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奖励建议怎么写建议书

实名举报信访保密和保护举报人工作制度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实名举报信访保密和保护举报人工作制度|实​名​举​报​信​访​保​密​和​保​护​举​报​人​工​作​制​度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公司保密协议范本
公司招了一个财务,我们要签一份合同,是关于保密方面的,请问有没有公司保密协议范本?
 问题来自:西藏 - 那曲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1:27 咨询人:c1130129er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公司保密协议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条例》和《***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二)保密范围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5.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四)保密期限1.劳动合同期内;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五)脱密期限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六)保密津贴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元;2.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七)违约责任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5.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八)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v
回复时间: 11:3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仍没解决您的问题,可免费发布一条咨询,法律快车多名律师快速为您解答!
相关法律咨询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公司法律-公司法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新《保密法》知识竞赛题库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28页免费28页免费13页1下载券43页免费10页免费 8页免费11页免费42页免费8页免费7页免费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23页免费111页1下载券28页免费66页免费4页免费
新《保密法》知识竞赛题库|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地区:济宁
头衔:砌墙工
悬赏分:50
浏览数:705
建设单位对中介机构评价意见怎么写啊
我说新手,能给个例子吗,我参照一下,谢谢
地区:山东
等级:14 级
头衔:中国区总裁
按照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编写就行。
如果他们做的认真负责,真正为建设单位着想,节约工程造价成本,不弄虚作假,就写他们的优点,给予好的评价,反之就委婉的批评点,没有具体的格式的,也不需要太长,协商一两段话就行,说明他们的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等一些特点就行。供你参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4星
请填写消息,提交后将发送给用户
及时采纳答案不仅是对回答者的认可,同时也能避免问题过期后被
地区:四川
等级:9 级
头衔:副总
建设单位对中介机构评价意见主要是对该单位就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评价,你可以按双方所签定的合同条款及内容一一对照,并写出该中介机构在这些条款的履行中是好还是差,最后给出一个总体结论及意见,当然拿出初稿后应该多方面征求其意见并请领导审批。
地区:河北
等级:11 级
头衔:总经理
给你一个关于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管理 的条文,参照条文对其工作进行评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建设领域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领域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是指依法登记设立,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为委托人提供有偿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包括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工程检测等中介机构。
  第四条 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恪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中介执业活动实施有效管理,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应当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
  第六条
行业协会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事中介行业的管理,制订行业自律规范,做好自律管理和监督,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中介服务业的发展。行业协会实行中介机构和中介执业人员当然会员制,行业协会由中介机构民主推行理事并选举产生领导机构。行业协会可依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会员费,用于协会开展工作和每年的诚信评选活动开支费用。会员费收取及使用必须合法、依规、透明。
  第七条
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支持行业协会实施行业自律规范,与行业协会联系沟通,及时收集中介机构的监管信息,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违法执业的,有权向有监管职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九条
中介机构设立实行登记制度。设立营利性中介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未办理登记的,不得从事中介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介在办理登记前应当由有关行政部门审批(审核),或对中介机构设立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市以外的中介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按规定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办理登记手续或报备手续,并自觉加入行业协会,遵循行业协会章程及其他自律规定。
  第十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介执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资格的,中介执业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不得执业。国家未实行资格管理的中介执业人员从事执业活动的,应当接受本市所属行业协会组织的执业知识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相应合格证。行业协会应当将相关培训考试制度及发放合格证情况向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之一及有其他不诚信行为且受到下列处理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二)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四)经有权机关认定违法执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五)在执法检查中被书面责令整改的;(六)被市级以上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第十二条
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在两年内两次以上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一次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但违法后果较重的,给予为期两年以内的警示处理,并在漳州建设信息网公布。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规定可责令其在一定时间内退出建筑市场,三年内不得从事中介业务。
对受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警示或者严重警示处理的,不得被推荐参与评优表彰、诚信等级评优和通报表扬。
  第十三条
中介机构依法独立执业,当事人有权依法选择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服务。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合法执业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不得凭借职权或职便限定当事人接受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不得利用本部门控制的行政权力等垄断性资源违规设立排他性条件,破坏中介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法律、法规规定某项中介业务由特定中介机构提供的,从其规定。
(二)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依法设立的各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应当同等对待。
  第十四条
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应当有偿购买,不得强迫中介机构降低收费标准或者无偿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第十六条
中介机构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开悬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行业自律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公开的有关材料。
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中介机构应当公布其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机构电话和地址等事项。
  第十七条
