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头部被打伤是否为重伤?

故意打人致头部了三针构成什么伤?会判刑吗?需要给对方什么样的陪赏?

  • 成年人成群殴打未成年人如构成以上,可能是涉嫌故意伤害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打人致轻伤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您好 您搜集人证,录音或者摄像记录等,如果派出所不公的话,您可以到上一级公安局报案,要求他们处理。轻伤及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及一下都只是一般侵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经法医鉴定如果构成重伤,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轻伤属于刑事方面的概念,而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责任,二者没有关联。 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

  •   故意伤害,经法医鉴定如果构成重伤,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出于故意的目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对方经过鉴定要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的结果,才有可能构成犯罪。虽然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是会违法,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的规定,轻伤包含以下几种: 一、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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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1.关于11月11晚,田振洲和周长立两人叫骂事件,实际为11月8日晚两人发生口角,并报警,经查证并未打架,争吵了几句,为乡邻矛盾,经派出所调解后将两人劝回;

   2.11月14日15时左右,田振洲醉酒后持砖块殴打周长立,致使周长立头部受伤。少拜寺派出所于15日受理为治安案件,16日带周长立到唐河县公安局做伤情鉴定,目前鉴定结果暂未出来,案件仍在调查中。

   3.周新材反馈的其它问题,少拜寺派出所仍在调查取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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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鼓励见义勇为方面,该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规定。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人民法院针对一起因见义勇为而受重伤的案件,判决9名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彰显了民法典强调公平正义、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

打工小伙劝架被刺成重伤

2018年12月29日凌晨,党某受朋友邀约,到安宁市昆钢建设路某酒吧喝酒。在此期间,党某与一同喝酒的冯某发生争吵。于是,党某邀约戈某及其朋友到场,冯某邀约朋友杨某到场。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打斗间,杨某对戈某及其女性朋友进行殴打,戈某遂邀约黄某帮忙。黄某带其朋友刘某到场,殴打了杨某。

当时在该酒吧打工的范某听到店外有嘈杂的打闹声,就出去查看,刚到门口,他就看到有多人正在追打一个人,其中还有人在用刀砍人,被打者显然已经受伤。

为避免伤者受到进一步伤害危及生命,范某冲出酒吧劝架。他先推拉开正在追打被害人的黄某等人,看到有人正用刀刺向被害人,便一把将被害人推开,令被害人正好避开了刺向头部的刀。

范某的举动让行凶者恼羞成怒,将尖刀刺进范某左腹部,范某随即倒地不能动弹。

围观群众见状忙打电话报警,并叫来救护车,行凶者这才停止行凶。范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共住院83天。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范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相关政府部门为表彰范某见义勇为的行为,授予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因为赔偿问题,范某将参与打架斗殴的人起诉至法院。

判决侵权人赔偿36万余元

安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范某实施制止行为时,被告黄某和被告杨某等人正在打架斗殴,所有参与打架的人均有可能造成他人的不法伤害。因此,参与打架的被告黄某、被告刘某、被告杨某均系直接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被告党某等人对该起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作为共同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上述侵权人对原告范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发时,被告黄某、戈某系未成年人,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费用由其父母支付。

该案中,被告黄某等人认为原告范某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行为责任。对此法官认为,原告范某并非对受伤风险预见不足,而是以牺牲自我的方式避免更大的伤害。相关被告的诉讼主张是错误的,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法院确认此次事故造成原告范某的损失为元,判决全部由相关侵权人依法承担。

见义勇为行为受法律保护

见义勇为是全社会倡导的良善价值观。在面临危险的情况时,见义勇为者冒着较大的人身风险挺身而出的精神难能可贵。

承办该案的安宁市人民法院法官范玉表示,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遭侵害或免受损失,在面临危险的情况时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风险挺身而出,所实施制止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被害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请求受益人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害人所受损失和已获赔偿的情况、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受益人承担的补偿数额。

该案中,原告范某与打架双方并无关系,事发当日,其在酒吧工作过程中发现有人打架,遂不顾个人安危、冒着生命危险拉住黄某,因而被其砍伤,其行为应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对身体所受的损伤,其有权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侵权人赔偿相关费用。

(云南政法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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