,可那又如何,你要读到了自己的思想,这才不是凑热闹。附:五星推荐的图书豆列(几乎每本书都写了笔记和评论):我的所有读书笔记:另:我已经很少写知乎了,之所以写这篇是因为中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分享(图片被我PS过了):这是我第二次在朋友圈捅刀,上一次是:《这是我第二次在朋友圈捅刀,上一次是:《》(如果你不怕被我捅刀,想加我微信可以去加,那里面有我微信链接,下次被我捅了别怪我)。我不是针对他们,我只是觉得这可能是许多年轻人的通病,想发篇文章说说我的看法。看到有趣有意思的就赞同,说好,也不认真思考,这让我觉得:1、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言行无忌。在微博、人人我不会说这话的。这话我只在知乎上。很可惜,知乎上许多年轻人越来越没有严谨态度了。觉得点赞同就跟点转发一样。你不珍惜自己的话语权,活该没有人听到你的声音。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里说:不说话的人不仅没有权力,而且会被人看做不存在,因为人们不会知道你。我不想成为沉默的大多数,因为无论何时,我不会轻易相信别人的话,我会发出自己的声音。2、上面的人还说,真实有效。可见他也是换名字读《百年孤独》。我可以肯定,他只是读完了《百年孤独》,觉得这本书很精彩,但说不上具体精彩在哪儿,叙述方式有什么特点。因为他没这个耐心。还是那句,读书要静下心来。静不下心来,你还是别浪费时间了。读过多少本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读通透了几本。反正《苏菲的世界》《沉默的大多数》我是看了又看。《白鹿原》最近刚看完第二遍,做了笔记和评论()。3、《百年孤独》是本好书,但不建议年轻人看。年轻人,如果你对生活有迷惘,建议你们看《月亮和六便士》《苏菲的世界》《沉默的大多数》《少有人走的路》,或者可以先看看我对这四本书的笔记,然后决定要不要看:无论看哪本,记得我说的,要静下来心慢慢看,不要心浮气躁。有时间多跑跑图书馆。有机会我们浦东图书馆见。前两天我第一次过去,环境不错,楼下有餐厅,书很多,不用办卡(外借要办卡),有热水,有WIFI(建议看书时飞行模式)。辞职了,专心写作(),以后会常去。写完后补充:这篇回答花掉我两个小时。我觉得很值得。把之前看的东西又梳理了遍。温故知新。我愿意静下心来,为读书和写东西花费时间。
日常生活是多么乏味啊,伟大的文学作品,拍下了上帝眼中世界的照片。忘记人类惯常的思维方式吧,尝试着戴上帝的眼镜来看。16岁的夏季太阳晒得茂密,《百年孤独》中的意象投射到现实:在浴室中透过时间的尘埃看见自己刚死去丈夫的迷茫、在七天七夜全是死人的火车中探头出来的懵懂,在游园会上看见世界上最漂亮女人的悲伤,在母亲的院子里看见未来自己的惊奇~~~~~~从此看世界有了另外一种视角,这种能力一旦产生就再没有改变。又过了16年,今天,新闻上说马尔克斯去世了。我很意外,因为我都不知道也不关心他一直还活着。在这16年里,无数次的场景会让我想起《百年孤独》里的句子和意象,它是独立活着的个体,有如神助,脱离了作家所能控制的范畴。
嫖一生先生注定孤独的九十年 嫖一生先生89岁的时候,觉得自己很老很老了,又仿佛觉得,自己从未年轻过。嫖一生先生的本名肯定不是这个,这是那些有恶意的闲人们给他贴的标签。那些人还言之凿凿地说,嫖一生先生之所以不结婚,是因为性取向异于常人,有人补充说,他就亲见过,嫖一生先生到码头哄骗了几个可怜的小男孩,到他阴森黑暗的屋子里。嫖一生先生对这些传闻从来不回应,他几十年如一日,在某家报纸写专栏,挣的钱足够维持自己一个人的生活。嫖一生先生89岁了,从未不花钱跟女人上过床。