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社建设用地规划在总体规划好后是否能进行二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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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来源:吴兴区国土资源局&&&&&&阅读次数:15971次&&&&&&发布时间:
规划背景自然条件吴兴区位于浙北杭嘉湖平原北部,介于东经119°51′至120°29′,北纬30°37′至30°57′之间,是国务院于日批准设立的(国函[2003]2号)。它东临上海、南靠杭州、西近南京、北隔太湖与苏州、无锡相望。行政区域东西长49公里,南北宽40公里,总面积862.41平方公里。现辖9个街道、6个镇、2个乡(其中六个街道在建城区内,不编制总体规划)。全区有“五山一水四分田”之称,属太湖流域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为15.5℃~16℃,平均降雨日142~155天,无霜期224~246天,年平均降雨量在1200毫米左右;气温适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吴兴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西部为天目山余脉,群山连绵、林木葱郁、风景优美,矿藏、山泉、旅游资源丰富;东部为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土壤肥沃、河渠似网、鱼塘棋布,一派典型江南水乡风光,是著名的“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也是湖州市粮油、蚕茧、淡水鱼、笋竹等农副产品的重要产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吴兴区作为湖州市中心城市所在地,是湖州市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环太湖南岸城市带的核心。湖州历史悠久,是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对外开放城市,是国务院确定的接轨浦东“先行规划、先行发展”的15个重点城市之一。是中国丝绸文化、茶文化、湖笔文化的发祥地之一,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被称为“丝绸之府”,著名的“湖丝”为历代上贡之品。湖州已荣获了“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和“浙江省文明城市”。进入新世纪以来,湖州凭借巍巍天目、清凉莫干、广袤竹海、浩浩太湖、苕霅碧水等优美的自然景观,江南菰城特有的蚕丝文化、茶文化、湖笔文化所包孕的吴越历史人文景观,着力于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大城市、江南水乡、绿色长廊、南太湖文化名城,正朝着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前进。近几年来,全区经济社会保持稳定快速发展态势,已被省委省政府规划为全省首批基本实现现代化县(市、区)之一。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8.5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48:53.82:38.70。区域常住总人口达到7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2.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1145元。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经过规划基数转换,2005年吴兴区土地总面积为86261.0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62676.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66%;建设用地面积为17209.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95%;未利用地面积为6374.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9%。农用地中,林地和耕地是主要的用地类型,面积分别为26378.25公顷和22324.8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2.09%和35.62%。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4529.8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261.22公顷、其它建设用地418.53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4.43%、13.14%、2.43%。未利用地中,河流水面6101.41公顷、滩涂沼泽76.85公顷、自然保留地196.44公顷,分别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95.71%、1.21%、3.08%。二、土地利用空间格局耕地:主要分布于织里镇、八里店镇、埭溪镇、杨家埠镇、妙西镇、环渚乡、道场乡、东林镇、滨湖街道、仁皇山街道。园地:遍布全区各镇乡,以中部和南部镇乡为多,面积在500公顷以上的有织里镇、八里店镇、东林镇、埭溪镇、杨家埠镇等地,400公顷以下有滨湖街道、康山街道、仁皇山街道等地。林地:覆盖全区各镇乡的山丘坡地,主要分布埭溪镇、妙西镇等地。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沿着主要地区和交通沿线扩张比较明显,原城镇用地自身向外扩展的面积增长也较快。农居点分布比较分散,且在平原区分布比较密集。交通用地:吴兴区已形成了集公路、水路、铁路于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其中,长湖申航线,被誉为中国的“莱茵河”;宣杭铁路、新长铁路已全线贯通;104国道、318国道、杭宁高速公路贯穿全境。旅游用地:旅游用地主要分布在织里镇、八里店镇、埭溪镇、妙西镇。吴兴区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期间,充分发挥太湖沿岸和西山漾自然景观优势建设西山旅游景区,以名胜古迹为主开发南线风景文化旅游,以山林特色、茶文化为主开发西线山区生态旅游,形成“一区二线”的旅游休闲布局。水域:吴兴区水域以苕溪、太湖、老虎潭水库为主。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一、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率高。2005年全区已利用土地面积86260.99公顷,土地利用率达到94.58%,土地垦殖率达25.88%,建设用地的比率达19.95%,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高。2、人均耕地面积少,人地矛盾十分突出。3、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镇及工矿用地比重逐渐增大。4、山清水秀,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1、耕地质量下降,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大。由于追求眼前经济效益,许多原本属于农田的土地改种经济作物,甚至转成园地、林地和养殖水面;补充和开发的耕地质量比原先有所下降,导致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量的比例呈上升趋势。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占用了不少耕地,上轮规划实施期间批准的建设用地量为4113.0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237.58公顷。2、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吴兴区正值城市化和工业化高速发展的阶段,各业各类用地需求旺盛,尤其是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和交通用地的增加。随着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吴兴区的用地空间更加有限,土地资源供给将面临巨大的压力。3、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受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惯性影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农业用地利用效率普遍偏低,农村宅基地布点零散、“空心村”较多,工业用地布局零散,规模集中较低。现行规划实施评价现行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耕地保护目标实施情况根据吴兴区所辖的各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确定全区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3542.19公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年,新增各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237.58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2433.18公顷,增减相抵,净增耕地195.60公顷,并建成标准农田11843.35公顷,做到了占补平衡有余。另外,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2005年末实有耕地面积22324.84公顷(含可调整),高于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现行规划确定吴兴区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20300.60公顷,经过基本农田的调整和补划,2005年末全区实有基本农田面积为20309.5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得以实现。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实施情况由于现行规划制定时,土地分类用的是八大类分类标准,而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将土地分成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为了便于比较,我们将年及规划2010年都按照新的三大类分类法来评价吴兴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执行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吴兴区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958.49公顷。根据吴兴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结果,2005年底实际建设用地总规模已达到17209.63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已达到6548.11公顷,交通用地1081.5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949.51公顷,已超过了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可以看出,随着吴兴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现行规划的控制指标体系与实际用地需求间的矛盾将越来越显著。三、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现行规划原下达的年吴兴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439.92公顷。截止到2005年底,全区已报批并批准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达到2237.58公顷,是可占用耕地计划控制指标总量的5.09倍,平均每年占用耕地279.70公顷,建设用地总量已超过原先规划的控制规模。四、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全区补充耕地数量不少于593.58公顷;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年全区通过土地整理和开发复垦,共增加耕地2433.18公顷,现行规划耕地补充目标已经超标完成。现行规划实施成效一、经济效益现行规划实施以来,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基本满足了城镇体系和各大产业对用地的需求,有力地促进吴兴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全区GDP稳步增长,地方经济进入一个快速转型与增长期。