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招生入学 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学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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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超额招生无法取得学籍
&&& 河源日报讯 记者 邹茹玉 从今秋起,户籍不在学区内、未及入学年龄、超出班额限定的新生,均无法正常取得学籍。据悉,我市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完成系统升级,将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 7月1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了解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自去年7月在我市启用,截至上学期末,各中小学校已经完成了对在校生进行学籍信息数据的录入。在学籍系统中,将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 目前,学籍系统已经实现了全省联网,全国跨省转学也可操作。经升级后的系统,将对非学区入学、重复学籍、不到年龄入学等问题进行严格规范。如今年秋季起,新生信息录入时将按照招生计划限定的班额严格控制每班学生数。其中市直限定小学一年级60人/班,初一50人/班;源城区限定小学一年级46人/班,初一50人/班;其他县中小学班额也进行了设限。
&&& 据了解,为规范学籍管理,今年秋季起市直小学将根据家长登记的户籍信息进行初次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交由公安部门进行户籍核验,核验合格者才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初中和普通高中一年级的新生录取时则直接在学籍管理系统上。从上一教育阶段毕业生中接续原有学籍档案信息。
&&& 更多详细信息见今日《河源日报?槎城社区》
编辑:黄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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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招生入学 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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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校级.doc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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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学校级)
二一二年十一月
第一部分 系统介绍 5
第1章 文档编写目的 5
第2章 系统建设背景 5
第3章 业务描述 6
第二部分 学校管理 10
第4章 学校基本信息管理 11
第5章 年级信息管理 14
5.1 年级增加 15
5.2 年级修改 15
5.3 年级删除 16
第6章 班级信息管理 16
6.1 班级增加 17
6.2 班级修改 17
6.3 班级合并 18
第7章 复式班管理 18
7.1 复式班增加 19
7.2 复式班修改 19
7.3 复式班删除 20
第三部分 学籍管理 20
第8章 学籍注册 20
8.1 学籍注册 20
8.2 学籍注册学校审核 23
8.3 问题学籍处理 25
第9章 招生入学 28
9.1 招生计划数变更申请 28
9.2 学校录取新生 29
9.3 学生分班 32
9.4 重复招生处理 35
第10章 日常管理 36
10.1 学生报到 36
10.2 学生成长记录 37
10.3 关键数据变更申请 38
10.4 关键数据变更学校审核 40
10.5 学籍异动申请 40
10.6 学籍异动学校审核 43
10.7 学生调班 44
10.8 学生花名册管理 46
10.9 学籍卡管理 47
10.10 学籍数据维护 49
10.11 学生照片采集 50
10.12学校控辍保学 53
第11章 毕业升级 57
11.1 学生毕业 57
11.2 在办业务清理 59
11.3 毕业信息管理 60
11.4 毕业证书管理 61
第12章 综合查询 63
12.1 在校生查询 63
12.2 异动查询 65
12.3 学籍档案查询 67
12.4 毕业生查询 68
12.5 历史数据查询 70
第13章强制干预 71
13.1学籍注册强制干预申请 72
13.2关键数据变更强制干预申请 73
13.3学籍异动强制干预申请 74
第四部分 营养餐管理 74
第14章 营养餐 74
14.1 补助标准管理 74
13.2 责任体系管理 76
13.3 受益学生名单查询 77
13.4 学生体检信息管理 79
13.5 学生用餐配置 81
13.6 营养餐受益学生名单 82
13.7 学生用餐台账管理 83
13.8 营养改善计划信息管理 85
第15章 寄宿生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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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毕业升级、招生工作等操作说明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毕业升级、招生工作等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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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毕业升级、招生工作等操作说明&&&&&雪域整理&&&&&&毕业升级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根据实际情况,全国学籍系统把学生毕业分为三种情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即可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学生毕业:全国学籍系统中,高中阶段学生受完当地规定年限的教育后,根据相应条件,由学校提交学生的毕业(结业、肄业)申请,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获得毕业(结业、肄业)证书。