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慈善工作领导小组是什么级别?

汶川地震后的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为举全国之力,加快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并使各地的对口支援工作有序开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机制。

考虑支援方的经济实力和受援方的灾情程度,兼顾安置受灾群众阶段已形成的对口支援格局,对口支援安排如下:

1.山东省—四川省北川县

2.广东省—四川省汶川县

3.浙江省—四川省青川县

4.江苏省—四川省绵竹市

5.北京市—四川省什邡市

6.上海市—四川省都江堰市

7.河北省—四川省平武县

8.辽宁省—四川省安县

9.河南省—四川省江油市

10.福建省—四川省彭州市

11.山西省—四川省茂县

12.湖南省—四川省理县

13.吉林省—四川省黑水县

14.安徽省—四川省松潘县

15.江西省—四川省小金县

16.湖北省—四川省汉源县

17.重庆市—四川省崇州市

18.黑龙江省—四川省剑阁县

19.广东省(主要由深圳市)—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

20.天津市—陕西省受灾严重地区 上海:截至2009年6月,上海市累计援助万州各类项目425个,到位资金10.23亿元。

其中:经济合作类项目38个,上海投入资金7.9亿元,解决移民就业7000多人;无偿援助项目387个,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农业、旅游等多个领域,累计到位资金2.32亿元。

在无偿援助资金中,基础设施项目5193.5万元,移民就业基地5680万元,农业项目2485万元,旅游项目560万元,教育3899.84万元,卫生1067.3万元,“五个一”工程800万元,人力资源开发564.08万元,其它项目2930.28万元。

此外还为万州培训各类人员4200人次,干部交流168人,帮助万州安置农村外迁移民2010人。

天津: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中,天津市始终把移民的生产、生活安置作为工作的重点,注重在基础设施、公益建设等方面创造条件,10余年来,天津累计到位资金10104.4万元,其中实施经济合作项目9个,到位资金4954万元,天津市委、市政府、市邮政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体委、市信息中心等部门支援万州无偿捐赠款物已经超过3394.4万元。

福建:十多年来,万州在移民搬迁、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领域取得的成绩都凝聚着福建省各界浓浓的情谊。

共支持万州资金68802.7万元,其中无偿援助资金9845.7万元。

以产业发展为例,福建亚通、恒隆冶金、万美铝业、万福食品、九州龙酒业、源隆发百货、永辉超市等50多个项目先后落户万州,到位资金近5亿元。

厦门:截至2009年6月底,厦门市共援助万州区各类项目66个,到位资金11886.44万元。

其中:经济合作项目7个,到位资金7696万元;无偿公益项目55个,到位资金4190.44万元。

针对万州产业“空虚”,移民就业难的实际,厦门市重点支持万州培养“造血”功能。

南京:自1994年以来,南京共实施对口支援项目155个,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05亿元,援建希望小学8所,无偿捐赠资金3254万元,定点培训农村移民致富带头人30名,专题培训质量、技量人员60名,安置库区大中专毕业生185人,对万州的移民迁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宁波:宁波市除了对万州社会事业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无偿援助以外,还把援助工作的侧重点放在促进万州农业产业发展方面,先后为万州区培训300多名移民致富带头人和重专大户,并免费赠送了大量的优质果苗,为万州援建高效农业示范点和引进新品种项目73个。

截至目前,宁波共援助万州各类项目234个,到位资金4043.39万元。

黑龙江:2005年,黑龙江省代表团来万参加三峡库区(重庆)对口支援暨经贸洽谈会,翻开了黑龙江省对口支援万州崭新的一页。

截至2009年6月底,共无偿援助资金218万元。

北部新区:截至2009年6月,北部新区对口支援万州的总金额达到10426.53万元,并表示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全力支持万州发展。

同时,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集团共38批次、2000多人次到万州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对口支援彪炳千秋,情注三峡感天动地。

从1992年开始,国家有关部委、各对口支援省市纷纷向万州伸出援助之手,用浓浓真情支持万州的移民、改革、发展和稳定。

17年来,对口支援在高峡平湖结下了累累硕果…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口支援是指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专业性支援、协作;内容主要是技术支援和技术协作。