二、耕地占补平衡现行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耕地保护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设立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政策和鼓励农民自行开发未利用地等方针政策彻底改变了耕地只占不补的被动局面。三、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得到切实的加强现行规划的实施,把国家关于土地利用的政策方针和管理的基本原则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方案中,解决了长期以来在管理实践中土地利用的基本国策难以具体落实的突出问题,做到了政策方针明确,阶段目标清晰,规划依据具体,管制规则有力。对土地用途的管制方向以规划方案的规定为标准,对土地用途的变化管理以管制规则为依据,不仅解决了土地利用管理依据的问题,并且确立了土地规划在土地利用控制中的强势地位,使土地利用管理的力度大大加强。现在,国土部门才能真正的以规划为依据,以用途管制为手段,加强土地利用管理这一土地管理的核心地位。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规划实施以来的9年,是吴兴区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时期,规划的实施步伐在加快,规划的目标和指标在超前实现,因此用地矛盾突出,规划实施难度增大,规划面临亟待全面修编,其中日益突出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设用地需求与用地控制指标相矛盾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用地的需求与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相矛盾。 现行规划确定到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2958.49公顷。而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2005年底实际建设用地规模已达到17209.63公顷,已经远远超出规划年末的用地规模。现行确定到2010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为439.92公顷。截止到2005年底,全区已报批并批准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达到2237.58公顷,是可占用耕地计划控制指标总量的5.09倍,平均每年占用耕地279.70公顷,建设用地总量已远远超过原先规划的控制规模。这些矛盾主要是由于现行规划在目标制定上,以满足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为主,缺乏对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客观情况的分析预测,规划目标与实际需求结合不紧。()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管理缺乏弹性规划预见性受多种因素干扰,用地布局有一定偏差:一是现行规划编制时,许多乡镇尚未编制城镇规划,土地规划确定的城镇发展空间与实际用地需求不可避免出现偏差;二是特殊区域用地管制缺乏弹性,如各风景区需要建设的地块,在规划编制时难以确定;三是列入规划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线型工程,在实施阶段,因方案优化导致实际用地与规划安排产生偏移。由于以上原因,导致规划多次修改,削弱了规划的严肃性,影响了规划管理效率。)规划与社会经济全面发展联系不紧密现行规划起始年是199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非农建设大量占用耕地的背景下,实施贯彻中央11号文件,实施两个“冻结”政策前提条件下进行的,是以耕地总量不减少为战略目标的,整个规划的部署、规划控制、土地开发与保护等都在围绕耕地数量做文章。在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下,土地利用控制指标也就简单地化为了三项: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和净增耕地指标。在这样的条件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平衡也相应地简单为耕地的增减平衡。而实际面对的是经济全球化和入世的大背景,我国加入WTO后,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开始发挥主导作用,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土地利用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如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发展,建设中心村等,现行规划对这些方面要求有所体现,但针对性不强,目标不够明确,措施不够具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未得到充分体现。()规划的权威性还不够高规划的强制性作用发挥不充分。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法律规定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该对各行业相应的用地规划起控制作用,各行业的规划在土地利用上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实际上各部门在编制行业规划时(尤其是城镇总体规划、工业功能区规划),往往以发展目标不一致、统计口径不一致、基期数据不一致、规划期限不一致等各种缘由,自行确定土地利用规模和用地范围,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对区域土地利用的总体控制权威,综合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生态建设理念未能在规划中体现现行规划编制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保护耕地为重点,对生态环境保护停留在环境治理和恢复的被动模式上,缺乏主动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对于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环境的影响、不同环境敏感度分区的土地利用方式与强度等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在规划布局、分区管制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缺少明确的控制内容和管制措施。规划编制的必要性针对当前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结合未来吴兴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从发挥土地宏观调控功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吴兴区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显得十分紧迫:目前吴兴区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最大矛盾是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特别是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近年来吴兴区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土地扩张的趋势十分明显,而现行规划的城镇周边和热点发展区域基本农田遍布,不得不频繁的进行规划调整,大大限制了经济建设的用地保障能力。2003年建区以来,吴兴区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以14.8%的速度增长,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已经步入快车道。吴兴区“十一五”规划已经提出到2010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以上、城市化水平达到60%以上,未来全区社会经济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吴兴区社会工业化、人口城市化、设施现代化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将出现较大规模的增长,土地利用结构将出现较大的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对现行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已难以满足未来土地利用的需求,必须站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全面保障的角度,对现行规划的目标进行大的调整,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拓展土地利用的空间。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吴兴区要实现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必须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确立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实行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吴兴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保障。规划实施以来,吴兴区进行了乡镇体制改革,部分乡镇进行了合并或调整,行政区划和城镇体系发生了变化,需要通过规划编制,合理调整城镇用地布局,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实施以来,吴兴区已经编制或正在编制城镇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这些规划提出的土地利用需求,需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用地协调和控制。随着吴兴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城市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发展即将发生显著变化,需要通过修编规划对城市范围用地结构进行调整和控制。对新一轮规划编制的主要启示一、注重综合统筹和布局优化处理和协调好各业用地之间的矛盾,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规划目标,优化各类用地在空间上的布局。二、突出重点现阶段把重点放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下,如何协调保护耕地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上,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突出对耕地和生态环境用地的保护,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三、注重布局优化重视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优化,使两者在空间上相互避让,实现保护基本农田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的“双赢”。四、加强规划衔接加强规划协调衔接,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制度。五、加强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扩大规划编制过程的开放性。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都要依法公告规划的主要内容,自觉接受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六、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一方面要加大规划实施监管力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管理的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和人大监督。另一方面,要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增强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吴兴区新一轮规划修编开始于2004年,大体经历了六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调查与收集整理资料阶段、专题研究阶段、大纲编制阶段和成果编制阶段。