特殊教学学校学生毕业:根据需求,原则上特殊学校学生不参与毕业升级管理。学生正常升级由全国学籍系统在后台统一进行,升级时间为每年8月10日24时。各校要确保学生的毕结业操作在每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在规定时间点,系统将自动进行升级,学生自动升到相应的年级。1.1毕业升级流程图&&&1.2&毕业升级流程简要说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毕业流程简要说明:学校在操作学生毕业前,首先及时办理本校预毕业学生未完成的在办业务,拖延不办理的,由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进行在办业务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选择预毕业学生进行毕业,保存后即完成毕业操作。高中教育阶段,学校选择预毕业学生进行毕业申请,由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准后,完成毕业操作。1.3&注意事项全国学籍系统中,有在办业务的学生不能进行毕业操作,在办业务学生包括:?&休学、转学、其他离校等异动流程正在办理但未办理完成的学生。?&正在处理但未完成处理的问题学籍的学生。?&有操作流程已经发起但未办结的其他在办业务的学生。如在规定的毕业时限内还未办结,则学籍主管部门通过在办业务清理功能,使该类预毕业学生的状态处理至未发起在办业务之前的在校生状态,当毕业操作完成后,由下一教育阶段的接收学校再发起相应业务,进行处理。结业、肄业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特指的是高中教育阶段的毕业状态。学满学制规定的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者为毕业;学满学制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有一门课程(或两门非主要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可以结束学业离校者为结业;学满一年以上而退学者可视为肄业。全国学籍系统提供了毕业生回退功能,比如说毕业年级中,有学生实际已经休学,但学校学籍管理员未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为该学生办理休学异动,而造成该学生毕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及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准后,在毕业生查询中,为该学生办理回退,使之成为在校生,进行过招生的学生,不能驳回毕业操作。选择【学籍管理-&毕业升级-&学生毕业】,进入学生毕业界面。如下如所示:&左侧为毕业班级列表,右侧为毕业班级中待毕业的学生列表。毕业时首先需要选中需要毕业操作的班级。在右侧学生列表中选中需要毕业的学生,点击“毕业”按钮。对此学生做出毕业操作。如下图所示:&如果是初中毕业生或者高中毕业生还可以做出“结业”操作。&&&&&&&&招生管理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原则,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全国学籍系统中,初中和高中一年级的新生录取工作采用招生的方式,从上一教育阶段毕业生中录取,直接接续原有学籍档案信息,保证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两种方式进行招生。统一招生:学校录取的是由县教委统一分配的新生。自主招生:接收学校根据招生要求录取的非统一分配的新生。&1.1招生管理流程图1.2招生管理流程简要说明县教委为辖区内每个学校设置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经相关程序核准后,需要调整的,则可由学校通过招生计划数变更提交变更申请,经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方生效。统一招生:县教委导入已招生部门处理完成的招生结果,学校对县教委分配给本校的新生进行录取,学校最终录取结果经过县教委核准后,由学校调取新生档案即完成招生工作。自主招生:招生学校通过自主招生单个录取非统一招生的学生,系统自动进行查重,由招生学校教委、该学生原学校所在的教委核准后,才能完成自主招生。通过自主招生如果发生重复招生的情况,则需要通过重复招生处理流程进行处理。(流程与问题学籍处理流程相同)1.3注意事项每学年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由县教委进行设置。招生计划数设置完成后,则学校只能在允许学生数内进行招生,招收的学生数不能超过设置的数值,则系统会自动提示,不允许再招生。原则上,全国学籍系统只管理招生结果,针对招生过程不涉及。招生部门提供招生结果名单,通过EXCEL导入即可。重复招生主要存在于自主招生功能,由于双方学校未沟通及时,造成同时对一个学生进行录取,造成招生的重复。重复招生的处理和问题学籍的处理流程类似,主要处理方式为佐证和删除。在全国学籍系统中,通过跨省招生功能,招生学校使用学生姓名、学籍号(或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原毕业省份信息,提交跨省招生申请,由招生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及招生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该跨省招生申请自动提交至学生原毕业省份,交由原毕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准,该新生到招生学校报道后,接收学校发起调取档案申请,完成跨省招生。毕业生如果有未处理结束的问题学籍,可以进行毕业招生,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录取学校处理问题学籍。在招生阶段问题学籍处于锁定状态,只有招生录取结束后,才会对问题学籍进行解锁。2.1招生计划数变更申请点击【学籍管理-&招生入学-&招生计划数变更申请】,进入招生计划数变更申请界面,在此点击按钮“申请更改计划书”,可以申请更改县教委设置的招生计划数。