帮助培养当地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

1983年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指出:对口支援的任务是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医疗、卫生、教学、科研以及医疗、设备维修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逐步壮大技术骨干队伍,并把帮助培养提高当地的卫生技术人员摆到首要地位;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填补空白,以便尽快改变这些地区的医疗卫生技术条件,提高专业卫生技术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

对口支援的形式和办法灵活多样采取派出去、请进来,业务挂钩,聘请专家兼职和咨询服务,组织讲学,专业技术协作,安排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技术干部到内地进修,举办各种短训班、提高班和指定高中等医药院校开办民族班、边疆班,派医疗教学小分队等多种方式。

并指出不论采取哪种办法,都要从实际出发,分别不同对象、不同任务、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由实施对口支援双方协商确定,要注重实际效果,能真正解决问题。

为了支持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国家教育部于2001年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的通知》。

2001年6月,国家教育部在《关于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的通知》[教高(2001)2号]中正式确定由清华大学对口支援青海大学,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参观、召开座谈会、与师生接触等形式对青海大学的教学、管理、科研、实验条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与青海大学领导座谈交流,协商和落实对口支援有关事宜,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拟定了对口支援的目标、任务和近远期的工作计划,并于2001年9月正式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书报请国家教育部审批。

支援高校 主管部门 受援高校 主管部门 北京大学 教育部 石河子大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清华大学 教育部 青海大学 青海省 中国农业大学 教育部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部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省 复旦大学 教育部 云南大学 云南省 上海交通大学 教育部 宁夏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南京大学 教育部 西北大学 陕西省 浙江大学 教育部 贵州大学 贵州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科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 四川省 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部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市 华南理工大学 教育部 广西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南交通大学 教育部 西藏大学 西藏自治区 西安交通大学 教育部 新疆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同济大学 教育部井冈山大学江西省

请问医院成立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什么

负责对口支援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口支援规划和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拟定;提请和筹备召开医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口支援工作的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有关议定事项;报送对口支援工作相关信息;编印对口支援工作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等。

对口支援新疆带来了什么好处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新疆工作,各个时期和各个方面都对新疆的发展和稳定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推动了新疆各项事业长足进步。

“九五”期间,根据加快新疆发展和维护新疆稳定的需要,中央决定从内地省市和国家机关选派2000名至2500名热爱新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党政领导骨干和专业技术骨干到新疆工作,从而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开发,逐步缩小地区间差距的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选派援疆干部,开展干部援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新疆发展、维护新疆稳定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和部署。

援疆干部充分发挥了促进新疆发展、维护新疆稳定的工作队作用,先进思想、先进经验的传播队作用,促进新疆与内地省市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联络队作用,增进内地对新疆全面了解的宣传队作用。

在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特殊重要的作用,作出了并将继续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是中央新时期新疆工作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两个大局思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重要体现,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必要途径。

他强调要建立起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全方位对口支援新疆的有效机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支援的优先位置,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就业、教育、住房等基本民生问题,支持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力争经过5年努力,在重点任务上取得明显成效;经过10年努力,确保新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我需要全新疆各县市对口支援城市的详细名单

以下是全国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各地州名单(15省、3直辖市及深圳市):

1、山东省对口支援喀什地区疏勒、英吉沙、岳普湖三县的基础上,增加麦盖提县为山东对口支援地区;2、广东省和深圳市分别对口支援喀什地区疏附县、伽师县、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市及农三师团场,喀什市、塔什库尔干县

3、北京对口支援和田地区和田市、墨玉县、和田县、洛浦县和兵团农十四师

4、天津市对口支援和田地区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5、辽宁省对口支援塔城地区及兵团农九师;6、江西省对口支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7、福建省对口支援昌吉回族自治州;福建省厦门市对口支援吉木萨尔县;8、浙江省对口支援阿克苏地区及兵团农一师;9、安徽省对口支援和田地区皮山县;10、湖北省对口支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及兵团农五师;11、江苏省将对口支援克州的阿图什市、乌恰县和阿合奇县;12、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对口支援阿勒泰地区及兵团农十师;13、湖南省对口支援吐鲁番地区;14、河北省对口支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及兵团农二师;15、河南省对口支援哈密地区及兵团农十三师;16、山西省对口支援昌吉回族自治州的阜康市和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市;17、上海市对口支援喀什地区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巴楚县。

