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辞职退出编制还能再入编吗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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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属于事业单位有编制的正式老师,我在今年8月31辞职的!我想请问辞职了财政是不是应该补发我工资呢

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老师都应该签订正式合同的,如果合同到期学校不继续聘你,双方都不需要赔偿。如果学校提前终止合同则要补偿你工资,如果你提前辞职学校还可以要求你赔偿学校损失,所以你不可能得到什么补发工资的。

从临时工转为有编制的正式工会补发临时工时期的财政工资不?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

事业单位工资从正式录用之日起计算。
什么时候你的档案上盖上同级人社部门的章了,什么时候开始给你计算工资。

宜春有编制我是高安的老师辞职以后还可考有编制的老师吗啡的老师辞职

可以(不能是被辞退)。
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直接就可以报考其他地区的事业岗位或者公务员,只要提前和现工作单位沟通好,允许考上之后辞职就行。

我在 江西 事业单位 有编制 工资 每个月只有1800 块钱 是不是很低呀 想辞职 去私企 干

额 不好意思泼您冷水啊 。。但是 你的工资貌似真的不高 如果你打算有进一步的锻炼的话 建议您走出瓶颈 可以有更大的提高 或者 给您一个建议
。。你在单位应该上网时间蛮多的吧 所以可以考虑在网上做点东西赚点外快 呵呵 利润可能远大于您的朝九晚五的上班呢 。。你可以加我好友了解一下 看昵称就好。。

没有编制的财政全供养人员是不是就是合同制,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吗

没编制又何来正式的说法,只是你的工资是纳入了单位的预算的,由财政负责。你不用担心单位发不起你的工资。
但是其它。比如事业单位评职称,干部任命这些就轮不到你了。就相当于有的地方的城管协管员,治安协警,辅警,这种类似情况。

正式编制的老师去支教需要辞职吗

正式老师去支教在专业度上要高于普通的大学生志愿者。
如果通过学校交换老师的途径前往的话是不需要辞职的。
通过请假的方式也是不错的选择,相信学校会支持。
能够当老师,正式入编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希望你珍惜这个机会。
支教可以联络边远山区教育系统,通过校园见结对子,组成互助校园,从而实现支教的美好愿望。

你好,我也是教师,事业单位编制,也想辞职,请问你辞职没有?需要哪

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简单一点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您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事业单位有编制的老职工退休一个单位是不是就会空缺一个编制?

如果单位编制没有超编的话,一般来说只要在编人员有退休的,相应的单位编制就会有空缺,从而可以补充新人进来

我通过了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试,我是有编制的正式职工吗?

通家考试进入进编制身份考试用单位自组织相简单招聘选拔般编制内 辨否家考试简单家考试考试前1月左右省事中国发布招聘公告进行报名进行统笔试进行统资格审查进行面试少数先面试笔试整招考流程间比较用单位自主招聘简单往往单位中国站发布招聘公告流程少私企面试差间短短几完招聘 便办直接问报考单位招聘告诉否属于编制招

我今年8月辞职了。现在事业单位涨工资,要从2010年1月开始补起,请问,我还能拿到补的工资吗

原则上能拿到。你要经常问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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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查看业务办理的申报材料:登录“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网站 点击“表格下载”专区点击“业务申报材料清单”查看。

  (3)拨打咨询电话(征收),(待遇)咨询。

  2.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窗口在哪里? 

  答:三明市江滨北路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2窗口

  3.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窗口业务办理时间是怎样的? 

  答: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办理正常退休(职)申请业务期是多少? 

  答:正常是截至每月25号,遇节假日时提前至每月23号。

  5.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的邮寄地址是多少? 

  答:三明市江滨北路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51办公室收,联系电话。

  6.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的对外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征收),(待遇)

  7.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的传真号码是多少? 

  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什么? 

  答: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9.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去哪申报缴纳? 

  答:2019年1月起,由单位自行到税务部门缴交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10.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参保单位新增工作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月工资核定。

  因此如果退休当年遇到工资增加,以及职务级别晋升的,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不会因此变化,不需要申请补缴。

  11.缴费工资的项目包括哪些? 

  答: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奖励工资、保留工资、浮动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海关津贴、警衔津贴、特区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奖以及其它(年终一次性奖金)。

  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奖励工资、保留工资、浮动工资、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区津贴)以及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12.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多少? 

  答:缴费基数实行“300%封顶、60%托底”,即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达到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

  13.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2019年5月以前,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2019年5月以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6%,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14.如何查询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社保缴纳是否有欠费? 

  答:可通过以下两个渠道:(1)可由所在单位社保经办通过12333网上申报平台查询;(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1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会导致缴费年限被清零吗? 

