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我家价值二百块钱的鱼,我不追究他民事责任,他是不是不用萨科齐被拘留留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16:29:04   
        毕竟这是一条人命啊。虽然他是一个贼,怎么办呢?  -----------------  本拉登也是一条人命啊,藏独也是人命啊,疆独也是人命啊,你说要怎么办?  该怎么办怎么办,法律是为守法者服务的,不是为犯法者服务的,就算你一定要保障罪犯的权益,也要在优先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基础上,再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罪犯的权益。  不然,你以为法律是什么?  不然我们为什么要守法!  如果守法者和犯法者可以享有完全相同的权益,大家还要当好公民干吗?全去杀人放火抢银行得了!!    真正的法律是为保障老百姓的权益的,为守法者服务的!  人民,守法的人,才应该也必须是法律的最大得益者!不然法律有什么用,还不如垃圾呢。  
       作者:老衲法号空空 回复日期: 14:01:55                   楼上一群圣母圣父的傻×。我就说几点,看看你们这些屁股长在脑袋上的家伙们说的什么东西!                    第一,姓田的是半夜三更手持凶器翻墙入院。          有一些白痴在说半夜入室就一定是小偷吗?不一定,还有通奸者,情人也会半夜翻墙。但是半夜手持凶器登墙进院子,你能说他下一步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么?除了行窃,他还可能强奸,杀人,寻仇。                    第二,狼狗咬伤了田姓男子,但应该不是致命伤,否则该男子也不会健步如飞爬上高树,等待救援。真正导致他死亡的是,救援不力,导致伤口流血过多而死亡。所以如果认为田姓男子是受害人的,应该把狗主人和施救机构一起搞上去。叫你不及时救我们小偷,你就该赔偿!                    第三,当晚狗主人不在家里,所以这不是一个蓄意谋杀,也不是狗主人指使狗狗用力的咬,放心的咬,咬死他,也不是狗主人叫他不许救。这是该田姓男子报应不爽,闯进一个有狗的家里,让他命绝。          要是他在逃窜的过程中闯进一个普通人家家里,趁着主人熟睡行窃或者失败随便抓一个人当人质,有的你们受的。                    第四,狗主人没必要贴出家有烈狗的告示,狗是拴在家里养的,不在公共场合。只有在入睡前才放在院子里看门,这是他的私人领地,他有权在自己家里放狗,或者脱衣服裸奔。就像前面人说的,如果是个游泳池,家里没人,小偷掉下去,因为不会游泳淹死了,请问主人要付什么责任!要让主人因泳池而赔偿么?因为没有张贴告示,家有泳池,入夜行窃者谨慎脚下,而赔偿么?                    第五,田姓男子据说是行窃被发现,被追的时候逃到这家被狗咬伤,然后爬到树上,等了很久没人救他就死了,。狼狗咬他的时候,他会惨叫吧,之后上树了,请问这期间狗咬不到人狗会叫吧,狗一直叫,而那些追小偷的人很可能听得见他惨叫听得见狗叫吧,(我邻居养藏獒,体型大的吓人,叫声震天,晚上9点要是吼两声,和打雷一样,方圆十里都听得见),却为什么不过来抓他。为什么不立刻打 120叫救护车,为什么一定要拖到他差不多了警察才姗姗来迟?请问这时,追捕该小偷的群众是否也要负有一定责任,很奇妙的是追捕的时候轰轰烈烈,小偷翻墙后立刻不做声。按着要狗主人赔偿的道理讲,这些人都负有责任,都需要赔偿,但是法不责众,所以大家都没事。就跟大学里抓到偷车的一样,大学生围殴致死,然后一哄而散,警察你能拿大家怎么办?活该那小偷被打死。                    第六,我发现这楼里学法律的人,有一点很根本的没搞清楚。          法律的目的是要你学来尽最大程度保护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是沦为你们炫耀知识的手段。法律最基本的是要你们首先能对受害人和施害人进行最根本的判断。          入室行窃和狗咬伤人不能单纯的划分成两个案子,只有初级学法者或者那种僵化的为钱办事的律师才会这样划分。这两者存在必要的因果关系,狗咬伤人的地点是在主人的院子里,时间是半夜三更,咬伤人的“动机”,是半夜有陌生人翻墙入院,没走正规渠道,狗主人也不在家。这和把狗放在家里,大白天门没关好,邮递员从大门进,一不小心给咬伤了绝对是两码事。半夜持刀翻墙入户,田姓男子正在或即将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被狗咬伤(不是咬死),他此时就不是一个一般的老百姓,不能按照维护百姓人权的基础上去衡量他的权利得失。为什么有人断定他是偷,那是因为之前他行窃被主人发现,被众人追捕,仓皇逃到这家。                    楼上一些圣父圣母还在那里扯什么这个案例那个案例,笑了。拿那些钻法律漏洞钻空子的赔偿案来衡量对这个案例的赔偿方法,你们究竟是拿这些有漏洞的法律当什么了,圣经么?法律有了漏洞,你们学法的不知道用自己知识尽可能的去完善它,反而拿这些漏洞来保障罪犯的权益,为虎作伥,其意为何?            =============================================================  顶
  作者:老衲法号空空 回复日期: 14:01:55            楼上一群圣母圣父的傻×。我就说几点,看看你们这些屁股长在脑袋上的家伙们说的什么东西!            第一,姓田的是半夜三更手持凶器翻墙入院。      有一些白痴在说半夜入室就一定是小偷吗?不一定,还有通奸者,情人也会半夜翻墙。但是半夜手持凶器登墙进院子,你能说他下一步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么?除了行窃,他还可能强奸,杀人,寻仇。            第二,狼狗咬伤了田姓男子,但应该不是致命伤,否则该男子也不会健步如飞爬上高树,等待救援。真正导致他死亡的是,救援不力,导致伤口流血过多而死亡。所以如果认为田姓男子是受害人的,应该把狗主人和施救机构一起搞上去。叫你不及时救我们小偷,你就该赔偿!            第三,当晚狗主人不在家里,所以这不是一个蓄意谋杀,也不是狗主人指使狗狗用力的咬,放心的咬,咬死他,也不是狗主人叫他不许救。这是该田姓男子报应不爽,闯进一个有狗的家里,让他命绝。      要是他在逃窜的过程中闯进一个普通人家家里,趁着主人熟睡行窃或者失败随便抓一个人当人质,有的你们受的。            第四,狗主人没必要贴出家有烈狗的告示,狗是拴在家里养的,不在公共场合。只有在入睡前才放在院子里看门,这是他的私人领地,他有权在自己家里放狗,或者脱衣服裸奔。就像前面人说的,如果是个游泳池,家里没人,小偷掉下去,因为不会游泳淹死了,请问主人要付什么责任!要让主人因泳池而赔偿么?因为没有张贴告示,家有泳池,入夜行窃者谨慎脚下,而赔偿么?            第五,田姓男子据说是行窃被发现,被追的时候逃到这家被狗咬伤,然后爬到树上,等了很久没人救他就死了,。狼狗咬他的时候,他会惨叫吧,之后上树了,请问这期间狗咬不到人狗会叫吧,狗一直叫,而那些追小偷的人很可能听得见他惨叫听得见狗叫吧,(我邻居养藏獒,体型大的吓人,叫声震天,晚上9点要是吼两声,和打雷一样,方圆十里都听得见),却为什么不过来抓他。为什么不立刻打 120叫救护车,为什么一定要拖到他差不多了警察才姗姗来迟?请问这时,追捕该小偷的群众是否也要负有一定责任,很奇妙的是追捕的时候轰轰烈烈,小偷翻墙后立刻不做声。按着要狗主人赔偿的道理讲,这些人都负有责任,都需要赔偿,但是法不责众,所以大家都没事。就跟大学里抓到偷车的一样,大学生围殴致死,然后一哄而散,警察你能拿大家怎么办?活该那小偷被打死。            第六,我发现这楼里学法律的人,有一点很根本的没搞清楚。      法律的目的是要你学来尽最大程度保护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是沦为你们炫耀知识的手段。法律最基本的是要你们首先能对受害人和施害人进行最根本的判断。      入室行窃和狗咬伤人不能单纯的划分成两个案子,只有初级学法者或者那种僵化的为钱办事的律师才会这样划分。这两者存在必要的因果关系,狗咬伤人的地点是在主人的院子里,时间是半夜三更,咬伤人的“动机”,是半夜有陌生人翻墙入院,没走正规渠道,狗主人也不在家。这和把狗放在家里,大白天门没关好,邮递员从大门进,一不小心给咬伤了绝对是两码事。半夜持刀翻墙入户,田姓男子正在或即将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被狗咬伤(不是咬死),他此时就不是一个一般的老百姓,不能按照维护百姓人权的基础上去衡量他的权利得失。为什么有人断定他是偷,那是因为之前他行窃被主人发现,被众人追捕,仓皇逃到这家。            楼上一些圣父圣母还在那里扯什么这个案例那个案例,笑了。拿那些钻法律漏洞钻空子的赔偿案来衡量对这个案例的赔偿方法,你们究竟是拿这些有漏洞的法律当什么了,圣经么?法律有了漏洞,你们学法的不知道用自己知识尽可能的去完善它,反而拿这些漏洞来保障罪犯的权益,为虎作伥,其意为何?        ————————————————————  他们就是鼓励犯罪呗!!!!反正,出了事,有他们和他们手上捧的圣经做后盾。我们这些法盲有意见?闪一边去。
  作者:本大爷是江山 提交日期: 16:34:00
    ??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16:29:04                  毕竟这是一条人命啊。虽然他是一个贼,怎么办呢?    -----------------    本拉登也是一条人命啊,藏独也是人命啊,疆独也是人命啊,你说要怎么办?    该怎么办怎么办,法律是为守法者服务的,不是为犯法者服务的,就算你一定要保障罪犯的权益,也要在优先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基础上,再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罪犯的权益。    不然,你以为法律是什么?    不然我们为什么要守法!    如果守法者和犯法者可以享有完全相同的权益,大家还要当好公民干吗?全去杀人放火抢银行得了!!        真正的法律是为保障老百姓的权益的,为守法者服务的!    人民,守法的人,才应该也必须是法律的最大得益者!不然法律有什么用,还不如垃圾呢    ——————————————————————  本大爷是江山,你还能跟这个神棍说那么多,我佩服你,我早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因为他根本听不进去。  
  入室盗窃的小偷不只是偷盗钱财,还有潜在的危害他人生命的危险,  狼狗顶多算防卫过当,哪里罪就至死了?