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的意见

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

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改革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2〕33号)以来,经过1年多的试点,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同时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各地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巩固扩大改革成效,现就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是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

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2014年底前,国家和省(区、市)制定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各市(地)要制订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级医院建设,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

研究完善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加强县中医院和县医院中医科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

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对超规模、超标准和举债建设的地方和机构,严肃追究政府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所办医院的改革政策措施。

(一)破除以药补医,完善补偿机制。

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明确分担比例。

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

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缩小医保基金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

(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

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2015年前限期降低价格。

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

(三)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县级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要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等政府投入政策。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落实对中医的投入倾斜政策。

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一)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

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省(区、市)为单位,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允许地方根据实际进行不同方式的探索。

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跨省联合招标采购,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有效遏制药品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

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可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逐步建立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衔接机制。

县级公立医院要按照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县级公立医院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交易。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加强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能力建设,保障药品采购工作的实际需要。

提高采购透明度,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实行部门和区域共享。

药品配送原则上由中标企业自行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或直接配送,减少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

严格采购付款制度,制订具体付款流程和办法。

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付款的,采购机构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省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货款支付情况,严厉查处拖延付款行为。

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信息系统,逐步完善低价、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

(三)建立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及配送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不良记录。

对采购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向采购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一律记录在案并进行处理,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违法违规企业、法人代表名单及违法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在公布后1个月内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由其在政务网站转载,所有省(区、市)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药品招标采购或配送。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惩处。

(一)深化支付方式改革。

在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同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

严格临床路径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科学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并拨付资金。

(二)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制约。

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

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健全医保对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

加强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

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优化人员结构,按标准合理配置医师、护士、药师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必要的后勤保障人员。

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三)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四)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

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

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落实院长负责制。

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

完善院长激励和约束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加强院长管理能力培训,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二)优化内部运行管理。

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

完善以安全、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的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建立健全成本责任制度,强化成本控制意识。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

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实施会计监督,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实施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民主决策,推进民主管理。

(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

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

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加强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

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

强化问责制,严肃查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行为。

(一)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

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生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培训,研究实施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

在国家统一规划下,加快推进县级医药卫生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加快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着重规范医院诊疗行为和提高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能力。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远程医疗系统建设试点,推进远程医疗服务。

强化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保护群众隐私。

(三)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

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政策,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

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

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研究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市)推进公立医院改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

(一)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以多种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医院分工协作机制。

县级公立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

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并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确定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明确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增加服务内容,细化服务和考核标准。

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职能、目标和任务,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探索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形式。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和监测。

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

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的传播,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将农村环境卫生与环境污染治理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动卫生城市和文明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

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和农民工卫生工作。

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技术适宜、运转有序,包括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各类医院在内的医疗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有条件的农村可以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

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健全各类医院的功能和职责。

优化医院布局和结构,充分发挥城市医院在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

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城市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社区卫生健康持续发展。

同时,采取改善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整合城市卫生资源,充分利用城市现有一、二级医院及国有企事业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资源,发展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

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联合攻关,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扶持中医药发展,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

发达地区要加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城市大医院要与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覆盖就业人口,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到2009年全面推开,重视解决老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有条件的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

鼓励和引导各类公益性组织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

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积极做好农民工医保关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服务等政策衔接。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继续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经办管理的方式。

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药产业、提高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集中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执业药师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

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订基本药物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严格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产业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

建立覆盖面广、体系健全、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

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

规范药品采购,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医药卫生机构之间的职责范围,形成职能明确、定位清晰、综合协调、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

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

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中央、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承担全国或区域性疑难病症诊治的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县(市、区)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医院、乡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机构;其余公立医院由设区的市负责举办。

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

科学制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卫生机构和各级医院建设和设备配置标准。

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调整优化结构和布局,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要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