大概十几年前,或者几十年前的一天吧,他看到保姆在家里弯腰干活,突然有了感觉,于是走过去,撩裙子脱裤子,后进式来了一发。当然,他没有忘记留下钱。然而这位女士却声称,她欣赏他这个人,想和他生活在一起,并且很喜欢后进式。嫖一生先生对此的回应很简单:他辞退了这个保姆。看到马尔克斯《苦妓回忆录》里这个桥段,我不费脑子就能理解:嫖老先生试图用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逃避生命不可承受之重——那就是所谓爱。就让闲人们议论去吧,任由他们把我议论成一个性变态吧——那又如何呢?然而,即使这样几十年一日地自我催眠,在嫖一生先生的心里,总还是有那么一块柔软的小地方,似乎一直感觉有那么一点点不对劲。很快,嫖一生先生捕捉到了这个令人闹心的小不适,也找到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他打电话给几十年交情的老鸨:来一个处女,新鲜的,不用包邮,我自取。都是老主顾了,只要出钱,这还不容易——可是,嫖老先生89岁了,第一次强调要一个处女。嫖老先生想以此作为送给自己的90岁生日礼物。他可能觉得,他已经原谅了这个世界太多太多,而似乎一直没能真正为自己争取过什么。货源肯定是不缺的。于是,在一个春风沉醉的晚上,嫖一生先生踏上了那条熟悉的路,来到了熟悉的地方,推开了一扇熟悉的房门。货源看起来似乎不错,新鲜粉嫩,仿佛可以捏出水来。在这样一个温暖的夜晚,她已经自己先睡了。嫖老先生没有急着脱裤子,而是在一边酝酿情绪:她究竟是为什么,到了这里呢?是家庭贫困,还是无知被骗?不知不觉,他已经观察了好一阵子。从头到尾,那个小女孩一直熟睡着,没有醒来。在经历了一番不为人知的心理活动之后,嫖一生先生留下钱,关上门,独自离开了。他为什么这么做?我给出的理由很简单: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嫖一生先生嫖了一辈子,孤独了一辈子,被人误解攻击了一辈子,他根本不想感谢上苍,相反,他很可能恨透了所谓上苍。但是,他最终无法容忍自己沦为禽兽。虽然,在那些闲人眼里,他一直都是离经叛道特立独行禽兽不如的非人类。或者可以说:他以为他会报复,但是他没有。他看到无数次伤害过他的世界,这些虚伪的人类同胞,有时候也正如孩子一样无助。这何尝不是一种领悟,让他把自己看清楚。看清楚自己就是一个天生的倒霉蛋,总好像上辈子欠了别人许多债,要用一世的孤独与伤害,耗尽生命去偿还。命运如此,本无公道。不服来战。嫖一生先生当然不服。所以,故事的结局是,他又一次拨通了老鸨的电话:要一个处女,新鲜的,不包邮,货到付款。PS:支持手机当面支付。第一眼看到这个结局,我以为嫖老先生竟然最终沦落了。后来想了想,不对,这不过是一个苦逼的轮回。像是西西弗斯推石头上山,周而复始。嫖一生先生的宿命轮回,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并理解的。马尔克斯发现了,我并不惊讶:这是一个为了人类生命本身的意义而写作的严肃作家,应有的洞察力。然而,故事的结局,仍旧是走不出的轮回。我就是加缪《局外人》里莫尔索那样的人,在无尽的孤独轮回中,看不到任何希望。
我在豆瓣笔记里找到这张人物关系图(大图见),打印出来对折当书签夹书里,看到人名混乱时就打开关系图看看,查查他是叔叔还是侄儿,接着继续读。完全解决了困惑读者的人名问题,书已读完。
众所周知 觉得这书难读都是因为要拿来装逼
读完百年孤独的时候,仿佛有许多话要讲,讲不出来。后来虽然没有重新阅读,倒好像滋味更浓了些,只是还是讲不出来。南美洲文学能以五个字概括之:丰饶的苦难。
