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后去留学,档案还在原公司,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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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必看】大学生毕业的档案、报到证等问题

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

档案虽然“光辉不再”,但并不等于是随处可丢弃的“鸡肋”。在毕业前忙着拍毕业照,毕业旅行的时候,建议每一个毕业生都详细了解自己的档案去向,自己的事情,自己一定要上心。

二、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① 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③毕业生到当地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四、关于档案管理的问题

关于毕业未就业和已就业同学的档案存放问题,建议参考这篇文章: 存档:毕业未就业学生

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机构了解到,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2015届毕业生必看(报到证、派遣、档案等事宜)

写的比较多,不过请务必耐心看完!很重要。你要是觉得很重要就告诉你的同学也来看。

1、什么是《报到证》及《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也称《派遣证》、《通知书》),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转正定级的必要材料,是证明通过国家统招考入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的重要凭证,自考和成人教育无《报到证》。

所有毕业生的《报到证》都要经教育厅审核(办理依据为毕业生上 交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材料),最后由学校通过学院发放给每名毕业生。毕业生持《报到证》办理工作报到、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门转接档案等手 续。所以说,《报到证》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意义讲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

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没有《报到证》,在家庭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就业无法落户;回家乡就业,报考当地行政事业单位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能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限制。因此,特别提醒同学们,除升学外,其他毕业生都应该拿到《报到证》。

《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生离校后两个自然年之内(2015届毕业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可办理),毕业生毕业两年后属社会人才范畴,教育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包括《报到证》的办理)

2、2015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6月下旬到7月上旬为区内各高校近8万名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我校被安排在6月30日左右为毕业生统一办理《报到证》。除办理当天,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期间不受理我校2015届毕业生任何单独办理《报到证》的申请。

于6月20日前将《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以及国防生可以在一派(6月30日左右)办理到《报到证》。由于涉及4000余条就业数据录入和《协议书》审核排序,6月21日—6月29日期间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的,有可能推迟到二派(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为了同学们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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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拿到《报到证》,为了配合全校毕业生就业材料的排序和录入工作,请毕业生务必在6月20日之前上交《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行政事业单位录用网上公示。

就业材料录入系统后,中心会将就业方案于6月24日交学院,由学院与毕业生一一核实是否录入准确,请毕业生关注并配合此次审核。

错过一派的毕业生请务必在8月24日前将《协议书》或单位接收证明交就业指导中心(假期值班安排将在7月中旬发布)。中心将每两周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一次派遣手续。

9月1日后,2015届毕业生何时才能统一办理《报到证》另行通知。

3、办理《报到证》的材料

《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格式也可自定,只要说明是接收内大什么专业谁在何处从事什么工作即可,需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章)、单位文件或网上公示(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为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rar(自由职业者)或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等均可作为办理《报到证》的派遣依据。材料尽量提供原件,如因寄送时间,原件需个人留存等原因,可询问就业指导中心后提供复印件或将接收材料扫描、照相发到指定邮箱ndjyxxgl@

《报到证》的办理和发放时间是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的,没有例外的情况,用人单位如要求毕业生提前携《报到证》报到,请和单位解释。如需学校出面证明的,可到就业指导中心开取证明。

2015届毕业生已签约,并已将就业材料交就业指导中心,但目 前有和原单位解约的意向或原单位正在办理某些手续(如入编、解决北京户口)需延缓派遣,可在6月20日前将《缓派申请》学院需签署意见,交就业指导中心 (说明和哪个单位签约,为什么要缓派,之后如何处理)。

中心可暂时不为该生办理《报到证》,直到该毕业生交来其它材料解决此问题。如到9月1日还未处理,中心将按照原单位派遣。

派遣单位即《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是明确你的档案等人事 关系应该转往的地方。一般来说,单位可接收档案即可将《报到证》抬头打印(俗称“派遣”)为该单位,毕业生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档案、户籍、组 织关系进行调转。《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一个月),尽量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部分地区和单位无强制必须在期间报到的要求。

(1)行政事业单位、国企、股份制企业等规模较大的单位,有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直接派到用人单位。

(2)中小型企业,协议书上盖当地人才中心章的。《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用人单位或人才中心,如填写的是人才中心,备注注明实际工作单位。

(3)中小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聘用(无编制)、在北京、深圳 等地不能解决户口、基层就业项目等不能存放档案的单位,且没有人才中心章的。《报到证》左上角填写的单位派到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多数为地市级人社 局(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或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档案是记录个人教育、工作经历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毕业后应妥善安置自己的档案,不允许个人长期携带档案,自己开封档案。《报到证》是毕业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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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重要材料,关系到毕业生存档、落户、转正定级等事宜,除升学外,无《报到证》的档案一律不允许调离学校。

档案的接收单位以《报到证》派遣单位为依据,转递至具体用人单位、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或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本科毕业生如确有留档需要,可与学校签订《内蒙古大学毕业生留存档案协议书》.rar,由院系托管档案两年,期间随时可以办理调档,两年后的年底(即2017年年底)由院系转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回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高职、研究生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报到证》后,应及时办理档案关系,学校不予保管档案。确有困难的,可将档案暂存至当年12月底,之后将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档案在转寄过程中涉及多个单位, 有可能在寄送过程中漏登记、破损、丢失,请毕业生尽量在毕业时,至少在毕业当年自行妥善处理好档案问题,不要等着学校两年后发回生源地!自己一直不管档 案,10多年后来学校查档案,发现档案在毕业两年后邮寄回生源地,回生源地又找不到档案的毕业生屡见不鲜。

《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生离校后两个自然年之内(2015届毕业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可办理),在此期间内,毕业生就业单位发生变化,新接收单位要求毕业生提供派往该单位《报到证》的,可以办理改派手续,逾期不能再办理改派。办理时需向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原《报到证》上下联。上联为彩色,毕业时与《毕业证》同时发到毕业生手中,下联为白色封在毕业生档案里。档案不允许个人拆封,毕业生可携带档案和上联办理手续。

(2)原单位解约材料。《报到证》上显示的单位出解约材料,基层就业项目由该项目地市主管部门出具。出国、自由职业、申请回生源地的不需提供。

(3)新单位接收材料。协议书、接收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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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占用5分钟时间,请2015届毕业生协助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完成以下问卷,谢谢你的支持:

对《报到证》、档案、户籍、党组织关系等置之不管,拿了《毕业证》就走人的做法,将会在你将来 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就业、报考公务员、落户、计算工龄、转正定级、提拔调用、结婚、买房等方面带来不可预测的麻烦!类似的案例在之前层出不穷,特别是今年 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企人员的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很多毕业生档案内没有《报到证》,有的是在毕业后十年左右,甚至三十多年后才出现的麻烦,直接影响升 职、评职称、人事调动等事情。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前有详细告知你们的责任,请毕业生务必处理好以上问题!