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

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

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

中央统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和政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

以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为核心,逐步建立规范、科学、高效、有序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公共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由政府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人员准入,加强绩效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人才、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公益性质。

要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要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收支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航天中心医院的对口支援

承担地区公共卫生和航天系统医疗保健工作,较好完成了北京市和航天系统对口支援和医疗共建任务,先后承担了8家医院支援共建任务,仍在进行中的有密云县第二医院、密云县河南寨镇卫生院和青海省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医院

全国对口支援新疆有什么重要意义

全国对口支援新疆的重要意义:对口援疆工作,应与国家治理新疆,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有效衔接。

1、要加大受援地与援助单位的双向互动,增强受援地在项目设计与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使对口援疆工程项目建设,与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受援地民众利益更好地结合在一起。

2、要拓展对口援疆思路。

特别是要结合中央关于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的规模的精神,在援助新疆各地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为新疆劳务输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为新疆青少年提供更多求学与发展机会,为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居住和生活提供良好服务。

3、要积极引导本地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关心新疆发展,参与新疆建设,引导本地产业、资源和人才向新疆有序转移,将运动式的援疆工作,转变成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双向性的产业、资源、信息与人力资源流动及优化配置。

“新疆不安全、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依然存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繁重”。

随着中央新疆工作会议日益临近,中央新一轮促进新疆稳定与发展的决策部署也趋于清晰。

根据最新出台的对口支援新疆计划,中央将采取“5·12”特大地震灾后的灾区重建模式对新疆进行扶持。

2008年“5·12”特大地震一个月后,中央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18个省市以“一省市帮一重灾市县”的制度分别对口支援四川、甘肃、陕西严重受灾的县市。

借鉴此模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80余个县,将获得来自19个省区市的对口支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口援疆

结合社会主义谈谈全国19个省市对口支援的重大意义

在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中,中央确定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央企业援疆的组织形式和体制机制发生了一定变化,中央企业援疆的责任更重要、任务更艰巨、范围更广阔、地位作用更突出。

中央企业在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参与援疆和进疆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新疆发展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央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参与援疆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需要以及新疆跨越式发展进步的新形势,都要求中央企业要紧紧抓住在新疆发展壮大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发挥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和锐意进取的精神,投身到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宏伟事业中去。

中央企业援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论证,坚持“三要三不”的要求,坚持正确重点投资方向,抓紧落实在疆投资发展计划,积极参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尽力吸纳当地劳动力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并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根据自身优势,坚持量力而行、规范操作的原则,积极参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如何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

各区卫生局,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下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根据南京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宁卫基妇〔2013〕39号)和《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试点的通知的通知》(宁卫基妇〔2013〕40号)的要求,在去年原老五县试点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进特色科室建设,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特色科室建设的目的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培养和扶持一批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特色服务项目,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加快薄弱服务领域建设步伐,促进形成与区级医院功能互补、差别化发展的格局,缓解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二、特色科室建设的目标

2014年全市2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有特色科室,建成省级特色科室不少于10个,国家级示范中心、省级示范中心、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必须开展。

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有特色科室。

三、特色科室建设的标准

各区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基本医疗卫生资源和特色优势,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愿,安排建设特色科室,重点围绕以下几个领域:

1、慢性病长期照护服务(护理、康复等)。

2、老年人、妇女、儿童、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特色诊疗服务。

3、与上级医疗机构合作建立联合病房,承接适合下转病人的治疗与管理。

4、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治疗的中西医特色技术。

6、特定的检验、检查服务。

1、取得相关技术准入资格,具备开展特色服务的人员、设备、设施条件。

2、有合理的特色科室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

3、建立配套的特色科室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有防控医疗风险的措施。

4、与上级医疗机构实施合作的,应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与权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特色科室,由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及管理,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评审的程序为书面审查和技术评审。

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技术评审程序。

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科室的建设优势、发展潜力、整体建设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及重点发展的诊疗技术的实用性、先进性、科学性进行现场评审。

经专家组现场评审合格后,由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下文确认,同时报市卫生局备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具备开展一、二级手术的能力,暂不具备手术条件和能力的,应积极完善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