  现在在这里都不能说狼狗罪不至死了,虽然它是咬了小偷,小偷逃到树上,死了,也算是咬死了。  ——你要说这些,很多人就说狗爸狗妈、猫狗粪,前面还有个厉害的,说你们把牲畜当亲人,把别人当牲畜。    我说我们何德何能,能配得上这样的高帽子啊????  
  万一小偷不仅偷东西还伤人呢??狗咬死他不对 狗都死了。
哪些没被狗咬死的小偷 有多少是逮住以后放出来继续作案的???呼吁加大惩罚力度!!
  真的,我看到那句“你们把牲畜当亲人,把别人当牲畜”时我都被震得手发抖。  这么一顶高帽子……  不过,从这个帖子那些骂我们是狗爸狗妈是SB是不讲人权的法盲的回帖中,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真的很多人还不如一只狗通人性。    皮埃斯一下:我真的真的不养狗。
  虽然觉得这个小偷不该死,但是还是不希望被偷的人家去赔偿,法律首先应该保护良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其次才是小偷的。
  还有,为啥我给几个版主发短信要求修改帖子的标题都没得到答复?很惭愧,真的不会这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有个流程啥的?诶,我再次重申,这个帖子的标题应该改成《小偷在户主家死了,小偷家人索赔15万》。  省得广大爱狗人士因为我的帖子受累,我自己也回复那些骂人的打字打得手发抖。
  这年头被偷的还要赔钱 真是奇了怪了
  狗的主人好倒霉啊,不养狗吧,家里钱被偷人的生命安全受威胁  养了狗吧,出了这么种霉事    那是不是以后就打开大门,看到小偷得对对小偷们说欢迎光临,您走好,小心路滑……
  作者:喝水不吃饭 回复日期: 16:47:23 
    虽然觉得这个小偷不该死,但是还是不希望被偷的人家去赔偿,法律首先应该保护良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其次才是小偷的。    ——————————————  并不是狗一冲上来就咬断了他的脖子呀,更不是户主放狗叫狗去咬断他的脖子啊!是他被狗咬伤了,逃到树上,等了太久,死了。  前面有人说户主纵狗行凶,我真无语了。  又:小偷家人还好意思要赔偿,看来以后小偷可以放心大胆干坏事了,万一不幸有个工伤什么的,还可以申请赔偿。  
听了各位圣父圣母跟各位小偷界的前辈的言谈跟总结,我得出一个结论,  
那就是,小偷这个职业是前途光明!!而且是没有生命危险的职业!   
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要转职为一个小偷,当然,由于本人今天刚入行,所以请各位圣父圣母跟小偷界前辈们指点一下法律对咱的保护作用跟实际操作,谢谢啊!
  作者:现实让人灰心 回复日期: 16:48:03   
    还有,为啥我给几个版主发短信要求修改帖子的标题都没得到答复?很惭愧,真的不会这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有个流程啥的?诶,我再次重申,这个帖子的标题应该改成《小偷在户主家死了,小偷家人索赔15万》。    省得广大爱狗人士因为我的帖子受累,我自己也回复那些骂人的打字打得手发抖。  ------------------    应该改成:小偷夜半持刀入室行窃,遭看家犬咬伤,终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两条义犬,看家护院,乃是职责所在,到头来谁曾想是这种结局,死得确实冤枉!
  看完这贴,觉得某些强调人权的人,道德观都扭曲了  维护了小偷之流犯罪者的人权,谁来维护守法百姓的人权呢?  
  作者:weewow 回复日期: 14:40:19 
    作者:大雅不雕 回复日期: 14:13:43            看到上面有扯上国外国内如何如何的。      其实国外狗咬死了人也是要死刑的。        =================================        你不要誤導羣众! 國外是主動攻擊人的狗,如果經過測試屬於aggressive才會被人道毀滅。 如本案這樣的情況,夜闖民宅而被看家護院的狼狗咬,狗主人和狗都不負責。 更何況本案死者是因為得不到及時救援而死,而非直接被狗咬死。 如果救援機構可以及時到場,根本不會死人!    +++++++++++++++++++++++++++++++++++++++++++++++++++++++++++  我可没误导哦。  这个判定本来也是有导向性的。  而且,攻击人的狗被判定为有危险倾向的比例非常高。  还有就是虽然不是被狗直接咬死的,但直接被咬死的情况并不多,要么咬喉管。  大部分都是创伤然后失血。  就像杀人使刀子也没那么准正中心脏或者喉管,还不是失血过多。      
  或者是:  “小偷持刀行窃因公殉职,家属求获赔偿;  家狗忠于职守肉搏歹徒,却遭警察击毙。”  
  作者:黑色招财猫 回复日期: 15:53:21 
    从情理上,包括我自己都无法接受狼狗被处决的结果。但是意气和个人感情这貌似对此案没有任何帮助。陶先生被小偷的亲属追究民事责任,应该从举证责任倒置入手,应可能有大的转机。这也算是诉讼之灾吧。各位,诉讼只是利益的博弈,并不是什么正义的天平。  ------------------------------------------------------------    
动物侵权案件,饲养者如能证明,伤害系动物被受害人或第三人激怒而引起,饲养者免责。    
如户主饲养的宠物证照齐全,则警察杀死户主的狗很可能存在程序违法,侵害他人财物,户主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真的真的非常憎恨小偷!!!!!!!!!
  这帖子里的那个P不是神棍,简直是神经病
  狗不是处死了么?还赔个p钱啊!小偷家人也好意思!他要是随便路过被咬死的,赔多少都该,可他是行窃时被咬死的耶!咬死活该!那他要是翻阳台什么的时候栏杆松了失足摔死,是不是还要高开发商阳台修得不结实找开发商索赔啊?!笑死人了。  处死咬死人的狗以绝后患没什么大问题,但还为活该被咬死的小偷索赔就太
  看完这个帖子觉得养条狗真好……家里遇到小偷的时候,比永远迟到的警察管用。赔15w事小,被小偷一刀捅死事大。
  作者:老衲法号空空 回复日期: 14:01:55               楼上一群圣母圣父的傻×。我就说几点,看看你们这些屁股长在脑袋上的家伙们说的什么东西!                第一,姓田的是半夜三更手持凶器翻墙入院。        有一些白痴在说半夜入室就一定是小偷吗?不一定,还有通奸者,情人也会半夜翻墙。但是半夜手持凶器登墙进院子,你能说他下一步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么?除了行窃,他还可能强奸,杀人,寻仇。                第二,狼狗咬伤了田姓男子,但应该不是致命伤,否则该男子也不会健步如飞爬上高树,等待救援。真正导致他死亡的是,救援不力,导致伤口流血过多而死亡。所以如果认为田姓男子是受害人的,应该把狗主人和施救机构一起搞上去。叫你不及时救我们小偷,你就该赔偿!                第三,当晚狗主人不在家里,所以这不是一个蓄意谋杀,也不是狗主人指使狗狗用力的咬,放心的咬,咬死他,也不是狗主人叫他不许救。这是该田姓男子报应不爽,闯进一个有狗的家里,让他命绝。        要是他在逃窜的过程中闯进一个普通人家家里,趁着主人熟睡行窃或者失败随便抓一个人当人质,有的你们受的。                第四,狗主人没必要贴出家有烈狗的告示,狗是拴在家里养的,不在公共场合。只有在入睡前才放在院子里看门,这是他的私人领地,他有权在自己家里放狗,或者脱衣服裸奔。就像前面人说的,如果是个游泳池,家里没人,小偷掉下去,因为不会游泳淹死了,请问主人要付什么责任!要让主人因泳池而赔偿么?因为没有张贴告示,家有泳池,入夜行窃者谨慎脚下,而赔偿么?                第五,田姓男子据说是行窃被发现,被追的时候逃到这家被狗咬伤,然后爬到树上,等了很久没人救他就死了,。狼狗咬他的时候,他会惨叫吧,之后上树了,请问这期间狗咬不到人狗会叫吧,狗一直叫,而那些追小偷的人很可能听得见他惨叫听得见狗叫吧,(我邻居养藏獒,体型大的吓人,叫声震天,晚上9点要是吼两声,和打雷一样,方圆十里都听得见),却为什么不过来抓他。为什么不立刻打 120叫救护车,为什么一定要拖到他差不多了警察才姗姗来迟?请问这时,追捕该小偷的群众是否也要负有一定责任,很奇妙的是追捕的时候轰轰烈烈,小偷翻墙后立刻不做声。按着要狗主人赔偿的道理讲,这些人都负有责任,都需要赔偿,但是法不责众,所以大家都没事。就跟大学里抓到偷车的一样,大学生围殴致死,然后一哄而散,警察你能拿大家怎么办?活该那小偷被打死。                第六,我发现这楼里学法律的人,有一点很根本的没搞清楚。        法律的目的是要你学来尽最大程度保护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是沦为你们炫耀知识的手段。法律最基本的是要你们首先能对受害人和施害人进行最根本的判断。        入室行窃和狗咬伤人不能单纯的划分成两个案子,只有初级学法者或者那种僵化的为钱办事的律师才会这样划分。这两者存在必要的因果关系,狗咬伤人的地点是在主人的院子里,时间是半夜三更,咬伤人的“动机”,是半夜有陌生人翻墙入院,没走正规渠道,狗主人也不在家。这和把狗放在家里,大白天门没关好,邮递员从大门进,一不小心给咬伤了绝对是两码事。半夜持刀翻墙入户,田姓男子正在或即将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被狗咬伤(不是咬死),他此时就不是一个一般的老百姓,不能按照维护百姓人权的基础上去衡量他的权利得失。为什么有人断定他是偷,那是因为之前他行窃被主人发现,被众人追捕,仓皇逃到这家。                楼上一些圣父圣母还在那里扯什么这个案例那个案例,笑了。拿那些钻法律漏洞钻空子的赔偿案来衡量对这个案例的赔偿方法,你们究竟是拿这些有漏洞的法律当什么了,圣经么?法律有了漏洞,你们学法的不知道用自己知识尽可能的去完善它,反而拿这些漏洞来保障罪犯的权益,为虎作伥,其意为何?
