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还要签吗

上热搜!!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学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以此来整顿学校就业率虚高的现象。小伙伴们纷纷吐槽通知来的太晚,自己早就被强迫签过了...更有同学戏称,当年因为被强迫签署就业协议,不得不签了学校小卖部...

但还有很多即将毕业同学就不解了,这个就业协议到底有什么用?签了会有什么影响呢?究竟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

那今天学姐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就业协议的那些事儿,带你避避坑!

就业协议(三方协议)指的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就业时才需要签它。三方指的是签订协议的三方,也就是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协议既可以保证毕业生在毕业前不会无故被用人单位解约,也能保证企业不会随意被毕业生放鸽子,同时也用于高校统计就业率。

毕业生-单位-学校,切记一定不要乱了顺序

① 学校会统一发放,或者毕业生敲定工作以后拿着单位接收函到学校领取,一式三份;

② 毕业生本人需要认真填写自己的信息, 可千万不能填错;

③ 寄给用人单位填写信息并且盖章

④ 返回学校,由学校填写盖章;

⑤ 最后协议生效,三方各留一份~

① 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就像“毕业后一定要来我们公司上班哦!约定好了哦~” 劳动合同是学生和单位的从事具体工作和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工作约定,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三方协议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有矛盾,那就以劳动合同为准~

自签约日起至到用人单位报到为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自动丧失啦。

毕业生签署了三方协议后, 拿到的就业报到证对毕业生非常重要, 可千万不能弄丢!否则不能入职,这可关系到毕业生的落户、档案转移、干部身份、工龄计算等问题, 是毕业生初次就业的重要法律保障。

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噢~

签订了就业协议还是应届生吗?

三方协议书只是签订的就业意向,并不是具有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或者签了以后试用期没有顺利通过,那也不算正式形成劳动关系。就像上面学姐讲述的,三方协议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当然不会造成影响。

但如若考生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就算你是毕业当年,那也不算应届生身份啦,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

签约之后还可以解约吗?

三方协议书只是签订的就业意向,并不是具有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或者签了以后试用期没有顺利通过,那也不算正式形成劳动关系。就像上面学姐讲述的,三方协议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当然不会造成影响。

但如若考生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就算你是毕业当年,那也不算应届生身份啦,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

如若遇到这种情况,记住!三方协议签订后是可以解约的!但是必须要缴纳违约金。这笔违约金会在当时你签订对的三方协议中有说明,是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受到法律保护。重点:将违约金缴纳完之后,一定要拿到原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退函,才可以去学校换取新的协议书!三方协议书自行复制打印是无效哦~

但今年教育部为了整治这些现象,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要求学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因此这种现象一定会有所改善,因此签订三方时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能不解约就不解约!

提醒各位已经签约的同学,违约需谨慎,若有需要,请务必仔细查看违约条款,保证自身诚信安全~

就业协议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我们的权益,因此我们要好好了解并且正确的使用它!学姐希望大家能够重视起你们的就业协议,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祝大家都能收获满意的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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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意义及报到证的作用是什么?

  全国统招的全日制毕业生签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学生完成学业走向工作岗位的依据,也是人事管理部门核定干部身份及参加工作时间的重要依据,关系到自己的一生;是工作变动、参加社会保险、退休时核定工作年限的有力证据,是人事档案中不可缺少的材料。所以签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领取《报到证》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毕业生由学院走向社会必须要做的大事。

  二、档案、户口有没有用?它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有相当一部分同学认为:我毕业后凭毕业证就可以找个好单位打工挣钱,档案、户口无所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档案、户口是相当重要的,具体表现在:

  1、毕业后,同学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结婚或考研,若不办理落户及人事档案相关手续,婚育证明或考研证明是无法开具的。

  2、档案是记录了一个人的成长过程的原始资料,必须完整并及时补充,其它材料替代不了,如果断档,将来会是个麻烦,有些档案过期就没有办法再补充。

  3、你不可能一辈子打工,以后可能会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考录,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政审”即“审查档案”,没有档案是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

  4、目前,没有户口、档案,是不能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的。

  5、技术职称档案材料是人事档案的一个重要部分。有的同学可能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这就不可避免地晋升专业技术职称,2008年的毕业生,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或是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其工龄从2008年7月算起。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工龄从落实就业单位的时间算起,而不是2008年7月。

  6、档案在各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托管,根据国家政策,可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你可领取相关表格,参加初级职称评定

  1.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务必通过各种途径如往届校友等多了解一些用人单位的情况,诸如用工制度、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待遇、服务年限等,以免日后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有可能可到用人单位实习一段时间,待对单位各方面有了一定了解以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工作待遇指工资、住房及相关保险等。“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就业协议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完整填写单位全称(和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因为省人事厅是根据用人单位名称打印报到证,且根据单位全称下发计划到各地市和各有关单位的,各地市和各有关单位将根据报到证落实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等。

  3.档案转寄地址、部门及邮编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工整准确,一旦有误将导致毕业生档案转寄过程中投递和接受的困难。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单位名称与地址,如某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毕业生档案是通过机要局转寄的,递送各环节均需有人签字,故档案转寄地址不要写邮箱,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的格式是:xx省xx市xx路xx号,xx单位xx部门,邮编xx.

  4.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约定(协议书的现有条款中未能包括),如:工作地点、户口所在地、岗位、待遇等,可在协议书中写明,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同时在其旁边签字、盖章。毕业生应充分与单位进行沟通,尽量将内容填写清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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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应届毕业生不是必须要签订就业协议的。有些学校会提供,但其主要是为了统计学生就业率,以及进行学生档案毕业后的调转工作以及发放派遣证。如果学校需要学生签订三方协议,而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能够与档案调转地(通常是生源地或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三方协议的签订,此协议不等于,是一种“就业意向书”,故不影响以后的求职。所以无条文限定应届毕业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 不是的,没签就业协议也要发,报到证地址是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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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仓储合同中,我们都知道保管人是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存货人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存货人没有足够的资金执法费用时,保管人便可对此批仓储物进行留置。进行留置的时候,必须符合留置权的相关规定。

  • 仓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存储对方交付的物品,由对方支付费用的合同。在订立仓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仓储合同的相关的内容,这样才能使合同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 合同在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仓储合同是保管合同的一种,具体来讲就是一方为他人保管物品,交付物品的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但是我们要注意,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仓储合同才会生效。

  • 面对仓储保管合同纠纷频发的现象,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样才能避免纠纷,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

  •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违约金过高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根据违约情况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法律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1、原告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所在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地址和户口所在地及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被告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所在单位及地址、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和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二、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出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三、事实和理由:1、纠纷的发生和主要经过等事实。2、处理纠纷的要求和理由。3、提供相关的证据。四、写明受诉法院的名称、注明起诉的日期并签名盖章。

  • 1、双方依法成立的小产权房转让协议有效。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应作无效处理。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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