近期由于涉及毕业生派遣及离校诸多问题,就业指导中心来咨询的同学和电话很多,再加之本身工作量很大,如在办公室处理工作和回答电话疑问过程中,有不妥之处,请毕业生谅解。也希望毕业生能仔细阅读这4000多字的说明,尽量自己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如还有疑问可到学院或学院咨询。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报到证为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唯一凭证;是学生完成学业走向工作岗位的依据,也是人事部门核定干部身份的及参加工作时间的重要依据;是工作变动、参加社会保险、退休时核定工作年限等的有力证据;是人事档案中不可缺少的材料;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户口转移以及档案转递的书面依据。其作用为:

(1)证明持证者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毕业生; (2)就业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关系的迁移; (3)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有关税费的减免;

(4)待就业毕业生凭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代理手续。 (5)接收毕业生的单位凭报到证接收并安排毕业生工作,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户籍、办理工资、保险等手续。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就业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上联为“就业报到证”(粉联),下联为“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是到单位报到的凭证,“就业通知书”要由接收单位装入人事档案封存,作为核定干部身份的及参加工作时间的重要依据。

2、报到证由哪个部门开具

报到证一般都是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具的。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时,学校发给毕业生报到证。

有具体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报到证开具之日起顺延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到证上的报到去向为生源省(外省生源)或地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报到日期一般为两年。具体报到期限以报到证注明的期限为准。

6、报到证就业单位栏的相关问题

(1)就业管理部门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签单位为依据签发就业单位。

(2)未落实具体就业单位的,出国的,自主创业的,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等无主管部门和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招聘(包括没有取得入编指数的在京、津、沪、穗等地工作的)的员工,如在人事部门办理了人事代理,则就业单位为该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

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包括就业手续不全、灵活就业或合同就业)毕业生报到证“就业单位栏”为原籍省或地市人事部门,两年内毕业生可持《报到证》和所签的就业协议按照有关程序重新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改签(改派)手续。报到证“就业单位栏”为具体就业单位的,原则上不予以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参照后页《

三、关于改派的问题》。

7、报到证、干部身份、工龄、职称相关问题

国家主要按三种身份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农民、工人、干部。大学生(包括研究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报到证是大学生干部身份的证明。干部身份的作用: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进入事业单位的基本条件(应届毕业生考公务员除外); (2)单位之间,城市之间人才流动的必备条件之一,比如北京的落户政策基本是人才引进,必要条件之一是要具备干部身份;

(3)职称评定的前提条件;

(4)干部提拔的基本材料,干部提升时,必须具备干部身份;

(5)计算干部工龄的起始点,工龄从拥有干部身份开始计算。(工龄与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有关);

(6)拥有干部身份,可获得相应养老保险金。

二、关于户籍、档案和党组织关系的问题

毕业时应当把户口迁出,具体可迁到就业单位、考取学校或者原籍。户口一般不在学校存放。如有特殊情况最多可在学校存放两年,在学校存放期间为临时户籍,不能办理身份证挂失、临时身份证、补办身份证以及相关户籍证明。如需办理上述手续,须先将户籍迁移到单位或者原籍,在当地办理。为了保证自身需求,建议毕业生将户口迁出,以减少日后的麻烦(如丢失身份证,无法购买车票,无法来校办理身份证迁移)。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户籍原则上迁回原籍(不改变城镇户籍身份)。

2、毕业生就业后户籍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一般凭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进行转移。户口也可凭拟转入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办理。需要注意的是: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须及时交回校户籍科进行更改。《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1个月,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研究生毕业离校时人事档案须迁出,学校不代为存放。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档案迁出到就业单位或考取博士的学校(或单位)。离校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托管于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即办理人事代理),如省级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市级人才交流中心。若在短期内(2至3个月内)能落实就业单位的也可以临时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档案一旦丢失是无法补办的。档案只能由人事管理部门拆阅,本人不得自行拆开档案袋。

毕业生的中共党组织关系在毕业时都要迁出。签署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将组织关系直接转移到工作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父母所在地、生源地等单位的党组织,此类毕业生本人要提早确定党组织关系落实单位,并通过支部报学院党委,便于办理转移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凭证,学院党委将在毕业生离校前将介绍信发给各位党员。

党员要按照党组织要求参加党员活动。特别是以预备党员身份离校的毕业生党员,迁移到新的党组织后须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提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

调整就业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直接从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按党员管理程序转至新的就业单位。

改派是指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在择业期内,因故需要变更就业报到证所列报到单位的行为。 审批和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严格限制改派,原则上只允许改派一次。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特殊情况予以改派。毕业时间超过一年不再受理有关改派手续,如再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办理调动);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二年),可办理改派手续,逾期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派回生源所在地的在择业期内签署就业单位的按以下三种

1.签署就业单位为省内市属企(事)业单位的,需毕业生本人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到所在就业单位所属的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改签手续。

2.签署就业单位为省内省直企(事)业单位的,需将就业协议书、报到证交给就业单位,由就业单位人事录用部门去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办理改签手续。