  作者:本大爷是江山 提交日期: 16:34:00
    ??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16:29:04                  毕竟这是一条人命啊。虽然他是一个贼,怎么办呢?    -----------------    本拉登也是一条人命啊,藏独也是人命啊,疆独也是人命啊,你说要怎么办?    该怎么办怎么办,法律是为守法者服务的,不是为犯法者服务的,就算你一定要保障罪犯的权益,也要在优先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基础上,再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罪犯的权益。    不然,你以为法律是什么?    不然我们为什么要守法!    如果守法者和犯法者可以享有完全相同的权益,大家还要当好公民干吗?全去杀人放火抢银行得了!!        真正的法律是为保障老百姓的权益的,为守法者服务的!    人民,守法的人,才应该也必须是法律的最大得益者!不然法律有什么用,还不如垃圾呢。        对啊.    我可怜的狗狗啊.它对主人那么好,那么懂事,那么机灵,还要被人杀死.    我希望杀死狗狗的警察,也死于非命,尸体被狗吃!    
    这么说来,当小偷可真是个好职业了,人家带刀去你家偷时,你可不能抵抗,只能乖乖让他偷让他抢让他杀,否则小偷要是受个什么伤的,你可得赔钱啊!    这是什么世道了,小偷去人家家里偷东西被看家狗咬死还是被偷的人的错了?主人养的狗又不是放到外面,说人家没尽到看管责任?人家把狗养在私人领域里哪错了?你个小偷带刀闯人家里还有理了!?    祝愿楼上那些圣母天天家里都遭小偷,而且都是带刀的,到时你们可得热烈欢迎他们到来啊!  
  任何一个正常人,        都不会说出小偷必须死这种残忍的话来。  ====================================================  任何一个遭过小偷的正常人,都会痛骂小偷该千刀万剐。
  作者:菜花 回复日期: 15:54:29 
    小偷已经失血过多死亡,咬小偷的狗已经被击毙,狗主人也可能要赔钱,他们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那迟来的警察和急救120应该负什么责任?如果他们及时赶到,就不会发展到最后这个结局了,他们总不能一点儿责任没有吧?        ····························  排,再补充一下,小偷是到第三户被发现,就是个惯犯,那么这一代丢过东西的小偷的父母当然也要赔偿另外如果有人被偷的是刚刚借来救命的钱,那么因为小偷而在医院失去的亲人谁来偿命,  另外小偷被业主们发现追赶,才跑到陶先生家,那么追的人使得陶先生家死了人,陶先生想卖房子卖不出去,自己住又膈应谁来陪?  虽然我不喜欢狗,还挺怕的,也反感没素质的狗主人,但这件案子和喜不喜欢狗没关系,如果陶先生狗在公共场所要死了小偷,那么就算是小偷,陶先生也需要赔偿,因为路人也有被伤的可能,但是陶先生的狗关在自己家里,小偷大半夜跑人家家里,结果死了,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报应,干这种肮脏的勾当就是在为自己挖坟,挖好了所以报应来了死了!又不是陶先生唆使狗咬死他!  再者,人家陶先生无缘无故,一个小偷跑人家家里死了,害死人家两条狗,房子变成鬼屋,人家处于人道愿意给死者4万作为心意,这人家够不错的了,15万,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自己儿子做了贼死了做父母的还管人家要钱  陶先生完全可以不用同情,一家子道德沦丧的,狗虽然护卫主人使小偷死了,虽然狗狗防卫过当,但毕竟人死了,那么狗狗也牺牲了自己的命,但是关陶先生什么事,人家当天不在家狗在自己关着,谁叫小偷要偷东西,崩拿路人说事,哪个正经人大半夜翻墙跑别人家,陶先生无任何错,其实狗狗也实在怨!  刚被偷了钱包手机证件的人愤恨路过,小偷还敢让人同情,偷得时候怎么没想过被偷的人不幸?别说穷,我还是穷人呢!小偷不是梁山好汉,有种去中南海偷,怕墙还没翻一半,就被击毙了,小偷父母也可以和领导人要索赔!
  狗就是看家的,不理解上面某些圣母o(╯□╰)o
  另外补充快过年了大家要保管好自己的包包,小偷很猖狂!我对有素质的狗主人没意见!没素质的自我检讨下为啥很多人仇恨狗到了不分青红皂白的地步,狗狗无错,部分养狗的主人素质太差!但是家里养狗狗看家护院自古就有,你大半夜不偷关家里的狗能咬你?狗肯定不知道咬的深浅,要不为了大家的安全,那些为小偷说话的就去和zf商量,干脆大家家里栓个警察好了,当然警察要是也不小心弄死了小偷,那就警察和zf陪了!  那些强盗,贼在做这些肮脏的事时他的良心哪去了,还有骗子就该加大力度处罚,不然无辜的百姓的利益必然被践踏!话说如果没有狗,小偷进去,主人报警,等警察来了说不定主人早完了,看来狗狗确实比那些鸡鸣狗盗和腐败分子要高尚的多!
  虽然不喜欢狗,但是不得不说一句。  养狗是干嘛的?就是为了看家护院的,进来犯罪的还有理了?真是河蟹的社会啊。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16:29:04     不是我东拉西扯,是你提前认定了,进你家门的都是凶犯,        来一个杀一个。        我只能说,若这个人不是凶犯,你杀错人了。        若这个人是凶犯,你只能被他杀。        所以美国的法律不对的。        美国之所以敢颁布这条法律,        因为美国的法律之上,还有一本《圣经》  -------------------------------------------  哟,怎么又出来了呢?你怎么没去替你这位同行收尸啊?还TMD得圣经在法律之上?我看你的脑袋长屁股上吧.  半夜三更拿刀未经主人允许翻墙入室就是凶徒,这个不需要我认定,在他墙进来的那一刻,就是非法入室了,就已经是犯罪了,至于具体是小偷,强盗或者蓄意谋杀强奸什么的,那得看他接下来的犯罪行为.  但是做为主人的话,在有把握有能力的前提下,我绝对会奋起反抗,如果是小偷抢劫什么的,弄死了,最多就是一个防卫过当,两条狗命和几万块钱换你们小偷的贱命,值了.  小偷就是小偷,永远不要想和一般普通百姓的权利平等,普通人来我家被弄死了,那算就是杀人,小偷来偷东西被弄死,那就是防卫过当,这个条款放之四海皆准,国外也一样,你们小偷不服气就来试试嘛.我丢几万块钱,你丢一条命,谁怕谁?  如果是蓄意谋杀或者强奸之类的,就算不反抗也得死,反抗的话可以还有一条生路,两条六七十斤的狗扑上去,纵他再凶神恶煞,也会畏惧几分.我就有时间可以跑或自救,而你只能等死,关键时候你的神还不如我两条狗.  