  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会有什么果? 

  答:会导致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养老待遇无法计算和领取。

  17.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过了退休年龄还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吗? 

  答: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无需也不能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18.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还需要继续交吗?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缴费至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后停止缴费。

  19.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离职当月社保由谁来交? 

  答: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离职,机关事业社保应缴纳至工资部门《工资基金核减单》中核批的工资执行的终止月份。

  20.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月中离职,社保如何缴交? 

  答:工资部门《工资基金核减单》中核批的工资执行的终止月份即为在此单位缴纳机关社保的终止月。

  2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以提前缴交吗? 

  答:不可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需按月缴交。

  22.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中断缴费能补缴吗?补缴基数如何确定?怎么办理? 

  (2)各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分别为各补缴年度的上一年度本人的月平均工资。

  A.补缴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期间的,可由单位持申报材料到我中心申请补缴。具体申报材料及表格电子版可参考第1条第(2)点的指引。

  B.补缴2019年1月以后的,可由单位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23.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由他人代办吗? 

  答:可由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持参保人员开具的委托书及申报材料(需单位盖章)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

  24.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前应缴未缴的年限能补缴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2)补缴年限在3年以下的,需提供A.参保人和经办人签字的申报表;B.相关工作经历档案。补缴年限在3年以上的,需提供A.参保人和经办人签字的申报表;B.相关工作经历档案;C.相关法律文书(仲裁、法院、审计等)或承诺书。

  (3)月补缴基数为补缴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补缴补例为24%。

  25.我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后,还没有新的就业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吗?如果不可以,我应该怎么办? 

  答:不可以。您可到户籍所在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参保。

  26.我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后到企业上班,可以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吗?如果不可以,我应该怎么办? 

  答:不可以。您可到新就业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

  2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以延长缴费吗? 

  答: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

  28.如何查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或停保减员是否办理成功? 

  答:可通过以下两个渠道查询:一是可由所在单位社保经办通过12333网上申报平台查询;二是单位社保经办可到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29.职工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1)参保单位及时办理人员停保业务,并申请退还多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是虚账)为职工办理年金记实业务。

  (3)办理职业年金补记业务。

  (4)账目完整后个人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0.机关事业单位如何申请注册社保网上申报系统? 

  答:可登陆“12333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网厅”进行注册。

  31.机关事业单位社保12333网上申报系统登录不了是什么原因? 

  答:(1)确认是否已注册(需用单位法人账号注册);(2)确认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正确;(3)输入的手机号码是否与业务系统里登记的一致。

  32.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人更换,怎么办理? 

  答:应及时向我中心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申请变更经办人员相关信息。

  33.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两个单位都在同一个经办机构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根据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因此只要办理人员续保即可。

  34.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统筹范围流动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根据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规定,参保工作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既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同时转移基金,因此要按照业务流程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35.养老保险欠费,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吗? 

  答:不可以。须足额缴费到位后,方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36.职业年金还没有办理记实,可以办理职业年金关系转出业务吗? 

  答:不可以。须办理记实缴费到位后,方可办理职业年金关系转出业务。

  37.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多缴纳了几个月,可以办理关系转出业务吗? 

  答:不可以。需先办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退费业务,待退费到位后,方可办理关系转出业务。

  38.我原来在福建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参保,现到省外工作,请问我要怎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回到福建省办理吗? 

  答:不一定需要回到福建省办理。

  您有以下两个方式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一是您可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可参考第1条第(1)小点的操作指引。二是您到我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39.怎么确认我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是否办理成功? 

  答:(1)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办理后15日后登录闽政通APP查看;(2)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窗口查询。

  40.请问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可以分开办理转移吗? 

  答: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均缴费到位、记实到位、补记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分开办理转移。

  4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退休待遇核定的时间如何确定?何时领取养老金? 

  答:按照人事部门退休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至本人达到退休年龄(含经批准适当延迟退休的人员)的当月后停止缴费,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从单位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42.什么是“老人”?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哪些? 

  答: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

  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基本退休费和生活补贴。

  43.什么是“中人”?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哪些? 

  答: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前已参加工作、改革时点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44.什么是“新人”?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哪些? 

  答: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45.如何确保“中人”退休待遇平稳过渡? 

  答:为了确保改革前后退休人员的待遇计算能够平稳过渡,对于“中人”养老金的计算,设立了10年的过渡期,从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46.“中人”10年过渡期的养老金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答:对于过渡期内退休“中人”的养老金,会分别计算出新办法和老办法,当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当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47.为什么我每个月会收到两笔养老金? 