我前段时间看完一遍,现在在看第二遍。第一遍的感受是:情节在马不停蹄地高速推进,而人们就像是打酱油的,没有内心的过多描述,大多一带而过,就像所有人的命运都被忽视一样,只有故事在不停地急速上演。中间有几个情节写得非常棒,特别是老大中枪后流血的那节,写得真是不可思议。而且这种有如神话般地描述,竟会让你觉得那就是真的,因为情节里边的其他人物对事件的反应可以看出这点。第二遍正在看:比起第一遍来说,人名的困难少了很多。但还是同样的困惑,就是读的时候感觉速度太快了,来不及感受人的内心,有种被情节带着奔跑的感觉。
楼上Lee同学说替换人名的。我给大家贴上来大家看看效果 = =图片地址:
在男友和我说不要去读很难懂的!!!情况下。。。我用三天看完了。。。简直。。。太着迷!!!我想不出有任何读不下去的理由,除非你的生活比魔幻世界要精彩得多:)
6年前,我觉得这是一本奇怪的书,盛名之下,其实难副;4年前,再一次拿起,读完它,认为这是此生读过最美妙的小说。今天马尔克斯去世了,写下一些文字,纪念他:我一直以为马尔克斯早已离开人世了,在《百年孤独》里,他建造了一个瑰丽神奇繁复的世界,这世界离现代的21世纪太过遥远。直到最近看到病危新闻,才意识到天才尚活在人间。想到与此等人物同在一个宇宙,尽管相隔甚远,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清晨醒来,看到他去世的消息。他的离去,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印象最深的情节,这也是我阅读记忆中最美丽的死亡。家族的老祖母死去时,开始下一场漫天的花雨,延续了几天几夜,它将城市与村庄覆盖,街道上满是被尘土碾压过的香气。两年前,我在宿舍里独到这一段,真真百感交集。我体会到荒谬,无数亲人在书中一一死去,死于千奇百怪的方式,而生是何意义无人所知;我感知到惆怅,在漫长的家族历史中,这将是告别的时刻,不再有难以捉摸的事情发生;我内心又有喜悦诞生,一种升腾于失望之上的喜悦,仿佛听到空谷中的琴音。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马尔克斯把天下事都写尽了,古往今来,物是人非,兴亡交替,不过如此而已。我把书放下,走到阳台,稍远处是高耸的光华楼,暮色西沉中,有一种晦暗的光芒。这光芒,好似自拉丁美洲而来,在中世纪就已射出,跋山涉水才来到身旁。彼时,离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已有4年。繁忙高中间隙,曾拿起这本极富盛名的小说,没读完几章,便被各式各样的人名与古怪的情节吓退了,心里想得是:有谁会奇怪到去喜欢这样的小说呢。幸好,我在一个合适的时间与《百年孤独》重逢,如同爱一个人需要在对的时间一样,读懂一本书,也需要你拥有相匹配的见识与心境。我庆幸有这样的经历,它让我明白——每个人能体会到不同事物的美妙,这和阅历与先天条件有关。但以自己所爱为贵而耻笑他人的喜好,是一件极其low 逼的行为。下午我看到骆轶航的微博,他用言语表现了这种low:"这个世界上我就佩服两类人:一类是共产党员,一类是能把《追忆似水年华》和《百年孤独》看完的人。"马尔克斯这样的天才与小说家曾经属于人类一员,他让凡夫俗子离美妙与复杂更近一些,我们因着他见到更大的光景,也对自己的判断愈发小心,愈加谨慎。世上有如此多我们未曾见过的好,这便是活下去很重大的理由。
读不下去?分享我的读书秘诀:下一个txt或doc版本的,放到word里,一边读一边改错字和格式。改完了就读完了。我用这个办法读完了追忆逝水年华。