  作者:纯情凡士林 回复日期: 17:30:29 
    作者:本大爷是江山 提交日期: 16:34:00         ??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16:29:04                        毕竟这是一条人命啊。虽然他是一个贼,怎么办呢?      -----------------      本拉登也是一条人命啊,藏独也是人命啊,疆独也是人命啊,你说要怎么办?      该怎么办怎么办,法律是为守法者服务的,不是为犯法者服务的,就算你一定要保障罪犯的权益,也要在优先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基础上,再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罪犯的权益。      不然,你以为法律是什么?      不然我们为什么要守法!      如果守法者和犯法者可以享有完全相同的权益,大家还要当好公民干吗?全去杀人放火抢银行得了!!            真正的法律是为保障老百姓的权益的,为守法者服务的!      人民,守法的人,才应该也必须是法律的最大得益者!不然法律有什么用,还不如垃圾呢。                对啊.        我可怜的狗狗啊.它对主人那么好,那么懂事,那么机灵,还要被人杀死.        我希望杀死狗狗的警察,也死于非命,尸体被狗吃!              。。。。汗。。你是来黑那些爱狗人士的吧?脑残圣母就一直在攻击什么狗爸狗妈,你倒好,说这样脑残的话,等着被那些脑残圣母攻击吧。你要真爱狗,就不要说这样脑残的话,只会让其他人对爱狗人士加深误解。喜欢狗没错,但为了狗说出一些恶毒的话,只会让别人反感的。  
那个P开头的SB神棍,就一直在把这件事情转移到什么狗爸狗妈身上,你这样说话,只是正合他们意而已。  
声明,我可不是什么狗爸狗妈什么的。
  一向很民主的美国,遇到私闯民宅的人可是可以直接开枪的哦。  如果公民的家都不能是一个安全的所在的话,我们就真的没有人权了。  
  :妖之若曦 回复日期: 17:21:01 
  其实最血腥的还是人类,动物用的只不过是自己的牙齿和爪子,而人类却有刀、枪、导弹、原子弹……动物吃人的事只是偶尔发生,而人吃动物的事天天都在发生,我的一日三餐 一餐都少不得吃动物。  --------------------------    人类也是动物,如果动物和人类的智商调换,就是它们吃人,这有什么可说的。莫非你以为动物如果有发达的智商会全部吃素么,会彼此没有竞争,不发展武器么。      本人不喜欢狗,但觉得这狗死的冤枉。    小偷有罪,虽然不该死,但死了也没办法。 狗无罪,别墅主人也无罪。    杀这两条狗,不应该!
  与其为持凶器入室的小偷祈祷,我还不如为那些被“小偷”们杀死在自己家中的人祈祷。
  作者:本大爷是江山 回复日期: 16:58:22 
    或者是:    “小偷持刀行窃因公殉职,家属求获赔偿;    家狗忠于职守肉搏歹徒,却遭警察击毙。”    ___________________  呵呵,可惜版主不给我改标题。
  作者:超麻辣宝宝 回复日期: 17:17:35 
    看完这个帖子觉得养条狗真好……家里遇到小偷的时候,比永远迟到的警察管用。赔15w事小,被小偷一刀捅死事大。    ——————————————————————  我不养狗,不是那些神棍法律高材生口中的狗爸狗妈,但如果那狗是我家的,我不会舍得交他们出去送死。  保护我的,我让他们死。  拿刀三更半夜进来的,我赔他钱。  ——到哪儿去都没这个理。
  作者:linoya 回复日期: 17:42:12 
    作者:菜花 回复日期: 15:54:29        小偷已经失血过多死亡,咬小偷的狗已经被击毙,狗主人也可能要赔钱,他们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那迟来的警察和急救120应该负什么责任?如果他们及时赶到,就不会发展到最后这个结局了,他们总不能一点儿责任没有吧?              ····························    排,再补充一下,小偷是到第三户被发现,就是个惯犯,那么这一代丢过东西的小偷的父母当然也要赔偿另外如果有人被偷的是刚刚借来救命的钱,那么因为小偷而在医院失去的亲人谁来偿命,    另外小偷被业主们发现追赶,才跑到陶先生家,那么追的人使得陶先生家死了人,陶先生想卖房子卖不出去,自己住又膈应谁来陪?    虽然我不喜欢狗,还挺怕的,也反感没素质的狗主人,但这件案子和喜不喜欢狗没关系,如果陶先生狗在公共场所要死了小偷,那么就算是小偷,陶先生也需要赔偿,因为路人也有被伤的可能,但是陶先生的狗关在自己家里,小偷大半夜跑人家家里,结果死了,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报应,干这种肮脏的勾当就是在为自己挖坟,挖好了所以报应来了死了!又不是陶先生唆使狗咬死他!    再者,人家陶先生无缘无故,一个小偷跑人家家里死了,害死人家两条狗,房子变成鬼屋,人家处于人道愿意给死者4万作为心意,这人家够不错的了,15万,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自己儿子做了贼死了做父母的还管人家要钱    陶先生完全可以不用同情,一家子道德沦丧的,狗虽然护卫主人使小偷死了,虽然狗狗防卫过当,但毕竟人死了,那么狗狗也牺牲了自己的命,但是关陶先生什么事,人家当天不在家狗在自己关着,谁叫小偷要偷东西,崩拿路人说事,哪个正经人大半夜翻墙跑别人家,陶先生无任何错,其实狗狗也实在怨!    刚被偷了钱包手机证件的人愤恨路过,小偷还敢让人同情,偷得时候怎么没想过被偷的人不幸?别说穷,我还是穷人呢!小偷不是梁山好汉,有种去中南海偷,怕墙还没翻一半,就被击毙了,小偷父母也可以和领导人要索赔!  ————————————————————————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有一年,广州的医院里经常发生重症患者救命钱被小偷偷走的事!  小偷专门找这些带着现金的重症患者下手,而这些丢了救命钱的患者将面临的是什么?他们不是有钱人,砸锅卖铁才换来这些救命钱!小偷一个伸手,什么都没有了,包括他和他们家人拼命想给他们延续的生命!  人权,那些重症患者的人权在哪里?  都说法律,这些法律高材生不会去修订法律条例中的漏洞,强化各项规章制度,却说普通的老百姓,甚至是受害者不懂法,不顾小偷的人权。
   不忍骂也骂了,当然你想赖也可以啦。        你们狗主人是该一律教训狗,谁都不可以咬。        是不是罪犯,人有法院。        该不该枪毙,人有警察。        要狗参合干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  法院和警察那都是事后的,犯罪正在进行,我就可以反抗,可以教训.  狗就参合了,咬死你们小偷,你能怎么滴?心情好我陪点钱.心情不好,不好我花重金请律师,你们一分钱也别想拿.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怎么没看出来呢?我反倒觉得狗做得对,为保护主人死了那叫牺牲.也比你们小偷来的高尚.  
  真是发行很多人是人仗狗势··迟早狗咬死你们这些仗狗势的狗腿子·  养凶残狗的都应该拉去枪毙·枪毙两只狗有啥用·应该毙了那人仗狗势得主人·
  作者:yayayayaya1 回复日期: 18:14:34 
     不忍骂也骂了,当然你想赖也可以啦。            你们狗主人是该一律教训狗,谁都不可以咬。            是不是罪犯,人有法院。            该不该枪毙,人有警察。            要狗参合干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    法院和警察那都是事后的,犯罪正在进行,我就可以反抗,可以教训.    狗就参合了,咬死你们小偷,你能怎么滴?心情好我陪点钱.心情不好,不好我花重金请律师,你们一分钱也别想拿.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怎么没看出来呢?我反倒觉得狗做得对,为保护主人死了那叫牺牲.也比你们小偷来的高尚.    ————————————————————————  照他那样说,要狗是没用。反正小偷砍了他没关系,有警察有法院还有殡仪馆呢!
  这两条狗死得真TM的冤!!!                只是履行自己看家护院的职责而已,却遭此横祸.      警察维护不了治安,拿狗出气.    没出息!!!!        
  小偷死了活该
  作者:lingyun0908 回复日期: 18:27:22 
    真是发行很多人是人仗狗势··迟早狗咬死你们这些仗狗势的狗腿子·    养凶残狗的都应该拉去枪毙·枪毙两只狗有啥用·应该毙了那人仗狗势得主人·    ————————————————————  又见一会上网的小偷,o(╯□╰)o  SB呀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狗主人没有大白天放狗出去咬人,更没有教它们咬死人。反倒是像你们这样的小偷,半夜三更,提着一把刀,翻墙闯到人家家,诶,不幸,碰到两只忠犬,然后被咬了,自己怕了躲树上去了,再然后挂了。然后你们怒了,你们委屈了,你们伤心了,那些该杀千刀的狗啊,那些养狗的SB啊,咋就这么不合作哩?怎么就不乖乖被你们偷被你们抢被你们砍哩?怎么就不顾你们小偷的人权哩?居然还“凶残”地咬你们耶,真的好坏好坏耶!  (⊙o⊙)…服了你个白痴小偷,居然还说应该毙了那个户主——什么天理啊?人家户主好端端地,家里死了个小偷,房子变成了凶宅;忠心的狗被枪毙了;还要被小偷家人索赔——最后,该小偷同伙有文化会上网,还在网上说应该枪毙他!户主啊,你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降啊!!!!!!  