拟开展二级手术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经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方可开展。

国家级示范中心、省级示范中心、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开展部分三级手术的条件和能力,其条件和能力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评估审批(附件1)后,可通过对口支援、实施纵向合作等方式,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开展手术。

部分三级手术的目录见宁卫基妇〔2013〕39号文件。

四、特色科室建设的要求

各区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特色的现状,在制定方案时,要综合考虑分布合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尽可能不要开展同样的特色科室建设,抓紧部署并组织实施。

开展特色科室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申报表(附件2)于7月20日前市卫生局报基妇处。

各区要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特色优势,主动与帮扶医院对接,以技术、管理、服务为纽带,组建特色科室服务指导团队,重点帮扶,引导卫生支农和对口支援工作与特色科室建设内容相对接。

要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鼓励优秀人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行医、多点执业,以优厚的待遇吸引和留住人才,参与特色科室建设。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自身需求,有针对性的融入到“务实进修”项目中。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支持特色科室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协调做好医疗技术准入、物价收费项目的审批,协调有关部门适当增加特色科室医护人员编配比例,做好特色科室紧缺人员的招考工作。

要发挥好医保、新农合的支撑作用,制定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倾斜的报销政策。

要落实好特色科室分开核算政策,调动科室的积极性。

各区要认真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服务的组织工作,对特色科室建设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要深入研究,为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要及时总结开展特色科室服务情况,适时在全市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要研究特色科室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规范特色科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特色科室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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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至24日,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慈善总会会长邓永俭,省慈善总会副会长王树山、盛国民、董颍生、秘书长杨吉中一行先后到商丘市、兰考县调研慈善工作。商丘市委书记李国胜,市政府市长摆向阳、市政协主席曾昭宝、市委组织部部长罗军、市政府副市长李建仓、市政协常务副主席王清辰;开封市委常委、兰考县委书记李明俊,开封市慈善总会会长朱丽萍,兰考县政府县长丁向东、兰考县慈善总会负责人高秋玲等领导分别参加当地有关调研活动。

永俭会长一行到商丘市慈善总会调研慈善工作

23日下午,邓永俭会长一行与商丘市委书记李国胜就慈善工作进行了交流。邓永俭会长介绍了省慈善总会在抗洪救灾慈善募捐和“99公益日”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重要论述,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积极作用,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商丘慈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慈善事业的领导,建立全市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商丘慈善事业快速发展。二是配齐配强商丘市慈善总会领导班子,尽快选配一名有影响、有能力、敢担当、会协调、德高望重的退出领导岗位的市级干部来担任市慈善总会会长。三是希望商丘市委、市政府继续关心、支持商丘市慈善工作,充分发挥商丘市慈善总会在扶弱济困和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动“99公益日”网络募捐、“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开创商丘慈善工作新局面。总会领导王树山、盛国民、董颍生也分别发表了意见。商丘市委书记李国胜表示,商丘要尽快研究成立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一定会选好市慈善总会会长和加强市慈善总会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推动各项慈善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全省慈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到商丘汉梁慈善书画院观看慈善书画艺术展览

24日上午,邓永俭会长一行在商丘市政协常务副主席王清辰等陪同下,来到商丘市慈善总会,听取了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于水旺关于商丘慈善工作汇报,看望了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邓永俭会长对商丘市慈善总会近年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鼓励市慈善总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随后,邓永俭会长一行又来到了商丘汉梁慈善书画院,观看了慈善书画艺术展览。