3.签署就业单位为省外辖区企(事)业单位或就业单位为中直单位的,需将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提交学校,由学校到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集中办理改签手续。

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已派遣到该单位)并在毕业一年内需要变更就业单位改签报到证的,持原就业单位解约函、与改派目标就业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到学院申请办理改派手续,学工办派人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集中办理改派手续。

办理省级人才及市级人才代理的按已落实就业单位对待。

1.已签约但未在学校备案的协议书,可否要求换发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在学校备案),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并承担相应后果。

已签约但未在学校备案的协议,在未与已签订单位解除协议前学校不予换发协议书。 2.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户口和档案办理

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联系本地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其它地方,办理人才代理,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签约单位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的管理。

对毕业生而言,保证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婚育管理、出具人事证明、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审、党团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证件年审等等,毕业生可以随时流动,省内改变单位,出省就业办理调动手续。为保证研究生毕业后转正定级、工龄连续计算、职称评定等相关权益。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是干部身份证明;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

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1]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大学生签劳动合同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第

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1]法律问题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三方协议之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

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方协议之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超过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三方协议之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户口迁移证的工本费是五元人民币。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

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须知: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1)申请书;(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暂住证(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4)房产证(5)身份证复印件

(6)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7)迁移地派出所管

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8)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征用土地落户: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哈尔滨市保健路派出所辖区的新生不迁户口);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5.领取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1.转学报到时到保卫处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2.交省教育厅的转学证明;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4.听通知到保卫处户籍室凭旧身份证领取新身份证。

毕业、退学、转学迁出户口1.毕业生凭派遣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2.退学、转学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由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经学生处批准缓迁户口的可暂时不迁出户口,免费代保管2年;4.办理迁移证交工本费5元。

学校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

1.到保卫处户籍室借集体户口簿;2.向保健路派出所出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住房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或单位分房证明);3.提供迁入落户的详细地址;4.其它依相关规定办理。

补办户口迁移证1.交户口迁移证丢失的情况说明和书面补办申请;2.学校出具何人何时何因迁往何地的证明;3.已经报案的要出具丢失迁移证的报案证明;4.往届毕业生必须出具迁往地派出所未上户的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存根的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存根在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查找;6.学校保卫处不办理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手续,必须自己凭以上证明补办。

关于2013届毕业生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的重要通知

接湖南省教育厅文件,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将在我校学生离校前为我校毕业生集中办理《报到证》。

一、《报到证》的主要功能

《报到证》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的身份证明,是到就业单位报到和参加工作初始时间的凭证,是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回原籍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依据。

毕业生应在报到期限内到报到证开具单位报到。

二、2013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已落实正式就业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并且用人单位要求办理《报到证》的同学,请5月15日前将填有协议书编号、用人单位电话、本人联系电话、家庭电话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交招生就业处和所在系就业专干老师各一份,学校将《报到证》的报到地址直接开具到用人单位。逾期将由毕业生本人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接收函、学校介绍信去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2、其他同学的《报到证》,一般情况下由学校统一办回生源地,[例如原籍为娄底(娄星区、涟源市、新化县、冷水江市、双峰县)的同学《报到证》的报到地址开具到娄底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每位毕业生应将自己的就业信息在各系就业专干老师处登记,以便学校统计就业率。

3、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暂无就业意愿,暂不愿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根据往届毕业生反映的情况,往届毕业生去广东省参加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考试才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一般情况下其他同学不需要办理。

①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请于5月15日前来招生就业处咨询登记。

②7月15日后毕业生个人去长沙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凭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学生档案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签订《201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两份),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和长期联系方式。

③暂缓就业协议一旦签订,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半年内,毕业生不得单方面提出终止协议,省中心亦有权拒绝为其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三、全体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要来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领取时本人需带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编号(学校主页----招生就业----就业信息网--顶端协议书编号查询)请毕业生相互转告。咨询电话:袁老师8370995

毕业生办理档案的相关事项

一、 毕业生归档材料包括:1中学档案;2毕业生登记表;3毕业生体检表;4学生成绩表;5实习材料;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7《报到证》存根;8学士学位登记表;9各种奖励及惩处材料。

二、 为规范学生档案转递制度,同时方便毕业生就近、及时转递档案,对毕业生档案转递作如下处理:

1、高校学生档案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鉴于档案的机密性特点,档案转递不允许本人自带。

2、本省应届毕业生档案拟定于当年七月底前以邮寄的方式全部转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市教育局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择业期两年内免收档案保管费)。

3、外省应届毕业生档案因转递要求复杂,请自行联系好档案接收单位后,传真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至档案馆代为邮寄。在传真件上须注明详细邮寄地址、联系电话、收件人、邮政编码以及原班级学号。

4、己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以系为单位,填写好“毕业生档案转递登记表”相关信息,连同调档函一起,派员统一到档案馆516室办理相关手续。

5、如毕业生现有住址发生改变,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

档案馆办公地点:新图书馆5楼北

考上研究生的同学请将调档函交给我,我统一去办理。其他同学的档案最好是以班为单位填好登记表去档案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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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确定生源所在地?

本科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所在地。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分两种情况:本科毕业后直接考取研究生的,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有过若干年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非集体户口)的,原则上以其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为生源所在地,情况特别复杂的请在填报就业系统前咨询院系负责就业老师。

在学期间若父母户籍居住地变更,须提供父母户籍变更前后的证明(须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家庭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后,由学校上报北京市教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生源地。

生源地必须确认到市、县、区一级,特别是直辖市,必须到区县一级。

鉴于生源所在地这一项目独特的重要性和易登记出错性。请毕业生一定要注意。

(2)就业推荐表为什么是每人只有一份,有什么作用?