  作者:现实让人灰心 回复日期: 18:05:37 
          ——————————————————————    我不养狗,不是那些神棍法律高材生口中的狗爸狗妈,但如果那狗是我家的,我不会舍得交他们出去送死。    保护我的,我让他们死。    拿刀三更半夜进来的,我赔他钱。    ——到哪儿去都没这个理。    等小偷们偷到这些口口声声讲人权的身上了,他们就知道还是养了两条忠心狗是多好的事情。  
  作者:现实让人灰心 回复日期: 18:40:20 
    作者:lingyun0908 回复日期: 18:27:22        真是发行很多人是人仗狗势··迟早狗咬死你们这些仗狗势的狗腿子·      养凶残狗的都应该拉去枪毙·枪毙两只狗有啥用·应该毙了那人仗狗势得主人·        ————————————————————    又见一会上网的小偷,o(╯□╰)o    SB呀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狗主人没有大白天放狗出去咬人,更没有教它们咬死人。反倒是像你们这样的小偷,半夜三更,提着一把刀,翻墙闯到人家家,诶,不幸,碰到两只忠犬,然后被咬了,自己怕了躲树上去了,再然后挂了。然后你们怒了,你们委屈了,你们伤心了,那些该杀千刀的狗啊,那些养狗的SB啊,咋就这么不合作哩?怎么就不乖乖被你们偷被你们抢被你们砍哩?怎么就不顾你们小偷的人权哩?居然还“凶残”地咬你们耶,真的好坏好坏耶!    (⊙o⊙)…服了你个白痴小偷,居然还说应该毙了那个户主——什么天理啊?人家户主好端端地,家里死了个小偷,房子变成了凶宅;忠心的狗被枪毙了;还要被小偷家人索赔——最后,该小偷同伙有文化会上网,还在网上说应该枪毙他!户主啊,你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降啊!!!!!!        哈哈哈。
  死了好,活该。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14:26:22 
    者:小白太调皮了 回复日期: 14:21:01      祝你全家被偷光,发自肺腑的啊    =======================        囧,我可不会祝你全家被咬死的。同样发自肺腑。        现在在说的,是怎么保护被偷者的利益。        条件是小偷不能抓,也不能打。    ================  我可以祝你全家被咬死吗?  
哎,我实在太直白了!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还好意思要人家赔钱..
  MB,活该,这种人该死!  小偷偷东西之前不都是会踩点摸清路子吗,妈的有狼狗还去偷!只能说故意找死!  如果不踩点就直接去偷的,就更是找死了!
  作者:我实在太BH了 回复日期: 18:48:23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14:26:22        者:小白太调皮了 回复日期: 14:21:01        祝你全家被偷光,发自肺腑的啊      =======================            囧,我可不会祝你全家被咬死的。同样发自肺腑。            现在在说的,是怎么保护被偷者的利益。            条件是小偷不能抓,也不能打。        ================    我可以祝你全家被咬死吗?     哎,我实在太直白了!    ————————————————————  不能抓也不能打地保护被偷者的利益……当然只有靠神棍圣母圣洁光辉的光芒笼罩大地,冰清玉洁的梦幻气质感化得小偷泪眼朦胧,然后改邪归正,从此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三好青年的路途……  我不够直白对吧?
  作者:午醉醒来愁未醒 回复日期: 18:00:33 
    :妖之若曦 回复日期: 17:21:01      其实最血腥的还是人类,动物用的只不过是自己的牙齿和爪子,而人类却有刀、枪、导弹、原子弹……动物吃人的事只是偶尔发生,而人吃动物的事天天都在发生,我的一日三餐 一餐都少不得吃动物。    --------------------------        人类也是动物,如果动物和人类的智商调换,就是它们吃人,这有什么可说的。莫非你以为动物如果有发达的智商会全部吃素么,会彼此没有竞争,不发展武器么。            本人不喜欢狗,但觉得这狗死的冤枉。        小偷有罪,虽然不该死,但死了也没办法。 狗无罪,别墅主人也无罪。        杀这两条狗,不应该!    -------------- 麻烦你看看我是针对什么说法才说的这话好吗?人吃动物本来就没什么好说的,我也说了我一日三餐都吃,我是针对他说世界只剩人和狗的时候狗会吃人,我的意思就是既然人吃动物没说的,动物为生存吃人同样也没说的,好像我们的观点不冲突吧?我不知道你挑出这句话来想表达什么呢?
  家里如果没狗,碰上持刀的小偷狗急跳墙,那么这户人家就该倒霉了.狗养在自己家里,而且小偷是非法入侵,虽然是罪不致死,但却是活该.这种小偷,肯定不是一次两次了,不见棺材是不会掉泪的.要么是他们死,要么是有被偷的人付出代价...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15:08:53              我的逻辑就是,当小偷进来的时候,人也不要反抗,狗也不要反抗。      东西偷走了就偷走了。      你觉得我是在维护小偷的利益。其实这是没办法,丢车保帅之举。      比搞成现在这样,车和帅都失去的要好。  ================================  神奇的人,神奇的思维。  我可以问问你们家在哪里吗?我现在就找黑丝袜去~~你们家的锁好开吗?要不今晚不要锁门了,开锁把我手伤了很不和谐的~~
  现在的世道越来越奇怪了,大家似乎都丧失了判断能力似的,还有人为小偷叫屈。虽然大家可能认为偷窃罪犯不着被处以死刑,但事实是:并不是这位户主故意放狗咬死他的,否则,就可以算防卫过当(放狗咬他都不为过,只要不是蓄意致人死命),那才可以另算。  这小偷自己去偷东西,就应该估计到可能遇到的任何情况。否则,就算他头脑笨,但胆子又不小,自己管不住自己。如果遇上谁也料不到的意外,那就算他倒霉。不信反过来想:如果这小偷偷东西得手,自己走了;但那东西恰巧是户主或其家人非常珍爱的宝贝,户主或其家人因此痛苦伤心,没几天就哭死了,那那些认为户主有错的人,会不会也认为该把小偷拿来判死刑?只会觉得户主小心眼该倒霉吧。莫非有钱人就该承担不公平?那大家今后都争做穷人了。  再把话说狠点,这小偷偷东西之前怎么不去踩点摸清状况,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再去偷?出了意外,人家怎么知道你不是以偷东西做掩护,故意跑来丧命,然后勒索赔偿的?毕竟你矿难死一个人都陪不了这么多。再者,你万一更有其他目的,比如和户主有仇,故意找个穷人死在他家,然后勒索他陪命,那贱命抵一条贵命,还是很划算的嘛。  
  赔还是应该赔的,不过这钱拿得也恁难看。姑且不说偷窃,就是非法闯入私宅,也是理亏在先。
  记得看过美国一个案例,一个小偷到主人屋里偷东西,结果摔倒了,摔残了,他告主人,法官判小偷赢,主人赔很多钱
我家里也养了一只小狗狗,狗狗这想做是为了尽忠职守,看家是他的职责所在,半夜有坏人进来,他就应该去咬那浑蛋!这是常理!  
最可怜的就是,两只狗狗被警察击毙了!可恶------  
没有人权啊!这要是在美国,早被主人开枪击毙了!  
中国之所以入室盗窃,入室抢劫,入室强奸案发率这么高,完全就是因为法律不完善!  
家里如果进了小偷,我们应该怎么办?  1.就当没有看见,只要不伤害家人,偷吧!等人走后,打个110  2.搏斗,一般小偷都是两到三个人,以少敌多的搏斗,很容易受伤 啊,为点钱,丢了性命不合算  3.用重武器搏斗,家里放把东洋刀,大砍刀之类的东西,但是真把人给砍死了,就是防卫过当了,搞不好弄个误杀,事情更大了!  4.养几只悍犬,过来就咬死他-------法律不允许,还得吃官司,赔钱!小偷的命总得打个折吧,还不如狗命值钱!咬死他活该    叫我说,法律修改成,非法进入自己家!家里主人有权力决定该人的生死!  这样,社会败类也少了,计划生育条件也放开了,人种进化也越来越优良了!  
  作者:lingyun0908 回复日期: 18:27:22 
    真是发行很多人是人仗狗势··迟早狗咬死你们这些仗狗势的狗腿子·    养凶残狗的都应该拉去枪毙·枪毙两只狗有啥用·应该毙了那人仗狗势得主人·  ----------------------------------------------------  偷儿应援团来了。  我今儿就告诉你了,你们敢偷到老子身上,我绝对第一拿刀捅死你!一分钱不他妈的赔!我呸你个贼东西!  正当防卫不犯法!为民除害!
             楼上一些圣父圣母还在那里扯什么这个案例那个案例,笑了。拿那些钻法律漏洞钻空子的赔偿案来衡量对这个案例的赔偿方法,你们究竟是拿这些有漏洞的法律当什么了,圣经么?法律有了漏洞,你们学法的不知道用自己知识尽可能的去完善它,反而拿这些漏洞来保障罪犯的权益,为虎作伥,其意为何?                ——————————————————————————    排上面所有!    尤其强烈排最后一段!!        法律有了漏洞,学法律的都应该尽力去弥补,因为法律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原因而诞生的,那些在前面洋洋自得炫耀自己多么懂法,用那些有漏洞的法律导致的赔偿案来衡量在这个案子的人,用法律的漏洞去保护罪犯权益的人,全都是法律界的耻辱!!中国的法律界有这些人,中国的法律不会有更好的明天的!    这是国家的耻辱!!     
