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一下,康缘药业前景怎样研发了这么多药,有儿童药吗?


截至11月18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共487家,这2家欺诈发行的公司市场影响较为恶劣。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160条的规定,欺诈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另外,按照通常做法, 证监会在处罚了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后,就会对相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泽达易盛拟被处罚1.5亿,财务总监被罚1300万元
违法事实
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19年6月13日,泽达易盛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涉会计期间为2016年至2018年。后经上交所五轮审核问询,泽达易盛进行了多次回复,其中包括将报告期更新为2017年至2019年。2020年4月2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同意泽达易盛发行上市(首发)。6月16日,泽达易盛披露《招股说明书》。6月23日,泽达易盛在科创板上市。
(一)《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嫌编造重大虚 假内容、隐瞒重要事实
1. 第一部分“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泽达易盛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虚假合同、 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 2016年-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296,307.13元,虚增利润186,735,305.01元。 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35,573,659.95元,占当年收入的49.28%,虚增利润22,438,194.83元,占当年利润的104.72%;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73,888,825.78元,占当年收入的59.67%,虚增利润37,407,625.16元,占当年利润的91.05%;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18,039,036.95元,占当年收入的58.36%,虚增利润61,608,464.11元 ,占当年利润的103.24%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14,794,784.45元,占当年收入的51.87%,虚增利润65,281,020.91元,占当年利润 的67.69%。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泽达易盛通过与浙江成功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5,999,320.75元,虚增利润3,601,849.66元。浙江金淳通过与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繁荣瓜果蔬菜试验示范场、贵州启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每日农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鲁县道德红干椒专业合作社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29,574,339.20元, 虚增利润18,836,345.17元。
2017年,泽达易盛通过与杭州天翼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成功软件、浙江文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开展虚 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48,338,479.32元,虚增利润19,345,227.75元。浙江金淳通 过与智慧信息、航天神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昆山方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绿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 营业收入25,550,346.46元,虚增利润18,062,397.41元。
2018年,泽达易盛通过与杭州天翼、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浙江鸿程、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58,880,582.02元,虚增利润28,945,016.38元。浙江金淳通过与杭州天翼、公众信息嘉兴分公司、公众信息、中电福富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59,158,454.93 元,虚增利润32,663,447.73元。
2019年,泽达易盛通过与杭州天翼、公众信息宁波市分公司、公众信息、浙江鸿程、格尔软件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45,125,230.01元,虚增利润 28,340,428.89元。浙江金淳通过与公众信息、浙江鸿程、新一代专网、航天神禾、黑龙江农垦新一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66,839,365.76元,虚增利润34,496,691.70元。苏州泽达通过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虚增营业收入2,830,188.68元,虚增利润 2,443,900.32元。
2. 第十部分“资产质量分析”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涉嫌隐瞒重要事实
《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第十部分“资产质量分析”中披露泽达易盛“非保本非保收益理财产品”2017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7,100万元,2018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14,900万元,并记载“报告期各期,泽达易盛与杭南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商资产)签订了《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投资合同、《杭商望山三 号私募基金》投资合同。”
经查,2017年,泽达易盛买入杭商资产5,000万元私募基金产品,资金经杭 商资产实际转入泽达易盛关联方。其中,泽达易盛与杭商资产签订《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金额3,000万元,实际转入未披露的关联方浙江睿信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睿信)。浙江金淳与杭商资产签订《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金额2,000万元,实际转入关联方杭州星宙电脑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星宙)。2018年,泽达易盛买入杭商资产8,000万元私募基 金产品,资金经杭商资产实际转入泽达易盛关联方。其中,泽达易盛与杭商资产 签订《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金额5,000万元,实际转入关联方浙江 睿信。浙江金淳与杭商资产签订《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金额3,000万元,实际转入未披露的关联方杭州银硕佳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硕 佳元)。2019年,泽达易盛买入杭商资产7,000万元私募基金产品,资金经杭商资 产实际转入泽达易盛关联方。泽达易盛与杭商资产签订《杭商望山三号私募基金》 基金合同,金额1,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实际转入关联方浙江睿信、 银硕佳元。泽达易盛未按规定如实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二)《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的基本情况”第八部分“发行人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涉嫌隐瞒重要事实
《招股说明书》第五节第八部分称“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经查,隋田力通过梅生持有泽达易盛600万股,通过杨鑫持有270万股,合计持有870万股,持股比例13.96%。泽达易盛未按规定如实披露上述股权代持情况。