就业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正式推荐毕业生的证明材料,包含毕业生本人的基本信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就业推荐表填写完整后经院系和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可保留复印件若干份,求职时先使用复印件,只有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并准备与之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才能提供推荐表原件。这里尤其需要提醒准备留京就业的京外生源统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每人只有一份原件,因为此表用于毕业生进京落户审批和各地人事主管部门接收毕业生落户审批,如果一旦发现有两个单位在为同一名毕业生申请进京指标,北京市人事主管部门将会冻结该生的审批手续,不再给予落户指标。在两家单位申请北京落户指标,不仅会给用人单位造成指标浪费,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甚至还会影响学校在该单位的声誉。

3)应届毕业生找工作有什么样的时间限制?

应届毕业生找工作有时间限制,主要受报到证办理时间、户口指标办理时间的影响。

到证办理时间的限制: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对学校上报应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含出国、考研及做博士后等毕业去向)有时间上的规定。以2013年为例,我校对于2013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间规定为:春季毕业研究生在116日前,夏季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在610日前,完成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毕业去向列入当年就业方案,并报市教委、教育部审批,7月毕业前为这部分毕业生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上海等地接收应届生时间截止当年年底。20131230之后,原则上不能进行2013年毕业生派遣的相关事宜。

户口指标审批时间的限制:国家和各地方人事主管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在非生源地区就业,并将其个人户口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也有时间上的规定。首先,用人单位须提前向人事主管部门申报落户指标;其次,明确提出落户手续审批截止时间。不同地区的人事主管部门对落户审批的截止时间也不尽相同,并且每年都有变化:如上海市的单位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审批截止时间一般为6月底,接收函的发出时间一般在7月初;北京市属单位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截止时间一般为6月底,接收函的发出时间一般在7月以后;国务院、中央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所属的在京单位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分春秋两次办理等等。

因此,到非生源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一定要关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当年的相关规定,须在当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办理签约手续,并将送审材料(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体检表等)按所规定的时间,交用人单位上报其有关上级人事部门。在办理完成户档转手续后及时到单位报到。

(4)毕业生异地就业有什么样的限制?

到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就业,称异地就业。由于我国存在着户籍方面的管理规定,各城市对非当地生源毕业生的接收都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如北京市对京外生源的统分毕业生留京就业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指标:

一是学校的留京指标(又称留京调控比例)。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规定:对研究生,学校没有留京指标的限制;对本科生,有留京调控比例限制,即参加就业的京外生源总人数的30%。学校和院系将综合考虑本科生本人的学习成绩及各方面的表现而确定留京的具体人选。但到国家机关(公务员系列)、教育系统、部队、远郊区县用人单位及属于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本科毕业生,留京比例单列,不计入30%之内。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出示该企业为北京市科委或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证书复印件。我校近几年本科生就业留京比例都未超出30%,这方面学生择业时不用考虑。

二是用人单位的进京指标。这是指北京的用人单位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的招聘京外生源统招应届毕业生的用人指标。这里要提醒毕业生们注意的是,各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在审批时,除对录用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情况有具体要求外,还对所录用的毕业生本人有一些条件上的规定:(1)到北京市属用人单位就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科毕业生的审批条件为北京地区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通过国家英语水平四级考试、重修课程不得超过一门;对毕业生研究生的审批条件是原则上其所学专业要与工作单位录用岗位要求一致,同时对其学习成绩也有要求,即不得有重修课程,并具有研究生毕业资格。(2)到国务院、中央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所属的在京单位就业,国家人事部的审批条件较为宽松,要求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不得为结业或肄业。

上海地区从2004年开始实行落户审批计分办法,用人单位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审批后出具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市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具体规定可参见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从近几年来看,毕业生进沪的门槛愈来愈高,本科生一般很难通过,研究生的通过率也不超过80%,所以毕业生准备签约上海单位时应该慎重选择。

深圳市的落户也需要用人单位向深圳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出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方可落户;其他地区如几个计划单列市及个别省会城市也需要当地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接收毕业生落户。

(5)自筹、委托和定向培养毕业生该如何就业?

国家招生计划外自筹生,入学时户口档案已转入学校的,按照统分生对待。定向生、委培生按原定向或委培协议或合同就业,即使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解除协议,也无法经过学校进行改派,只能毕业后回到原单位再进行工作调动。这里需说明一点,如定向、委培生已同原单位解除了协议而导致原单位不予接收,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生,户档迁入学校前没有固定单位的,按现行规定可以回省就业,并给予派遣。

(6)如何去部队就业(参军)?

大学生参军不仅是国家宪法、兵役法规定的公民应尽义务,也是广大高校毕业生报效祖国、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大学生参军是以自愿为基础的。

接收的大学毕业生参军有以下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部队接收大学毕业生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包括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普通高校的结业生、肄业生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等非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前入学的委培、自费生不在接收范围。大学毕业生参军的基本条件有四条:(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二)学习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三)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毕业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四)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到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毕业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适当降低。

参军后职级待遇的确定:

被接收的毕业生锻炼见习期满后,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实施办法》(1993)后联字第4号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军衔、凭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生学员同等对待。到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和指挥岗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自批准入伍之日起确定职级和军衔。工资待遇按照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部队接收的毕业生定级、定衔的有关政策是: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授予中尉军衔,定位副连职(技术13级);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授予上尉军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获得博士学位,授少校军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我校解放军驻北大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的电话:

(7)双方就业意向书与就业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双方就业意向书并不等同于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由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签订的,研究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本科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而双方就业意向书通常是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两方签订。一些用人单位为了了解毕业生的签约诚意,会急于和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书,但学校不会据此来做就业方案。学校有关违约责任的处理也并不适用于就业意向书。同学们有两点必须注意:一、有些用人单位会以签订了双方就业意向的同学情况而形成最后的录用名单,不签就业意向就可能会失去加入该用人单位的机会;二、落笔要慎重,如果违反双方就业意向书,也要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8)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学生毕业信息真实性佐证之功效。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审议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必须依法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在入职时正式签订。

5)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其区别是明显的。

(9)毕业生就业都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吗?它有什么作用?