  如果是一个平常人被咬伤咬死,支持杀狗,并严惩主人.  但是一个小偷私闯民宅,咬死活该!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03:27:32 
        ======================  我是单纯来膜拜pp同学的,这次您差点又成功地在别人的楼里做自己的主角,可恨楼主和其他同学太强悍了点~~~
  作者:老衲法号空空 回复日期: 14:01:55                       楼上一群圣母圣父的傻×。我就说几点,看看你们这些屁股长在脑袋上的家伙们说的什么东西!                        第一,姓田的是半夜三更手持凶器翻墙入院。            有一些白痴在说半夜入室就一定是小偷吗?不一定,还有通奸者,情人也会半夜翻墙。但是半夜手持凶器登墙进院子,你能说他下一步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么?除了行窃,他还可能强奸,杀人,寻仇。                        第二,狼狗咬伤了田姓男子,但应该不是致命伤,否则该男子也不会健步如飞爬上高树,等待救援。真正导致他死亡的是,救援不力,导致伤口流血过多而死亡。所以如果认为田姓男子是受害人的,应该把狗主人和施救机构一起搞上去。叫你不及时救我们小偷,你就该赔偿!                        第三,当晚狗主人不在家里,所以这不是一个蓄意谋杀,也不是狗主人指使狗狗用力的咬,放心的咬,咬死他,也不是狗主人叫他不许救。这是该田姓男子报应不爽,闯进一个有狗的家里,让他命绝。            要是他在逃窜的过程中闯进一个普通人家家里,趁着主人熟睡行窃或者失败随便抓一个人当人质,有的你们受的。                        第四,狗主人没必要贴出家有烈狗的告示,狗是拴在家里养的,不在公共场合。只有在入睡前才放在院子里看门,这是他的私人领地,他有权在自己家里放狗,或者脱衣服裸奔。就像前面人说的,如果是个游泳池,家里没人,小偷掉下去,因为不会游泳淹死了,请问主人要付什么责任!要让主人因泳池而赔偿么?因为没有张贴告示,家有泳池,入夜行窃者谨慎脚下,而赔偿么?                        第五,田姓男子据说是行窃被发现,被追的时候逃到这家被狗咬伤,然后爬到树上,等了很久没人救他就死了,。狼狗咬他的时候,他会惨叫吧,之后上树了,请问这期间狗咬不到人狗会叫吧,狗一直叫,而那些追小偷的人很可能听得见他惨叫听得见狗叫吧,(我邻居养藏獒,体型大的吓人,叫声震天,晚上9点要是吼两声,和打雷一样,方圆十里都听得见),却为什么不过来抓他。为什么不立刻打 120叫救护车,为什么一定要拖到他差不多了警察才姗姗来迟?请问这时,追捕该小偷的群众是否也要负有一定责任,很奇妙的是追捕的时候轰轰烈烈,小偷翻墙后立刻不做声。按着要狗主人赔偿的道理讲,这些人都负有责任,都需要赔偿,但是法不责众,所以大家都没事。就跟大学里抓到偷车的一样,大学生围殴致死,然后一哄而散,警察你能拿大家怎么办?活该那小偷被打死。                        第六,我发现这楼里学法律的人,有一点很根本的没搞清楚。            法律的目的是要你学来尽最大程度保护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是沦为你们炫耀知识的手段。法律最基本的是要你们首先能对受害人和施害人进行最根本的判断。            入室行窃和狗咬伤人不能单纯的划分成两个案子,只有初级学法者或者那种僵化的为钱办事的律师才会这样划分。这两者存在必要的因果关系,狗咬伤人的地点是在主人的院子里,时间是半夜三更,咬伤人的“动机”,是半夜有陌生人翻墙入院,没走正规渠道,狗主人也不在家。这和把狗放在家里,大白天门没关好,邮递员从大门进,一不小心给咬伤了绝对是两码事。半夜持刀翻墙入户,田姓男子正在或即将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被狗咬伤(不是咬死),他此时就不是一个一般的老百姓,不能按照维护百姓人权的基础上去衡量他的权利得失。为什么有人断定他是偷,那是因为之前他行窃被主人发现,被众人追捕,仓皇逃到这家。                        楼上一些圣父圣母还在那里扯什么这个案例那个案例,笑了。拿那些钻法律漏洞钻空子的赔偿案来衡量对这个案例的赔偿方法,你们究竟是拿这些有漏洞的法律当什么了,圣经么?法律有了漏洞,你们学法的不知道用自己知识尽可能的去完善它,反而拿这些漏洞来保障罪犯的权益,为虎作伥,其意为何?                =============================================================  高人啊高人,每一条都说得很好。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15:08:53                  我的逻辑就是,当小偷进来的时候,人也不要反抗,狗也不要反抗。        东西偷走了就偷走了。        你觉得我是在维护小偷的利益。其实这是没办法,丢车保帅之举。        比搞成现在这样,车和帅都失去的要好。  -----------------------------------------------------------  这个二傻,我就告诉你了,就算你浑身上下一点凶器都没有只穿个裤衩,你敢进我家我也可以捅死你!  你身上贴“我只偷东西的”纸条了吗?你是经过法律认证的职业偷儿吗?  谁知道你是偷东西的还是杀人的?强奸犯还是越狱的逃犯还是单纯的变态?  任何人非法侵入民宅,主人家都有可能冒生命危险!  普通人没有义务鉴定你是贼还是强盗,或者是潜在的抢劫杀人强奸犯。  有的人只是因为睡觉的时候被贼惊醒就被杀人灭口了,法律应该更多的保障普通人的权益。  一分都不应该赔。
  其实还是那句话,赔偿是情分,不赔是本分。  我认为可以适当赔一点,但狮子大开口地乱要价就免谈了,特别在狗已经被杀了的情况下,没要你们赔都算好的了。
  一个小偷的性命真的不如一条忠实的狗。。  别说什么人命不如狗~  在我看来,小偷根本就不能算是个人!!!  是个连狗都不如的畜生,说它是畜生还是贬低了畜生!~    别说什么只是偷一点钱~  可是偷到得说不定就是别人的救命钱!!  MMD~~我们国家就是对小偷的惩罚太轻了,才出了这么多事情  上面为小偷说话的,我只能祝福小偷天天光临你
  这帖子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看的那个帖子    有个朋友说小偷爬他家窗户想进来,他不知道,听见动静以为是刮风,关窗户,结果小偷掉下去了,受了点伤,小偷一家还把人家告了,最后赔钱....    我真觉得啼笑皆非,这什么世道,非得等小偷不但偷了东西还杀了人,警察才处理? 那我宁可早点明白人体构造,平常多联系下技术,真遇到这事,到时候拼一次,伤了他手筋,来个过失伤害,判我几年,也总比我死了他还祸害别人好
  作者:妖之若曦 回复日期: 18:56:30 
    作者:午醉醒来愁未醒 回复日期: 18:00:33        :妖之若曦 回复日期: 17:21:01        其实最血腥的还是人类,动物用的只不过是自己的牙齿和爪子,而人类却有刀、枪、导弹、原子弹……动物吃人的事只是偶尔发生,而人吃动物的事天天都在发生,我的一日三餐 一餐都少不得吃动物。      --------------------------            人类也是动物,如果动物和人类的智商调换,就是它们吃人,这有什么可说的。莫非你以为动物如果有发达的智商会全部吃素么,会彼此没有竞争,不发展武器么。                  本人不喜欢狗,但觉得这狗死的冤枉。            小偷有罪,虽然不该死,但死了也没办法。 狗无罪,别墅主人也无罪。            杀这两条狗,不应该!        -------------- 麻烦你看看我是针对什么说法才说的这话好吗?人吃动物本来就没什么好说的,我也说了我一日三餐都吃,我是针对他说世界只剩人和狗的时候狗会吃人,我的意思就是既然人吃动物没说的,动物为生存吃人同样也没说的,好像我们的观点不冲突吧?我不知道你挑出这句话来想表达什么呢?  ——————————————  两位TX都别生气啊,是误会是误会,其实你们的意思是一样的。  
  咬死就咬死了,叫什么叫,那只被冤死的狗都没叫,你们这一群东西在叫什么。烦死了
  作者:未央柳如眉 回复日期: 19:05:42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15:08:53                  我的逻辑就是,当小偷进来的时候,人也不要反抗,狗也不要反抗。        东西偷走了就偷走了。        你觉得我是在维护小偷的利益。其实这是没办法,丢车保帅之举。        比搞成现在这样,车和帅都失去的要好。    ================================    神奇的人,神奇的思维。    我可以问问你们家在哪里吗?我现在就找黑丝袜去~~你们家的锁好开吗?要不今晚不要锁门了,开锁把我手伤了很不和谐的~~    ——————————————————  为了跟他对话,我都快哭了,最后我放弃了,我发现跟他沟通不了……  
  作者:工口 回复日期: 19:17:33 
    作者:lingyun0908 回复日期: 18:27:22        真是发行很多人是人仗狗势··迟早狗咬死你们这些仗狗势的狗腿子·      养凶残狗的都应该拉去枪毙·枪毙两只狗有啥用·应该毙了那人仗狗势得主人·    ----------------------------------------------------    偷儿应援团来了。    我今儿就告诉你了,你们敢偷到老子身上,我绝对第一拿刀捅死你!一分钱不他妈的赔!我呸你个贼东西!    正当防卫不犯法!为民除害!  ——————————————————————  消消气,我已经强烈BS他了。
  我要是有钱,我家里要养它十条八条狼狗
  作者:beibei鸟 回复日期: 19:22:54 
    作者:preciousutensil 回复日期: 03:27:32              ======================    我是单纯来膜拜pp同学的,这次您差点又成功地在别人的楼里做自己的主角,可恨楼主和其他同学太强悍了点~~~    ——————————————————————  呵呵,^_^  毕竟俺不是那种“我的逻辑是,小偷进来了,人不要反抗,狗也不要反抗”的人,人家进楼来泼脏水,俺也不能当木头人吧!  