准备工作阶段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29号)文件的统一部署,结合上级指导精神,吴兴区召开了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区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由区国土资源局组成了规划修编工作小组,各部门确立了土地规划修编联络员,乡镇也相应地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选择浙江大学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作为技术协作单位,制订了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正式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资料收集阶段2004年初,规划修编工作小组深入到吴兴区各职能部门、乡镇和一些重点企业收集与规划密切相关的全区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等现状资料;各职能部门的现状及专业规划;各乡(镇)现状及规划资料;经过多轮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核实,拥有完善、详实的基础资料,形成了土地规划基础资料汇编,建立了土地规划修编的基础资料平台。专题研究阶段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4]51号)文件,结合吴兴区土地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已有的工作基础,开展如下几个专题研究:年)实施评价研究以现行规划为评价对象,调查、分析吴兴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情况,明确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四查清、四对照”的基础上,评价现行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程度;评价现行规划的实施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效益;评价规划的社会影响情况;总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规划编制的建议,探索完善规划体系、规划内容、实施机制的措施和途径;对是否修编规划提出明确意见并阐明其理由。分析研究吴兴区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合理确定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的规划标准,预测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提出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方案和措施;围绕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目标,提出规划修编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及政策建议。按照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则,围绕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从规模、结构和时序等方面,研究提出吴兴区节约与集约用地的目标和措施建议。重点是分析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土地的集约利用潜力,研究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规划指标体系,提出盘活存量用地的措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分析集约用地水平提高的长期变化趋势。从规划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土地资源条件入手,在对影响土地利用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规划期内各业用地,特别是耕地与非农建设用地的实际需求,为调整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空间布局提供依据。按照统筹安排城乡用地的原则,围绕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优化结构、布局的目标,研究提出调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目标和政策建议。吴兴区的土地利用既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同时又要从整个湖州市的大区域范围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专题围绕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地研究并提出落实与区域经济、产业和人口发展战略相适应得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实施管理措施。大纲编制阶段在对前期研究成果的总结分析基础上,结合《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办法》(浙土资办[2005]34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年)》(以下简称《大纲》)初稿。《大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在全国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围绕吴兴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土地基本国策,积极调控城乡发展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统筹规划各类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明确了新一轮规划的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利用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通过细致的分析,对全区土地利用进行了初步的安排,提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实施措施。同时对规划修编的方法、有效实施的机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论证协调阶段《大纲》初稿定稿以后,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组织区主要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负责人召开了《大纲》论证会,听取党政领导、各部门、各乡镇的意见。与相关部门就主要行业用地规划进行了多次协商,与各乡镇就规划主要指标分解进行了充分衔接和协调。协作单位对于各部门、各乡镇及相关专家反馈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认真研究,科学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大纲》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将修改后的成果提交区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年)(评审稿)》。成果编制阶段首先,按照 “从上至下指标控制、自下而上落实规划”的总体思路,在规划大纲的基础上,立足全区,统筹考虑,将主要指标分解落实到区级重点建设区块及各乡镇(街道)。然后,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规划上图工作,运用制图软件,把各部门及乡镇预布局的草图转绘为电子图件,并采用计算机技术量算各类规划用途面积,并根据下达给各乡镇的主要控制指标,核查各乡镇规划图件上各类用地面积,适当地调整指标与规划图件,最终形成一套区级规划与乡镇规划相衔接、规划图件与规划数据相一致的规划成果。公告阶段及成果报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区域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规范性法律文本,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9第43号)、《浙江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浙土资办[2010]35号)规定,7月上旬在湖州市国土局门户网站上对《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8月14日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听证会公告》(湖土资听公字[2010]第12号,9月16日举行《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随后召开了规划领导小组论证会。经过听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论证,规划成果修改完善后,10月上旬上报湖州市人民政府审查,11月中旬规划成果经修改完善后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 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说明关于基期和规划期《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和《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基期年均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为了与省、市级规划衔接,《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基期年和目标年与省、市级规划保持一致。主要基础数据说明编制规划和专题研究所需的农业、林业、气象、生态、土壤、地貌、城乡建设、工矿、交通、水利等专项资料和历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综合资料均来自政府和区级各部门,资料、数据全面可靠。在具体应用时,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有关国民经济、人口资料,参考区域规划内统计的数据;有关各类资源数量,大部分参考各个相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有关自然条件方面的资料,采用公认的数据。土地基础数据说明本次规划修编,主要以两套土地调查数据作为修编的基础参考数据。一套为2005年吴兴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另一套是2008年吴兴区第二次土地详查数据。本次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的基数,是以二调数据为基础,以2005年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作为转换依据,通过规划基数转换后得到的。规划基数转换规划基数转换的必要性国家要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采用经确认的2005年变更调查或第二次土地调查获得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由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与规划基数之间在分类等存在不同,需要进行转换。相关名词解释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是指通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或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获得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利用规划分类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规划管理的需要,对土地现状分类进行归并或细分形成的规划用地分类。具体的分类体系以及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对应关系请参见《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审定办法》(浙土资办[2009]96号)中的内容。规划基础数据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土地规划分类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期年各类用地的基础数据(简称“规划基数”)。吴兴区基数转换情况《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和&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审定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96号)。