每位毕业生有且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因此毕业生一定要考虑清楚以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责任:对毕业生来说,是承诺愿意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就业报到;对用人单位来说,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同意盖章后,意味着承诺按规定接收毕业生并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对高校来说,承诺办理学生的离校及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时所需的材料,如报到证、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手续。所以,如果单位不能解决毕业生落户,也就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需要指出的是,解决户口的单位,在和毕业生签完三方协议后,也还是要签劳动合同的。因为三方协议只是说明毕业生人事关系的转移,没有涉及劳动关系。毕业后,学校给毕业生办理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卡),毕业生才能开始报到落户程序并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10)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签约是一个法律行为,签约前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单位的隶属很重要。签约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或北京市所属单位,一般需要用人单位办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毕业生接收函(俗称户口指标);签约中央单位如中共中央办公厅、中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团中央等单位则不需要指标,中央单位在协议书上盖章即可办理派遣;如果到非生源地就业,有的省市(如北京、上海、深圳、天津、广东、广州等)需要户口指标审批,有的省市(如大连、青岛、宁波等等)会在协议书上盖当地人事局的章,这样协议书方可生效,才可以进行派遣。

派遣原则之一是保证户档关系一致,否则只接收档案不解决户口仍会被退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权,可以接收人事档案;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需要当地人事局或人才机构审批户口指标、接收人事档案。

毕业生要与用人单位认真核对就业协议书上的信息,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户口迁移地址等内容必须规范填写,以保证顺利办理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手续。

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有些内容是属于劳动合同来约定的,许多用人单位对此有统一的规定,可能无法满足你个人的特殊要求;如果用人单位和个人已经有了另外较为详细的两方协议约定,也不必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重复注明。有些用人单位还有可能对某些条款(如薪金等)提出保密而要求不在就业协议书上注明。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待遇、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等。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毕业生应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如已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已申请出国等,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讲明情况,并在就业协议书相关项目中填写清楚。否则,很容易引起协议纠纷。

11)在就业协议上为什么学校要最后一个盖章?

按照学校的签约流程要求,三方协议首先由学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学校作为就业约定的见证方最后审核签字盖章,如果学校先于单位签字盖章,可能会对后续单位是否履约失去控制,所以请同学明确签约顺序可能带来的风险,认真与单位协商。如单位坚持要求学校先签字盖章,单位首先要出具正式的接收函,说明不能提前签字盖章的原因,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应由学生本人承担。这一点各院系在做就业宣讲时一定要跟学生讲清楚,避免学生的利益受到损害。

(12)报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真的很重要吗?

报到证(又称派遣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我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地处北京,因此,所有毕业生的报到证都要经教育部审核(依据是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再报北京市教委办理,最后由学校发放给毕业生。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办理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门转接档案、工作报到等手续。所以说,报到证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意义讲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没有报到证,异地就业无法落户,无法报考、录用公务员等,甚至回家乡就业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事局、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不具有干部身份,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就业工作老师需特别提醒同学们,除录取研究生或出国留学外,其他学生都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拿到报到证。否则,只能将其档案转入劳动局、街道办事处,按社会招工办理就业,以致失去国家干部身份。

(13)春季毕业参加就业的研究生最早何时能够领取报到证?

依据教育部审批春季就业方案以及北京市教委办理报到证的时间规定,一般来说,春季毕业研究生如于毕业派遣前(一般在1月中上旬)将就业协议书返还学校,可在毕业离校期间领到报到证;如晚于此时间返回三方协议书的,学校将按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并视具体情况及时办理。

(14)就业协议书备注栏一般可以协商哪些内容?

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应由甲方(毕业生)和乙方(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约定,主要约定双方签约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双方需签字或盖章方能生效。鉴于毕业生在择业时往往有多个选择,如考研、准备出国或报考公务员等,为使双方把可能存在的解约问题提前达成沟通和一致,并尽可能维护双方利益,毕业生和单位经平等协商,可以将解约条款写在备注中,例如毕业生如出国成行,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等。

(15)签订三方协议后,毕业生若要违约应该如何办理?

毕业生以及签约诸方应信守诺言,自觉维护毕业生就业秩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就业政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违约的,毕业生首先要向院系报告,再与用人单位协商并征得对方同意,然后准备如下材料到就业中心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协议的公函(须有单位公章),说明违约责任与违约原因;

毕业生本人提交的情况说明,并附院系意见(须有院系公章);

原签订完成的《就业协议书》二、三联(单位联和学生联);

如已领取《报到证》,还须交回《报到证》原件两联,包括有色联《报到证》(毕业研究生为粉色、本科毕业生为蓝色)和白联《通知书》;

如为改派,还须提供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等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在报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毕业生在向学校交纳在校期间获得的全部奖(助)学金后,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回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第一,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第二,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第三,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坚持无理要求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或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自己要求退回学校的;第四,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政策法规规定的。

3、其他就业形式和人事代理

(16)单位如不能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如何去就业?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不解决毕业生的户口有两种情况:(1)有些单位争取到的户口指标有限,不能满足众多求职者的需求。如果是这种情况,毕业生如仍愿意到该单位工作,可以申请将户口和档案派遣回生源地。这种做法的好处是:首先,派遣后具有干部身份,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工龄;其次,毕业生以后有机会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将户口调入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2)有些用人单位以前一直未录用过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因此不知如何解决该生的户口问题。这样的单位一般是规模较小的外企或民营企业。对于这种用人单位,可建议毕业生请该单位向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事局去申请指标,由其做人事代理,这样就有可能解决户口问题。如果遇到此类情况,且用人单位不能在毕业前夕帮助解决落户问题,可以在派遣期内,申请灵活就业,毕业后将户口和档案申请暂缓派遣(需要单位出具正在签约的正式证明文件),待户口指标申请到后,在派遣期内进行正式派遣。

随着经济发展的多样性,现在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开始选择灵活就业的就业形式, 灵活就业是指除了签订就业协议书参加就业的形式之外,其他各种就业形式,主要包括: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用人证明 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17)通过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享受哪些服务?