  我是个讨厌狗的人,这个可以看我以往的发贴和回贴,对城市里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一贯持反对态度。但是具体到这件事上,我要破例支持一下狗主人,他并没有过失。如果是他把狗放到大街上咬伤了人,我绝对会支持向他索赔,赔多少钱我都支持,甚至支持将他判刑。但是现在,他的狗是养在自己家院子里的,小偷也是翻墙进入他家院子被咬伤的,自己家的院子属于私人空间,自古以来擅闯民宅就是重罪,楼上很多说国外怎样怎样,但是不要忘了,在那些人张口闭口提到的最民主最法治的美国,因擅闯民宅被主人击毙的也不在少数。至于处死这两条狗,我觉得还是适当的,并不是说为了给小偷偿命,而是因为这种食肉动物一但尝过了人肉和人血的味道,野性就会被激发出来,对主人的忠诚度会急剧下降,有可能对主人一家造成损害。但是我坚决反对给小偷的家人以民事补偿。
  狗比警察管用,这就这个感想。
  想到那些被入室行窃的小偷灭口的被害人,是养狗好呢还是不养狗好。养狗,咬了小偷咬被告;不养狗,被小偷杀了只有找阎王哭。
  作者:凸QQ 回复日期: 19:25:31 
    其实还是那句话,赔偿是情分,不赔是本分。    我认为可以适当赔一点,但狮子大开口地乱要价就免谈了,特别在狗已经被杀了的情况下,没要你们赔都算好的了。    ——————————————————  新闻里说,陶先生出于人情,可能也有点息事宁人的意思吧,赔偿了他四万块钱(要是我,真的不会赔!!!就像你说的,我没让你赔我的狗都算好的了。),然后小偷家人还要求赔15万,我真的是无语。  你说得都是我的心里话,呵呵。
  “他们的要求确实比较高,”对于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陶学成摇了摇头。陶学成称,发生了这件事后,他心里也很不好受,“毕竟那么年轻的生命消失了。”之后,他也按照警方的要求,交出这两条陪伴了自己几年的狼狗,狼狗也被警方处死,“虽然舍不得,但确实没法。”陶学成说,先不管这件事自己有无责任,从人道角度来说,他也准备进行赔偿,比如丧葬费等费用,而且他也考虑到对方家中有老人,也准备赔偿一些费用,“我准备赔偿4万左右。”    作者:谜子碎碎念 回复日期: 19:26:21   
一个小偷的性命真的不如一条忠实的狗。。    别说什么人命不如狗~    在我看来,小偷根本就不能算是个人!!!    是个连狗都不如的畜生,说它是畜生还是贬低了畜生!~  ——————————————————————  我是把话说得比较狠。人家户主也没说人命不如狗,“之后,他也按照警方的要求,交出这两条陪伴了自己几年的狼狗,狼狗也被警方处死,‘虽然舍不得,但确实没法’。” 相信在选人命和选狗命之间,他是会选人命的。  我本来认为最多赔偿几千,但他居然是想赔四万,算有良心了。  
  作者:本大爷是江山 回复日期: 19:17:42 
                 楼上一些圣父圣母还在那里扯什么这个案例那个案例,笑了。拿那些钻法律漏洞钻空子的赔偿案来衡量对这个案例的赔偿方法,你们究竟是拿这些有漏洞的法律当什么了,圣经么?法律有了漏洞,你们学法的不知道用自己知识尽可能的去完善它,反而拿这些漏洞来保障罪犯的权益,为虎作伥,其意为何?                    ——————————————————————————      排上面所有!      尤其强烈排最后一段!!            法律有了漏洞,学法律的都应该尽力去弥补,因为法律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原因而诞生的,那些在前面洋洋自得炫耀自己多么懂法,用那些有漏洞的法律导致的赔偿案来衡量在这个案子的人,用法律的漏洞去保护罪犯权益的人,全都是法律界的耻辱!!中国的法律界有这些人,中国的法律不会有更好的明天的!      这是国家的耻辱!!      强pai~~~~~
  我发现这个帖子有个用处,就是它像枚鱼雷一样,把那些小偷激出了水面。  那些说人仗狗势,应该把户主杀了给小偷偿命的SB,诶,说你们不是小偷谁信啊?  默默地呼唤网警  
  小偷活该。  狗也该击毙吧?毕竟那是有攻击性的,而且已经吃过人血了,可能对其他人造成威胁。  赔钱嘛,出于人情也是狗主自己的选择,可是也没这个道理吧?  很佩服小偷的家人,真好意思啊。15万,15万喂狗去也比赔给他值。  
  作者:凸QQ 回复日期: 19:38:19 
    “他们的要求确实比较高,”对于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陶学成摇了摇头。陶学成称,发生了这件事后,他心里也很不好受,“毕竟那么年轻的生命消失了。”之后,他也按照警方的要求,交出这两条陪伴了自己几年的狼狗,狼狗也被警方处死,“虽然舍不得,但确实没法。”陶学成说,先不管这件事自己有无责任,从人道角度来说,他也准备进行赔偿,比如丧葬费等费用,而且他也考虑到对方家中有老人,也准备赔偿一些费用,“我准备赔偿4万左右。”        作者:谜子碎碎念 回复日期: 19:26:21      一个小偷的性命真的不如一条忠实的狗。。      别说什么人命不如狗~      在我看来,小偷根本就不能算是个人!!!      是个连狗都不如的畜生,说它是畜生还是贬低了畜生!~    ——————————————————————    我是把话说得比较狠。人家户主也没说人命不如狗,“之后,他也按照警方的要求,交出这两条陪伴了自己几年的狼狗,狼狗也被警方处死,‘虽然舍不得,但确实没法’。” 相信在选人命和选狗命之间,他是会选人命的。    我本来认为最多赔偿几千,但他居然是想赔四万,算有良心了。      ————————————  是啊,人善被人欺真的没错,不知道那些人怎么能开得了口?  真太HX了。  
  作者:qilvguoxiaoqiao 回复日期: 16:28:17 
    警察无敌了,小偷和强奸犯作案的时候他们不在这里,当小偷和强奸犯们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警察叔叔适时地出现了。  
  我不明白这是个什么世道,狗有什么错,狗的天职就是看家护院,尽了职的狗被杀了,如果狗有思想,还有哪条狗敢看家护院?  那个小偷家的人也好意思要求赔偿,如果我是事主,我一毛钱也不赔给他!凭什么啊,你持凶器强入民宅被正当防卫了,你还要求赔偿?我不懂这是什么法律!下次有人上门抢劫我是不是还得为歹徒买人身保险!  气死了,这到底是什么法律啊!  我一个人独居,晚上有人画男生殖器贴我门上!楼道没监控查不出是谁干的!保安一问三不知,我能怎么办?我只有养一条狗在家!晚上有动静时狗会叫,别人知道我家有狗就不敢打什么主意!保安不做为,警察不做为时,我能依靠谁?一个独居女人,只能靠狗壮胆!真出什么事时,谁能帮我?一问三不知的保安?还是不知多久才能赶来的警察老爷?我只能靠我自己和我的狗!冲这个,我坚决地支持事主,一分别赔!还要找小偷家人赔我的狗!  坚持支持不赔,顺便痛骂不要脸的小偷家人,还有脸出来索赔,我呸,教养出一个狗都不如的贼骨头还嫌不够丢人是不!  有没人把这不要脸的一家贴出来,我一天进来骂三遍!
  看人家主人有钱撒,暗偷不成就明抢, 这一家子还真的JP啊!    这个主人是在双流东升镇,,东升镇!!!不是市区,凭啥子人家不能养两条狗!那偷儿来了未必还要夹道欢迎哇?  咬死活该!!!    还好批意思说各人儿子老实人好,不知道脸红不!
    咬得好!这种败类死得晚了!索吧,早索早死!    
  以前,我一直很讨厌天涯的狗爸狗妈们,但这件事,我坚决站在狗狗这边,前几天看个贴子,一小偷为了一笔记本,杀了两个人,所以小偷本身带有对屋主的生命的威胁性,所以属于正当防卫。。好像听说美国,只要是私闯民宅,屋主有权将其枪杀而不用负法律负责任。  小偷真是太可恶了,这个小偷的家人也真的很不要脸啊。
  中国大陆很多人都有仇富情节。也难怪,因为大陆的富人很多都为富不仁,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富是建立在窃取穷人劳动果实上的,比如盗窃国有资产或者压榨劳动力。若是这样的话,穷人找他们商量商量,拿点东西也不为过,因为本来是人家应得的。  但若是凭本事发财的富人就不应该受这样的不公平待遇了。
  真的,我看到那句“你们把牲畜当亲人,把别人当牲畜”时我都被震得手发抖。    ----------------------------------------------------------------  保护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牲畜就应该当亲人看待,  隔壁楼中父母双双被小偷所害的如果养只狗,到时还真不知死的会是谁,这样的狗不应当作亲人看待吗?  那种以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为生的人其实连畜牲都不如,说它是牲畜,估计牲畜们都要哭了  小偷们睁大贼眼看一看,谁保护你们的贼权的,你们就去谁家偷去
  小偷的家人要是不JP就不会养个小偷出来了。还索赔。我呸!