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杨绛非常赞同Gayscript答案提到的,读一本书是需要适合的时机的。到现在,文学作品浩如烟海,一个人在阅读的路上每个阶段都可以有读起来愉悦或者共鸣或者醍醐灌顶的作品。百年孤独大概需要你经历了一些东西,有了一定阅读量积累后,才可以欣赏。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人觉得这本书精彩绝伦,为什么有些人觉得为此书叫好的人都是故作姿态。我只想说当你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再来阅读,你在阅读过程中首先感到的只是美和赞叹和忧伤,艰深难懂算是阻碍么? 如果本本书籍都那么通俗易懂,那阅读这件事该多么无趣。
多读几遍。
利益相关+干货分享。 利益相关:
这是本人读过的故事讲得最好的一本,刚读完,打算答这个题骗赞。 答题资格:
本人仅看过170本左右说得出内容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老人与海》、村上春树等等,在知乎各位面前是不好意思班门弄斧的。(觉悟得晚,大一大二浑浑噩噩,大二下才开始看书,加上从小到大零零散散看的才那么点,多是小说,求各位大神勿喷,我已经知错了)本人看《平凡的世界》只用了三天,情节大概都记得,感受就是整部书都在讲“自强不息”;《白夜行》35万字只看了一天,看出了孤独和绝望的爱;《明朝那些事儿》只看了两周,对历史好感猛增;《小王子》看了不到两个小时,会一直喜欢下去……反正普通小说一天一本或者两三天一本是常事。
然而,看《百年孤独》,前三次每次看完丽贝卡吃土前后就被震撼得要不要的了,又因为读不下去、环境不安静、忙于考试等各种原因放弃了。今天读完了,这是我第四次读《百年孤独》,书包里背了它一个月,断了两次:第一断读到这里的后一页: “一点儿也不荒唐,”奥雷里亚诺回答,“这是战争。另外请不要再叫我奥雷里托,我现在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 第二断读到费尔南达出现的那一章末: “一时间,马孔多本来心境平和的居民都摘下面具好看清这位神奇的美人,她头戴翡翠王冠,身披白鼬皮斗篷,俨然拥有货真价实的权柄,而不仅是闪光的缀片和皱纹纸打扮起来的女王。” 这次读完了《百年孤独》,高潮一次接一次,心理得到了极大的享受!不为任何事情,就是为了享受,跟看电影、接吻、旅行、吃美食时获得的快感是一样的,读它获得了几十次精神高潮!真的是美妙的阅读过程。而其他很多书,读完一般获得几次精神高潮,同样三百多页的书可能仅仅有那么一次精神高潮,就是:啊!好爽!竟然能把故事讲得如此美妙!文字竟然可以如此运用!这想象力美到爆!这人物太可爱了!干货分享: 读它我记了21页笔记,16K本子,每页少说有300字,理了关系图、事件发生过程、人物出现顺序、人物死亡顺序、人物显著特征。如何更好地读它?我的回答如下: 1、放弃浮躁!妄图三天读完这三百页的人多半会被名字绕晕。 2、从开头开始记笔记,记主要人物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何塞·阿尔卡蒂奥;阿尔卡蒂奥;美人儿蕾梅黛丝、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奥雷里亚诺第二,他们的主要事迹及次要人物如上校的朋友和上校的联系、两兄弟和庇拉尔·特尔内拉的交媾。其实另外几个次要人物名字不容易混淆,他们的故事读完一定印象深刻,不需要刻意记忆,本来不容易混的何必刻意加入那团名字乱麻去记,单独记忆即可:a、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醉心于发明和破译羊皮卷;b、乌尔苏拉·伊瓜兰是家里热情、极具生命力的第一代母亲;c、庇拉尔·特尔内拉会纸牌算命术、性欲旺盛;d、里正之女蕾梅黛丝做了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第一个妻子;e、丽贝卡吃土;f、