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1.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上市后,泽达易盛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杭州畅鸿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导致其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部分存在虚假记载, 虚增营业收入152,168,610.58元, 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59.51%,虚增利润82,469,210.34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88.97%。其中,泽达易盛通过与杭州天翼、公众信息、浙江鸿程、湖南冠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冠都)、湖南宝德自强计算机有限公司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113,072,192.39元,虚增利润57,093,786.93元。浙江金淳通过与公众信息、新一代专网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6,303,965.44元,虚增利润23,598,250.15元。杭州畅鸿通过与新一代专网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2,792,452.75元,虚增利润1,777,173.26元。
2.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
2020年,泽达易盛、浙江金淳分别与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沅资产)签订《鑫沅资产鑫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鑫沅资产鑫福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转入鑫通1号、鑫福3号合计1.2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泽达易盛通过鑫通1号、鑫福3号合计将1亿元投向泽达易盛关联方杭州和鑫商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1. 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2021年度,泽达易盛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畅鸿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导致其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部分存在虚假记载, 虚增营业收入71,043,475.9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21.59%,虚增利润 26,657,786.1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56.23%。其中,泽达易盛通过与杭州天翼、杭州彦鹏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专网、浙江钧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新势力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冠都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62,238,917.60元,虚增利润25,738,186.23元;还通过与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签订虚假托管协议,虚增托管费6,726,200.00元,虚减利润6,726,200.00元。杭州畅鸿通过与公众信息、新一代专网、金桥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8,804,558.35元,虚增利润7,645,799.92 元。
2. 虚增在建工程
2021年,泽达易盛期末在建工程中,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观滔)设备款42,690,600.00元。其中,预付浙江观滔36,320,600.00元设备款对应的在建工程没有对应实际成本发生,虚增在建工程36,320,600.00元。
责任认定
证监会认为,泽达易盛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一) 7项第三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证监会公 告〔2019〕6号)第四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 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 情形,同时林应作为泽达易盛实际控制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 款所述情形。泽达易盛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重大遗漏的行为,涉嫌违反《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四十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同时林应作为泽达易盛实际控制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
对上述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林应,全面负责泽达易盛管理工作,对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时任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岚,对公司负有管理责任,对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刘雪松、时任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内审部负责 人王晓亮,曾任职泽达易盛、时任杭州畅鸿项目部经理雷志锋,时任财务经理姜亚莉知悉或者参与涉案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所涉违法行为,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拟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
对泽达易盛、林应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一、对泽达易盛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40,500.22万元的20%,即81,000,440元罚款;
二、对林应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 人组织、指使上述行为,处以2,000万元罚款;
三、对应岚处以1,000万元罚款;
四、对刘雪松处以400万元罚款;
五、对王晓亮处以200万元罚款;
六、对雷志锋、姜亚莉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泽达易盛、林应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重大遗漏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
一、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二、对林应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行为,处以500万元罚款:
三、对应岚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四、对刘雪松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五、对王晓亮、雷志锋、姜亚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二项:
一、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86,000,440元罚款;
二、对林应给予警告,并处以3800万元罚款;
三、对应岚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
四、对刘雪松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五、对王晓亮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六、对雷志锋、姜亚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林应、应岚组织、指使上述行为,二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 依据《证券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条,第五条第三项、第七项,2021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 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项的规定,我会拟决定: 对林应、应岚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刘雪松作为泽达易盛董事,知悉、参与财务造假行为,违法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2021年修订的《证券市 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 第七条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刘雪松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 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时任董事、副总、财务总监、董秘应岚女士简历如下:
199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该公司2021年年报,应岚女士2021年薪酬为119.28万元。
紫晶存储拟被处罚9492万元
紫晶存储《招股说明书》涉嫌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紫晶存储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证监会决定:
一、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
二、对郑穆、罗铁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164.26万元罚款;
三、对钟国裕、李燕霞(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20万元罚款;
四、对黄美珊、焦仕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60万元罚款;
五、对魏强、王铁林、杨思维、王炜、林海忠、丁杰、刘宁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5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决定:对钟国裕、李燕霞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详细如下: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司2022年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钟国裕先生、李燕霞女士、黄美珊女士、焦仕志先生、魏强先生、王铁林先生、杨思维先生、王炜先生、林海忠先生、丁杰先生、刘宁宁先生: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我会已调查完毕并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紫晶存储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欺诈发行
2019年4月3日,紫晶存储披露《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0月23日,紫晶存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同意发行上市(首发)。2020年1月19日,紫晶存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月21日,紫晶存储披露《招股说明书》正式稿。2月26日,紫晶存储在科创板上市。
(一)《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紫晶存储《招股说明书》涉嫌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紫晶存储涉嫌通过与深圳市宇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维)、深圳富宏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富宏华)、南京叠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叠嘉)、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神狐时代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神狐)等单位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合计43,497,313.43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3.9%,虚增利润合计21,627,070.3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5.82%。
2018年,紫晶存储涉嫌通过与广东汇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汇信)、深圳宇维、深圳富宏华、南京叠嘉、江苏菲利斯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菲利斯通)、淮安瑞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瑞驰)、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优世、)湖北神狐、北京优世互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对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的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11,457,882.74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7.75%,虚增利润合计39,036,333.51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2.59%。
2019年上半年,紫晶存储涉嫌通过与广东汇信、苏州平流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平流层)、肇庆优世联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优世)等单位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对五华县人民医院的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合计66,939,521.10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合计25,326,629.03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37.33%。
(二)《招股说明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紫晶存储《招股说明书》涉嫌未按规定披露的2016年末、2017年末以及2019年上半年末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7,500.12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3,500.12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紫晶存储发行文件、相关公告、会议文件、相关合同、紫晶存储提供的成本匹配表、财务资料、银行资金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会认为,紫晶存储《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的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二十条第一款,《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第十一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证监会公告(2019)6号)第四条、第八十条和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紫晶存储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年度报告》中,紫晶存储涉嫌通过与广东汇信、广州创显科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流层、淮安瑞驰、株洲中车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肇庆优世等单位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对山西紫晶天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紫晶天众)、北京中弘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弘)的收入,虚增营业收入270,871,411.88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52.46%,虚增利润145,290,742.1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4.55%。
《2020年年度报告》中,紫晶存储涉嫌通过与深圳宇维、苏州平流层、江苏菲利斯通、淮安瑞驰、广东优世、肇庆优世、成都市工业云制造(四川)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合肥睿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合肥哈工路波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哈工融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北斗教育信息有限公司、广东维蓝数据信息有限公司、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维)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对广东奥维、山西紫晶天众、北京中弘、内蒙古中弘紫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数莲紫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收入,虚增营业收入340,615,914.92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60.54%,虚增利润170,028,703.10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51.1%。
