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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4月14日讯: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部分省直事业单位今年上半年拟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2022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下同)上统一发布,具体见《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该岗位右侧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为方便应聘,我们就招聘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编制了《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本次招聘由应聘人员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和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题”或报名网址:.cn/tyzpwb?examid=dbdG),按提示进行报名操作。

  )“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题”或报名网址:.cn/tyzpwb?examid=dbdG)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2)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

  (3)同一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只允许注册报名一次,不能重复注册。

  (4)本次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是招聘过程中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关注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并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5)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考,若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请用半角的“X”(大写)进行注册。

  (6)使用他人信息恶意注册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 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注册后,报考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2)报考人员可提前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3)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考场座次表等,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并仔细核对上传的照片信息,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6.填写报名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查阅《招聘公告》和《计划信息表》,阅读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应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应聘资格。

  (2)填写个人信息页面中标有“*”的项目为必填项,可按提示要求认真填写。对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内容较多的可提前准备好相关文字,文字数量较多无法保存时可简化部分内容。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考前14天居住地等信息也应准确填写,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3)个人信息填写后必须进行“报名确认”,否则报考无效,用人单位无法审核。请报考人员在确认前应仔细校对,务必保证本人填写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能允许任何修改。

  (4)“报名确认”前发现信息填写错误或招聘单位给出了“审核不通过”意见,报考人员可选择“查看报考状态”,点击“填报信息”进行信息修改,或点击“选择岗位”重新选择岗位,修改完成后务必点击“报名确认”,重新进行报名确认操作。

  7.考试地点如何选择?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区。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便于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请报考人员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慎重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必要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报考者所报考区进行调整)并如实详细填写考前14天居住地。

  8.专业技术职称等招聘岗位有要求的信息如何填报?

  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有要求的,应在报名信息表中对应采集项中填写具体系列和对应的职称;有资格证书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将相关信息在“其他说明事项”栏中如实填报注明。

  9.报名之后可否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4月16日9:00—4月20日24:00),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报名确认”前和网上审核未通过的情况下,可自行修改。

  已完成“报名确认”、已通过网上初审以及4月21日0:00—4月21日12:00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允许对报名作任何修改。请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准确。

  10.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1)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前,报考岗位等信息可自行修改。报名确认后不可修改报考岗位。

  (2)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2022年4月20日24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4月21日0时以后不可以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也无法进行报名确认。

  (3)报考人员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后必须再次进行报名确认,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报考因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

  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多选。

  11.报名后很长时间没有反馈资格审核结果,是什么原因?

  (1)报考人员只有进行了“报名确认”才能进入招聘单位的资格待审查队列,请报考人员检查是否已经确认。

  (2)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后也务必进行“报名确认”,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检查是否已经确认。

  (3)未进行报名确认导致没有完成报名的,责任自负。

  12.通过资格审查的,还可再报考其他岗位吗?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1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的时间?

  招聘单位一般在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24小时内提出具体资格审查意见。用人单位最后资格审核的截至时间为4月21日12时,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此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以免影响报名。

  14.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

  本次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15.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1)受理时间。考务费用减免申请审核时间为4月16日-21日12:00,未按期办理减免费用且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受理范围。通过资格初审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

  (3)受理部门。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4)受理方式。笔试费用减免采取网上办理的形式。

  (5)提交的材料。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登记表》,打印后手写签字(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务必选择“政策减免费用申请”,如选择生成订单将无法进行费用减免。

  2)在“减免费用材料(申请)”中上传手写签字的《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在“减免费用材料(佐证材料一)”中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其他证明材料请合并成一个文件在“减免费用材料(佐证材料二)”中上传。证明或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所有页的图片,图片必须是JPG格式,大小为100kb—300kb,图片要求清晰、内容完整,不影响阅读和辨认。

  3)请确保所有文件都上传成功,具体可查看文件上传后面的提示内容。

  4)上传后请务必点击“材料确认”,否则申报无效,审核人员无法审核。

  (7)减免费用人员核查。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人员将置为已缴费状态;未通过核查的人员可通过网上银行继续完成缴费。

  (8)查询减免费用审核结果。已完成减免考务费“材料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于21日12时-16时查询缴费状态,未通过的可及时补缴费。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及时补缴费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6.《报名登记表》什么用途?什么时间可以打印?

  资格审查环节需提交《报名登记表》。

  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PDF格式),打印准考证期间也可以下载并打印。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17.如何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5月16日8时至2022年5月21日8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两份以上备用),请妥善保管。

  18.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遗失纸质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应立即打印(已下载的PDF或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必要时与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9.报名中遇到问题如何咨询?