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争夺一个男子的爱,那个男子叫皮埃特罗·克雷斯皮;g、丽贝卡和侄子何塞·阿尔卡蒂奥搞上了,皮埃特罗·克雷斯皮转向爱阿玛兰妲,却被阿玛兰妲报复;h、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第二和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可能互换身份,同时互换性格,死时葬到了对方的坟墓里;i、奥雷里亚诺第二的牲畜疯狂繁殖,奥雷里亚诺第二说了那句著名的“让一让,母牛们,”“让一让,生命短暂啊!”并且和“母象”比吃东西差点噎死了;j、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反而深沉,看了枪决犯人,厌倦活埋,上钟楼敲钟,又开始清理河道开发航路,乘船回来,带来了法国女郎,改变了镇上的风月场;k、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打了很多仗,是英雄。晚年一直在做小金鱼;……只要梳理了主要人物的血缘关系和主要事迹,此书大略已得。 3、放下浮躁,读一半可以休息,过几天高潮劲过了再接着读,一个月之内读完。4、忽略时间、空间的联系,此书的时空随时在变换,这也是它的高超之处。作者非常狡猾,且不说用人名来绕宿命的圈圈,作者常常讲A事件把你弄到高潮,已经开始在气定神闲地讲述B事件,等你回过神来才发现已经被带入了另一个事件。请记住此提醒:随时看清人名,看清到底在讲这个人还是那个人,比如讲的是奥雷里亚诺第二还是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讲的是阿玛兰妲还是丽贝卡。如何阅读干货分享完毕。提示:文末有精华原句分享。私货夹带: 曾经读了五分之一《百年孤独》,再读莫言的《生死疲劳》、《蛙》、《天堂蒜薹之歌》,余华的《活着》、《兄弟》,觉得他们都受到了马尔克斯所谓魔幻现实主义文风的影响,个人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文风大概就是“通过夸张的文字描写精彩奇幻的故事,表达人的原始欲望,为人性的真实、善意喝彩,讲出埋藏在所有人心底的模模糊糊有魔有怪的世界”这样一种感觉,此文风最大的特点是夸张和不讲究所谓现实,因为它已经创造出了一个精彩的现实。如果读莫言余华感觉精彩,《百年孤独》绝对不可错过。本人以前觉得村上春树的《奇鸟行状录》故事结构、文字表现力两方面来说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堪称天才之作的杰作,现在《百年孤独》在我心目中才是故事结构、文字表现力最精彩的堪称天才之作的杰作!《百年孤独》绝对是天才之作!有人说,有的经典得在长大了、经历世事后或某个恰当的阶段读,个人不赞同此观点,此观点可能让人忽略经典而投入一些庸俗之作,难道《夏至未至》比《红楼梦》更值得读?皱着眉头读经典其实比快餐式读网络小说好一百三十倍。个人觉得三毛、张爱玲此等才女之才,大多是由于自小受了经典如《红楼梦》《水浒传》的熏陶。所以,请立刻读经典,生命有限,别信“有的书适合以后读”这样的说法。难道我们先接触尽可能多的经典书籍再浅阅读找乐子,不比先浅阅读再深阅读更节约生命吗?其实,《百年孤独》里真的是高潮不断,各种奇特的故事跟《一千零一夜》有得一拼,跟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时那酸爽是差不多的,我为什么用“精神高潮”命名阅读感受,读过后你就懂了。马尔克斯讲的故事非常精彩,同时他还具有深刻的幽默。分享马尔克斯几个高超段子手式、但无比深刻的幽默:(再不去吃饭食堂只剩残羹冷炙了,留坑,待填,赞少了的话我就不写了,打字累,我本来只想说说个人认为的读此书的方法的。)