(二)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紫晶存储《2019年年度报告》涉嫌遗漏披露14,500.12万元定期存单质押对外担保事项,占当期净资产的16.15%。2020年涉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17,500万元对外担保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9%,也均未按规定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1年涉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41,790万元对外担保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6%,其中16,720万元也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紫晶存储相关公告、会议文件、相关合同、紫晶存储提供的成本匹配表、财务资料、银行资金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会认为,紫晶存储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紫晶存储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九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七项、第二十一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四十一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五十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53号,上证发〔2020〕101号)第7.1.16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对上述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郑穆、时任董事罗铁威安排办理对外担保,组织、指使紫晶存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行为,参与洽谈相关项目,安排、筹措资金虚构收回客户应收账款,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总经理钟国裕,时任董事、财务总监李燕霞参与或知悉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行为和违规担保事项,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黄美珊,时任副总经理焦仕志,时任副总经理魏强参与或和悉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行为,时任独立董事王铁林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具有会计背景,时任监事杨思维分管售后工作,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炜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对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南区销售总监林海忠,时任采购部经理丁杰,时任紫晶存储子公司北京晶铠信息存储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宁宁参与实施紫晶存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此外,郑穆、罗铁威作为紫晶存储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法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会拟决定:
对紫晶存储、郑穆、罗铁威的欺诈发行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一、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非法所募集资金的3%,即3,068.52万元罚款;
二、对郑穆、罗铁威分别处以1,564.26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合计处以3,068.52万元罚款,二人分别处以1,534.26万元罚款;
三、对钟国裕、李燕霞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黄美珊、焦仕志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对魏强、王铁林、杨思维、王炜、林海忠、丁杰、刘宁宁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对紫晶存储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行为,一并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一、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郑穆、罗铁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合计处以600万元罚款,二人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钟国裕、李燕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黄美珊、焦仕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五、对魏强、王铁林、杨思维、王炜、林海忠、丁杰、刘宁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二项:
一、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
二、对郑穆、罗铁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164.26万元罚款;
三、对钟国裕、李燕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20万元罚款;
四、对黄美珊、焦仕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60万元罚款;
五、对魏强、王铁林、杨思维、王炜、林海忠、丁杰、刘宁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5万元罚款。
郑穆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罗铁威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指使紫晶存储从事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2015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条,第五条第三项、第七项,2021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项的规定, 我会拟决定: 对郑穆、罗铁威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钟国裕作为时任董事、总经理,李燕霞作为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知悉并隐瞒相关担保事项,参与实施财务造假行为,违法情节严重。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2015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2021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 我会拟决定: 对钟国裕、李燕霞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人员,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会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会复核成立的,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根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请你们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事先告知书回执》(附后,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传真至我会指定联系人(电话010-88060144,传真010-88061632),并于当日将回执原件递交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或当地证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二、风险提示