  养狗就相当于雇保镖嘛。保镖误杀了人估计也得坐牢和赔钱,所以把狗杀了也说得过去。
  被小偷连包一块顺走的人默默路过 对于小偷俺一直抱着死不足惜的态度 打死咬死都是自作自受 活该
  作者:暗砚流 回复日期: 20:03:22 
    被小偷连包一块顺走的人默默路过 对于小偷俺一直抱着死不足惜的态度 打死咬死都是自作自受 活该     ``````````````````  排,说是小偷,没准是强盗,没有狗看门,搞不好要杀人。  这种人死有余辜
  又有说小偷不是被狗咬死的,而是失血过多而死的,那这狗真是冤枉。  很多人喋血街头,却因救护单位不能及时赶到而失血过多而死,也没见谁来承担责任。这就可见人命还是比狗命贵的。
  作者:yukita 回复日期: 18:00:06 
    一向很民主的美国,遇到私闯民宅的人可是可以直接开枪的哦。    如果公民的家都不能是一个安全的所在的话,我们就真的没有人权了。  -----------------------------------------------------------  +1      风能进,  雨能进,  国王不能进!      
  作者:暗砚流 回复日期: 20:03:22 
    被小偷连包一块顺走的人默默路过 对于小偷俺一直抱着死不足惜的态度 打死咬死都是自作自受 活该     ---------------------------------------  顶这个。。。    再说了 那2只狗不仅是只狗,还是别墅主人的私有财产  狼狗 也就是德牧 从小养大的话一条至少成本也要大几千吧?  这要怎么算?  是不是如果小偷被栏杆挂死了 要把栏杆拆下来烧了?  不小心摔游泳池淹死了 要把游泳池填了?  如果是爬上窗子不小心摔死了 是不是整栋别墅都要拆了呢?    我不是狗愤 只是被小偷偷的有点扭曲~
  [岳阳]出门突遭入室抢劫 女孩装死逃生   16:12:00 湖南在线
1112名网友正在讨论 点击查看       张佳的父亲查看被烧过的床    
 岳阳24岁的女孩张佳 (化名),清晨突遭持刀入室劫匪,面对突发危急事件,张佳沉着机智地与歹徒周旋。被穷凶极恶的歹徒刺伤脖子后,她强忍剧痛俯卧床上装死。待歹徒制造完自杀现场并纵火烧屋离开后,她不顾血流如注和钻心疼痛,取水灭火并向邻里和亲友求助,最终成功保住了性命和家财免遭毁于大火。 “我为女儿在持刀歹徒面前所表现出的沉着、机智和勇敢行为感到十分骄傲!”从广东赶回岳阳的张佳的父亲张进和众亲友及邻里们对张佳,坚强勇敢感到无比的欣慰。      清晨突遭入室凶徒      “岳阳某小区发生了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持刀入室抢劫杀人放火案,被害的妹子沉着机智地与歹徒周旋并保住了性命。”昨日上午,接到热心读者的爆料后,记者当即赶往调查采访。“15日早上八点多,我们听到五楼一个妹子喊救命,当得知楼上失火且窗子还冒着烟时,我和几个人一边拨打119报警一边冲上楼去灭火。”该社区制作不锈钢防盗网的老板胡国强夫妇告诉记者,当被害人浑身是血的打开门后,他们才知道她遭遇到入室抢劫了,随后,大家迅速取水灭火并纷纷拨打120和110报警。      “歹徒太残忍哒!抢走了钱物还杀人放火,你看我家到处都是血迹。”来到对面的五楼内,父亲张进气愤地讲述着几天前发生的惊险一幕。客厅内堆放着从房间内清理出来的燃烧过的衣物。“你看这裙子上全部都是血!”带着口罩的张进从地上捡起一件女儿的衣物,并带记者查看女儿洒在客厅、卫生间和窗台上的斑斑血迹及两间被火烧过的房间。“我女儿被歹徒割伤脖子后俯卧在这张床上装死,歹徒离开后她赶紧爬起来取水扑灭了卧室里的火。”张进指着女儿卧室床上大片的血迹和床的一角被焚烧过的痕迹心情十分沉重。张佳的妈妈一看见满屋的血迹后就放声痛哭,亲友们暂时不让她回家以免受到刺激。      张进说,女儿今年24岁,大学本科毕业,曾在珠海工作后因不适应工作环境而返回岳阳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从小我就培养女儿坚强独立的生活能力,在她上小学时就从不接送,读初中时也没有过多的为她操心,张佳从小学到高中都是班干部。”张进说。“我接到张佳的求助电话后立即通知住在附近的亲友赶到这里,我到这里时,119、120、110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张佳的姨妈心有余悸地告诉记者,在楼梯间看见医务人员搀扶张佳下楼时,张佳还安慰她说自己没事,并一再恳求不要告诉父母和爷爷以免他们担心。“孩子太懂事太勇敢了!突然遇到这样的危急事件恐怕男孩也做不到那样沉着和冷静。”张进说,这几天女儿在二医院接受治疗,伤势已经稳定,昨日还配合公安部门到长沙办理了相关手续。      .cn/article/073.html
  众刀匪入室抢劫 小女孩讲笑话保全家性命             屋主向记者描述劫匪入室抢劫的情况。本报记者 杨勤 摄     前天上午,有读者报料称,6月9日上午,天河区银定塘前街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记者采访时得知,一群匪徒持刀入室抢劫时,事主家中10岁的小女孩不断地给劫匪讲笑话,最后一家人才没有受到更大的伤害。      刀匪与事主进行了搏斗      前天下午,记者赶到天河区武警医院附近的银定塘前街,找到被抢的居民家。女主人阿蕾(化名)听到门铃盘问了好久,并隔着防盗门看了记者的证件才心有余悸地开了门。      据阿蕾介绍,6月9日早上7时左右,她正准备送10岁的女儿小丫(化名)上学去,刚把防盗门打开一条缝,突然就有几名男子冲进来将她和女儿按倒在沙发上。刚喊了几声“救命啊”,自己和女儿的嘴巴就被人捂住,并且脖子也被紧紧掐住,但自己还是挣扎着喊了弟弟的名字。      随后更多的劫匪冲进屋里,他们手中都持有一尺长短的西瓜刀。据阿蕾介绍,当时自己的弟弟阿光(化名)和堂哥也在家里的里屋。据阿光称,当时他听到客厅里姐姐喊救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出来明白有人打劫,就冲上去和其中一个人搏斗,随后又返回里屋拿了一支啤酒瓶准备继续搏斗,但却被几名劫匪扑倒在地。而从另一间屋里拿着滑板冲出来的堂哥,很快也被群匪按倒在地。      劫匪取款后才全部撤离     屋主向记者描述劫匪入室抢劫的情况。本报记者 杨勤 摄
  这世道,连小偷都能工伤索赔了!
  歹徒入室抢劫行凶 15岁少女被捅18刀竟奇迹生还    11:03:00   来源: 华西都市报(成都)    网友评论 0 条     中新四川网11月16日电据华西都市报报道,9月21日,成都神仙树南路某小区发生一起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15岁女孩李英被歹徒连刺18刀,家中一部数码摄像机被抢走。昨日,高新区公安局向媒体宣布这起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告破,歹徒被擒,受伤女孩生还。      行凶歹徒名叫黄俊松,刚满20岁。9月20日晚,黄俊松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沿着铁路线漫无目的地行走。凌晨1时许,他路过城南某小区某栋时,发现2楼的住户未关好窗户。于是,他扔掉自行车,沿围墙翻入室内。不料,他进入房间后,惊醒了15岁的李英。李英奋力与其搏斗,黄惊恐之下持刀朝李英身上刺了18刀。李英倒在血泊中,昏迷过去。黄俊松趁机拿走李英家中一部价值8000元港币的数码摄像机。              21日下午2时许,李英的母亲许女士回到家中后,发现女儿被人杀倒在卧室内。许女士迅即向芳草街派出所报案。李英被送到医院经抢救后,竟然奇迹般脱离了生命危险!      警方刑侦技术人员经过近5小时紧张工作,从现场提取了歹徒留下的痕迹。当晚,芳草街派出所将这起发生在高档社区的案件定为特大入室抢劫案,并于次日召开辖区高档社区物管、保安工作会,通报案情,对防范技术进行培训,同时加紧破案工作。      11月7日凌晨,芳草街辖区“银都花园”围墙上的报警器突然响起,保安王诚立即奔赴围墙外报警声响起处,正好遇见一名男子从围墙上翻出,一手提挎包,一手持长约30公分的单刀。“站住!你是干啥的?”王诚大喝一声,但这名男子二话不说持刀向他刺过来,王诚在与该男子搏斗中,被刺中腰部。王诚捂住伤口追赶了100余米后,与闻讯赶来的另外3名保安将持刀歹徒擒获。      警方从歹徒随身携带的袋子里找出了作案刀具以及3张银行卡。在警方认真细致的审查盘问中,歹徒交代自己名叫黄俊松,并承认了自己于9月21日潜入某小区抢劫杀人的事实。      案件告破后,警方分析认为,由于当时某小区的围墙上没有安装报警器,歹徒得以全身而退,而“银都花园”在围墙上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致使歹徒刚一出现就被发现。因此,居民小区除了加强夜间巡逻外,还应安装必要的安全报警装置。(受害人为化名,作者:熊游坤李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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