毕业生在毕业统一派遣时仍未就业的,可以采取人事代理的办法来挂靠户口和档案,这样学校通过可以派遣,发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使毕业生就拥有了国家干部身份。人才交流机构为毕业生管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能给毕业生提供充分的人事保障,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毕业生可以到国有、集体、股份、外资、私营、个体等企业工作,也可到外地自谋职业。毕业生可以享受以下服务项目:

1)为毕业生代收代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2)为毕业生办理见习期满的转正定级手续,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随时调整档案工资。

3)为毕业生办理职称自然晋升,并按时受理毕业生的职称考试报名和评审工作。

4)为毕业生代办落户手续,在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办理城区正式户口。

5)转接党团关系,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6)为因公或因私出国的人员办理出国政审手续。

7)为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等出具证明。

8)在代理期间内,毕业生如有考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以及考取研究生的,可按正常干部调动手续为其办理调出手续,连续计算工龄。

9)出具婚育证明,审批生育指标。

10)按毕业生的要求提供其它方面的服务。

(18)什么是未就业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到学校暑期上报就业方案时(一般为520),还没有以就业签约、灵活就业(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自主创业和其他灵活就业形式)、自由职业 、申请出国(境)留学、录取研究生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列入就业方案的,称为未就业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应视个人情况,分以下几种情况办理:

准备就业,且正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过程中、尚未完成协议签订的,可向学校申请暂缓派遣,户档可保留至当年年底;

准备第二年考研(升学)、继续办理自费出国(境)留学手续或其他情况未就业的毕业生,一律要求学生申请将户档派遣回生源地。

(19)报考研究生或准备出国的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吗?

准备报考研究生或有意向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可以联系用人单位,但应将有关事宜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告知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中予以书面注明,否则,毕业生因录取为研究生或出国留学而发生违约行为的,由其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20)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生可以就业吗?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生,在保留资格期间,需同其他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一样参加就业。

(21)已被免试推荐读研的本科毕业生如果想改为就业,该怎么办?

对已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含免试推荐和考取),因已经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校不再将其列入就业方案。录取后提出不再读研、要求参加就业者,学校对其按违约处理,毕业生回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

已经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如要求重新就业,其处理办法与上述已录取为研究生的相同。

(22)保研到其他院校,开学前不想去报到了,这时档案、户口怎么解决呢?

推荐免试读研的毕业生,已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如果不去报到,须首先向本院系就业工作负责老师说明情况,再向接收院校提出申请并解释原因,获得批准后,由接收院校将学生档案退回学校,户口卡也须退回燕园派出所。之后再由本人向院系就业工作负责老师和就业中心提出申请,派遣回生源所在地落户。由于这种情况涉及保研单位的招生计划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切不可擅自不去报到。

(23)毕业生出国(出境)就业,该如何处理户档关系?

毕业生出国(出境)就业,如境外单位委托国内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户口和档案关系,在毕业生与该人才服务机构签定就业协议后,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派遣到该人才服务机构;如无国内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户口和档案关系,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大学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申请表》和《北京大学毕业生转移户档到生源地申请表》(北大就业信息网可下载),按照灵活就业办理将户口、档案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24)出国留学或做博士后,户口档案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派遣回生源地有什么区别?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专业管理出国留学人员档案的机构之一,只接收出国留学成行人员档案和户口,优点是比较专业,在国外留学期间所需证明及回国后一些手续的办理比较规范。如果毕业时不能确定出国能否成行,户口档案只能申请派回生源地,派回生源地的优点是离家近,利用户口档案比较方便,缺点是有些地方档案管理不规范。

毕业研究生出国(出境)做博士后,属于出国工作范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给保存档案,不给保存户口,同时,所有到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均按照只保存档案,不给保存户口的方式管理,所以建议所有上述情况的毕业生将户档转回生源地,避免户档分离,给将来回国就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5)申办自费出国(境)留学未能成行该怎么办?

若毕业离校时申办出国(境)留学未能成行并还准备翌年再次申请者,须于毕业当年的12月底前,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的手续,并在生源地办理继续申请出国留学手续。

若毕业离校后出国(境)留学未能成行且又不准备再联系出国(境)的同学,可以在毕业当年的93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将毕业去向由出国变更为就业;逾期则先要派遣回生源地,回省二分。

(26)离校前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毕业生在离校时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依据我校工作惯例,由院系统一办理。其中,对于继续攻读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其户口不动;对于到校外读研、工作等需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仍留在北京市的,则直接将户口卡取出交与毕业生本人,由其到接收单位报到时落户。户口迁移证上的迁移地址要明确,严格按照就业协议书等有效材料提供的地址填写。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及接收单位介绍信办理户口关系迁入手续。

(27)毕业生如何申请借用户口卡?

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可以凭本人有效证件,直接去燕园派出所借用户口卡,毕业离校后,申请暂缓派遣的毕业生,不能借用户口卡,如因特殊原因急需户口卡,需将户口和档案派回生源地方可办理借户口卡手续。

(28)未取得北京市户口,在京工作的毕业生可以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吗?

未取得北京市户口、在京工作的毕业生,一般工作两年后,可以根据京政办发〔20032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1)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2)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4)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5)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6)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7)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8)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可以看出,没有北京市户口一般不影响日常生活,但是在子女高考、办理公证、出国、结婚等情况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29)落户北京有哪些方式?

作为应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落户至北京是最容易的一种方式。其他方式还有人才引进、直系亲属投靠、留学回国工作、投资等,这些方式一般在毕业当年无法实现,只有档案保管在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并做完转正定级才能实现。

(30)申请派遣回生源地,如果原来是农村户口,派遣回去仍然是农村户口吗?

派遣回生源地后就是城镇居民户口了。各省市就业管理部门一般会有专门机构管理这类集体户口,如果派遣到家庭户上,你的户口页也会注明非农业。

(31)毕业生档案都包含哪些内容?如何办理迁转?