  答:“中人”退休待遇核定后,每月会收到两笔款项,一笔是每月15号前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一笔是每月15号左右发放的职业年金待遇,两笔合计为您的养老待遇总额。

  48.养老金每月什么时间发放? 

  答:(1)“老人”于每月的15号前发放月养老金;(2)“中人”于每月的15号前发放基本养老金,于每月的15号左右发放职业年金。

  49.为什么我这个月的养老金还没收到? 

  答:没收到养老金可能有两个原因:(1)社保卡信息变更后,未在业务期前到我中心窗口办理变更业务。(2)未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

  50.当养老金没收到的时候,需要怎么办? 

  答:遇到这种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于已在银行更换养老金领取卡的,应开通金融功能,并于当月25号前(节假日提前至23号)向机关社保中心申报养老金领取卡信息变更业务。二是对于未更换养老金领取卡的,可由单位经办登录12333网上申报平台查询您的养老金领取卡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可查询银行卡账户流水以确认是否收到养老金。(注:月养老金或补发养老金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养老金领取卡必须为一类卡)

  51.为什么我的退休待遇还没有重算? 

  答:“中人”退休待遇核定需满足养老保险缴费到位、职业年金记实到位、申报材料到位、补缴到位、退费到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位,若您退休待遇还未重算,您可向单位经办核实以上“六到位”是否有未满足之处。

  52.为什么退休待遇重算后,退休待遇跟之前的不一样? 

  答:因为政策等各方面条件不够成熟,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暂按照“老办法”预发的方式发放您的退休待遇,不是您最终的退休待遇。退休待遇重算是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规定计发您的退休待遇,重算后才是您的最终退休待遇。

  53.养老待遇核定后,怎么知道具体的计算过程? 

  答:参保单位或者本人可以通过《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核实养老金的计算过程,查询打印的途径有两个:一是由单位经办登录12333网上申报平台查询打印;二是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窗口打印。

  54.对重算后的退休待遇有疑异的,怎么办? 

  答:您可对本人《基本养老金计发表》的“待遇基础信息”中职务职级、缴费年限、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退休日期等信息进行核对,若待遇信息确实有误的,可通过单位向我中心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修改和重新核定养老待遇。

  55.缴费基数调整或特殊政策补缴后进行养老待遇重核,养老金会增加吗? 

  答:过渡期内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因为有“保低限高”的规定,因此补缴后养老金不一定会有增加。

  5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卡丢失了,怎么办? 

  答:领取养老待遇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丢失的,请及时到社保卡或银行卡制发机构挂失并补办新卡,新卡卡号有发生变化的,请本人或通过单位及时到我中心申请变更待遇发放卡的相关信息。

  57.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卡的银行账号变更了,怎么办? 

  答:待遇发放账号发生变更的,请本人或通过单位及时到我中心申请变更待遇发放卡的相关信息。

  58.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卡能否从社保卡改为银行储蓄卡? 

  答:不能。已用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不能变更为用其他银行储蓄卡发放。

  59.我的户口变更了,会影响到养老金的领取吗? 

  答:不会。只要您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卡或社保卡处于正常状态即可。

  60.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方式是什么? 

  答: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的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由机关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至退休人员登记的社保卡中。采取“单位代发”方式的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由机关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至退休人员所在单位的账户,再由单位发放至退休人员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6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出境定居如何继续领取养老金? 

  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只要保持养老待遇领取账户信息不变,并做好每年的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便可每月按时领取到养老待遇。

  62.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提前支取吗? 

  6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6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65.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如何处理? 

  答:本人可向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支付。

  66.请问50周岁、55周岁和60周岁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计发月数分别是多少? 

  答:分别是195个月、170个月和139个月。

  67.我原来在A单位,后来到B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在B单位退休,请问我的退休待遇在哪领? 

  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因此您的退休待遇应在B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

  68.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 

  答: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根据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其中(1)参保个人必须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若非足额缴纳,则欠费期间的年限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待参保个人缴清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后方能计算。(2)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从企业调转或流动、从军队转业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69.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时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可以计算的连续工龄中,属于国家规定不需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原则上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14年9月30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工作,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年限,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根据《关于参加养老保险全省统筹企业职工缴费年限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2001〕101号)等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已经认定或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可以认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视同缴费年限。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14年9月30日前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农村参加劳动以及其他情形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入编后工作时间可视同缴费年限。

  70.我从A单位到B单位工作,并在B单位退休,那么我在A单位工作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由谁来认定? 

  答:应由您领取退休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来认定,即由B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认定。

  71.缴费年限必须连续吗? 

  答: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两个年限都是用累计年限来计算,期间按规定应缴未缴的年限可以中断。

  72.“中人”可视同为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部份可不可以退还?怎么退? 