到兰考县东坝头镇坝头村调研“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建设情况

商丘调研结束后,邓永俭会长一行乘车赶到兰考县,在开封市慈善总会、兰考县有关同志陪同下,先后到三义寨乡白云山村、东坝头镇坝头村调研“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建设情况,听取兰考县慈善总会关于“幸福家园”工程实施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已建成的“幸福家园”实体。兰考县“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是在去年我省7·20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基础上实施的一项综合性慈善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今年以来,兰考县慈善总会结合兰考实际,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公益慈善实体建设思路,把“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乐园、乡贤馆”三个功能建在一个综合实体。“老年人活动中心”可为村内困难老人、留守老人提供休闲娱乐、助餐服务,“儿童乐园”可为村内学龄前儿童提供玩乐场所、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提供学习辅导,“乡贤馆”可以展示村内知名人士先进事迹、为在外创业成功人士提供回乡议事办公场所。同时,采取“政府+平台公司+社工组织”运营模式,即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平台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社工机构帮助上项目募集资金,开展助老、助教等慈善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让老年人休闲有去处,儿童游乐有设施,乡贤回报家乡有平台。这一创新举措,使“幸福家园”工程有稳定的募捐渠道,有人做事,管理规范,能持续运营下去。目前,兰考县投入项目资金100余万元,已经建成三义寨乡白云山村、东坝头镇坝头村和谷营镇谷西村三个示范点,正在建设的还有三个村。兰考县还把“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列入今年“99公益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有效措施,力争明年实现“幸福家园”在全县所有美丽乡村示范村全覆盖,让更多的人受益。

在兰考县三义寨乡白云山村合影留念

邓永俭会长一行仔细查看了“幸福家园”的各个功能区和设施,并不时地询问“幸福家园”运营状况和作用发挥情况。看到宽敞明亮、设施完备的“幸福家园”实体和一排排统一规划的村舍、整洁的村容、绿意盎然的道路,听到当地村干部讲述农村的发展变化,高兴地诉说日子越过越开心,大家对兰考县采取“3+3”模式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邓永俭会长强调,兰考县这一做法符合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实际,符合慈善事业发展需要,符合百姓所想所盼,这一经验做法值得向全省学习推广。他指出,近年来,兰考县慈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成绩突出,硕果累累,尤其是近两年持续参与全省“99公益日”活动,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均取得了全省县级前三名的好成绩,兰考县慈善氛围非常浓厚。他希望,兰考县慈善总会要传承和发扬好焦裕禄精神,锐意进取,勇当示范,不断推进兰考慈善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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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调整区公共健康委员会(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筹备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区公共健康(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区公共健康委员会(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现将调整后的区公共健康委员会(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主任(第一组长):

孙庆伟  区党工委书记

梅兴秦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许俊丽  区党工委副书记

冯庆轩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伯华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宏耀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

武国体  区党工委委员

车建乐  区党工委委员

仝兴坤  副县级干部

丁连勇  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工委副主任

刘合国  区公安分局局长

钱彦果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局长

季振铎  区政研室主任

尚丰军  区宣统办主任

田孝军  区教育局负责人

王宪岭  区工信局局长

郝伟忠  区民政局局长

刘更生  区环保局局长

刘  宇  区城管执法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张志甫  区交通局局长

刘红岭  区畜牧局局长

董学忠    区林业科技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致远    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仝兴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调整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联合指挥部,作为区联防联控机制的工作机构。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孙庆伟  区党工委书记

梅兴秦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许俊丽  区党工委副书记

冯庆轩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伯华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宏耀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

李文旻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许俊丽同志主持应急处置联合指挥部日常工作。应急处置联合指挥部下设1个综合协调组、8个专项工作组、3个工作专班。

职  责:根据指挥部决策部署和领导指示批示,负责总体协调、日常调度、组织推动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实;疫情防控信息及时更新与互联互通;会议组织、文稿撰写、档案管理与归档;疫情相关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小组。

成  员:施民法、张云帆、刘明、吕寻英、赵佳宁、董文宁

职  责:总体协调、日常调度、组织推动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实;会议组织、文稿撰写、档案管理与归档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  员:张鹤应、冯曼、吕寻英、赵佳宁、董文宁

职  责:疫情防控信息及时更新与互联互通;疫情相关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沟通各专项工作组和工作专班,编发疫情防控日工作动态,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  员:李瑞民、吕寻英、赵佳宁、董文宁

职  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理、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 疫情救治和核酸检测组

仝兴坤  副县级干部

党伯颖  区卫生局局长

赵丽萍  区卫生局党支部书记

李传起  区房产局局长

张红韶  区教育局副局长

罗成金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王新峰  区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

