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的车今年四冃己检,按2020年车检新规定10月还用检吗?

),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胡瑞敏先生、李树华先生、管清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经理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088,727,)。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021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国际会计准则报告》;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吴晓波、胡扬忠、邬伟琪回避表决;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不含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及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池、信用证、保理、保函等(境外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债券融资专项授信不计入该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不超过435亿元的余额控制额度内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合作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计划以符合要求的土地、房产、存单等资产作为综合信贷业务之担保、抵押或质押,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个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各金融机构的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及其他条款要求以最终公司与各个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额度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期间内有效。自本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大会此前审议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软件有限公司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45亿元财务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供。财务资助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分批循环使用。年借款利率由协议双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协商确定,借款利率按市场化的原则确定,具体以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用于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补充经营资金需求,使公司获得更好的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权,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和登记工作,共向9,738名激励对象授予97,402,605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因此,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月17日召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授权,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二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会议与远程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召集,由监事陆建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及委托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监事陆建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088,727,)。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国际会计准则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国际会计准则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国际会计准则。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三十一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软件有限公司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45亿元财务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供。财务资助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分批循环使用。年借款利率由协议双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协商确定,借款利率按市场化的原则确定,具体以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用于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补充经营资金需求,使公司获得更好的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七家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2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是全球最大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作为国内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办事处分布于北京、上海、重庆、大连、广州、济南、南京、深圳、苏州、天津、武汉和厦门等城市,多年来在行业内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前列。2021年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本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经核查,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2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解释14号要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该解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该解释。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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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0年颁布新规,2020通过的法律法规?

2020通过的法律法规?

一、《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该《决定》是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从三个方面影响社会生产生活:

“禁食、禁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全面打击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行为。

扩大禁食范围,将禁食范围扩展至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直接影响养殖户的养殖工作。

多措并举推动“移风易俗”,从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审批和检疫检验以及产业调整等方面推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可谓是包罗万象,从物权合同到人格尊严,从婚姻家庭继承到侵权责任,无一不是作出具体规定,可以称之为“公民权利保障书”。其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以及社会呼吁立法的问题进行重新规定,将深刻影响我们生活,以下具体阐述。

减低民事责任年龄,《民法典》将限制民事责任年龄从10岁降到8岁,家长们要注意了。

诉讼实效延长,《民法典》规定诉讼实效从两年延长到三年,新增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

物业服务方面,《民法典》规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同时明确了小区广告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们有“福”了。

婚姻继承方面,《民法典》规定了结婚前重大疾病告知义务以及30天“离婚冷静期”,新增了打印遗嘱的相关规定。

不仅如此,《民法典》还规定见义勇为免责条款、新增“居住权”规定、禁止高利贷行为、保护个人信息、确立“自甘风险”规则、规定“自助行为”制度等方面,做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称修正案(十一))正式通过,并将于2021年3月1日实施。该修正案修改内容涉及多个领域的刑事法律问题。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更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将更低刑事责任年龄由14降低至12岁,解决刑事犯罪低龄化的问题,家长朋友们要引起重视。

新增了多个罪名。增加袭警罪、抢夺方向盘罪、“冒名顶替罪”、侮辱、诽谤英烈行为犯罪、高空抛物犯罪、非法基因编辑等犯罪规定。针对当前社会中频发的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侮辱、诽谤英烈行为等行为,通过修正案的形式,解决了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刑事立法空白,使得司法机关惩治上述行为有法可依,有力的维护社会秩序。

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一是增加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刑事责任;二是明确奸淫不满十周岁的 *** 或者造成 *** 伤害的将适用更重刑罚;三是明确了猥亵儿童从重处罚的情形。从多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

新的民法典十二周岁可以判刑吗?

