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拆除动态电机辨识什么意思思

&&&&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字号:&&】
  摘要:本文以广州北环高速公路改造工程的实际案例为切入点,深入探讨中国路面桥梁拆除施工工艺的优化与施工方案的改进,介绍了路面桥梁中引进的设备&&混凝土分裂机的作业原理与操作方法以及新工艺法的成本核算。
  关键词:北环高速公路 混凝土分裂机 路面桥梁拆除工艺法
  一、工程概况:
  广州北环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北环&)是我国90年初期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是国内最早通车的高速公路之一,西起沙贝连接广佛高速公路,东至广氮连接广深高速公路和东南西环高速公路,是广州市东西走向的交通大动脉,现日均车流量达到16万车次。北环至今已运行近20年,路桥病害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现对北环高速公路进行大修整治,我部施工路段为广清立交至岑村立交区间,全长22公里、路面面积约23万平方,工期预计为120天,路面拆除工期预计约90天,日均拆除量需达3400平米。
混凝土分裂机作业现场
  北环高速公路高架桥改造是在原有桥梁构造不变的基础上对桥面钢筋混凝土的整修,同时要保持高架桥下面的交通正常运行,因此禁止使用炸药与敲击,如果使用破碎锤作业,会导致高架桥下面的交通全部瘫痪,同时夜晚不能打扰周边民众休息也没有配置夜间施工作业照明灯,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因此种种方案被迫取消。工期十分紧张,必须在90天内完成全部钢筋混凝土路面桥面的拆除工程,同时工人在路面温度50摄氏度左右的高温环境下作业,工人作业条件相当艰苦,如果完全采用人工打钎等体力方法拆除路面工程,工期必将会被严重拖延,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上述情况,结合施工生产要素及施工生产能力与工期进度,按照&管超前、严工艺、快破碎、不爆破、强拆除、快封闭、勤测量、速反馈&的施工原则,在保证高架桥基础结构不变情况下,采用三部台阶法进行施工。桥面下部保留核心带,桥面上部采用风枪打孔,液压分裂机开挖破碎,清渣,再同步进行浇灌铺路工程施工。
  二、路面钢筋混凝土拆除施工方案
  根据北环公路施工的特点与工期的特殊情况,并结合特殊的施工条件与作业环境,必须制定新的施工工艺法才能确保任务的完成与保证工程质量。
  北环路面拆除工程工期紧,拆除量大,高温作业,施工环境非常恶劣,需要拆除的钢筋混凝土路面是12&35公分段,不可破坏桥梁结构,受力分布不均匀,厚度不一致,拆除要求高、精确度要求准、施工难度大,采用破碎锤或小面积爆破施工容易破坏桥面结构,影响桥下周边的交通运输,采用人工打钎会严重拖延工期,经我部仔细研究了现场实际情况,借鉴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多方听取国内外路面桥梁拆除意见,从4月初始,我们制定调整了几十套的施工方案,最终确定采用深圳市凯强力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液压岩石分裂机静态分裂施工法及人工手持风镐法相结合的施工方案进行拆除施工。7月18程启动之日,在样板标段我们采用新施工法与新型设备。
关键词:&&&&
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旗下网站:
中国工程机械配件网
中国工程机械人才网
中国工程机械租赁网
中国工程机械二手网
工程机械外贸网昆山物资回收_废品回收_废铜废铁回收_昆山机械设备回收_昆山厂房拆除_昆山制冷设备回收-昆山超越物资回收
·&&·&&·
昆山超越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山市周市镇昆太路812号
热线:刘经理
昆山超越物资回收主要业务范围有昆山废品回收、昆山机械设备回收、昆山厂房拆除、昆山制冷设备回收,以及废铜、废铝、不锈钢、镀金、镀银等有色金属是一家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规模较大、合法合规的专业回收公司。完善的服务、合理的价格、先进的回收技术是我们一直以来恪守的准则与追寻的目标,在我们公司多年的经营中得到了众多客户的信赖,在市场上赢得了广泛的赞誉。良好的商誉是和我们的经营理念是离不开的,我们的发展也少不了您的支持,热诚欢迎来电垂询洽谈相关业务!精诚服务、诚信经营,让我们通过长期合作一起为我们的环保事业与绿[]
机械设备回收★昆山厂房拆除★金属回收
友情链接:关于加强和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 &&&& 10:05:10 &&来源:本站 &&点击:221&&
&&&&&&&&&&&&&&&&&&&&&&&&&&&&&&&&&&&&&&&
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宜阳新区规划建设分局、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明月山规划建设局,各施工、监理、起重机械租赁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加强和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把好准入关。
(一)凡进入我市(含各县、市、区)销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将本企业相关资质材料报宜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登记备案,购买未办理登记备案企业产品的,市安监站不予办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二)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前,应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附件二)并备齐相关资料到市安监站办理备案手续,产权备案登记标志应附着于设备的显著部位,产权单位办理设备产权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流程详见附件一):
1、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资质告知登记证;
2、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明细表;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产品合格证;
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注:起重机械销售单位准入登记备案,塔式起重机、SS施工升降机和SC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产权备案工作统一由市安监站负责;各县(市、区)安监站负责辖区范围内所有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备案工作。
(三)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四)使用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填写宜春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报工程所在地安监站审批后,方可安装该台起重机械,办理安装告知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明;
2、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3、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5、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6、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7、经审批合格的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8、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有关资料;
9、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10、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装后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安监站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附着于设备的显著位置。办理使用登记时应补充提交以下资料:
1、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2、设备安装验收资料。
起重机械使用完毕拆除前2个工作日内应填写宜春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附件三),报工程所在地安监站审批后,方可拆卸该台起重机械。机械拆除完毕后应书面告知安监站进行拆除登记。未报拆除登记的机械无法进入下次安装使用登记。
(五)严格起重机械设备淘汰制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在我市建筑工地出租或使用,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自购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市安监站办理注销手续。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和有效齐全安全保护装置的;
5、对起重设备制造厂家未明确产品使用年限的,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95号)的规定,下列起重机械在建筑施工现场实施限用管理:
(1)塔式起重机限用年限: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
630~1250KN.m(不含1250 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
1250 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2)施工升降机限用年限:
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
(3)物料提升机限用规定:
根据《关于加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全监管的通知》(赣建安[2009]14号)文件精神,自2012年1月1日起,宜春市辖区内(含各县、市、区)所有新开工、新报装的起重机械禁止安装使用简易、落后技术的物料提升机。
二、加强对起重机械出租单位的管理,明确安全职责。
1、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用于出租的起重机械应当在市安监站办理备案,并领取备案证明后,方可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租赁活动。否则不得继续在我市建筑市场从事起重机械租赁业务。
2、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在设备进场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并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
3、出租单位或使用单位自购的起重机械和购配件,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生产的合格产品,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使用非原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4、出租单位和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应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九条规定。
5、无安装资质的设备租赁单位不得与使用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合同。
三、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市场,加强管理。
1、安拆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起重机械安拆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拆单位签订起重机械安拆工程安全协议书。
2、安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二条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3、安拆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四、规范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行为,加强监督管理。
1、凡取得国家检验检测核准(或计量认证),并在省建设厅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在我市(含各县、市、区)工地从事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前应到市安监站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才可在我市(含各县、市、区)建筑工地从事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业务。
2、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进入辖区内工地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检验检测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刁蛮专横、推诿施拉的检验检测单位,一经发现,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首先与该单位约谈,情节严重的采取通报、暂停在辖区内工地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等处罚措施,规范检验检测单位的从业行为。
3、检验检测单位一经发现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应立即告之该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停止使用该机械设备,并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安监站。
4、检验检测单位对已检测合格的设备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出具时间自检测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得无故拖延出具检测报告时间。
五、认真落实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责任,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部第166号)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要求购买和租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市安监站办理登记的产品或经产权备案的起重机械,选择有安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拆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
2、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使用单位应按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对安拆单位提交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资料进行审核,应当在收到安装单位提交的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前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检测时应通知工程所在地安监站监督人员参加,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使用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安监站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附着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5、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或顶升加节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安装单位按原已审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技术资料的检查、审批工作。
1、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工程使用起重机械技术资料的检查、审批工作。
2、对安拆单位提交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资料进行审核,应当在收到安装单位提交的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
3、监督安拆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对安装、拆卸过程予以全程监督,并做好旁站记录。
4、监督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单位、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对管理制定不健全、不履行安全职责、违规使用安装建筑起重机械的单位,将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附件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办理流程
附件二:宜春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
附件三:宜春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 &&&&&&&
& &&&&&二0一二年元月十三日
主题词:加强&& 机械设备&& 管理&& 通知&&& &&&&&&&&&&&&&
& 抄报: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市安委会
& 抄送:省安质监管局、各县(市、区)安监站&&&&&&&& &&&
& 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2年元月13日印发
&&&&&&&&&&&&&&&&&&&&&&&&&&&&&&&&&&
& &&&&&&&&&&&&&&&&&&&&&&&&&&
123;456789
宜市建安[2012]3号
1234567891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机械键盘是什么意思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