  请考生首先认真阅读应聘指南和相关公告、通知等文件,如特殊情况无法解决,可进行电话咨询。

  有关报名条件、审核结果等政策问题由各招聘单位(部门)负责解答,详见公告附件计划信息表中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4月14-19日9:00-17:00,4月20日9:00-24:00,4月21日9:00-17:00)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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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您好,根据宣城市市级统筹文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后,其单位参保人员自缴费当月起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离职后,3个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且缴费月份不间断,则不设待遇等待期;3个月后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按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处理。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连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宣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累计计算,断缴超过三个月年限不会清零。后续还有任何疑问,均可拨打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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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的核酸检测结果是阴性,而‘绿码’还是变‘黄’了?”

“我的前几天还是‘绿码’,也没有到处乱跑,为什么突然变‘黄’了?”

连日来,随时打开“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关注自己“绿码”情况的成都市民不在少数。

大家在提高警惕,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也产生许多疑问,怎么突然“变黄”了?发现“黄码”怎么办?

就市民关心关注的问题,记者梳理了相关部门的答疑。

问:为什么核酸检测结果是阴性,“绿码”还是变“黄”了?

答:如果感染者14天内到过某地,而你这14天的轨迹与他有过交集,无论是身体上擦肩而过,还是通讯信号在同一时空网格共同停留过,都有可能让本人的绿色健康码变成带有警告性质的黄色码。

据了解,随着疫情防控力度升级,成都有关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各类信息资源,精准摸排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对与确诊病例有过轨迹重叠的人员开展全面梳理排查,曾经是“绿码”的市民也有可能接下来会被排查出来,从而变成“黄码”。

问:变成“黄码”应怎么办?

答:健康码黄码人员和收到成都市公安局、市疾控中心短信提醒的时空伴随风险人员应立即向社区报备,并在3天内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应在24小时以上,获得核酸阴性结果前请居家,不要外出。

问:“黄码”应采取哪些防控措施?

答:发现“黄码”人员,应劝止其进入酒店、商场、超市、电影院、KTV、酒吧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限制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飞机、火车、大巴等)出行。同时,劝其做好个人防护,通知属地社区对其做好排查管理和健康监测。

问:“黄码”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谁来付?

答:为保障“黄码”人员免费核酸检测工作,确保核酸检测工作高效有序、顺利进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码黄码人员核酸检测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11月5日0时起,至本轮疫情所有区域调整为低风险之日为止,健康码黄码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

通知明确,外地在蓉“黄码”人员也能免费接受核酸检测。

同时,11月5日0点后在全市指定的112家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黄码人员,只要保管好在112家定点医院的核酸检测收费凭据(含电子支付凭据)就可。但需注意的是,为避免疫情风险,退费需在本轮疫情所有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后,去原定点医院退费。

问:“黄码”人员医疗服务如何保障?

答:日前,省卫健委下发《关于做好“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和医疗服务保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相对集中、减少交叉”的原则,确定专门医疗机构就近就便为“黄码”人员提供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服务,规范有序为群众提供日常诊疗服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以县(市、区)为单位,指定1-2家医院作为“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院,为“黄码”人员开通绿色通道;以县(市、区)为单位,指定1-2家综合医院作为“黄码”患者医疗服务定点医院,为“黄码”患者开通绿色通道。

问:“黄码”人员做了核酸检测之后且还没有出结果以前,可以回家吗?

答: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和医疗服务保障的通知》相关规定,“黄码”人员也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纯的“黄码”,没有任何的新冠相关症状的,这类患者做完核酸检测就可以回家了。但是,第一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二不能出入公共场所,第三要纳入社区管理,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另一类“黄码”人员是伴随有新冠相关症状的患者,比如有发烧、咽痛、咳嗽、流涕等症状,则需要在发热门诊里留观,等到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以后,明确为阴性才能回家,回家以后的处理与没有症状的“黄码”患者一样。

问:居家健康监测跟居家隔离有什么区别?

答:居家隔离是针对比如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或纳入社区管理,社区要求进行居家隔离的人员,这一类人员是不能离开家里的,所有的一切活动都只能在家里进行。包括核酸检测,可能是社区上门来做或根据要求转运来做,生活用品也是社区为其送上门。

而居家健康监测是纳入社区管理后,要求该人员每天早晚两次向社区报备自己的健康状况,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条件下,是可以外出的。但是只能在工作和居住地两点一线。并且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能进入公共场所。 

问:如何申请转“绿码”?

答:“黄码”人员检测结果为阴性后,系统会自动转为“绿码”。若持有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当地防控部门排查认定,报省级履行相关手续后变“绿码”。

“红码”人员在完成集中及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后,自动转为“绿码”。

问:有其他关于健康码的问题在哪里咨询?

答:成都人遇到相关问题可随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咨询。

同时,市民还可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页面下方“热门服务”中的“医疗防疫机构查询”,搜索查询“黄码患者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黄码孕产妇就诊定点医疗机构”“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也可通过“我要咨询”、“我要申诉”以及“12345热线”多种渠道进行咨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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