这个问题有两个错误,必须加以改正。一,新的民法典称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于2020年,2021年1月1日施行,中国原来没有旧的民法典,也就不存在新的民法典的称法。二,判刑。民法典是民事法律的总汇,管的是民事,而判刑是刑事范围,归刑法管。因此,判刑与民法典无关。

回答:民法典对任何人都不判刑。今年全国人大通过了新的决议案,将犯罪定罪年龄降低到12周岁,满12周岁的人犯严重罪行,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判刑。

2020年我国颁布了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之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保护百姓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通过对现行的民法体系进行整合、编纂,密切结合社会现实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民生热点问题,填补了以往众多领域的法律空白。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余字,围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展开,内容除了对保障公民权利作了全面的规定,也呈现出诸多亮点。

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诉求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胎儿权益如何保护、高空坠物怎样厘定法律责任、婚内出轨离婚受害方能否获赔……这些在社会中时刻上演的“剧情”如何给予准确的法律厘定?民法典对这些困扰大众和社会的热点、痛点问题给予回应,畅通法律解决途径,极大地缓和了社会矛盾。

具有时代特色、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的法律课题是民法典的另一特色。在世界各国民法典中并没有独立成编的人格权制度。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也为人格权法未来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民法典在人格权编中,对侵犯隐私权和损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从根本上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强化了对人格尊严的维护,也回应了人格权保护在 *** 信息时代所面临的各种挑战,解决了实践中的诸多新问题。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我国民法典重要的创新之一,也是我国民法典对世界民事立法作出的重要贡献

1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

2021年11月1日起实行的民法典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已于2020年12月14日由更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时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年12月14日更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010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在民事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适用时间效力问题规定如下。

之一条民法典实施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实施前的法律事实延续到民法典实施后,由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民法典实施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有利于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利于社会和经济秩序的维护,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

第三条在民法典实施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如果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但是,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背离当事人合理期望的除外。

第四条民法典实施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只有原则规定,民法典有具体规定的,适用当时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可以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进行审判。

第五条民法典实施前终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民法典的规定不适用。

二、追溯适用的具体规定

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施行前,侵犯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之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

第七条民法典实施前,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适用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和第四百二十八条的规定。

第八条民法典实施前成立的合同,当适用当时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合同无效、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有效时,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民法典实施前订立的合同,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履行出示或者说明义务,涉及格式条款效力认定的,适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条民法典实施前,当事人一方未经通知对方,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适用民法典第565条第2款的规定。

第十一条民法典实施前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 但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之一款之一项、第二项、第三项除外的情形之一,未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第十二条民法典实施前订立的保理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六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民法典实施前,继承人有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一款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规定行为之一,就该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被遗赠人有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一款的规定行为之一,对被遗赠人是否丧失被遗赠权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之一百二十五条之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第十四条被继承人在民法典实施前死亡,遗产未继承未遗赠,其兄弟姐妹的子女请求代位继承的,适用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但是,遗产在民法典实施前已经处理的情况除外。

第十五条民法典实施前遗嘱人以印刷方式 *** 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的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之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但是,遗产在民法典实施前已经处理的情况除外。

第十六条民法典实施前,被害人自愿参加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受到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之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民法典实施前,被害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保留侵权人财物等措施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之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民法典实施前,非营运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者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之一千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民法典实施前,从建筑物中倾倒物品或者从建筑物掉落的物品给他人造成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

三、联系适用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条民法典实施前成立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在民法典实施后继续履行该合同,因民法典实施前的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的,适用当时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第21条民法典实施前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典第734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支持。 民法典实施后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民法典实施前,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适用民法典之一百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被继承人在民法典实施前立公证遗嘱,民法典实施后立新遗嘱,死亡后与该几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之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侵权行为发生在民法典实施前,但损害的结果出现在民法典实施后的民事纠纷案件中,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民法典实施前成立的合同,未规定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且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对方当事人也未催告的,解除权人在民法典实施前应当知道或知道解除事由,在民法典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法院予以民法典实施后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以在民法典实施前受到威胁结婚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取消婚姻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适用民法典第1052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民法典实施前成立的担保合同,当事人对担保期约定不明确,主债履行期限距民法典实施日不足二年,当事人主张担保期距主债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二年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当事人没有约定,主债履行期限至民法典实施日未满六个月,当事人主张担保期为主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未审查完毕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

2020新民法典子女赡养父母规定?

一、民法典中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不尽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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