大家看完赞一个试试?【更新】【《百年孤独》里段子手式的深刻幽默】(此可以证明此书的通俗,并非印象里那般艰深。从此角度跟人分享并非最恰当的,不过挺有特点,其实此书最好的还是那些天才般的意境、叙述、故事情节、深刻感染力……)1、(背景:父亲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分离出了金子,正高兴着;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正在想女人庇拉尔·特尔内拉)
经过多日繁难而艰巨的工作,他们的确做到了。乌尔苏拉欣喜万分,甚至为炼金术的发明赞美上帝。实验室里挤满了村民,主人端出番石榴甜点加小饼干款待他们,来庆祝这一奇迹。与此同时,何塞·阿尔卡蒂奥·恩迪亚隆重展示了坩埚中失而复得的黄金,仿佛那是他刚刚创造出来的。他让所有人一一看过,最后来到近来极少在实验室露面的长子跟前。他把发黄的干硬块摆到儿子眼前,问道:“你觉得怎么样?”何塞·阿尔卡蒂奥直率地回答:“像狗屎。”父亲反手给了他一巴掌,打得他直流出血和泪来。那天晚上庇拉尔·特尔内拉在黑暗中摸索着找到药瓶和棉布,用山金车酊给他敷肿,还让他尽情享受而不用费神,爱怜他而不弄疼他。他们如此心心相印,片刻之后不知不觉开始窃窃私语。2、(背景:哥哥何塞·阿尔卡蒂奥出去和庇拉尔·特尔内拉上床,小妹妹阿玛兰妲出生了,因为小妹妹出生,家人自然应该在场,弟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连忙去找哥哥回家)一月里一个星期四的凌晨两点,阿玛兰妲出生了。在其他人进人房间之前,乌尔苏拉先把她浑身上下细细检查了一遍。她又轻又湿像条蜥蜴,不过身体所有部位都属于人类无疑。奥雷里亚诺发现家里挤满了人,才知道这一新闻。他趁着混乱溜出去找哥哥,因为哥哥从十一点就不在床上了。这一决定如此仓促,他甚至没时间考虑要如何把哥哥从庇拉尔·特尔内拉的卧室里拉出来。他围着房子转了几个小时,吹口哨打暗号,快天亮时才不得不回去。在母亲的房间里,他看到何塞·阿尔卡蒂奥正在逗弄初生的小妹妹,脸上挂着天真无辜的笑容。3、(背景:何塞·阿尔卡蒂奥和吉卜赛女郎离家出走后刚回来)乌尔苏拉坐在桌边哭个不停,仿佛在阅读一封封从未抵达的家书,阅读何塞·阿尔卡蒂奥讲述的英雄业绩和不幸际遇。“家里有这么多房间,我的儿子啊,”她抽泣道,“有那么多吃的都喂了猪!”但在内心深处,她无法把那个被吉卜赛人带走的男孩和这个吃午饭能吃掉半扇乳猪、放屁能令花儿枯萎的巨汉联系起来。4、(背景:美人儿蕾梅黛丝活在自己的天真世界里,从不参与世俗事务)乌尔苏拉试图训练她为家庭幸福作准备的想法不过是自我欺骗,因为她早已确信一旦欲望得到满足,没有任何男人能忍受哪怕一天她这种不可思议的懒散。5、(背景:梅梅和马乌里肖·巴比伦是真心相爱的,作者描写了他们之间疯狂的爱情。然而妈妈费尔南达认为梅梅不可以和马乌里肖·巴比伦结婚,请了一个守夜人,在男子来找梅梅约会的时候,一枪打中了他)一颗嵌在脊柱里的子弹令马乌里肖·巴比伦从此卧床不起。他在孤独中老死,没有一句抱怨、一声抗议,也没有一丝吐露真相的企图,他忍受着往事的折磨,忍受着不容他安生片刻的黄蝴蝶,一直被当成偷鸡贼遭人唾弃。6、(背景:被送到修道院的梅梅怀了孩子,托修女送给费尔南达)修女留下吃午饭,等待返程的火车。她谨守严训没有再提婴儿一个字,但费尔南达仍然将她视为自家耻辱的一个知情者,暗自惋惜中世纪绞死通报噩耗的使者的习俗没能流传至今。就在那时,她决定等修女一走就在水池里溺死婴儿,但良心阻止了她,她只好选择耐心地等待,等着上帝以无限慈悲来帮自己摆脱这个累赘。