我校毕业生档案袋中所装的材料主要包括:(1)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2)高中毕业生登记表;(3)中学德育考核表;(4)普通高考考生电子档案;(5)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6)大学学习成绩单;(7)党团材料;(8)奖惩材料;(9)学生体格检查表;(10)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即报到证副联)等。

按我校工作惯例,归档之前,校人事部档案办公室将会下发归档登记表,各院系负责档案的工作人员将归档材料收集完备、详细整理并一一登记造册,同时与人事部档案办公室预约归档时间进行归档。学校派遣毕业生后,各院系须在归档登记表上填写清楚档案转递单位和地址,人事部档案办公室将依此地址进行档案投递工作。档案转递单位和地址的来源须严格依照就业协议书等有效材料填写。

对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其户口与档案可以申请派回生源地,其户档的迁移、转递流程与参加派遣的同学一样;也可以申请将户口和档案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须缴纳一定费用,由学生本人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获得准许后将调档函及相关材料交与学校,学校为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2)为什么说档案关乎切身利益?

每年毕业生中有一些弃档族,这些毕业生包括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或灵活就业的同学,打算来年考研、申请出国的同学,他们往往急于找工作或者不了解政策,未办理任何户档转移或保存手续,一走了之;还有一部分是先前申请将户口档案暂存在学校的毕业生,暂存期满后仍有一些学生对自己的户档不闻不问,但是学校会根据有关规定,为这些毕业生出具派遣回生源地的报到证,规定领取报到证、办理户档迁转手续并到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报到的期限为自出报到证之日起一个月。

(33)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有什么区别?为什么毕业后应尽快将档案转到单位或人事部门?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才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到证后,才得以实现。此外,人事档案中还包括学生毕业后的转正手续、历年考核表、职称评定表、奖惩记录、出国记录及各种鉴定材料。在退休后,档案也不会被销毁,而是继续保存在人才服务机构或所在单位作为退休依据。

档案具有三大职能:一是个人经历的真实记录;二是表明一个人的行政隶属关系;三是为本人提供相关的人事服务的依据。毕业后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购买经济适用房、出国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开具考研(或报考公务员)等相关证明、子女申报生育指标及户口,都可能会用到档案。

对于非国有单位,因为工资、职务都是由单位内部自行确定的,转正定级对毕业生影响不大。但若以后变动工作调到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学毕业生在见习一年期满后,应按国家规定转正定级,而不应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后就不再过问。因此应该提醒毕业生,毕业后应尽快将档案转至单位或人才中心等人事部门,避免给自己的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34)学校寄发档案的去向是依据什么确定的?

落实单位的毕业生依据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地址发送;升学的毕业生依据升学院所的调档函的档案发送地址发送;申请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按就业报到证所显示的报到单位一般发往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35)档案转递的方式有哪些?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人事档案必须以机密件由机要通信方式转递到派遣单位;凡机要无法投递的单位,特殊情况可以由单位人事干部持介绍信和有效证件到我校档案室取走。禁止学生自带档案。

(36)毕业生档案什么时间寄往用人单位,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未及时收到档案该如何查找?

我校学生档案经过审查,确认无误后一般通过机要方式转递,京内档案管理部门一般7个工作日内可收到,京外档案管理部门一般10个工作日内可收到。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或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档案,在毕业离校后两周内(通常在七月中旬)通过机要部门寄送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人事代理)部门。毕业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务必到有关部门查收个人档案。如未及时收到档案,可以根据派遣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具体档案管理部门查找,例如转递到人才中心的档案,机要局有时通过区政府收转,转递地址是人事局的,人事局有可能直接转递到人才。如果确实查找不到下落,在档案查找有效期内(机要局查询时间是一年半),可致电学校人事部档案办公室帮助查询(查询电话是)。

37)为什么有的档案寄出后又被退回?

档案被退回有以下几种原因:

1)档案接收地址填写错误。

2)档案接收地址不全或不清。

3)档案接收地址是小公司或小单位,且与机要局未建立寄送关系。

4)档案寄到后本人离职,导致单位拒收。

5)档案接收单位已倒闭或关门。

所以,若签约单位没有人事权,建议尽量将档案委托人才机构接收。

(38)申请户档派遣回生源地,一般到哪些部门?

户档派遣回生源地的,各个省、市、自治区的要求不同。有的要求统一派回省一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或者教委,各省区对应的管理部门不同),如天津市、上海市、江西省、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有的则要求统一派回到地市一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如北京市、重庆市、山东省、河南省等。无论派遣至哪里,学生均可以选择在辖区内进行二次派遣。

(39)我填了转移户档回生源地的表并交给了就业中心的老师,是不是户口档案就直接转回原籍了?

户口和档案都不会自动转回原籍。送交申请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的表是办理户档转移手续的第一步。第二步需要到就业中心领取报到证(待就业中心到市教委派遣后);第三步是持报到证到学校人事部档案办公室办理档案手续;第四步是持报到证到燕园派出所办理户口手续;第五步则是持报到证到生源地的就业主管部门报到。以上五步原则上都需要毕业生本人亲自办理。如果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方可办理。

(40)哪些同学可以申请暂缓派遣?

若用人单位正在为毕业生办理应届毕业生落户指标,可于上报就业方案截止时间前,提出暂缓派遣的申请,同时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正在办理落户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过程中的书面证明(需盖单位公章),经院系和校就业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将户口、档案暂存在学校最长至毕业当年年底。

没有就业意向(准备来年出国或考研)、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者就业单位无法解决工作地落户的毕业生,应及时申请将户口、档案派遣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

(41)毕业生可暂缓派遣多长时间?

户口、档案可暂存在学校最长至毕业当年年底(例如20127月毕业的,最长至20121231)。这期间如工作单位户口指标落实,可持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逾期仍未落实户口指标的,学校将统一为其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的《报到证》。毕业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就业中心领取《报到证》,逾期不领取或自己擅自转移户口和档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42)暂缓派遣,将户口、档案暂存在校要受什么限制?