规划基数来源: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三、规划基数转换的原则(1)用途管制的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应遵循并符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2)依法核定的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应依法合规、严格核定,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合法性审查认定,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维护规划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3)衔接可行的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充分利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四查清、四对照”等调查研究成果,与土地现状分类有效衔接,满足规划实施和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规划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4)综合平衡的原则。规划基数转换,应遵循行政辖区内土地总面积不改变的原则,转换前后的土地总面积应保持一致。(5)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实际。客观反映现状用地情况,标识违法用地,考虑批而未用土地,真实反映事实,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可靠、可信的基础数据。(6)讲求实效,便于管理。在农用地转换中,将耕地、园地、林地由三级类,归并为二级类,以便于以后管理。(7)注重差异,突出重点。在建设用地转换中,将建设用地细分到三级类,以有效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更好地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思路四、规划基数转换的具体做法(1)地类归并的情况1)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所有耕地不再细分三级类,归并为规划基数中的耕地,可调整地类归入规划基数中的耕地;2)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所有的园地、林地和牧草地不再细分三级类,其他农用地已归并为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和田坎;3)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水利设施用地中的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归入交通水利用地;4)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未利用地归并水域、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其中仅水域保留三级类。(2)地类细分的情况1)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独立工矿用地细分为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2)农村居民点细分为集镇和村庄;3)特殊用地细分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3)2005年年底以前农转用批而未建的情况2005年前农转用批而未建的土地,转换为建设用地。(4)2005年年底以前违法用地的情况2005年前违法用地,现已补办违法用地手续的,直接转换成建设用地;2005年前违法用地,至今未补办违法用地手续的,按建设用地认定,并标注四至范围和“违法”字样。(5)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情况依据验收批准的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文件,将其他地类转换为耕地。(6)关于独立工矿用地的情况(城镇建设范围是指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上的现状城镇建设范围)城镇建设范围内的独立工矿用地归入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建设范围外的独立工矿用地归入独立建设用地。但城镇建设范围内的能源设施用地应归入独立建设用地。 (7)关于农村居民点的情况(城镇建设范围是指按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上的现状城镇建设范围)城镇建设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归入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建设范围外的农村居民点细分为集镇和村庄。(8)关于交通用地的情况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归入交通用地;城镇范围内交通用地,归入城镇建设用地。(9)其他情况实际地类与2005年变更调查确实不符的,通过与二调衔接和乡镇的补充调查确认,再经市国土局地籍处认定后,进行修正。五、规划基数转换成果各乡镇、街道基数转换成果包括基数转换说明、附表、确认书、基数转换审核表和基数转换标示图、成果图。乡镇的基数转换成果经汇总形成吴兴区的规划基数。吴兴区各乡镇规划基数及汇总后的吴兴区规划基数见附表G2、G3。基期年后执行情况由于年是新一轮规划的执行期,其中发生的各项土地利用行为都由新一轮规划控制。通过基数转换,近三年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如下一、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情况下达的新一轮规划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5511.00公顷,年新增建设占用土地为639.6公顷(不含省以上重点项目),已执行11.61%。分析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703.19公顷,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078.48公顷。2005年全区耕地面积为22324.84公顷,经过三年执行期,全区耕地面积增加到24511.87公顷。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经济发展预测国内生产总值预测主要参考《吴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湖州市域总体规划(年)》,规划近期GDP年增速不低于14%,规划远期年增速不低于10%,则预计到2010年,生产总值将达到286亿元,到2020年,生产总值将达到480亿元。人口发展预测根据《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现状人口72万人(2005年),预测:近期2010年区域总人口10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4.5万人,城镇化水平73.7%,;远期2020年区域总人口130.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08.76万人,城镇化水平84%。本规划总人口发展目标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对于吴兴区人口增长速率的预测,主要根据年统计年鉴中常住人口数据,并结合公安部门对暂住人口统计的一系列数据及《湖州城市总体规划(年)》,并考虑到近年来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大量的涌入,形成吴兴区较快的增长速度;对于城镇化发展水平目标,考虑到吴兴区存在一定比例“两栖”人口的实际与“两栖”人口的发展趋势,经过与规划部门的衔接,将城镇化发展水平目标调整为84%。吴兴用地需求量预测建设用地预测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研究的重点内容,在新一轮规划控制指标已确定的情况下,需求预测结果能更好的反映土地供求关系,为理顺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矛盾,合理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提供依据。城镇村建设用地需求预测一、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预测2005年吴兴区城镇总人口为72万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8211.89公顷,人均建设用地为182.49平方米/人。针对吴兴区的现状人均用地建设水平,结合表3中的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的双因子的限制要求,确定吴兴区的远期规划2020年城镇人均建设用地108.66平方米。2010年吴兴区城镇人口将达101万人,2020年吴兴区城镇人口将达130万人。表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平方米人)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允许调整范围(平方米人)指标级别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平方米人)Ⅰ~+~+~Ⅰ~>Ⅱ~+~+~Ⅱ~不限Ⅲ~+~+~Ⅱ~-~Ⅲ~不限Ⅳ~+~+~Ⅲ~-~Ⅳ~不限>Ⅲ~<Ⅳ~<吴兴区经济实力近几年发展迅速,城镇分布密集,乡镇企业蓬勃发展,镇区及中心村建设用地需求迅猛增长。2005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区农村人口27万人,农村居民点面积4399.76公顷,人均农居点面积162.95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较全省平均水平偏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部分农村居民点将并入城镇范围,而且大量的农村居民将向城镇转移,因此在规划期内,农村居民将呈下降趋势,同时也应考虑到有部分农村居民在迁移到城镇后,仍将保留在农村的住房,因此通过新农村、中心村及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预测到2020年农村人口将下降到26万。参考《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将吴兴区规划末期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32.50平方米,则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为3444.91公顷,比2005年农居点减少954.85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需求预测一、电力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预测根据电力部门规划,规划期内水电站、变电站建设和电网建设等需新增建设占用土地121.3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23.20公顷。1883.69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098.95公顷。规划期内,东西苕溪防洪工程、杭嘉湖北排工程、环湖大堤(浙江段)工程等水利设施用地共需2335.3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342.2公顷。需求预测除上述建设用地外,考虑到市区、中心镇和经济强镇的重要性和用地需求方面和高保证率,规划期间其它建设用地如特殊用地等基本保持不变。建设用地供需平衡分析通过分项建设用地预测,规划至2020年,吴兴区需用地9675.87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5352.63公顷,而实际下达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5511公顷,上级下达的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吴兴区当地发展的需求。缓解新增建设占用土地供需矛盾的途径有三:一是对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省预留指标;二是预留市级机动指标,按照项目重要程度与实施的先后顺序给予不同程度的保障;三是做好内部挖潜,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的方式扩展用地空间。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方案一、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于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吴兴区当地发展的需求。