除即时办结的中介业务外,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当以中介机构名义与委托人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第十八条
中介机构应当做好执业记录。执业记录应当记载下列内容:
  (一)委托事项、委托人的具体要求;
  (二)收取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三)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业务规范的有关要求;
  (四)委托事项履行情况,包括委托事项的接受、完成过程、终结手续的办理等。
  第十九条
中介机构应当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执业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中介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保存原始凭证、执业记录、账簿和委托合同。
  第二十条
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在遵守业务规则的同时,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真实、合法;
  (二)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地告知委托人需要知道的信息;
  (三)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四)妥善保管委托人交付的样品、定金、预付款、有关凭证等财物及资料;
  (五)如期完成委托合同及业务规范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依法登记擅自开展中介活动或超出核准范围从事中介服务;
  (二)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委托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四)从事国家禁止流通的商品或服务的中介活动;
  (五)违反规定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或其他费用不开发票;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利用执业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
  (七)提供的信息、资料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
  (八)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报告及其他证明文件;
  (九)采取隐瞒、欺诈、胁迫、贿赂、围标、恶意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当事人利益承揽业务;
  (十)发布虚假信息,引诱他人签定合同,骗取中介费;
  (十一)对服务或商品作虚假宣传;
  (十二)聘用无执业资格人员执业;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中介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核实反映被举报的机构及人员违法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按规定向市政府确定的管理机构提供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
  第二十三条
中介机构应当独立建制并承担法律责任。建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兼职。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本部门相关相近的业务。
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行业协会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行业协会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中介机构的发展政策和管理措施,加强对中介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定和推行中介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做好自律监督。
  第二十六条 行业协会应当掌握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动态和执业情况,对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表现突出的机构及人员可以给予评优表彰。
  第二十七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实施监管,不得妨碍其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监管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八条
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违反本规定,造成委托人或他人合法利益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违反规定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之一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条
凡是经审查确认被列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责令其在一定时间内退出区域市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政府投资项目三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中介业务。
  第三十一条
行业协会应当掌握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执业情况和违法违规情况,在协会内及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的惩戒、处罚情况。
 已被举报
操作执行中...
无满意答案
  及时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举报原因:
问题与专业无关
没有实用价值
问题描述不清晰
同IP自问自答,恶意刷分
完全复制他人答案
部分复制他人答案
无实际价值
同IP自问自答,恶意刷分
    
如果您认为这个答案有误,或者有更好的答案,请立即告诉我们!
如果您的“揪”错被采纳,可获得10分积分奖励!
我的答疑任务
图片正在上传...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急求保密合同范本一份(适用公司股东的)
保密合同怎么写?我是公司股东,跟其他股东约定保密事项,急求保密合同范本一份,谢谢~~!
 问题来自:山东 - 青岛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23:32 咨询人:i422851ml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保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甲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多所知悉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保密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保密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对甲方的下列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保密义务:  1.技术信息:包括录象带、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产品设计、培训资料、教材、信息等等;  2.经营信息:策划方案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销售渠道、进货渠道、采购材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3.管理信息:管理策略、管理制度(CI设计及管理资料)、公司投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文件等等;  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预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其他商业秘密。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列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打探与本职工作和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他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利用上述秘密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为其他有损甲方利益及商誉的活动提供上述商业秘密;  4.乙方如有发现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商业秘密被泄露(包括因自己的过失被泄露),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将承担进一步的法律、经济责任;  5.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应遵守竟业禁止的规则。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在三年内不在同类的产业中任职,更不能向同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甲方的商业秘密与技术,亦不得有任何通过第三人的变相违约行为;  6.研发人员和各类技术人员对其经手或所知的技术资料,离开故事时不得有任何的私人保留行为,同时承担的保密责任不受期限限制,只要甲方还在利用该技术及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内容经营,乙方即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依法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  2.如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超过乙方应交违约金数额,则甲方有权就超过部分继续追加赔偿。  3.如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解调。协商、解调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回复时间: 23:3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仍没解决您的问题,可免费发布一条咨询,法律快车多名律师快速为您解答!
相关法律咨询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合同法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受过何种奖励怎么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