按照教育部及公安部相关规定,户口、档案暂存在学校期间,只能办理与就业相关的手续,其他情况下均不能使用在校暂存的户口、档案,包括无法办理出国护照、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丢失身份证无法补办;录取研究生后不能直接转户转档,档案需转回家庭所在地后再转至录取学校或单位;不开具出国成绩单;不开具婚育、升学、出国(境)、保险、购房、出生、无犯罪记录、亲属关系、学历、经历、财产继承等证明。如因出国、考研等须开具证明材料时,须先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再由生源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就业工作老师需要向毕业生讲清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做出选择,切莫盲目选择暂存,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3)什么是社会保险?我国建立了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44)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

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45)目前国家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是原则上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6%左右和2%;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有关费率确定按照国家相应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费率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执行,由统筹地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为本人工资的8%2%1%

(2)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地区可以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基金的缴费水平确定。

(46)应届毕业生不想当年就业,打算明年再考研究生或申请出国(出境)留学,该怎么办?

对于不想当年就业,打算明年再考研究生或申请出国(出境)留学应届毕业生,可采取如下处理方式:(1)申请正式派遣回生源省市就业主管部门;(2)申请不就业,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街道等劳动部门。学校建议毕业生采取第一种处理方式。

(47)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未到单位报到会怎样?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50条,对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或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并被用人单位将其户口、档案退回学校的毕业生,要在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用和偿还在校期间的全部奖(助)学金后,由学校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学校不再负责其后续的事宜。

(48) 报到证丢失怎么办?

报到证对每一位毕业生关系重大,应妥善保管,自行涂改、毁坏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不慎将就业报到证丢失,请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在报到期限内未到单位报到的,应由毕业生向院系负责就业工作部门提出补发申请,经学校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或超出报到期限报到证丢失的,由毕业生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由学校出具关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申请,毕业生持该申请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其效力与报到证相同)。

(49)如果请他人代办就业手续,需要怎么做?

毕业生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自行来校办理就业手续(包括提交派遣申请、领取就业报到证、办理户档转移手续等),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各一式两份,方可办理。

(50)结业、肄业或退学学生该如何就业?

本科结业生或由本科转大专的学生回生源地区就业,在毕业前前落实工作单位的,若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并同意接收的,学校予以派遣,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等字样。结业或由本科转大专的学生不能向学校申请暂缓派遣。结业生在学校派遣工作结束后,经补考合格,重新取得毕业资格的,也不再重新派遣。

肄业或退学的研究生原则上回生源省区就业。这部分同学在拿到肄业证书或退学证明后,携带本人上一个培养层次毕业证书,即博士肄业或退学,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复印件,硕士肄业或退学出具本科学位证书及毕业证复印件,填写户档转回生源地申请表,学校根据北京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给予将降档派遣。

(51)毕业后去用人单位上班试用期间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吗?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毕业入职时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就业协议书已完成使命,自动失效。

(52)小三阳能否就业?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11实行)中第三章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53)北京生源的毕业生也需要签约吗?

需要,请参见《就业报到证》的作用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只是北京生源的毕业生在京工作不需要户口审批手续。

(54)已经报考了公务员,还能和其他单位签约吗?

公务员考试从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到录用,整套流程要将持续近半年左右的时间,这几年公务员考试的录用比例又很低,鉴于这种情况,学生在这个过程中是可以继续找工作并签约的,但是,我们建议学生要与签约单位说明自己已经报考公务员的实际情况,最好能在就业协议上做出:如果通过公务员考试,同意学生改派等约定,这样避免在申请更改就业去向时发生很多不必要的误会,甚至延误派遣,并且也能体现对用人单位的尊重和理解。

55)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如何迁转

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转递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56)什么时候做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有什么作用?

学生毕业工作满一年后,千万别忘了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作了转正定级的人事档案才能得到全国各地人事人才机构的互认,这不仅是考公务员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

57)高校毕业生如何处理劳动人事纠纷?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纠纷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58)什么是就业见习?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联系,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附录:与就业相关的部门职能

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的日常管理与迁转工作。联系电话:

l  学生毕业需要转移档案时,凭就业报到证到档案办公室,将报到证白色联装入档案,由档案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机要转移档案;

l  出国留学将户档转存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凭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调档通知单到档案办公室办理提档手续并转出;

特殊情况毕业生(如转为城镇失业人口、将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区县劳动局的)凭就业中心开具的相关文件办理手续。 

燕园派出所户籍科管理全校学生集体户口。联系电话是

l  学生毕业需要转移户口时,凭就业报到证到燕园派出所户籍科,根据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由燕园派出所户籍科开具户口迁移卡,将学生户口从燕园集体户口中迁出;

l  出国留学将档案转存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毕业生,根据留学服务中心的规定可以一并存放户口,学生须持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材料到燕园派出所户籍科迁出集体户口;

l  特殊情况毕业生(如转为城镇失业人口、将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区县劳动局的)凭就业中心开具的相关文件办理手续。

教务部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的学籍信息管理工作,涉及毕业生就业的内容包括:

l  统计本科毕业生的学籍数据和提供基础数据;

l  出具本科毕业生学籍变动信息的证明;

l  出具毕业生在校成绩单证明;

l  毕业前夕,在北京市教委就业管理系统中进行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的审核注册,作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派遣的依据之一。

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的学籍信息管理工作,涉及毕业生就业的内容包括:

l  统计毕业研究生的学籍数据和提供基础数据;

l  出具毕业研究生学籍变动信息的证明;

l  出具毕业生在校成绩单证明;

l  毕业前夕,在北京市教委就业管理系统中进行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的审核注册,作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派遣的依据之一。

学生工作部涉及毕业生就业的内容包括:

l  发放毕业生登记表;

l  组织评选优秀毕业生。

校友会为毕业生制作校友卡,凭此卡可进入校园,并可在图书馆阅览图书、免费参观校史馆、优惠使用学校体育设施等,毕业生可以在每年毕业前夕以班级、年级或者院系为单位到校友会集中办理,具体地点在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校友联络部,联系电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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