1、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21日起停牌,将于2022年11月22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2020年12月修订)》第12.2.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公开资料显示,财务总监李燕霞个人简历如下:
李燕霞:1991年至1995年任梅州嘉应录音带厂母带制作员;1995年至2010年任苏州市三力声像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起历任紫晶有限财务总监,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根据该公司2021年年报,李燕霞2021年报酬为63.16万元。
被强制退市?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告知书》告知的违法违规情况,公司可能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中国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同日,泽达易盛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22 年11月21日停牌,于2022年11月22日复牌,自复牌之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东6538人。截至11月18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12.70元/股,总市值10.55亿元。
小编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欺诈发行股票的刑事责任:非法募集资金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虚增或者虚减营业收入达到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上的。而泽达易盛2020年IPO时募集资金达到4.05亿元。
本文来源:上市公司公告、梧桐树下V ,CFO视界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母爱:继子见后妈就跑,后妈追得太急竟晕倒,继子瞬间自责了__财经头条
母爱:继子见后妈就跑,后妈追得太急竟晕倒,继子瞬间自责了2022年05月21日 04:58
娱乐解说员小黑财经自媒体联盟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返回顶部
}
早报:五大监管政策走向 已为下半年资本市场定调_凤凰财经
2017-07-06 06:31:54来源:A股情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一年已过半,2017年上半年资本市场的从防范金融风险、重塑市场秩序成为关键问题。加强并购重组监管、调整完善再融资政策、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和董监高股份减持行为、推进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政策都紧一年已过半,2017年上半年资本市场的从防范金融风险、重塑市场秩序成为关键问题。加强并购重组监管、调整完善再融资政策、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和董监高股份减持行为、推进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政策都紧紧围绕风险防范、稳定市场这两个关键词,旨在推进资金“脱虚向实”。2017年下半年,稳字当头,资本市场有望在法治建设、IPO新常态、从严监管、对外开放、投资者保护等多方面深化发展。多位市场人士认为,资本市场发展向新常态回归,市场发展重点转向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发挥基础性制度改革效能等方面,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还将持续深入,以确保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据券商中国分析认为,五大监管政策走向,已为下半年资本市场定调,包括:证券法或有新动向;IPO发行根据市场调节节奏成常态;监管从严趋势不改;基础性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多项细则待出;投资者保护手段更趋完善。以下是影响今日股市走势的重要消息:一、证券要闻:保监会:完善现行保险资金运用规则近日,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制定了商业养老保险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政策及地方保障措施。同时,也对保险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核心问题就是对确保资金安全可靠运营提出了具体要求。要继续完善支持政策。明确投资领域。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应该追求的是风险相对较低,回报比较稳健的投资项目和投资渠道。对于竞争性行业、高风险行业、不确定性领域,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不宜进入。细化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投资领域的业务规则。推动制定投资支持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央行: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7月5日,央行发布2016年年报。年报指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加强预期引导,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新华社:A股频现“夺权式”要约收购“游戏规则”亟待跟上市场步伐新华社7月5日发文称,以控制权争夺为目标的要约收购,俨然成为近期A股市场的热点。多位专业人士分析认为,与通过二级市场爬行增持相比,要约收购成本可控,且对上市公司股价影响相对较小,溢价要约的方式也较易获得中小股东的支持。业界预计,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以控制权为目标的要约收购事件或将频繁出现。在这一过程中,“游戏规则”完善的脚步能否跟上市场的变化,显然是监管层无法回避的挑战。盘点A股2017年上半年十大关键词 IPO与退市齐入选回顾2017年上半年,沪指整体涨幅2.86%,深成指涨幅3.46%,创业板指跌幅7.34%;不到三分之一的股票上涨;亏损股民比例高达64%。盘点A股上半年的重大事件,我们归纳出十大关键词。2200亿解禁“洪峰”大兵压境 减持套现压力一时不明自5月底减持新规落地以来,资本市场6月份的套利投机冲动“降温”明显。但随着解禁压力加码,7月份的解禁股数量与解禁市值再攀高峰。据Choice数据统计, 7月A股市场共将有170.14亿限售股解禁,市值合约2201.04亿元,两项指标超过了此前6月的130.69亿股、1551.91亿元,以及减持新规落地前5月的47.97亿股、1933.43亿元。减持“洪峰”来袭,重要股东的减持行为对市场影响几何牵动人心,上市公司再迎“减持压力测验”。7月7日国内汽、柴油零售价或小幅上调近期美国原油增产显示出放缓迹象,叠加美元走势疲弱、交易商逢低吸纳等因素,6月22日至7月3日,国际油价迎来久违的“八连涨”行情,累计反弹超过10%。受此影响,本计价周期内,一揽子原油变化率由负转正,预计7月7日24时,国内汽、柴油零售价格每吨小幅上调50-70元,折合每升上调约5分钱。若未来两日国际油价跌幅明显,也不排除调价因不足每吨50元的“调价门槛”而搁浅的可能。财新6月服务业PMI小幅回落 经济走稳态势不改中国经济走稳态势明显,尽管财新服务业PMI有所回落,官方制造业、财新制造业PMI双双回升,支撑6月中国经济。6月财新中国服务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录得51.6,较上月下跌1.2,这与官方非制造业PMI走势相反。此前公布的官方非制造业PMI为54.9%,高于上月0.4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上升。国家信息中心:2020年分享经济交易额占GDP比重将达10%据上证报道,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主任张新红5日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首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称,未来五年,分享经济仍将保持较高速的增长,增速有望保持在40%以上。到2020年,分享经济的交易额占GDP的比重可以达到10%左右,2025年可能达到20%。分享经济近几年一直都保持高速增长,几乎每年100%的增长率。国家信息中心测算,2016年,分享经济的交易额达到将近3.5万亿元,比上一年增加103%。证监会:5公司首发过会山东地矿并购重组被否据证监会网站7月5日消息,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公司首发过会。证监会网站同时公告,山东地矿(00040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未通过、南极电商(00212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获通过。消息称国家电投正与华能集团就重组事宜展开接触据澎湃新闻消息,近日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中国能源央企之间的合并重组,范围远不止目前已初露端倪的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五大电力集团中最“年轻”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正与最大电企华能集团就重组事宜展开接触。