张献伟  区交通局副局长

赵忠良  区投资公司副经理

马立新  区新农合办公室主任

王玉龙  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云帆  濮上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成员

联络员:王玉龙  电话:

责:负责组织专家汇总分析疫情数据,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为实施调整相关防控政策提供依据;统筹调度全区医疗资源,指定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统筹调配医疗资源,抓好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救治等;规范医院管理,做好院感防控,抓好隔离服务点管控和工作人员调配;统筹调配全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力量,制定采样与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及时提出援助需求并协调国家、省、市统筹其他地区检测机构对我区进行支援;及时收集、统计、报送核酸检测进展数据;制定新冠疫苗接种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乡(镇、办)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接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社区(村)管控组

车建乐  区党工委委员

钱彦果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局长

郭付顺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副局长

李言安  区房产局党支部书记

王德志  区党工委巡察办正科级巡察专员

黄晓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郭敬严  区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

陈景全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冯吉超  区民政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督导指导各乡(镇、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专门力量落实群防群控,健全网格,值班值守,消毒消杀等各项措施;配合数据核查工作专班,对有关人员进行摸排;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沉到社区的党员干部;协助有关单位对居家自我健康监测人员进行管控。

王伯华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志甫  区交通局局长

杨道存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付新建  区农业科技管理局副局长 

李瑞民  区计生委副主任

张献伟  区交通局副局长

马梅娜  新习镇镇长

程红玉  胡村乡乡长

张盼军  幸福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负责人

联络员:李申俊  电话:

职  责:负责督促指导加强入市交通卡口人员、车辆管控工作;对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促指导。

王伯华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东山  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宋素芳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马致远  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胡怀荣  区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长

王玉龙  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献伟  区交通局副局长

各乡(镇、办)分管此项工作的副职

各副组长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副职

联络员:李艳丽  电话:

职    责: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文化、旅游及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市场及经营性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进口及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和货物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药品、用品的监管,强化应急物资质量保障,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行为。

李文旻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合国  区公安分局局长

黄晓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罗成金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张献伟  区交通局副局长

郑怀林  区招商办副主任

孙泽钦  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晓  区人劳局机关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张云帆  濮上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成员(卫生局)

郭继忍  区纪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

田振华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会铭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田振华(流调排查)电话:

责:公安部门牵头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次密接以及特殊情况下某些高风险人群的轨迹进行摸排,并提供轨迹研判报告;疾控中心负责汇总分析疫情数据,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为实施调整相关防控政策提供依据,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协查排查、环境危害因素调查等工作;工信局、大数据局负责全区数据核查、分发、上报等工作。

职  责:负责疫情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及应对、网络信息管理;开展健康宣传和法制宣传,增强群众个人防范意识,引导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冯庆轩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孙晨光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绪波  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清喜  区文明办副主任

冯吉超  区民政局副局长

宋瑞钦  区慈善总会副会长

联络员:任波涛  电话:

职  责:负责动态了解防控物资需求、储备、保障等情况;根据需要协调医疗物资、居民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集散和调运,满足防控工作需要;负责经费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王宏耀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

丁连勇  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工委副主任

薛长虹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副局长

武守勇  区纪工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主任

孙志强  区督查局副局长

联络员:宋新峰  电话:

职  责:负责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督查、检查、暗访;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提出问责建议。

李文旻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田孝军  区教育局负责人

郭付顺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副局长

张红韶  区教育局副局长

谢德平  区实验学校党委书记

侯雪婷  区教育局纪检组长

崔晓刚  区政法办副主任

王文彬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乔永民  区宣统办副主任

张云帆  濮上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成员

联络员:王云鹏  电话:

职  责:根据疫情趋势,及时研判我区教育系统防控策略, 商定应对措施,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疫情防控、教育教学、信息 排查、综合保障等;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统筹协调落实各 项防控措施,进行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实施督导检查,强化责任 追究。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组、宣传组、教学组、防控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组、保障组、督导组、执纪组,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田孝军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统筹

办公室设在区政法办,史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庆丰、孙玉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疫情防控维稳工作。

冯庆轩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文旻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职  责: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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