在拟定建设用地规划方案时,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重点发展乡镇用地。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加大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用地增加相挂钩的力度,在有限的指标下保障科学发展。二、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备选方案吴兴区新一轮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将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充分考虑各行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各乡(镇、街道)用地,以保障规划期内吴兴区经济社会又好快发展。在建设用地指标一定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建设用地保障重点的不同,拟定了两个备选规划方案。方案一: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确保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确保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境、农村基础设施等民生项目和社会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方案二:重点保障城镇发展用地重点保障吴兴区“东扩西拓、南控北进、中间完善”的城镇发展用地,加快老城区的扩大与改造步伐,积极培育新城区,加快中心城区和八里店镇、织里镇、环渚乡等镇乡的发展建设,重点建设工业园区、度假区、经济开发区,积极完善城镇功能结构、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三、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方案选择两个备选方案均满足浙江省下达的主要调控指标的约束,并均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吴兴区经济社会发展。但由于两个备选方案所保障的重点有所不同,因此它们各有优缺点。方案一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对于改善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具有积极作用。此外,吴兴区境内的部分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可以列入省级或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可以争取到省预留指标的支持。因此,该方案可以较好地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满足部分城乡发展的用地需求。但该方案压缩了城镇发展空间,在支撑吴兴区城镇发展方面有所欠缺。方案二增加了城镇发展用地,对城镇的发展有较好的支撑作用。与方案一比较,方案能更好地支撑吴兴区城镇的发展。但该方案减少了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万面不如方案一。但通过争取省预留指标,可以在一走程度上弥补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保证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从方案的可行性、方案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比较两个备选方案,可以看出,方案二略优于方案一。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吴兴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城乡建设的用地需求,能够更好的保障实施吴兴区城镇、重点建设工业园区、度假区、经济开发区的城乡发展策略。因此,选择方案二作为规划方案。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态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间,吴兴区始终把耕地保护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心,占用耕地时要求达到占补平衡。年规划实施期间,耕地的面积从1997年的23486.00公顷增加到2004年的24969.6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一直维持在19464.04公顷,2004年后调整为20300.60公顷,有力地保障了上一轮规划所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100%落实了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规划实施期间,耕地的面积虽然没有减少,但是规划期间,建设用地也占用了不少耕地,上轮规划实施期间批准的建设用地量为4113.0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237.58公顷。通过分析,现行规划实施期间,耕地利用中主要存在耕地质量下降和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大等两个问题。由于追求眼前经济效益,许多原本属于农田的土地改种经济作物,甚至转成园地、林地和养殖水面。补充和开发的耕地质量比原先有所下降,导致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量的比例呈上升趋势。根据2004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全区共有可调整用地2853.59公顷,其中可调整园地为389.40公顷,可调整林地为16.14公顷,可调整养殖水面为2448.04公顷。同时,基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吴兴区近年来非农建设占用了一部分耕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零星分散,占地面积大而利用效率低,浪费了土地。同样,现行规划实施期间,基本农田保护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基本保护压力大和基本农田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耕地供需平衡分析一、耕地需求量预测根据《吴兴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专题研究,并结合吴兴区近几年来的粮食种植情况、人口、人均所需粮食和粮食亩产量的预测数据,预测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应控制在20706.67公顷以上。根据《吴兴区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专题研究,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3800公顷。根据《吴兴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并结合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结果,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4726.75公顷。利用中的难点一、补充耕地质量有下降的趋势由于追求眼前经济效益,许多原本属于农田的土地改种经济作物,甚至转成园地、林地和养殖水面。而补充的耕地有部分来源于开垦荒山、荒坡,部分来源于土地整理和复垦,同时缺乏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下的土壤培肥、合理耕地等,导致耕地质量有所下降。三、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大由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吴兴近年来非农建设占用了一部分耕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零星分散,占地面积大而利用效率低,浪费了土地。基本农田保护的难点一、思想认识不足由于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乡镇更多关注是如何调规划、调农保,保证建设用地,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关注不够,普遍存在基本农田的管理和保护是国土部门的事,与本乡镇无关的思想。而且有些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保区的位置、分布等具体情况掌握不深,基本农田的图件、数据等基础资料不全,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搞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二、市场因素影响力大由于乡镇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基本农田的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所以在市场经济的诱惑下,相当一部分农民通过从原来的农作物种植向养殖业、果木种植业转变增加了收入,对国务院的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不能理解,从而导致吴兴区的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三、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完善从现有情况来看,除了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以外,还没有其它相应的制约措施。制度的缺失和不健全,特别是基本农田考核和监督制约机制的缺失,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也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重要性得不到体现的主要原因。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缺乏相应资金的支持根据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基本农田不仅要落实到村,还要落实到小组和农户。同时对基本农田的巡查以及保持基本农田的质量,都需要大量的专用资金,国家对这块资金的来源和数量尚未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资金很难到位。没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无法深入,而且质量也很难得到提高。五、基本农田的划定缺少透明度在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的具体过程中,有不少群众反映,对自己的承包土地被划为基本农田都不清楚,行政村对基本农田的四至、坐落也不是很清楚。这对基本农田的保护造成了很大的阻碍。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策略1、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制,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新增建设占用土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施新的收缴办法;保护基本农田将实行“有保有压”,即优质基本农田保护和整理提供重点支持,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稳定。2、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保护放在首位”的原则,以耕地占补平衡为目标,加大土地宣传力度,强化土地执法监察,确保了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3、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禁止乱占滥批耕地,对耕地保护实施责任追究制,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了乡、镇工作考核内容。县、乡(镇)、村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严格执行非农建设用地的“六个一律不批”和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推行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制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行为。4、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标志管护措施、基本农田巡查制度和基本农田监测制等多项制度措施,张贴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图。