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规定适用于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经销商和摩托车用户
2、三包件是指在国家三包规定(一年或六千公里)允许范围内,商品使用中不符合技术要求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和连带损坏的零部件。
3、本公司生产的摩托车保修期规定为自购车之日(以发票为准)起一年或一万二千五百公里。
3.1.1购车一年或一万二千五百公里内(超过其中一项失效)。
A.发动机主要零件:曲轴箱体、缸头、缸体、曲轴、活塞总成、配气机构、变速机构、离合器总成、磁电机总成、机油泵、化油器、起动电机。
B.车架部件:前后钢圈、主车架、液刹制动器、主电缆。
3.1.2.以下零部件按国家三包规定保修期一年或行驶6000公里内(超过其中一项失效)。
A.橡胶类:①前后轮内外胎②油封、密封垫(圈)类③缓冲体(块)④油管、气管
B.电器类:①电缆、线路、插接座(头)②电器件③仪表④电瓶⑤各种开关、按钮
C.传动、制动件:①前后制动系统②轴承③传动皮带、皮带轮④离合器摩擦片⑤传动、驱动链轮、链条
D.拉筋线、软轴:①里程表软轴及蜗轮蜗杆②发动机转速表软轴③离合器拉筋线④油门、风门拉筋线
4、下列情况不在保修范围,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1)超出三包规定期限的车辆;
(2)用户自行拆卸、改修、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违反使用保管规定而引起的损坏;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4)由非三包责任单位维修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5)灯泡、保险、玻璃、塑料、滤芯等易损件,在开箱时未破损,使用中非正常损坏;
(6)未按要求使用本公司纯正部品及指定油脂液类;
(7)使用损耗及日久老化而产生的不良(如烤漆、镀铬的自然褪色老化等);
5、发动机在工作中会产生响声、振动、发热等现象,凡对机械性能没有影响的响声、振动、发热等感觉上的现象不在保修范围。
6、开箱缺损件,三包手续办理应由经销商填写“摩托车开箱缺损申请表”,要求表格内容填写完整、详尽,经公司主管业务员鉴定确认并签署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处理;开箱损坏件经核准同意三包后,由经销商先行购买更换,换下的旧件悬挂或粘贴标签后连同申请表一并返回公司售后服务部给给予办理冲帐;开箱缺少件由售后服务部向生产制造部门领取或三包发出。
7、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
二、售后服务三包件更换鉴定标准
本公司产品在三包期内,如发生使用中不符合技术要求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和连带损坏的其它零部件,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进行鉴定。
1.开关失灵、开和关不能到位或复位 | 1.因人为原因把座表面损伤(指掉铬、脱漆、开裂) |
1.不能正常充电或放电 | 1.电瓶内缺液后未及时补充蒸馏水 |
2.电瓶充电后,不影响使用性能 | |
3.电瓶壳体自然破裂或接线柱自然脱落 | 3.电瓶壳体人为摔坏,电瓶接线柱烧损 |
4.充电后无法达到正常电压 | |
3.其它非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 | |
4.线路烧蚀击穿,短路,断路 | |
5.油箱锁关闭不严漏油 | |
1.漏油(砂眼,裂纹,漏焊,开焊) | 1.表面碰伤,擦伤,掉漆(人为原因) |
2.油箱注油孔不平,漏油 | |
3.表面烤漆起层,起泡,贴花起皱,生锈 | |
4.人为原因造成(开箱已损坏除外) | |
1.轮辋钢圈镀铬起层,严重生锈,断裂 | 1.因使用维护不当使轮辋变形,划碰伤,超负荷使用损坏 |
2.铝轮因碰撞而造成变形 | |
1.因使用不当划碰伤,断裂等 | |
2.前轮毂计速器卡死不能转动 | 2.液压制动器经不当拆卸后漏油 |
3.液压制动系统由于泄漏气,气阻,泵压明显下降,制动钳块卡滞造成制动失效 | |
1.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包括线路) | |
2.指针偏离标准值±10% | |
1.开箱反光镜是同方向 | 1.镜片(壳)人为破裂 |
2.新车滑丝,不能紧固 | |
3.镜片、镜壳连接处松动 | |
无火、断火、火弱、漏电 | |
2.接线被剪、外观有明显 | |
不能正常点火,无高速或怠速、内部短路、断路,散火 | |
内部损坏,不调压,无直流输出,供电电压过高 | |
励磁线圈断、短路、吸合不到位,触点烧蚀不能分开 | |
方向柱立管与下连板脱焊 | 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变形,断裂等损坏 |