  答:可以。在“中人”退休时,到退休待遇领取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还后,由退休待遇领取的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

  73.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人员,如何才能领取养老待遇? 

  答:按照文件规定,对于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人员,可由单位和个人按其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缴费)至满15年后,可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74.当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当年的养老金调整吗? 

  答:退休人员退休当年不参与当年度的养老待遇调整。

  75.我曾经在企业参保缴费过,现在机关社保机构参保,如果不把企业参保缴费记录转入现在的参保机构,会影响到我将来的退休待遇吗? 

  答:会。如果您不办理企业期间参保缴费记录转入业务,您的实际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会变少,这将影响到您退休待遇新办法的计算。

  7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吗? 

  答:根据闽人社文[2017]36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等由所在单位支付。

  77.2014年10月1日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在退休时可以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吗? 

  答:不可以。根据闽人社文[号规定,改由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78.2014年10月1日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但在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退休时可以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吗? 

  答:不可以。根据闽人社文[号规定,本文件下发后即可给予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79.2014年10月1日后,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党校教师,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在退休后,可以加发退休费吗? 

  80.退休人员被判刑的,还能领取养老金吗? 

  答:不可以。退休人员在判刑期间,须暂停发放养老金。

  81.多领取的养老金,怎么处理? 

  答:须退回发放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

  82.什么是职业年金? 

  答: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2014年10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开始缴纳职业年金,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均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83.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职业年金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8%,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

  84.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85.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后,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缴交的职业年金怎么办? 

  答:职业年金账户暂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若今后新就业单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再办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若无,则待本人退休时,本人可到负责管理运营职业年金保留账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计发职业年金待遇。

  86.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调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需要办理记实吗? 

  答:需要。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

  87.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调到非同级的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需要办理记实吗? 

  答:需要。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

  88.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企业工作的,职业年金需要办理记实吗? 

  答:需要。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

  89.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调到同级的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需要办理记实吗? 

  答:不需要。可转移本人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累计记账额,继续采取记账方式管理。

  90.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了职业年金记实业务后,是不是表示记实完成了? 

  答:是。市机关社保中心职业年金记实业务采用“无感审批”,即单位申报记实材料后,市机关社保中心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操作记实处理,并与财政部门统一结算到账。

  91.哪些人员可以补记职业年金? 

  答:参保人员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92.补记职业年金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转制补贴费可以重复享受吗? 

  9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答: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认证:(1)通过“闽政通”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进行自助人脸识别认证。(2)通过您所在单位进行统一认证。

  94.境外待遇领取人员如何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 

  答:可通过以下两个渠道认证:

  (1)通过“闽政通”APP、“中国领事”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进行自助人脸识别认证。

  (2)可在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有关证明材料,邮寄回参保地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由该经办机构在系统中予以登记认证。

  95.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多久认证一次? 

  答:每个认证周期内,待遇领取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一般一个认证周期为365天。

  96.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超期未认证,会怎么处理? 

  答:离退休人员在资格认证周期内未完成资格认证的,按规定系统自动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认证手续补办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资格的,将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养老待遇。

  97.怎么查询我的参保缴费记录? 

  答:您可通过以下四个渠道进行查询:(1)个人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或由单位经办人登陆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进行查询;(2)登录闽政通APP进行查询;(3)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营业大厅自助一体机上查询;(4)持本人身份证到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窗口或自助机上查询打印。

  98.怎么查询我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 

  答:您可登录招商银行APP搜索“职业年金查询”进入相关页面进行查询。

  99.怎么查询打印我的养老待遇明细? 

  答:您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打印您的养老待遇明细:(1)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登陆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进行查询打印;(2)登录闽政通APP进行查询;(3)在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窗口的自助机上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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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新入编教师会影响以后政审吗?还没正式办理入编签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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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填了入职表,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的,就应当算有试用期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公务员试用期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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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教师和合同聘用制教师的区别如下:
1、事业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教师聘任制,是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下,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
3、编制教师:极其稳定的一种,享受单位较多福利,基本上不犯大错误,不会被开除。 而且一般该单位是无权开除的,必须通过上级单位才能决定。工资由当地人事劳动局核算。单位是无法决定其工资的。
4、聘用制教师,其实分长期和短期的。一般待遇都不如正式编制,福利也没正式编制的好。该单位领导一般可以直接解除与其的合同。工资基本是由该单位向上级汇报后决定。
不能转事业编,需要报考。
师范专业可以报考教师招聘的编制。非师范类学生要取得教师资格,开始全国统考,笔试必须通过教育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中学的还要多加一门专业知识的考试。需准备复习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考试或者去考自学考试相关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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