二、热点事件:【融创已增持乐视影业6%股权转让方系乐视控股】融创在乐视影业的股权比例,已经由此前公布的15%,增持至21%。近日,腾讯财经查阅国家工商信息系统获悉,融创旗下公司天津嘉睿(全称: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在乐视影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达17572.6414万人民币,占到乐视影业83679.2444万人民币的总注册资本的21%。这意味着,融创再度增持乐视影业股权。【新都退上演末路狂奔 国泰君安石家庄一营业部买入逾600万元】新都退于5月24日进入退市整理期,股票将于退市整理板交易30个交易日后摘牌,7月6日为该股在A股最后一个交易日。5日新都退午后涨停,成交4506万元。盘后数据显示,国泰君安证券石家庄建华南大街营业部买入664万元居榜首,华泰证券杭州求是路营业部买入196万元;卖出方面,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营业部卖出305万元,东吴证券苏州吴中区木渎镇营业部卖出151万元。三、事件性利好:战略性新兴产业论坛聚焦八大高新技术领域 关注五大投资方向(附股)5日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副司长余建在“2017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要加快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步伐,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量子通讯、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高端制造,以及高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等。另外,5日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费志荣在“2017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战略新兴产业覆盖一二三产业,可以为壮大新动能注入活力,预计到今年底,战略新兴产业占GDP10%左右。据统计,上市公司战略新兴产业的利润率达9.8%,比非战略新兴产业类公司高2.6个百分点。费志荣指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度供给还有待强化,创新能力有待提升,要素支撑有待加强,产业布局有待均衡。下一步,发改委将落实好发展规划,实施好重大工程;鼓励金融资本与战略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对经济增长形成重要支撑。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产业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明显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等领域一批企业的竞争力进入国际市场第一方阵,高铁、通信、航天装备、核电设备等国际化发展实现突破,一批产值规模千亿元以上的新兴产业集群有力支撑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受益股:长电科技、紫光股份、神州信息、三力士、东方国信、拓尔思、天玑信息四、个股掘金定增重组横店东磁公告,因兆晶股份在排他期到期前未能解决专利诉讼问题,终止收购兆晶股份股权。山东地矿公告,重组注入金矿资源被证监会否决,7月6日复牌。公司原拟作价20.48亿元购买莱州金盛矿业100%股权,并募资不超9.3亿元。天舟文化公告,拟作价11.78亿元收购网络游戏公司初见科技73%股权,初见科技承诺2017-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亿元、1.7亿元、2.1亿元。云南能投公告,拟筹划重大事项,涉及控股股东新能源资产注入的事宜,股票自7月6日起停牌。中信重工发布重组预案,拟收购天津松正52.3787%股权,交易对价6.91亿元。股票继续停牌。增减持银亿股份公告,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未来半年增持不低于3亿元,拟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金洲管道公告,大股东万木隆投资近期增持公司1%的股份,并计划未来6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通鼎互联公告,控股股东通鼎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华邦健康公告,控股股东汇邦科技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96%。汇邦科技计划未来半年继续增持不低于2000万元。康缘药业公告,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康缘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富春股份公告,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取消先前公告的减持计划,并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上述股东此前公告拟减持不超4.57%。南通锻压公告,持股12.81%的股东郭庆计划减持不超768万股,占总股本的6%。隆华节能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8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董事杨媛减持8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岭南园林公告,控股股东计划未来半年减持不超2%股份,全部由员工持股计划接盘。重大事项赛轮金宇公告,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相关媒体报道“新华联举牌赛轮金宇或上位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入股心切日前触及赛轮金宇举牌线”等。上交所要求披露新华联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谋求公司实际控制权。并且要求公司向实控人杜玉岱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并补充披露,其对此增持行为、增持计划的意见。媒体报道公司2月份至今多次提价,业绩二季度有望迎来反转。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上述媒体报道事项是否属实。韶能股份公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持股15%的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有两名提名人当选董事,董事会组成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已由韶关工业资产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由韶关市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五、机构评述中航证券:如果说前两天处在转势关键期的次新股光芒还比较微弱的话,那么昨日深次新指数继续领涨,盘中赚钱效应再次强化,则说明次新股光芒已开始逐步释放,既然次新股能量在不断强化,投资者的策略就必须是一个波段交易的定位,而非每天判断高低点式的超短线交易,鉴于目前市场整体还处在一种逐步恢复赚钱效应的周期,而且资金面也并不宽裕,所以一个周期内将围绕一个热点持续炒作。而就次新股板块而言,活跃度明显强于创业板和中小板,所以投资者需要看清炒作线路,才能保证交易方向的正确,“低估值+业绩大增”是次新股本次波段行情的焦点。巨丰投顾:连续调整的权重股昨日报复性反弹,煤炭、有色等资源股全线拉升,题材股全面回暖,助沪指冲破3200点整数关。中报行情逐步展开,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中小市值个股的估值修复机会。中证投资:总体来看,市场中的白马品种近期行情出现反复,成长品种与之交替,不过昨日非银金融行业表现强势,显示出龙马行情仍在延续,短线多头热情能否延续,还要看量能。金百临:蓝筹股仍然是市场的主旋律,主要是因为目前A股市场所背靠的宏观经济未出现新的产业兴奋点。目前产业领域较为活跃的主要是煤炭、钢铁等传统产业股。与此同时,受到新能源动力汽车的牵引,钴等有色金属材料概念股也有所活跃,所以,短线A股市场的主线仍然是传统产业股,尤其是传统产业股中的蓝筹股。由于此类个股是A股的权重股、指标股。因此,此类个股的活跃也就意味着A股的短线走势仍不宜悲观。在操作中,建议投资者仍可跟踪强势股。尤其是产品价格节节走高的品种。复盘大师【fupan588】:关注这个号的人都在股市赚钱了,资深分析师为你揭秘后市操作策略,次日热点早知道,让你提前布局,尽情在股市赚大钱。ps:定期抽大奖!股市早报,投资前瞻,涨停预测,牛股捕捉,尽在微信号【凤凰证券】或者【ifengstock】[责任编辑:兰丽娜 PF020]责任编辑:兰丽娜 PF020推荐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理财推荐预期年化利率最高13%查看凤凰点评:凤凰集团旗下公司,轻松理财。近一年13.92%购买凤凰点评:业绩长期领先,投资尖端行业。
凤凰证券官方微信");
document.writeln("");
document.writeln("");
document.writeln("");
document.writeln("");
document.writeln("");
}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康缘药业前景怎样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