1.本体因质量原因破裂。 | 1.清洗调试和维修后能正常使用的。 |
2.经清洗调试多次,发动机无怠速 | 2.外观被腐蚀、污染的 |
3.经清洗后,化油器从溢流漏油 | |
4.清洗多次,冒黑烟,无高速,加不起油调节混合比浓度、主油针高度不能排除。 | |
5.零部件非同一公司产品 | |
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 |
2.手把两边高度不平(左右高度差>10mm) | |
1.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 |
2.人为原因造成碰划伤(指表面) | |
3.用户自行改变或自行维修造成损坏 | |
1.使用过程中因短路、断路、烧蚀造成而无法修复(正常使用且电缆线本身原因) | |
2.属电缆自身问题而非安装不当造成 | |
1.灯座不能正常接触或有搭铁现象 | 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划伤,缺件 |
2.大灯反光瓦不能起到聚光作用 | |
3.三包期内灯壳因质量原因引起生锈或脱铬 | |
1.减震器正常使用下底筒叉管断裂 | 1.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
2.减震器油封严重漏油 | 2.油封安装不当造成明显伤痕导致漏油 |
3.减震器管生锈,拉伤,大面积脱铬引起漏油 | 3.换了零件,被拆卸过且不能复员 |
4.包装不当被电液腐蚀(指退回过程中 | |
5.前减震器软导致挡泥板撞方向柱,不能调节 | |
6.后减震器漏油,接头脱焊 | 6.自行安装后货架不当,造成后减震器连杆偏斜导致漏油的 |
7.后减震器太软导致后轮擦挡泥板经调节无效的 | |
8.后减震器阻尼器活塞连杆断裂 | |
9.后减震器接头脱落,阻尼器卡死 | |
平叉缓冲轴套松动,平叉断裂,脱焊 | 1.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
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变形,脱铬 | |
2.尾部接头焊接部位漏气 | |
1.各焊接处脱焊,漏焊,虚焊 | 1.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
2.关键部位裂纹,车架断裂 | |
3.超过5平方厘米面积的烤漆起泡,生锈 | |
4.车架不正,引起行驶跑偏 | |
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变形,脱铬 | |
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断裂 | |
镀层脱铬,生锈或漆层脱落,后扶手断裂 | |
1.短期内出现较大面积脱漆,脱铬,腐蚀 | 除产品质量本身引起损坏(如链盒严重变形,破损) |
接触不良,油位不显示或显示不佳 | |
2.经调节音量不能控制(90-115分贝) | |
三、售后服务三包业务办理流程:
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经销商
三包件是指在国家三包规定允许范围内,商品使用中不符合技术要求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和连带损坏的其它零部件。
(1)整车三包期内的维修,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符合三包维修要求的情况下,经销商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如因维修配件供应、维修能力等方面的原因,经销商要及时向公司反馈,由公司派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上门维修服务,不能在5个工用日内解决用户摩托车故障,由公司维修人员申请给用户提供维修备用摩托车。
(2)三包件在三包期内,经销商在维修过程中,所更换的确系我公司产品上的零部件,应根据我公司提供的“三包件标签”将有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可漏项,故障描述准确、清晰,并悬挂粘贴牢固,其中故障原因要写清问题现象,对有沙眼、漏油零部件应标明故障部位。
(3)整车三包件要求三包件标签上的车架号、发动机号必须按照故障车辆实际情况填写,公司将依据所填写号码核对电子档案,发现不符者不予三包。
(4)各经销商将更换下来的故障三包件进行包装、装箱,随同清单一同发往公司售后服务部。要求三包旧件按月返回,最低要求每季度至少返回一次。
(5)各经销商应提高维修技术,认真做好三包件的检验、检测工作,杜绝超三包配件、无标签或填写内容不完整配件;三包件标签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及所填写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出厂日期与电子档案不符配件;非公司配件,无质量问题配件返回公司,不允许将标签贴在配件标识上。