7、(背景:没米了,费尔南达在抱怨,而奥雷里亚诺第二在教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和小奥雷里亚诺读百科全书)奥雷里亚诺第二像往常一样带孩子们去读百科全书,费尔南达则装作要收拾梅梅的卧室,其实只为了让他听见自己的嘟囔。当然了,一个人脸皮要足够厚,才能欺骗天真的孩子们说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肖像收在百科全书里。8、(背景: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小奥雷里亚诺把老迈的乌尔苏拉当玩具)乌尔苏拉是他们最喜爱的玩具。他们把她当作一个陈旧的玩偶在角落里拖来拖去,给她披上花布条,往她脸上涂满油烟和胭脂。有一次,他们险些把她的眼睛挖出来,就像用修枝剪对蟾蜍所做的那样。没有什么比她的呓语更能令孩子们快活。9、(背景:桑塔索菲亚·德拉·彼达承诺过不让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被活埋)桑塔索菲亚·德拉·彼达履行了诺言,用菜刀砍下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的头,以保证他没有被活埋。10、(背景:加斯通非常爱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他们结婚了)实际上,任谁看到这个四十多岁、举止谨慎的男人,还有他颈上的丝带、所骑的马戏团自行车,都不会想到他和年轻的妻子之间富有默契的疯狂激情,兴之所至还会在最不相宜的地方释放彼此的冲动。他们从最初相识以来一直如此,而随着时间流逝、场所越发奇异,激情也越发深沉澎湃。加斯通不仅是一位火热的情人,拥有无尽的智慧和想象力,而且很有可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仅仅为了和女友在一片紫罗兰原野上做爱而紧急着陆,险些双双丧命的人。11、(背景:小奥雷里亚诺自学了梵文、英语、法语,还有一点拉丁语、希腊语,已具有相当的知识)老店主知道奥雷里亚诺喜爱那些只有“可敬的比德”[33]读过的冷僻典籍,便怀着父亲捉弄儿子似的心态逼他加入论争,于是他不假思索地开始解说,蟑螂这种世界上最古老的有翅昆虫早在《旧约》时代就已成为人们用拖鞋击打的重点对象,但这一物种凭借顽强的生命力战胜了从蘸硼砂的番茄片到拌糖的面粉等一切杀灭方式,以其一千六百零三个变种抵抗住人类最古老、最执著也最残酷的迫害,人类自起源以来对其他物种包括自身在内都没施展过这样的手段,故而杀灭蟑螂可称为人类除繁衍后代之外更明确、更迫切的本能,而蟑螂之所以能逃过人类凶狠的捕杀,只是因为它们成功地躲入黑暗,利用了人类与生俱来对黑暗的恐惧,但同时它们也变得对正午的阳光十分敏感,故此,无论在中世纪、在如今还是在将来的世代,有效杀灭蟑螂的方式唯有光照而已。
权威的解读在《番石榴飘香》里。自己买来看就行了呗~老马自己谈自己,准比看旁人的强
一要认真,一定要认真读。最关键的是要认真看标点符号,因为是翻译过来的缘故,句子很长,插入语太多,还有就是作品本身插叙、倒叙的地方特别多。所以,如果一目十行的看的话,你就会觉得不明所以,逻辑混乱。 二要有耐心。个人认为《百年孤独》译本是有一些拗口的,与地道的中国文字相比,阅读起来有些不舒服,再加上频繁的场景跳转、冗长又相近的人名以及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会让强迫症发疯(就比如我)。所以看《百年孤独》一定还要有耐心,不然真读不下去(&o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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