各乡镇实现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配套管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农户、地块,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5、大力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地力水平,加强防治土壤的环境污染,加强土壤保肥保水功能,改变土壤理化性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坚持走有机农业的发展道路。开展耕地质量的全面调查,摸清不同地区耕地污染和地力衰减状况,为全面治理耕地防止污染提供科学依据。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分解指标分解原则(1)落实上级规划控制目标。确保全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控制指标,建设用地各项规模不突破上级指标,落实补充耕地责任。(2)全面保护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保障中心城区、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证吴兴区中心城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发展空间和布局,对全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3)与现行规划指标衔接。吴兴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实施九年,对各乡镇的耕地保护任务已经明确,建设用地配置有一定的基础,本次指标分解要结合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配。(4)体现区域发展的差异性。指标分解要密切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根据体现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工业化进程及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等因素,将指标科学的分解到各乡镇。指标分解依据(1)《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2)《吴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3)《吴兴区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4)吴兴区各乡镇社会、经济、人口统计数据;(5)《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和各行业规划及其对用地的安排;(6)吴兴区各乡镇“四查清、四对照”核查资料;(7)吴兴区各乡镇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8)其他相关规划资料。指标分解方法(1)耕地保有量:主要依据现有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和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潜力,分解确定各乡镇规划期末的耕地保有量。(2)基本农田:结合现行规划基本农田现状及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情况统筹调整基本农田,重点核减中心城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基本农田任务。(3)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根据各乡镇的历史数据、现状数据和规划数据,在下达的控制指标内进行测算,在此基础上统筹平衡全县范围内的城镇、产业和零星工矿用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用地指标分解方案。(4)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依据农村人口规模、历年个人建房用地水平、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新农村建设规划和今后迁村并点的需要,并考虑城镇和产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占用农村居民点用地等因素,综合确定各乡镇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5)基础设施等用地:原则上根据部门用地规划方案,由县级统一核实用地项目,测算项目用地面积,汇总后切块预留,作为县级机动指标。(6)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面积:主要是依据全县开发复垦整理潜力、投资状况来分解控制指标。理、审批管理·施工管理、征迁管理和资金管理等万面的倾斜力度。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内涵节约和集约用地就是如何更有效地利用土地,以最小的土地成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的需要。具体包括三方面: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可能节省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入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节约和集约用地的意义1、土地集约利用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重要内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粗放的消耗高、质量差、效益低的生产发展方式,转变为集约化增长方式,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土地作为主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是人类生产的必备物质基础,也是其他自然资源的基本物质载体。土地利用水平的高低是资源利用水平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集约增长方式的重要尺度。因此,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对整个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2、土地集约利用有利于耕地保护深入研究和挖掘现有存量土地的利用潜力,可以节约用地,有效地减少城市发展过程中对耕地的占用,对于实现下个世纪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3、土地集约利用有利于节省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可以减少土地投入,提高城市用地布局和人口分布的集聚程度。而集聚所产生的规模效益,是社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基本前提。4、土地集约利用研究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有助于土地管理部门充分了解我国城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从而科学地制定土地利用的指导方针和对策,正确引导城市土地的使用方向。其次,我国传统的供地计划主要是新增用地的控制计划,缺乏存量土地的供给计划。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有助于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城市存量土地的利用潜力,加强增量土地供给与存量土地供给的衔接,使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依据更为充分,以确保各城市土地供给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第三,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有助于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城市土地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推动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化的进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分析、土地开发利用程度指标到2004年,土地利用率达到92.68%;土地垦殖率从1996年的11.65%下降到2004年的28.95%;土地建设利用率从1996年的3.93%上升到2004年的16.65%,上升了0.67%。总的来说,近年来,吴兴区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建设利用率均呈上升趋势,而土地垦殖率和土地农业利用率大体平稳,略有所下降。年,吴兴区人口密度大体不变,即每平方公里人口数为220人左右;人均土地、人均耕地略呈减少趋势,而人均居民点用地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品。2004年,人均土地面积、人均耕地面积、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分别为0.456公顷、0.050公顷、0.152公顷。分析结果显示,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人地矛盾也将更加突出,而居民点土地利用集约度不高,还有潜力可以挖掘。、土地集约经营程度分析吴兴区年耕地的数量一直保持在17400公顷左右,粮食产量从1996年的181166吨下降到2003年的100702吨,单位耕地面积粮食产量从1996年的10.26吨/公顷下降到2003年的5.8吨/公顷,下降幅度相当大,而农业总产值却从1996年的114125万元增加到2003年的181751万元,单位耕地面积农业总产值从7.08万元/公顷,单位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在下降,而单位耕地面积农业总产值在上升,这说明在粮食种植放开后,经过农业结构调整,粮食产量由较大幅度下降,但农业产值和农户收益却有较大增加,吴兴区耕地的产出率和收益是比较高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潜力分析(1)耕地整理潜力分析据2005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将全区的宜开垦荒地、荒坡、荒滩、废弃地、坟墩杂地等开发整理为耕地,同时,通过平整土地,减少田埂系数,搬迁小山坡等工程措施,则全区可新增耕地潜力为830.72公顷。(2)农村宅基地整理(双挂钩)潜力分析目前吴兴区农村居民点内部结构松散,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缺少统一规划,部分村空心化现象突出,户均占地量大,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考虑到城乡间经济社会联系,通过城镇的大规模发展,部分农村居民点将并入城镇范围,而且大量的农村居民将向城镇转移,因此规划期内农村居民将呈下降趋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新一轮规划的扩展新增建设占用土地空间的主要手段。通过集聚,统筹安排用地,能较大地发挥土地资源的集聚效应,吴兴区土地规划小组会同项目协作单位通过细致全面的调查,对吴兴区的农村居民点的复垦潜力做了一个客观的评估,其结果如下:根据农村人口预测结果(26万人)和人均农居点标准(吴兴区132.5平方米/人),规划期末农村居民点需求量为3444.91公顷,根据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并考虑农村住房改革等地方政策的导向作用,在不突破规划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可盘活4726.75公顷的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用于满足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各项建设的需要。表吴兴区农村居民点复垦潜力汇总表单位:公顷乡镇街道复垦潜力康山街道仁皇山街道滨湖街道织里镇八里店镇环渚乡道场乡妙西镇东林镇杨家埠镇埭溪镇合计湖州市下达的增减挂钩规模已作为土地复垦任务基数分解落实到各乡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应结合村庄布点规划、农村居民点复垦潜力和用地需求空间,确定规划农村居民点复垦量。