(6)返回公司的三包件必须包装完好、牢固,不易破损,不允许无包装发运,建议包装箱外加装编织袋,以避免运输途中配件丢失,使用三包件清单填写装箱单,书写工整,车型(机型)和配件名称正规准确,数量准确无误,加盖公章,并用塑料袋装好放在包装箱内,以免丢失或损坏,铁件与易损件分类包装,以免造成配件损坏,包装箱外注明三包件所属单位名称、电话,以备到公司后区分。
(7)公司售后服务部对收到的配件进行核对、鉴定,并对部分性能零部件全数检验(具体明细为:①电器件:蓄电池、点火器、继电器、油位传感器、点火开关、仪表、调压整流器、喇叭、启动电机、点火线圈、档显开关②离合器③前后减震器④化油器⑤缸体⑥临时性的突发大批量三包件),确认故障存在后符合三包条件的三包件按规定给予折款,折入经销商在公司相应的帐户上。
(8)对不符合三包条件的配件(①非三包期零部件;②非生产制造质量问题、因包装混装造成损坏零部件;③残缺不全零部件④非本公司部件;⑤未按规定粘贴或悬挂标签、标签填写不完全或不准确零部件⑥性能检验无故障零部件或描述故障现象与实际不符者。公司售后服务部提供退货清单,写明退货品种、数量和原因,退回来件单位。由此产生的运费等均由经销商承担。
(9)三包旧件发运费用由退件单位承担,要求各单位在退件托运时即行支付,严禁使用提付方式,如不按此要求办理造成三包件不能提取,影响三包办理,损失由退件单位自负。
(10)三包件发运以单位为收件人,无特殊情况,严格控制用个人名义寄件,否则所发生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11)三包件实行及时返回公司兑换原则。否则,因超出三包有效期或配件标识更换,而导致配件无法三包,我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12)下列配件必须保持完整
a、仪表,不许分解,不得少电缆线及螺栓等,小灯泡(有转速表的单换转速表)。
b、定子盘不能少线圈、螺栓(不换单个线圈)。
c、高压线圈,不能少线缆及火花塞帽。
d、前后制动(含液压制动),不能少件(包括手柄摇臂等)。
e、离合器不许拆开,不许少件。
f、电器小件不许少胶套,不许拆开。
g、起动电机不许拆开,不许少电缆线。
h、点火开关不许少钥匙,并成套兑换,装入小袋中。
i、全部电器件不许剪断电缆及插接头。
j、消音器不许少连接板及装饰板,且必须是原装的,不许张冠李戴。
k、前减振器不得拆开,整支兑换。
(四)发动机总成更换规定
(1)、发动机三包更换标准按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可以更换发动机总成。
(2)、符合发动机更换标准的,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a、符合更换标准的发动机,由经销商负责填写《发动机更换申请表》,经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报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审批,同时须将用户购车发票等资料一并传回;
b、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接到发动机更换申请,经确认其真实性后,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
c、经销商在收到发动机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将故障发动机返回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平帐,如不能按时返回故障发动机,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将按该发动机价值在经销商账款中扣除。
(3)更换发动机和返回公司的故障发动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a、发动机更换申请表必须填写清楚完整,故障原因和维护情况必须叙述准确;
b、经销商和区域业务负责人对更换发动机的真实性负责。故障发动机返回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后,经鉴定属经销商弄虚作假者,按新发动机价值收取费用,并从经销商帐户中扣除;如属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人员监控不力,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按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C、更换后的故障发动机必须粘贴完整的三包件故障标签。
(五)蓄电池更换鉴定标准
A、各经销商在蓄电池三包前,必须按正确的操作方法对蓄电池做充电、放电检测,符合三包要求方可填写三包件标签返回公司兑换。
B、在填写三包件标签时,整车蓄电池三包件标签要求如实填写,从哪辆车拆下,现场如实填写所有内容。
C、要求经销商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电瓶的维护、保养、更换工作
1、经销商必须配置充电器、万用表、容量表等设备,推荐规格及型号:
1).充电器:要求具有限压恒流充电方式,并且充电电流大小可以调节。
2).万用表:要求可以测量直流电压及直流电流。
3).容量表:可选用南京仪表厂生产的“PY-54”型容量测试仪。
2、当用户车辆更换电瓶时,首先用万用表判断电瓶状态,判断方法为:
如果缺液,先补充液面到要求位置,将万用表调到直流20V档,正极对电瓶正极,负极对电瓶负极,如果读数为负值或者电瓶端电压为4V且用导线直接短接电瓶正、负极而无火花产生,可直接判该电瓶不能再恢复使用;如果电压在10V以上,即可进行12小时左右的充电过程,如果电压在10V以下,充电时间可再延长3~5小时。
(1)调整好电瓶液面后,接好充电器电源,先将充电器设置为设置档,配合显示切换键,正确设置充电电流(5AH电瓶为0.5A,7AH电瓶为0.7A,类推)、电压设置为16.5-17V;将充电器的输出线的正极端(一般为红线)接入蓄电池的正极,负极端(一般为黑线)接入蓄电池的负极,将充电器设置为充电档,按下启动键开始充电。
(2)蓄电池充电是否饱和的判断:
方式A:看电瓶内部是否有大量气泡产生,完全充满电后电池电解会产生氢气、氧气旺盛。
方式B:当电瓶经过长时间充电后,用万用表测量电瓶端电压,每隔1小时左右测定一次,连续3次所测数值不再变化。满足要求并且端电压在12V以上的,视为初步合格。
(3)将经充足电的初步合格电池静置24小时,用FY-54容量测试仪测试,当容量仪指针在“充足”或“正常”区域内且2秒内指针无明显下降的电池,可判断为合格。将判为合格的蓄电池装车试验,连续成功启动3次以上,即可判断该电瓶正常。
(六)开箱缺损件更换标准
1、开箱缺损件是指由于公司生产制造过程中漏装及其他行为(运输、包装)中造成的损坏。
2、开箱缺损件三包办理应由经销商填写“开箱缺损件三包申请表”,要求表格内容填写完整,详尽,经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实地鉴定确认签署处理意见后报公司审核批准,方可予以处理。
3、开箱损坏件经核准同意三包后,由经销商先行更换,换下的旧件悬挂或粘贴标签后连同申请表一并返回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三包手续。
4、少件经确认属实后,予以补发。
5、经销商在接货后,须对包装状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运输中损坏包装箱损坏件,应在公路运输回执单上注明,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市场部反馈,由公司向运输部门追索。
6、经销商在装卸过程中造成损坏和调试中造成损坏的配件,不在三包范围内,由责任者自行承担。
因各种原因需要申办合格证时,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办单位提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合格证申办原因(合格证损坏、遗失、信息错误、过期等),并同时提供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拓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
2、因个人损坏及丢失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用。
3、相关资料及费用请汇寄至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
4、申办合格证一律为标准大合格证。
1、经销商根据需求落实车型、名称、状态、颜色、单位、数量填写配件需求计划清单(附清单样表)传真到8,并电话联系落实传真是否收到。
2、经销商首先要结合整车发运计划,做配件需求计划,尽量随车发运配件,并务必于发车前三天将配件需求计划传真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
3、如经销商在公司帐户无款,公司配件业务员会在收到传真当日核算金额后,通知需求单位打款。
4、收到传真后在公司帐面有款的,配件将在2个工作日内备货待发。在配件发出次日,电话通知经销商发货时间,并将发货通知单传真至经销商。
1、各经销商必须做到维修保养使用原厂配件和专用机油。
2、各经销商做配件计划单时,要有计划性,保证常用件的基本库存。各经销商要结合近半年的配件收、发、存及淡、旺季销售情况,合理做配件计划,配件计划清单上要清楚注明:配件名称、车型、计量单位、数量、颜色(见附页)。
3、各经销商要确保对客户服务的及时性,提高客户对企业产品的满意度,提升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各经销商要保证常用配件最低库存有半个月的储备量。
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包件进(退)货申请表
为了做好贵公司的配件需求工作,随车发运配件务必于提货前三日上报计划,请予配合。联系电话:0 传真: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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