如下图所示:&2.2学校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主要针对初、高中招录一年级新生的业务。学校录取新生有统一招生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两种方式。点击【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校录取新生】,进入学校录取新生界面。如下图所示:&2.3统一招生点击“统一招生录取”按钮,进入到统一招生录取界面如下图所示:&其中左侧列表为县教委给学校分的可录取的学生,选择教育阶段即可查出本学校在本教育阶段可录取的学生。在左侧选中需要录取的学生,在右侧选择该学生的录取年级。点击招生录取,会出现如下图提示。点击确定发起录取该学生的申请(注意:如果是初中录取新生会将该申请发到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如果是高中录取新生还会将该申请发到该中学所在的市级部门进行审核)。如下图所示:&2.4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是学校不通过县教委分配直接发起新生录取申请的途径。点击“自主招生”按钮,进入学校自主招生界面。如下图所示:&选择要招录学生的教育阶段和年级,点击“增加”按钮。弹出查询学生的窗口,如下图。输入学籍号和学生姓名。点击“保存并继续”可以继续添加新的录取学生,点击“确定”完成添加录取学生信息回到自主招生查询窗口。如下图所示:&添加录取学生后,在自主招生界面可以查询到。如下图。点击保存提起自主招生申请。如下图所示:&&2.5问题学籍招生处理发起招生录取流程后,会锁定未处理结束的问题学籍,毕业学校能够查看到被锁定的问题学籍。&招生录取结束后,会解锁问题学籍,录取学校能够查看到问题学籍,并且学校名称、年级班级信息已经为新的年级班级信息。(招生完之后由招生学校来处理该生的问题学籍)&2.6重复招生处理系统解决一个学生同时被多所学校录取的功能操作,重复招生需要线上系统和线下业务人员配合解决。若线下协商一致后,由不录取学校删除该项业务。如果出现争议则由学生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录取学校发起仲裁申请流程,提交县教委审核,最后由共同上级核准后进行处理。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重复招生处理】进入重复招生处理界面,如下图所示:&点击查询查询出,本校重复招生的记录。如下图所示:选中该记录,点击“查看”按钮查看录取了该学生的所有学校。如下图所示:&选中记录点击“佐证”按钮进入佐证界面。填写学校补充意见上传佐证材料点击保存将佐证信息上报到区县。如下图所示:&2.7调取新生档案毕业学校所属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录取学校进行调档操作。操作菜单: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调取新生档案】,进入调取新生档案界面,页面默认显示本辖区内所有新生列表,如下图所示:&点击“调档”按钮,弹出提示框,点击“是”,即可完成新生调档操作。如下图所示:&其他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全国学籍系统中,将超过一定时间不明原因不来上学、且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或家长的学生首先定为“疑似辍学”,该类学生学籍还为在校生的状态,在经过学校和相关部门核实后,该学生确实不再上学,将该学生学籍状态定为辍学,这时,该学生学籍状态将变为非在校生状态,但系统还为其保留学籍档案。1.1控辍保学操作流程图&1.2&控辍保学操作简要说明学校班主任向学校学籍管理员报告学生状态,学籍管理员根据相应条件将学生的状态修改为疑似辍学,经过学校和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如果学生重新回到学校,则对该疑似辍学学生进行返校操作。如果确认该生不再上学,则将学生状态修改为辍学。如果学生确定辍学后又返校,所在学校学籍管理员直接对该辍学生进行返校操作。1.3注意事项疑似辍学的学生在统计报表中作为在校生进行统计。辍学学生在统计报表中不作为在校生进行统计,但系统还为其保留学籍档案信息,如果学生返校,通过返校操作,该学生学籍做为在校生进行统计。建议学校将学生定位疑似辍学后,学校及相关部门针对该学生所做的所有劝返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采取措施中,便于后续查询。1.4&控辍保学操作说明学校学籍管理员点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校控辍保学】,点击如下图所示:&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全国学籍系统中,学校合并、撤销后学生的并入及分流工作由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操作,同时需要双方学校进行确认,才能完成学生的并入或分流。2.1&学校合并、撤销流程图&2.2&学校合并、撤销流程简要说明学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年级或者班级进行学生并入或者学生分流。设置完成按年级或者按班级后,选择原学校,再选择目标学校,发起学校合并操作,原学校和目标学校进行核办确认,目标学校再进行学生分班,即完成学校合并、撤销操作。2.3注意事项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校合并功能,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把两个学校进行合并,只是在系统中把两个学校的学生信息并入在一起。真正意义上的学校合并应该基于机构系统进行完成后,学校合并信息更新至全国学籍系统。由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校合并功能采用的是按年级、按班级进行学生的并入,所以在操作过程中选择部分年级和班级进行合并,即可实现学生的分流。目前全国学籍系统暂不支持单个学生的并入或者分流,如果有该业务,按照转学流程进行操作。&2.4学校合并、撤销操作简要说明主管部门发起学校合并业务之后,学校点击“学校管理-转入学校审核”进入转入学校审核页面。如下图所示:&&目标学校审核通过之后原学校的学生就成功合并到目标学校。此时目标学校可进入新生分班功能下对合并过来的学生进行分班操作。如下图所示:&
编辑:尼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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