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胡瑞敏先生、李树华先生、管清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经理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088,727,)。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021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国际会计准则报告》;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吴晓波、胡扬忠、邬伟琪回避表决;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不含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及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池、信用证、保理、保函等(境外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债券融资专项授信不计入该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不超过435亿元的余额控制额度内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合作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计划以符合要求的土地、房产、存单等资产作为综合信贷业务之担保、抵押或质押,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个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各金融机构的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及其他条款要求以最终公司与各个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额度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期间内有效。自本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大会此前审议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软件有限公司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45亿元财务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供。财务资助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分批循环使用。年借款利率由协议双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协商确定,借款利率按市场化的原则确定,具体以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用于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补充经营资金需求,使公司获得更好的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权,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和登记工作,共向9,738名激励对象授予97,402,605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因此,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月17日召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授权,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二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会议与远程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召集,由监事陆建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及委托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监事陆建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088,727,)。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国际会计准则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国际会计准则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国际会计准则。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软件有限公司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45亿元财务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供。财务资助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分批循环使用。年借款利率由协议双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协商确定,借款利率按市场化的原则确定,具体以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用于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补充经营资金需求,使公司获得更好的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2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是全球最大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作为国内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办事处分布于北京、上海、重庆、大连、广州、济南、南京、深圳、苏州、天津、武汉和厦门等城市,多年来在行业内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前列。2021年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本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经核查,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2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解释14号要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该解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该解释。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