在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被突破的前提下,额外完成的土地复垦,可继续通过增减挂钩形式置换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指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对策措施、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科学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和城镇发展控制区规划,并明确其界线,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遏制城镇规模的盲目膨胀与占用耕地的势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下,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的合理编制,科学确定城市用地控制规模,制定合理的用地标准。2、健全土地市场体系,强化土地法制管理健全土地市场体系是优化配置城市土地资源的根本途径,也是理顺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产权关系、搞活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所要求的,从而有利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加快健全法规、规章体系,完善审批程序,使管理工作建立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之上。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改革目前土地处罚制度,严格执行新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土地违法者不仅要罚款、收地,而且还要对构成犯罪的责任人量刑治罪。、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加强农村居民点整理,通过集约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长期粗放的局面,为市域城镇用地腾出用地空间。、灌输节约用地思想盘活存量土地,用好增量土地。对于已出让但无资金开发的土地收取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空置商品房应通过市场调研,找出市场空白点,结合周边环境,确定最佳用途,从而降低商品房空置率;努力改造旧城区,挖掘土地使用潜力,提高城镇容积率。努力形成节约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运行机制,促进城镇建设由外延扩展向内涵集约发展的转变。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严格保护耕地严格保护耕地,控制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建设占用耕地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2)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结合林业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安排其他农业用地。(3)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环境”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增加生态用地,提高森林覆盖率。(4)优化城乡居民点用地结构按照人口向城镇集中原则,推进城镇化进程,改造城中村,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增加城镇规模;重点建设中心村,改造空心村、迁并零星居民点,提高农村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缩减农村居民点规模。(5)调整城镇工矿用地比例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将开发区、园区纳入城镇用地统筹安排,除交通、水利、能源、环保、国防等有特殊选址要求的项目外,工业用地集中安排在城镇建设区,同时,适当调整城镇工矿用地内部结构,提高城镇用地比例,逐步降低工矿用地比例。(6)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比重为发挥基础设施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根据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适当增加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比重。各类用地布局优化规划布局主要方向是围绕吴兴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现状不适应的用地,保障城乡发展建设用地,保护基本农田,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按功能区划进行整合,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优先安排生态用地,保障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保护区等,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体现生态优先理念;保障重点流域环境和重点污染区整治用地,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农田的布局,一是参考了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将最适宜、比较适宜耕种的农用地尽可能划归基本农田;二是参考了近年来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的分布情况,把整理好、已经建成的标准农田全部划入基本农田;三是参考原来基本农田的分布情况,没有特殊情况,尽可能不对其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四是考虑城市建设和工业集中布局的合理需要,对于已经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区、上级政府经过土地市场整顿已经确认予以保留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移出。——合理安排沿国道产业带和沿江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带的用地。土地利用规划布局按照以“发展工业为主,农业和市场物流为辅的综合产业带”的思路合理安排用地。沿杭宁高速公路和南太湖,主要安排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用地,分别建设南太湖休闲观光度假带和杭宁高速公路沿线生态农业带。——按照“撤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迁移高山村、建设中心村”的思路,不断完善优化各村庄布局,逐步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土地利用分区土地用途分区概念与依据土地用途分区是以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的适宜性为基础,结合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按土地利用方向的不同,将规划地区划出不同的用地区域。土地用途分区的主要依据: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2、土地利用现状;3、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结果;4、产业结构调整和地域布局规划;5、土地需求量预测结果;6、各类用地调整指标;7、部门用地布局规划;8、与土地利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土地用途分区划定1、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2、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3、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4、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建制镇、工矿用地)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5、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村镇(集镇、村庄)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6、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7、其它用地区:是指没有划入以上用途区的其它土地区,如河流水面和未利用地。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途管制”的基础上,增加了“空间管制”的概念,形成“三线四区”空间管制形态,其中三线包括: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根据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按照规划布局,落实城、镇、村、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形成的界线。2、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变化,在规模边界之外划定城、镇、村、工矿建设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扩展边界与规模边界可以重合。3、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规划期内需要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的空间范围边界。建设用地边界划定后,规划范围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区域:1、允许建设区:是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可以安排城乡建设项目的区域,其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2、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在不突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3、禁止建设区:是指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4、限制建设区:是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它区域。该区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农业生产的空间,也是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主要区域,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 & & & & & & & & & & & &图三线四区空间部门规划协调与公众参与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是吴兴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在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上与市级规划保持高度一致。规划目标和主要用地调控指标均是在市级规划的框架下确定的,做到了约束性指标与预期性指标均不突破。十一五规划衔接《吴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是本次规划编制的直接依据。社会经济指标直接采用“十一五”规划指标;近期人口、城镇化率与“十一五”规划相衔接;土地利用指标的安排与“十一五”规划的经济发展目标、人口规模是相适应的;“十一五”规划中的重大项目已纳入了土地规划中,用地得到了保障。本次规划编制人口目标与城市总体规划目标一致;在城市用地空间布局和发展目标上也和城市总体规划保持协调;在城镇人均用地标准和城镇用地内涵上,与城市规划部门进行过多次交流,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本次规划修编在与行业规划协调方面,除邀请部门参加论证会、协调会、评审会等常规形式外,还与各行业用地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即由技术人员根据各部门提交的行业发展规划,结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和用地标准,编制行业用地规划,明确规划期内行业发展目标、空间格局、建设发展安排、项目用地规模及图上布局,形成一个规划方案、一张项目用地表和一张行业用地空间布局图,全面地掌握规划期间行业用地需求,为统筹区域用地布局、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增强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创造条件。五、与其他相关规划衔接本次规划还特别注重与农业部门的规划或项目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之间的衔接,并加强与正在编制中的“十二五”规划衔接。公众参与情况总结新一轮规划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要求,聘请浙江大学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作为规划修编技术协作单位,负责规划修编技术协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全程参与了本次规划修编:在准备工作阶段,各部门和各乡镇抽调专人负责协助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调研工作,为规划修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专题研究阶段,规划修编人员与相关的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并进行实地调研;规划大纲编制阶段,项目组就行业用地安排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各部门均出具了具体意见,同时,项目组就各乡镇用地安排征求了各乡镇政府意见,这都对增强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大纲初稿完成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大纲论证会议,发改委、建设局、经发局、计生委、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财政局、统计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等多个部门均参加了会议,就大纲的主要规划方案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在规划修编启动阶段,区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规划修编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在前期研究阶段,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修编情况汇报,督办规划修编进展;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大纲论证会议时,区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对规划目标、空间布局、中心城区用地提出具体调整意见,对大纲的修改完善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项目组将大纲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区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就规划方案的确定专门举行听证会邀请规划相关机关单位、乡镇领导、企业代表、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参加,广泛听取各意见,对规划进行调整补充。在规划大纲编制过程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组织区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多次对规划修编的基础数据、专题初稿、主要指标对接方案、规划大纲进行专门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方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面临挑战规划期间,吴兴区工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快,全区经济将步入新的工业阶段。化工、水泥、冶金、电力等行业能耗、物耗比国内先进地区普遍落后。随着新的发展高峰的到来,污染控制将面临更大的压力。2005年,全区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65.00%,低于国家要求的70.00%的水平;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也较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待提高。规划到2020年,全区城镇人口规模将扩大,城镇化率达60.05%。如不采取控制措施,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量将成倍增加,城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将比2005年上升一倍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保护任务更加艰巨,人口密集区,交通稠密区的空气质量也要进一步改善。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垃圾和污水排放量将大幅度增加,在农村全面兴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是吴兴区未来几年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新一轮规划的重要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新一轮规划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始终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大抓手,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合理安排了用地。新一轮规划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有利的一面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规划确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均是在充分考虑吴兴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制约因素环境资源特性的基础上制定的,彻底转变了过去只图发展不顾环境的规划思路,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二是明确了环境保护目标,提升了环境保护的地位,强化了土地管理者和使用者的环境意识,为环境保护的实施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三是优化了用地布局,规划调整了各类用地布局,建设用地更趋集中紧凑,对于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采取关停并转的措施,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四是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林地等具有生态功能的用地面积有所增加,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完善了农田林网防护体系,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五是安排了生态环境建设用地,划分了生态用地区,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保证了生态用地的稳定性,较为有力的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尽管新一轮规划把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作为生态环境编制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由于人类生产建设的逆自然性,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将不可避免地对生态造成一定得负面影响,其中包括:1、随着城市建设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城市垃圾和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产生速度将越来越快,废弃物不仅污染大气,而且对水体、土壤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2、现代农业大量施用农药和化肥,有机氯杀虫剂能在土壤中长期残留,在生物体内富集,造成危害;同时,农田施用的任何化肥都不仅能被植物完全吸收利用,而且流失的化肥会在根层以下累积,经水的淋洗进入水体,成为潜在的环境污染物。3、作为土地整理活动重要内容的水利水电工程、农田灌溉工程以及土地平整与坡地垦殖等往往会改变地表水系的网络结构,不仅会直接影响自然生态环境类型的改变,还可能影响伴随原有水系网络而形成的各种相关生态过程。4、大面积耕地开发及新城镇建设会加大地下水抽取量,从而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加重地表植被的生理性干旱。5、建设用地的扩张、提高土地垦殖率及开发荒地等导致原生、次生自然植被及人工植被的大面积减少和退化,造成地表植被覆盖率和覆盖程度的降低。减缓环境影响措施合理的土地利用布局是避免生态环境破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因此,严格土地利用的管理,发挥土地利用的调控作用,是实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在用地上,要对建设用地加以严格管制,积极安排生态用地;在布局上,要对杭宁高速公路沿线、南太湖沿岸等生态脆弱区重点安排生态用地, 全面推行辖区内工业企业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对行业特征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监督管理;扩大花草绿地,对渠道两岸进行绿化美化,改善水环境质量。规划期内,将在主城区和各重点乡镇分别扩建和新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控制城区的环境污染和水污染,净化水环境,避免污染由城区向乡村扩散。对生态环境状况适时监测,随时掌握吴兴区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为保护、利用、治理吴兴区土地提供科学依据。初步掌握对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能力和对灾害的防御能力。提高监控和预警手段。对各种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建库、运用GIS等先进的科技手段和信息系统,进行科学管理,及时准确的反映生态环境的变动情况。同时,加强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围绕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组织开展基础性研究和科技攻关,鼓励各级政府、各部门加强生态环境的调查研究,对研究成果予以保护,并积极予以运用。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产业规划等空间布局规划,并严格执行。加强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工矿企业土地利用防治规划等专项规划,积极制定和突出各种生态问题的防治和解决措施。同时,必须严格规划实施,把各种合理的空间布局和正确的方针措施落到实处,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规划主要成果1、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文本2、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说明1、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图2、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分区图4、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图5、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6、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图7、吴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图8、吴兴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示意图9、吴兴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图10、吴兴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1、吴兴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图吴兴区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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